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歷史] 從酋長到球長 作者:茅屋秋雨(已完成)

 
Babcorn 2017-3-26 20:47:06 發表於 歷史軍事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80 232646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58
第160章 想有一間小屋

     巨石不會說話,自然也就聽不懂狸貓話裡蘊含的深意。狸貓在山谷中看到的一切,除了給予他靠雙手改變山川的氣魄,更讓他對陳健有了一種崇拜和極端的信任。

    不是源於那神秘的力量,陳健已經告訴他們這不是把雷電裝進了罐子,也不是自己可以如同雷神一樣操控電閃雷鳴,而是出於對他頭腦的敬畏和信任自己的回報。

    「無論什麼時候都要站在姬夏這一邊。」

    這是狸貓想了一夜得出的結論,這個結論不是秘密,所以他叫醒了睡得正香的蘭草,沒頭沒腦的說了這麼一句話,蘭草咕噥道:「嗯,對,但是你往東邊點,壓著我頭髮了……」

    他往東邊挪了挪,雙手枕在腦後,怎麼也睡不著。

    冬天馬上就要來了,城邑首領的位置到時候還要重新選,甚至可能議事會不會同意繼續有這麼一個首領壓在他們頭頂,想到這不免有些擔心。

    思及於此,不由想到當初在石頭閒聊的另外兩個人。

    「松下雪前是回不來了,狼皮什麼時候能回來?姬夏肯定會把這些事告訴他,他又管著畜牧,手下還有一堆其餘部族的人,要是早點回來,再加上榆錢兒管著食貨,一起商量一下……這麼選來選去的太麻煩,不如我們幾個幫幫忙,以後不用選了……再說了,狼皮榆錢兒,哪個人管的不比那些首領管得多,憑什麼他們能進議事會,我們就不行?等我們都進了議事會,就算有人反對也沒用……」

    想到這,覺得這些事暫時沒有人能商量,能商量的都在外面還沒回來,咬牙切齒地罵道:「狼皮你真是要笨死了,帶著二三十人追那麼幾個逃走的奴隸,追了快一個月了還沒追到!再追不到就要下雪了!」

    這種咬牙切齒與其說是憤怒,不如說是期盼。

    針對同一個人,同一件事,同樣的咬牙切齒,那就是真實的恨,比如那幾個藏在山林中的逃奴,對於身後追趕他們的狼皮簡直是恨到骨子裡。

    當初逃走的十七個人還剩下十一個,三個人被狼崽子咬死,兩個人身上有傷為了不拖累別人自己離開了眾人去山林中喂了野獸,還有一個被抓。

    這十一個人至今還沒有崩潰,源於他們的領頭人萑,萑是一種蒲草,附近山林中的沼澤中很多,堅韌無比,即便風雪壓身也不會彎腰折斷。

    人如其名,總不會錯。

    萑帶著剩下的這點人在山中轉了很久,幸好這是秋天,有很多的果子能吃,至少在下雪前他們是安全的,下雪後食物斷絕以及留下腳印的恐懼已經讓這些人支撐不住了。

    偏僻地山洞裡,一團小火驅趕著深秋的寒意,一個人捧著一把紅色的山裡紅分給火堆旁的眾人,數量不多,萑沒有多要,悄悄地將屬於自己的那一部分放好,今天已經吃過一些東西了,留下來萬一遇到追趕可以分給大家多少延緩一下飢餓。

    萑帶著這些人圍著草河繞了幾個圈子了,他以前不會游泳,但在礦山看到了夏城的人放木排,所以他也弄了些木頭帶著人度過了草河。等到狼皮追過去的時候,他又帶人回到了草河北岸甩開了追逐的人。

    最難的時候被困在山頂,靠石頭往下砸避免了被抓,趁著夜晚用從夏城雪來的崖山繩梯的辦法搓樹皮從山後逃走。

    最享受的時候是甩開了追兵,用從夏城學來的弓箭和各種石頭工具狩獵,用夏城學來的弓弦繞木頭轉的辦法取火,用夏城學來的樺樹皮加松脂的辦法做水囊取水……

    最高興的時候,是那個被抓的人似乎和後面的追兵說了什麼,前幾天的追逐中,後面不斷有人呼喊:「只要抓住萑,可以給你們自由、土地、麥子、粟米和身份。」而跟隨萑逃亡的人不為所動,仍舊緊緊跟著他,彷彿沒有聽到一般。

    今天是他們逃亡的第二十六天,又一次甩開了後面的人,可他卻一直沒有遠遁,而是仍在這裡繞圈子。

    「萑,不能再這麼繞了,要我說,咱們趁著還沒下雪,弄些木頭度過草河,去南岸藏起來,再也不回來了。以前咱們不也是靠打獵採集為生嗎?又從夏城學到了那麼多東西,餓不死的。」

    「是啊,再這麼繞下去咱們都要撐不住了。」

    萑看著篝火,搖頭道:「不行,還要等個機會,這時候正是夏城開墾土地的時候,夏城咱們不敢去,可是草河下游的那些村子咱們可以去啊。找個機會繞到那裡,弄些糧食種子。咱們這幾個人太少了,得找個機會,多弄出來些咱們那些還在拚死勞作的兄弟姐妹。」

    一個人憤然道:「咱們自己還活不下去呢,怎麼管他們?」

    「只有十一個人了,能活多久?草河南岸會不會有別的部落?咱們十一個人去了能做什麼?咱們最熟悉的地方不是草河南岸,而是東邊咱們原本的家園,那裡的部族被姬夏殺光了掠沒了,沒有人了,咱們可以住在那裡,只要從草河繞幾個圈子,他們不會猜到咱們又回到北岸了。」

    他用樹枝撥弄了一下火焰,笑道:「夏城的這些人,怎麼也不會想到是他們教會了咱們這麼多東西,不然咱們早就死了。我的姐妹們還在夏城中紡線種麥,我的兄弟還在耕地挖礦,你們的也一樣,難道你們就不想把他們都救出來嗎?」

    幾個人低著頭,既然萑如此鼓動,可這些人還是陷入了絕望,自己根本打不過那群人,怎麼才能救出來?

    「你們還記得當初落星逃走的那邊沼澤嗎?那裡長滿了萑草蘆葦,以前咱們沒有船,如今咱們有了船,可以藏在那裡面,就算有人想抓咱們也不容易。」

    「咱們弄到種子,再救出幾個人,就逃到那裡去藏起來。咱們不需要別人當奴隸,咱們就自己種自己吃,也不需要首領,更不需要打仗。到時候咱們一起蓋很多屋子,學夏城在附近開出田地,種上麥豆粟米,打魚捕獵。咱們不去給別人當奴隸,也不用別人給咱們當奴隸。」

    他仰起頭,繼續描繪著那個夢想中在萑蒲沼澤中的生活,那種沒有壓迫沒有矛盾黃髮垂髫怡然自樂的美好田園,終於讓身邊的人臉上露出了希望的神采。

    夏城對他們而言是一座壓迫之城,但他們所希望的美好生活卻又和夏城息息相關,不管是種植蓋屋還是漁獵,都是從夏城學來的。

    他們想要夏城所有好的,想要拋棄夏城所有壞的。他們不想要首領,不想要挖礦,不想要坊市,只想蹲在那裡種田終老。

    萑看到十個人都不再沉淪,大聲道:「等咱們種出了糧食,蓋好了屋子,咱們就悄悄把剩餘的糧食藏在去咱們沼澤的路上,到時候啊,我就用石頭割花了面容,重新去夏城當奴隸。悄悄把這件事告訴咱們的兄弟姐妹,讓他們逃走,以前不逃是因為離開夏城會餓死,可到時候就不一樣了,他們會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沒有人用鞭子和棍子逼著他們幹活的家園。我還可以去當礦奴,鼓動更多的人殺死那些看守逃走。」

    「到時候,咱們在萑蒲沼澤的外面蓋一間小屋,那裡堆放上食物和船隻,每一個逃到小屋裡的人咱們都用船接走。讓所有夏城的奴隸都知道,在山林中、萑蒲旁,有那麼一間小屋,只要逃到那裡就自由了!」

    美好的願景終於戰勝了壓抑的恐懼,萑周圍的人也如他一樣看著篝火,彷彿躍動的火焰中演繹著將來的安恬。

    但這種安恬並沒有持續多久,外面就遠遠地傳來了一陣狼崽子的叫聲,那幾個剛剛鼓足了一絲勇氣的人立刻嚇得渾身顫抖。

    萑拍拍眾人的肩膀給了他們一些鼓勵,他知道後面那個人的強大,卻裝出衣服淡然的笑容說道:「走吧,再繞幾個圈子,咱們搶點種子就退回去,用不了多久,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抓起旁邊的石器,帶著這幾個人朝著山林裡逃去,狡猾地如同泥坑裡的泥鰍,朝著北邊的山林中躲藏。

    兩天後,萑帶著人繞到了陽關以北,路上劫殺了一批來賣奴隸的人,搶了一些磨碎的麥粉,卻沒有他想要的種子。

    他不知道陽關的存在,但卻知道麥粉是麥子磨成的,所以他覺得可以在這裡偷偷搶一次。至於夏城,縱然是他也沒有膽子認為自己能夠從夏城周圍搶到東西。

    將搶到了麥粉背在身上,讓其餘的人暫時藏好,自己帶著最信任的、從小一起玩耍長大的同族兄弟沿著那條被人踩出的小路去查看下那座交換奴隸和麥粉的城邑,期待城邑附近有村落,能夠搶到足夠的種子。

    萑走在最前面,強壯的身體如同一頭直立的熊,笑呵呵地衝著身後的同族兄弟道:「要是咱們這次能夠搶到一袋種子,咱們就可以離開了,一點也不吃,也學他們開墾……」

    砰!

    話還沒說完,後腦重重地被砸了一下,萑的身子一晃,眼前一黑,但還是立刻反應過來,轉身一閃,搖晃的身軀握住了那個同族的兄弟的手腕,青銅一樣有力的手臂捏的對方的手腕咯咯作響,左手扼住了對方的脖子,用力一撞將他壓在身下。

    萑的眼前有些黑,頭昏沉的疼,強壯如他,後腦被重重砸了一下也有些吃不住。

    身下壓著的那個人眼珠子被捏的往外凸出,舌頭伸出老長,長大了嘴巴想要呼吸,可怎麼也掙不開石頭一樣沉重的大手,身子在下面扭動著,臉上流露出驚慌和絕望,喉嚨裡呵呵有聲,握著一塊石頭的手臂毫無章法地揮舞著,卻夠不到萑的腦袋。

    萑看著身下兄弟眼神中露出的求生渴望,捏著他喉骨的手臂終究沒有如同在部落裡捉野獸一樣發力拗斷,微微鬆開。

    只是這麼一猶豫的功夫,下面那個人終於得到了喘息,忽然翻身,手中的石塊重重地砸在了萑的太陽穴上。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58
第161章 回家

     萑醒來的時候,第一眼看到的是天空。

    秋天的天很高,雲很白,自己卻在顛簸搖晃。頭還在疼,臉上黏糊糊的似乎還有血,只是秋天了沒有蒼蠅,少了嗡嗡聲。

    手腳都被捆住,拴在一根木棍上,抬著木棍的是幾個和他一起逃走的奴隸,看來也被抓了。

    雖然抬木棍的一隻手被綁住,可還是儘量不讓木棍搖晃,似乎是怕萑在上面受苦,走在前面的人還時不時回頭看一眼,看到萑睜開眼睛的時候,臉上終於露出了驚喜,衝著旁邊隊伍中的那個背叛者惡狠狠地吐了口唾沫。

    萑輕聲地呻吟了一下,再睜開眼的時候,看到的是一張年輕的臉。

    「你厲害,讓我追了一個月,立冬節都沒有在城邑過。我是狼皮,抓你的那個人。」

    萑嚥了口唾沫,潤了潤有些干疼的嗓子,沒有搭理狼皮,而是衝著人群中不敢回頭的背叛者喊道:「我是你哥!」

    背叛者急忙朝前走了幾步,不敢回頭也不敢回應。

    狼皮拿過來一個皮囊,把水澆在萑的臉上,萑一開始緊閉著嘴,最後還是伸出舌頭舔著混著自己血的水,有些腥,但很烈。

    片刻後狼皮走到隊伍前面,一隻手抓著那個背叛者的頭髮,就像是在抓一隻不能反抗的雁鵝,縱然那個人有手,甚至力氣很大能夠兩下砸暈了萑,但此時卻老實的如同菜葉上的蟲子,雙手連抬起來護住頭髮的勇氣都沒有了。

    「說說吧,你哥問你呢。」

    背叛者側著身子,不敢直視萑的眼睛,抬著萑的人一口濃痰吐在了他的臉上,他這一次卻敢躲開,重重一腳踢在了那個人的腰上,可隨後臉上就挨了一鞭子。

    狼皮收起鞭子,停下隊伍,將萑放下,解開了腿上的繩子。二十九天的追逐,讓他對眼前這個人很是敬佩,要不是這個背叛者,自己不知道還要幾天才能抓住這個人,可狼皮對這個背叛者並不感激,相反有些厭惡。

    背叛者被抓到了萑的面前,想了很久才說道:「哥,我不想死,也不想當奴隸。」

    「再等幾天,你忘了那天晚上我說的了嗎?」

    「不當奴隸有兩種辦法,你想要沒有奴隸,我只是不想讓我當奴隸。」

    萑想了一下,明白了其中的區別,將眼睛轉到一邊,不再和這個人說話,卻和之前連水都拒絕的狼皮問了一句:「這是要去哪?」

    「陽關,你們想要搶種子的地方,可惜那地方沒有一粒糧食。」

    「那也是夏城的土地?」

    「是。」

    「我們要送到夏城被處死?」

    「處死?不會吧,姬夏說讓我抓回你們去,否則的話你們早被我射死了。」

    萑知道自己不會死,心中高興極了,這樣的話還是有機會讓更多的人逃走的。

    他想,這一次要先安穩一些,下次要跑的時候最好是在春天播種的時候,用一年的時間和那些奴隸悄悄商量,帶著種子逃走。

    所以說完這些話後,他就閉嘴不言,一直在琢磨下次逃跑的細節,醞釀著下一次逃走,以及該怎麼和那些奴隸說以及防止有人背叛。

    只是自己同族的弟弟都背叛了自己,又怎麼知道誰會背叛誰可信任呢?

