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你怎樣!」TOYOTA員工惡意逼車 法規觀念缺失比腦殘更可怕

   
Maeve 發表於 2013-6-3 17:20:2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17 160925
bigbigfunfun 發表於 2013-6-4 14:13
就算是摩托車錯,一般民眾也無權處置吧,
反觀自以為是的作法詞是令人可笑,哈哈哈,這下讓我對 TOY  OTA(投意 O他)印象更差
mai011330 發表於 2013-6-4 14:15
jagerhu 發表於 2013-6-4 13:55
先回答最後的問題
因為我認真了
認真了就輸了對吧

痾 ...腦包云云...?

我是打『腦補』...吧

意思就是在腦海中自己補完之後的畫面,也就是去想像.....

我....有打腦包嗎.......絕對不是『腦包』這種侮辱人的話,別會錯意了



3. 腦包云云不就是諷刺嗎??其實從"假設、為什麼就算我違規、後者竟然可以『理應』、『合法』的去肇事撞死我 .......

又為什麼這討論的汽車犯下刑法就是合法的 "


這裡開始我就看不懂了,所以認為應該是反諷或是諷刺的文,不然應該不太可能出現邏輯前後不合的文章



上面那幾句是你留言給我的用詞...................

認真的大哥.........你不懂、我怎麼會懂.....................................
jgy228msn 發表於 2013-6-4 14:15
逼車是不對!!感覺好像惡霸!!
但....說句老實話!!摩托車是"肉包鐵"....行駛快車道真的超極危險!!
我看了兩遍....注意8秒到14秒之間,當摩托車超過TOYOTA開的白車時,摩托車已經內線及第二條線中間騎!!
講句難聽的....他逼到那霸王TOYOTA的白車了

奉勸機車族學學我這老人家.....騎車都騎外線....絕不騎兩條線中間!!
不違規不超速....因為我有家人要顧!!
ayuan2005 發表於 2013-6-4 14:16
版主苦心研究找證據~辛苦了.....

但是我還是想砲一下機車騎士
沒有人這樣騎機車的啦~
大部分的人都知道
騎個機車而已去跟汽車搶車道幹嘛
是不要命了嗎?
機車的機動性比汽車高
我就不信  你不會一直超車
我就不信  你騎機車會乖乖的跟車
還不是鑽來鑽去   你看看那位機車騎士還不是騎到黑色BMW旁邊
這樣就已經會造成危險了  誰管你路權是誰的

難道你會教你兒子  路權是你的  快車道儘管去騎沒關係~
huntersjr 發表於 2013-6-4 14:25
最大的問題是妓者吧. 不求證. 挑喜歡的. 能激化鄉民的報.
jagerhu 發表於 2013-6-4 14:25
mai011330 發表於 2013-6-4 14:15
痾 ...腦包云云...?

我是打『腦補』...吧

那就是我搞錯了
非常抱歉
回文眾多
如果因此誤會您的文意
小弟我鄭重在此向您致歉
章魚葛 發表於 2013-6-4 14:36
謝謝版大讓我了解整件事的是非對錯
mai011330 發表於 2013-6-4 14:46
jagerhu 發表於 2013-6-4 14:25
那就是我搞錯了
非常抱歉
回文眾多

什麼鄭重不鄭重的就不重要了 ...........

也沒有誰對誰錯

重要的是我們兩個離題太遠了阿!!


因該討論不是腦補...肇事....美容理髮..?

是那條路可不可以內側騎機車的爭議吧...

今天天氣真好阿...呵呵...呵.............
qoopigbb 發表於 2013-6-4 14:47
記得之前有一件 妹開BMW 結果跟公車擦撞 當時只有一張從車主FB擷取下來的圖 從圖看就覺得是BMW違規 結果大家就開始砲版主取暖開始酸之類的 結果最後是公車司機沒注意路況自己硬生生撞上去的 真的好笑了 更無辜的是PO文上來取暖的不是車主 居然是不認識的人PO的 真是名其妙XD
我覺得很多人躲在網路後面覺的無所謂喜歡亂開砲屌兒啷噹  也沒有做查證的工作就說得斬釘截鐵甚至侮辱 造口業 真是要不得 這次又是一個教訓 只是有網路護身 某些過分的人仍然無法受到切身教訓 你們就盡量口無遮攔吧 有一天你們這種人會碰釘子的 夜路走多總會遇到鬼的
jagerhu 發表於 2013-6-4 14:53
mai011330 發表於 2013-6-4 14:46
什麼鄭重不鄭重的就不重要了 ...........

也沒有誰對誰錯

答案還是回覆您
是可以的
因為該路段是經過很多人申訴後
地上塗銷了禁行機車的字樣

道歉當然要鄭重
不鄭重的話還真的是很沒有誠意

再次致歉
這次不加上鄭重就是
但是我看錯搞錯是事實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