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歷史] 漢鄉 作者:孑與2 (已完成)

 
mk2258 2017-8-8 21:08:33 發表於 歷史軍事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437 3705878
mk2258 發表於 2017-8-18 21:51
第二十章打悶棍

    霍去病的拳頭力量大極了……

    雲瑯用胳膊夾著肋部在草地上來回翻滾妄圖釋放疼痛。

    對於忍痛,他的經驗實在是太豐富了,今天之所以能夠打贏霍去病,不是自己的武藝有多麼得高強,完全是因為自己能忍住鑽心的痛苦並發起反擊。

    如果霍去病的忍痛能力與他想當,雲瑯如果不跑的話,後果難料。

    說起來,雲瑯自己清楚地知道,霍去病的拳腳力量比他的要大。

    疼痛慢慢的散去,雲瑯解開衣衫,只見肋部好大一片紅暈,相信到了明天,紅暈就會成熟,變成一大片紫青。

    忍著痛按摩了一下肋骨,好在骨頭沒有什麼問題,只是現在,喘一口氣都會痛。

    取出一顆野三七,雲瑯忍著苦澀吃了下去,站起身,看看快要落山的太陽,準備去太宰所說的宮奴村落借宿一宿。

    不等他起身,一個龐大身影重重的將他壓在地上,同一時間,他聽到梅花鹿也發出了驚恐的呦呦聲。

    惡臭充滿了他的鼻腔,他能感受到他如今正被一個男人壓在肋下。

    那個人的力量是如此之大,剛剛遭受了重創的雲瑯根本就無力抵抗。

    於是他就立刻停止了掙扎,放緩呼吸,假裝昏了過去。

    壓在他身上的男子見雲瑯不再掙扎,就嘿嘿笑著從身上掏出一截麻繩,將雲瑯的手腳捆綁的結結實實。

    母鹿也被人放翻在地,兩個粗壯的男子小心的束縛著母鹿的四條腿,比對付云瑯溫柔地太多了。

    “梁甲,手下輕一些,這可是絕世寶貝,我們就指望它下崽子賺錢呢。”

    捆綁完雲瑯的漢子擦一把額頭上的汗水,高聲道。

    雲瑯幽幽的醒來,看著眼前的漢子道:“諸位好漢,小子家中尚有一些薄產,如果諸位好漢放過我,小子將家產雙手奉上。”

    為首的壯漢笑道:“這就不勞小郎君費心了,看你穿著,你家裡能有幾個錢?倒是你跟這頭神鹿能賣大錢。

    小郎君,咱們打一個商量,我們兄弟出手就是為了錢糧,只要你不掙扎,讓我們好好地把你送去男風館,我們兄弟也就不虐待你,你看如何?”

    雲瑯一臉的驚惶,連聲道:“我懷裡還有一個錢袋,裡面有三兩好銀,我把銀子給你們,你們放了我如何?”

    大漢大笑一聲,探出黑乎乎的髒手伸進云瑯的懷裡,取出霍去病的那個錢袋道:“我們知道啊,小郎君還有沒有錢?如果還有,我們說不定就會放了你。”

    大漢嬉戲雲瑯的話讓其餘兩個大漢笑了起來,雲瑯只好痛苦的閉上眼睛。

    “周慶,梁甲,快把鹿抬走,這裡離大路太近了,要是被羽林發現我們壞規矩,砍腦袋都是小事,快走。

    小郎君我來扛,仔細些,千萬不敢傷了母鹿,它肚子裡面的崽子比你們的命值錢。”