    在返回陽關的路上,萑都在琢磨這件事,直到傍晚時候聽到了人群中的狼崽子忽然嚎叫了起來,似乎遠處有人。

    整個隊伍都停了下來,萑抬起頭,愣愣地看著前方的小路。

    夕陽的光芒灑落在草木之上,沒有風,只有蕭瑟的秋,數百步之外的枯草黃葉中,十幾個人也愣在那裡,如同這邊的隊伍一樣一動不動。

    他們披散著頭髮,身上黑乎乎的和萑這些人一樣,瘦削的身體靠一根拄著的木棍支撐著。

    傍晚的陽光將他們的臉染的很紅,卻還遮不住臉上的憔悴,黑乎乎的臉上滿是油泥。

    身上原本的衣服都破了,兩個人架著一個腿明顯有傷的同伴,後面還有四個人抬著兩根木頭和籐條編織的擔架,上面躺著一個人,擔架上放著幾柄銅劍。

    萑看不到銅劍,只看到了這些人的憔悴和瘦弱,心想這群人大約也是逃走的奴隸吧?他們可比自己要強,雖然還是被抓了,但至少這些人沒有放棄自己的同伴,站都站不住了,還要抬著一個同伴。

    明知道這時候說話可能會挨打,可他還是用自己最大的力氣喊道:「快跑!」

    想像中應該落下的鞭子沒有打在臉上,就在他喊出這句話的同時,身邊的那群追逐他們的人忽然間學著狼崽子的聲音,揚起頭,長長地呼嘯著。

    對面也沒有逃走,而是如同這邊一樣,撕扯著自己破碎的衣衫,高聲嚎叫著,叫聲中夾雜著哭聲。

    萑從未聽過這樣的哭聲,不是害怕,不是恐懼,不是悲傷,卻更像是孩子終於找到媽媽時的依戀。

    哭聲與嚎叫匯聚在一起,震的山林中樹葉撲撲,驚起了萬千飛鳥,駭走了猛獸熊羆。

    看押這些奴隸的人在嚎叫之後,根本沒有再看這些奴隸一眼,瘋狂地衝到了那群人的身邊,拉著對方的手,卻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而對面那幾個原本還站立的人此時彷彿最後一絲力氣都用盡了,坐在了地上,手中握著幾枚掛墜,痛哭嚎叫。

    狼皮認出來這些人,這是兩個月前跟隨陳健一起出征的那些人,也是跟隨白馬留在草原的族人,整個部族最優秀的一批斥候。

    可裡面沒有白馬的蹤影,當初留在草原是一百人,可這些人只有二十五隻眼睛,躺在擔架上的那個人左眼流著膿水,本來已經昏迷,可卻如秋日的黃昏,在落幕之前煥發出最後的光彩。

    他的右眼沒有傷,但此時也只剩下一片黑暗,縱然夕陽灑在臉上,也感覺不到一絲光明。

    摸索著聽到了狼皮的聲音,死死抓住狼皮的衣角問道:「哥,是你嗎?」

    狼皮嗯了一聲,這是本族的弟弟,城邑最年輕的斥候。他看了一眼旁邊的人,旁邊的人默然地搖搖頭,什麼都沒說。

    狼皮蹲下來,握著對方冰涼的手,小聲道:「我在這呢。」

    「哥,天黑了嗎?」

    狼皮回頭看了一眼還在閃耀的夕陽,點頭道:「黑了,一會就生火。」

    可話音剛落,旁邊樹上一對夜歸的老鴰哇哇地叫了兩聲,落回高樹上的巢中。

    「你騙我哩,天黑了老鴰哪會叫?」

    狼皮咬著牙看著遠處的老鴰窩,想要編一句謊話,可年輕的斥候卻沒有再問這個,似乎明白了什麼,冰冷的手微微一沉,浮腫的臉上擠出了一絲笑容道:「我是不是要去祖先生活的地方了?上回打獵,榆錢兒妹子還欠我一罐粟米酒呢,哥,你幫我要回來倒在我墳上唄,祖先教會咱們種麥,可是沒教咱們種粟米,我想給他們嘗嘗。還有,問健哥哥要匹馬,我到那邊還想騎馬呢。」

    他說的很淡,就像是要去一次遠行,狼皮胡亂地答應著,這孩子迷迷糊糊地將手垂下,只剩下胸口還在微微起伏,狼皮呼喚了幾聲弟弟的名字,終究沒有回應。

    許久,夕陽從山間落下最後一抹餘暉,躺在那裡的孩子忽然間叫喊道:「我不要去祖先那……我想回家……我想回家……」

    他的雙手在四周亂抓著,狼皮急忙蹲下來將手臂靠了過去,眼看那雙亂抓的手就要抓著自己手腕的時候,手臂終於僵直地垂下,只差那麼一點兒。

    狼皮瘋了一樣跳了起來,撿起一根木棍,狠狠地敲擊著那個老鴰窩所在的樹幹,驚起了那一對兒,咬著牙拉開了弓,將那兩隻黑色的鳥射落,走過去狠狠地剁了兩腳。眼睛赤紅地用拳頭砸著樹問道:「怎麼會這樣?白馬呢?那些人呢?到底怎麼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59
第162章 恨

     狼皮聽完這些人的講訴,驚出了一身冷汗,知道自己不能決斷這件事。

    回到陽關,安頓下這些人,將抓回的奴隸扔在那裡,休息了一夜,徵調了幾匹馬帶著幾個身體還吃得住的人匆匆回到了夏城。

    議事會大廳中,首領和夏城的大部分官員圍在那裡,聽著歸來之人講訴草原上的故事。

    「九月十五,我們跟在那群人後面又燒了一個聚落。前面那些人可能知道了我們不想殺了他們,所以跑的也不算快。」

    「當天晚上我們在那個聚落裡休息,因為隊伍裡有幾個牧奴能聽懂他們的話,我們也沒全殺,留了幾個人問問。」

    「我們燒的那幾個聚落已經屬於北邊有鹽池的那個大部族了,平時各自放牧,但如果首領召喚,凡是能騎馬能打仗的都必須去。大部分小聚落人口不多,只能依附北邊那個最大的部族,每年上貢一些羊馬皮貨之類。也有一些人口多的部族不聽那個最大部族的,暫時也相安無事,我們追殺的那個部族就是那樣。」

    「問完了這些事,白馬就讓我把這些人殺了。剛出帳篷,前面那人忽然懷裡摸出來一把小刀子,他哪能打過我啊,被我一把奪過來,尋思直接給他弄死呢。可我一看那把刀子,就讓我哥給他胳膊砸斷了,沒殺。」

    「那是一把鐵刀子,我拿給白馬看,白馬也嚇了一跳,這要是這群人有了鐵刀子,那可麻煩了。然後我就把那個人抓回來,他一開始不肯說,後來幾個牧奴學著他們的辦法,給他身上劃了幾道傷口往上面撒鹽,又在肩胛骨那紮了一劍,拿手指頭摳傷口。」

    「那人喊了幾聲只求趕緊讓我們殺了他,我就問他這刀子哪來的。這回他就老實了,什麼都說了。」

    「和我們猜的差不多,幾個月前隕星部族來到這邊,獻給了北邊部族的首領幾把鐵劍,當時那個首領就分給了隕星部族一些羊馬。這鐵刀子是那個人他爹去北邊參加部族大會的時候首領賞賜的,好像是騎馬騎的最好也不摔角最厲害的。」

    「我當時就挺懷疑,那麼大一個部族很容易就能把隕星部族剩的那點人都殺了搶過來,怎麼還會分給他們羊馬?我就問那個人,那人說北邊部族首領覺得鐵武器很好,但是鐵武器只是公羊,而怎麼熔煉這些武器才是能生崽的母羊,所以在那次部族大會上,隕星部族的人正式成為他們部族的一部分,還分給了他們一片草場。」

    「白馬又問了問些事,我也沒太聽明白,問完了就給殺了。第二天中午,就有幾十個人追上了我們。當時我們還有一百多人,殺他們就像是割草一樣,可那些人根本不怕死,殺完之後牧奴跟我說,這些人都是我們之前屠戮的那些聚落倖存下來的,來復仇的,而且北邊那個聚落已經知道了我們,要來捕殺我們呢。」

    「當時我就說要回去,反正草也基本幹了,能燒了。白馬也不知道昨晚上聽那個人說了什麼,他說要做一件讓城邑都震驚的事,他要帶人去偷襲北邊聚落首領所在的村落。因為這時候各個聚落都是分散放牧的,他們盟誓起兵征戰集合的地方又不在村落裡,而是他們信仰的一座神山。」

    「我當時就覺得不行,白馬說想弄一張虎皮就必須要冒著被老虎吃掉的危險;兔子倒是不能吃人,可兔子皮滿城邑都是,誰也不會對一張兔子皮驚訝。」

    「姬夏你走之前和我們說讓我們聽白馬的,那他既然要這麼做,我們就聽了,再加上不少人都想著回城後立下功勛,只是殺女人燒屋子也算不上什麼功勛,大家就都同意了。」

    「他分給我七十個人,讓我沿著河向下繼續去襲擾聚落,自己帶著剩下的所有人連夜出發。我就帶著人繼續襲擾,那些村落都有了防備,我知道不弄的亂一點,白馬那邊可能不容易成功。雖然我之前反對,但姬夏你說過,既然定下來了就要去做,懲罰反對之類的事等到打完仗再說,我一想便帶著人強攻下了一個聚落,故意放走了幾個人。」

    「燒完那個村子已經是九月末了,我記得很清楚,晚上一點月亮都沒有,黢黑黢黑的。當時草也幹了,那天晚上正好有風,就在村子外的草地上放火,燒了整整一夜,一晚上都能看到遠處的火光,第二天離開的時候滿天往下落灰。」

    「我也不知道白馬那邊到底怎麼樣了,但我覺得該回去了,就帶著人往回走。結果第三天中午,我們就被人追上了,大約有三四百個人。」

    「雖然人多,可我一點也不怕。咱們的弓比他們的長,箭也還夠,只要死守的話他們根本打不過。當時我就讓大家停下來,沿著一條小河紮營。我跟著姬夏打過三次仗了,心裡很清楚,這時候挪動就會露出破綻,只要在這死守,或許白馬那邊成功了,他們就退回去了。」

    「當天晚上的月亮早早就掛在了西邊,彎的就像是鐮刀一樣,紅彤彤的,照的對面影影綽綽。我們沿著外面點了好幾堆火,他們亂哄哄地衝,被我們射死了好多人,但是第二天人更多了。」

    「撐了兩天,他們應該都不是一個村子的,試探著打了幾次,誰都不想死,被我們趕了回去,但我們也沒法走。就像刺蝟一樣,團起身子的時候,狼崽子沒法下口,可要是走起來,就要露出腳。」

    「但是第三天的時候,對面又來了一批人,我看到了落星,絕不會認錯,山谷之戰的時候我跟著松衝過,那個人砍死了我們好幾個人,我也差點被砍死,所以我記得很清楚。」

    「他來了之後,沒有立刻帶人沖,而是帶人去上游把河挖開了。紮營的地方只有一條小河,水斷了,想要喝水就得挪營。但大家都知道,一旦挪動就會被人抓著機會。」

    「落星的辦法很厲害,知道直接打我們的軍陣會死很多人,所以逼著我們挪動。我不知道白馬那邊到底怎麼樣了,如果他辦成了,這些人會退走,可要是辦不成,我們就會渴死。」

    「那兩天都沒有下雨,月亮越越來越圓越來越亮,每天晚上都有人襲擾,撐了兩天,我知道再這麼等下去不行,馬尿都沒有了。我和大家商量,抽草長短,三十個人跑,四十個人在後面撐著,全都跑的話一個也跑不了,肯定會被追上。」

    「誰都不想死,可打仗不就是這樣嗎?輪到誰死,誰就要死,要是輪到自己頭上不想死了,那部族也就完了,城邑也就完了。我最後抽的,抽了個短草,能活。」

    「七十個人,六十八根草,兩個十四的孩子沒讓他們抽。非要抽,扇了兩巴掌,捂著臉在那哭,其實我打的不疼,是在哭那些抓著長草的。」

    「那天晚上也怪了,許是那些人累了,沒有襲擾我們。我哥抽到了根長草,啥也沒說,把他脖子上的掛墜解下來讓我帶回城邑,他想掛在風車上,天天看著城邑。那些人都學著他,把掛墜摘下來了,沒有的就截了段頭髮,讓我帶回來。」

