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歷史] 漢鄉 作者:孑與2 (已完成)

 
mk2258 2017-8-8 21:08:33 發表於 歷史軍事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437 3712713
V123210 發表於 2017-9-30 21:25
    第九十章拖欠俸祿的大漢朝

    雲琅覺得很難融入到大漢民族裡面去,儘管自己本身就是地道的大漢族人,身份證上是,戶口本上是,肉體跟靈魂自然也是。

    可是,他依舊感到艱難,後世的大漢族跟現在的大漢族一點可比性都沒有……

    跟人偷個情都會被宣揚的滿世界都知道,雲琅這時候很想跟狗摟著睡一覺。

    打鐵,是最好的宣**力的法子,不論晚上做了多少春夢,白天只要掄著鎚子一口氣砸百十下鐵塊,保證什麼心思都起不來。

    家裡有煤石,是雲琅用糧食跟野人們換來的,煤石是不能冶鐵的,必須先弄成焦炭才成。

    這跟燒木炭基本上是一個流程,先是在一個半封閉的爐子裡將煤石堆積起來,然後用柴火點燃,然後讓煤炭在缺少氧氣的環境下慢慢燃燒,讓煤石裡面的煙氣,雜質全部從煙囪裡飛走,等煙囪裡不再冒煙氣的時候,就把水灌進去……最後得到焦炭。

    這個法子很蠢,一多半的煤石都會被燒成灰,留下來的煤石只有原先煤石重量的三成就算是不錯了。

    代價很大,效果卻非常的明顯,焦炭雖然不容易點著,這東西如果不配合鼓風機,很難保持持續的燃燒。

    為此,雲琅不得不再製作一個水力鼓風機作為維持焦炭持續燃燒的氧氣供應設備,當然,如果需要大火,還是需要有人在一邊用力的扯動風箱的。

    焦炭比木炭耐燒的太多了,很多時候,只要用猛烈拉動風箱,木炭會在很短的時間內燒完,而焦炭不會,他至少能維持三次到四次鍛燒的需求,是木炭的十倍不止。

    脫掉上衣衣衫僅僅穿著短褲的霍去病很耐看。

    這傢伙身上全是腱子肉,尤其是腹部,八塊腹肌棱角分明,常年練習射箭,讓他的胸肌比大漢很多女人的胸部都大,且油光水滑……

    長腿,長胳膊,常年保持冷峻的面孔,有的是迷死女人的本錢,如果不是那兩條有些可笑的眉毛,這就是一個極為標準的冷峻王子形象。

    霍去病對雲琅跟患過白化病一般的潔白皮膚嗤之以鼻!他認為雲琅這樣的人就該出現在南風館,而不是進羽林稱為勇士。

    煉鋼是一個力氣活,把家裡的幾個壯勞力全部佔用了,其實也就是雲琅,梁翁跟褚狼罷了。

    霍去病想要一柄馬槊!

    他舅舅就有一柄馬槊!

    然而,對於雲琅來說,製作馬槊的槍頭還是比較容易的,只要鍛打出百煉鋼,兩邊弄成鋒刃,再配上幾道血槽,成三棱破甲錐模樣,最後再淬火,槍頭就算是成了。

    想要製作馬槊桿子那就麻煩了。

    這東西一般都是選最好的桑樹,或者柞樹的桿子,雞蛋粗細,至少需要三米長,然後把這個桿子破成細條,棄掉裡面脆弱的樹芯,泡在桐油裡面一月,然後拿出來風乾,纏上絲麻銅絲一類的東西塗上魚膠,然後繼續泡油裡面一個月,然後繼續纏繞絲麻銅絲,然後繼續泡油……

    等這個東西在用大力彎曲之後能夠成一個大圓,首尾相接才算成功,一般到這個程度,三年時間就過去了。

    最後裝上槍頭,槍攥綁上防止血流到槍桿上影響握槍手感的槍纓,以及同樣有殺傷力的槍尾,一桿馬槊才算是真正成型。

    這東西最大的好處就是殺傷力大,正面交鋒,魚鱗甲,皮甲幾乎會被一擊而破,大漢的鎧甲雲琅見過……

    怎麼說呢,就是由幾個鐵片鏈接成的一個東西,僅僅能護住要害防護力非常的有限,最多能把必死的傷弄成隔幾天再死的傷,隔幾天再死的傷或許能活下來,重傷還是重傷,輕傷還是輕傷,不會有什麼改變。

    整整一個春天,霍去病都沉浸在與雲琅討論製造軍械的快樂當中。

    漢人最討厭的毛病就是顯擺……

    出來了一個寒光閃閃滿是鋸齒可以刺,可以砍劈,還可以鋸槍頭,霍去病就會回一趟羽林軍。

    出來了一個中空裡面可以裝毒藥的槍尾,霍去病又會消失一兩天,回一趟羽林軍。

    跟雲琅討論鎧甲,然後被雲琅將大漢魚鱗甲,皮甲批駁的一文不值之後,霍去病也會消失幾天……

    這就是大漢人的習慣,依舊留存了一些原始的習慣,比如抱團取暖,比如分享自己的東西。

    這是一個依舊靠著集體才能生活的時代,個人力量在洪荒面前依舊小的可以忽視。

    一個單獨的農夫是沒有辦法進行生活的,一個單獨的獵戶同樣也沒有辦法生活。

    在與大自然的搏鬥中,漢人。羅馬人儘管已經是最強大的種族,依舊處於劣勢。

    長安城外五里之處就是虎豹成群的秦嶺,有時候,餓急眼的野獸還會竄進成立偷偷地叼走一兩個人吃。

    再跟大自然搏鬥的過程中,他們養成了相互溝通,相互學習的習慣,只是在對待發明者的態度上,他們顯得非常吝嗇,甚至認為用你發明的東西就是看得起你的態度。

    雲琅傷心的懷唸著後世……儘管後世也保留了與大漢差不多的態度。

    孔夫子教學不收學費,是他老人家高尚情操的表現。

    鬼谷子把他的兵法傳的滿世界都是,也是他老人家的驕傲在支撐。

    魯班恨不得把他的發明塞進每一個人的腦袋裡,這是他老人家悲天憫人的心態在作怪。

    雲琅不這麼想……他覺得自己好窮……

    精神上的富足,只能讓你睡覺的時候大笑三聲之後再愉快的入眠,如果肚子依舊飢餓,還是睡不著的。

    雲家的糧食用處很多,野人們在山裡抓一隻鹿,就會來雲家換糧食,野人在山裡挖到了一棵別緻的植物也會拿來跟雲家換糧食,野人在山裡弄到了一塊煤石,也會來雲家換糧食,有的時候,野人裡面有漂亮的小姑娘,也會被他們的爹娘牽來換糧食……

    雲家是這片荒原上,出了名的童叟不欺的人家,連野人都不欺騙……

    「小郎,您看看這個小女子,眉眼長得多好啊,雖然瘦了一些,只要吃幾天飽飯很快就有模樣出來……咱們家買下來好不好?」

    雲琅瞅瞅黃頭髮流鼻涕的小姑娘點點頭。

    「小郎,您看這朵花多漂亮啊,咱們家買下來好不好?」

    雲琅瞅瞅野人抱在懷裡的野百合點點頭。

    「小郎,您看這一籃子桑葚……」

    雲琅看看桌子上自家僕婦摘來的桑葚,嘆口氣還是點點頭。

    點頭多了,糧食就少了……家裡的伙食也就變差了……

    那些被雲家收攏的婦人們,還是會源源不斷的往雲家帶人,帶東西,而雲家的男性壯勞力,依舊是——三人!

    匈奴總是來,邊關總是在打仗,因此,邊關的人很喜歡往三輔之地逃難……

    壯勞力誰家都想要,婦孺誰家都不想要,寧願跟妻兒老小一起餓死也不願意分開的人正在迅速減少……雲家的婦孺人群卻在飛速的壯大。

    「你就是一個色鬼!」

    霍去病從羽林軍中回來之後看到滿院子跑的都是婦人小孩之後就給雲琅下了一個定語。

    「是啊,很麻煩,夜夜春宵也顧不過來,你應該幫我分擔一些。」

    「有辦法,你弄的那個鎧甲實在是好東西,有很多人想要跟你買,要不,就讓他們用糧食換?」

    「那會累死我的。」

    「其實,你可以不累的,他們喜歡自己打製自己的兵刃,鎧甲,你只要教會褚狼,讓梁翁看著,就沒問題了。」

    「也行,一套鎧甲要多少糧食合適?」

    「一千擔吧!」

    「賤了!」

    「羽林孤兒能有多富裕?」

    「鐵料自己想辦法,我不管!」

    「本來就是如此!」

    「那就先給我弄三千擔糧食回來,家裡快斷糧了。

    另外啊,我聽說周亞夫給自己弄了五百套鎧甲當陪葬,就被皇帝給逼得活活吐血死了,軍械製造上的麻煩要他們自己去搞定。」

    霍去病面色平靜,瞅著雲琅道:「廷尉不查羽林軍,有事都是中使來查問,郎官以上將領的處置,需要陛下自己審理。

    你是羽林司馬,給自己的部屬換甲冑本身就是職責之內的事情,放心吧,沒人會多事的過問羽林軍的事情。」

    雲琅忽然想起自己是羽林千擔司馬,可是到現在,自己都沒有領過俸祿,就連忙問霍去病:「我的俸祿呢?」

    霍去病撓撓腦門,瞅瞅外面的天色道:「這要等到秋收!」

    「去年的呢?」

    「去年大災,就沒有……」
V123210 發表於 2017-9-30 21:25
    第九十一章我高興!

    一個官員要是混到靠俸祿過日子,他這個官就當很沒意思了。

    張湯就是一個依靠俸祿生活的人。

    他來到雲家查看西域種苗生長狀況的時候,人已經變得很瘦了,顴骨都高高的聳起,只是這傢伙面色依舊紅潤,精神勃發的厲害。

    這個人就是一個喝涼水都能生活的人,前提是只要給他官職,給他審問犯人的權力,他不喝水喝西北風都成。

    來到雲家,把吃派飯的銅牌子丟給雲琅,然後就讓梁翁帶著他去了田野。

    胡蘿蔔很好吃,雲家已經吃了一茬了,現在是第二茬,張湯從地裡拔出一顆指頭粗細的胡蘿蔔,在水渠裡清洗乾淨就開吃,最後連秧子都沒放過,吃的比羊都仔細。

    「長勢很好,要記得留種,秋後上繳種子十斤,不可缺少!」

    梁翁面對官員的時候一般不敢說話,跟在後面的雲琅連忙道:「這是一定的。」

    雲家種植的葡萄只有一尺高,連架子都不需要搭建,雲琅見張湯又有下手的意思,連忙阻攔道:「這東西剛剛長出來,留種其實就是剪下枝子扦插,想要留種扦插,至少要等三年以上。」

    張湯點點頭,指著才一根指頭高的核桃苗道:「這東西也是?」

    雲琅搖頭道:「不是,這東西只要把核桃用水浸泡之後等核桃殼裂開之後種下去就可以了,不用留種。」

    「這個留種二十斤!」

    雲琅見張湯又指著冬瓜苗子發號施令,還加倍,這明顯是在懲罰自己給他解說核桃,葡萄留種的不當言辭。

    可是冬瓜這東西,明顯是關中的東西,已經種植好幾百年了,他難道不認識?

