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團體:曾勇夫業務過失殺人 應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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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87294 2013-4-19 22:09:47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14 27901
shouwey 發表於 2013-4-23 15:56
當你們說廢死的時候
有沒有替當時的被害人想過
他們也想生存
為何被這些人殺死..........

死刑是不得已的手段
亂世用重典
若是人人都隨意殺人
然後都沒有事
是不是就跟上次故意殺死小朋友的那個人一樣
反正殺死人不會死
所以就可以亂殺~~~

將心比心吧.....
當你們在為這些人喊廢死的時候
有誰替那些無辜的受害人申冤
"我想活下去"


devapasaje 發表於 2013-4-23 16:24
廢死真的很沒道理,今天被殺害的不是你家的親人你當然不會痛,
如果殺害的是你家的親人的話,你可以原諒殺人犯嗎?
janus0501 發表於 2013-4-23 16:44
tcangel 發表於 2013-4-23 16:28
可以問一下廢死團體到底在想什麼嗎?!

為什麼總是有那種看起來很奇怪的發言咧?! ...

可以問一下廢死團體到底在想什麼嗎?!
應該很難從這類人的口中問出什麼,
naocan1.jpg
blackcorn 發表於 2013-4-23 16:45
leojay 發表於 2013-4-23 16:04
台灣又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所以那兩個公約關台灣屁事啊,
那些甚麼國際人權團體怎麼不到中國、美國、沙烏 ...

我不能在同意你更多了!
roliken 發表於 2013-4-23 17:45
tommy_wang 發表於 2013-4-20 00:48
廢死團體又在欺騙不懂法律的人了 !

醫師替病人開刀, 會被病人告 "傷害罪" 嗎 ?  這種情況稱作 "阻卻違法 ...

這個答案是"會"
而且提告的人自己還是個法官!!
雖然恐龍法官一大堆!但是對於那些罪證確鑿的死刑犯!
個人覺得!送他兩顆花生米,最是解省社會成本啦!!
babu~ 發表於 2013-4-23 17:46
那...
想吃牢飯殺小孩,以為不會判死刑的,
就是這些廢物團體要算叫唆殺人??
因為兇嫌被廢物誤導,以為殺人不會判死刑??
lovelonly 發表於 2013-4-23 17:51
廢物集團  美國那個炸彈客不是要被死刑了嗎

去跟歐巴馬施壓阿    去要求阿 !!!!!

不要只敢在台灣這該該叫好不好
ken33766 發表於 2013-4-23 18:59
廢物者聯盟又出現了拉 票房那麼差 叫他們搬到別的地方去廢死啦
anan0312 發表於 2013-4-23 19:59
廢除死刑...好好笑...那美國這次波士頓炸彈事件,不是擬要判死刑?那又怎麼說?
nortrar 發表於 2013-4-23 20:36
廢死團體全家一起去X,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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