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你怎樣!」TOYOTA員工惡意逼車 法規觀念缺失比腦殘更可怕

   
Maeve 發表於 2013-6-3 17:20:2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17 160892
tony996611 發表於 2013-6-4 12:36
汽車車主根本有問題吧?!
騎機車得啥時嗆他按喇叭 (問號)
他居然敢理所當然的跟警察說騎機車得嗆他(根本有問題)
如果 頭又大 的每個員工都跟他一樣腦的話,
那車也不用賣了,開精神病院不就好了。
禁行機車的路上是會有機車停等區嗎??完全不解開汽車得再大聲甚麼= =
Bruce-911 發表於 2013-6-4 12:48
太厲害了,佩服,分析了解來弄去脈,果然是高人!

這樣大家就了解到有時事情並不是只看片面就可以,這邊只能說受害者辛苦了!
zeroerica 發表於 2013-6-4 12:53
還是有很多人不了解....

就算今天上面有畫禁行機車好了,對方也沒資格對你逼車、攔車

一個騎車違規頂多是行政罰(你有行車紀錄器的話你可以去檢舉請他吃紅單),另一個卻是要吃刑法了

你有行車紀錄器的話對方違規,你可以去檢舉請他吃紅單

只是你不是警察沒有執法權,光這點就輸很多了

所以不要再模糊焦點說攔車、逼車是應該的
clouddragon1249 發表於 2013-6-4 12:53
開車了不起哦,縱使機車違規了,難道就判死刑哦,現今交通那麼亂,讓一下會死哦,妳不讓我們機車族,死的是我們吔,就不能互相嗎???再來是口氣那麼衝幹嘛,所以現在文明人都是用打或罵來解決事情,我們機車族不對,我們當然理虧,但也不能拿生命開玩笑,今天被妳撞死,妳要賠多少!!一命賠一命嗎????
wolfgang66 發表於 2013-6-4 13:10
0625-Q9
大家快點人肉他
幻象~龍~ 發表於 2013-6-4 13:10
影片中 看得到機車騎士騎的那線道是可以的 因為有出現機車等待區
再來 就算是機車違規行駛   那台汽車也沒權力逼車 攔車
機車違規 就是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頂多拚個罰鍰 但汽車不同 這樣攔車 可以告他妨害自由~
jagerhu 發表於 2013-6-4 13:11
heart20999 發表於 2013-6-4 12:28
首先是

1.所以我比較想知道已你對法律的認知及建議上

以下是我的回答
如果以法律上來說
機車在行進中任意切換車道不注意前後車距與未打方向燈
當然是錯的
但是機車合法行駛在未標明禁行機車的車道上
絕對沒有法律問題
請參考我對另外一個網友的回文
台北市政府塗銷承德路介於民族西路與民權西路這段路中,
內側數過來第二車道也就是外側數進去第三車道的禁行機車標線
並記得有公布這是合法的
前段時間每天騎車經過這邊
十分了解這段的機車車流量遠大於外側二線道乘載的能力
更不用說外側二線道有
公車、違停汽車車輛、右轉彎汽車車輛、走內側塞住硬要往外線切的汽車車輛
、無腦認為打方向燈就是無敵的汽機車車輛
國人的認知受到一堆無腦官員不斷的洗腦,認為外側就是安全
內側就是危險
我很難想像沒有思辨能力的人就這樣受到了無情的洗腦
連騎車開車八年以上的人也受到這樣的影響了
真是殘念的可以
實際上
正好是相反的
內側車道才是相對安全的(相對於外側車道)
您仔細想想外側車道有沒有我上面所述的這些狀況
而內側車道呢
其實大部分才是真正相對安全的

至於認知差距,本來就會有認知差距,不然這兩造就不會爭得臉紅脖子粗

再者,我這樣講好了,你認為汽車安全的開車空間這件事情是不成立的
汽車本來就是相較於機車屬於較為安全的交通工具
台灣的機車總數量遠超過汽車數量兩倍以上
沒道理為了較少數的汽車族開闢專用道而機車族要於兩倍少於汽車的路權但要乘載兩倍以上的機車車輛
完全不合於民主規範
我自己也有車輛,開車也超過十年了,機車更是已經騎了十八年了
誰安全誰不安全
你我心裡有一把尺,我不會強迫你接受我的見解
但是於法上
大家的見解就必須要一致了
我流式的法律已充斥台灣大小角落
每個人的道德標準可以不一
但是守法觀念與常識則不能不統一

見怪不怪就代表大家鄉愿式的默許一些不合情理法的事情
事實上這是更不合於法理情的存在
或許值得你我好好想一想
在路上某人因為怎樣就被攔車然後打一頓然後被打的人掏出槍來還擊
恩...
鄉愿
nwd913 發表於 2013-6-4 13:15
真想甩那個開車的人一巴掌...要是我就把他打趴在地上了..板大告死那個人啦..白木一個耍什麼流氓 本帖最後由 nwd913 於 2013-6-4 05:17 編輯

tdkmantg 發表於 2013-6-4 13:16
不管誰先違規衝動攔車是最不應該的
路上攔車可能會造成後面車子追撞
輕則也會造成堵車現象

而且影片已證實機車沒違規
個性火爆就胡亂找碴太不因該
EQ太低的人請勿開車上路
以免造成眾人的困擾--阿彌陀佛
jagerhu 發表於 2013-6-4 13:18
tt761029 發表於 2013-6-4 12:27
看完之後乍一想!的確是開車的有問題

但再深入思考之後覺得,騎車的人還是需要好好想想..

您講的是沒有錯
事實上本來就是應該要思考怎樣對生命才是有保障的
但是法律的設立
本來不就是保護"守法"的普羅大眾
在合法理情的前提之下
大家都這樣做
就會換得正常的用路空間
可是大家都得要鄉愿的去忍受或是叫好一些事情
這樣也就難過社會會變得這麼亂
執法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用路人任意違法
導致壓縮守法的市民的生存空間
這樣不是鄉愿的你我造成的嗎??
只能說
大家都要守法
管好自己
才是最重要的
至於爭不爭對錯
其實都是事後諸葛了
而影片中的兩造
的確就是在事發當下情緒性上的爭個對錯
真的有意義嗎??
叫警察來之後理應要對TOYOTA的車主提起非告訴乃論的強制罪調查
有沒有這樣做
就不可得而知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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