    雲琅連忙道:「大夫好眼光,這東西產量大,下官準備重點培育,秋後上繳種子三十斤還是可行的。」

    冬瓜是雲琅準備的儲存到冬天吃的蔬菜,自然種了很多,他甚至準備用冬瓜來醃製瓜條給孩子們當零食吃。

    至於販賣?還是算了,在大漢,還沒有形成商業環境!

    所有的人都在致力於自給自足的生產方式,如果能在一個很小的圈子裡形成自給自足,就是地主或者奴隸主最大的勝利。

    自從呂不韋用皇帝做了一樁大買賣之後,那種人口買賣的生存土壤已經被皇室給剷除了,也就是因為呂不韋的行為,讓每一代的皇族都對商人虎視眈眈。

    最悲劇的就是太宰,他因此失去了生育能力。

    張湯對雲家種了非常多的油菜持反對態度,他認為應該種糧食……雲琅沒辦法告訴他在人的食物構成中,油脂遠比糧食能產生更多的熱量。

    這一點在張湯吃飯的時候得到了驗證。

    他吃光了一半的肉菜,把剩下的一半裝進了食盒,這東西是他帶來的,是一個漆盒,純黑色的,上面星星點點的鑲嵌著白色的碎玳瑁,玳瑁被打磨平整之後,在純黑色的漆面上散發著淡淡的螢光。

    盒子是空的,就只是一個藝術品,如果裝了七八根雞腿,雞翅,跟半個豬蹄髈,大半條紅燒鯰鬍子魚,半盒子白米飯就變得很有生活氣息。

    張湯小心的蓋上蓋子,親手擦拭了一下漆盒外面的湯汁,遞給親隨道:「日落之前,快馬送回家裡。」

    親隨領命,提著漆盒,就跳上了戰馬,八十里路,快馬只需要一個半時辰就能趕到。

    張湯見雲琅在看遠去的騎士,毫不在意的揮揮手道:「家中還有老母在堂!」

    雲琅疑惑的道:「再做一些菜式就是了,何必……」

    張湯搖搖頭,繼續就著剩下的黃饃饃吃著野菜,似乎覺得這不是一個需要解釋的話題。

    「聽說你最近在製造甲冑兵刃?」張湯用最後的一點黃饃饃擦拭了一下餐盤裡的湯汁,滿意的吃下去之後才問雲琅。

    「不是在製造,而是在修造羽林們的武器!」

    「那就是在製造!帶我去看看。」

    雲琅帶著張湯來到雲家小小的鐵匠房,裡面正有一個膀大腰圓的傢伙在掄大鎚敲打面前的鐵條。

    見雲琅進來了,就讓梁翁夾著鐵條重新放進焦炭火中鍛燒,自己擦一把汗道:「還不到百煉!」

    雲琅看一下爐子裡的火苗道:「爐溫可以再高一些,鍛燒的時間再短一些,不能有融化的徵兆,現在需要把更多的炭敲打出來。免得這塊鋼鐵太脆!」

    壯漢瞅瞅張湯皺眉道:「中大夫來此所為何事?」

    張湯饒有興致的翻檢著木頭案子上的工具,又看看旁邊架子上一柄馬槊頭,再瞅瞅爐火裡鍛燒的鐵塊,笑吟吟的道:「公孫校尉在翻造自己的兵刃?」

    公孫敖笑道:「沒錯,以前的兵刃在右扶風有了損傷,不堪使用,就拿來這裡重新鍛造一番。

    如果有不妥之處,還請中大夫海涵,末將這就改過。」

    張湯笑道:「這有什麼不妥的,公孫校尉既然在為自己修造武器自然是合適的。」

    說完話有對雲琅道:「以後凡是在這裡修造的武器甲冑,必須記錄在冊,每隔一月,交於本官查驗。」

    說完就走了,甚至沒有跟公孫敖打個招呼。

    雲琅自然很高興,只要自己做了記錄,有了地方呈現,雲家製造軍械也就多了一重保障,至少以後如果有麻煩,也會有人站出來證明一下雲家是在為將士們修武器,而不是別有用心的在國朝體制之外製造武器。

    「呸!」

    公孫敖重重的吐了一口口水,對雲琅道:「怎麼不關好門讓豺狗進來了?以後少跟他扯關係,誰扯誰就死的更快!」

    說完話見爐火裡的鐵條重新被鍛燒成了亮紅色,就讓梁翁夾出來,小鎚領路,大鎚發力,鐵匠房裡又響起了叮叮噹噹的打鐵聲。

    雲家的主樓,是看風景的好地方,尤其是看晚霞的好地方。

    張湯坐在二樓跟雲琅喝著茶水,欣賞日落的美景,誰都沒有說話的心思。

    今天的晚霞很有看頭,天邊漂浮著一片巨鯨一般的雲彩,被陽光鑲上了一道金邊,旁邊有一些棉絮一般的碎雲片,宛如巨鯨鼓蕩起來的波濤,雲隨風走,巨鯨也在慢慢漂移,過了一會,巨鯨就被高天上的狂風撕扯成碎片,很快就變成一群在波濤中飛躍的海豚,最後,終於什麼都不是了,太陽也落下了西山。

    「不要總在律法的邊緣遊蕩……很危險!」張湯的聲音很低沉。

    「沒法子啊……」雲琅指指真正院子裡吃晚飯的僕婦孩子們嘆了口氣搖搖頭。

    「你不必這樣做的。」

    「是啊,我不必做,可是我不做,誰來做呢?」

    「這是天道!」

    「這不是天道,給她們一點糧食,她們就能活,能被糧食救活的死亡,不是天道。」

    「太多了……」

    「救一個是一個,等我完蛋了,幫不了她們了,我至少問心無愧,即便是倒霉了,我也能告訴他們我盡力了。她們如果再死,就跟我沒關係了。」

    「求心安?」

    「必須的!」

    「這些孩子長大之後你雲家就成大地主了,一個擁有很多壯年且忠心耿耿的僕役。」

    「您想多了,他們長大之後,有的可能會成為商人,有的可能會成為農夫,有的可能還會成為官員,有的甚至可能會成為為國殺敵的將軍,誰知道呢。」

    「你準備等他們長大之後全部放良?」張湯吃驚的看著雲琅,他無論如何都沒有想到雲琅會這樣回答他。

    「雲家只有三千畝糧食地,可養活不了這麼多人!」

    「沒有土地可以買,即便在上林苑不可能,也可以去別的地方買,大漢並不禁止土地買賣!

    你這樣不求回報的做,到底是為了什麼?」

    雲琅哈哈大笑道:「我高興!」
V123210 發表於 2017-9-30 21:25
    第九十二章大將軍劉婆

    「你高興?」霍去病的驚詫聲好大。

    「對啊,我高興!

    老子如果想要求官,這不是難事,今年春天陽陵縣還因為我在去年冬天收攏了災民,且活人無數,給皇帝上書保奏我為孝廉。

    你也知道孝廉是個身份,只要願意,就能當一個小縣的縣長。

    如果求財,假如這顆心黑一些,臉皮再厚一些,老子現在早就腰纏萬貫了。

    既然我沒心思當官,也沒心思求財,我活的高興一點,活一些人求點心安有什麼不可以的嗎?」

    霍去病瞅著雲琅看了半天,嗤的一聲笑了出來,他不覺得雲琅會成為一個聖人。

    這傢伙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有目的性,而且目的性很強,不可能無的放矢,更不可能白白做好人而不求回報。

    「你這話說出來我也不信啊!」

    太宰坐在油燈底下,繼續編織自己永遠也編織不完的竹簡。

    「本來就沒有希望別人能信!我家大王信了就成,是不是啊?大王?」

    老虎抬起頭張大了嘴巴嗷嗚的叫一聲,算是回應了雲琅的問話。

    「你看,大王信了。」

    太宰見雲琅跟老虎扭作一團,笑了一下道:「日子快到了,你做一下準備,我們該去拜祭陛下了。」

    「我真的很不想去……」

    「不去不成,那是我們的根,每個人都要有跟腳的,我的跟腳可能還有選擇的餘地,你的跟腳只能是始皇陵。」

    「我怕看到裡面的好東西,忍不住想拿怎麼辦?」

    「那就拿唄!玩膩味了記得放回去就成。」

    「帶大王一起去。」

    「那就帶著,他也算是陛下的臣子,畢竟守衛皇陵好幾年了。」

    「先保證,你不會在皇陵裡幹什麼奇怪的事情,尤其是自殺這種事情不能做,你必須做出保證。」

    太宰煩躁的丟下手裡的刀子怒道:「我活的好好的,為什麼會去找死?一句話,你去不去?」

    「去,去,我其實早就想看看,只是擔心你會幹一些亂八七八糟的事情,才拖延至今。」

    「這還差不多,時間到了我告訴你,你準備三牲香燭,龜甲,我寫文表。,記得給我弄幾塊玉圭,白玉的就好,千萬不要刻好的,光板白玉就成,拿回來我自己雕刻,漢制與秦制不同,萬萬不可出錯!」

    祭拜皇帝很麻煩啊……

    三牲這就很要命。

    豬羊好說,麻煩的是牛……雲琅拚命地搜刮三輔之地剩餘的耕牛,用了大半年的時間,才弄了十六頭。

    這十六頭牛,全部在官府的冊頁上,少一頭都會有大麻煩。

    事實上,大漢大規模的用牛耕田才剛剛開始,主要的用途是拉車,曲轅犁出現之後,耕牛的價格才起來了,以前耕牛雖然已經開始使用,卻沒有騾子,驢子那麼普遍。

    也就在今年,皇帝在充分認識到耕牛的作用之後,才下了不准隨意宰殺耕牛的命令。

    三牲其實只要首級就成,碩大的身子基本上沒用,看樣子莊子裡的人又要大吃一頓了。

    白玉圭也不好找,這東西的買賣是有限制的,雜色玉基本上有錢就能買到,只有白玉屬於皇族專用,非常討厭的是這東西根本就沒地方買。

    不過啊,霍去病有……

    雲琅覺得牛頭也應該找霍去病,長平公主這人最大的喜好就是吃牛肉,所以他家裡沒事幹就摔死牛。

    牛肉在大漢是最高級的食物,且沒有之一的說法,什麼虎鞭,熊掌,豹子膽,象鼻子都要靠後。

    皇帝的禁令對皇家人基本上沒有多少約束力。

    「你看,就是這個樣子,我想做到獨立,事實上卻做不到,要用鐵器就必須去找卓氏,想吃牛肉就必須找你,家裡用的鹽巴只有東郭咸陽那裡有得賣,更不要說蓋房子,修花園這種事情。

