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生活] 本色警察 作者:烈風之刃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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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72002 2012-10-28 14:02:50 發表於 都市言情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88 186672
a12372002 發表於 2012-10-28 19:43
第一六零章 驚鴻一瞥

我們從湖裡划船回來的時候,剛才那個叫王健的傢伙以及和他一起的兩個老外還有另外兩個傢伙都已經離開燒烤場了。

  最後總結這次打架事件的時候,雪冰魂安慰我說雖然我被揍得很慘,但是也不算太丟人。因為那個王健明顯是學過很多年功夫的,而且塊頭上佔了很大的便宜。而我,雪冰魂的眼光分明在告訴我,能夠使出撩陰腿扳回一點面子來已經是難能可貴了。王健的兩個同伴當時就有衝上來扁我的舉動,但是被一個老外制止了。

  當時雪冰魂也在準備下場幫我,所以她看得很清楚。

  從王健這個傢伙的作風來看,他們最後會有所收斂,一定不是因為黎雅說她是警察的緣故。而且,在打架的過程中,我曾經想拔槍出來把王健彈壓下去,但是他顯然已經發現了我的槍,所以一直沒有給我拔槍的機會。他的同伴肯定也發現我有槍了。或許,他們也猜到了我的身份,所以沒打算把事情鬧大。

  但是這樣一來,他們也就更加的可疑了。

  說好了我和李莎留下來,但是在表面上,我們全部結了帳走人。我們無法判斷這幾個人的身份,這麼做也是為了更合理一些----我既然打不贏,我躲開總行吧?

  離開之前我讓黎雅去服務台打聽了一下那幾個人的情況,不過那個經理又很裝逼的說,他們有義務對客戶的身份進行保密,除非她能拿到相關的授權。其實我就知道那傢伙不會說,隨隨便便去個警察就可以問他們客戶地情況那他們的格調也就不那麼高了。我只是間接的提示那幾個傢伙,別以為我會善罷甘休,真正的目的,還是為了使一切看起來更合理。

  我隱隱感覺得到,那幾個傢伙正在某個房間裡,透過百葉窗看著我們上了車離開。

  我們五個人,坐雪冰魂的猛士車正好。雪冰魂開車,黎雅坐副駕駛座,李莎和肖坐在我的兩邊。肖一直挽著我的胳膊。把頭靠在我的肩膀上。我留下來會遇到什麼不得而知。因為未知,她就格外地依戀我。最近發生地事情太多。我們也有好久沒有好好的親近了。我很懷念剛剛開始合租地那一段日子,相對最近來說,那段日子很平靜。人在連續遇到變動的時候,總是會懷念平靜的日子的。

  我想肖也是。她甚至開始有些抽鼻子了。

  唉,我現在全身都很痛,她把頭低下來拱進我的懷裡,讓我身上很痛的同時。心裡也很痛。我只能拍著她的背心說:「別擔心,不會有事地。」很無力,也很沒有性格的台詞,可是,我該說什麼呢?

  雪冰魂把車開出了幾公里之後。在一個彎道旁邊停了下來。然後她走下車,打開後門,拿了一個手提箱給我。這玩意我見識過,那一次在朝陽區我們扮離婚的時候,她就很財迷的把這箱子從我手裡搶了過去。這是一台功能強大的軍用手提,我可以用來連線小二,雪冰魂真是冰雪聰明,想得非常地周到。可惜她的車裡沒有準備什麼武器,要是能留下一挺重機那也滿不錯的。
  李莎也下了車,把她的行李箱提了下來。

  跟著是肖。她跳下來不為別的。就是為了和我擁抱,並且吻別。這個舉動讓我有些意外。因為肖是個表面看起來張揚,實際上卻很羞澀內向的女孩子。我想,除了在這個有點生死未卜的意緒裡讓她丟開了原由的矜持以外,可能也還有一點向另外三個女孩子發表外交申明的味道。至少,她明確的目標是有地,那是最後一個下車地黎雅。

  不過這個時候,我也管不了這種小女人的心理了。

  我和李莎很快就消失在了又開始淅淅瀝瀝下起雨來地夜幕裡。她們也不能停留過久,誰敢保証那幾個傢伙不會跟來呢?

  我們下車的位置,是雨山區山道上一個彎道,那裡有個180公里的路標,路邊除了層層疊疊的森林,還是層層疊疊的森林。現在的時間是晚8點40分,天空下著小雨,夜色很濃。這個時間,在市區,整個城市的熱鬧甚至還沒有正式開始。

  我們走下公路之後沿著山勢往下走了一段,需要先找到一個地方整理裝備。最合適的地方,就是森林管理處每隔一段距離就會設置的一個簡易的護林人休息室。一般都是就地取材的木屋,我想的話,應該也是有照明和一些簡單的生活設施。我先打開雪冰魂的軍用手提,調出森林管理處的資料來。做這些事,不用小二那種電腦高手,我就可以搞定了。

  最近的一個休息室離我們只有不到500米,在一個半山腰上,看來我的運氣不算壞。不過路並不好走,森林裡的雜草比較密,腳下也沒什麼路可走,而且,還下著雨。到了地方,發現門是鎖著的,開這種老式的明鎖,我也能行。進去之後才發現我過於樂觀了,這裡面空空蕩蕩的幾乎什麼也沒有,只有幾張簡陋的木凳子。電線倒是看到的,不過燈打不亮。

  我就說:「先休息一下,我們有的是時間。」

  我估計李莎有點想殺人,這從她一直盯著王健的眼光就看得出來了。那幾個傢伙來路不明,明顯也不是好人,我不必可憐他們,但是畢竟我是警察,也不能隨隨便便就讓她殺人。而且,這幾個傢伙恐怕也不是那麼好對付的,弄得不好,我們就有危險。我再次打開了手提,連線了小二,把我看到的王健的身份証號碼地址以及那大塊頭的外形特徵傳給他,讓他幫我查一下,順便也把那個旅館地底細查清楚。

  木屋裡閃爍著筆記本的光線,光線有點幽幽的。很容易讓人想起那些鬼片來。

  其實鬼片也有唯美型的,比如國榮和祖賢的《倩女幽魂》,雖然很老,那時候的動畫效果也很一般,可是人家演得好啊。要是遇到聶小倩那樣的女鬼,就做一回寧采臣又何妨呢?

  我問李莎看過《倩女幽魂》沒有,她沒有回答,我就轉過頭去看她,結果我一下就石化了……她正在換衣服。剛剛脫掉了之前穿的襯衣正在往頭上套一件背心。背心的下沿剛剛,僅僅。只是拉到了脖子那裡,而她雖然站在角落筆記本地光線不怎麼照射得了地幽暗的地方,可我還是看見了……那一對傲人地雙峰,我完整的,全部的,都看到了。雪白,飽滿。挺拔,這只是最基本的要素,但是,那種震撼性的美,我卻是無法形容的。

  我只看到了一眼。李莎的背心就蓋住了她地身體。但是我已經徹底的石化了,剛才那個令人噴血的畫面,讓我失去了所有思維的能力。不要告訴我要用什麼藝術的,無邪地,審美的眼光去感悟人體之美,我恐怕沒有那麼高的藝術修養,我只知道,僅僅是那一瞬,我就全身充血,所有能膨脹起來的地方都膨脹起來了。

  但是在下一秒。我最膨脹的地方就遭到了撕心裂肺的一腳。那是我下午剛用過的撩陰腿。現世報來得也太快了。不過和我拼了命了想把人家踢破不一樣,李莎只是蜻蜓點水的一腳。痛當然還是很痛的,但也應該不至於會影響到以後的生活。

  李莎只是哼了一聲,喝令我說:「轉過去,我要換褲子,你要是敢回頭,我就讓你和肖做不成遊戲!」

  我靠,我雙手捂在兩腿之間,想哭地心都有了。老天爺,你不是這樣玩我地吧?你讓我看到了人間最美的一副圖畫,卻又讓我受這樣地活罪?

  我聽到身後悉悉索索的換衣服的聲音,又聽到李莎說:「肖是個挺好的女孩子,我站在她一邊
  暈啊,我還指望她們倆相處久了,能夠互相承擔一個史上最偉大的挫男呢?那些寫YY小說,給我無數幻想的作者都該死,這世上哪有這麼容易的事情!

  「行了。」隨著李莎解除了戒嚴令,我情不自禁的回過頭去,她這時已經換上了一條迷彩長褲,腳上也換上了戰鬥靴,上身穿的還只是一件緊身的小背心。我靠,其實穿著這種把身體繃得緊緊的小背心,比不穿更誘惑人,尤其是,她內裡再沒有貼身的內衣,背心上的那兩個突起非常的明顯。她正在把一個左右各裝著一支手槍的槍套套在腋下,「嗒」的一聲,槍套的接頭扣上,越發將她的身體凸顯出來。

  神啊救救我吧,我剛剛遭遇了慘痛一腳的兄弟又情不自禁的起來了。

  李莎看到了,她這一次沒有立即伸腳,而是看了看我說:「你還真是肖嘴裡不折不扣的超級無敵大流氓啊。」

  我用手擋住那尷尬的地方,吞了一口口水說:「本能,本能。」

  李莎從箱子裡拿出狙擊步槍的零件開始組裝起來,她幹這活兒的動作非常的美觀,其實我覺得她無論幹什麼都是非常美觀的。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她的身上,以至於我都忽略了她手中的那玩意兒。等她裝好了,我才發現那是她以前用過的奧地利SSG69。

  看來,她真的想殺人了。

  李莎裝好SSG69的主件,又開始在上面裝夜視鏡和可顯著減小槍口噴焰、噪音和槍口衝擊波特徵的消焰器。這些都做完之後,就開始挑選子彈。一邊想起了什麼來,問我:「你剛才問我什麼?」

  說實話,我完全忘了問過她什麼了,支支唔唔了半天,就是想不起來。

  李莎說:「我想起來了,你問我有沒有看過《倩女幽魂》對吧?嗯,看過。像你這樣的傢伙,就是被樹妖吃掉的那些無名死屍哦。」

  我鬱悶,我說:「話不是這麼說的,我是個男人,還是很健康很正常的男人,有正常的反應很正常啊。話說這也不能怪我,誰讓你這麼……誘人呢?」說這話的時候我小心戒備了一下,別一不注意又挨一腳。

  李莎這時候正專心的把子彈挑選出來,然後壓進彈夾裡。聽到我說的話,笑了一笑,說:「行了,我不打你了。你這算甜言蜜語嗎?」

  我趕緊說:「當然不是,我只是實話實說而已。還有,你還是穿件外套吧,要不然,我很難控制自己的身體狀態啊。」

  李莎哼了一聲說:「現在不行,穿上外套就會影響我的拔槍速度,我建議你也不要穿。你有多少子彈?」

  我說:「就一個彈夾,今天又沒想過要出什麼任務。」其實我這樣是很不專業的,要麼就不要帶槍,帶槍了就應該多準備些子彈。應該具有一種隨時隨地可能發生戰鬥的意識。這也不能怪我啊,我真的只是個半路出家的警察。說實話到現在還覺得幹這活不如賣盜版光碟呢。

  李莎從箱子裡拿了一把CZ100出來扔給我,順便又丟了兩個空彈夾和一盒子彈給我。丟了這些,又丟了一個望遠鏡過來。她現在似乎沒有興趣和我閑扯,這讓我有點羞愧。好像我腦子裡除了那些見不得人的東西,就什麼都沒有了。

  我很羞愧的把視線重新投放到手提上來,才發現小二早已經把資料傳給我了。王健那個身份証很明顯是假的,不過根據我描述的外形,他提供了一些可疑人物的資料。

  最接近的,我認為是新龍組的三號人物,外號叫「虎徹」,印象中好像是一把日本刀的名字。至於那兩個老外,我給他的描述太簡單,他無法給出什麼有用的數據來。旅館貌似沒什麼大問題,不過小二還是傳了一個詳盡的以旅館為中心,半徑1公里的一個電子地形圖過來,正好可以和手提裡調出來的林場管理處的地圖配合著使用。

  如果真的是新龍組的重要人物的話,那倒可以說我的運氣不錯。我正愁一時找不到辦法打開新龍組的缺口呢。

  可是我覺得李莎的態度似乎有點過於激烈了,僅僅是因為那傢伙猥瑣的多看了她幾眼,她就鐵了心要殺人?而且還似乎是不惜暴露自己身份使用自己最慣用的手法?

  我說:「李莎,你似乎有什麼事情沒有對我說。」

  李莎用一個專用的防雨袋把她的SSG69包了起來,背在了背上,說:「你終於恢復正常的思維能力了。」

  我決定不去看她那山峰呼之欲出的小背心,要不然,我很可能又會喪失思維能力了。
a12372002 發表於 2012-10-28 19:45
第一六一章 麻煩很大,後果很難測

李莎隨後丟給我的東西是化妝油,我又忍不住回頭去看的時候,她的臉上已經抹上了一片花花綠綠的化妝油,不但是臉上,脖子上也抹上了。她還用一條布帶子將她那洶湧澎湃的山峰纏了起來,外面再罩上一層馬甲。這個馬甲看起來很輕,但是我可以清楚的感覺到一種高密度金屬的質感,不用摸都感覺得到,當然,我很想找個合適的借口摸一摸。

  當她最後戴上一雙黑色的長到肩膀的手套,把那兩條雪白的手臂遮蓋起來的時候,我已經不太看得出她是個女人了。她的那雙手套似乎也不是普通材料做的,我裝作很好奇的摸了一下,手感有點澀,好像有很多細小的尖銳的顆粒。我還想摸摸她的馬甲,不過被她用充滿內力的眼神逼退了。

  做完這所有的事情,李莎大概只花了不到兩分鐘的時間。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專業,反觀我自己,在這兩分鐘裡除了精蟲上腦之外,我似乎什麼也沒做成。為此我羞愧得要命,但是我又很快的安慰自己說,人家是專業人士,而我只是半路出家的,不丟人。

  李莎最後檢查了一下槍械,說:「對不起,防彈背心只有一件。不過我們倆保持好隊形的話,一般情況下你中槍的危險比我低很多。
  我笑了笑,說什麼對不起呢,在只有一件防彈背心的情況下當然是你用,這點覺悟我還是有的。她地裝備很齊全。而我呢,除了我自己的92式手槍,李莎給我的CZ100之外,最先進的裝備大概就是雪冰魂留給我的軍用手提了。除此之外,就是可以隨時和後台聯繫地跳頻耳機。但是我現在不能隨便用。我現在是跟一個殺手搭檔,而我的夥計們則是警察。

  裝備換好之後,李莎把她的箱子放在了木屋的角落裡,在上面設置了密碼。我看到密碼鎖上地數字顯示為180,忍不住問她這是什麼意思。李莎很耐心的回答說。如果180分鐘內我們不能回來,箱子就會自動爆炸,銷毀一切地証據。

