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揪出真凶!枉死士兵頭七兩士官下跪道歉

   
Kalika 發表於 2013-7-10 12:57:2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55 74627
im905513 發表於 2013-7-10 23:32
Grok 發表於 2013-7-10 23:29
兒子休假回家時,常提到軍隊幹部跟他管理的方式與理念不同,「我和部隊的士官長處不好!」

可見這一名義務 ...

不是大家都想怪軍隊的人,如果你看到士官長上香時,眼神怪異的偷看鏡頭,你還會幫他們說話嗎?

違反規定故然不對,但弄死他的人,有反省嗎?很顯然的,他們根本不在意
valleycan 發表於 2013-7-10 23:32
其實很明確,哪一個志願役跟比較老的義務役士官,會沒帶具有照相功能的手機~
想當年我在金門當兵就已經滿坑滿谷了,只是資安宣導跟長官來巡察的時候,會來作作樣子跟喊喊口號;
這在10年前我看到演習跟行軍時,通訊兵與軍官使用手機作為主要聯繫管道,就可以想像這是我們軍隊中手機入侵的情形,當然在這個年代,我很懷疑哪一支手機不具備照相跟錄音的功能,哪怕不是智慧型手機。

基本上,其實我個人同意違反資安規定需要懲處,只是,這個檢核跟懲處是否是具備一般性要求,
還是變成特定人士作為特定目的的手段?

白目跟不長眼是一回事,但是將規範作為特定目的的手段就是另外一回事。

我的想法是,軍方必須就3方面提出解釋:
1.洪員的處置是否屬於一般性水準,還是超乎一般性水準,理由?
2.資安政策的落實性與其佐證資料。
3.若緊閉處置的程序不完備,造成洪員死亡之行為是否符合軍法針對凌虐部屬之刑罰規範?

我想,不只是家屬有權力要求真相,所有公民應該都有資格理解與確認國家是否有依其規劃確實擔負起運用義務役人力維持軍隊的紀律與品質,而不具有被扭曲或被不當利用的情形;若有,相關人員應受到符合其不當行為的懲處。

不過,我想,很難~
草韋 發表於 2013-7-10 23:33
道歉有用的話那「變態」就不會被抓了
airtiger4 發表於 2013-7-10 23:35
adialai 發表於 2013-7-10 15:52
一樓的你有沒有當過兵?
退伍了嗎?


整個事件我個人猜測:可能是受害者平日看不慣那些自願役的所作所為,所以在許多方面採消極的回應,導致與那些垃圾軍人發生嫌隙,而他們就用不正當的手段修理洪姓士官. 為何我會如此猜測,因為18年前我在軍中也和洪姓士官一樣:看不慣那些自願役"寬以待己,嚴以律人",所以每每與營長,連長,旅營部幕僚等自願役起衝突,因為我是預官,所以頂多禁假,不能關禁閉,當然我也受過他們某種程度的迫害,所幸後來還是平安退伍,其實有些網友說得很對,在軍中要拋開一些東西,卑屈地等平安退伍. ~陸軍1710梯(大)~ 本帖最後由 airtiger4 於 2013-7-10 23:37 編輯

zxcvxyz 發表於 2013-7-10 23:35
軍中黑暗.......
持續追蹤~持續追蹤~持續追蹤~持續追蹤~
不能放過~
Faller 發表於 2013-7-10 23:36
弱弱的問一下,為什麼這個旅部連有2個士官長?
G~a~r~y 發表於 2013-7-10 23:36
Grok 發表於 2013-7-10 23:29
兒子休假回家時,常提到軍隊幹部跟他管理的方式與理念不同,「我和部隊的士官長處不好!」

可見這一名義務 ...

帶照相手機固然不對
難道關緊閉可以弄死人阿
麻煩用腦袋思考好嗎
y華 發表於 2013-7-10 23:38
紐x則 整個拉匪區攝影師(間諜)去軍事要塞 要如何處理
littlebowmax 發表於 2013-7-10 23:42
其中542旅劉姓副連長曾當眾刁難洪,甚至嗆說若可關洪30天,「我不會只關15天,會用最重的懲處處罰他」
這句已經說明他跟軍中的長官有很大的過節了~~上面的人要玩你沒那種找不到理由~~偏偏出這種包~
光是紅軍還被關禁閉~那就代表你的老闆看你不爽很久了~不然不會都要退了還搞你~光要關你他自己考績都會有瑕疵~
love3508 發表於 2013-7-10 23:46
各樓說各話
但是不管如何他犯錯了~~雖然是每個男人都會犯的錯(帶手機阿)
不管怎樣,另一方也操死人了
如果說......犯錯一定要關緊閉?????還是即將退伍老兵的緊閉.......的話
那麼~~~就可以隨隨便便搞死一個人嗎?????
做壞事之前最好能預防損害......降到最低
要不然就要保證自己有天下無敵的~~~~幸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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