    何況,我還不敢把家裡弄得太舒坦,萬一皇帝看中了,一句話我就得搬家,這很糟糕。」

    霍去病赤裸著上身,趴在沙模子上,雲琅跟褚狼踩在他的背上增加重量,為了製造出一個標準的鎧甲模子,他只能這麼幹。

    確定合適了,霍去病才從沙子上爬起來,雲琅專心的用小刷子往霍去病用身體壓出來的模子上刷水。

    雲琅會一點鈑金,技術卻不是很好,以前機場上有一個很牛的大師傅,他用一柄木槌就能敲出需要的形狀,且不用任何模具。

    雲琅沒那個本事,只能先製作出模具,再把鐵板貼在模具上,一點點的按照模具的形狀把鐵板敲成鎧甲。

    沒錯,雲琅跟霍去病商討之後,他打算給自己製作一副鐵板鎧甲,一具能嚴格保護上身的鐵板鎧甲。

    這需要不斷地實驗最後才能成功,所花費的銀錢自然不會少,據霍去病說,這些錢都是長平掏的。

    這幾天家裡非常的忙碌,原因就是家裡的蠶已經成熟了,劉婆她們用竹片子打成方格做成了繭山。

    每一個格子裡都放一條身體肥胖的大蠶,這些蠶已經不吃東西了,放進繭山之後開始胡亂動彈。

    雲琅萬萬沒有想到,當初就買了五百張蠶種,現在居然會有這麼多的蠶……

    那些僕婦們細心地把人住的房子徹底的清洗了七八遍之後,那些房子全部變成了蠶吐絲的地方。

    至於人,全部睡在外面,眼巴巴的等著這些寶貝吐絲。

    劉婆已經兩天沒睡覺了,聲音嘶啞的厲害,訓斥起人來也絲毫的不留情,她的威望已經在養蠶的過程中培養起來了,所有婦人都在她的指揮下井井有條的幹活。

    雲家莊子裡的火把徹夜不熄。

    「你家的婆子真不錯!」

    霍去病難得誇讚一聲。

    雲琅看著螞蟻一般忙碌的婦人們,嘆息一聲道:「昨日入城市,歸來淚滿襟,遍身羅綺者,不是養蠶人!」

    霍去病瞅了雲琅一眼道:「這有什麼問題嗎?」

    雲琅搖頭道:「沒問題!這都是貴人們該有的享受!」

    霍去病笑道:「你以後就該這麼想,你話裡的遍身羅綺者,就有你一份。」

    「扯,我從來都不穿絲綢!」

    「你才扯淡呢,你都不穿絲綢,這些僕婦們養出來的蠶吐出來的絲線最後賣給誰去?她們拿什麼養家?」

    「《市場論》啊,霍兄大才!」

    雲琅的拇指翹得老高。

    「開始吐絲了——」只有丑庸的大嘴巴能喊出如此大的聲音。

    然後就看見她嘴裡塞著一個小笤帚被劉婆給趕出來了……

    雲琅跟霍去病很好奇,他們兩個都沒見過蠶吐絲的場景。

    走進最大的一個蠶室,頓時被眼前的場景給震撼的不輕,放眼望去,整個屋子裡全是呈8字形搖動的蠶腦袋,一根根肉眼幾乎不可見的蠶絲被吐了出來粘結在繭山上。

    劉婆驕傲的跪坐在地板上,看著眼前這些吐絲的蠶,眼中有說不出的溫柔。

    她是這裡的王!

    雲琅跟霍去病兩個閒散人員不能打擾劉婆最幸福的時刻,悄悄地退出來之後,雲琅就吩咐丑庸給劉婆做一大碗肉臊子面。

    「她剛才嫌我說話大聲,往我嘴裡塞笤帚!」丑庸有些委屈。

    「這時候家裡她最大,別說往你嘴裡塞笤帚,就算是往我嘴裡塞笤帚我也只能忍著。

    你說說,剛才的場面好看不?」

    「好看!」

    「壯觀不?」

    「壯觀!」

    「這就對了,每一條吐絲的蠶就是劉婆的底氣,這跟每一位軍卒是大將軍的底氣是一樣的,傻丫頭,你剛才違反軍規了,不信,你問問在軍中無故喧嘩是個什麼罪名。」

    「斬首示眾!」

    霍去病冷冷的道。

    丑庸縮了一下脖子,二話不說就匆匆的跑去廚房給劉婆做臊子面吃。

    「你家的這個婆子確實不錯!」

    「這話你說兩遍了。」

    「這樣的婆子從哪找?將來我搬出來之後也需要這樣的婆子。」

    雲琅笑道:「你如果肯對你家裡的婆子好一些,這樣的婆子你家裡的也會有的。」
V123210 發表於 2017-9-30 21:26
    第九十三章大漢皇帝亂揮刀

    「小郎,老嫗估計啊,咱們家這一季桑蠶,能產六千束絲,接下來,就要開始煮繭繅絲了。

    家裡的器具不全,要盡快添置。」

    劉婆今天收拾的很乾淨,頭髮油光光的梳在腦後,隱約有點桂花油的味道。

    有了成果,這個老婦人坐在雲瑯面前再無昔日唯唯諾諾的模樣。

    說到六千束絲,雲瑯對這個數字是沒有概念的,他僅僅記得在某一個青銅器上,曾經記載過匹馬束絲的典故。

    也就是說,一匹馬,一束絲可以兌換五個青壯奴隸!

    那個時代估計要遠比西漢早,不過,以西漢的社會發展,一束絲也不會便宜到那裡去。

    「一束絲可以換一袋米!」劉婆擔心雲瑯這種不學無術的富貴子弟對一束絲沒有概念,用手比劃了好大一袋米,好讓雲瑯有一個正確的認識。「白米!」

    說完話,又補充了一句。

    雲瑯一句話不說,就在家裡的大櫃子裡找竹簡,劉婆賣身的竹簡,好不容易找到了就放在劉婆面前道:「想恢復良人身份不?」

    劉婆眼中垂淚,哽嚥著道:「老嫗跟女兒兩人如何做良人?老嫗願意在莊子上給小郎做牛做馬一輩子,只求您容老嫗將女兒養在身邊,待到她出嫁的時候恢復她的良人身份。」

    雲瑯笑道:「男孩子都有身契,女孩子就沒有身契,她本身就不是僕役,還談什麼良人不良人的。」

    劉婆愣了一下道:「沒有?」

    雲瑯笑道:「男孩子是沒法子的事情,他們只要過了十二歲就要繳納賦稅,為了逃避賦稅才給他們訂立了身契,女孩子又不用,十五歲之後才算成人,我們為什麼要訂立身契啊?」

    劉婆端端正正的一頭磕了下去,雲瑯攔都攔不住,劉婆磕頭完畢之後流淚對雲瑯道:「小郎,是天底下最好的人!」

    雲瑯哈哈大笑道:「你不說我也知道我是!

    這是你的身契跟三兩好銀,存好了,給閨女當嫁妝。」

    劉婆破涕為笑,收起了三兩好銀,卻把身契留在原地,見雲瑯不解,就笑道:「老嫗還是繼續當僕役的好。」

    「聰明人啊!」雲瑯挑起大拇指誇讚一下。

    見劉婆笑瞇瞇的看著他,就笑道:「沒想到養蠶的利益這麼大,既然是一個好路數,我們就不能放過。

    劉婆,你從僕婦裡面挑出三十個人,咱們家準備建立一個大大的專門養蠶的作坊,現在規模小一些,等咱家的桑田長成之後再建一個大大的,如果可能,我們就建立一個有五百人規模的養蠶場。

    你來當養蠶場的掌櫃。

    你現在就下去做準備,要買還是要做什麼器具,就找你閨女跟醜庸她們列出單子,然後去陽陵邑購買,沒有的我們找工匠做。」

    劉婆無端得了一個大掌櫃的身份,又是歡喜又是擔心,被雲瑯鼓動如簧之舌忽悠了一番,就雄心勃勃的去幹事了。

    沒想到第一次養蠶,就弄了六千束絲,如果把養蠶事業規模化,利潤還會進一步的提高。

    這個世上還沒有人能比雲瑯更清楚規模化養殖的利益有多麼的令人心動了。

    雲瑯早就把自己定位成了農夫,既然是農夫了,當然要走養殖這個符合身份的行當。

    等家裡的牛羊豬雞鴨鵝多起來了,一個個的都給它規模化養殖,就算沒有防疫措施有可能會損失一些,不過,不要緊,只要成功一次,就能經得起兩次的損失。

    更何況,現在這個時代有沒有雞瘟,豬瘟還兩說呢,至於羊瘟,牛瘟,馬瘟還是存在的。

    大漢的馬廄裡面往往會有一隻猴子在裡面亂跳亂蹦躂,被人稱之為「弼馬溫」,據說馬廄裡養猴子就能避免馬瘟,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真的,歷史有記載。)

    馬牛羊被成群結隊飼養的時間太長,出現這些疫病不算稀奇,而豬,雞,鴨,鵝還從未被大規模飼養過。雲瑯很想試試。

    大漢農民之所以會過得如此淒慘,最大的原因就是生產力極其低下,農具極度的落後,農業最發達的關中都是這副模樣,不難想像關中以外的地方是個什麼模樣。

    刀耕火種,應該是一種普遍的生產方式。

    「我是不是應該找時間去趟軍營啊?公孫敖將軍拿走了長刀跟馬槊頭尾之後就不再來我家了。」

    「不用!」

    霍去病停下手裡的銼刀,讓雲瑯的耳朵清淨了一會。

    「為什麼?難道說將軍喜歡我吃空餉的樣子?」

    「不是的,將軍跟我的意見一致,寧願你在這裡吃空餉,也比讓你去軍營帶壞別人好得多。

    你僅僅的軍營外面趴著睡了一晚上,就已經把鹹魚的大名傳遍了軍營,最要命的是你還用最短的時間陞遷到了軍司馬的位置。

    再讓你進了軍營,天知道那些為了立功陞官光宗耀祖的兄弟們,會幹出什麼事情來。

    靠一張嘴巴就能陞遷到軍司馬這個位置上的,你是第一個。」

    「哦,那就算了,我讓你找的白玉找到了沒有?」

    「找到了,在我背囊裡,話說,我真的不能把這種雙肩背的背囊介紹給兄弟們嗎?真的很好使。」

    「想都別想,一旦家裡的麻收穫了之後,我就要製作長絲厚麻布,最後用來製作這種和背包換東西。

    你們現在沒有結實的材料,做出來的不合適,還是不要做了,免得壞了我的名聲。」

    霍去病笑道:「還以為你真的不在乎呢。」

    雲瑯搖頭道:「我之所以大度,是因為在這個時候我必須大度,整個國家變好,我才能變得更好。

    如果別人都沒飯吃,就我一個人吃的腦滿腸肥,最後的下場是大家圍著我的屍體開一場饕餮盛宴。

    孔僅已經完蛋了吧?聽說張湯正在他家清點財貨賣他家眷呢,東郭咸陽正在幹什麼?這一次僅僅是買民爵就花了三千萬錢,他真的需要那個一錢不值的民爵?不過是花錢買平安罷了。」

    霍去病皺眉道:「看來必須有軍功才好點。」

    「拉倒吧,週亞夫的戰功不比你舅舅大?他還是開國功臣周勃的子孫,還不是被賢明的先帝給逼死了?