    雲瑯被為首的壯漢粗暴的扛上肩膀,雲瑯瞅著壯漢的爬滿蝨子的後腦勺,嘆了口氣,就屈伸一下胳膊,從袖口裡拽出一根三寸長的錐子。

    出門的時候,太宰不允許雲瑯拿走弩弓,只給了一把普通長劍,徐夫人的匕首也沒有讓雲瑯帶走,一旦這些武器被羽林或者大誰何(西漢的諜報)查到就沒有活命的可能了。

    很久以前,雲瑯就知道人的後腦其實是非常脆弱的。這裡的頭骨很薄,卻偏偏有一大堆最要害的器官。

    比如控制人身體的腦乾就在這一帶,這個區域很大,很容易找到。

    雲瑯的中指上帶著一枚頂針,這是他為縫衣服特意製作的,由薄鐵皮製成,中間有一個小小的凹坑。

    殺死這個扛自己的大漢很簡單,只要用頂針頂著錐刺快速按進他的後腦即可,鐵刺進入後腦再被頭髮掩蓋,雲瑯相信其餘兩個獵夫匆忙間找不出他的死因。

    只是這麼一來,另外兩人怎麼處理?

    眼看他們一行人就要走進一片松林,一旦歇息,這麼好的殺人機會不一定會再有。

    雲瑯不再猶豫,雙手一起用力,猛地把鐵刺刺進了大漢的後腦。

    堅硬而鋒利的三棱鐵刺,如同刺穿一層熊皮一般刺進了大漢的後腦,

    大漢的身體猛地頓住了,雲瑯趁機將後半截鐵刺全部按進他的後腦,這個過程中,雲瑯看的很仔細,只冒出了一粒晶瑩的血珠。

    大漢的身體軟軟的倒地,雲瑯也跟著摔在地上,只是在落地的那一霎,他用鞋底抹去了那一粒血珠子。

    大漢摔倒的動靜驚動了周慶與梁甲,他們不約而同的轉過頭,見彭毒口吐白沫,全身抽搐,立刻放下抬著的梅花鹿,來到彭毒身邊,大聲的叫喚,希望彭毒能夠醒過來。

    周慶疑惑的看著手腳都被捆死的雲瑯,又檢查了一遍彭毒的身體,沒有找到任何外傷。

    “羊角風!快點救治,慢了就死定了。”

    被摔得七葷八素的雲瑯連忙對周慶道。

    周慶把目光從雲瑯身上收回來,看著大小便已經完全失禁的彭毒對梁甲道:“救不活了。”

    梁甲避開彭毒哀求的目光點點頭道:“羊角風,沒法子救啊。”

    周慶,梁甲很快就把彭毒藏在一片灌木林裡,臨走時還對繼續抽搐的彭毒道:“是死是活看天命,兄弟一場也算是對得起你。”

    然後他就抱起梅花鹿,讓梁甲繼續扛著雲瑯走進了樹林。

    這兩人走路的樣子很有意思,自從彭毒死掉之後他們相互之間就在相互戒備。

    誰都不願意走在前面,所以,他們兩人只能並成一排向前走。

    平衡的局面誰都喜歡,被人抬著走的時候,梅花鹿一路上呦呦的叫個不停。

    現在,被人抱著,它反而安靜了下來,只要經過牠喜歡的嫩枝條,還會撕扯兩口。

    雲瑯的鐵刺還有十幾根呢,在這種狀況下沒有使用的空間,同時,這也不適合繼續用這一手殺人。

    如果梁甲再得羊角風死掉了,周慶在極度恐懼之下,恐怕會對雲瑯下殺手。

    一座木屋出現在小路的盡頭,這座木屋是用松樹做框架,輔以竹子建造起來的。

    看起來非常的簡陋。

    此時,天色已經昏暗了下來,梁甲將雲瑯丟在一堆乾草上,周慶也把梅花鹿小心的放下里,放開它的四腳,只在脖子上栓了一根繩子,另一頭拴在柱子上。

    兩人生了火,分坐在火塘的兩邊,用樹枝子穿著一些獸肉挑著在火塘上烤。

    “周慶,你說這只鹿能賣多少錢?”