  我說:「這可不行,萬一林場的工人來了怎麼辦?」

  李莎看了我一眼,這似乎不是她平常考慮的問題。不過既然我提出來了,她說:「那你把它提到外面去吧。」

  我靠,雖然我知道還有約3個小時這東西才會爆炸。可是提著這玩意的時候,我心裡還是挺虛的。我早就說過,有些事情,是不適合我,而且我也不喜歡做的。
  我知道一旦出去了。我們就要保持好互相掩護協調的隊形,那就沒時間問什麼了,我寧可耽擱一點時間,也要先把我地疑問搞清楚,大不了時間不夠我們回來拿箱子就是。

  我說:「現在可以說了吧,你到底對我隱瞞了什麼?」

  李莎看了看表,塗了化妝油的臉上看不出什麼表情來,她的語調也似乎沒有任何的感情色彩,說:「和你打架的那個傢伙,出手地套路很像新龍組的三號人物虎徹。但是據說沒有人見過虎徹的真面目。」

  我點點頭。這個和小二傳給我的資料分析很接近,但還不是重點。

  李莎接著說:「那兩個老外。最後阻止另外兩個人動手的那一個叫馬可士,是我們業內很有名的殺手經紀人。他不認識我,但是我曾經有兩單生意是從他手裡接下來的。準確的說,經紀人和殺手是不會直接見面的,這是行規。經紀人手裡有殺手的部分資料,根據僱主地具體地需要挑選不同作案風格的殺手,殺手完成任務以後,經紀人通過特殊地方式通知殺手到指定的地方拿錢。這些都是行規=但是坐在他們旁邊的,還有一個黃種人,英文代號lightinwolf,也就是電光之狼。國籍不明,在殺手榜上的排名是第五位。殺手經紀人和殺手同時出現在一起,這在行內絕對是很逆天的事情。要麼就是死神那一級的BOSS修改了遊戲規則,要麼就是組織內部發生了重大的變動。」

  我就問:「那你怎麼知道那個馬可士就是經紀人?」

  李莎簡單明瞭的說:「因為我任務失敗以後,搶先違反行規竊取了經紀人的資料,所以我才知道組織指定了地獄食人魔來對付我。」

  電光之狼第五?我那個汗啊。那一次我們對付地獄食人魔都差點應付不來,李莎也是借助了雪冰魂的力量在最終搞定,既便如此,她的搭檔還重傷落入了殺手組織的手裡,她自己也落得了一個亡命天涯的下場。可那傢伙只不過排名第八,眼前竟然有一個排名第五的傢伙,就憑我們兩個人,那不是找死嗎?

  我吞了一口口水,說:「那你到底是打算幹什麼?」

  李莎冷冷的說:「馬可士剛才已經看穿了我,我必須將他殺掉。這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希望。但是要在他和組織聯繫,把殺我的基金調用之前。如果馬可士還沒有把地獄食人魔任務失敗之後的基金轉給電光之狼,或者說電光之狼對這個任務沒有興趣的話,我殺了馬可士,就算和電光之狼正面對上,他也不會殺我。」

  我暈,我覺得這不大可靠。她說的都是行規,但是馬可士和電光之狼碰在一起就已經違規了,指望殺了馬可士,電光之狼就對李莎視如不見。這太不現實了。電光之狼?暈,我怎麼老想到「電車之狼」?要是這個電光之狼只是HGame裡面那個猥瑣的電車之狼,那我們無疑就安全多了。我說:「要不我們報警吧。」

  可恥啊可恥。若干年前,我在街上遇到一起車禍。發現一個自殺的小混混,當時我就對雪冰魂說,我們報警吧。那時候我一點都沒有身為警察地意識,貌似現在我又忘記我是一個警察了。

  李莎不想理我,沒有從門口走。而是推開窗子像一個幽靈般的跳了出去。

  什麼意思啊,難道報警都不可以?我用腦子想就能明白,警隊要行動,需要有合理的理由或者上級的命令。這可不是一兩個鐘頭就能搞定的事情。\難道我要跟林森說,我有殺手地內幕。馬上採取行動?就算他肯信我,但是要搞定這個什麼電車之狼,光靠我們小隊現在的實力恐怕會損失慘重。那麼,請他申請軍方的特戰隊?靠,搞定了那些東西,那幾個傢伙早就不在那裡了。或者,我們早就掛了。

  殺手經紀人。排名第五位的殺手,新龍組地重要人物,這些人搞在一起來是想做什麼?我很想知道這個問題,一旦搞清楚的話,我就發了。前提是。我能活過李莎手提箱上面限定地三個小時。我靠,這一次真的很危險啊。3個小時?她為什麼不設置成30個小時,不,要是設置成30天不是更好嗎?

  李莎已經行動了,我估計我不是很稱職,可是我得當好她的搭檔。這是我自己要求的。如果上天能夠給我一個重來一次的機會的話,我一定會把她打暈,然後扔到雪冰魂的基地裡去。殺手組織再牛逼,總不至於敢去打軍方地基地吧?

  我很快跟上了李莎,並且保持了一個最合理的距離。和她形成狙擊手搭檔慣用的隊形。

  我還有很多問題。比如說,那個電車之狼作為一個頂尖的殺手。他最喜歡用什麼樣的方式殺人?他最擅長地是什麼?槍械?近距離還是長距離?或者他有別的喜好?用刀?貌似我用三稜刺殺人的時候那也挺刺激的,希望別人不會用這一招來對付我。或者說,他還有別的特長?比如說話說死人的?要是這樣的招式的話,我覺得我可以試試跟他鬥一鬥。

  不過我要是這麼跟李莎說的話,她一定不會覺得我幽默,說不定又給我一腳。

  我們在雨裡快速的奔跑著,她戴著夜視鏡,但是我沒有。我所能利用地,就是用她給我那個具有夜視功能地望遠鏡觀察好行進路線,然後憑借判斷前進。森林裡本來就很黑,何況還是雨夜,一路上摔了多少跤我根本記不清楚了。我們之間的距離本來也不能保持得太近,但是她從來沒有停下來等我,還是讓我覺得很幽怨地。

  我看過電子地圖,最適合對湖邊旅館進行狙擊的,是湖對岸的山上。距離約600米,稍微遠了一點,但是SSG的有效射程和精準度足夠保証李莎命中目標。除此之外,就是旅館北面的山頭,距離400米左右,近得多,但是山頂缺少植被,更容易被發現。

  李莎最終還是停下來等我,因為我們需要共同觀察和商議伏擊的地點。我再次打開了雪冰魂的手提,首先確定了我們自己的位置,但是筆記本提示,就在湖對岸的山頭上,衛星發現有定位裝置存在。也就是說,那裡已經有人伏擊了,而且使用衛星定位系統,很可能是警方的人。

  這樣一來,我們不但不能再去湖對岸,就連北面的山頭也不能去,因為山上的路徑完全暴露在湖對岸的監測視線之下。而且我相信,如果是警方行動的話,肯定不止一個伏擊點。

  我用筆記本掃瞄了一下,果然在北面山頭的側面也發現了一個伏擊點。這個位置很賊,如果不是雪冰魂的筆記本通過軍方的衛星探測到微弱的電子信號的話,我們根本發現不了。警隊和軍方比裝備,不管怎麼樣,總是要吃虧一些的。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也可以算我人品好。如果沒有雪冰魂提供的這個東西,我和李莎盲目的行動的話,有可能在擊殺馬可士之前,先被警方擊殺……這時候貌似我站的立場就不是警隊了。

  我們還有一個選擇:旅館西面的鋸木廠,準確的說,廢棄的鋸木廠。直線距離只有300米左右,對狙擊手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距離。

  可是我們已經別無選擇。
a12372002 發表於 2012-10-28 19:46
第一六二章 到底是錯在哪裡?

鋸木廠距離旅館的直線距離是300米,但那是直線距離。事實上鋸木廠靠旅館的這一面是一個幾十米高的斷崖,是土質的山壁,上面也稀稀落落的長著一些樹木,不過我覺得要是沒有傳說中的輕功,想從這個山壁直接上到斷崖上面,是不太現實的。

  我和李莎選擇了繞路。

  我要說,今晚的伏擊機會很不好,既然已經有警方的狙擊手就位,那麼在旅館附近很可能都已經佈置了警方人員。我現在的行為,不光是違紀,甚至是違法的。

  可是李莎不肯就此罷手。想一想她也沒什麼錯,警方未必能幫她解決馬可士和電車之狼,如果他們僅僅是被抓起來,他們有的是機會從監獄裡傳遞出信息,她一樣面臨著巨大的危險。

  這段時間以來,我最怕的就是李莎的真面目在殺手組織眼前暴露,但是今天這個偶然的意外,還是讓我最怕的事情發生了。所以,不光李莎不肯就此罷休,我也不能讓那兩個傢伙活著出去。

  我不知道馬可士是怎麼看穿李莎的身份的,我跟那個大塊頭打架的時候,李莎只是盯著大塊頭在看。就這他也看得出來?看來,這是一門很深的學問。或者說,他們身上都有某種旁人覺察不出來的氣息?

  幹掉馬可士和電車之狼,哦不,人家叫電光之狼,但是我覺得還是電車之狼親切些。幹掉這兩個人是李莎活下去,並且救出她的搭檔,幫助我剷除活躍在這個城市的殺手組織的關鍵我不知道他們是否還留在旅館裡,但是李莎堅信他們還在。她認為他們應該還在等什麼人。OK,既然她堅持,那麼我支持。

  警方沒有在鋸木廠這邊佈置人手。或許他們認為那道斷崖可以斷絕目標的逃路,或許另有打算。這個伏擊位置並不好,最大的問題是容易暴露。唯一有利的條件是雨下得越來越大。這為我們提供了一定程度地掩護。但這同樣也會影響李莎的射擊精準度。

  結局會怎麼樣?

  我一直努力的使自己地情緒保持穩定,我做到了。我們把樹枝蓋在身上作為掩護,漸漸地。在雨裡我們似乎與周圍的環境融為了一體。李莎選擇了一個最佳的位置架好了狙擊步槍,而我趴在她地身邊用望遠鏡觀察大環境。

  小二給我回話了,他侵入了市局的機密行動檔案,但是總部的傢伙並不像他想像的那麼菜,幾乎在第一時間就鎖定了他。雖然在李真淑的幫助下他們沒有暴露自己的身份和地址,但是竊取的信息非常有限。他唯一能提供給我地情報是,這是一場由剛剛提升為副局的高空領導的行動。

  高空。這個城市的警務系統裡神一般的人物。他現在創下地。是警隊歷史上最年輕的副局職務記錄,同時也是最年輕的三級警監記錄。也許不會再有人超過他了。很難想像我還和這樣的人物同桌吃過飯。對我而言,高空就是一個超級BOSS,而對於高空而言,我恐怕連螞蟻都算不上。最多只是一粒灰塵。而他也不可能記得我。

  (註:這裡提到的高空的警銜和職務為虛構,不必對照現實生活中的真實情況。)

  我不知道高空親自帶隊意味著什麼,但是我知道這肯定是一個很重大的行動。在雪冰魂的軍用手提上,我只能查到那兩個狙擊手的位置,因為他們使用了衛星定位系統。除此之外,就再也沒有別地發現。這只能說明一個問題,高空帶地隊伍已經屏蔽了全部的通訊工具。他們可能已經散佈在了旅館地周圍。高空的行動在上午我上班的時候就已經展開了,也就是說,我和李莎現在完全可能處於他們的行動網中間。

  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既然高空是這麼牛逼的一個人,楚局應該放手把警隊交給他才對。真的。高空能坐到今天的位置。上面有人是肯定的,但是他也絕對是一個實力派人物。先不說他在警隊的親信有多少。光是他主管的刑警隊,這些年來破獲的案子數不勝數,他也差不多成了百姓口中的包青天一類的人物,不,是大神。他是這樣的年輕有為,這個城市的警隊完全交給他應該是所有人都可以放心的。

  當然,我這樣的想法可能很幼稚。也或許就是因為高空這樣的牛逼,空降下來當正局的楚局才迫切的需要林森另外拉起一支隊伍來掣肘於他。而且現在楚局又當上了主管政法的副市長,他在用高空的同時,另外組建一支祕密部隊,對於權謀的合縱連橫而言,非常的有必要。想一想,其實林森這個角色其實挺不光明的,我倒是還沒到那個級別,所以我自己就不必覺得有什麼不光彩的了。

  我覺得對我個人來說,管他什麼市長局長的,高空再牛逼關我個鳥事啊,他又不可能提拔我。我們這種小人物,上面怎麼交待,我們就怎麼做,混口飯吃而已。但是,稍微往深處想一想,我又覺得心裡總有一陣一陣的寒意----如果我一直待在檔案股,得過且過混吃等死應該是沒問題的,但是現在我已經被林森拉上了船,這條船的沉浮,和我可以說是息息相關。我現在有了十來號人,還可以有點簽單的權利,但是這些東西在楚局高空那樣的人手裡根本屁都不是。

  也許什麼時候,別人突然反過手來,「啪」的一下就把我們拍死了,而且怎麼死的我們都不知道。說不定,死之前都還在為別人賣命呢。

  這就是為什麼我當上這個小隊長之後一點都沒有真正高興過的原因,從本能上,我就很恐懼這樣的生活。和李莎的生活比起來,這樣的生活貌似是在陽光下,而且要平靜得多,可是和他們那種你死我活的生存法則比較起來,我覺得我這種生活既沒有邊。又沒有譜。如果我永遠都渾渾噩噩,想要混吃等死,也許有一天。我就會混到號子裡去。誰說得清楚呢?

