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男"真的做錯了!!(冷靜版)

12345654321! 發表於 2012-5-5 13:31:44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04 82297
12345654321! 發表於 2012-5-6 00:44
weine814 發表於 2012-5-6 00:16
開版的大大,我想問的是就算是沒有喝酒.....
在市區開130KM 是正常人會做的事嗎?? 誰他媽的在市區會開130KM ...

<希望你能注意措詞喔>

他當然不是正常人不是嗎?畢竟都肇事了,已經進化成重大嫌疑人了@@

總結:喝酒上路不對、超速不對、違規左轉不對、致他人無故死傷不對,完畢。

題外話:雖然我不想說,但是在市區開到130會做的人我不敢說很多,
但我相信不少人有能耐將機車改到130以上,並且發生不小的交通意外~

12345654321! 發表於 2012-5-6 00:47
Baphomat 發表於 2012-5-6 00:40
在時速下130要閃這危規左轉的民間垃圾車,需要拓海等級前提是"沒喝茫"的情況下。
這類危規平時我們在路上屢 ...

個人覺得台灣有一些法律真的太輕了,
以致有一些人犯了再犯犯了再犯,
誰叫我們的立法委員們忙著通過一些"特別"的法案呢?
你說是吧~
ALARN 發表於 2012-5-6 00:52
"葉男"真的做錯了嗎?    這標題下得怎麼看怎麼怪    似乎暗指"錯"不全在葉男   
tchashu 發表於 2012-5-6 00:59
12345654321! 發表於 2012-5-6 00:35
垃圾車當然也可以是主因之一吧!
這就跟甲跟乙各下了1/2毒,1/2的毒不會致死,但是1分毒剛好夠致死的問題 ...

垃圾車當然也可以是主因之一吧!
((垃圾車不是主因....要歸類在肇因))

這就跟甲跟乙各下了1/2毒,1/2的毒不會致死,但是1分毒剛好夠致死的問題一樣~
((你的甲乙各1/2的毒~等於1分致死我同意~但問題是誰讓對方喝下這1分的毒))

而且我只是對於垃圾車司機沒受到譴責抱不平而已~
((垃圾車司機有沒受到譴責..已經不是這件事情的重點..
  重點在於..後續處理過程吧..比方makiyo論!?不知道酒駕違法論!?))

沒有必要將事情說的這麼深入到探討比例原則~
((既然你都po出來討論了~其實也沒有深入到那裡去啦))

(PS遇到大大這種有法學素養的人參與討論十分榮幸)
((就事論事啦~沒有你說的法學素養這麼威~你過獎了))
takeshiasaki 發表於 2012-5-6 01:06
錯最嚴重的 根本就是葉男及其家人的態度
zzlion1234 發表於 2012-5-6 01:06
大雷龍 發表於 2012-5-5 18:59
開版的閣下幫葉少爺護航護的真用力!!!

偷偷請問閣下...畜生葉牠家給多少???

開版的妳是葉少的朋友或親戚吧,或者是本人.........................
大雷龍 發表於 2012-5-6 01:18
開版的不用學畜生葉牠那頭畜生老爸一樣拼命想把話題往垃圾車扯過去

這件車禍至頭到尾沒有任何可以打模糊仗的地方!!!

回到你的主題吧!!

畜生葉真的做錯了!!!!

當牠喝完酒還坐上駕駛座的那一刻起....

牠的身分就注定是殺人兇手!!!


不用再牽扯垃圾車了...

你這樣的辯護就像個拿刀殺人的犯人在告訴大家"如果刀子不要這麼利我就不會殺人了"一樣...
卻忘了當你拿刀往別人身上捅的時候..你就已經犯意確鑿了!!!!

別再幫忙畜生葉辯護了...有點良心好嗎??
kingtommy 發表於 2012-5-6 01:20
酒駕不管怎樣說 一定有錯
不管怎樣辯解都是一樣
小瑞佳奈 發表於 2012-5-6 01:31
千錯萬錯都不及

道歉演技那麼差的錯

12345654321! 發表於 2012-5-6 01:50
tchashu 發表於 2012-5-6 00:59
垃圾車當然也可以是主因之一吧!
((垃圾車不是主因....要歸類在肇因))

哇~大大一條一條回覆
真是搞到我精神緊張了~
不過有達到整件事情是兩個人(或以上)的錯就也足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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