    梁甲壓低了聲音小心的問道。

    “一鎰黃金,是那個小郎君說的,咱們就不作那個夢了,能賣一斤黃金,我們就賣了。”

    雲瑯慘笑一聲道:“暴殄天物啊,這東西只要獻給大富之家,區區一鎰黃金算得了什麼。

    這可是我縉雲氏三代人的心血,中間耗費的錢糧就不止一鎰黃金了,你們卻要一斤黃金就把它賣掉……”

    梁甲瞅瞅雲瑯,再看看縮在雲瑯身邊的梅花鹿咬咬牙道:“周慶,我們不能便宜了那些豪門大家。”

    周慶苦笑一聲道:“這種東西只有豪門大家才會買,你我二人哪一個能擺上檯面跟人家談生意?

    恐怕還沒開口,就被人家的家奴給轟出來了,就算貴人們知曉了這只鹿的寶貴,你能保證人家會給我們一鎰黃金,僱遊俠兒殺了我們也用不了幾個大錢。

    梁甲,別做夢了,這世上的好東西都是貴人們的,與我們腌臢人沒什麼關係。

    我說能賣一斤黃金,還是因為我小舅是陽陵王家的 事才有的門路。”

    周慶把話說完,可能這些話勾起了他心頭的一些痛苦,憤憤的將烤肉丟進火塘,一把抓過雲瑯的寶劍,將它跟霍去病的錢袋子放在一起,對梁甲道:“這才是我們看得見,摸得著的錢財,錢袋,寶劍選一樣。”

    在周慶的注視下,梁甲的手不斷地在寶劍跟錢袋上方晃悠,他很難衡量這兩個東西那個更加值錢一些。

    “選寶劍吧,這是一把好劍,即便是最苛刻的質所(西漢當舖)也能質錢兩千。”

    聽了雲瑯的話,梁甲立刻將寶劍抓在手裡,匆匆道: “我要寶劍。”

    周慶起身,重重的一腳踹在雲瑯的腹部,將他踹的快要飛起來了,悶哼一聲,抱著肚子縮成了一團。

    “你打他做什麼,要是臉花了,還能賣出大價錢嗎?”梁甲對周慶破壞貨物的行為非常的不滿。

    周慶冷哼了一聲,又指著縮成一團的雲瑯跟梅花鹿道:“我把話都說清楚了,人只要賣到男風館就有錢拿,鹿卻要費一番功夫,你要人還是要鹿?”

    梁甲皺眉道:“我們難道就不能一起把人跟鹿一起賣掉最後平分錢財嗎?”

    周慶搖頭道:“這個小郎君已經落在鐵面督郵的眼裡了,羽林小校也跟他打過照面,他是士人,我們戕害士族一旦事發,是滅三族的罪,這一筆生意做完之後,長安我是不打算待了。

    快點決定,要人還是要鹿?

    我打算連夜走。”

    梁甲猶豫良久,終於開口道:“人只能賣兩千錢,鹿卻能賣一斤黃金,也就是一萬錢,我還是要鹿,人歸你了。”

    周慶哈哈一笑道:“不吃虧的梁甲果然不是白叫的,好了,就這麼定了,人歸我,鹿歸你,來幫我一個忙,把人丟在我肩上……”
mk2258 發表於 2017-8-18 21:53
  第二十一章古人誠,不能欺

    雲瑯覺得自己又要被摔了……

    梁甲聽聞周慶同意了他的要求,非常的開心,一點小忙而已,如何能不幫。

    當云瑯被梁甲丟麻袋一樣的丟上周慶肩膀的時候,他手上的繩子已經被他用小鋸片給鋸開了,右手握著一根鐵刺,就等周慶把刀子捅進梁甲的肚子了。

    事情沒有任何的變化,被好處遮住眼睛的梁甲在歡喜中忘記了提防周慶,兩隻手還搭在雲瑯的身上,一柄一尺余長的短刀已經狠狠地刺進了兩家的胸口。

    梁甲慘叫一聲,踉踉蹌蹌的向後退,望著周慶手中沾滿血的短刀吼道:“你殺我?”

    周慶桀桀笑道:“便宜都被你佔了,我不殺你殺誰?”