    「當時我就想,要是白馬成功了,我佩服他,可我恨他,將來我要去草原找到那條河,給他們骨頭挖回來葬在城邑。要是不成功,我要捅死白馬,哪怕城邑殺人要死。」

    「我們七十個人坐在地上,唱了半夜的歌,嗓子幹了幾天,唱到後來嗓子裡又疼又鹹腥,我哥說不唱了,這血得流在別人身上,自己吃了算怎麼回事。臨走的時候打了我一拳,因為小時候我和他鬧打過他一次,他還記著呢。」

    「我們滅了火,他們四十個人都衝了出去,對面不知道,以為我們要跑。我們三十個人等他們亂起來的時候往另一面沖,兩個十四的孩子一個死了,一個眼睛被人射了一箭。跑了兩天,等終於看見樹林子的時候,就剩十三個人了。我趴在小溪邊,喝的一站直身就往外吐水。」

    「七十個人就剩下十三個,我想哭,但是干嚎眼淚就是不往外淌。我就說我得活著,那四十個人不能白死了,我得把這十三個人帶回去才行,我不能哭,哭了眼睛看不清路。」

    「那時候那個眼睛中箭的孩子也不行了,我就騙他說姬夏你會治病,這點傷沒事,眼睛沒了一個不怕,有的是女人要。你得回城邑,出征前你說榆錢兒還欠你一罐酒回去請我喝,你不回去我去要榆錢兒妹子哪能給我啊……我們就抬著他,在樹林裡亂走,也不知道在哪,就是一直朝南。結果遇到了幾個人,正是氣頭上,六個人被我們弄死了五個,抓了一個。結果一問,他說他們部族和陽關交換奴隸,我一想,都已經殺了五個了,免得麻煩,問完了路就給他也殺了,這才知道回來的路。」

    他講完這個三十天的故事,從懷裡掏出四十一個掛墜和頭髮,鄭重地擺在了議事會大廳的石頭上,然後摸出了自己的銅劍。

    「我等白馬回來。成了,我恨他但我不殺他。敗了,我要捅死他,司寇姬松不在,也不用他在,我自己給城邑的規矩一個交代。」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59
第163章 敬

     劍就放在石頭上,這不是一塊能讓銅劍鋒利的礪石,銅劍也已經圓鈍了,可卻掩不住裡面的憤怒。

    劍的主人沒有將劍收回皮鞘,就這麼坐著,耳朵裡聽著議事會的人說話,隱約聽到什麼應該往陽關多派兵之類的事,但耳朵聽著心裡忘著,根本記不得這些人說了什麼。

    他的心中一片寧靜,耳邊迴蕩著那晚上的歌聲,直到一陣馬蹄聲傳來,他才猛地握緊了劍柄,因為他聽出了這個聲音是跟隨白馬而去的夥伴的。

    或許只是巧合,就在他看到狼皮的時候,白馬帶的人其實已經離他們不遠;等休息了一夜前往夏城的時候,白馬也派出了使者先行前往夏城。

    九月十五之前的故事都是一樣的,不同從九月十六那天開始。

    「那天晚上月亮特別圓,升的還早。白馬從那個被撒鹽的人那問出來,現在草原上的各個聚落都恨我們到了骨頭裡,北邊部族的大村落留下的人不多,是個好機會。」

    「我記得白馬說,這天上這麼多星星,就像城邑裡的人一樣多,可月亮一出來,人們抬頭總是先看到月亮。人活著,就得當月亮,不能當星星。他一說我就覺得有理,如今打仗誰不想著立點功勞啊,城邑這麼多人,你平平常常誰認得你啊?」

    「八十個人就帶了些吃的,避開了河岸走了六七天,遇到了一個大村落,正好吃的也不多了,馬也累了。」

    「那天晚上天特別黑,月亮升的也晚,那個村落裡點著火,當時我就把前晚上剩的一點羊肉扔了,心說今晚上可算能吃頓好的了。」

    「連燒帶殺,村落裡一半的男的都被徵去了,根本沒啥人抵抗。抓了個人一問,說是首領傳令說那群在草原上殺人放火的去了東邊。白馬一聽就樂了,說肯定那些人又燒了幾個村子,真要是成了,回去這功勞得有他們一半。」

    「那村子能有二三百女人,還有四百多奴隸,吃了頓飽的,學著姬夏讓這群奴隸殺了女人,選出來二百多個會騎馬的,跟著我們一起走。」

    「那些奴隸打仗不行,白馬說要不用他們排隊擺陣,只要會騎馬敢殺人就行,那些牧奴過得也慘,幹活不說吧,動不動就被抓去祭祀。那些人信奉什麼戰爭之靈,要砸下來頭蓋骨喝血,等我們讓他們殺人的時候,一個個一開始還不敢,我上去就先教他們怎麼割頭皮,跟那些牧奴說他割你們的,你們也割他們的啊。才割了幾個,那些牧奴就紅了眼了,殺了個遍。」

    「我當時還擔心人多了走得慢,白馬說我們再有三天就能到了,這時候就算有報信的,他們也回不來,再說也沒人想到我們能跑這麼遠的地方。」

    「路上斥候還看到了幾個村落,但是白馬都沒動,他說等回來的時候再殺,免得回來的時候挨餓。要不說當初姬夏讓我們聽他的,要是我,肯定想不到回來的事。」

    「等到了那個村落,那村落真是大啊,估摸著少說也得有七八百人。他們又不種地,再大的話牧草就不夠了,男人走了一半,留下的人也不多。」

    「當時白馬就說,姬夏當初離開城邑的時候得留人監城,這個大村落也一樣,首領不在肯定也得留個人,這個人要是能抓到那可就不是一般的功勞,就像是假如咱們和娥城打仗把數九抓了……」

    「他說一旦打起來,那人肯定會跑,所以得分四十個人去後面埋伏。我們就抓草,白馬自己肯定不能去,那些奴隸也不會。八十個人,七十九根草,我抓了個最長的。嘿,當時我弟弟抓了個最短的,氣的直罵。」

    「臨走的時候,我弟弟還把我葫蘆裡剩的一點酒搶走了,說我要是真抓著人了,回到夏城不知道有多少酒。我當時就想,酒不酒的那倒沒事,我就尋思著也想和狸貓一樣,和城邑裡的女人出去單過,真要是這事辦成了,估摸著那女人肯定覺得我很厲害。」

    「我也不知道白馬這一仗是怎麼打的,三面放火就留了一面,我們就在沒著火的那邊藏著。也就兩個時辰的功夫,一群人就慌慌張張地騎著馬往這邊跑。當初埋伏的時候白馬就說的明白,馬跑兩個時辰就得歇一陣,那時候正是他們跑不動的時候,我一看人不多,但是一個個穿的不是貂皮就是狐狸皮的,就帶著人衝過去了。」

    「我就盯著一個女的,心說殺歸殺,那一張白狐狸皮可別粘上血。後來我才知道,你們猜這女的是誰?」

    「嘿,這女的原來是首領哥哥的女人,首領的哥哥原來是首領,死了之後當弟弟的當了首領,馬啊,女人啊,都成了他弟弟的了。長得還是挺好看的,不是很強壯,但是頭髮就像是傍晚的太陽一樣,皮膚白的真就根茅草根一樣,我追上去,第一劍刺歪了第二劍才刺死,可惜那張白狐狸皮了。」

    「又弄死了幾個後,我看一個老人脖子上掛著那麼多的人頭皮,都快死了,手裡還攥著一個頭蓋骨,旁邊兩個年輕的死命護著,我就知道這個人肯定就是白馬讓我抓的那人。」

    「那兩個年輕的打仗是把好手,我也沒和他打,帶了七個人一起拉弓,一輪就給射死了。我跑過去一把就把那個老人拽下來用草繩子捆住了。」

    「他手裡拿著的那個頭骨可和別的不一樣,裡面有一層亮閃閃的東西,跟銅似得,可又不是銅,比銅還亮,就墊襯在頭蓋骨裡面。血倒進去,輕輕一倒就全流出來了,一點都不粘。」

    「後來我才知道,這個頭蓋骨真不一樣,這是他們部族從西邊遷來之前就有的,有人在水裡玩的時候撿到的一種黃色的石頭,特別亮,還特別沉,也不像咱們煉銅一樣還得用炭熔煉,揀出來就是亮的,就是很軟。」

    「當初他們在西邊一共做了七個這樣的頭蓋骨,給各個部族中最厲害的巫靈祭司。他們好像是因為信戰爭之靈還是大地之靈的事打起來了,這個部族就遷走了。除了他們佔著鹽田外,這個頭骨也是挺多遷到這的小部族跟隨他們的原因。好像西邊的部族來過好幾次想要這個頭骨,他們都不給。」

    「這東西還真挺好看的,我以前沒見過,可是第一眼看到那種黃澄澄的顏色就覺得這東西真好。」

    「等我帶著這個活的去找白馬的時候,那邊都已經殺完了,滿地都是死羊,血都把草染紅了,明年那地方草肯定長得很高。」

    「我們八十個人一個沒死,還放了那麼多奴隸,走的時候我們一人騎著四五匹馬。那些牧奴要跟著回來,白馬就和那麼牧奴說:以前他們抓你們當牧奴,你們看看,其實他們也就一個腦袋,現在你們有馬有武器,去抓他們當牧奴。跟著我們回去,得當野民……」

    「那些牧奴一聽,覺得還是不跟著來了,三四百人就留下了四十來個,剩下的趕著羊什麼的又學我們去找殺別的聚落了。」

    「其實我知道,白馬是故意的,讓那些牧奴引走那些部族報復的人,他們又不能打,人越多走的越慢,真要是被追上反而不如我們人少跑得快。而且這些牧奴都不用我們教他們,他們肯定會讓那些奴隸主恨的牙齒痠疼的。」

    「我們就和牧奴反向走,選了最好的馬,除了馬也沒什麼東西值得帶回來。回來的時候,留的那幾個村落正好夠我們吃的,乾草什麼的都是備好的。我們就邊走邊殺,村子都不大,有時候還沒等殺呢,人就先跑了。」

    「路上有病的跑不動的馬就扔掉,一開始有村子,後來就殺馬吃,不過馬可比羊大多了,殺一頭就夠我們吃一頓的,就是肉太粗,一點不如羊肉好吃。」

    「姬夏你走的時候留給我們三百匹馬,我們殺了一圈帶回來了四百匹。一開始我們不會騎馬,蹬著踏腳繩,騎了幾天大腿裡面摩的全是血。現在回來的一個個都會騎馬了,大腿裡面的肉也結疤了,帶回來的四十個牧奴也都是騎馬的好手。」

    他眉飛色舞地說完,從裝著白狐狸皮的口袋裡掏出來一個頭蓋骨放在議事會大廳的石頭上。

    頭蓋屋裡面趁著一層黃金,加工的並不精細,可能是撿到的狗頭金,畢竟金的金屬性太惰,自然界裡大多是單質存在,而且質地又軟,延展性極好,不需要太精細加工,也可以弄的這個時代意義上的很薄。

    即便議事會大廳中的人從未見過金子,金子也沒有被賦予高階等價物的含義,但在傍晚的火光下發出的熠熠光澤,還是讓人不由自主地喜愛上了這種金屬。

    前世裡很多與世隔絕的部落,甚至新舊大陸數萬年都不曾有聯繫,但黃金卻不約而同地成為了各個文明圈所最喜愛的金屬。

    閃爍的光澤下,報信的人笑的露出了牙齒,將幾張狐狸皮放在頭蓋骨的旁邊,笑道:「等白馬回來,城邑要賞他些什麼呢?他說,這頭蓋骨和抓到的那個巫靈祭司,得分一半的功勞給分開的那七十個人。」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59
第164章 應對

     兩個人的故事講完,銅劍的主人收回了自己的劍,嘆了口氣,起身推開了門口的人離開了議事會大廳。

    很快,另一個報信的人也離開了,議事會大廳的門關上了。城邑中六司之下直轄的官員基本都在房間之內,加上十幾個部族首領,整個城邑權力中心的人算是齊了。

    狼皮問道:「這事怎麼辦?」

    「什麼怎麼辦?打仗哪有不死人的,有規矩,該怎麼半就怎麼辦。你們覺得我怎麼樣?」

    幾個人一愣,急忙道:「很好啊。」

    「那你們覺得那些奴隸會覺得我怎麼樣?」

    幾個掌管奴隸的人嘿嘿的笑了,他們可是不止一次聽奴隸們咒罵過陳健,甚至有奴隸唱幾句關於牛虻馬蠅蚊子的歌,然而仔細一聽都知道是在罵陳健。

    「同一個人,同一件事,評價是不同的。想讓所有人都說你的好,可能嗎?好比你們中有稅務官,收稅的時候別人也說你不好,是不是你們就不去收他們的稅了?管打仗的首先要打贏,剩下的都不重要。城邑和部族不一樣了,為了城邑,總得有人恨你,但也會有人敬你。做的越多,恨得越多,敬的也就越多。」