    魏 其侯竇嬰身份何等的高貴,七國之亂的時候率領大軍破七國功封魏其侯,烜赫一時,結果如何?

    就因為灌夫那個長了一張大嘴巴的傢伙得罪了田蚡,連累魏其侯也死無葬身之地。

    我算是看來了,大漢陛下有橫著揮刀亂砍的習慣,只要超過他揮刀高度的傢伙,不論是誰,都是被砍成兩截的下場。

    你以後上了戰場就去殺敵,回來了就跟我學著種地,你富貴一點沒關係,千萬不要給皇帝留下一個位高權重的印象,一旦這個印象造成了,也就離死不遠了。」

    霍去病抬頭瞅著天花板道:「我已經被你帶壞了,以前要是聽到這些話,我會發狂,一定會砍掉你的腦袋,現在聽到了,為什麼會覺得很有道理?」

    雲瑯敲敲他的腦門道:「這說明你已經開始獨立思考了,這很重要,比你立下軍功重要的太多了。

    」我還是想殺匈奴!「

    「殺啊,我也想殺,身為大漢人要是不殺幾個匈奴那就太遺憾了,就是沒什麼機會!」

    霍去病拉著雲瑯的手道:「放心,我一定會找到機會的,到時候可以帶上你,你這人打仗不行,把輜重交給你應該很放心。」

    雲瑯笑道:「才不跟著萬里遠徵呢,你捉到匈奴之後,給我留幾個惡跡斑斑的,讓我練習一下箭法就成。」

    「那怎麼成?這是殺俘,不是殺匈奴!」

    「我就想這麼殺,被俘虜的匈奴也是匈奴,反正都是要被砍頭的,我裝扮一下劊子手不成嗎?」

    霍去病露出自己滿嘴的大白牙笑道:「好啊,會有這一天的。」
V123210 發表於 2017-9-30 21:26
    第九十四章沒飯吃就沒尊嚴

    長安三輔目前的場面很緊張。

    沒錯,就是很緊張。

    由於衛青的大軍殺了右谷蠡王屬下的很多人,右谷蠡王發誓報復。

    消息是從軍中傳來的,準確的說,是從衛青帶回來的大軍中傳來的,著讓皇帝非常的惱怒,衛青剛剛回到長安,就被使者帶進了皇宮。

    天快黑的時候才從皇宮裡走出來,神情憔悴!

    邊軍難得進京一次,被安排在了細柳營,掌管軍隊的將軍,校尉們卻被安排進了館驛。

    羽林軍也進了細柳營,這支軍隊將暫時由他們掌管。

    霍去病也去了。

    至於雲琅,羽林軍中的每一個人似乎都忘記了還有他這樣的一位軍司馬的存在。

    雲家土地邊緣位置上栽滿了麻,這東西生長的很快,還會產一些麻籽,這東西用來榨油是很好的原料,只是,用麻籽油炸出來的油餅發綠,雲琅不是很喜歡。

    說到油餅,雲琅立刻就饞了……

    可以說,自從他來到這裡之後,他總覺得嘴裡寡淡的厲害,總是想吃點什麼東西彌補一下,可惜,這裡的很多食物只有喂飽肚子的功能。

    僕婦們正在清理麻樹上的嫩枝,好讓麻樹長得修長一些,這樣剝下來的麻就能長一些。

    最好的麻樹能長到兩米高,雖然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只生長了三個月,就已經有半人高了。

    鬱鬱蔥蔥的很有規模。

    麻樹林子裡有男女繁衍生命的聲音傳來,一些僕婦捂著嘴吃吃笑,雲琅黑著臉繞道離開。

    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根據梁翁的說法,這些婦人才來雲家半年多的時間,就有懷孕三四個月的人存在。

    他極力撇清自己,聲稱這事與他無關,畢竟,在諾大的雲家就他一個成年男子,他的嫌疑最大。

    「都是些不知羞的!」

    麻田不遠處就是桑田,原本柔弱,現在彪悍的劉婆,丟下手裡的桑葉,舉著一根長棍子就殺進了麻田,頓時,麻田裡面就慌慌張張的跑出好幾對赤身裸體的男女……

    這一幕都在雲琅的眼皮子底下發生,他頓時覺得家裡應該多幾個管事的婆子才好,且越彪悍越好。

    大漢人跟後世的漢人完全是兩個概念,來到這裡一年多,雲琅終於弄明白了這個事情。

    前者粗獷,後者精細的多。

    既然都粗獷了,那麼,很多細節就沒辦法追究。

    都說這個時代的信息傳播太慢,距離太遠,一生只能愛一個人,很明顯,大漢人是不這麼看的。

    愛不到遠處的愛人,她們就就會就近找一個……很多軍卒出征三年了,他老婆卻在家裡給他生了兩個孩子,他回來之後,依舊會愉快的把孩子養大……

    「這不能忍啊!」雲琅聽了太宰的說法之後,三觀都崩塌了。

    「怎麼就不能忍?」

    「娶老婆是要傳宗接代的,這麼幹,要老婆幹什麼?最後還要幫別人養大孩子……」

    雲琅儘量的挑選了一個符合古代人觀念的說法。

    「狗屁,官府都認同的事情,你有什麼資格反對?」

    「什麼?官府會贊同別人去偷出征在外的將士的老婆?」

    太宰嘆口氣道:「你直到現在還沒有瞭解戰爭是怎麼回事嗎?殺敵一萬,自損三千這是一場仗打下來之後最好的狀況。

    更多的是殺敵一萬自損八千!

    百姓人一般認為,男人上了戰場就等於死掉了,已經死掉了……她還要活,一個孤獨的婦人能活?

    他們可沒有你的本事白手起家,更沒有你的本事轉瞬間就聚攏數百人為你所用,她們唯一的本事就是自己生一個……作為自己老邁之後唯一的依靠。

    百姓知道這個道理,官府自然也知道這個道理,因此,在這一方面都非常的寬容。

    將士百戰歸來,能有一個家已經不錯了,如果不喜歡,大可再去娶一個婦人,重頭再來,一旦國家開始征招,他們這些老兵是首選,於是,這樣的事情又會重來……

    久而久之,將士們慢慢的也就習慣了。」

    雲琅撓著腦袋疑惑的道:「我還聽過許多著名的故事,都是講述家裡的妻子苦苦等待丈夫百戰歸來,最後全家團圓……」

    太宰停下手裡的活計,看著雲琅道:「就因為稀罕,所以才會成為故事,就因為少,才會被人讚頌……」

    雲琅覺得太宰有時候簡直就是哲人。

    這話說的太精闢了。

    瞅著婦人們從田野上歸來,雲琅不由得心有感慨。

    管仲縱有千般不是,「倉稟實而知禮儀,衣食足而知榮辱」這句話說的還是很有道理的。

    從霍去病嘴裡雲琅得知,衛青這一場大戰,其實並未佔到多少便宜,準確的說,他沒有遇到右谷蠡王的主力軍隊。

    大軍這一次出關,僅僅是橫掃了六百里線路上的匈奴人部族,大軍戰損了一千四百餘人……

    馬蹄鐵經過這一場戰役之後,被證明是有效的,除過累死,病死,被敵人殺死的牲畜之外,只有十六頭牲畜是因為蹄甲出了毛病被淘汰的。

    在這十六頭因為蹄甲出事的牲畜中,又有九頭牲畜出事的原因是馬蹄鐵中途脫落……

    帝國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犧牲了大量的戰士,餓死了不知多少的百姓,最後取得的戰果,並沒有皇帝預料的大。

    雲琅知道,匈奴對於大漢來說就是一柄插在後背上的利刃,他讓大漢流血不止,不論是劉徹還是百姓都無法忍受這樣的痛苦,因此,這樣的戰事還會繼續下去,只要劉徹不死,戰爭不止!

    被俘虜的匈奴人在長安市上被斬首,或者被五馬分屍,或者被處以桀刑,總之,大漢早在先帝時代就已經取消的刑罰,這一次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現。

    與匈奴撕破臉皮的劉徹,已經用行為證明,他不可能向匈奴低頭,更不可能停止對匈奴的戰爭。

    張湯的護衛又來到了雲家,沒說話,只是遞上了張湯家那個漂亮的食盒。

    雲琅秉承了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則,一句話都沒說,讓丑庸跟小蟲給食盒裡裝滿了雲家精心烹調的食物,那個吃飽了飯的護衛就提上食盒騎上馬跑了。

    晚春是一年中最好的季節,在春雨的滋潤下,雲琅甚至能聽到植物生長的聲音。

    家裡水塘多,因此蚊蠅也就多,緊接著青蛙,蛤蟆也就接踵而來,這些惱人的傢伙們,能大聲地吟唱一整夜,惹得雲琅經常徹夜難眠。

    半夜的時候擁被坐起,瞅著大漢明亮的月亮,一發呆就是一夜。

    只有天亮之後雲家莊子裡濃厚的生活氣息,才能讓他擺脫時空錯亂的感覺。

    想想也沒什麼。一切都在向好的一面前進,太宰的視力似乎得到了改善,老虎現在也長得很胖了,丑庸越來越傻,梁翁越活越年輕,小蟲也開始抽條了,一個黃毛丫頭很快就要變成大姑娘了。