  說不定。今晚過後我就有機會進去。我說了,我現在和李莎搭伙做的事情,不但違紀。而且違法。如果最後出現什麼不可預料地結果,我被高空的兄弟逮到,又找不到可以交待得過去的理由地話,也許明天肖就可以去探監了。那時候,除了告訴她可以考慮一下那只海龜之外,我恐怕也找不到別地話跟她說了。

  那麼,現在把李莎一個人丟在這裡。不去管她的死活呢?毫無疑問,這對我要好得多。我不用再面對那些超級賽亞人一樣的殺手,更不用考慮萬一警隊地同仁圍上來時,我要不要向他們開槍。

  我不知道我現在到底是怎麼了,我做了很多我原本根本不會做的事情。我這樣幫李莎有好處嗎?答案是否定的。佔她的便宜嗎?嗯。她可不像肖那麼傻,我就看到了一眼,都挨了她的一記撩陰腿。別的就更不用說了吧。那我幹嘛還要幫她呢?為了自己的前途?前途這種事情,在我看來有點沒譜。那麼,還有什麼別地?如果是害怕受到她的威脅,趁她現在對我毫無防範的時候幹掉她不就一了百了嗎?反正她身上也有命案對吧,我是警察,我這麼做也是盡忠職守。

  我可能做得出來的,所以我只能不去想這個問題。當然,我也為自己留下來找了一個很合理的理由----要是我突然開溜地話。李莎一定會翻臉幹掉我的。我總需要一個理由。不管這理由是否合理。而我始終也做不到那種絕對的理性啊。

  這個世界很安靜,除了雨聲。=我現在什麼也聽不到。耳機已經被我關掉了,雖然我們的頻率和高空他們不同,但是既然他們全都屏蔽了,我再用只有暴露自己的可能。我不時的用望遠鏡觀察旅館周圍的情況,也不時的觀察一下自身周圍的狀況。

  時間在一分一秒的過去,旅館那邊還是什麼動靜也沒有。這好像是一場狩獵,只是,我說不清楚現在誰是獵物,誰是獵人。也許,誰最先沉不住氣地話,原本地獵人和獵物的關係就會突然發生逆轉。

  現在,有一件事我可以肯定,那就是我們不需要回去拿李莎地行李箱了。她身上穿的衣服就很火爆,不換也好。

  我們守候了足足兩個小時,算上路上耽擱的時間,現在已經是晚上11點,城市裡的夜生活也差不多上場了。旅館那邊終於有了動靜。動靜來自外部,一輛凱迪拉克CTS-V沿著森林中的砂石路面緩緩的開進了旅館的停車場。我個人是非常欣賞凱迪拉克這個汽車品牌的,要是有人送我一輛的話,我想我一定會笑納。

  但是我買不起。因為買不起,我就想像著要是李莎的SSG69一槍打爛這兩凱迪拉克的發動機的話,我一定會非常的開心。肖一定會說我這種心理很變態,但是我真這麼想的。

  凱迪拉克車上下來的是一個老外,夜視鏡裡看不出西裝的顏色,但是想來一定很昂貴。老外還帶著兩個保鏢,兩個保鏢也是老外。其中一個保鏢提著一個箱子,我覺得那個箱子如果用來裝現金的話,也不會很多。但是箱子上有一條細小的鏈子套著保鏢的手,這樣看起來,裡面的東西想必十分值錢。

  這三個老外走進了旅館,於此同時,旅館周圍突然出現了一群潛伏已久的警察。果然是一場早有預謀的行動。很快的,藏在森林中的警車也開了出來,警燈閃爍中,那三個老外被帶了出來。

  是不是覺得這齣戲太簡單太沒味道了,可是誰說非要打得血流滿地,屍體橫飛才叫警匪片呢?那三個老外被抓,隨後被帶出來的,還有兩個貌似我們同胞的男人。我甚至都沒有聽到一聲槍響。回想一下,那一次我們突襲瑞香縣的行動,最後不也是一彈未發就結束了嗎?佈局是很重要的,只要布好了局,最後收攏口袋就是很簡單的事情了。

  可是,我覺得事情也不會這麼簡單。

  在一片警燈中,我沒有看到馬可士和電車之狼那一夥人,李莎確定他們沒走,難道說,他們一直房間裡打麻將,而且還是打的素麻將,連抓賭的可能性都不存在,然後在警察突襲的時候,還很客氣的問他們要不要加起的?

  我只看到一片警燈閃爍中,一輛似曾相識的豐田霸道開了過來。車上下來的那個人身材魁梧,一臉正氣,酷得好像面部肌肉壞死一樣,雖然穿著便服,可我還是認得,那是我和他一起同桌吃過飯,現在就任市局分管刑偵實權的副局高空。一個很牛逼的超級BOSS。他是來檢閱部隊,宣佈行動順利結束的嗎?

  沒有聽到槍響,但是我的望遠鏡鏡頭裡,突然出現一個老外頭部鮮血噴濺的場面。而且連著就是三槍,三個老外全部中槍到底。後面被抓的兩個同胞反應很快,企圖往人群裡躲,但是飛來的子彈還是照樣打穿擋在他們前面的警察,將他們的腦袋打碎。

  總共就是五槍。從那幾個傢伙倒地的方向很容易判斷,子彈來自湖對面的山頭上。

  我的那些同仁們已經亂作了一團,現場發出了很多嘈雜的聲音。但是於事無補,那幾個目標人物已經全部死掉了。在一片混亂中,我看到的是,那個原先繫在一個老外保鏢手上的箱子不見了。

  看來這齣戲才真正上演啊。

  我原先以為湖面山頭上的狙擊手是我的同仁,但是看現在的情形來看,又應該不是才對。如果是警隊的夥計,在疑犯已經被抓獲的情況下,怎麼可能開槍將他們全部狙殺呢?現在看來,我原先的判斷完全錯了。

  我偏了偏頭去看李莎,她根本就不為所動。

  是我先前的判斷完全錯了嗎?可是,如果是殺手,殺那幾個人的目的是什麼?還有,他們為什麼要使用衛星定位系統,那不是沒事給警方提供自己藏身之處的信息嗎?

  等等,我覺得我現在這個判斷,才真正是錯了!
a12372002 發表於 2012-10-28 19:47
本帖最後由 a12372002 於 2012-10-29 09:59 編輯

第一六三章 水遁

如果我一開始的判斷沒有錯,遠端的兩個狙擊點埋伏的都是警隊的狙擊手的話,那他們狙殺這幾個疑犯意味著什麼?

  我之前一直沒有往這個方面去想,我完全就認定了這是一場警方策劃已久的抓捕行動。直到高空出現後,整個行動看似就要波瀾不驚的結束,突然發生的狙殺事件,卻完全打亂了最後的調子。

  我的發現有兩個非常可疑的地方。

  第一,疑犯中槍後,現場十分混亂,而混亂中疑犯帶來的那個箱子不見了。

  第二,當時幾乎所有的警員都很慌亂,一個是對疑犯突然中槍始料不及,另一個顯然

  出於對未知的狙擊手的恐懼。這是很正常的,誰不怕那種時候自己莫名其妙的挨一顆子彈,死都不知道是怎麼死的啊。但是在一片慌亂中,也有幾個人非常非常的鎮定,其中一個就是高空。

  當然,人家是領導,而且是本市警隊的神級BOSS,什麼大場面沒見過?這點小場面驚動不了他那是很正常的。至於另外幾個人,也應該是經驗豐富的老警員吧。這其實沒有什麼不合理的。

  但是我就情不自禁的往另外一個方向想去了,那就是,高空,還有那幾個高空的手下,對狙擊手開槍的情況早有預料。\而且,從他們的站位開看,全部都處在狙擊手地射擊死角。這樣,完全避免了在黑暗和混亂中被誤傷的可能。而這樣的站位,除了事先知道,是不可能那麼巧合的。

  也就是說,這一幕根本就是高空導演的!

  我知道我地推測非常缺乏可以支持成立地証據。我也不可能找到能夠支持我的推斷的証據。但這是我的直覺。一直以來,我發現我的直覺只要是壞地,都靈。說不定這才是林森真正希望從我身上挖掘出來的特長吧。

  如果我這一次的直覺又是對的,那意味著什麼呢?

  如果高空這個神級BOSS才是潛伏在警隊裡的最大臥底,那又意味著什麼?

  我根本不會去想將高空挖出來。然後自己藉機陞官發財那樣的事情,我想地是立刻辭職不幹,帶上肖回老家陪我老爹打麻將去!三缺一,那把李莎也帶上吧。

  我希望我這一次的直覺是錯的,因為這,太可怕了。

  現場在一片慌亂之後漸漸趨於平靜在高空的指揮下,警員們開始井井有序的處理著善後事宜,大部分的人則都已經上車離開。高空大多數時候一直在打電話,在他上車之前,他回頭朝旅館的一個窗戶看了一眼。那個窗戶的百葉窗拉開了一條縫,我看到的,只是兩個模糊地人影。

  這時候李莎的槍響了,很輕微的槍聲,很細微的火焰。在夜雨的掩護下幾乎可以完全忽略。我看到窗子裡的人影砰然倒下,李莎又開了第二槍,但是另外一個人影顯然已經有所防備,儘管她的第二槍開得很快,但是那個人影還是閃開了。

  與此同時,我感到有什麼東西重重的砸在了身邊的樹幹上。濺起了一大片的木屑和水珠。靠!12.7mm口徑狙擊步槍,也就是通常所說地點50!這一槍雖然打偏了一點,卻幾乎打斷了我身邊地樹。子彈射擊的方向來自北面地山頂,點50的槍聲很大,儘管射手已經裝了消音器。在夜空裡還是能夠分辨得出槍響的方位。

  我早就說過。鋸木廠這邊是最容易暴露自身的!

  那一刻我明知道最要緊的就是趕緊移位逃命,但是鬼使神差的。我偏偏還拿起望遠鏡朝高空看了一眼。我發現,他正死死的盯著我們的方位,憑肉眼他絕對不可能看得清我們的,但是我就覺得他看到我了。這可能是我自己心虛,但是萬一人家就有那樣牛逼的本事呢!

  這時候李莎朝我撲了過來,抱著我往旁邊滾了過去。我感覺到,幾顆子彈貼著我的頭皮飛了過去,既有北山的點50,也有湖對岸的我不確定型號的子彈。匆忙間我越發的確定了一件事,那就是兩處狙擊手真的都是警隊的人,所以他們才敢在開槍之後肆無忌憚的留在原地。

  而現場參加抓捕行動的警隊大部分已經上車走了,這時候留在後面的,想必都是高空的心腹。如果被他們抓到,我估計我就不是被玩進號子裡那麼好收場了。

  李莎拉開SSG69的槍栓,往槍膛裡放了一枚小小的氣體炸彈。這玩意是俄軍用的,炸彈雖然很小,爆炸的威力卻足以使半徑兩米之內的一切物體化為灰燼。她真是神通光大。而不管情況多麼緊急,她做起事來都冷靜精細得好像一台機器一樣的。她把SSG69放在了樹後面架好,保持著瞄準姿態。這可以讓追來的人小心半天,等他們鬱悶的發現人早就跑了,一定會拿這把槍來出氣,然後……

  我不得不說,她非常的高明這要是加入我軍,肯定也是一筆財富。

  逃跑的路線我們事先已經策劃好,那就是沿著旅館的反方向,朝著西南面森林腹地跑,借助森林的掩護脫身。

  我們跑了不到十分鐘,身後就傳來了一陣爆炸聲。追兵的行動可以說非常快,要知道,我們繞到鋸木廠,可是花了20分鐘有餘,而且我們的出發地點絕對比他們近。前面再跑就是一條河了,是那個湖的下游。黑暗中水聲很大,聽得出水流很急。

  李莎說:「往河裡走!」

  這是一個不錯地主意。跳到河裡遊走,可以消除關於我們的一切痕跡,就算他們牽著警犬來都無濟於事。但是危險也很大,我們根本不知道水流的情況。千鈞一髮,根本不容考慮。我把雪冰魂的軍用手提背在了背上。不是我捨不得丟,這玩意要是被別人撿到,會很麻煩的。早知道也跟李莎要一個氣體炸彈炸了它。

  跟著李莎跳進水裡之後,才發現水流比聽起來地還要急,而且這水很涼。這要是在夏天。用這水沖一下那真是爽透了,可這時候已經是秋天了,我們又淋了幾個小時地雨,身體的表面溫度本來就很低了。\我一下水腳就微微有點抽筋,我靠,我不可能這麼遜吧。類似的訓練我也不是沒有經歷過啊。當時的情況也沒有讓我去考慮的機會,我直覺自己這次完蛋了。尤其是我地直覺一向好的不靈壞的靈。

  肖這時候在幹什麼呢?已經到了雪冰魂的宿舍裡嗎?睡了沒有?

  黎雅又在做什麼?回家了嗎?

  我在水裡一下浮浮沉沉的,水喝了不少,氣卻呼不上幾口。後來腳似乎沒有抽筋了,但是我的體力已經漸漸地跟不上。我不知道李莎現在在哪,我也喊不出來。耳邊全是水流的聲音,她有沒有喊我,我也完全聽不到。

  後來水流稍微緩了一些,可能是河床變寬的緣故。但是這時候我已經沒什麼力氣了。我自己都感覺得到自己的身體在水裡撲騰了幾下,正在往下沉。要死了,我要死了。我這輩子最希望的死法就是衣食無憂的混到老死,其次,就是為肖精盡人亡而死,當然我不介意那時候多加兩個女人。但是我想都沒有想過,我竟然會在正當青春的大好年華,淹死在一條河裡。

  淹死啊,那該有多慘,死後屍體會被水泡得我老媽也認不出我來。唉。我也很久沒有看見過老媽了。

  李莎。李莎現在在哪呢?我不指望她現在過來拉我一把,大家的體力消耗都很大。她要是過來拉我,我們肯定就要一起淹死了。可是,臨死前讓我摸她一把好不好。我腦中猛然浮現在小木屋裡地那驚鴻一瞥,要是能摸上一把,雖然還不能說死而無憾,但是也可以安心去了。

  我不知道別的人在快要死的時候是不是都會在腦子裡閃過這些亂七八糟的念頭,但是在這些錯亂的念頭背後,我突然發現我沉在水中,卻沉得並不徹底。好像有什麼東西在拖著我不讓我就此沉到陰間去。難道我有什麼天賦異稟可是死裡逃生的?但是我殘存的理智很快就幫助我弄清楚事情的真相,不是我成仙了,而是雪冰魂給我的那個軍用手提拖住了我。

  我靠,我完全想不到,這個軍用手提在水裡竟然會有那麼大的浮力!看來手提地箱子裡有什麼特殊地材料,不但能防水防摔防震,而且在水裡還有很大的浮力。我反手一拉箱子地背帶,竟然接著這股浮力浮出了水面。然後,我把它當成了一個救生圈抱在了胸口下面。太牛逼了,我不得不說,雪冰魂的裝備太牛逼了。幸虧我沒有丟掉它,真是好心有好報。

  我這時候才好好的喘了幾口氣,然後我就開始尋找李莎。她比我強,但是在這樣的河裡肯定也還是很消耗體力的。而且她不久前才受過傷。我開始喊她的名字,但是沒有得到回應。這使我有點發慌,她不會沉下去了吧?偏偏這時候雨下得又大了起來,雨聲加上水聲,我的喊聲根本就傳遞不了多遠。

  如果這時候上帝或者釋迦摩尼老人家問我,拿你的命換她的命,你幹不幹?

  我太陽,如果你們不讓我討價還價,那我干了!

  這時候我聽到了一陣轟隆隆的水聲,也同時感到水流加快了很多,操啊,前面有瀑布!是不是真的要玩死我才行啊!?
a12372002 發表於 2012-10-28 19:49
第一百六十四章 大難不死,必有艷福?

