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你怎樣!」TOYOTA員工惡意逼車 法規觀念缺失比腦殘更可怕

   
Maeve 發表於 2013-6-3 17:20:2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17 161593
jagerhu 發表於 2013-6-4 11:53
heart20999 發表於 2013-6-4 11:07
所以我比較想知道已你對法律的認知及建議上
是認為 機車可以任意的在沒禁行機車道上(汽車到內側)任意的鑽 ...

我是不知道您對任意鑽來鑽去的定義是啥
但是如果就影片當中的騎士來講
請問您認定他是否有鑽來鑽去??

人命比法律重要

更重要的是
法律是不是要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那人民手部守法
更是一個重要的手段與依據
這點我相信你也認同吧

再者
您的立論是否立論在影片中騎士有違法犯紀之行為
更甚者
是否該騎士不斷變換車道鑽來鑽去
如果您的答案,兩者皆是
那我沒有話說,我也只能說您的見解跟鴨騎馬大大所POST的文章內容有很大的出入
立論不同、見解不同、答案自然也不同

首先
我沒有見到影片中騎士鑽來鑽去
其二
在台灣,外側車道絕對不見得比內側車道來得危險
貴端認為會危險的話,主要還是來自於四輪族的逼車與多數機車族互相搶道的行為
於該影片上
貴端的立論也不見得是正確的
最後
您真的認為外側比較安全??

提供您參考,因果關係,貴我兩端已經有很大的歧見
建議您再看看開版大所引用的文章再好好的想想吧
是否真的違法??
既然沒有
那就不如貴端所論述的結果一般
小邪 發表於 2013-6-4 11:53
常常看到一推開車的都開到機車道 一部汽車就能把機車道給擋住了
哪麼我們騎車之能騎到汽車道不是嗎

不然就是一推停車買東西的停在機車道 拜託機車道根本不大好嗎
騎車的人一天都有好幾次被擋住而騎到汽車道吧

請不要隨便就逼車 檔車好嗎  你可以報警處理 這樣才不會有更大的糾紛 本帖最後由 小邪 於 2013-6-4 11:55 編輯

trri888 發表於 2013-6-4 11:55
DYLANTU 發表於 2013-6-3 19:17
我看到的卻是機車一直都騎在內側怎會沒違規...
不管是三線變二線還是二線變三線都是違規......
也不是有機 ...

無知比腦殘更嚴重


無言!!!

a5388618 發表於 2013-6-4 11:55
一群沒看內文的缺識者請不要發表評論 謝謝
Daigo 發表於 2013-6-4 11:57
馬的~這篇文怎麼這麼多腦包啦

文章都不看清楚~嗆嗆嗆~是在嗆啥啦

機車騎士本來就沒違規了,一直在講啥米禁行機車

啊~請麻煩影片內的機車騎士的行駛路線哪裡出現 黃色的禁行機車 字樣啊?

請你截出來啊 ~ 哪一條是共同行駛路線,是連機車等待區都有的路線

擺明就是機車可行車道,反而白色頭又大所行駛的車道有可能是機車優先車道

這時候還一堆人影片不看清楚就在那邊嗆嗆嗆

原PO都已經解釋這麼清楚了~是看不懂中文

還是理解能力有問題啊 ~ 要不要回去再念幾年書再回來卡國啊


P.S 我也沒指名道姓啊~ 腦包腦殘的要對號入座~ 請自便啊
trri888 發表於 2013-6-4 12:00
heart20999 發表於 2013-6-4 11:07
所以我比較想知道已你對法律的認知及建議上
是認為 機車可以任意的在沒禁行機車道上(汽車到內側)任意的鑽 ...

內側車道比外側車道安全~會危險是那些愛逼車的汽車駕駛人所導致,你不知道逼車的行為應該要視同謀殺嗎?

國外是這樣..台灣...唉

jagerhu 發表於 2013-6-4 12:06
mai011330 發表於 2013-6-4 10:59
別激動、別激動、動不動就要碾死人的...

http://www3.nccu.edu.tw/~jyhhuei/clc100/caselist%20four1.ht ...


不好意思
講正確一點
我這邊立論 刑案的因果關係
不在於結果論述
不在於因果關係與客觀的歸責
而是起於犯因之起
也就是說
別人的違規行為不代表可以正當化你犯法的行為
上面這行是針對TOYOTA員工惡意逼車的事件

另外
您的文章有點脫序,看不是很懂您的文理
如果是諷刺的話我就沒法回文

我的意思就是在問
是否這樣是合理的??
要問的是您,不是您問我  應該要修改這句話啦,
我的問題是要問題,不是您反問我
-------修改以上------


另外,沒有標示標線,以我的解讀,本來就是可以騎的
這個問題很有趣,也就是說,當機車車流大道外側二車道無法乘載時
地方政府是否有權限可以凌駕這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99條所明文紀載之條例
台北市承德路介於民族西路與民權西路之間的四線道,原本只有外側兩車道是可以行駛機車
但是因為機車車流量過大,導致該路段無法負荷
市政府已經塗銷從內側數過第二車道的禁行機車標線
請問您
可走與否??
所以您問題的答案,就在我上面所述的情節上面
答案是可以走的
市政府也有回答過

最後
不管是不是腦補
答案就在您的回答裡面
如果是正確的
是應該的
那就對你來說我很腦補
但是對我來說
您也挺腦捕的
不是嗎
反之亦然

所以論點不同、立場不同、答案自己就會有很大的出入
以上提供您參考
還有
我沒有激動
只是覺得您的言論真的很有趣、很腦補而已 本帖最後由 jagerhu 於 2013-6-4 12:08 編輯

qctareno1 發表於 2013-6-4 12:09
逼車就不對了 還說那麼多

那些鄉民眼睛真的很大 看到黑影就開槍 自以為公正 去.......
kunga1 發表於 2013-6-4 12:10
感謝你的分享!!
白白王 發表於 2013-6-4 12:14
天氣熱 大家脾氣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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