    他嘆了口氣,看著這些將來城邑的管理層,很鄭重地說道:「你們想一想,想通的就留下,想不通的,那就什麼都不要管,做個好人,族人們都會敬他,誰會恨他?」

    下面的人沉默了一陣,沒有一個人離開,城邑和部族已經不一樣了。以往部族必須要得到族人的尊重,而城邑除了尊重之外,還有暴力還有規矩。

    狼皮起身道:「我也是這麼想的,怨恨歸怨恨,可白馬的確成功了。只是我聽這兩個人的意思,好像草原上部族的人還不少,咱們是不是要準備一下?」

    「打仗倒是不怕,他們未必打得過咱們,我現在愁另一件事。」

    陳健吸著涼氣站起來,苦笑道:「怎麼說呢,好比我在山洞裡,不遠處就有一個魚塘,每天我去魚塘捕魚就餓不死。現在忽然有了一頭老虎藏在附近的山林裡,你不知道什麼時候老虎會撲過來,所以你得整天拿著長矛,不能拿漁網了。哪怕這老虎不立刻跳出來,可我也沒時間捕魚了。」

    他從石板下的皮囊裡拿出幾張樹皮,看著上面密密麻麻只有自己看得懂的數字,重重地嘆了口氣。

    白馬做的不但沒錯,而且很好。但正是因為很好,所以和草原上的那些西邊遷來的部族結下了大仇。

    不是一個所謂的頭蓋骨的問題,而是草原上的部族肯定會趁這個機會打一仗,來凝聚人心或是統一數百里範圍之內的草原諸部,仇恨會讓他們暫時放下一些分歧,也會讓那些有雄心的人趁這機會樹立威信。

    草原的生態很脆弱,陳健和白馬在草原上轉了一圈,殺的幾百號人,羊更是宰殺了一堆,但是相比於遼闊的草原這還不夠。

    因為他們不種植,所以他們住的很分散,而因為很分散,所以不可能一次都殺光。

    殺得大多是女人老人和孩子,輕壯的男人殺得不多,白馬襲擊的那個村落只是草原大部族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比如落星投靠的是首領的大兒子,小兒子留在原本的村落,其餘的兒子都分散到其餘的地方,只有每年特定的時候才會聚在一起。

    不管是要給族人一個交代還是為了立威或是為了削弱那些不順從的部族,這一仗或許真的會打起來,陳健只能提早準備。

    城邑的家底太薄了,任何時間都是寶貴的,趁著冬天下雪前多開墾一些土地明年就能多收穫一些糧食。

    就算不考慮趁著現在開墾土地的問題,其實各個部族的糧食都不夠撐到明年新麥收穫。

    收穫的麥子本就不多,種到地裡將近十八萬斤,吃了一部分,又因為第一次吃到正式的主食吃的又多了些,此時雪還沒下,各個部族加在一起的麥子也就剩下十四萬斤和十幾萬斤的豌豆;菽豆除了保障新軍外,都要留下做種子。

    城邑公產稍微多一些,不算菽豆,還有八萬多斤粟米,九萬多斤麥子,十四萬斤豌豆,七百多頭羊,兩倉庫的臭烘烘的魚乾,而粟米有一大半還存在別的城邑沒有運回來。

    即便將公產和各個部族的私產全部調撥在一起,實行嚴格的配給制,也只能支撐四個月。

    量入為出,想辦法計算每一粒糧食以撐過青黃不接的春天,是前世幾千年來絕大多數管家的女人必備的技能。

    但此時各個部族的首領暫時被那些堆積的糧食迷住了眼睛,並沒有想過春天怎麼辦,反正以前沒有這麼多糧食也能過下去。

    陳健的原計畫是靠青銅工具換粟米,用自己掌握的一些技術,製造一些娥城衛城都需要的、他們又不能生產的工具來換糧食,撐到杏黃收麥的時候;即便不換,集中勞力堵塞河岔,從水塘中鑿冰捕魚也足以撐過冬季,等到明年麥子收穫的時候一切都解決了。

    本以為草原上的部族人數不多,可等這兩個報信的人回來一說,他才知道草原上那些部族遠比自己想的人數要多。

    一種可能是被燒了殺了這麼多人,暫時沉寂休養傷口;另一種可能就是瘋狂報復。即便後者只是一種可能,要必須要提前準備。

    打仗,要費糧食的,要影響城邑生產的。

    同樣一百個人,不打仗的話可以捕魚,可以開地,可以手工業去換。最簡單的來說,捕三天魚,怎麼也能捕個百十斤,可以吃一個月,並省下一個月的糧食;而徵調來為戰爭準備,不但不能捕魚,還要消耗糧食。

    要打仗了,娥城衛城的人肯定會知道,這時候他們肯定不會換給自己糧食,即便換也會把交換的價格壓得很低。糧食是城邑國家的保證,任何時候都不要把自己的口中食寄託在可以隨時從別人那裡買或換的幻想中。

    除了糧食,城邑今年秋賦收來的樺木桿和各種能夠做羽箭的材料,加起來一共才兩萬多支羽箭;煉銅的人就這麼點,熔鑄兵器就不能準備農具;除了脫產新軍,剩下的人要打仗就不能開墾土地……

    一年打一仗,已經是夏城暫時所能承受的極限了,無他,家底太薄,基本盤人口太少,生產力太低。

    以往採集狩獵的時代,族人等於士兵,維護費用基本是零,但同樣仗打的和小孩子過家家差不多,一場仗最多打三五天;如今定居農業時代,族人是士兵同時也是生產者,消耗巨大,但同樣打仗也有模有樣能夠打出來交換比驚人的勝利,也能靠後勤撐幾個月。

    夏城在娥城衛城人眼中很風光,實際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底蘊和那些早已經開始種植的部族差的太遠。

    陳健總結了一下城邑的家底,大廳裡的人都是城邑的管理層,他們以前可能沒想過打仗和糧食之間的關係,也沒想過後勤才是今後打仗首先要考慮的問題。現在是時候讓他們知道,讓他們思考,打仗不是會排隊會衝鋒就行的。

    用數字講道理,又把如何從部族思想轉化為城邑管理者的心路歷程給這群人講了半天,也不管他們聽沒聽懂,連夜定下來冬天的種種計畫。

    議事會大廳的門是關著的,外面的人不知道里面在談什麼,只是看著議事會大廳的草窗中透出了些許亮光,猜測著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當門再次被打開的時候已是半夜,從裡面出來的人一個個面色凝重。

    第二天一早,城邑中的各個官員和首領開始忙碌起來,開始分派下去個人的任務,整個城邑彷彿一座軍營,細化到每個人需要幹什麼,官僚制度的優勢在小城的框架內展示出了壓倒性的優勢。

    城邑中的女人暫停了紡線織布之類的事,所有年輕女人每人分了五支箭桿和羽毛,三十個人分了一個熬煮魚鰾膠的鍋開始黏合羽箭;每個女人要用小陶盆炒制大量的干豌豆和麥粉,縫製簡單的乾糧袋。

    男人們則用鍘刀將乾草堆好,煉銅爐暫停了農具鍛造,全力製作各種兵器。

    開墾土地的人全部暫停,由漁獵官帶著去堵塞河道河岔,在已經刺骨的寒水中捕魚熏烤,挖掘秋藕,摘松子圍獵。

    所有捕獲的這些全部歸公,由城邑統一配給。這是城邑第一次實行戰時體制,但因為部族時代的遺留,牴觸並不強烈。

    每個部族按照陳健計算的數量,每天飯食中的糧食逐漸減少,轉而摻入大量的碎魚草籽橡子之類的東西,陳健沒有直接出面,只是將各個部族的存糧所能支撐的時間告訴了那些首領,讓他們自己選擇。

    幾萬斤的糧食運往了陽關,徵調的三百人也放下了手中的農活,前往陽關修築城牆和塔樓。

    前一天還在談論草原上故事的城邑中人今天已經不再談論昨天的故事,所有人都知道,這恐怕是要打仗了。

    夏城居住的人都知道可能要打仗了,尤其是幾天後傳來了消息,有斥候在陽關北面和草原部族的斥候遭遇了。

    城邑內的戰鼓敲響,新一輪的徵召開始了。

    一百六十名新軍暫時還沒有形成太強的戰鬥力,白馬帶回來的人倒是都學會了騎馬。

    陳健又徵調了三百人,加上駐守在陽關歸橡子管的八十人,集中在陽關的一共有六百四十人。

    城邑中留下了足夠的人口,配合上挖掘後的城牆,沒有幾千人是打不下來的,但城邑的正常生產也基本停歇了,徵調的這些人都是輕壯勞動力。

    夏城裡不止有夏城人,還有娥城的兩個人質和跟在身邊的幾十人,他們自然也察覺到了夏城的動靜。

    兄弟兩個並沒有住在一起,而是分開了兩個相隔很遠的屋子,兄弟兩人在知道夏城可能要打仗後,都叫來了身邊最信任的族人,讓他們給父親帶去消息。

    數九的兒子娥黽在屋子裡轉著圈子,負責傳信的人仔細聽著他說的每一句話,以確保自己不會記錯。

    「你和父親說,夏城可能又要打仗了,我準備帶著人跟著姬夏去戰場。想看看夏城的人是怎麼打仗的,咱們沒和他們打過,或許能看出來些什麼。請父親放心,我不會在戰場上畏縮的,不會讓娥姓蒙羞。」

    另一間屋子裡,娥黽的弟弟也在和族人說著什麼。

    「你和父親說,夏城可能要打仗了,可能要打很久。我想媽媽了,也想家了,我什麼時候才能回去?另外,夏城的人從草原上帶回了很多很好的毛皮,有人穿著,我沒有。天冷了,如果冬天不能回去的話,讓媽媽給我準備兩件最好的狐狸皮。」

    兩個使者牢記著兄弟倆的話,乘著船回到了娥城,娥城和夏城之間可以任意往來,誰也不能阻擋。

    娥鉞聽完了兩個兒子的轉述,自己笑了,也不知道想到了什麼,搖了搖頭。

    兩個使者又帶著娥鉞的話回去了。

    對娥黽的話只有兩個字:「很好。」

    另一個人則捎過去幾張最好的毛皮,並沒有一句回話。

    娥城中那些掌管著權利的人也都被集中在了一起,商討著如何應對這件事。

    「咱們也要提前準備好糧食和兵器。」

    「怎麼,是要去打夏城嗎?兒子還在那裡做質子呢。」娥鉞的第二個妻子有些急躁地說了一句,昨天使者臨走前,她挑選出了最好的毛皮給兒子送去,並且和娥鉞說如今娥城又不打仗,可以把榆錢兒送回去換回來兒子。然而娥鉞並沒有同意,甚至在看那些毛皮的時候,有些惱怒。

    娥鉞回頭問數九道:「占卜的結果如何?」

    「吉。」

    他這才說道:「提前準備,不是去打夏城。夏城哪是那麼容易打下來的?他們可不是那群山林中的部族。如果他們戰事不順,或許會求我出兵,他們部族有很多好東西,在他們拼到撐不住的時候,咱們出兵,日後夏城也只能依靠我們,奉娥城為兄。」

    「夏城的人不少,如果我們偷襲,違反了盟誓不說,夏城的人會記恨我們一輩子。但如果在他們馬上要失敗的時候我們出兵幫忙,不管我們要什麼,夏城也會心存感激。」

    他笑了笑,嘆息道:「其實最好的結果就是……姬夏戰死,夏城被圍,我們出兵,那樣的話,咱們城邑的人口就相當於一下子多了幾千,幾年後衛城便不是對手,甚至可以回到大河。」

    然而這也只是幻想,從數九占卜的結果來看,好像並不太可能。

    奴隸和國人是不同的,夏城和他們說著同樣的話,有基本相似的習慣,一旦首領戰死娥城解圍,那麼兩個城邑就相當於合二為一,夏城的人也不會記恨他們,用不了多久就會融為一體。

    曾經的娥鉞不想捲入大河下游部族的紛爭,因為自己部族的實力不足,但如果如他幻想的那般,他當然會重新回到家園,誰不想做下一個華?