電視小說看得多了,通常在這樣的情況下,不要說是瀑布,就算是外太空,只要是主角,根據主角不滅定律,甭管怎麼摔,掉下去都絕對沒事。不但沒事,通常還有奇遇,武林祕籍啊,純情少女啊,掉下去那才叫運氣呢。

  可我能跟那些主角比嗎?人家那種主角要多牛逼有多牛逼,哪像我,我以為我現在好歹也算進化到白銀了,可以牛逼一下了,可是,在更加牛逼的對手出現的時候,我覺得我連青銅都還沒混好呢。

  水聲越來越大,水流也越來越快,我也越來越絕望。我拚命的手腳並用,企圖划向岸邊,可是我的手腳卻都很無力。這肯定是跟那個不知道到底叫王健還是虎徹的傢伙打架的結果。我把吃奶的力氣都用上了,卻只是順著水往下漂。

  靠,靠,要是被衝到岩石上砸得個腦漿迸裂,還不如就沉在水裡淹死呢。

  我完了,我完了,我完了,我完了……

  這時候我的肩膀上突然被什麼東西狠狠的紮了一下,一種劇痛迅速的傳遍我的全身。雷日的啊,是誰這時候還落井下石給我一槍的?

  我以為我是中槍了,但是接下來的痛感告訴我還不是中槍那麼簡單,扎進我肩膀裡的東西好像帶有倒刺,有一股力量在撕扯我的肉,我痛得幾乎完全昏過去了。要是一直昏下去也就得了。至少不痛,死就死求地吧。可我很快又醒了過來,醒過來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已經被拉到了岸邊。一隻手抓住我的衣領,把我拖出了水面。我現在全身都沒有力氣。就算拖住我的是一條異形,我也只能任其擺佈了。

  但是還好。把我拖出水面地不是異形,而是李莎。雖然她臉上的油彩被水沖得亂七八糟地,比剛化妝的時候更難看清本來的面目來,但我還是知道是她。我能聞到她身上一種特別的香味。跟著我的肩膀又是一陣劇痛,痛得我叫都叫不出來。那種痛,真不是人能挨地,要是這是在拷問我,我招,我一定招。

  但是隨著李莎從我身上取出一個鉤子來,我也明白到底是怎麼回事了。是她救了我。這一點沒錯,可是她用的手法相當的暴力,很顯然,她把一個繩鉤射進了我的肩膀裡。這種玩意兒是她這樣高手在行動的時候射到高處去,然後再利用繩子往上爬的,那種鉤子地抓力可想而知。

  我現在四肢無力,只能任由她很黃很暴力的撕掉我的衣服,然後再撕爛我的T恤,纏在了我的肩上。這一點都不像黎雅。人家小雅撕爛的是她自己的衣服。可是繩鉤造成的傷口是很大的,就這樣根本止不住血。

  李莎拍了拍我地臉,問我:「還活著嗎?還活著我再想想辦法,死了我扔河裡得了。」

  我靠,我明明睜著眼睛的,而且我還看見她對著我笑了下,有這麼玩我的嗎?

  可是,怎麼止血還是問題。李莎看到我的背上還掛著那個軍用手提呢,她眼睛亮了一下,打開手提。也不知道她是怎麼找到的機關。竟然從那個箱子的底部拿出了一個小袋子來。裡面裝著一卷醫用紗布,還有嗎啡和止血用的凝血劑。東西很少,但是非常有效。而她也動作麻利的給我把傷口重新包紮了一道。然後,給我打了一針嗎啡。雪冰魂的那個手提箱,在我看來,簡直和叮噹貓的口袋差不多了。希望下次能直接給我拿出500萬來,美女倒是已經蠻多了。

  現在舒服多了,我感覺到李莎把我架了起來,但是我地意識漸漸地就有些模糊。模模糊糊中,李莎架著我一直在走,雨也一直在下。後來停了下來,雨也沒有了,看來是找到了一個休息落腳的地方。

  我聽見李莎在拍我地臉,不停的叫我醒醒。我聽到了,不過我在想我是猛然睜開眼睛好呢,還是悠悠的醒來好。這時候李莎笑著說:「醒了就醒了,你還裝什麼呀你。我知道了,你個猥瑣男想裝睡等到我換衣服好偷看是吧?」

  真是厲害啊,這樣都能猜到。我趕緊睜開眼睛來,打量了一下四周,我們是在一個凌亂的房間裡。這房間的最大特徵除了亂,就是大,跟一間倉庫似的。我甚至覺得,這很可能就是用一間倉庫改裝的。除了一張很大的床,一張擺著兩台電腦的桌子,這屋子裡竟然裝了個足球門,當然,是在屋子的另一頭,距離床大約有30米,滿屋子都是黑白相間的老款足球。除此之外,屋子裡還掛著幾條繩子,繩子上掛著很多照片,看來住在這裡的這傢伙還有可能是搞攝影的。

  這間屋子我們以前的辦公室有點異曲同工,但是更大。甚至床頭對著的窗子外面,也爬滿了常青籐。當然,現在外面黑漆漆的一片,如果不是有幾條常青籐爬了進來,我也不知道遮蓋住窗子的是什麼玩意。

  從床邊的牆上貼滿的女明星的海報,還有一些大幅的美女寫真來看,這個屋子的主人肯定是個男人。其中有兩張寫真還挺暴露的,上面的女人酥胸半掩,牛仔褲拉到了大腿下面,薄薄的小內內隱隱可見黑色的草地……而照片上的女人無論從身材還是長相,都是非常正點的,這晚上要打手槍,都不需要從網上下載小電影了。我問:「這是哪啊?」

  李莎說:「還在森林裡,但是這屋子的主人不在。至少我進來的時候不在。電腦沒關,可能也沒走遠。」

  這屋子裡光線很暗,只開著屋頂上地一盞白熾燈。瓦數還很小的那種。

  我指了指那燈,李莎說:「沒關係,這間屋子是半地下室,只有那個窗戶。不過那邊全被草蓋住了。」

  我靠,住在這裡的是什麼人啊。這麼猥瑣。

  這時候我們是坐在床邊的,李莎站了起來,四處搜索了幾下,在床邊找到了一個行李箱。她也不管那麼多,打開了箱子。裡面是一箱男人地衣服,她撿了一件出來,看了看說:「箱子裡的是乾淨地。」順手就扔了一條褲子給我,說:「把身上那條濕的換了。」

  她扔過來的是一條運動長褲,大小長短倒挺合我的身的,看來這裡住地傢伙也不是什麼魁梧男。我見李莎站在那裡沒動。就給她示意了一下,李莎撇撇嘴說:「請我看我還不看呢!」然後,她又扔了件長袖T恤給我,轉過了身去,再從箱子裡面翻出了一套衣服褲子來,說:「換好了閉上你的眼睛,我要是發現你偷看,後果自負。」

  這屋子裡沒有什麼可以遮掩的地方,她只能背對著我。閉上眼不偷看?NO。那不是我的風格。了不起就再挨她一腳,我認了。真好啊,一個晚上,我兩次看到她換衣服了。李莎可能也猜得到我不會那麼誠實,她動作很快,將身上的裝備卸了下來,然後脫掉那件貼身的小背心,換上了一件長袖T恤。我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著,我看到了她光潔白皙的背,她的動作固然很快。但是我的眼睛捕捉圖像的能力也是超乎尋常的。

  李莎的身高約在167左右。而這屋子的主人,根據他的衣服判斷應該約180。所以她換上地T恤對她來說稍微長了一點,將她的PP完全遮住了。這太可惜了,讓她有機會在我的眼皮底下換下了褲子,可我最多只看到兩條修長曼妙的大腿。

  李莎換好了衣服,那褲子太長,她又彎下腰將褲腿捲了起來,然我又順便看了一眼她的腰部。她轉過身來,似笑非笑的問:「看夠了吧?」

  我認真的說:「說實話,沒有。」

  李莎把視線集中在了我兩腿之間,那裡因為剛才看到牆上的寫真,後來又看到李莎裸露的脊背,已經有了狀況。對她那種充滿暴力傾向的目光,我只能趕緊將兩腿併攏了,把手搭在了上面。

  李莎就笑著說:「沒想到你流了那麼多血,依然能夠一柱擎天,果然是個天生地大流氓啊。」

  我很謙虛說:「沒什麼,只是把身上地血液和熱量集中到一點而已。」

  李莎光著腳,慢慢的走到床邊來,她臉上地油彩已經被她擦掉了,頭髮濕漉漉的,那件顯得過於寬大的T恤又是低領的,從她雪白的脖子往下看,可以看到性感的鎖骨,誘人的半圓。而且她這種走路的姿勢實在也,太撩人了。

  我咕嘟咕嘟的吞著口水,難道說大難不死,必有艷福?

  李莎走到了我面前,輕輕把我往床上一推,問:「那你覺得現在要你做點成年人都會做的事情,你行不行啊?」那聲音嬌柔魅惑,簡直銷魂得要命。

  我說:「行,肯定行。不要說流了點血,就算流了一大半,我都沒問題。」

  男人,可以死,但是怎麼可以說自己不行呢?

  這時候李莎爬上床來,四肢支撐著趴到了我身上,一張美得冒泡的臉靠近了我,她的呼吸清楚的噴到了我的臉上。她雖然什麼都還沒做,可是我覺得我已經快要崩潰了。如果說肖平時像個妖精,實際上卻是個總放不開的羞澀小女孩的話,我覺得李莎平常冷得像塊冰,這時候卻火爆得像一個妖魅。

  就在我渴望著她繼續更火爆的動作的時候,她卻輕輕的在我耳邊說:「有人來了。」

  我沒聽到有什麼腳步聲,這時候我所有的感官都幾乎麻痺了。李莎一個很標準的後空翻跳下床去,將她和我換下來的衣服收攏在一起,丟在了床下,手槍拉上了膛,塞到枕頭下面,然後又重新回到了床上,半躺在我的身邊。與此同時,這屋子的門被人一腳踢開,一個男人沿著門口的樓梯走了下來。

  「我靠!」那個男人發現竟然有人不請自來,還睡在了他的床上,憤怒的大吼了一聲。你吼毛,老子比你更憤怒呢!

  但是,當他看見從我身旁用一隻手支起了半個身子的李莎的時候,很明顯,他什麼火氣也米有了。
a12372002 發表於 2012-10-28 19:52
本帖最後由 a12372002 於 2012-10-31 12:17 編輯

第一六五章 最完美的婚紗照

這個傢伙,身高180少點,微胖,留著一臉的絡腮鬍,還紮著一條馬尾,穿著一身肯定是網上淘來的德國陸軍制式叢林迷彩。眼睛本來很小,但是看到李莎的時候,明顯的那雙瞳孔大了不少。

  「這個,你們,」這傢伙有點口吃的說:「或許,我不應該打擾你們,不過,貌似這裡是我的,地方。要不,你們到外面去?」

  我靠了一聲,伸手搭著李莎的肩膀坐了起來,這一動,我肩膀上的傷痛得我差點閉過氣去。我張開嘴,用力的吸了一口氣,說:「哥們,行個方便怎麼樣?我們在森林了迷了路,全身都給淋濕了,在這住一晚上就走。我們不白住,包括你的衣服,給錢。要多少你說吧?」

  那傢伙說:「我這不是旅館。是我的工作室。你們一定要住,也可以,不過,我不要錢。」他看了看李莎,說:「但是有個條件,我要給這位小姐拍一組寫真。我叫任飛歌,在這個城市,凡是干攝影這一行的,沒有人不認識我。這位小姐,是我見過的最美的最天然的模特兒。」這時候他後面跟著走進來了一個女人,身材挺不錯的,雖然我不確定是不是就是牆上那個寫真上的女人,可是看起來應該是個很專業的模特。

  誰知道這個大鬍子轉眼就給那模特掏出一把鈔票來,說:「行了,這裡沒你地事了。自己該幹嘛幹嘛去吧?」

  那女人朝他豎了一個中指。一把抓過錢走了。

  大鬍子任飛歌向我們走過來,他肩上掛著個箱子,想來裝的是攝影器材。他邊走邊說:「我在樓上有個攝影棚,不知道這位小姐怎麼稱呼?我發誓,我為你拍一組寫真,絕對能震驚我們城市的整個攝影界。不。絕對可以震驚全國!」

  我指了指牆上那個女人,說:「拍這種的?」

  任飛歌抬頭看了一眼。鄙視的看了一下我,說:「這是藝術,你不懂。」

  我發現我身邊的女人都有一個特點,那就是她們總是能讓每一個走向她們地男人把我當作空氣。現在也是,任飛歌在鄙視完我以後。就完全當我不存在了,走上來對李莎說:「小姐,你放心,從人品上,我是很正統,很保守的。當然。從藝術上,我拍地寫真從來都是激情四射,如神魔附體一般。我有信心,我絕對有信心讓你一夜之間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很快,星探就會發現你,世界著名的導演就回來找你簽約。不怕跟你說實話,李安我也就叫他一聲哥,斯皮爾伯格我們是兄弟,尼古拉斯凱奇經常和我一起坐遊艇出海釣魚。」李莎笑著說:「尼古拉斯凱奇那是演員吧?」她這一笑。不要說任飛歌好像中邪了一樣發愣,就是我,也有點骨頭髮酥。

  我看到任飛歌正要說話,趕緊打斷他說:「那你找梅根福克斯去吧,我們這你就別想了。想也別想!我們就借宿一晚上,給你一百塊錢,不,你這裡又臟又亂,我建議你給我們一百塊錢請我們留下。」

  任飛歌說:「我給10萬,請這位小姐拍一組寫真。絕對是純藝術的。在攝影棚裡拍一半。天亮後在森林裡拍一半外景,寫真的題目就叫魅惑之林。」

  10萬塊。我看了看李莎,這個價碼不低啊。她又不是什麼明星,一組寫真10萬塊我看幹得。李莎鄙視了我一眼,說:「好啊,我覺得不錯。」

  「等等,等等,」我轉過身去,擋住任飛歌地視線,看著李莎說:「你不會來真的吧?」

  李莎說:「為什麼不行?我長這麼大就不知道什麼叫寫真。人家欣賞我拍幾張照片我看沒什麼不好。」

  我說:「你沒聽他說啊,他要拿著你的寫真滿世界的發啊。」我不知道她腦子是不是有點短路了,現在可是躲都找不到地方躲呢,她還想拍寫真拿去給人賺錢。再說看這傢伙住的地方,看看他這裡的家當,他怎麼可能是那種能隨隨便便花個10萬塊請美女拍寫真地牛逼攝影師嘛。還尼古拉斯凱奇呢,我頂他的肺。

  李莎哼了一聲說:「你管我呢,我高興不可以啊。」

  我要崩潰了,她不是冷靜得好像機器一樣的殺手嗎?怎麼可能說出這樣的話來就為了高興?那可是要送命的。也許她剛才成功的幹掉了馬可士,可是電車之狼明顯避開了她的第二槍,就算沒有避開,也絕對沒有傷到要害。難道她不想活了?這種任性的話肖說出來我一點都不覺得奇怪,李莎說出來,我就完全不敢相信了。

  她不管我也不管,我說:「反正不行,絕對不行!」

  「我說,那個誰誰誰,」任飛歌在我背後說:「你不要在那裡岔手岔腳的好不好?人家小姐都同意了,你誰啊?趕緊給我閃一邊去。要不然我扁你了。」

  我靠,這世界還有沒有天理,難道說隨便跳出個人來都可以說要扁我?可是,我剛一跳下床,肩上地傷口就痛得我眼睛發黑。而我的手和腳,似乎都提不起什麼力氣來。照這架勢,任飛歌想扁我那我還真沒辦法啊。

  李莎下了床,問任飛歌:「你的攝影棚應該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吧?婚紗有嗎?」

  任飛歌手舞足蹈的說:「很多,非常的多,各種系列,各種風格的婚紗都有。其實,我會在業餘時間給我選定的人拍婚紗照,這片森林就是我的外景基地。小姐怎麼稱呼?我的化妝師下班了。不過我可以親自為你化妝,以你地美麗,其實化妝是多餘地。但是我會為你量身設計一套完美無缺的造型。」

  業餘時間拍婚紗?毛,我看他頂多也就是個婚紗影樓地攝影師。前面說的那些都很扯淡,也許他真正的目地,是要李莎當模特。為他的影樓打廣告。

  李莎笑了笑,說:「我叫李莎。任先生你不會是想現在就拍吧?」

  任飛歌說:「當然。我現在充滿了靈感,這種靈感是不能隨意浪費地。」

  李莎說:「那好,請你先到攝影棚去,我隨後就到。」

  任飛歌看了看我,說:「好的。好的,我明白。恕我直言,你可以更果斷些。」

  我太陽,果斷,什麼果斷?果斷的把我一腳蹬開?