    話音剛落,周慶的身體猛地僵住了,在梁甲怪異的眼神中軟軟的倒地。

    有周慶的身體當墊子,雲瑯摔得不是很痛,翻身從周慶身上坐起來,一邊用鋸片切割腳上的繩子,一邊對嘴裡不斷往外噴血的梁甲道:“他羊角風病發作了。”

    梁甲瞅著周慶不斷地抽搐,嘴角也有白涎流出來,艱難的道:“你殺了彭毒?”

    雲瑯站起身,來到梅花鹿邊上,把它脖子上的繩子解開,這才回答道:“都說了他是死於羊角風。”

    梁甲似乎對這個答案很滿意,吐了兩個血泡泡之後就軟軟的倒在地上,只是手腳還無意識的抽搐兩下。

    被折騰了半天,雲瑯也很餓了,梁甲是一個細心的人,他給自己烤的肉塊放在一塊石板上,肉塊裡的油脂被滾燙的石板煎的滋滋作響,外面已經焦黃,裡面則非常的細嫩。

    雲瑯向烤肉上撒調料,只是手抖得厲害,好幾次都撒到外面去了。

    長吸一口氣用左手抓住右手手腕,這才完成了平日里做過無數遍的動作。

    一頭老虎輕捷的越過木柵欄,用腦袋拱開木門,然後就蹲坐在雲瑯的身邊,伸出舌頭瞅著他手上的肉塊。

    一山不容二虎,整個驪山上就只有大王這一頭老虎,來的自然是大王。

    雲瑯把烤肉放在一邊,大王很有耐心的等烤肉變涼。

    帶著黑色紗冠的太宰從外面走進來,肩上扛著一具面目猙獰的屍體,如同索命的黑無常。

    走進屋子,他就丟下肩上的屍體,蹲在火塘邊上烤火。

    “你知道我跟著你?”

    “當然知道,你不許我拿弩弓,也不許我拿匕首,就這麼把我放出去,你放心?”

    太宰笑道:“確實不放心。”

    雲瑯笑道: “再說了,梅花鹿對大王的氣味非常的熟悉,剛開始的時候它還非常的驚慌,進了林子它反倒安靜了,被人抱著還有心情去撕咬路邊的嫩樹枝。

    看到這些,我要是還不知道你跟大王來了,我就是傻子。”

    太宰從牆上切割下兩塊肉穿在樹枝上遞給雲瑯一塊,兩人就圍著火塘繼續烤肉。

    “第一次殺人能這麼鎮定,還一口氣殺三個,你比我想的要強大。”

    “兩個,梁甲是周慶殺的。”

    太宰皺皺眉頭道:“你很在意殺人這種事?”

    雲瑯愣了片刻喟嘆一聲道:“還是少殺些人比較好。”

    太宰看看雲瑯被火光尹紅的臉笑道:“人殺少了才是罪孽,要是屠得九百萬,你就是雄中雄,偽帝劉徹都要看你眼色行事。”

    雲瑯翻轉著肉塊沉聲道:“您知道我將來準備怎麼處置這裡的事情嗎?”

    太宰楞了一下道:“你是說我死之後?”

    “也不一定要你死,你今年才三十七歲,如果你能活到七十歲,說不定就能看到。”

    太宰搖搖頭道:“我曾經受傷太重,流血太多,沒可能活不到七十歲,你說說你打算怎麼保住皇陵?”

    雲瑯抱著膝蓋,前後搖晃了很久才道:“現在最重要的是保證皇陵的安全,不讓他被偽帝劉徹發現是不是?”

    太宰認真的點點頭道:盜墓賊不可怕,可怕的是劉徹當盜墓賊。”

    雲瑯又道:“不管我們願意不願意,反漢复秦已經成了泡影對不對?至少在偽漢經歷了文景大治之後。”

    太宰喟嘆一聲道:“我何嘗不知道反漢复秦只是徒然撈月,無奈祖宗遺囑如此,我們身為後輩只能繼續下去。”

    “祖宗沒說什麼時候成功對不對?如今敵人空前的強大,我們選擇蟄伏這沒有違背祖宗的遺訓吧?”