    此時此刻,娥鉞期待的是那些未曾謀面的草原部族很強大,但又不至於強大到打完夏城後還有餘力來打自己。

    最好的局面就是夏城和草原是兩頭餓狼,拼到最後兩敗俱傷。

    他對草原知之甚少,一切只能憑猜測。

    而同樣,草原對娥城的存在一無所知,甚至連夏城到底有多少人都不清楚,即便草原部族中的新貴落星曾經和這些人打過一仗。

    仇恨驅使著草原上的各個小聚落圍繞在大聚落的周圍,在神山盟誓之後,成年男子騎著馬,拿著自己的武器,驅趕著羊群,跟隨者最強大的部族想去討回血債。

    除了仇恨,落星還描繪了一個堆滿了食物,到處流淌著蜜和奶的世界,以及那種比石頭還要堅硬鋒利的武器。

    靠近山林的時候,出征的人停了下來,落星推出了前些天戰鬥俘獲的七個人,砍下來七棵大樹埋在地上,七個奄奄一息的俘虜被用木楔子活著釘在了樹上。

    七個俘虜的嘴裡塞進了石頭,不准他們咬舌頭自殺,也不准他們發出喊叫。

    沒有被俘的人腦袋早就被割了下來,分給了出征的各個首領,用新鮮的頭骨接著木楔子上流出的鮮血,首領們共飲了一杯,發誓要將那些人全都殺光。

    甚至,他們選出了兩棵最為粗大的樹木,提前埋在了這裡。

    一棵留給那個出征草原到處殺人的白馬,另一棵留給了陳健。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2:59
第165章 雄心

     陽關距離夏城最近的路是四萬一千零三十四步,這是城邑學堂中的孩子用了一旬多的時間一點點數出來的,大約是八十里路。

    夏城和陽關之間是一片平原,靠近陽關丘陵逐漸增多,再往北就是連綿二三百里的大山。

    兩座高山夾出的山谷平原是從北邊進入夏城土地最方便的幾條路之一,其餘的地方想要進來就要翻山,人少還行,若是多些要走很久。

    山谷很寬闊,足有七八里的平坦,一條兩三步寬的小河從山谷中心流出直通草河。

    小河兩側的柳樹都被砍掉築城了,一些矮小的也被不久前牧奴帶回的羊群啃食的亂七八糟。

    現在這些羊群和牧奴都被暫時遷到了夏城附近,陽關城中只剩下輕壯。

    原本的陽關並不高大,三步高兩步寬的城牆,外面一條壕溝倒是沒有水,只栽著一些木柵。

    陽關和夏城不太一樣,不是一個正方的矩形,而是一個不規則的長方形,長約一百一十步,寬六十步。

    正門前還凸出了兩個小城台,就像是牛頭上向前伸出的角。

    城邑的東邊緊靠著那條小河,有幾個陶水管將河水引入城中。過了河向東五十步,是另一座新修的小城。就像是陽關的孩子,橫亙在小河上的木橋如同母親牽著孩子的手。

    這座小城邑比陽關要小得多,以前是作為奴隸交易的場所。小城的側後是一排歪歪曲曲的木屋泥房,是那些定居在這裡的牧奴居住的地方,但是現在只有木屋還在,人已經遷走。

    如今馬上就是十一月了,天已經涼了,暫時還沒有下雪,即便下了雪族人們暫時也不會想起該重新選城邑首領的事。

    陳健在這裡住了一旬了,城邑中如今一共六百八十多人,除了自己城邑的士兵還有娥黽帶來的三十多人。

    娥黽年紀比陳健還大一些,但是娥城和夏城是盟誓的兄弟之城,所以他要按照娥城的規矩叫陳健叔叔,並且很聽話得遵從著陳健的安排,既不多問也不多說,該做什麼就做什麼。

    陽關中一共堆放了九萬斤的糧食,足夠這些人吃一個月……當然如果不是打仗,可以捕魚交換採集打獵之類,這九萬斤糧食夠六百人撐三個月。

    陳健沒有多準備,一個月是部族家底所能承受的戰爭極限,也幸好陽關和夏城很近,若是三四百里之外,如今城邑的後勤最多支撐這樣規模的大戰十天。

    陽關最多撐一個月,對面那些草原部族極限也就如此了,陳健想的辦法就是拖,靠著城邑拖,拖到對方自己撤走或是疲憊的時候再打,反正自己手裡還有百十名騎兵。

    夏城裡的人也按照輕壯打散重新編組,奴隸們不會自發保衛城邑,但其餘人可以,沒有解體成家庭的狀況下用這種軍事化的管理並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

    所有的野民部落、解放的牧奴能湊出兩千人,加上陳健和議事會商量後,如果真到了要破城的階段可以讓奴隸去廝殺,殺一個就能解脫奴隸的身份……正常來說也不太可能出現這種情況。

    城邑大部分的戰爭家底都運到了陽關,兩萬支羽箭,四百件青銅兵器,以及大量的石灰、暗中送來萬不得已使用的三十個大炮仗,以及城門前凸出的兩個城台上的需要幾個人用木絞盤上弦的大型木弓弩。

    陳健的計畫很簡單,如果對方敢攻城圍城,那就慢慢耗;如果對方留下人少攻城,剩下的人去打夏城,那就讓他們有去無回,大不了麥田讓他們禍害一半也要把這些人全留在這,一勞永逸。

    新軍和一部分戰兵始終藏在城內,城牆上的人也不多,造成一種城中人不太多的假象,因為對面的斥候已經滲透到這附近了。

    連續幾天己方斥候在山谷中都能遇到敵人,雙方小規模地交戰了幾次,勝多敗少,只是昨天敗了一次。草原上的幾個人在寒冷的秋夜裡趴在地上也不生火,幾個斥候以為起的很早沒有注意,被伏擊了,五個人只回來一個。

    當初想要捅死白馬的石山握著那柄想要捅死族人的銅劍找到了陳健,希望自己帶著斥候小隊出去,找到對面的幾個斥候。當初從草原上活著回來的十二個人都想出去,陳健看了看他們已經羸弱的身體,只同意讓石山帶幾個其餘的人出去。

    這十二個人曾商量過,以後誰也不和白馬說話,三天前趁著白馬去廁所的時候十二個人暴打了白馬一頓,用籐條抽的,抽完之後就去軍法官那自首去了,罪責是每人三十鞭子。

    他們恨白馬是因為如果不是白馬想要立功,而是按部就班地殺點人燒了草原退回去,那些人就不會死。再往前說,要不是白馬想要人頭立功殺了草原首領的兒子,這場仗也打不起來。他們的想法和姬松類似,自己很迷茫,只是懵懂地感覺這一切的變化源於私有制的心和尊重之外的權利擁有,但他們想不了那麼遠。

    十二個人約定,要殺五十八個敵人,將來找回同伴的屍體,將這五十八個敵人的頭顱埋在同伴的身邊。縱然姬夏說過,到了另一個世界還是敵人還對打仗,所以最好不要人殉,可他們覺得,要是人數一樣,自己的夥伴還能怕了敵人?送到另一個世界,讓夥伴們再殺一次就是了。

    石山找了一塊陶片放在身上,每殺一個敵人他就在要在石板上畫出一道,至於殺完這些人之後該怎麼辦,他也不清楚,但至少現在知道該做什麼。

    二十個從新軍抽調的人,再加上石山帶著的幾名斥候,背著弓箭,拿著銅劍皮盾戈矛,趁著清晨的薄霧離開了陽關。

    他們要為前幾天失利的斥候復仇,同時也是為了在大戰之前讓族人信心滿滿,即便這只是個小的失利也要挽回,讓對方斥候心驚,免得摸清城內的底細。

    陽關外的草叢中,草原部族的斥候哈默微微活動了一下有些僵直的手指,深秋初冬的夜很冷,和冬天那種乾巴巴的寒還不一樣,是一種濕到骨縫中的陰冷。

    哈默在草原上的意思是滿是石頭的山峰,如果這個世界只有一種語言,那麼他和石山其實是同一個名字。

    前幾天就是哈默帶著人殺死了四個夏城的斥候,如今自己的頭皮掛串又多了一張頭皮。

    分了兩張給跟他一起的族人,剩下一張他要留給自己的首領達兀,不是強制的,而是一種發自內心的尊重。

    達兀是部族首領的兒子,但不是最小的兒子,所以長大後就分了一部分族人離開了鹽田,帶著分給自己的族人在草原上生活。

    不是每個首領都喜歡最小的兒子,但這已經形成了一種習慣。很久前草原上沒有婚姻和男女之間的佔有,所以血統很亂,甚至於是不是自己的孩子都不清楚。

    很久之後才有了佔有和婚配,作為母系的過渡,男人必須要將女人帶來的孩子看做自己的孩子,而最小的兒子至少能夠確定是自己的種兒,所以最小的兒子可以留在父母身邊。

    此時的家庭還不是小家庭,家庭的責任是要擔負起整個大家庭的,兄弟之間還要承擔對方的女人,如果哥哥死了,弟弟是有責任有義務睡嫂子並把嫂子作為自己的妻子,同理如果沒有兄弟,那就要不是這個女人生的兒子來承擔這個義務,這一點也決定了幼子在長期的習慣中最受寵愛,因為不能睡親媽以及能夠確保是自己的種兒。至於權利的交接,兒子和叔叔之間總會打仗,誰贏了誰就是首領。

    哈默的首領達兀的母親死得早,分出去單過的時候只有三百多人口,一百多奴隸。

    那時候哈默剛剛成年,但是家裡只有兩匹馬,羊也不算多。以往草原上的習慣是打仗後誰搶到就是誰的,哈默的兄弟死的早,自己的馬也跑的不快,縱然他強壯的如同石頭,可是每次的戰利品都很少,出征還耽誤自家的活計,還要上繳一些戰利品給首領,所以日子越發的難過。

    達兀帶著他們遷徙後的第三年,哈默記得很清楚,那天達兀忽然叫來了部族所有的人,將屬於達兀自己的羊和馬分給了族人一大半,告訴族人羊和馬在他眼中什麼都不是,只要有族人多少羊和馬都能無所謂。

    哈默從不敢想像自己也能分到一匹蹄關節很正的馬,自己的兩匹馬一匹是熱毛子馬,另一匹年紀大的自己不忍心騎。

    一年後的同一天,就是割完乾草後月亮最圓的那天,達兀告訴了族人今後打仗,所有的戰利品都要上繳,再根據每個人的功勞和人頭來分配,自己作為首領只留下十分之一。

    有幾戶兄弟多的反對,但大部分人卻都贊同,於是第二天部族出征,一百五十個男人,打敗了一個六百多男女的部族。

    哈默那一戰殺了十二個人,搶了一塊很好看的石頭,悄悄藏在了懷裡。

    那時候達兀雖然那麼說了,可他並不太相信,在清點戰利品的時候,哈默一直在告訴自己,不要想太多,萬一得不到會難受。

    可是當達兀喊到哈默名字的時候,哈默以為自己聽錯了,整整二十頭羊,三個女人,兩個男奴隸……

    當哈默走上前開始挑選女人的時候,他還以為自己是在做夢,狠狠地抽了自己一巴掌,跪倒在達兀的腳下,親吻著達兀的腳尖,從懷裡摸出了自己私藏的戰利品。

    達兀按照之前說的,笑著抽了他鞭子,但還是將戰利品分給了他,甚至晚上還送來了一些能夠不讓傷口疼痛的獾子油,並且又把那塊很好看的石頭給了哈默。

    從那之後,哈默的日子好過起來,半年後那幾家富足的人犯了事,被達兀殺掉,分了他們的羊馬,又攻打了幾個部族,原本只有三百多人的部族竟然有了將近一千的人口,七百多奴隸。

    達兀部族的人口很多,但達兀卻不是首領中羊馬最多的,有時候哈默也會問達兀,達兀總會告訴哈默,他想要的不是羊馬,而是一群勇士和整個草原。羊馬是戰士眼中最好的東西,而遼闊無邊的草原才是首領眼中最珍貴的。

    原本草原上無人問津的狗尾巴草達兀,竟然成了一棵華麗的落日花,很多部族都想知道為什麼達兀的族人如此善戰,哈默卻知道那是因為達兀給了如自己這般善戰的人一個善戰的理由。

    春天時候,一夥帶著奇怪武器的人來到了草原,將幾口哈默從未見過的奇怪而又讓他羨慕的武器獻給了達兀,達兀留下了那些人,並分給了他們一些羊馬和女人,接納了這些膚色和奴隸一樣的人,反對的聲音也有,但哈默卻從不會去反對,因為這是達兀的決定。

    前幾天哈默殺死夏城斥候的時候,身邊就有一個據說祖先是從星星來的人,現在他們逐漸學會了草原上的話,學會了騎馬射箭,落星也成為達兀身邊和祭司同等重要的人。

    對於落星的地位,哈默並不嫉妒,因為達兀賜給自己的那支短鐵矛真的很好用,前幾天就是用那支短鐵矛刺死了一個夏城的斥候,對方很能打,可惜自己藏得太好,如今那個斥候的青銅劍就掛在哈默的腰間,外面是一層好看的魚皮鞘,劍柄上還綴著一個裝著香草的布荷包,可惜那個女人再也等不到劍的主人回去。

    哈默正想悄悄拿出那支銅劍看看的時候,身後的樹上悄悄丟下來一支小松果,示意遠處有人來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3:00
第165章 雄心

     陽關距離夏城最近的路是四萬一千零三十四步,這是城邑學堂中的孩子用了一旬多的時間一點點數出來的,大約是八十里路。

    夏城和陽關之間是一片平原,靠近陽關丘陵逐漸增多,再往北就是連綿二三百里的大山。

    兩座高山夾出的山谷平原是從北邊進入夏城土地最方便的幾條路之一,其餘的地方想要進來就要翻山,人少還行,若是多些要走很久。

    山谷很寬闊,足有七八里的平坦,一條兩三步寬的小河從山谷中心流出直通草河。

    小河兩側的柳樹都被砍掉築城了,一些矮小的也被不久前牧奴帶回的羊群啃食的亂七八糟。

    現在這些羊群和牧奴都被暫時遷到了夏城附近,陽關城中只剩下輕壯。

    原本的陽關並不高大,三步高兩步寬的城牆,外面一條壕溝倒是沒有水,只栽著一些木柵。

    陽關和夏城不太一樣,不是一個正方的矩形,而是一個不規則的長方形,長約一百一十步,寬六十步。

    正門前還凸出了兩個小城台,就像是牛頭上向前伸出的角。

    城邑的東邊緊靠著那條小河,有幾個陶水管將河水引入城中。過了河向東五十步,是另一座新修的小城。就像是陽關的孩子,橫亙在小河上的木橋如同母親牽著孩子的手。

    這座小城邑比陽關要小得多,以前是作為奴隸交易的場所。小城的側後是一排歪歪曲曲的木屋泥房,是那些定居在這裡的牧奴居住的地方,但是現在只有木屋還在,人已經遷走。

    如今馬上就是十一月了,天已經涼了,暫時還沒有下雪,即便下了雪族人們暫時也不會想起該重新選城邑首領的事。

    陳健在這裡住了一旬了,城邑中如今一共六百八十多人,除了自己城邑的士兵還有娥黽帶來的三十多人。

    娥黽年紀比陳健還大一些,但是娥城和夏城是盟誓的兄弟之城,所以他要按照娥城的規矩叫陳健叔叔,並且很聽話得遵從著陳健的安排,既不多問也不多說,該做什麼就做什麼。

    陽關中一共堆放了九萬斤的糧食,足夠這些人吃一個月……當然如果不是打仗,可以捕魚交換採集打獵之類,這九萬斤糧食夠六百人撐三個月。

    陳健沒有多準備,一個月是部族家底所能承受的戰爭極限,也幸好陽關和夏城很近,若是三四百里之外,如今城邑的後勤最多支撐這樣規模的大戰十天。

    陽關最多撐一個月,對面那些草原部族極限也就如此了,陳健想的辦法就是拖,靠著城邑拖,拖到對方自己撤走或是疲憊的時候再打,反正自己手裡還有百十名騎兵。

    夏城裡的人也按照輕壯打散重新編組,奴隸們不會自發保衛城邑,但其餘人可以,沒有解體成家庭的狀況下用這種軍事化的管理並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