  我看著任飛歌哼著歌興沖沖的跑出去了,一轉身抓住李莎地胳膊。問:「你腦子沒燒壞吧?你知不知道你在幹什麼啊?」

  李莎看了我一眼,突然說出了一段讓我感到心中無比柔軟而又無比心痛的話,她說:「其實,我想叫他給我拍一組婚紗照。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我這輩子都不可能像別的女孩子那樣談一場戀愛,找一個自己愛的人,舉辦一個即便不那麼風光,卻足夠讓我開心的婚禮了。我可能也沒有機會像別地女孩子那樣,和自己心愛的人到影樓裡拍婚紗照。我想當新娘子,一次就夠了。能夠在這裡遇到這個攝影師。也許,就是一種天意吧。」

  李莎說這話的時候臉上帶著淡淡的笑,可是,淡淡的笑裡,眼睛卻有些異樣的閃亮。

  我說:「可是,婚紗照不是一個人拍的。」

  李莎看著我說:「你不是在裝傻吧?」

  我覺得鼻子酸酸的,我只是很想問:「剛才在床上,你是想玩我嗎?等我慾火焚身的時候,突然給我一腳什麼地?」

  李莎嘿嘿一笑,說:「廢話。你還以為什麼呢?」

  這個。我還真沒想多,雖然那一刻我都血脈噴張了。可是現在靜下來我就想得出來,李莎絕對是鬧著玩的。她跟我,還沒到那一步呢,我們連Kiss都沒過。

  我接著問:「然後,突然遇到這個牛逼哄哄的攝影師,你就突然有了照一組婚紗照的念頭?和我?」

  李莎搖著頭說:「你這人太墨跡了,照不照拉倒吧。」

  我說:「照!當然照!」不過我猜想任飛歌聽說李莎是要和我照婚紗照,一定會鬱悶致死的。這就是無視我的代價。

  很難想像在森林的深處的一個破破爛爛的廢棄倉庫裡,竟然會有一座設施很齊全的攝影棚。相對於簡陋地地下室來說,樓上地攝影棚很有一個正規影樓的樣子。任飛歌再繃就要繃穿了,其實,他真地也就是個影樓的攝影師,或許還是半個老闆什麼的吧。我就清楚在在攝影棚裡看到牆上寫有「古堡影樓外景基地」的字樣。

  至於李莎提出要和我拍一組婚紗照,任飛歌也一點都不意外。但是他基本上還是把我當空氣,就算拍照的話,最多也就拿我當陪襯,也許還會使壞不把我拍進去。但是這些都不重要了,無論是我,還是任飛歌都很清楚,這裡的主角是李莎,而我們,僅僅都只是陪襯而已。

  李莎選了一套婚紗,復古式的,式樣很簡單,低胸,露肩,月牙白。

  任飛歌除了會牛逼意外,的確有些本事。他根據李莎選的婚紗,為她設計了一個簡潔清爽的髮型,李莎現在是短髮,需要加一點假髮上去。化妝他可能不算很在行,可是簡單的塗塗抹抹,李莎本來就近乎完美的容顏更是找不出什麼瑕疵來。等到她把婚紗換上以後,無論是我,還是任飛歌,全都呆了足足一分鐘。要不是李莎主動說話,我們可能都醒不過來。

  李莎指了指我,問任飛歌:「他不需要換裝嗎?」

  任飛歌看了看我,走到衣架那邊隨手找了一套白西裝給我,試衣間都不給我指了,反正都是男人,就地吧。我也懶得更他廢話。我的心砰砰砰地跳得厲害。我有點恍惚。我知道拍這個照片並不就代表我和李莎結婚了,可是,我這一刻的心情,真的就像那些正在拍婚紗照的新郎一樣。不,甚至像即將迎娶新娘的新浪一樣。我的傷很痛,我換衣服換得很不麻利。尤其是換褲子地時候。

  這時候李莎提著婚紗走過來。彎下腰幫我把褲子提了上去,把襯衣紮好。又蹲下去幫我換了皮鞋。我看到任飛歌那種吃驚得嘴巴都可以塞下榴蓮的表情,他不知道這後面地故事,他什麼也不知道。

  等我們都換好衣服之後,任飛歌就迫不及待的給我們拍照了。準確的說,是給李莎拍。所有拍婚紗照的新人裡面。男人都只是陪襯,主角是女人。更何況,任飛歌根本就不想把我拍進去。

  我看見李莎在任飛歌的指示下擺著各種pose,我看著她穿著那月牙白地婚紗,時而憂鬱,時而微笑^時而悵惘,時而憧憬……她的手上戴著衣服白紗手套,看上去是那樣的纖細優雅,時而雙手合十,時而捧著一束以假亂真的假花,時而提著裙擺輕輕的旋轉……我看著看著,我的眼睛完全濕了。

  終於還是拍合影了,李莎時而挽著我地手,很嫻淑的依偎著我。時而從背後摟著我,緊緊的貼在我的身上,又時而捧著我的臉,把嘴唇靠得我很近很近。我一直在眩暈著,就像在做夢一樣。

  任飛歌拍著拍著,終於忘記了他自己,進入了影樓攝影師的角色,主動的提議說:「兩位拍幾張親密的吧?」

  這時候李莎才微微有些臉紅的問:「親密地怎麼拍?」

  任飛歌幫我們設計了幾個造型,最基本,最簡單的。就是接吻。

  可是。面對著鏡頭,我突然感覺自己像一個初中生那樣的緊張。我看著離我很近的李莎,心跳快得好像要從胸腔裡蹦出來一樣,我猜我的臉一定很紅,儘管因為失血,我的臉本應該沒什麼血色的。

  李莎也是,她的胸口劇烈的起伏著。在那件低胸和緊身的婚紗地包裹下,她地胸部並不僅僅就是顯得大,那個挺拔和線條,感覺都非常的完美。當我把雙手搭在她盈盈一握地纖腰上的時候,我甚至可以感覺到她的腰都有些僵硬。我感覺得出來,這應該就是她的初吻。儘管她剛才在床上擺出了一副很妖魅的樣子,可是,這一刻,她的身體已經完全暴露了她最真實的情況。

  任飛歌不停的按動相機,這一刻,就算是我,也不希望他把膠卷或者內存浪費在我的身上,我知道他是從我背後拍的,我只是個背影。可是,我非常樂意他這麼做,因為這一刻的李莎,是最美的。

  我們的唇終於還是觸碰到一起了,只是輕輕的觸碰,我就感覺到渾身都在戰慄。好像真的有一股電流,湧過全身的肌膚。那種感覺,既緊張又興奮,完全無法描述。

  最後這一組照片拍完,我們臉上都有了汗水。

  任飛歌說:「OK!非常完美。休息一下,換下一套婚紗。」

  這時候我沒有理會那個不識趣的傢伙,我摟住了李莎的腰,把她擁在懷裡,說:「剛才有點緊張,感覺不是很清楚,趁那個傢伙去給你找衣服了,我們再來感受一下吧。」

  「感受什麼?」李莎把手擋在了我的嘴上,笑著說:「剛才只是配合攝影師,我又不是真的要和你接吻。要不然,肖那裡我看你怎麼交待。」

  這是個問題,可是,我現在不想去管這個問題。我現在控制不了自己,不是處於慾望。真的不是因為慾望。或者,這才是最難辦的。我知道肖對我有多重要,我也市場牽掛著黎雅。可是現在,當我摟著李莎的時候,我誰都沒有去想。我只是不想放開她。

  我不知道這算什麼,多情,濫情,還是男性的劣根?李莎告誡過我,多情是要有資本的。我現在依然沒有這所謂的資本,可是我什麼都不想管,我就想這樣摟著她,吻她,就算她是美杜莎,要把我變成石頭我也願意。

  李莎看著我不妥協,不罷休,不退縮的眼神,笑著說:「我從來沒有發現你這個人還有這麼認真的時候,通常,不管做什麼事,你都不肯使出全部的努力。好像生怕自己太用功太執著就會吃虧一樣。好吧,態度這麼認真,是應該獎勵的。」

  她說著,迎著我把她的紅唇印到了我的唇上。這一次,不再是剛才拍照時那種嘴唇的接觸,她雖然很不熟練,但還是輕輕的張開了嘴,用她的舌頭和我的舌頭交纏起來。我緊緊的把她擁在懷裡,貼在胸口,我不怕觸到傷口會痛。

  痛也沒關係,越痛,便越是清醒。我要的就是這清醒,以証實我不是在夢中。

  一吻良久,當我們都要喘不過氣來才分開的時候,才發現任飛歌已經拿著一件新的婚紗在一旁站了很久了。

  李莎的臉很紅,但是,她也沒有避讓。

  李莎接過任飛歌手裡的婚紗,對我說,進來幫我換。

  我聽到任飛歌發出了一聲悲嘆,那種悲嘆不是發自口腔的,而是發自內心的。他一定在想,老天難道瞎了眼嗎?也許吧。

  其實幫李莎換衣服的時候我沒有什麼邪念,在更衣室裡,她背對著我,當我仔細的看著那雪白的脊背的時候,我發現那上面並不是那麼光滑。那上面分佈著好幾個傷疤,傷疤的顏色很淡了,但是,我親親的用嘴觸上去的時候,可以清楚的感覺到傷疤異於完好的皮膚的凹凸。而李莎輕微的顫抖著,鼻息有些沉重。

  我遲遲的不想把她的拉鏈拉上去,她轉過了頭來,微笑著說:「別急,還沒拍完呢。」

  別急?這是給我的暗示嗎?

  又拍了一組造型,這一次,任飛歌幫李莎設計得有些嫵媚,有別於剛才的清純。他最開始的時候故意的不理睬我,但是拍著拍著,他又進入了攝影師的角色。這一次他幫我們設計的親密照是:李莎深深的向後彎下腰去,我摟著她,整個臉幾乎都貼在了她的胸口上。

  等到任飛歌興奮的大喊一聲,「完美!」然後再次宣佈休息,跟著說:「室內的就拍兩組,等到天亮以後,我們再到森林中拍外景!我很滿意,這是我拍照至今拍得最完美的兩組照片,李小姐,你穿上婚紗,就是全世界最美的新娘!」

  天亮?李莎淡淡的一笑,說:「我看是等不到天亮了。」

  我和任飛歌順著她的視線,在攝影棚的門口看到了一個人影。

  那是一個看上去有些憂鬱,也有些帥氣男人,長髮,羅伯特巴喬一樣的口子須,穿著牛仔褲,咖啡色的夾克,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他坐在門口的一個箱子上,一直在抽煙。

  「拍完了?」這人問了一句。

  李莎點點頭說:「拍完了。」

  這人又問:「你要換一身衣服嗎?」

  李莎這時候穿的是一件抹胸的純白短婚紗,她只是踢掉了高跟鞋,說:「不用換了。」
a12372002 發表於 2012-10-28 19:54
第一六六章 看著你離開

任飛歌不知道這個男人是什麼人,也沒有從他和李莎的對話中聽出什麼不對,但是他一看到是個男的,似乎就有一股無名火衝上來,把手中的相機一放,走上前說:「你這人怎麼回事啊?不知道這是私人地方嗎?進來也不先敲門,有沒有教養啊。還有,你那個煙頭別亂彈,要是引起了火災,你拿命賠啊?」

  我想笑,可是我笑不出來。我看見李莎回頭看著我笑了一下,那個笑美得讓我心悸。穿著婚紗的她,是那樣的美,我的眼睛不禁又潮濕起來了。

  這時候不知死活的任飛歌已經衝到了那個男人的面前,他估計是看到那個男人比他矮,也不強壯,想發洩一下心中的無名邪火。我覺得這不怪他,相信任何男人看到穿著婚紗的李莎,而和她拍婚紗照的男人卻不是他自己的時候,都會有這種邪火的。儘管,任飛歌一旦進入了角色,就只記得自己是攝影師,但是退出這個角色了,他就很火大。

  而那個男人的動作很快,快到我根本沒有看清他是怎麼出手的,任飛歌就給他塞進了一張堆滿衣服的沙發裡。他沒有下殺手,只是把他打暈了。李莎說得沒錯,殺手也不會隨便殺一個無關的平民,因為沒有人買單。

  我現在知道這傢伙為什麼叫電光之狼了,他的動作真的很快,那種快甚至讓我覺得有些科幻。以我現在地身體狀況。連任飛歌都打不過了,更不要說這個殺手榜上排在第五位的電光之狼。但是我拉住了李莎,說:「下面的地下室更寬敞一些,要打的話到下面去吧。我先陪你打,你也看到了,這是我老婆。遇到這種事情。男人不管有沒有本事,總不能讓女人走在前面吧。
  電光之狼看了看我。點頭說行。然後就轉身往前面走了。

  其實我的意思是先把他騙走,然後我和李莎趕緊開溜。但是李莎看著我笑了笑,說:「你也看到了,憑他的速度,你認為我們逃得掉嗎?」

  逃不掉。難道只有死?我突然明白一向冷靜地李莎為什麼今天執意要拍這個婚紗照了。我們在這裡耽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如果用來逃命,也許可以走得更遠一點。但是,那又有什麼用?對她來說,明天隨時都會永遠地終止在對明天的等待裡。她知道自己很美,既然明天已經不可確定。為何不將這種美留下來?哪怕只留下一個回憶,也好呢。

  對我來說,我卻不想要回憶。

  我和她之間,如果說過把癮就死的人是我,雖然我內心深處是不願意的,但是我認了。可如果過把癮就看著她死,無論怎樣,我都不能接受。如果逃不掉,在剛才那間地下室裡藏著我們的槍。我相信電光之狼就算速度再快,也不可能快過子彈地。趁他在和李莎過招的時候,背後給他一槍,這也是個不錯的方法。

  走到門口的時候,李莎突然停步問我:「你剛才說我是你什麼?」

  我看了看她,說:「你是我老婆,如果一定要死,我也要死在你前面。」

  李莎笑了起來,她笑起來真的很美,美得讓我有種心碎的感覺。她伸手捧住了我地臉。說:「這句話我很喜歡。老公,今天就讓我這樣叫你吧。你這個人雖然很挫。很猥瑣,也很流氓,但是不可否認,你真的是個很好的人。=我知道,當你看到警隊在行動,而你仍然留在我身邊的時候,你就已經為我付出一切了。其實,我剛才在床上不是想逗你玩的,我沒有什麼可以給你的了,除了我自己。」

  蒼天啊,上帝啊,佛祖啊,你們真的一定要玩死我,至少再多給我幾個小時行不行?如果一定要死的話,多給我們幾個小時,讓我們都不再有什麼遺憾,那不是更好嗎?