    丑庸正在院子裡教訓老虎,要他不准再沒事幹就吞一隻小雞,然後再把雞毛吹得到處都是。

    雲家還是有背水的習慣,只不過換成了小蟲跟紅袖,她們只需要背雲琅跟太宰喝茶用的水,因此,並不算是辛苦。

    紅袖好像忘記了母親的慘死,也好像忘記了全家被殺光的慘劇,如今穿著跟小蟲一般無二的麻衣,背著背簍去泉水口子處背水。

    心情看起來似乎不錯,但願她能從噩夢中走出來。

    家裡的僕婦們很自然地認為,雲家能靠近家主的丫鬟只有丑庸,小蟲,跟紅袖。

    雲琅也喜歡給他她們留下這個印象。
V123210 發表於 2017-9-30 21:26
    第九十五章膽小如鼠的雲瑯

    雲瑯跟太宰一大早就去拜謁那些死去的護衛長輩的遺骸。

    一具具的骷髏排成了軍陣站在幽幽的燈火裡,骷髏上的黑眼眶裡似乎也有火焰在跳動。

    山洞明明是封閉的,卻不知道哪來那麼些灰塵,弄得骨骼上全是這東西。

    好在雲瑯用馬尾巴毛製作了幾把大刷子,不過,即便是有大刷子,兩個人清理骨架上的灰塵,也用了一整天。

    來的次數多了,這裡的骷髏對雲瑯來說再也沒有恐怖陰森的感覺,一邊幹活,一邊聽太宰講述這些人的過往,他甚至有些親切。

    「這位就是陵衛中赫赫有名的大力士韓完,慣用的兵刃是一跟鐵棍,是真正的百人敵猛士,如果身貫重甲,能隻身破盾陣!」

    雲瑯仰頭瞅著這具高大的骷髏架子,探手摸摸他粗壯的腿骨,嘆息道:「可惜這樣的猛士了。」

    太宰笑道:「我小的時候,經常掛在他的胳膊上盪鞦韆,跟我關係非常的親厚,你以後給他們身上覆蓋泥塑的時候,記著,他有一臉的大鬍鬚,左手有六根手指!」

    雲瑯笑道:「這是自然,不過,到時候你親自監工就是了,現在莊子裡的人還不能被信任,再過五年吧!」

    「我死了以後你怎麼給我覆蓋泥塑?」

    「把你塑造成一個大胖子太宰,你的官帽會給你塑造上去,手裡還會有朝笏,還會給你穿衣服,臉上會貼金,放在最前面,你將是這些塑像中最出彩的一個。」

    「哈哈哈,說得好啊,不過啊,你還是在我死後把骨骼上的血肉弄 淨,休想偷懶連我的屍體一起塑造進塑像裡去,這樣不牢靠,一旦血肉消融,我的塑像是最容易損壞的。」

    「那就把你澆築進金鐵裡面,這樣幾千年都不壞。」

    「滾!」

    太宰的心情很好,回到房間,見老虎依舊在酣睡,就嘆口氣道:「這傢伙指望不上,原本準備在我死的時候帶它一起走的,現在不成了,他還要陪你。」

    雲瑯疲憊的靠在老虎肚皮上打了一個哈欠道:「我死,他都不會死,如果我要死了,就會讓他回到山林裡去,做一個真正的山林大王。」

    跟太宰在一起,心情立刻就會變成灰色的,這跟他的經歷有關,從他懂事的那一天起,死亡就像兀鷲一樣總是圍繞著他飛。

    越是擔心死亡,死亡就離他越近,被雲瑯殺死的最後三個夥伴,將他心頭最後一絲求活的慾望給熄滅了。

    他現在與其實說是活著,不如說已經死了。

    山洞的最後面擺著三具潔白的骨骼,他們是如此的新鮮,以至於骨頭還保持著一點彈性跟光澤。

    「他們三個你見過,記得按照他們的相貌來塑造,如果塑造的好看,他們也就會原諒你。」

    太宰探手彈彈其中的一具骨骼,聲音發悶。

    「不需要他們原諒,既然他們想要傷害你,我殺了他們就沒有什麼愧疚之心,更何況,我去後山,目的就是斬草除根!」

    太宰並不生氣,瞅著雲瑯笑道:「你是對的,在事不可為的時候斷尾求生才是大道。

    如果把我換成我祖父,他老人家也一定會做出與你一樣的選擇,我耶耶總是說我生性猶豫難成大事,他們的眼光很準。

    你比我更合適當一個太宰,我不管了,這裡的事情我都交代給你了,也就是你的事情。

    再過一個月,我帶你拜見過陛下之後,守衛皇陵就徹底變成你的使命,我就在莊子裡教教孩子們讀書,看看你的孩子什麼時候誕生,等我這具身體徹底腐朽之後,我就去陪陛下了。」

    雲瑯沒好氣的拉動鐵環,巨大的鐵鏈緩緩地下沉,鐵鏈上的火焰逐漸被那些濃稠的油浸滅。

    雲瑯舉著火把在前面開路,太宰走在中間,老虎跟在最後面,兩人一獸沿著階梯緩緩向上走。

    「其實啊,從第九個台階開始,三,六,九,十二,十五,十八,二十一直至八十一級台階,都有一個小小的石柱,用鎚子將凸出來的一個石柱砸進地面,這些台階就會凸出去一大塊,在空中形成另外一道階梯,階梯會送你去另外一道門,門上有一個缺口,你只要用太宰的印信堵住那個缺口,用力的往裡面推,那扇門就會打開……」

    雲瑯不等太宰把後面的事情說完,就打斷他的話。

    「現在說太早了,還是你帶我進去比較好,說實話,就算是你帶我進去我也不放心。」

    太宰怒道:「難道我會害你?」

    雲瑯也跟著怒道:「我的性命是你救的,你拿走我沒意見,我是不放心始皇帝陛下!」

    「咦,始皇陵我進去過兩次,沒有問題啊。」

    「天知道第三次進去是個什麼模樣,就始皇帝暴虐的性子,當年能把太宰老祖宗當鹿給射殺,再弄點陷阱在自己的陵寢裡面,弄死另外一個太宰對他來說不算事。

    我就不信,以始皇帝多疑的性子,他會毫無保留的對歷代太宰保持信任?尤其是在他死掉之後沒有還手之力的情況下!」

    太宰笑道:「你比始皇帝還要多疑。」

    雲瑯怒道:「我就一條命!一旦弄錯,就會死掉!不珍惜一點怎麼成?始皇陵對我的誘惑還沒有大到拿命去換的地步。」

    「哈哈哈哈……」

    太宰難聽的笑聲在山洞裡發出巨大的轟響,甚 有一些塵土砂礫都從頭頂上簌簌的往下掉。

    雲瑯根本就信不過這個時代的工程,不由得加快了步伐。

    「你跑那麼快做什麼?放心,山洞不會坍塌的,我現在才明白你為什麼會拿出那麼多的好東西給劉徹了。」

    太宰匆匆的趕上雲瑯的步伐,嘴上卻不停。

    「為什麼?」

    「還能為什麼?你怕死!從你去年的清明在路上討好官員開始,乃至你故意接近霍去病,到卓氏冶鐵,再用曲轅犁,耬車,水車,水磨,馬鐵蹄討好每一個人開始,你都是有計畫地為保命做準備。

    以前還以為你是為了皇陵,現在看來,你就是一個膽小鬼,天啊,我活了這麼些年,怕死的人我見過很多,從未見過像你這般怕死的!

    小子,你記住,你越是怕死,死亡這種事他就偏偏會找到你頭上,只有跟他對著幹,才能長命百歲。」

    雲瑯以前跟現在就靠騙人活命呢,堪稱騙子的祖宗,心智堅如鐵石,如何會被太宰的這幾句話撼動心神。

    舉著短弩爬出了山洞,雲瑯的眼睛就滴溜溜的轉動,發現沒有人這才讓太宰跟老虎爬上來,老虎剛剛爬上來,就一頭鑽進了山林,找尋可能存在的外人。

    太宰一屁股坐在雲瑯身邊,取出水葫蘆喝了一口水笑道:「你怎麼這麼怕死啊?

    你說說你,智慧,應變,人情,世故,哪一樣都是上上之選,偏偏就是膽小!

    說你膽小也不算正確,至少你一個人就敢殺掉獵夫,又敢一個人跟蹤潛伏,殺掉三員大秦悍將。

    方式,法子且不論,就這份膽識在陵衛中也能排進前三,你偏偏又給人膽小如鼠的感覺,真是怪異。」

    雲瑯嘆口氣,往嘴裡灌了一口水道:「我就是在按照你說的,在跟老天掙命!

    所以啊,不需要的冒險我一定要摒棄,不需要的爭執我一定要退讓,我來的不容易,如何能把寶貴的性命浪費在一些毫無意義的事情上?」

    太宰瞅著雲瑯璫初突然出現的半空,再看看坐在他身邊的雲瑯,不由自主的點點頭道:「你確實不容易,如果不是我恰好在,你就掉下山崖了。 」
V123210 發表於 2017-9-30 21:26
    第九十六章悲慘的李敢

    皇帝是一種生物。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皇帝總說自己是龍。

    不論是東方,還是西方,對龍的評價都不是很好。

    在東方的神話體系中,龍高興的時候可以興雲布雨,不高興的時候就會掀風鼓浪造成無邊災害。

    善惡只在一念間。

    西方神話體系裡的龍,除了喜歡金幣之外,就是喜歡抓一個漂亮的公主關在塔樓裡,公主對他來說是沒什麼用處的,他之所以這樣做,唯一的原因就是很無聊,搞點事情讓人間忙亂。

    秦皇,漢武,是兩個功標千秋的兩頭龍。

    一頭正躺在雲瑯腳下的墳墓裡等待起死回生,另一頭正在人間掀風鼓浪,意氣滿滿的準備絞殺匈奴。

    對與錯不要緊,反正都是萬世功業。

    山陰處的野蔥長得正好,雲瑯收割的不亦樂乎,太宰覺得自己被侮辱了。

    剛剛才說完進入皇陵的法子,這個人怎麼沒有半點心動的表現,居然能愉快的挖野蔥?

    難道說偉大的始皇帝在他眼中還比不上一頓白水煮羊肉?

    老虎回來了,沒有發現附近有人,這讓雲瑯非常的開心。

    他不相信有誰能在小小的山林裡避開老虎的搜索。

    「你真的不想進去看看?」太宰第一百零八次問道。

    「皇陵的事情只適合在皇陵裡面說,在外面就不要再提了。」

    「哼,我要是不提,你打算一輩子都不提是不是?」

    說完話,就怒氣衝衝的逕自走了。

    雲瑯跟老虎就眼看著他強橫的穿過灌木林走遠了。

    雲瑯抓著老虎耳朵道:「老傢伙的身子骨好像還不錯。」

    回頭看一眼始皇陵,雲瑯就想把這事給忘掉。

    他打死都不信始皇帝會對太宰以及守衛們毫不保留的持信任態度,從皇帝的角度,從一個走一步看八步的英雄角度看,這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每一次進皇陵,其實就跟把腦袋塞進老虎嘴沒有區別……

    寧教我負天下人,休讓天下人負我,這兩句話是一種境界,能說出這種話的人一般都對自己有著清醒的認識。

    曹操是梟雄中的梟雄,所以他把這句話說出來了,始皇帝是一個陰損的英雄,所以他不說,只做!

    雲瑯璫然很想去始皇陵看看,而且是非常的想,在後世已經參觀完畢了兵馬俑,即便都是些破破爛爛的泥人,也把雲瑯看的血脈賁張,恨不能化作泥人跟那些遠古的精靈站在一起組成無敵的戰陣。

    當然啦,那是在確定沒有流沙掩埋,沒有亂箭飛出,沒有亂石砸下來,沒有翻板,沒有陷阱,沒有殭屍,沒有鬼魂,沒有亂七八糟的吃人蟲子的情況下,他才有那樣的感覺。

    前面站著可以勾搭的漂亮導遊,旁邊站著衣著性感的美女,後面站著一群虎視眈眈的保安,耳朵裡聽著特意製作的遼遠雄渾的古音,自然可以肆意的幻想,瘋狂的迷醉。

    就算是想成神經病了,也確定會有人把你拖去精神病院,總之來說,安全第一。

    至於現在的始皇陵……雲瑯只要想想這些天那些羽林孤兒們在他家打造的各種奇奇怪怪的兵刃,他就不想進始皇陵,一點都不想進去。

    只有太宰這種把殉葬始皇陵當成畢生追求的人才會不顧那裡面暗藏的殺機,一次次的把自己送進虎口。

    雲瑯把手探進老虎嘴,撫摸著老虎的兩顆巨大的犬齒……只要老虎閉嘴,他的手就會從手腕處斷掉,老虎的牙齒比鍘刀都他娘的鋒利!