    所有的野民部落、解放的牧奴能湊出兩千人,加上陳健和議事會商量後,如果真到了要破城的階段可以讓奴隸去廝殺,殺一個就能解脫奴隸的身份……正常來說也不太可能出現這種情況。

    城邑大部分的戰爭家底都運到了陽關,兩萬支羽箭,四百件青銅兵器,以及大量的石灰、暗中送來萬不得已使用的三十個大炮仗,以及城門前凸出的兩個城台上的需要幾個人用木絞盤上弦的大型木弓弩。

    陳健的計畫很簡單,如果對方敢攻城圍城,那就慢慢耗;如果對方留下人少攻城,剩下的人去打夏城,那就讓他們有去無回,大不了麥田讓他們禍害一半也要把這些人全留在這,一勞永逸。

    新軍和一部分戰兵始終藏在城內,城牆上的人也不多,造成一種城中人不太多的假象,因為對面的斥候已經滲透到這附近了。

    連續幾天己方斥候在山谷中都能遇到敵人,雙方小規模地交戰了幾次,勝多敗少,只是昨天敗了一次。草原上的幾個人在寒冷的秋夜裡趴在地上也不生火,幾個斥候以為起的很早沒有注意,被伏擊了,五個人只回來一個。

    當初想要捅死白馬的石山握著那柄想要捅死族人的銅劍找到了陳健,希望自己帶著斥候小隊出去,找到對面的幾個斥候。當初從草原上活著回來的十二個人都想出去,陳健看了看他們已經羸弱的身體,只同意讓石山帶幾個其餘的人出去。

    這十二個人曾商量過,以後誰也不和白馬說話,三天前趁著白馬去廁所的時候十二個人暴打了白馬一頓,用籐條抽的,抽完之後就去軍法官那自首去了,罪責是每人三十鞭子。

    他們恨白馬是因為如果不是白馬想要立功,而是按部就班地殺點人燒了草原退回去,那些人就不會死。再往前說,要不是白馬想要人頭立功殺了草原首領的兒子,這場仗也打不起來。他們的想法和姬松類似,自己很迷茫,只是懵懂地感覺這一切的變化源於私有制的心和尊重之外的權利擁有,但他們想不了那麼遠。

    十二個人約定,要殺五十八個敵人,將來找回同伴的屍體,將這五十八個敵人的頭顱埋在同伴的身邊。縱然姬夏說過,到了另一個世界還是敵人還對打仗,所以最好不要人殉,可他們覺得,要是人數一樣,自己的夥伴還能怕了敵人?送到另一個世界,讓夥伴們再殺一次就是了。

    石山找了一塊陶片放在身上,每殺一個敵人他就在要在石板上畫出一道,至於殺完這些人之後該怎麼辦,他也不清楚,但至少現在知道該做什麼。

    二十個從新軍抽調的人,再加上石山帶著的幾名斥候,背著弓箭,拿著銅劍皮盾戈矛,趁著清晨的薄霧離開了陽關。

    他們要為前幾天失利的斥候復仇,同時也是為了在大戰之前讓族人信心滿滿,即便這只是個小的失利也要挽回,讓對方斥候心驚,免得摸清城內的底細。

    陽關外的草叢中,草原部族的斥候哈默微微活動了一下有些僵直的手指,深秋初冬的夜很冷,和冬天那種乾巴巴的寒還不一樣,是一種濕到骨縫中的陰冷。

    哈默在草原上的意思是滿是石頭的山峰,如果這個世界只有一種語言,那麼他和石山其實是同一個名字。

    前幾天就是哈默帶著人殺死了四個夏城的斥候,如今自己的頭皮掛串又多了一張頭皮。

    分了兩張給跟他一起的族人,剩下一張他要留給自己的首領達兀,不是強制的,而是一種發自內心的尊重。

    達兀是部族首領的兒子,但不是最小的兒子,所以長大後就分了一部分族人離開了鹽田,帶著分給自己的族人在草原上生活。

    不是每個首領都喜歡最小的兒子,但這已經形成了一種習慣。很久前草原上沒有婚姻和男女之間的佔有,所以血統很亂,甚至於是不是自己的孩子都不清楚。

    很久之後才有了佔有和婚配,作為母系的過渡,男人必須要將女人帶來的孩子看做自己的孩子,而最小的兒子至少能夠確定是自己的種兒,所以最小的兒子可以留在父母身邊。

    此時的家庭還不是小家庭,家庭的責任是要擔負起整個大家庭的,兄弟之間還要承擔對方的女人,如果哥哥死了,弟弟是有責任有義務睡嫂子並把嫂子作為自己的妻子,同理如果沒有兄弟,那就要不是這個女人生的兒子來承擔這個義務,這一點也決定了幼子在長期的習慣中最受寵愛,因為不能睡親媽以及能夠確保是自己的種兒。至於權利的交接,兒子和叔叔之間總會打仗,誰贏了誰就是首領。

    哈默的首領達兀的母親死得早,分出去單過的時候只有三百多人口,一百多奴隸。

    那時候哈默剛剛成年,但是家裡只有兩匹馬,羊也不算多。以往草原上的習慣是打仗後誰搶到就是誰的,哈默的兄弟死的早,自己的馬也跑的不快,縱然他強壯的如同石頭,可是每次的戰利品都很少,出征還耽誤自家的活計,還要上繳一些戰利品給首領,所以日子越發的難過。

    達兀帶著他們遷徙後的第三年,哈默記得很清楚,那天達兀忽然叫來了部族所有的人,將屬於達兀自己的羊和馬分給了族人一大半,告訴族人羊和馬在他眼中什麼都不是,只要有族人多少羊和馬都能無所謂。

    哈默從不敢想像自己也能分到一匹蹄關節很正的馬,自己的兩匹馬一匹是熱毛子馬,另一匹年紀大的自己不忍心騎。

    一年後的同一天,就是割完乾草後月亮最圓的那天,達兀告訴了族人今後打仗,所有的戰利品都要上繳,再根據每個人的功勞和人頭來分配,自己作為首領只留下十分之一。

    有幾戶兄弟多的反對,但大部分人卻都贊同,於是第二天部族出征,一百五十個男人,打敗了一個六百多男女的部族。

    哈默那一戰殺了十二個人,搶了一塊很好看的石頭,悄悄藏在了懷裡。

    那時候達兀雖然那麼說了,可他並不太相信,在清點戰利品的時候,哈默一直在告訴自己,不要想太多,萬一得不到會難受。

    可是當達兀喊到哈默名字的時候,哈默以為自己聽錯了,整整二十頭羊,三個女人,兩個男奴隸……

    當哈默走上前開始挑選女人的時候,他還以為自己是在做夢,狠狠地抽了自己一巴掌,跪倒在達兀的腳下,親吻著達兀的腳尖,從懷裡摸出了自己私藏的戰利品。

    達兀按照之前說的,笑著抽了他鞭子,但還是將戰利品分給了他,甚至晚上還送來了一些能夠不讓傷口疼痛的獾子油,並且又把那塊很好看的石頭給了哈默。

    從那之後,哈默的日子好過起來,半年後那幾家富足的人犯了事,被達兀殺掉,分了他們的羊馬,又攻打了幾個部族,原本只有三百多人的部族竟然有了將近一千的人口,七百多奴隸。

    達兀部族的人口很多,但達兀卻不是首領中羊馬最多的,有時候哈默也會問達兀,達兀總會告訴哈默,他想要的不是羊馬,而是一群勇士和整個草原。羊馬是戰士眼中最好的東西,而遼闊無邊的草原才是首領眼中最珍貴的。

    原本草原上無人問津的狗尾巴草達兀,竟然成了一棵華麗的落日花,很多部族都想知道為什麼達兀的族人如此善戰,哈默卻知道那是因為達兀給了如自己這般善戰的人一個善戰的理由。

    春天時候,一夥帶著奇怪武器的人來到了草原,將幾口哈默從未見過的奇怪而又讓他羨慕的武器獻給了達兀,達兀留下了那些人,並分給了他們一些羊馬和女人,接納了這些膚色和奴隸一樣的人,反對的聲音也有,但哈默卻從不會去反對,因為這是達兀的決定。

    前幾天哈默殺死夏城斥候的時候,身邊就有一個據說祖先是從星星來的人,現在他們逐漸學會了草原上的話,學會了騎馬射箭,落星也成為達兀身邊和祭司同等重要的人。

    對於落星的地位,哈默並不嫉妒,因為達兀賜給自己的那支短鐵矛真的很好用,前幾天就是用那支短鐵矛刺死了一個夏城的斥候,對方很能打,可惜自己藏得太好,如今那個斥候的青銅劍就掛在哈默的腰間,外面是一層好看的魚皮鞘,劍柄上還綴著一個裝著香草的布荷包,可惜那個女人再也等不到劍的主人回去。

    哈默正想悄悄拿出那支銅劍看看的時候,身後的樹上悄悄丟下來一支小松果,示意遠處有人來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3:00
第167章 朋友比敵人更可怕

     哈默趴在那裡許久,直到石山等人離開後帶著族人撤走,他們的馬拴在幾十里之外。

    草原里長大的他們不是很喜歡這裡的山和叢林,好在常年積累的樹葉和羊毛一樣鬆軟,不需要學夏城的人穿鞋子。

    連夜奔回了營地,看到來來往往的草原部族的人,聽著熟悉的語言,這才放下心。

    部族的帳篷內,達兀,落星和巫靈祭司正在商討這幾天發生的事,哈默進來的時候,達兀衝著哈默點點頭,示意他也坐下。

    「哈默,你的名氣又大了些,其餘部族的探子都被南邊的人殺了,就你們砍了四個人,大家都在說呢。」

    「哈默是達兀的哈默,哈默的名氣就是達兀的名氣。」

    哈默蹲在下首,皺眉道:「達兀首領,恐怕這些人並不好對付,他們打仗很厲害。落星和他們打過,以前他說自己敗在那個人手裡,我還以為是他們不能打,可我看到他們之後才知道真的很厲害。」

    落星咬著牙道:「是很厲害,否則我也不會跑到草原。我們部族的女人可能都死了,我以前從來都不知道這群人的存在。」

    達兀撕了一塊烤熟的冷羊肉,拋到了哈默手中,哈默從懷裡摸出一塊鹽,沾著吃了幾口,緩過來這幾天的飢餓才說道:「我沒看出來他們有多少人,但要是和咱們部族人一樣多的話,只怕就不好打。」

    「你前些天不是離他們的城邑很近了嗎?他們平日吃什麼?」

    「一開始我也不知道,那城邑不算大,看了半天也沒看到有出來放羊的。後來斥候多了,我就跑了,伏擊了那幾個人,剖開他們的胃,他們吃的的確不是肉,但是黏糊糊的我也沒看出來是什麼。」

    一直沒說話的巫靈祭司輕敲了一下人皮鼓,冷聲道:「不用看了,他們是信奉大地之靈的異端,和當初被戰爭之靈懲罰的那些人一樣,是吃土地上的果子和草籽的。這些人必然會被消滅,因為羊才吃草,狼總吃肉,吃草的人打不過吃肉的人。」

    達兀點點頭,看了一眼一旁的落星道:「落星,你和他們打過仗,他們……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部族?」

    其實落星什麼都不知道,包括那些獻給達兀的鐵器,他也不知道怎麼鍛造,但他只能說什麼都知道,這是他在草原上立足的根基。

    於是他編造道:「他們部族和我們也差不多,但是他們的首領找到了一頭豬,一棵橡樹……」

    回憶了一下草原部族傳說中的金頭骨,他又加了幾句:「那棵橡樹的葉子都是金子的,當陽光灑在金葉子上的時候就會長出許多的橡果,不論有多少人摘都摘不完;那頭豬也是一樣,每天他們都會殺掉這頭豬烤熟,可只要留下骨頭,第二天這頭豬又會復活,他們永遠都不缺吃的。」

    哈默瞪大了眼睛,他聽得故事太少,這棵金橡樹和可以復活的豬卻比戰爭之靈的故事要好聽多了,要是自己部族有了這兩樣中的一樣,那可就厲害了!