  不過,我一點也不後悔把這個寶貴的時間花在了拍照上。就像李莎說地,這也許是天意,誰能想到,在這森林深處,竟然會有一個影樓的外景基地,竟然會遇到這樣一個攝影師呢。便宜那小子了,他得到了一次永生不再的創作機會。

  我和李莎牽著手走到了地下室,電光之狼正很有興致的在裡面踢球。其實任飛歌這個房間很有個性,想想,房間裡可以踢球,這是多麼牛逼的一件事啊。

  電光之狼看著我們走下來,他的眼神,坦白的說我覺得那種眼神似乎都沒有什麼殺氣,這不由得讓我有些心存幻想,也許,他是個斯文人,現在是文明社會了,大家也不一定都要打打殺殺的對吧?

  他甚至笑了一下,一腳把腳下的足球踢進了遠端的球網裡,死角。

  我說:「老兄,要不你改行去踢球吧,你不知道皇馬現在正在重建嗎?我覺得你去了絕對可以和C羅有得一比。」

  電光之狼對我笑了一笑,說:「這個建議不錯。不過我是個做事從不半途而廢地人。」然後他又對李莎說:「其實你早幾分鐘射殺馬可士就好了,因為我幾分鐘前才從他手裡接下了殺你地生意。錢不是很多,但是動用的是長老基金,你也知道,這是一種榮譽。」

  李莎也笑了笑,說:「我明白,這種事情,誰也怨不得誰。如果一定要說可惜,可惜地就是我沒有先殺你。這個錯誤犯得很不值得,我明明知道馬可士更好殺一些。」

  電光之狼看了看我,說:「殺手不需要感情,這是做殺手最基本的生存法則。你一直不肯醒悟,所以你一直連排行榜前十都進不了。在我看來。你本可以做得更好。」

  李莎淡淡地說:「現在說這些話已經沒有什麼意義,我的功夫比不上你,但是你也中了我一槍,這場比試很公平。」

  電光之狼又看了看我,說:「這個男人說,他要死在你前面。」

  李莎搖了搖頭。說:「不用了,他只是個剛剛知道我身份的普通男人。你不會是害怕他以後找你報仇吧?」

  電光之狼呵呵一笑。說:「沒想到你會用這樣的話來保護他,看來這個男人挺不錯。我決定成全他。」

  他說完話就突然向我衝來,他的動作很快。李莎也很快,但是李莎出手的時候,他不但從容地避開了她。而且還精準的一腳踢在了我地肩上,好像他們這樣的人,別人身上有什麼傷他們都一眼就能看出來。這一腳沒有直接踢到我的傷口上,但是,一股強大的力量還是讓我產生了一種骨頭碎裂般的劇痛,而我肩背上地傷口也立即迸射出血來。我從樓梯上滾了下去。雖然沒有昏死,但是完全失去了力量,爬都爬不起來。更別說按照我原先想的,偷偷的摸到床邊拿槍從背後打電光之狼的黑槍了。

  李莎什麼也沒說,只是很專心的出拳。我原本擔心她要是跟那個王健打的話,拳腳上可能會吃虧,但是明顯地我低估她了。她的動作是比電光之狼慢,但是對出手的時機,力道的把握卻也相當的精準。對付那個王健。她完全可以佔到上風了。

  但是對付電光之狼卻還不行。電光之狼不僅僅是快,從他踢我的那一腳我就知道,他的力量是十分恐怖的。這屋子很大,他們的打鬥沒有什麼電影裡那種打碎玻璃啊,砸爛桌椅板凳地情景,但是我感覺到電光之狼每一次踢空踢到地上的時候,他的腳邊都微微的有些下陷。這太牛逼了,真的像武俠片裡面那樣。雖然人家武俠片那種是直接把地面踩裂了,而他這個基本看不出來,可是人家那是用的特技。

  在很短的時間內。李莎已經很實在的挨了幾下。雖然要害都被她用手護住了。但是她的動作卻越來越慢。而電光之狼,我實在看不出他有什麼中過槍的跡象。我很著急。但是我地身體就是一點力量都沒有。我總想像著自己小宇宙爆發,一下子跳起來,就算我打不過電光之狼,但是最少在李莎最危險地時候,我可以跳上去幫她擋一下。

  但是我沒有小宇宙,我費了很大力氣,也僅僅是讓自己從半躺在樓梯邊上變成背靠在樓梯邊上坐著。我背上的傷口,有血一直沿著衣袖往下滴,好像每滴出一滴血,我地力量就更加的減弱一分。至於痛感,反而是不如前面那麼鮮明瞭。都說痛到極致就會麻木,沒想到竟然是真的。

  突然我聽到李莎喊了一聲,她在偏頭避開電光之狼的拳頭的時候,左胸下卻挨了電光之狼真的好像電光火石一樣踢出的一腳。那已經很接近心臟的位置,而且據說是女人產生痛感最強烈的地方。李莎的身體被踢得倒退幾步,仰面跌倒在地,她迅速的翻了一個身,跪在地上用手撐著身體,卻沒能立刻爬起來。

  我忍不住大喊了一聲,所謂的大喊,是用盡了我全身的力量,其實聲音卻很小。我說:「停!停……給我們來痛快的吧。」

  李莎又站了起來,她的全身都沾滿了塵土,雪白的婚紗上還撒上了點點滴滴的鮮血。她用手摸了一把鼻子和嘴角,說:「說什麼話,我還沒有認輸呢。」

  我喘息著說:「別打了,別打……死就死吧,反正我陪你一起。真的。我不想看你再痛苦了。」

  電光之狼看著李莎說:「我建議你考慮一下他的意見。你知道你打不過我,這不是你的特長。」

  李莎說:「開什麼玩笑,我憑什麼要聽他的?你的傷口也已經裂了吧,我倒想看看,到底誰撐得更久一些!」

  我不知道李莎為什麼要這麼堅持,如果說拼盡全力,到最後也還是要死的話,為什麼還要讓自己受那麼多的苦呢?或者說,她是為了拖時間。這樣拖下去,難道又會有什麼奇跡出現嗎?我想不出還會有什麼人來救我們。就算樓下攝影棚裡的任飛歌現在醒了打電話報警了,等警察出現在這裡,一切都早已結束了。

  李莎的努力似乎有了效果,電光之狼的右邊肩膀下面開始有血從衣服裡滲透出來,他的傷口果然裂了。但是李莎付出了更為慘重的代價,她再一次被踢倒,而且似乎更重,電光之狼的這一腳踢在了她的小腹上,她跪在地上,手捂著小腹,痛得發出了低低的抽泣。小腹,靠近子宮的地方,那才是她最致命的要害,平常,就算很健康的時候,女性的生理週期都會讓她痛得死去活來。更何況現在這樣招到如此的重擊。

  我用哀求的眼神看著電光之狼,我已經不想去為我的無能而自責了。我只希望他痛快的結束李莎的痛苦,還有我。

  電光之狼對我點了點頭,他從小腿的褲管裡拔出了一把我非常熟悉的56式三稜刺來。那玩意我用過,殺人,那絕對是一件上等的貨色。我就用它殺過幾個人,現在被它殺死,也許也是早有注定吧。

  李莎似乎也放棄了,她捂著小腹站起來,對電光之狼說:「兩分鐘,可以嗎?」

  電光之狼點了點頭,他的傷口也正在大量的滲出血來,還順著手臂,沿著三稜刺滴到了地上。李莎如果早一點做到這一步,也許還是有機會的吧?她不肯放棄,就是因為覺得還有一線機會。其實,有機會也不見得就是好事啊。

  電光之狼並沒有急著替自己處理傷口。雖然我痛恨他給李莎帶來了這樣大的傷害,但是我承認,他現在表現得很紳士。雖然我也知道他也絕不會手軟。

  李莎走到我身邊,靠著我跪坐了下來,她的嘴邊和鼻子下面到處是血,臉色也因為劇痛而白得怕人,看得我心裡面一陣一陣的絞痛。但是她笑了笑,伸手撫摸著我的臉,問:「老公,如果我不能為你生孩子了,你還會要我嗎?」我看到她兩腿間有血流出來,最後那一下重擊,很可能已經對她做母親的能力造成了毀滅性的破壞。

  我哭著說:「要,當然要!如果你想要孩子,我們可以領養。」

  李莎笑著說:「真的?那我就放心了。」

  我不知道她說這話是什麼意思,我們還有機會為孩子的問題煩惱嗎?

  電光之狼看了看表,面無表情的說:「時間到了。」

  李莎轉過頭去,說:「我有一個理由,可以讓你放過他。」

  電光之狼停下腳步,說:「你說。」

  李莎說:「我知道你想做第一殺手,要坐到第一的位置,你只有把前面四個人都殺了。你需要找到死神之鐮和王牌殺手經紀人。」

  電光之狼說:「你既然知道,又何必要受這麼多苦?」

  李莎嘆了一口氣,說:「因為,帶你去找死神之鐮和拉菲,可能比被你打死更慘。可是現在我又那麼的想活下去,我甚至還希望有一天,我能和我老公生個孩子。」

  電光之狼把三稜刺收了回去,說:「其實你也沒有多少希望,就算找到死神之鐮還有拉菲,我也不一定就幹得掉前面那四個傢伙。好,你想多活幾天,我想完成我的理想,這筆交易還算不錯。」

  李莎在我的唇上親了一下,很吃力的站了起來,和電光之狼走了。

  而我,我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痛恨自己的無能。
a12372002 發表於 2012-10-28 19:58
第一六七章 這次讓你偷懶吧

最終把我送到醫院去的,是任飛歌的合夥人。任飛歌之前牛逼哄哄的,說什麼自己是超級攝影師,還認識國際大牌導演什麼的,還拿10萬塊給李莎做出場費,那都是扯卵談。他就是影樓兩個股東中的一個,而已。他的合夥人打電話給他沒人接,大概是怕他出什麼事,開車過來看他。然後,救醒了任飛歌,然後,又救了我。

  如果任飛歌的合夥人沒有來,或者天大亮了以後才來,雖然電光之狼沒有給我補上一刀,但我最終還是要失血過多而死。

  也許我該感謝任飛歌,他間接的做了我的救命恩人。而他的合夥人,似乎就是他牆壁上的照片裡的女人,美麗,性感,還有錢。估計他們也不只是合夥人的關係那麼簡單。要是在平時,我一定羨慕死他了,可是那時候,我什麼感覺都沒有。

  我沒興趣去想那些事情。

  我讓他們拿出了我換衣服時收起來的槍,還有我的証件。我要他們嚴守李莎的祕密,而且任飛歌為李莎拍的照片絕對不允許外傳。沒有說任何的原因,讓他們自己去想吧,我相信以任飛歌的智商,他不會想不明白的。

  我又住進了靠近郊區的警察醫院。我並不擔心這個時候住院會引起高空的注意,全市的警察都經常在這所醫院裡進進出出,受傷了不去自己的醫院。才是不正常地事情。而且,電光之狼並不知道我是誰,也不會為了我特別和高空聯繫----如果他們之間有聯繫的話。當然,這有點實則虛之虛則實之的意思,但是我憑直覺,可以斷定高空這時候絕對不會注意到我。我相信我的直覺。

  一連幾天,我都沒有說過什麼話。也不想吃東西。

  我知道肖很急很心痛,可是我真的什麼都不想說。我發現一個人真正悲傷和痛苦的時候,是不會有太多想法地,腦子裡其實已經接近空白,一種痛到麻木的空白。

  肖每天都親自煲湯給我喝。她煲地湯,我原來一直都會取笑她,可是現在我什麼感覺也沒有。不管是她忘了放鹽,還是放太多鹽,我喝著都是一個味道。雪冰魂黎雅來看過我,隊裡的兄弟們也來看過我。可是我跟誰都不想說話。

  後來肖被逼急了,哭著揪起我的衣領說:「李莎是不是死了?你是不是想去陪她?如果是,那就趕緊把自己了結了,不要這麼折磨我!如果她沒有死,就請你趕緊清醒過來,好好想想該做什麼!」她見我還是沒有什麼反應,就趴在我懷裡大哭了起來,她哭得很傷心。肖是個愛哭的孩子,但是也很少哭得這麼無助。這麼傷心的。

  也許是肖地哭聲最終喚醒了我,我想到她剛才說的話。是的,李莎沒死,那麼,我再像行屍走肉一樣在這裡痛苦難過,又有什麼意義呢?我總覺得肖是個理想主義者,很多想法都充滿幻想的色彩而不切實際,但是至少這一刻,她就比我清醒得多。是的,我是應該好好的想想現在最應該。最需要做地是什麼。

  不管需要做什麼。哪怕是繼續躺著,都再不能像現在這樣跟喪屍都沒什麼分別了!

  我伸出手去。輕輕的摟住肖,輕輕的拍打著她的背心肖見我終於有了反應,卻似乎哭得更加的傷心了。

  我只能說:「好了,再哭下去,聲音也啞了,眼睛也腫了,你去照照鏡子,說不定會嚇到自己。」

  肖哭著說:「我以為,我以為你不想要我了呢。」

  我說:「什麼傻話呢,你是我小,我怎麼會不要你呢。我們之間,要出現什麼,也只有你不要我的哦。」

  肖抽抽噎噎的說:「我不會,無論怎麼樣我都不會先離開你的!你不知道你這幾天那種樣子,不死不活的,好像魂都丟了一樣。我能想到地就是,李莎不在了,而你也要丟下我陪著她去了。什麼叫楚楚動人?像肖這樣梨花帶雨,就是楚楚動人。可是不是每個女人哭起來都很好看的,張柏芝哭的樣子就很醜。

  「無論怎麼樣你都不會離開我嗎?」我突然很猥瑣的問了一句:「是不是我有別的女人你也不離開我?」

  肖看了我一眼,沒有生氣,反而是破涕為笑,說:「你個臭流氓!嗯,猥瑣無賴加三級,卑鄙下流的古裂才是我認識的臭流氓嘛!沒事學人家玩什麼悲情男豬呢,噁心死了!」

  靠,這樣問她都笑了,有沒有這樣的女人啊?難道說,有戲?

