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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將心比心 支持廢除死刑 不要讓仇恨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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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將心比心 支持廢除死刑 不要讓仇恨延生
axa
2010-5-2 21:52:45
發表於
觀點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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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
30449
ganbarla
發表於 2010-5-5 01:51
我非常認同
板大用愛的論點去看待那些犯了錯的人
但是
我也建議一下
你所說的愛是不是要用在
當他們還沒犯下那些致死錯誤的時候
而不是用在一個死刑定讞的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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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熊
發表於 2010-5-5 03:10
本帖最後由 棉花熊 於 2010-5-5 03:19 編輯
這位大德,如果你只是想要大家明白愛的真諦OK,但請不要扯到廢死!
死刑存廢的議題,是個很嚴肅嚴正的問題,請您嚴肅一點,感謝。
首先,如果要講保障人權講憲法,請從法理法律層面好好的評析,立論立據、言之有物
讓大家心悅誠服(說的好,我不會吝嗇給你掌聲)
但請不要搬出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這個大帽子扣在應該廢死上面
很多事情不是一個愛字就能推翻的!許多以愛名的行為,真的是愛嗎? 不要把愛用錯地方了。
假如你是傳道的,那記得把標題改一改,不要跟廢死議題扯在一起,否則『愛』會被你這種人給搞死。
PS:法律層面跟宗教還有個人理念請分開談,混再一起只會讓人覺得你這人沒什麼內涵。
最後,
請多充實文章內容
,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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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aro
發表於 2010-5-5 04:38
人性本善,但是因為沒人教他們愛人的觀念與道理才讓她們誤入歧途而不小心殺了人或者因為情緒過當而失去理智犯下大錯<=沒人教他們愛 那麼是誰教他們殺人 國小老師 還是廢死聯盟 如果沒人教他們殺人的話 那麼殺害別人是他們原本就存在的性格 這種人該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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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ann
發表於 2010-5-5 12:24
板大你的理論是理想的
問題這個世界不存在理想
不是每個犯人都像妳想的那麼美好
犯了錯後,在表現出很懺悔的樣子
誰做不到?
人之所以可怕,因為沒有人能知道其他內心的想法
看的到都不一定能相信了,何況是看不到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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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鐘
發表於 2010-5-5 13:53
要廢除死刑 乾脆開放槍禁
走在路上看誰不爽就斃了他
反正死掉之後沒人權 活著的人才有人權
多殺幾個 反正廢死聯盟會來幫你爭取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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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gexyzs
發表於 2010-5-5 14:17
將心比心
我贊成
要用愛去包容
我贊成
要廢除死刑
我也贊成
前提是你先把心拿出來給受害人的家屬看一看
讓家屬知道你
的心跟受害者一樣無法再跳動了
如果受害家屬認同
你也要記的告訴自己的家屬不要怨恨別人
要用愛去包容
因為你要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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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fxaw
發表於 2010-5-5 14:38
就是因為將心比心,所以無法支持廢死。
版大提的論點完全沒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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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武田
發表於 2010-5-6 06:57
是阿 將心比心 被害人活該阿
記得看歷史 國家的衰弱就是這種想法
歷史中國自認強大 人家拿一些些來朝貢 就獎賞一大堆給人家
暈 就為一個名 = =
法律明白定在那裡 不是罪大惡極不會被判死刑
大大你能教化犯罪的人 我佩服你
看台灣的犯罪者 都是累犯居多
為啥 民主 人權
呵呵~~~ 我要的是好好生活 每天三餐吃的飽
我理想沒那麼偉大 奉公守法 相信就算不小心觸法也罪不致死 是吧
將心比心阿 大大 是要站在受害者立場說的 不是加害人 你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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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55433
發表於 2010-5-6 10:26
台灣是言論自由的國家...大家只是表達心中的想法...
就跟政治一樣...不管國家元首犯了多大的錯...依然有人支持他...
樓主想體現的...也就是尊重生命...
而大家體現的...就是有仇必報...呵呵...明理的台灣人都跑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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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ymannn
發表於 2010-5-6 10:41
將心比心,比你老母,豬狗不如,天理不容
支持廢死的心跟上述後兩句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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