    下了山,就是一片一望無垠的麻籽地,老虎吼了一聲,麻籽地裡頓時就會跑出幾個光屁股男人出來,而家裡的婦人們,卻會用麻籽樹遮掩著自己的身體,瞅著雲瑯吃吃發笑……越發的無法無天了。

    光屁股男人被老虎追得上天無路,入地無門,跑不動了就裝死狗往地上一躺隨老虎幹什麼。

    通過這麼長的時間交往,他們也知道雲家的老虎不吃人,大王現在確實不吃人,只是探出大爪子按住男人的腦袋,在地上用力的摩擦幾下,就算是懲罰過了。

    這對他們來說不算事,有些不要臉的還敢遠遠的問雲瑯,家裡要不要男僕,有些還挺胸腆肚的向雲瑯誇耀他們強壯的身軀。

    一個光屁股男人衝著另一個男人擺姿勢,這他娘的實在是太噁心了,於是,雲瑯就讓老虎再懲罰他們一次。

    老虎一年只發情兩個月,人卻一年四季都在發情……或許這就是人類之所以能成為萬物之靈長的原因所在。

    一個憂鬱的年輕人騎著馬走在田間小路上,他的戰馬屁股後面還拖著一輛兩輪的輕便小車,小車上裝著一個巨大的包裹。

    老虎突然出現,戰馬被嚇得好慘,扭身就要跑,卻被馬背上的年輕人生生的給控制住了。只能在原地打轉子。

    年輕人見老虎並未攻擊他,而是橫臥在小路上,就跳下馬揚聲喊道:「雲司馬可在?」

    雲瑯從路邊的桑田裡穿過來笑道:「去修整兵刃?」

    年輕人拱手道:「羽林郎李敢見過司馬!」

    雲瑯笑道:「算了吧,我現在都成羽林之恥了,就別來這一套,將軍給你休沐時間了?」

    李敢也是一個痛快的漢子,拱手道:「七日!」

    雲瑯攆走了老虎,讓它自己回家,李敢的戰馬這才安靜了下來。

    他羨慕的瞅著老虎道:「如此靈獸,羨煞旁人。」

    「你要是有空去捉一隻月子裡的老虎,親自養上三五年,這樣的靈獸你也有。」

    李敢聞言大喜:「原來如此,某定要捉一隻回來飼養,將來上了戰陣也有一個好幫手!」

    雲瑯搖頭道:「你想多了,軍營裡養老虎,要是被將軍發現你的老虎驚擾了馬隊,他砍死你的速度比匈奴砍死你的速度快多了。」

    李敢也是一個痛快人,聞言大笑道:「平日裡帶著狩獵也不錯,進了軍中,可能真的會被將軍砍死,那就太冤枉了。

    這幾日就勞主人家照拂了。」

    雲瑯瞅瞅那個巨大的包裹,見一張巨弓露在外面,就嘆息一聲道:「四擔弓? 」

    李敢也嘆口氣道:「只能開三次!」

    「為什麼不用三擔弓?」

    「我耶耶用五擔弓,我兩位兄長都用四擔弓,我用三擔弓很丟臉。 」

    「狗屁話啊,你耶耶一輩子的時間都用在弓箭上了,用不了五擔弓才讓人看不起,你兄長已經長成,雖然力有不逮,人家的身高擺在那裡,身高力不虧,就你?現在一副豆芽模樣,還是老老實實的用三擔弓吧,免得傷了身體,後悔莫及。」

    李敢怒道:「我偏偏要用四擔弓。」

    雲瑯聳聳肩膀道:「那就沒法子了,羽林軍中盡出棒槌,只要你願意,隨你。」

    十四五歲的少年其實都是病人……他們的世界是混沌的,最喜歡按照自己的意願做事情,有時候明明知道是錯的,也會繼續堅持,多撞幾回牆之後就好了。

    用不著別人去教導,教導對他們來說是一種羞辱。

    不過,這個階段很短暫,撞牆撞明白的就會成為人中豪傑,撞牆撞傻了的,一般就會成為著名的傻子。

    李敢不明白進了雲家為什麼一定要在滾燙的溫泉水裡泡一個時辰,他拿來的乾淨衣衫也被兩個僕婦拿走裝在罐子裡面煮。

    「我很乾淨!」

    李敢憤怒的大叫,不過,他很快就不喊了,因為一個十二歲的男孩子用一塊麻佈在他身上用力的一搓,成捲的污垢就從他的肩頭掉了下來。

    「該死的!我經常沐浴的啊——」

    被人搓澡其實是一種莫大的享受,雖然有些痛苦,卻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快感。

    從心理學角度來說,其實這是人從嬰兒期就養成的習慣,每一個人其實都渴望被同類撫摸,只是年紀大了之後,就將這種近似羞恥的感覺給屏蔽掉了。

    一旦有了正大光明可以享受這種快感的時候,即便是不願意也會很享受的。

    當然,變態一點的就會追求更進一步的快感,比如劉徹,比如張嫣,此不為人所道也。

    洗乾淨了的李敢其實算是一個長相不錯的男子,濃眉大眼遺傳自他的父親李廣。

    飛將軍之名雖然強悍,卻也是最讓人惋惜的一位將軍,馮唐易老,李廣難封幾乎成了悲劇的典範。

    至於李敢,就更加的可憐了,他是被霍去病給射死的……

    雲瑯蹲在二樓瞅著白淨的李敢在一樓狼吞虎嚥的吃飯,他就覺得很有意思,怎麼才能讓這個傢伙把飯一輩子的吃下去呢?至少要吃到三十歲吧?
V123210 發表於 2017-9-30 21:26
    第九十七章繼續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

    張湯家的漂亮食盒每隔五天就會到來一次……

    雲琅依舊讓丑庸將食盒裝滿,讓張湯的護衛提走……

    這是一個很明顯的徵兆,張湯沒有忘記雲琅,也就代表著廷尉衙門沒有忘記雲琅。

    廷尉府是帝國的眼睛,也是皇帝的爪牙,他們如同站在高處的兀鷲,冷冷的看著諾大的漢帝國。

    張湯不斷地用自家的食盒警告雲琅,萬萬不可行差踏錯!

    想要獲得別人的信任,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想要融入一個族群,更需要耐心與毅力。

    李敢掄著大鎚,不斷地敲擊在暗紅色的鐵條上,每一次敲擊,都會綻出大蓬的火花。

    他的力氣真的很大。

    旁邊的水桶裡浸著十餘枝鐵羽箭,每一枝都散發著幽幽的寒光。

    這種羽箭足足有七八兩重,是專門供五擔弓使用的,只有強大的初速度才能給這樣的一支箭附加恐怖的殺傷力。

    這是雲琅建議由李敢來完成,這樣沉重的羽箭,李敢還用不了,他準備當做父親的壽禮獻給父親。

    雁門關一戰,李廣也出動了,只可惜他什麼都沒有撈著,身為衛青的後衛,他走過的路是一片血路,清理衛青取走頭顱的匈奴屍體,是他做過與戰爭唯一有關的事情。

    皇帝賞賜了衛青,李廣什麼都沒有得到,他麾下的戰士,同樣一無所獲。

    李敢希望這一袋鐵羽箭能夠給父親一點小小的安慰。

    雲琅很忙,他忙著謄抄《百工譜》,這東西是李廣家的一部藏書,李敢這人不願意欠別人的,所以,特意跑回家一趟,背來了《百工譜》讓雲琅看。

    這時代的書籍,只要是稍微珍貴一點的,都是孤品,雲琅決定謄抄一部留在家裡,等自己徹底的安全了,安穩了,再試著把紙張做出來,把這些書籍全部刊印成書。

    孤品,善本,實在是太容易流失了。

    謄抄的過程本身就是一個學習的過程,一部書謄抄完畢之後,他對這本書的內容也就知道的差不多了。

    很好的一本書,這上面記載了很多關於城池營造方面的工藝,剩下的就是馬車製造。

    不看不知道,看了之後雲琅才發現,大漢人對於如何營造一座城池知之甚詳。

    雲樓,箭樓,垛口,藏兵洞,甕城,內城,城郭,守城器具的安放,佈置,守城人員的安排,突擊兵力配置,如何預防敵人有秩序的進攻,上面都有詳細的解說。

    至於馬車製造,在這個時代它的製造工藝不亞於後世汽車製造。

    大漢馬車的種類複雜、名目繁多,如皇帝乘坐的玉輅,皇太子與諸侯王乘坐的王青蓋車、「金鉦車」。

    行獵用的「獵車」、喪葬用的「辒辌車」、載猛獸或犯人的「檻車」等等。

    類型繁多,種類各異。

    貴者乘車,賤者徒行,這是大漢人顯示身份的一個分界嶺。

    所以出門乘車與否彰顯著人們的身份與地位。而乘哪種車,有多少騎吏和導從車,又表明了乘車者的官位大小。

    在大漢,不同等級的官吏都有相應的「座駕」。

    這些車雖然名稱各異,但外形基本相似,有差別的只是構件的質地、車飾的圖案、車蓋的大小和用料、馬的數量等。

    另外,除大小貴族和官吏本人乘坐的主車外,還規定了導從車和騎吏的數量。如三百擔以上的官吏,前有三輛導車,後有兩輛從車;三公以下至二千擔,騎吏四人。

    像雲琅這種一千擔的官員,在勳貴面前,連乘坐牛車的資格都沒有,只能騎馬!

    一部殘缺的《百工譜》整整六十四斤重,上面的字跡太小,很多地方還殘缺不全,雲琅只能依靠自己的理解彌補上殘缺的部分。

    看到馬車,雲琅就想了好久,他覺得等雲家人口再多一些,開一個馬車鋪子還是不錯的。

    以他對舒適的理解程度,估計會讓雲家的馬車鋪子在最短的時間裡興旺起來。

    透過紗窗,褚狼他們還在院子裡大呼小叫的遊戲,丑庸就站在邊上不斷地為褚狼叫好,且笑的非常專注。

    這可能就是愛情!