  但是肖的下一句話馬上打斷了我的念頭,她說:「你想也別想!要是你有別地女人,那我就走!讓你永遠也看不到我!」

  唉。看來是沒戲了。

  肖開始是站著趴在我胸口上地,現在大概是覺得不舒服了,乾脆脫掉了鞋,整個人趴到了我身上來。坦白說,她雖然沒有直接壓到我的傷口,可是這丫頭好歹也有八十多斤,這樣一壓上來,我不禁覺得有點呼吸困難了。難道她忘了,我現在可是一個傷兵嗎?

  肖聽見我喘息有點沉重,好像誤會了什麼,臉色微微一紅,說:「真是臭流氓,一醒過來就不想好事。好吧,考慮到你現在是受傷地,嗯,讓你來一次偷懶的好了。」她在這個問題上從來都不肯主動,也從來不肯接受女上位,在她看來,我們倆都坐著的,就已經很離譜了。而且那種時候還要我抱緊她。她地臉也絕不面對我。真沒想到她今天居然會這麼火爆,不但不怕這裡是醫院,還主動提了出來。

  可是,可是我現在好像不太有那個能力。說真的,除了肩上的外傷之外,和王健打架留下的內傷也很嚴重的。更要命的是。電光之狼在我身上地那一腳,沒有讓我的名字名副其實地變成骨裂。那已經是萬幸了,但是後勁還在,那種痛一直延續到全身的骨髓裡。

  肖妖嬈的趴在我身上,小嘴在我耳邊輕輕的吹著氣,咬著我的耳根說:「其實。你也別妄想了。要不是我一不小心被你強姦了,我又是這麼傳統地女孩子,你還指望誰會看上你啊。」

  我靠!我什麼時候強那什麼了,這種事情大家你情我願的好不好?我雖然猥瑣,可我畢竟不是變態啊。

  隨著肖咬了我的耳朵,又親我的脖子。我腦子裡又沒有別的想法了。我說過,我願意為她精盡人亡而死,了不起現在就雄壯的實現我地諾言好了

  這時候門口突然有人咳嗽了一聲,肖猛然驚起,刷的一下跳下床,鞋子都不穿,「砰」的一聲把自己關進衛生間裡去了。跳下去的時候,她的腳剛好在我剛剛站起來的兄弟上踩了一腳,我哭都哭不出來了。

  那個猥瑣的進來也不敲門的傢伙是林森。他走進來,一臉意猶未盡的表情,好像很遺憾一齣好戲沒有看全地樣子。這牲口完全沒有領導的風範,很猥瑣的對著衛生間擠了擠眼睛,說:「不錯啊,我現在終於明白你為什麼有事沒事都要受傷往醫院裡躺了,真看不出你小子人這麼挫,竟然有這樣的艷福。好像陳祥華的小姨子就在這裡上班,要不要我給你介紹啊?」

  我鄙視他說:「我靠,老大你好歹注意一下形象好不好?你知不知道你現在的樣子像什麼?」

  林森問我像什麼。我說。像個皮條客,而且還是混得很差的那種。

  林森給我甩了一個中指。說:「你這次是因私事受的傷,不要妄圖報銷醫藥費。」

  我暈,這就是得罪領導的下場,大家以後要記住。自費就自費,既然住單人病房,早就知道林森會擠兌我的。不過要是王靖他們受傷住院什麼地話,我自己買藥給他們包紮,醫院都不讓他們住,姥姥地!

  我說:「老大你破壞了別人的好事,好歹也應該有點覺悟,有什麼話能不能快點說啊。」林森很驚訝地看著我,說:「行啊,現在竟然敢這麼牛逼的跟我說話了,好,我欣賞你*你還要住多久?」

  我說:「有內傷,十天半個月是最低的。」

  林森說:「這樣吧,你盡早出院,了不起蹲後台指揮吧。你知道幹我們這一行,沒有那麼多時間慢慢養傷。小強那條線,也需要你自己去跑,他的地盤跟浩二的地盤越靠越近了,他那裡肯定有很多有用的情報。」

  我說好,然後我問他:「老大,上一次吳鎮宇交待,在我們警隊裡還有他們的一個超級臥底,代號叫李連傑。你覺得會是誰?」

  林森看著我,反問:「你有線索?」

  我搖搖頭,說:「沒有。可是我在想,會不會是一個職務很高的人?」我想到的當然是高空,我沒有說不是我不信任林森,而是我沒有什麼根據。其實也不能保証林森絕對沒問題,可是,我總要找一個可以相信的人。其實,當我在森林旅館發現高空有問題的時候,我第一個想法就是辭職回家,可是現在,不要說我知道這條路走不通,就算走得通,我也不會這麼走了。

  我不知道李莎現在在哪裡,也不知道她的境況怎麼樣。但是,既然她是帶著一絲也許細得像頭髮絲那麼細的希望離開的,我也決不能放棄。高空也好,新龍組也好,還有那個死蜥蜴的案子也好,甚至還包括中興集團在內,這所有的一切對我來說都像神一樣的難以動搖,但是,就算是像對天吐口水那樣沒有好結果,我也要去做我該做的事情。

  這是跟李莎學的。其實肖也是這樣的人。我和她們在一起久了,不可能不受到這樣的影響。儘管,這大大的背離了我的人生理想。

  林森說:「等你有什麼依據的時候,你再來跟我說這個話吧。職務很高,你覺得有多高?」

  我說:「你別看我,你就一副科級,還差得遠。」

  林森靠了一句,說:「副科級你還看不上眼了?哼,老子副科級照樣是你的上司。盡早歸隊,王靖鎮不住那些個極品。要鎮住他們,需要你這個猥瑣之

  我對他揮了揮手,領導怎麼了?領導也不能老呆在人家房間裡影響男歡女愛這種大事。林森再次甩了個中指給我,走了。臨走的時候,還順走了別人看我送來的一袋水果。這就是他看望我的風格,不是第一次,也絕對不是最後一次。

  林森走好久了,肖才小心翼翼的從衛生間裡探出頭來,問:「走了?」

  我笑了笑說:「走了。」

  肖走出來,說:「都怪你,這次丟人丟到家了。」

  我靠,這又怪我,這一次我可是很無辜的。

  肖的腳扭了一下,這時候單著一條腿跳過來,我看著她臉上的紅暈未消,突然有些感動。不知道為什麼,我現在的感情好像很豐富,按說人經歷的事情多了,應該更加的平靜才對。我拍拍床沿要她坐下,說:「對不起,小,這幾天讓你受罪了。」

  肖看了我一眼,伸手摸了摸我的額頭,說:「沒發燒啊。」

  我靠!看來對這丫頭,就不要來什麼感性的,越猥瑣越好!我猛然撐起來,在她胸上摸了一把,動作過大,痛得我眼冒金星。肖哈哈一笑,說:「你就流氓吧你,這叫報應。」

  這時候有人敲門,肖回頭一看,是蘭若淅查房來了。肖以前看到蘭若淅就會躲,現在雖然不躲了,可還是會有些臉紅。蘭若淅現在倒很大方,經過上一次肖住院的事件,她對我的印象大為改觀了。她聽到我們在說笑,臉上也帶著一種笑意,說:「終於說話了啊?我還以為是傷到了腦袋裡呢。」

  我說:「沒有,那幾天我在想很多事情。」

  蘭若淅在我身上忙活著,別誤會,護士的例行檢查而已。忙完了,她突然想起什麼來,說:「對了,你和我姐夫認識的,對吧?」

  我點頭,說:「你姐夫我不認識了,不過我還記得你姐姐。」

  蘭若淅白了我一眼,說:「我姐夫也在住院呢,就在你斜對面的35號床。他聽說你也在,本來想來看看你的。」

  我說:「傷得很重?」

  蘭若淅有點難過的點了點頭,說:「他好像有什麼話要對你說,你能走的話,什麼時候過去看看。」

  我趕緊點頭,陳祥華也算是我的領導吧,雖然看上去有點頹廢,可是人還不錯的。他老婆,也就是蘭若淅的姐姐蘭若冰現在是朝陽區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他調回了市局,但是好像也沒有升。

  他遇到的,又是什麼事呢?
a12372002 發表於 2012-10-28 19:59
本帖最後由 a12372002 於 2012-10-31 11:46 編輯

第一六八章 陰魂不散的東西又來了

晚上要安靜些,我要肖濛陪我去看陳祥華。按照醫生的要求,我現在其實還不能下床走動的,試了一下,全身的骨頭都在痛,不過也痛不死。反正林森也叫我早點回去上班,就當提前準備吧。

  肖濛扶著我,陪著我一步一步的走著。這時候我無由的想起了李莎,想起了那一個下雨的夜晚,我們三個人相依為命風雨同路的走在深夜的街頭。一想到李莎,我的情緒就有些低落,有些潮濕了。

  肖濛可以很輕易的就感受到我的情緒,但是,她什麼也沒有說。這幾天我一直都不想說話,肖濛雖然很關心我,也關心李莎的情況,但是她沒有多問什麼。這並不是她平常所有的性格,平常,她是有什麼說什麼,有疑問堅決打破沙鍋問到底,或許,是我讓她變得沉默了。我該對她說些什麼呢?我也不知道。我想,有些事慢慢再告訴她吧。

  這時候走廊裡很安靜,好像只有我們兩個人一樣。我們找到了35號床,離我的病房不遠,卻是一個三人間。我有些意外,按說現在蘭若冰也是朝陽區的副局了,陳祥華自己就算沒有升職,按原來的級別平調,兩個人也不至於住不起單人間*或者說人家領導就是要低調?我不知道,很多事情,是我考慮不來的。雖然是三人間,裡面倒也只有陳祥華一個病人。其實到我們這個醫院來地應該不能叫病人,叫傷患比較合適。陳祥華看起來傷得很重,兩條腿都打了石膏吊著,身上頭上也纏著很多繃帶,有點像木乃伊。嘴角和眼角也都佈滿了淤青。我們進來的時候,蘭若冰和蘭若淅姐妹都在。

  好久不見。蘭若冰看上去有些憔悴了。女強人也不是那麼好做的,尤其是。她現在是區分局獨當一面的一把手,副職那是過度,按照楚局對她的重用,扶正那是早晚的。而朝陽區經歷了猛虎幫事件,現在整個分局幾乎是全部推到重新洗牌。她雖然抽出了時間到這裡來陪護,手邊也還帶著做不完地活。

  蘭若淅看見我們,就起身準備給我們倒水,在這裡她不光是護士,還是家屬。

  我擺手示意她不用客氣了,坐在陳祥華對面。問:「怎麼了領導?別擔心,我看你是吉人自有天相。」

  陳祥華嘴角微微動了一下算是笑了。

  蘭若冰蓋上她的筆記本,說:「承你地吉言了。是爆炸,阿華調回市局以後在緝毒科,前幾天帶幾個兄弟出去辦案,途中發現車裡被人裝了炸彈。光顧著叫兄弟們疏散周圍的人群,設立警戒線了,沒想到炸彈說炸就炸。醫生說,能撿回一條命。已經是福大命大。」

  靠,我忍不住說,在警車裡裝炸彈,未免太囂張了一點吧。原來陳祥華是去了緝毒科,猛虎幫事件以後我們就沒聯繫過。林森怎麼也沒提起呢?

  蘭若冰說:「阿華的兄弟們說緝毒科裡有內鬼,炸彈就是內鬼放的。」

  肖濛把手放在了我的手上,我知道,她是很替我擔心。

  我就問蘭若冰:「華哥出任務,什麼人提供地線索?」

  蘭若冰說:「線索沒問題,是我們的臥底提供的。地點在河濱公園北門。涉案的一方和本市的黑道組織新龍組有關。你跟了林森那麼久。極樂一號你應該知道的吧?」

  我點點頭,說:「知道。」我差點說我現在盯地就是極樂一號和新龍組。但是林森說過這是高度機密,在沒有得到他的首肯以前,就算蘭若冰是朝陽區的一把手,我也不能跟她說。如果陳祥華是去查極樂一號的話,我希望他這裡能給我一些有用的線索。

  蘭若冰接著說:「臥底提供的情報是,新龍組二號人物鬼丸親自帶人和買家交易一批極樂一號。時間緊迫,阿華來不及向總部申請就帶隊行動,當時跟他一起的兄弟只有幾個人。後來對方更改交易地點,緝毒科準備全面介入這個案件,聯合重案組採取行動,等到臥底重新傳來新的交易地點的情報地時候,阿華的車裡已經被人裝了炸彈。他們在河濱公園的時候下過車,但是時間很短,所以裝炸彈的事肯定是內鬼做的。那個臥底是阿華早年還在市局總隊任職的時候派出去的,單線聯繫,阿華受傷,當時那邊就失去了聯繫,導致最後整個行動被迫取消。高局為此很生氣,說動員了那麼多的警力,最後卻被迫取消行動,說緝毒科做事不按規矩,沒有得到確切情報就搞出這麼大的動靜來,最後無功而返,勞民傷財。竟然絲毫沒有慰問阿華的意思,要知道,他們和林森三個人在警校地時候,可是最好地朋友!」

  太陽他,我現在嚴重的懷疑高空,不,不是懷疑,我肯定高空有問題。至於高空對陳祥華地態度,想也想得出來。蘭若冰那時是校花,高空肯定也追過她的,到頭來得到她的卻是陳祥華。高空得勢以後,林森陳祥華都被邊緣化,昔日的好友變成仇敵,這種故事電視劇裡多了去了。但是那些學生時代的事情都已經過去那麼久了,你對別人再不爽,把人排擠走了也就算了,到現在了,還想把人整死,甚至還反過來怪人濫用警力,浪費資源,這也太過了一點吧?