    達兀將信將疑,回憶了一下那些死在草原上的敵人身上背著的食物,甘甜又香醇,那些焦黃色的粉配上羊奶,這味道絕對不是凡世能有的,或許真的只有金橡樹才能結出這樣的果子。

    他悄悄看了一眼巫靈祭司,心說如果自己擁有那樣一棵橡樹,自己也會捨棄戰爭之靈去信奉大地之靈的。

    這種想法只是一閃而過,默默地思考了一下,問道:「哈默,你覺得咱們部族能打對面多少人?」

    打仗當然不算女人,除了達兀新死的小媽的部族外,草原上的部族很少有靠女人打仗的。

    達兀的部族有上千人口,能湊出六百多騎馬打仗的人,因為他們部族裡的一部分同膚色的女人不是人,只是和羊馬一樣的貨物,所以不算在那千人中;加上落星帶去的一些戰士,部族的實力在草原上已經僅次於達兀父親的部族。

    哈默翻著眼睛算了一下,吐了口氣道:「要是一對一的話,我可以輕易殺死他們的人;五對五的話,咱們可能要輸。咱們部族的六百多人,可能也就能打對面二百人吧。」

    達兀點頭以示自己知道了,雖然心裡有些震驚,甚至有些懷疑,但他絕不會在自己部下的面前露出不信任,這種平日裡的尊重可以換來很重要的東西——他們的心。

    哈默生怕達兀不明白,又說道:「達兀首領,要是真打起來,咱們還是小心些。真要是有金橡樹和永遠不死的豬,咱們人口不是最多的,恐怕也搶不到……少死些人,能搶到一些吃的和那種青灰色的武器就行。」

    他們部族在白馬掃蕩草原的時候就損失了一些小聚落,仇恨當然有,可是哈默的親人並沒有死,所以他可以跳出仇恨站在部族的角度幫達兀考慮這些事,雖然他知道睿智的達兀肯定會想到這些,可自己還是要說出來。

    達兀嘆了口氣道:「落星說上次和他們打的時候他們有五百多人,時間這麼短,他們的女人就算再能生,可生出的孩子也不能立刻打仗。哈默,按你所說,他們要是有五百人,咱們得有一千五百人才能打過?」

    哈默撓頭道:「我也說不準。上次在草原上,被圍住的那些人也有七十多,落星斷了他們的水,最後咱們也就死了四十多個,殺了他們差不多的人……打仗又不是這麼算的。他們像刺蝟一樣縮著防守的時候,咱們的確很難打,但是想辦法讓他們露出手腳,那就容易多了。」

    「嗯,不過就算像你說的那樣,我覺得咱們這才還是能贏的。父親那邊帶了九百多人,我兩個哥哥加起來也有五百多人,我小媽死在他們手裡,她的本族也來了三百多人……哼哼,還有一百多女人。」

    哈默也跟著笑起來,那個部族是草原上最古怪的部族,一些強壯的女人也會打仗,不過哈默總覺得那些女人是笑話。

    達兀算了一下道:「單是咱們親族的人就有兩千,算上那些小聚落來的還有幾百人,算起來將近三千了。打他們應該能贏,但怎麼打,咱們幾個要商量一下。」

    「你們都是我最信任的人,這麼說吧,哪個部族都不想讓自己的族人死太多,除了那些復仇心切的部族。我的哥哥在盼著我把族人的血留在這裡,可父親這次又被推舉為所有部族的首領,他一定會懲罰那些不聽話的人,如果父親讓我打,我也只能打。」

    他看了看四周小聲道:「父親的金頭骨被他們搶走了,這一仗不論如何都要搶回來的。草原流的血已經太多,父親也想趁這個機會讓草原不再流自己人血。他是頭狼,我是狼群裡最強壯的幼狼,縱然我不想挑戰頭狼,可頭狼也會放逐最強壯的幼狼。這一仗……不好打。」

    這裡有危險,也有機遇。草原上固然要靠實力,但也要有名聲。這一次如果打得好,達兀可以在草原上更有名氣,會有更多的人投奔,距離自己的雄心夢想也更近;而稍有不慎,就會被父親坑,被哥哥坑。

    在草原上的部族看來,這是一場必勝的仗。

    可正是因為覺得必勝,所以每個首領首先想的不是如何勝過敵人,而是先想到如何勝過朋友,這才是達兀真正要面對的危險。

    夏城作為防禦方,暫時不需要考慮內耗的問題。

    陳健是名正言順的軍事首領,不是部族自由聯合的盟主,是有絕對權力的。

    議事會的首領留下了夏城,他們沒有資格指揮這場仗,士兵們也不會答應其餘人來指揮他們。

    整個軍隊都打散了部族重新分配,一伍當中可能會有好幾個部族的人。陳健不相信上陣親兄弟之類的話,他要用新的制度來代替血緣親族的凝聚力。

    軍隊駐紮在陽關已經一旬,整個陽關成為了一座大軍營,新軍中的軍法官直接接管了平日裡所有人的懲罰和日常生活。

    所有喝的水強制燒開,嚴禁喝生水,即便已經初冬傳染病的可能性不大。

    所有人嚴禁在城邑內隨地大小便,駐紮的第一天就是在城邑內挖了幾個巨大的坑做廁所。

    挖過廁所後,陳健帶人將陽關附近的樹林砍光燒光,陽關方圓一里之內基本上沒有什麼樹木。

    砍伐回來的樹木在城牆上加固出胸牆和垛口,每隔二十步堆放著大量的石灰和石塊。

    在四個城門的外面又抓緊修出了四個圍繞城門的小甕城,很小,只能容納一百多人。

    當初修城牆的時候就提前在城內準備了土石階梯,為了方便出擊,陳健又用繩子綁了幾十架木梯。

    整體來說守城分三種:吃喝都夠,兵員充足,耗到時間對方自己撤走;要麼就是守城等待援軍;最後一種就是依託城池在城下野戰。

    守城不野戰只是死守,如果兵員充足也不過是不勝不敗,而陽關又不可能有援軍,因此陳健要做好出城野戰的準備。

    前期要耗,陳健和族人扛來了沉重的松木,堵塞了三面城門,只剩下側面一個通行。

    從外面基本打不開城門,想要出擊只需要將松木搬開就可以,或是利用木梯直接下城。

    甕城的目的也是為了出擊的時候可以提前關上內門,一旦出擊不順,不至於被人尾隨衝擊到城內。

    死守,是守不出一場勝利的,想要守得住,首先要確保野戰能勝。合格的守城者要做的就是選擇合適的實際出擊。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3:00
第168章 陣前問對

     陽關的斥候們控制著陽關以北三十里的地方,隨著時間進入十一月,斥候們的活動範圍逐漸被壓縮。

    在連續兩次被人埋伏後,陳健撤回了所有的斥候,分出來三十多騎兵撤回了夏城,讓他們清除夏城周圍可能的敵人。

    既然不選擇立刻野戰,那就不需要斥候控制戰場了,沒有無線電的時代,也別考慮提前埋伏等待機會襲擊大營之類的辦法。

    對面就算再笨,也會派出斥候偵查四周的林地,況且據斥候們說對面的人很多,自己那點騎兵還是留著會戰後追擊潰兵吧。

    斥候撤回陽關的第二天,十一月初三,草原部族的大軍終於接近了陽關,陳健也沒有什麼提前埋伏在樹林中一聲炮響前後掩殺的妙計,直接讓所有人退回陽關,一把火燒了東邊的奴隸市場和附近的野民房屋,封閉了城門。

    離得很遠,就能聽到馬的嘶鳴和人的吼叫,幾個騎手仗著自己騎術高超跑到了城下叫罵了幾句,朝著城上扔了幾根切斷的手骨。

    陳健懶得回罵,直接讓人把斥候這些天砍得人頭扔下去幾個,然後讓弓手射了幾箭趕走往來的騎手。

    箭支只有兩萬,得省著點用,守城期間最多用一半,剩下的還要留著敵人疲憊反擊的時候用。

    四個同族的親衛用盾擋著陳健,幾個軍中的人物跟著他登上城牆,觀察了一下四周的情況,都在暗暗咂舌,沒想到草原部族會來這麼多的人。

    人一過幾千,就顯得極多,城邑裡的人數數能夠數到一萬的已經不少,可真正直觀地看到這麼多人馬還是第一次。

    很快下面的人分成了兩隊,沿著城的對角線紮營,西北邊人數較多,東南邊可能只是為了牽制分散守城的人,人數隻有數百。

    縱然城邑中的人很有信心,可忽然間看到幾千人的大場面,也有些不安。聽陳健講了幾個笑話故事之後,逐漸放下心來,按部就班地分開。

    第一批上城牆防守的人只有不到二百,平均下來每兩米一個人,剩下的人都在城中休息等待輪換。

    城邑內的房屋也是按照夏城那樣整齊排列的,道路很寬,支援十分方便。

    城下西北兩里之外,達兀等人站在父親身邊,遠遠看著夏城,數了數城牆上有些稀疏的人。

    老首領冷哼道:「人不多,只是城牆有些麻煩,暫且先紮營,你們都回去想想,要怎麼才能爬上城牆。不管是誰,想出辦法,賞羊二十頭。」

    遠處的落星聽著這番話,嘴角不易察覺地露出了冷笑。

    他有辦法,可二十頭羊,他還看不上。

    來到草原不久,可他已經看出來達兀才是真正強大的首領,至少在賞賜族人的時候絕不會如此小意,自己投靠了達兀,這時候該怎麼做心裡很清楚。

    等到達兀回來安排紮營的時候,落星悄悄地走到達兀身邊,用木棍在地上畫了梯子的形狀道:「達兀首領,可以砍一些木頭做成梯子,城牆不高,有了梯子咱們就能爬上去。」

    落星見過梯子,當初自己部族的摘星台上,就有梯子,但是這些草原部族的人至今還沒有見過城邑,也很少用到梯子,所以根本沒有想到。

    達兀看著地面上畫出的梯子,讚許地點頭道:「好辦法,只是你剛才怎麼不說?」

    「我是屬於達兀的,這種事當然要達兀說出來,讓其餘的首領信服。而對我來說,不過是二十頭羊,在達兀眼中,別人的信服總比二十頭羊要多。」

    達兀滿意地拍了一下落星的肩膀,說道:「你的這個辦法可以值二百頭羊。我會記在心裡的。」

    但他沒有立刻去父親的營地,而是叫族人砍下了樹木用樹皮木藤綁了一個梯子確定可用,等到傍晚各個部族的營地安好後首領聚在一起的時候,這才來到了營地。

    各種稀奇古怪的主意在營地中鼎沸,什麼一人抱一根木頭堆起來、人踩著人的肩膀爬上去、殺一些馬踩著馬往上爬之類的辦法層出不窮。

    老首領皺眉道:「這都是些什麼主意?達兀,你怎麼一句話不說?別人就算說的不好,總是想到了,你怎麼什麼都沒想到?」

    兩個哥哥頓時跟著說了幾句,聽起來似乎只是在指責弟弟不作為。

    梯子就在外面,達兀卻沒有冷笑也沒有淡淡一笑,而是皺眉道:「父親,我想到了一個辦法,可是不知道好不好用。」

    「說說看。說錯了沒人會笑你的。」

    達兀悄悄看了一眼兩個哥哥和父親,上午在分配紮營的時候,父親讓兩個哥哥帶了一些小聚落的人去了東南角,而將自己留下這裡,很顯然是準備讓自己的人最先攻城。

    落星想出了梯子,他需要藉著梯子發揮達成自己的目的,所以不能為了打哥哥的臉冷笑一聲,而是故意皺著眉頭。

    回身喊了幾句,哈默扛著梯子來到了營地,梯子往一棵樹上一斜,老首領的眼睛頓時一亮,這的確是個好辦法,只是自己樹木見得少,竟然沒有想出來。

    周圍的各個部族的人也都議論紛紛,顯然震驚於達兀的想法,幾個首領聽著族人的議論,不滿地咳嗽一聲。

    老首領看著梯子道:「這是個好辦法,等打完了仗,可以從戰利品裡分出二十頭羊給你。」

    達兀急忙躬身道:「父親,這不是我想出的辦法,是我的族人落星想出的,希望您能把羊賜給他。」

    他故意說的很大聲,以確保周圍那些首領之外的人也能聽到,老首領不置可否地嗯了一聲道:「落星?就是那個投奔你的獻上鐵劍的人?打完仗,要是他找到了熔煉鐵劍的辦法,羊是不會少的。這個辦法很好,我以為是你想出來的,沒想到不是……」

    達兀低頭尷尬地一笑,撓了撓自己的後腦勺,幾個首領和他的哥哥這才滿意,附和道:「這主意真不錯,這個落星是該好好賞賜。」

    故意不提達兀,可周圍各個部族的族人卻不會這麼想,在他們看來首領就是首領,可首領還是不同的,據說達兀的族人每次都能分到很多戰利品,自己就不行。而梯子這件事要是他不說,誰也不知道這是落星想出的辦法,可達兀還是不把落星的功勞據為己有。

