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應不應該限制年終不得超過1.5個月?

 
summit1018 2012-11-9 09:56:12 發表於 動漫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37 8198
saxjazz999 發表於 2012-11-11 21:16
怎不反過來 年終限制一定要1.5個月呢?
起薪低 要多領點 要靠加班 沒訂單 哪來的班好加?
做得要死不活的 還要被限制年終  天理何在...
9041031 發表於 2012-11-11 21:30
狗屁不通!!
如果限制企業平均要給勞工1.5個月年終,跳腳的一定是企業主比勞工多很多,年終動輒兩三個月甚至五個月以上的企業沒幾家,而他們的員工除了有幸跟對老闆之外他們也得用時間跟績效來拼拉。
如果軍公教的獎金制度比照勞工辦理,我舉雙手雙腳贊成,國家沒有賺錢軍公教年終就不用發了,如果國家跟新加坡一樣賺錢,看要拿賺的幾成來當軍公教獎金。我想這是最合理的制度!!
jackjwu 發表於 2012-11-11 21:33
勞工的薪水本來每家都不同了,
怎麼去限定年終呢!
純粹 發表於 2012-11-11 21:45
樓主的想法好像有點進入誤區了,畢竟國家養的公務員用的是人民的薪水,而一般公司行號支付員工的薪水可不是納稅人上繳的阿。
joy2man2 發表於 2012-11-11 21:49
您這是邏輯錯誤了啊~~
「非軍公教」的這一個群體,也稱為「繳稅人」,
而「軍公教」的這一個群體,也稱為「吃稅人」。
當「繳稅人」收入多,交的稅多的時候,「吃稅人」才有資格多拿獎金。
當「繳稅人」收入變少的時候,「吃稅人」還要肖想拿獎金嗎??

程力 發表於 2012-11-11 22:56
因為在怎麼比,勞工永遠比不上軍公教的..所以我反對..
jeyro 發表於 2012-11-11 23:52
不如這樣,限制企業比照公家機關,不得開除勞工
這樣不就沒有失業問題了,如何?
e983938 發表於 2012-11-11 23:58
thriller 發表於 2012-11-11 16:53
我不是公家人員
親人也幾乎都不是
但我反對扣除他們的18趴


很多藍蛆都會寫這種回復,不知羞恥的爛渣
rick75430 發表於 2012-11-12 00:38
我覺得不能強制規定,自由競爭才發揮出個人價值與淺力嗎
妳硬性規定大家都會想說這樣就好這樣就好,那才是真的沒搞頭了
cartenor111 發表於 2012-11-12 00:44
什麼鬼阿,你應該還沒出社會吧?在公家單位爽也不算

是出社會喔!私人企業的獲利來自員工的貢獻,年終是

員工自己賺來的。公家單位的年終是一般社會大眾貢獻

的稅收(為了避免你不懂,所得稅是從一般社會大眾的

新水裡面扣的,所以公務員領的是我們繳的稅!),如

果國家這個公司沒賺錢,為什麼要給員工(公務員)年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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