    雲琅搖頭一笑,愛情這東西已經跟他沒有什麼關係了,以前就覺得跟後世的姑娘們有隔閡,現在,隔閡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又多了足足兩千多年。

    等雲琅謄抄好《百工譜》之後,已經是三天之後了。

    李敢看了雲琅謄抄的《百工譜》,立刻就把自家的那一部拿去丟鐵匠爐子裡,自己又按照雲琅謄抄的《百工譜》重新謄抄了一遍,這傢伙不眠不休的用了一天一夜。

    雲家的早餐是小餛飩,雲琅吃了一碗,李敢已經吃了一盆,油煎的雞蛋也吃了一摞子。

    吃完之後才看著雲琅的飯碗道:「我剛才吃的也是這東西?」

    雲琅嘆口氣點點頭,就讓丑庸再給他裝一盆。

    這一回李敢先是撈出一個餛飩仔細看了一遍,然後才慢慢的吃了下去。

    「你家的飯食確實好吃,霍去病沒撒謊。」

    「你跟霍去病是好友?」

    「算不上,同袍而已,那傢伙眼睛長在腦門上,一般不跟人交往,不過,本事不錯,行軍佈陣有模有樣,比我們這些人懂得多一些。」

    「下回休沐你們一起來,我準備烤一頭小豬。」

    「跟他?還是不要了,很無趣。」

    「喝醉就有趣了。」

    「好,我這就回家,讓管家給你送兩千擔糧食過來,你修訂的《百工譜》值這個價錢。」

    雲琅點點頭道:「你再問問同袍,誰家有這樣的書,就給我送來,我可以不要錢幫他修整甲冑跟武器!」

    李敢點點頭,吃完了餛飩就將竹簡綁在自己的戰馬拖拽的小車裡,他踩著左面的馬鐙上了戰馬,然後將兩腿垂下來,穩定了身體之後看著雲琅道:「你這人不錯!」

    雲琅笑道:「每一個跟我接觸過的人都這麼說,你如果來的勤一些,你會發現我這人比你想的還要好。」

    李敢哈哈一笑,活動一下酸澀的脖子俯下身小聲對雲琅道:「能不進軍營,就別進軍營,你這樣的人不該待在軍營裡。」

    雲琅咧嘴笑道:「霍去病也這麼說。」

    李敢拍拍雲琅的肩膀笑道:「下回來給你帶葡萄釀,當然,前提是不會被我耶耶打死。」

    說完話,就騎著戰馬出了雲家的大門,獨自一人向荒原走去,按照他的速度,他沒可能在天黑之前回到陽陵邑,估計要在荒原上獨自過一夜,他卻沒有雲琅對於安全的擔心,走的悠哉悠哉的。

    這是一個無畏的人。

    無畏是一種很好的品質,只是這樣的人一般沒有太好的下場,他們一般會低估困難,會認為,只要自己再努力一些,再加一把勁就能摧毀困難於無形。

    他們是軍陣上最好的敢死隊,也是開拓世界最好的衝鋒者,披靳斬棘,絕塵越壑更是不二人選。

    然而,一旦開始衝鋒的時候,他們往往就會忘記他們的後背,很多這樣的猛士傷口一般不在前胸,而在後背。

    雲琅用力的搖搖頭,他發現自己現在很容易陷進一種悲傷的情緒裡,尤其是看到歷史上的人物活生生的出現在他面前的時候,就覺得自己的立場在發生變化。

    「我不是上帝!」

    雲琅輕輕地咕噥一聲,就轉身回到了房間,瞅著堆積在桌案上的《百工譜》拍拍。

    對躺在桌案旁邊的老虎道:「我們還是繼續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吧!」

    老虎抬起頭嗷嗚了一聲,算是同意了雲琅的說法。
V123210 發表於 2017-9-30 21:26
    第九十八章陳阿嬌的怒火

    雲琅是一個嬰兒。

    對於大漢來說,他僅僅是一個不到兩歲的嬰兒,探索世界的過程,需要小心翼翼。

    當嬰兒第一次睜開眼睛看世界的時候,或許是新奇的,或許是恐怖的,也或許是沒有意識的。

    雲琅是一個非常有經驗的嬰兒,這有助於他迅速的融入到這個世界中去。

    大漢的天空清澈無比,白雲纖塵不染,同時,也表明,這裡並非是雲琅熟悉的工業化世界。

    太宰依舊在生雲琅的氣——他已經把自己最珍貴的東西給了雲琅,卻沒有收到應有的驚喜跟狂歡,這讓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擊。

    即便雲琅很有孝心的陪他一起吃飯,也得不到一點好臉色。

    「多吃點豆腐啊,你本身鈣質流失嚴重,不多補鈣的話,骨頭會酥掉的。」

    「我喜歡吃肉!」太宰夾起一塊最肥的豬肉,一下子就填嘴裡了。

    「牙都沒幾顆了,就不要吃肉了,多喝湯!」雲琅給太宰裝了一碗大骨頭湯推過去。

    這些天啊,雲琅一直在回憶自己曾經讀過的關於盜墓賊跟考古發掘的小說跟記錄。

    就是為了能陪著太宰去一趟始皇陵。

    始皇帝這傢伙實在是不足以信任,總要準備好了,進去的時候才會放心,面對始皇帝,雲琅覺得不論多麼小心都不為過。

    為看一次始皇陵,就把小命丟掉,簡直無法跟跟自己交代。

    如果可能,雲琅很想跟考古隊一樣弄幾萬人把陵墓掀開,等自己看完,做完記錄之後再把陵墓給填上。

    這樣做,至少安全。

    至於盜墓賊的法子,雲琅想想就心驚膽顫,那些該死的作者為了增加故事的可讀性,給書裡面設計了太多恐怖的元素,不九死一生一回,就不算事盜墓!

    不過啊,這樣也不錯,至少按照故事裡講述的那樣,準備過度也比準備不足要好。

    「今天,劉婆她們要開始繅絲了,您不準備去看看?聽說婦人們煮繭繅絲的時候基本上是不穿衣服的。」

    「滾!」

    「行,行,不願意看婦人,不如就陪我一起去燒石灰,你不想看看我是怎麼把鵝卵石變成白色粉末的嗎?」

    「滾!」

    「好,好,我聽野人說,他們居住的地方有兩個專門做泥人的老漢,我準備把他們弄回來,專門給陵衛們塑像,你也不去看看?」

    太宰手裡的筷子停頓了一下,還是慢慢搖搖頭道:「你打算等兩個工匠做完泥塑之後就殺掉他們?」

    雲琅也愣住了,過了好一陣子才道:「下不了手啊!」

    「你殺衛仲他們的時候可是一副鐵石心腸啊!」

    「不一樣,衛仲他們是知情人,他們死了,我們就安全了,那兩個做泥塑的匠人不一樣,他們不知道皇陵的事情,如果我請他們來幹活,幹完活再殺了,這事我實在是干不出來。」

    「那就學手藝!」

    「誰學?我一天忙的要死,讓別人學跟讓匠人塑像有什麼區別?最後還不是要殺掉?」

    「我學……」

    從太宰那裡出來之後,雲琅的心情很好,一個人總想著去死,大部分都是因為無聊。

    如果他的生活忙碌的如同一條狗一般,他哪裡還有時間去想一些亂七八糟的事情。

    其實啊,給陵衛造像這回事,雲琅早就有別的好辦法,那就是雕刻十幾個模子,然後把屍骨放進模子裡面,倒進泥漿,等泥漿乾透了,打開模子,一個塑像就造好了……

    現在,他更願意讓太宰一個個的捏製,將近兩千具骸骨,夠他弄十幾年的。

    劉婆弄出來的場面很大,煮繭的地方就在溫泉口子邊上,溫泉水是不能用來煮繭的,於是她就用了另外一種好法子,先是將定製的大木桶沉浸在滾燙的溫泉裡,然後把泉水倒進去,只要一夜,七八個巨大的木桶裡的泉水,也就變成了滾燙的熱水。

    這些熱水取出來倒進煮繭的大鍋裡面,將蠶繭浸泡在滿是皂角的熱水裡,浸泡一段時間之後,再放進另外一口水溫更高的鍋裡面煮,然後再撈出來放進水溫低的鍋裡面……很辛苦。

    最後開始繅絲,一排排的木頭架子,上面有一個個的飛輪,婦人們找到繭頭之後,就會抽絲,四五根蠶繭組成一根絲,只要輕輕轉動飛輪,蠶繭就歡快的在水裡翻滾,一根根幾不可見的絲線,就會纏繞在飛輪上……非常的神奇。

    最神奇的事情就是,雲琅坐在家裡,眼看著婦人們抬著一筐筐的蠶繭出去,拿回來的卻是一盤盤乳白色的絲線……

    驪山腳下蓋房子確實很漂亮,只可惜這裡地下水很豐富,地上潮濕的厲害。

    還沒有進入夏天,磚牆上就起來了一層水漬……

    雲琅決定用白色的石灰把牆壁刷一下,這東西不錯,不但防潮,還能起到殺蟲子的作用,再用石灰跟沙土,黏土混合之後做成三合土,把地面再鋪一下,應該能起到非常好的防潮作用。

    鵝卵石渭河邊上,山溪裡面多的是,挑選拳頭大小的一股腦的倒進挖好的柴窯裡面,然後就點火猛燒,等石頭全部都燒透了,取出來的就是石灰。

    用的時候只要泡進水裡,石灰跟水反應之後,就成了石膏泥,拿來刷牆再好不過了。

    雲琅很懷念徽派建築中的青磚白牆,準備把雲家莊子也弄成那種模樣,雖然建築充滿了大漢風格,只要有了青磚白牆,雲琅說這就是一種新的建築藝術,有誰敢反對?

    雲家的半大小子就是家裡的頂樑柱,一個個都是男子漢,幹起活來很麻利,即便是燒石灰這種重體力活,他們也干的有聲有色。

    在雲家,一旦孩子們開始不管豬,牛,羊,雞,鵝就說明這個孩子已經長大了。

    石灰是要燒一天一夜的,好在雲家根本就不缺少木柴,開闢這片莊子的時候砍下來的雜木柈子堆了足足一畝地,十年都燒不完,即便是雲家一直在燒木炭,也沒有消耗多少。

    雲琅滿意的看著綠油油的群山,覺得自己有生之年是沒有辦法把這些樹全部砍光,在大漢高喊環境保護會被人罵成傻子的。

    雲家莊子冒起來的股股濃煙,五里地之外都能看見,充分說明了這裡的人氣很旺盛,是好事!