  蘭若冰越說越是生氣,臉都漲紅了,估計在她的下屬面前,她還得裝作好像什麼事都沒有的樣子吧?她喝了一口妹妹倒給她的水,接著說:「最可氣的是,緝毒科迫於高局的壓力,內部定調為阿華情報失誤,造成公物損失和另外幾名警員受傷,內部記過處分。我去找楚局理論,楚局只是說他會派人調查,並要求我迴避這個事件。」

  她說到這裡不止是生氣,眼睛裡已經漲滿淚水了。蘭若淅拉住姐姐的手,她不知道該怎麼安慰她,只是眼睛也紅紅的。

  我估計蘭若冰這事也找不到人說去,最多也只能找林森,可是林森先前都沒有跟我提過這件事,要說他不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可能他受到上級要求,不能隨便就這個事情表態的。陳祥華現在傷這麼重,以後想重返一線那是不可能的了。對於林森來說,那等於失去了一個並肩作戰的老戰友,間接的,對我也會有些影響呢。唉,我真不希望以後在我們那個老殘娛樂中心看到華哥。

  但是,說我缺少同情心也好,我這時更想知道的,就是陳祥華想見我,到底想告訴我什麼。我知道蘭若冰說的這些事情,其實不是關鍵。這有點冷酷,所以我說不出口。

  也許,他想把那個臥底交給我聯繫?憑他和林森的交情,他也肯定知道我現在手裡這支小隊的實際存在。

  我猜對了,陳祥華很吃力的對蘭若冰說了一句話,要求她們全部都迴避。他和蘭若冰是夫妻,蘭若冰還是朝陽區的副局,連她都要迴避,讓我有些意外。當然,我知道,警隊有紀律,單線聯繫的臥底,其身份就只能有一個人知道。

  但是我沒想到他會這樣看重和信任我。就在不久以前,我跟他處理那個無頭自殺案的時候,可是看到屍體都想吐的初哥。那應該也沒有多久吧。有很多事情,真的讓人難以理解。

  陳祥華說:「你記一個電話,只能記在腦子裡。還有,辨別身份的暗號。」

  這有點像諜戰片,但是我一點娛樂的心情都沒有。

  但是,我沒有想到的是,陳祥華還給我說了一件事。他要我去調查玄武區的一家孤兒院。孤兒院有教會背景,是由教會人士出資創辦並維護的。他只是說這家孤兒院有問題,至於到底有什麼問題,他的體力實在有限,說不了幾句話。

  但是最後一句話還是很關鍵的,只有兩個字,蜥蜴。

  我靠,我早就知道那個死蜥蜴陰魂不散,早晚還會回來纏我的。

  可是孤兒院和那個死蜥蜴能扯上什麼關係呢?還教會背景?一想到這些東西,我就覺得背後涼颼颼的。

  一個星期以後我就出院了,雖然按照醫院的要求我至少還要繼續住院觀察至少半個月。但是嘛,我覺得現在有很多事情等著我去做,不是我覺得我這個人多了不起,地球離了我都不轉了,但是這些事情我不去做沒有人會幫我去做。

  還有,很重要,林森說得出做得到,他不給我報銷醫藥費。這年頭,自己出錢住院住得起嗎?雖然是警察內部的醫院,可我住的是單人病房啊。肖濛丟了雜誌社的工作以後,暫時還沒有找工作,現在我們倆就靠我的工資頂著呢。鄭楚桑給找的房子又太好了點,我們也捨不得搬,可是不給他房錢那也不好意思啊。

  再說,我還希望有一天開門的時候,突然看到李莎就站在門外呢。她的房間,也還給她留在那裡的。

  我現在的身體狀況上一線肯定不行,可是,我現在別的還沒有,但至少有一隊亂七八糟,看著都頭大,但是感覺又很親近的兄弟姐妹呢。
a12372002 發表於 2012-10-28 20:02
本帖最後由 a12372002 於 2012-10-31 11:46 編輯

第一六九章 肖濛走了

歸隊以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叫小二在資料庫裡查「死神祇鐮」和拉菲這兩個當時李莎在電光之狼面前改變了我們生死命運的關鍵詞。但是,不管小二和李真淑兩個人採取什麼樣的方式,都沒有找到什麼有用的信息,查到的,就是一些電影,小說或者遊戲裡的玩意。那些東西,也許就隱含著什麼密碼,可是,我根本沒有解開這些密碼的路徑。

  我好像一直有這樣的感覺,就是當李莎不在我身邊的時候,她的身份對我來說就好像完全虛構的一樣。雖然我是警察,可是殺手和殺手組織這種事情,就好像和我生活在兩個完全不相干的平行空間裡一樣。她這一走,我不知道究竟意味著什麼,但是我知道,如果她自己不出現,我要找她就等於是大海撈針。

  可是,即便是大海撈針,我也不能放棄。我這個人,做事從來沒有真正的認真過,但是這一次,我絕不會給自己放鬆的借

  最開始的一段時間,肖沒有再去找工作,一來她的傷也沒有好透,需要在家裡安心的休息,二來她說她要照顧我,讓我每天回家就能見到她,吃到她做的飯。

  肖現在算是跟廚房卯上了,可是,每每她搞得廚房裡濃煙滾滾一片狼藉,猶如世界大戰一樣,到頭來,還是把她自己深的打擊了。而我,不管下班回家有多晚,我也都還願意再為她做上一頓飯。

  肖就一直看著我做,很無辜,也很可憐的說:「我做的步驟跟你完全一樣啊,可為什麼做出來的味道就完全不一樣呢?」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只能安慰她說。你想吧,你人又漂亮,又聰明,要是做什麼都做得好,是不是把好處都佔盡了?老天爺設計一個人出來,就總是要給他(她)留點缺陷的,你應該感到高興,因為老天爺給你留的缺陷僅僅是不會做菜。那不是挺好嗎?

  肖就笑,說:「想不到你挫歸挫。說起道理來還是蠻有一套地。」

  開玩笑,自我安慰。自我平衡,那是我最厲害的地方,要不然這些年我早就活不下去了。

  肖想來想去,說:「據我所知。冰冰在這上面的天賦也少得可憐。也許你說得對,人不可能是完美的。」

  那些天,儘管好多事情我都沒有頭緒,我心裡很煩躁,可同時,這樣的日子又還過得平靜而舒心。當然,除了特殊情況,基本上每天我和肖都要溫習功課,漸漸的她也比較放得開了。我們越來越默契,也越來越魚水交融。

  如果不是因為要找李莎。我真的希望日子就這麼過了。我管他高空是什麼人呢,我甚至也不想去和陳祥華的臥底聯繫。

  說到這個臥底,我按照陳祥華的要求和他提供地聯繫方式試圖和對方聯繫,但是對方一直沒有回應我。我不知道他是根本無法信任我呢,還是因為上次出事被查出來已經掛掉了。我問過陳祥華,他叫我等。是的,只有等。

  陳祥華地情緒還算平靜,是我的話,我的心態肯定會被這種事情搞出很大的問題來,就算我不去殺人放火。跑去上訪什麼地也不是沒有可能。

  他提到的那個孤兒院。我讓黎雅和秦煙化裝成充滿愛心的女大學生去做了幾次義工。那家孤兒院叫福音孤兒院,聽名字確實有教會的色彩。院長是一個在中國生活了十幾年的美國老太太。她正在申請加入中國的國籍。孤兒院裡有老師和工人18人,4個月到16歲的孩子174人。

  他們那塊地是政府特批的,附近是玄武區的一片算是貧民區地社區。

  社區的治安條件不理想。其實這也沒辦法,經濟條件比較差地地方,大抵都是這個樣子。但是,除了有時候會受到小混混的騷擾以外,孤兒院也實在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更不要說什麼和死蜥蜴有關的線索。我去問陳祥華,陳祥華裝深沉的說,有些事情,需要你自己去查,那是對你的一個考驗。

  這傢伙跟我裝深沉,我也拿他沒辦法。有時候我想歸根到底還是我這個人太挫太失敗了,我手上明明有很多的線索,也許換一個人,早就可以順籐摸瓜查出很多內幕來,說不定早已經在警隊裡一鳴驚人,陞官發財了。可我拿著各種各樣的線索卻總是一籌莫展。

  說到底,還是我就這有這個能力吧?林森和陳祥華,似乎都有些高看我了。他們最終會對我失去耐心的,因為我已經對自己開始失去耐心了。

  就在我越來越煩躁的時候,更大地問題出來了。

  任飛歌給我打了個電話,說是給我送東西過來當時我都快要忘記這個人了,而且那時候我正在忙,我也沒問他什麼東西,就叫他送到家裡去。事後我才知道這是一個多麼可怕地疏忽----萬一任飛歌送的是炸彈呢?又或者,他送東西到家裡見到只有肖一個人在,幹出什麼傷天害理地事情來呢?一想到這些,我就後怕得渾身都是冷汗。我給自己的理由是,我認識這傢伙,他不是什麼壞人。可是天知道,我也僅僅只是見過他一次而已,雖然他後來救了我。

  那天我回家不算很晚,九點多。和兄弟們一起吃了一頓宵夜,然後,我給肖帶了一些她愛吃的小吃回去。

  進去的時候我看見肖穿戴整齊的坐在沙發上,腳上甚至還穿了一雙靴子。這讓我有點奇怪,她是準備出門呢,還是剛從外面回來呢?我沒有注意到她的情緒有些低落,自己換了鞋,說:「我給你帶了你愛吃的零食,不是我說你,吃這些素的東西有什麼前途啊。」

  我說著準備到廚房裡用碗給她盛出來,但是我聽到肖聲音很低沉的說了一句:「古裂。你過來一下。」肖叫我的名字,這有點奇怪,平常她總是叫我臭流氓,高興地時候叫小流氓,生氣的時候叫卑鄙無恥的臭流氓,但是從來不叫我的名字。好像根本就不知道我的名字一樣。突然叫我的名字,這讓我覺得很奇怪。

  我走過去,在她身邊坐下,伸手摸了摸她的額頭。問:「你沒什麼吧?」

  肖沒動,一動也沒動。依然是低低的說:「我剛剛走了,可是,我想,我還是要跟你說一聲。所以,我又回來了。」

  走?去哪?我突然發現面前的茶几上放著兩本裝幀精美地相冊,相冊的封面上是美得讓人心痛地李莎。我頓時明白了問題的所在。我也沒說話,一頁頁的將相冊打開,一頁頁,都是李莎那美得讓人心痛,讓人絕望的容顏。相冊裡地她穿著婚紗,幾乎沒有化妝,可是。那容顏,讓人一看就難以挪開眼睛。每本相冊的前面部分都是她的單人照。但是最後面的幾頁,則是我和她的合影。

  都是按照任飛歌的安排,很親密,很曖昧的合影。有我和李莎深深擁吻的;有她深深的後仰,我摟著她地腰,幾乎把頭埋進她傲人的雙峰裡地;還有一張更撩人,我把她平放在地上,一隻手將她的裙子撩開幾乎到了大腿根部,另一隻手則幾乎將她的整個胸衣扯了下來,而我則是光著上身的。

  其實這樣的照片在那些準備結婚的新人拍婚紗照的時候。難免都會有一些。曖昧是很曖昧,但是也很唯美。

  這不是問題的關鍵。問題的關鍵是,肖輕輕的吸了一下鼻子,問:「你更愛她,對嗎?」

  我說:「小……」

  肖揮手打斷了我,她咬了咬嘴唇,深深地吸了一口氣,說:「其實,那幾天你失魂落魄地,我早就應該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了。我感覺得出來她在你心裡地份量,我完全感覺得出來。」

  我說:「她可能再也不會回來了
  肖看著我,深深的看著我,勉強的笑了一下,說:「所以,你才繼續和我在一起對嗎?」

  我搖了搖頭。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甚至都沒有這樣想過。我的意思是,當時拍這個照片,是因為我和李莎都知道,這可能是我們唯一一次拍婚紗照的機會。如果不是那麼的機緣巧合,也根本不可能留下這兩本相冊。真的,那時候真的沒想太多。那時候我們就站在生與死的邊緣,這一點,李莎比我更清楚,所以,她的絕美綻放,更多的就是出於一種絕望。

  但是,如果我們還有更多的時間,更多的機會,我會拒絕李莎當時的要求嗎?我不會。這和我一貫抱有的那種有便宜不佔烏龜王八蛋的心理,卻又肯定不一樣。是愛嗎?我愛上了李莎嗎?這恐怕是我不敢回答的問題。或許,對我來說,我根本就不敢去想愛的問題。

  即便是肖,即便我和她完全的融為一體了,我也從來沒有對她說過「我愛你」三個字。有時候她要我說,我總是會說,愛這個東西,做比說更實在。說出來的,那都是電影裡電視裡的台詞,生活中這東西就太具體了。然後如果肖追問不休,甚至問得要發火了的時候,我的回答也總是身體力行,我說了,愛這東西,做比說好。

  肖看著我,眼睛紅紅的,問:「其實,會不會是我自己太輕賤了?你從來都沒有跟我說過那三個字,不,你甚至連喜歡我都沒有說過。可我卻就這麼和你在一起了。古裂,你愛我嗎?」

  我說:「這還用說嗎?我對你怎麼樣?你不是不知道。說那些東西,有用嗎?」

  肖只是問:「你愛我嗎?」

  我突然就有股無名的邪火衝上來,也許是因為最近太煩躁了吧,也或者這是個我不敢面對的話題,又或者這牽扯到李莎,讓我更難首先給自己一個滿意的交代,我忍不住就吼了起來:「你問這些有什麼意思?你在乎的就是這些口頭上說來的東西?要我說那很簡單,不就是一句話嗎?三個字,輕飄飄的,有什麼意思?我對你怎麼樣難道你不清楚嗎?你的身體裡還流淌著我的血,我們經歷了那麼多的事情,我們都已經習慣了對方的存在,誰也離不開誰,這些東西,難道都不比那三個字重要嗎?你用這樣的眼神看著我又是什麼意思?我不想做更多的解釋,照這些照片的時候,我是帶著什麼樣的心情,你又瞭解嗎?」

  我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大聲,到最後簡直就是咆哮了。可這還不算完。我甚至站起來,惡狠狠的一腳將沙發蹬倒了。

  肖一動不動的坐在那裡,靜靜的看著我,那種眼神,就好像看一個陌生人一樣。那樣的眼神,讓我很心虛,也很害怕。我在她面前,從來就沒有什麼低不下頭來的時候,我也從來沒有覺得我有任何一點可以在她面前牛逼的。可是看著她那種眼神,我害怕極了的同時,卻史無前例的裝起逼來。我說:「你那麼看著我幹什麼?如果我對你所做的一切在你看來也不算愛,那你愛找誰找誰去吧!」

  肖站了起來,靜靜的說:「其實,我只是想問一問,你愛不愛我。你為我做了很多我知道,可是既然你連死都不怕,為什麼就怕說那三個字呢?我完全感覺得到你們拍這照片的時候那種心情,不只是你的,她的心情我也感受得到,甚至,感受得更清楚。她看上去是那樣美,但是,美得那樣的絕望,看得我心裡一陣一陣的抽痛。可是,既然在你看來,我是那麼的不瞭解你,那麼的無理取鬧,那我還能說什麼呢?好吧,既然你覺得我愛找誰去找誰,那我就去找找誰看看吧。」

  她說完,朝門邊走了過去。這時候我才注意到,她已經在門邊放了一個行李箱,她已經做好了要走的準備。

  我立刻就慌了,可是我慌了不是馬上衝過去抱住她摟住她,就像她以往生氣那樣,把她扔到床上去,用最實際的行動安撫她的怒火。我慌得不知道做什麼了,卻冷冷的笑了一聲,說:「既然你早已經準備好了,那我就不送你了吧。對不起,其實是我一直拖累了你,你早就應該過上更好的日子的。」

  肖走回來,「啪」的一聲給了我一個耳光,拉開門走了。

  我沒有追出去,那一巴掌打得我火辣辣的。我不知道我自己怎麼了。我根本不敢相信這麼狗血的事情竟然會發生在我身上。這還是那個自以為心態良好,絕不會裝逼的我嗎?我愣愣的站在那裡,聽著門外肖的腳步聲漸漸的遠去。

  我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或者是,人心這個東西,到底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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