    二十頭羊不多,即便不是首領,有些勇士也看不上,可二十頭羊背後的事卻對他們很重要。

    達兀說完這些,笑道:「父親,咱們不但有了梯子,哈默說那些人有盾,能擋住羽箭,咱們也可以學著做一些。」

    「盾?」

    哈默急忙跑回去,拿回來一面籐條編織的很沉重的大盾,外面蒙著一層皮子,裡面也蒙著一層獸皮,頂在身前做了一個防禦的姿勢,幾個首領眼前都是一亮。

    「哈默,射一箭。」

    哈默拿出弓,站在三十步之外,半拉開弓,對著籐條盾就是一箭,箭頭紮進皮子和籐條中,沒有穿透,箭尾還在顫抖。

    幾個首領暗暗驚奇,他們最擔心的就是族人被城上的羽箭射死,可有了這東西,似乎真的能夠擋住羽箭。

    達兀趁熱打鐵道:「父親,今晚上暫且休息,他們人不多,明天一早,兒子就帶人登上城牆,抓住他們的頭領,搶回咱們失去的一切!將他們的頭領釘死在木頭上!」

    老首領心裡咯噔一下,失去的一切……不只是親人,還有那個金頭骨。如果讓達兀先攻上去,本來達兀的名氣在草原已經很響亮,前幾天只有達兀的族人殺了對面的斥候,要是這一次又能攻下城邑……

    況且金頭骨還不是最重要的,因為仇恨,老首領終於可以名正言順地統領這些部族,這是自己創造威望的最好時機。

    看著達兀有些狂熱的眼睛,兩個哥哥急忙喊道:「父親,他們是整個草原的敵人,況且盾極為沉重,不是勇士根本不能一手拿盾一手爬城,不如明天各個部族找出最強壯的勇士,趁著天明沖上城牆,否則萬一失敗,會被他們嘲笑!咱們在草原不僅流了血,也留下了恥辱,城邑裡的人多活一天對咱們都是一種侮辱。」

    老首領嗯了一聲道:「好,仇恨不是達兀你一個人的。讓各個部族選出最好的勇士爬城,其餘人射箭掩護,今夜準備皮盾木梯,明天一早,攻下城邑!誰先登城,賞奴隸三十人!」

    達兀略微有些失望地嘆了口氣,不再說什麼,回到自己營地後,忍不住笑了許久。

    哈默說對面很強,他相信;落星也是個很厲害的人,卻被對方趕的如同兔子一樣。

    如果沒有梯子皮盾,自己部族肯定會打頭陣,等到消耗到對方所剩無幾的時候,自會有人替換他們沖上城牆。

    兩個哥哥的部族人口加起來也比不過自己,父親對他們根本不擔心,因為父親還不算太老,還要當很久的首領;如果他已經很老了快死了,對自己的態度又會不同,或許還會想辦法讓自己強大。

    「都想著最早沖上去,那你們就去試試吧。」

    達兀笑了幾聲,回到帳篷中叫來了哈默和落星,選出了幾十個族人讓哈默領著,明天一早攻城。

    哈默大聲道:「達兀首領,明日一早我一定衝在最前面,明天各個部族的勇士齊聚,會讓他們看到咱們部族的勇猛的。」

    達兀搖頭道:「我叫你來,是想告訴你,沖的慢一點。落星說當初他們有五百多人,你真覺得一次就能沖上去?」

    「可是……沖的慢了,會被別的部族恥笑。」

    「讓族人做些梯子皮盾給他們送去。明天一早,你就算想衝在最前面也沒機會的,看著吧。」
Babcorn 發表於 2017-3-26 23:00
第169章 攻守(一)

     一夜篝火燒出的灰塵在清早寒冷的空氣中飄落到陽關,前半夜輪值已經睡醒的石山抖了抖衣服上的灰塵,在聽到小鼓聲後一如前幾天一樣,點數了自己所管轄的一兩隊伍,確認一人不少後領取了二十五個人的早飯。

    每人一罐濃厚的麥仁粥和鹽水浸泡的芥菜疙瘩,第一批上城牆的人多出來一張干餅。

    石山和正蹲在那喝粥的陳健打了聲招呼,陳健嘴裡噎了一塊鹹菜說不出話,衝著石山招招手,揮舞著筷子扒拉了一堆麥粒噎下去。

    「正找你呢。」

    「怎麼了?」

    「和你一起回來的那十一個人跟著你,一會他們就過去。你們守城的位置換了,去西北矩角的方向,你那一兩再加上這十一個人,三十六個人,西邊或是北邊那邊出問題你們就過去支援。我帶你上來看看。」

    放下罐子,陳健又喊了幾個軍中管事的,七八個人爬上了前些天修建的木塔樓,這將是他指揮的位置,上面飄揚著旗幟。

    木塔高約十步,比城牆稍微高出一些,可以看到陽關四周的情形。

    陽關比起之前已經有了些改變,城邑的四個角經過加固後有了一個寬約六七步的平台,向外凸出,就像是孕婦鼓起的肚子。

    陳健指著西北角的平台道:「石山,你帶著人守在那,每個角都會多放些人。你們幾個都說說,為什麼要在那多放人?」

    幾個人觀察了一會,狸貓點頭道:「我大概明白了。城牆是直的,四面守的話只能對付前面的。四個角凸出去可以射敵人的側後,不過就是不好看,一點也不規矩。」

    「要我說等咱們打完仗,就把陽關重新修修。姬夏你看,陽關長近百步,弓箭五十步之內算是能射準,咱們應該每隔三四十步,就修出來一個凸出來的平台,這樣他們不管從那個地方沖,都是前、左、右三個面被咱們射。」

    狸貓隨口一說,卻把一旁的娥黽聽得一愣一愣的,可看了看城牆又覺得很有道理。

    他來就是為了看看夏城的人怎麼打仗,自己跟隨父親征戰過幾次,但是沒有守過城。

    本以為守城就是把人放到城牆上一字排開往下射箭就是,卻沒想到一座城牆還有這麼多的說法。

    狸貓又嘀咕了幾句,陳健點頭道:「就是這樣。就他們那點人想打下陽關還差得遠,我是一點不擔心陽關怎麼守,這就是小事。我希望你們能從這次守城中學到一些東西,這才是最重要的。」

    他轉了轉頭看了一眼幾個軍中人物,似乎無意地道:「前幾天我聽說有人嘀咕……對我不徵召那些通過考核在學堂教孩子的人有些意見?狸貓想的不錯,那我問你,狸貓,這城牆就算要修出來棱角凸肚,怎麼修才能保證咱們的人可以最大限度地射殺兩側的人?」

    狸貓白了遠處一人一眼道:「我哪知道,這話又不是我說的。姬夏,我是向來支持你的,要是真修出來那樣的城牆,軍內也能少死不少的人。你不常說嘛,腦袋也是一種力氣,我相信這話。」

    旁邊幾個人低下頭,娥黽暗暗瞟了比他還要略小的陳健,看著遠處的敵人,沒想到陳健會如此淡然,彷彿根本不在意這些人。不論是裝的還是怎樣,至少這份圍困萬千巋然不動的心態,娥黽覺得自己就差了好多。

    他是數九的兒子,從小被逼著學算術,數九精通數算,但是圖形並不好,如今聽了陳健說的這些,回憶起在夏城聽過陳健在學堂講了幾次,那時候只是覺得這東西好玩,卻從沒想過這東西可以當成劍戟弓矛,可以殺敵……

    「腦袋也是力量……」

    娥黽嘀咕著這句聽起來有些古怪的話,想著狸貓說的那種凸出來的城牆,逐漸在這句看似古怪的話中品出了一絲不一樣的味道。

    …………

    …………

    陳健在城中好整以暇地抓緊任何機會灌輸知識也是力量的時候,城外的草原部族大部分人在想著城破之後的劫掠。

    陽關內外的兩個族群截然不同。不只是在於膚色、在於習慣、在於語言,而是一種骨子裡的不同。或許說文明與野蠻還太早,可卻已有了雛形。

    靠近樹林的營地中,哈默跪在地上,讓部族的巫靈祭司給自己的頭頂撒上一些燒焦的馬毛,以讓戰爭之靈護佑自己勝利。

    和他一起的還有達兀部族選出了三十多人,都是部族中摔跤角力最厲害的,他們和其餘部族的勇士一起,作為第一批登城的人。

    連夜趕製出來的木梯和皮盾分發下來,用起來並不習慣,可天生的本能讓他們自然地明白要把盾頂在身前頭頂,尤其是眼睛前。

    皮鼓敲響,哈默抓起一把泥土抹在臉上,達兀走到每一個勇士的身邊,分給他們一些自己連夜製作的馬鬃護身符,收穫了幾十份感動。

    太陽升起曬乾了枯草上的露珠,各族的勇士聚集在一起,痛飲了一碗鮮血,等待著戰鬥的開始。

    老首領第一次指揮這麼多人,也是第一次面對攻城這種戰鬥,想了半天也沒想出什麼好辦法,只覺得一群人衝到城牆把梯子支起來沖上去就是。

    沒攻過城,卻打過別的仗,所以留下了足夠的人在營地壓陣,東西側面派出了百十人牽制,北面主攻,南面佯攻。

    東南邊部族也派出了挑選出的勇士作為第一批登城的人,六百多族人拿起了自己長短不一的弓箭,走到了陽關的正北面,逐漸接近到二百步遠的地方,這麼遠的距離還是射不中,只能繼續上前。

    土地很平整,唯一讓這些人覺得不解的地方就是每隔十幾步就立著幾根古怪的木桿子,很明顯是被人栽上的,卻不知道用來幹什麼。他們覺得可能是一種祭祀用的,所以並不在意。

    哈默等人跟在這些弓手的後面,仰頭看了看城牆上的人影,發現他們並沒有多少慌亂。

    正面的城牆上壘出了一層木頭,正好遮住城上那些人的胸口,只露出一顆顆黑乎乎的腦袋。

    哈默身邊的一個叫托比的族人和他一起並排抬著梯子,也在幾天前和他一起看到過夏城人的戰鬥力,所以此時有些緊張,故意甩著手,大聲地咳嗽著,嘴裡嘮嘮叨叨地說著話,想要引起別人的回應,以驅散自己心中的不安。

    「哈默,咱們正面城上的人也就幾十人,很少,咱們應該能沖上去是吧?咳咳……」

    「是,不用怕,他們也是人,也沒有兩個腦袋,你不是和我殺過他們嗎?」

    話剛說完,兩聲詭異的破空聲從城門上傳來,哈默身旁那人下意識地一蹲,差點把哈默拽倒。

    哈默剛想罵兩句,就聽到遠處傳來了一陣慘叫聲。城門上飛出來兩根馬尾巴粗細的尖頭木棍,一根射進了密集的人群中,穿透了一個人的肚子,另一支沒有射中,紮在了泥土中。

    兩支幾個人才能拉動的木弩只射死了一個人,但是那個人臨死前的慘狀和哀嚎,還是讓草原部族的眾人的心頭蒙上了一層陰影。

    那個死人旁邊的一群人在驚慌中往兩側躲閃著,擁擠著旁邊的人。

    哈默粹了口唾沫,罵道:「土撥鼠一樣膽小的人。」

    好在首領們派人出面抽打了那幾個人,這才讓隊伍的慌亂暫時停歇……

    城中,陳健站在木塔上看著城下逐漸靠近的敵人,發現了後面一群人抬著的梯子和皮盾,並沒有想太多,因為梯子和皮盾他見多了,因此也就沒想到對方是剛剛學會的。

    站在木塔上盯著那些木桿子,那些提前立下的木桿子是測距用的,早在幾天前就已經埋下,用來估算敵人和城邑的距離,眼睛觀察總有很大的誤差。

    因為城不大,所以城外的六百多敵人不能全部一線展開,只能縱深排列,隊形很密集。

    最前面的一群人已經到了一百三十步左右的地方,但是還在向前走,他們的弓射不到這麼遠。

    身邊的傳令兵拿著鼓槌,聽到陳健的命令後,立刻按照之前約定好的敲響了戰鼓。

    八十名新軍弓手站在木頭和土堆砌的小平台上,隔著城牆看不到外面的情況,但是新軍弓手的指揮官聽著鼓聲喊道:「一百五十步,第三根木頭,拋射。」

    新軍弓手們拋射的水準也不高,但是至少知道大約舉起多大的角度可以越過城牆射到一百五十步之外。

    一聲令下,弓手們將箭拉到了耳後,弓身繃得咯咯響,這是夏城的優勢,弓比外面的人射的遠些。

    嗖……

    八十支羽箭同時飛出,沒有飛蝗如雨的氣勢,在空中化為一道道殘影落在了城下。

    羽箭稀稀落落地落在了一根木桿子的周圍,草原部族的人只在防備城牆上的人,絲毫沒料到羽箭會從城內飛出來。

    二十多個人中箭,還沒有來得及後退,又一輪羽箭飛出,這一次落在了另一根木桿子附近。

    隊伍已經出現了慌亂,三輪羽箭射的都不是同一個位置,殺傷效果還不錯,射中了五十多人,死了十來個。

    首領的叱罵聲傳遍了戰場,那些傷者被抬到後面,三輪羽箭之後終於推進到了一百二十步左右的地方。

    草原上的族人拉開了自己長短不一的弓,朝著城牆上射去,羽箭叮叮噹噹地紮在了木板和泥土上。

    城牆西北角的石山頂著一面盾,從垛口中悄悄看了一眼,回身道:「先不用著急,等他們靠近城牆咱們再起來。」

    兩支飛來的羽箭扎到了他的盾上,但是距離太遠,根本沒有射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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