    一個宮裝女子站在閣樓上,正在遙望雲家莊子裡冒出來的股股濃煙,青天白日下,煙柱衝天而起,蔚為壯觀。

    女子的面容精緻,妝容一絲不苟,蔥白一般的手指纖長,指甲上的蔻丹嫣紅的刺眼,看了一陣濃煙,就輕啟朱唇道。

    「長秋,冒煙的地方是著山火了嗎?」

    一個戴著烏紗冠的宦官躬身道:「啟稟皇后,冒煙所在乃是雲氏莊園,估計是在燒炭吧。」

    「咦?上林苑什麼時候也有外姓可以入住了?」

    「啟稟皇后,雲家的主人有大功於我大漢,因此蒙陛下賞賜,才得以進入上林苑。」

    「什麼大功?說說。」

    「也沒什麼,就是製作了一種新的耕犁,陛下命名為元朔犁。」

    美人笑道:「總算不是一個幸進的小人。」

    大長秋小心地看了一眼美人的臉色,低聲道:「皇后,這些話不可再說。」

    美人聞聽此言,勃然大怒道:「怎麼就說不得?他劉徹擁千百美人夜夜笙歌,身邊儘是一些奸佞之徒,就連衛子夫這個賤婢也被抬舉成了皇后。

    我陳阿嬌身處名門,當年一句「金屋藏嬌」就讓我母親為他劉徹登基操碎了心。

    成親的時候你儂我儂,就因為一些奸佞之徒的讒言,他就狠心的剝奪了我所有的榮光,劉徹!你好狠的心啊!」

    大長秋對陳阿嬌間歇性的發瘋似乎並不吃驚,把身體稍微側一側,果然,一個朱漆托盤就被摔在了地上,然後,就是髮簪與袍服……
V123210 發表於 2017-9-30 21:26
    第九十九章騙鹿

    自從雲家的大池塘裡多了三十幾隻鵝,池塘裡的魚就多了起來。

    這很奇怪,鵝是吃魚的……

    隨地大小便的鵝糞好像又能養魚……

    這就很有意思了。

    一個小小的生態圈就形成了。

    這個池塘裡的魚,雲瑯是不吃的,醜庸她們倒是很喜歡,自從雲家有了新的做魚方法,她們就會變著法的撈魚吃。

    紅燒,紅燒,還是紅燒……

    雲瑯不想家裡除了紅燒魚之外,再有別的吃魚方式。

    吃過鵝糞便的魚他不想吃,想吃野生魚就要去雲家莊子左邊,那裡是長門宮的範圍,雲瑯不敢進去。

    劉徹放逐老婆的地方,野男人進去了,下場很可怕,不是陳阿嬌下場可怕,是野男人的下場很可怕。

    雲瑯試著在渭水裡釣魚,枯坐了一整天,也沒有什麼收穫,期間還有幾個閒的沒事的野人跑來告訴他,在渭水撈魚要用漁網。

    滿驪山的野人現在都在做同一件事,就是往雲家背煤石,雲家對這東西的需求幾乎沒有止境。

    現在已經基本上形成了一條產業。

    煤礦在十里之外,可惜道路不通,沒法子用大車去拉,全靠野人一背篼一背篼的背過來。

    被煤炭弄得渾身黑乎乎的野人,現在看起來更像是野人了。

    「滾開,每回都騙我的油餅吃。」

    雲瑯對煤炭工人沒有歧視,相反,他更覺得親近。凡是靠自己雙手吃飯的人,在雲瑯眼中差別不大。

    「小郎君,北邊的園子裡有一群美人,你就不想去看看?」煤礦工人瞅著雲瑯籃子裡的油餅流口水,依舊不斷地給他提供美人的消息。

    「別想了,我不去,你們也不准踏進那地方,誰進去誰死,知道不?」

    「董大就去過,還跟一位小娘嘿嘿嘿……」

    「他還活著? 」

    「活著啊,還撈了一支銀撓頭,現在天天去。」

    雲瑯取出一個油餅丟給煤礦工人道:「幫我一個忙,揍這傢伙一頓,打到他不敢去北邊為止,要不然,他會害死你們所有人的。」

    「那就再來一個油餅!」煤礦工人非常的豪爽。

    最後,雲瑯半籃子油餅都沒了。

    回到家裡,雲瑯就鄭重的告誡家裡的所有人,不准去北邊,至少不准踏出雲家莊子地界一步。

    他甚至給家裡人下令,沒事幹就在莊子北邊種樹,種那種長的快,而且還高大的樹種。樹底下栽滿荊棘,荊棘裡面種滿花椒樹,總之,雲家的一條狗都不許去那邊。

    老虎更是被雲瑯帶著去了北邊,揪著老虎耳朵告誡了這傢伙一萬遍,不准去那邊。

    北邊山青水秀的基本上沒有高大的喬木,更不要說灌木了,不到一尺高的草叢,對老虎沒有什麼吸引力,因此,不用雲瑯說,老虎也不願意去那邊。

    長門宮很大,陳阿嬌的活動範圍只能是長門宮附近兩里地,雲瑯看見了騎著游春馬在草地上瞎逛的綵衣宮女。

    長相看的不是很清楚,雲瑯也覺得沒必要看清楚。

    家裡多了兩個會捏泥人的老漢,捏出來的泥人惟妙惟肖,鬚眉可辨,就是不點眼珠子。

    其中一個老漢說了,沒有點眼珠子的泥人是泥人,點了眼珠子的泥人就變成了生靈。

    這讓雲瑯很懷疑這兩個傢伙是女媧轉世,因為把泥巴變成人,是女媧娘娘的獨門本事。

    人跟野人的區別只是一件衣裳罷了。

    兩個洗乾淨的老漢,穿上新麻衣,竟然有了那麼一點仙風道骨的意思,整天坐在門廊下,笑呵呵的看著家裡的僕役們忙忙碌碌。

    劉婆她們忙碌了半個月,才把家裡的蠶繭統統弄成了桑蠶絲,不要說雲瑯,就是在家裡混飯吃的霍去病跟李敢兩人,也有歎為觀止的感覺。

    「六千四百四十七束絲!」劉婆的兩隻手已經被熱水泡的沒了肉色,依舊驕傲的對雲瑯道。

    「泉水邊上的作坊要蓋頂棚,要起房子,眼看著秋蠶又要煮繭繅絲了,等不起!」

    劉婆的話說的理直氣壯,聽起來很無理,可是,即便是霍去病,李敢兩個徹頭徹尾的奴隸主,也沒有覺得劉婆這樣長氣的說話有什麼不妥。

    看來,在大漢國,還是很尊敬有本事的人的。

    雲瑯自然是同意了劉婆的建議,讓她自己去組織家裡人蓋房子,自己人弄不好的地方,請外面的高價木匠就是了。

    「養了一季桑蠶,你就把去年的投入全部找回來了。」霍去病比較中意雲家的鍋盔,抱著一個大餅,掰著吃。

    「他去年都投入了些什麼?」李敢好奇的問。

    霍去病放下鍋盔拍拍手上的渣滓笑道:「這些人的口糧跟衣衫。」

    「這麼好賺?」李敢有些吃驚。

    雲瑯搖著鵝毛扇笑道:「作坊化勞作就是這個樣子,如果家裡的婦人們會紡織,會織綢布,會染色,養桑蠶這活就跟鑄錢沒區別,而且比鑄錢來的輕鬆。」

    李敢笑道:「綢布可以當銀錢使喚,可能比銀錢還好出手一些,是一門好營生。

    我家裡也有不少桑田,回去告訴我母親,看看能不能也把家裡的僕婦聚攏起來養蠶。」

    霍去病嗤的一聲笑道:「你得先有一個這麼能幹的管事!大家族裡的僕婦有幾個是能幹事的?

    莫說僕婦,就是男僕,也一個個唯唯諾諾的,在主人面前大氣都不敢出,稍微有點地位的僕役,一旦被提拔,幹的第一件事就是欺辱比他還要弱小的僕人。

    要他們幹事情,難啊!

    對啊,雲瑯,你是怎麼弄的?」

    雲瑯搖著鵝毛扇如同諸葛之亮,微笑道:「無他,惟行黃老之術爾!」

    「黃老之術?已經過時了,現在陛下正在推行儒術!」

    「儒術?李敢,你來告訴我何為儒術?」

    李敢瞅著天空,好半天才轉過頭對霍去病道:「老霍,你知道不?」霍去病搖著腦袋道:「去年的時候董仲舒進宮給陛下講解儒術的時候,我跑去聽了,聽了一會覺得沒意思就出來了。」

    雲瑯見霍去病跟李敢齊齊的看著自己,就笑道:「仁義禮智信就是儒,也是儒家的五種道術。

    這五 美好的品性是儒家希望人能夠具備的五種美德,身懷這五種美德而不顯露的人被他們稱之為君子。

    儒家的終極目的就是要把天下的每一個漢人都改造成君子,一旦成功,天下就會出現道不過三代,法不二後王這樣有秩序的場面。」

    只要看看兩人吃東西的樣子,雲瑯就知道自己的話白說了,說句老實話,剛才說的那些東西,他自己都是一知半解的。

    所謂學問,就是沒事幹不經意的多說一些別人聽不懂的話,久而久之別人就會遠離你,並且認為你是一個高人。

    在大漢這社會裡,沒有兩把刷子真的是沒辦法混的,有學問的人一見面就會張嘴問你:「何為道?」

    你要是說不出個一二三來,就會被人恥笑的。

    尤其是在大傢伙玩曲水流觴的時候,酒壺上說不定就擱著一隻竹簡,上面就寫著這個問題,要是回答不上來,連酒都沒得喝。

    因此,雲瑯就找太宰幫他惡補了很多這方面的知識,只是太宰在很多問題上也說不清楚,雲瑯只好自己彌補。

    雲家的鹿群在草地上狂奔,雲瑯,霍去病,李敢三人騎著馬在後面緊緊追趕,不時地彎弓搭箭,一支支圓頭羽箭將野鹿衝擊的東倒西歪。

    母鹿自然是不會參與這種粗暴活動的,跟老虎依偎在一起,享受老虎粗暴地撫摸。

    母鹿又懷孕了,這傢伙自從沒有了食物危機之後,就懷孕懷的很勤快,老虎似乎也知道這傢伙懷孕了,粗大的爪子從來不去碰母鹿的肚皮,而是扣在母鹿的脖子上,指甲都露出來了,只要一用力,母鹿的脖子就會被撕開。

    一個像虐待狂,一個像受虐狂,它們在一起的時候總是顯得非常和諧。

    「你家的鹿不好捉。」李敢從戰馬上跳下里,擦試一把汗水對雲瑯道。

    「我只要想吃鹿肉了,就會派老虎去捉,時間久了,這些鹿也就會一些奔跑逃脫的技巧。」

    「我們今晚就吃鹿肉吧?」

    「不成,只要;鹿群逃脫了追殺,回到了鹿圈,人家就有活下去的資本,我們要講道理!」

    「你跟一頭鹿講道理?」

    「為什麼不呢?你以為我家的鹿都是從哪來來的?

    都是自己跑來的,鹿圈是我劃定的一個絕對安全區。

    只要在這個區域裡面,所有的鹿都是絕對安全的,而且還有人定期投放食物,它們在這裡交配,生育不會有天敵來傷害它們。

    久而久之,驪山所有的鹿群都知曉這裡是一個安全的地方,都會來這裡生育後代。」

    「然後你再從中偷取人家的幼鹿自己飼養是不是?」

    「對啊,是這個道理,人之所以是人,就因為我們比較聰明,鹿群就沒有陰謀這個概念,所以我們就能動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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