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尊重生命,反對死刑

 
pilintd 發表於 2013-7-4 21:05
笑死人~~反對死刑就是尊重生命 那意思是支持死刑的人就是不尊重生命囉
什麼叫     "先有切身之痛,再來談廢死,這是你們消極的強辯,"
我支持死刑但並不是用自己的利益來衡量人的生命,
那是因為我知五倫 懂五常 尊循禮教,
知道犯下什麼錯的人會被判處到死刑,
還有請不要拿江國慶的例子或是圖片來強化自己廢死的正當性,
江國慶的冤死是因為國防部黑箱下的不公平調查與審判下造成的冤案,
被判死刑的人不是人人都遭受到如江國慶一般待遇,
你們這個作法只是在對江媽媽的傷口上灑鹽,

請問你們這些支持廢除死刑的人
在台灣犯下什麼重罪的人會被判死刑   
詐騙?偷竊?偷拍?性侵?還是現在最流行的酒駕?

台灣的司法不夠健全也不夠完善,
台灣需要推動的改革是
司法調查的公平性,
證據保留與採證的完整性,
而不是廢除死刑,
在台灣整體價值觀是日漸扭曲的狀況下,
死刑還是有它存在的必要性,
因為大家不可否認的是台灣教育有某種程度上的失敗,

就像警察身上有配槍,但不代表警察需要去對執勤的每件事動槍或開槍,
美國可以直接開槍對現行犯的犯人開槍擊斃,
請問美國的法律也不尊重人權嗎?
請問犯下重罰的人因為廢除死刑後  如果期滿出獄後又犯下令人髮指的罪責,
是不是代表此人在服刑期間所受的教化是失敗的,
誰可以為下一個受害者負責,
那推動廢除死刑的你們可以負什麼責,
你們有沒有想過 有些人可以教化,但有些人就是無法教化,
死刑只是司法給與人民在現行的法律下的一道防線,
如果你們真的要做請讓司法在調查的程序上越來越公平,
這才是避免冤死的方法。







Sonic1600 發表於 2013-7-4 21:46
請問PO文的大大
你是用這一篇文章來衝人氣嗎
那你比死刑犯還可惡
人之能成為人   是因為我們都受過教育
野獸會傷人 因為他沒受過教育
經過人教育過的野獸   並不是每一隻都會傷人
死刑若廢   可能會有我殺幾個人  搶多少銀行  幹多少壞事  都不會死   就幹吧

e3145220 發表於 2013-7-4 21:58
那誰給即將遇害的生命一次機會?

同情也請有個限度。

現在的台灣並不會輕易判死刑,

看看7/3的新聞:

判決書指出,林昆翰是苗栗縣聯合大學學生,與同校的林姓女子租屋在同棟大樓。他去年6月28日趁林女返回租屋處搬家時,因要電話不成,憤而持刀殺死對方,事後再污辱屍體。
法院一、二審均以殺人罪、污辱屍體罪判處林昆翰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像這種畜生都沒被判死了,您是在這邊廢啥鬼!?

對於死刑犯,他們也曾有過機會;放過被害人的機會。但結果呢?結果呢?結果呢?

結果悲劇。

死刑 是還給被害家屬最後的一絲公道。

我認為這不是落後的觀念,這是最嚴正的警惕。

"是他們選擇了不尊重生命,所以必須面對死刑!"

天公地道。


※(戒嚴時期的軍政就是一個髒字,跟您現在想廢的死刑是無法共提並論的,
       所以請別在此消費江國慶的悲劇。)
tonytseng1975 發表於 2013-7-4 22:47
只能問
若是被害人是你的親人或是父母或是妻兒
你們還願意廢除死刑嗎
你們會選擇原諒嗎
你們願意讓這種人一再犯案嗎
漂浮冰咖啡 發表於 2013-7-4 23:18
以現在台灣法律來看,能做到被判死刑的程度,那根本窮凶惡極了....
這種人還要浪費糧食幹麼呢?
小櫂 發表於 2013-7-4 23:28
人就是要為自己做出的事負責

那照板大所提的動物論

獅子老虎殺人只是被關而已

那就是說殺人犯都可以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話

那麼我們也不該把他當人看待

要是真要廢死的話

那麼我強烈的建議

把他們跟獅子老虎關一起

我想他們會相處得很好
愛撒謊的明 發表於 2013-7-4 23:40
幾年前,有某位偏激名眾直接打電話去"廢死聯盟"

揚言要殺死他們,反正不用被判死刑

結果?廢死聯盟執行長竟然嚇到報警搬離?

lipin35 發表於 2013-7-5 00:30
講老實話,拿著江國慶的遺照是要敘說什麼呀?江國慶國賠近一億元呀,很多刑案被害人,連一毛錢都討不到,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如果願意支付那些重案罪犯長期坐牢費用及支付賠償被害人,那我一定支持您廢死刑.....
miharu1215 發表於 2013-7-5 00:50
甚麼白癡言論,死刑定讞就給他死啊。
死了就像你說的
不用有人權了。

智缺!
achiever100 發表於 2013-7-5 01:21
照廢死聯盟理論, 所有生命都不該被殺害.....
所以廢死聯盟的成員不准吃動物也不准吃植物.....因為會殺害生命...

廢死聯盟的成員連屎都不配吃...... 本帖最後由 achiever100 於 2013-7-5 01:2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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