    太宰明知這不過是雲瑯的托詞,卻無言反駁,只好重重的點點頭。

    “既然如此,我們兩人就算是全身都是鐵,也打不了幾根釘子,再這樣下去,只要你我出事,皇陵遲早保不住,就算無人得知,沒人祭祀,沒人懷念,皇陵也只會成為一座荒塚是不是?”

    “你要幹什麼?”太宰有些跟不上雲瑯的想法。

    雲瑯拿起剛剛烤好的肉,把身子靠在老虎肚皮上懶懶的道:“按照漢國的規矩來保護皇陵,同時也給我們自己一個寬鬆的生活環境。”

    太宰霍然起身,盯著雲瑯道:“怎麼說?”

    雲瑯咬了一口肉塊,淡淡的道:“我今天在路上聽一個勳貴子弟說,偽帝劉徹,準備售賣上林苑的一部分無主之地,我準備把皇陵以及皇陵周邊的地買下來。”

    “這不可能!”太宰大驚,身體卻不受控制的顫抖起來。

    如果雲瑯真的能夠做到這一點,他們就能正大光明的招收奴僕,收攏黔首,哪怕修建圍牆將秦陵圍起來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如此一來,皇陵將會成為家產,只要不被劉徹抄家滅族,皇陵的秘密將永遠不會被人得知。

    “有什麼不可能的,衛青跟匈奴人在雲中打了兩仗,耗費的錢糧數之不盡,即便是有文景兩代的積蓄,劉徹想要繼續與匈奴作戰,他的國庫也支撐不了多久。

    你看著吧,他現在是崽賣爺田不心疼,再打幾仗,他就該向百姓徵收重稅了,到了最後,整個國家都會他綁在戰車上縱橫四方。”

    “國雖大,好戰必亡?”太宰眼中跳躍著灼人的火焰。

    “我們只要等到偽帝劉徹倒行逆施之時,再聯絡我大秦故舊,振臂一呼定能將偽帝推翻。

    雲瑯!如果能做到,我奉你為主!”

    雲瑯驚訝極了,他沒想到只給太宰畫了一個大餅,太宰居然認真到了這種程度。

    古人正是太認真了……

    怪不得蘇秦,張儀公孫龍這些傢伙僅僅靠著一張嘴就能混的風生水起,蘇秦一個破落戶居然能夠身配六國相印。

    天啊,雲瑯覺得非常幸運,還好是自己過來了,如果來的是矽谷旁邊咖啡館裡的那些張嘴十幾億幾百億融資的傢伙們,這個世界估計距離毀滅就不遠了。

    “你是我的長輩,此事萬萬不可行,長幼尊卑聽起來沒什麼大用,然而,他是所有社會關係的基礎,所有的倫理關係都是構建在長幼尊卑這個基礎之上的。

    輕易毀壞,國運不久,我們還是談談購買皇陵的事情吧,對了,你有多少錢……”

    跟三具屍體睡了一夜的雲瑯萎靡不振,臉色蠟黃,還有些氣急敗壞。

    太宰則是喜上眉梢,只是不怎麼敢看雲瑯吃人一般的眼神。

    多少年來,太宰一直在惶恐,悲苦,忐忑不安中度過每一天,沒想到會在某一天,他面臨的所有困難,都被人清醒的理出來一個清晰地脈絡,只要沿著這個脈絡走,最終事情將會得到解決。

    最重要的是身邊有一個可以依靠的聰明人,實在是人生中最愉快的一件事。

    雲瑯的鼻孔中噴出灼熱的氣息,靠近他的老虎被嚇了一跳,雲瑯鼻子噴出來的氣息比它鼻子裡的氣息還要灼熱。

    雲瑯不滿的瞅了太宰一眼,一個口袋裡只有三十斤金子還想買一萬畝土地的人有什麼資格得到他的好臉色。

    一斤金子作價一萬錢,三十斤金子也不過三十萬錢,而一萬畝土地最基礎的價格是一千萬錢……雲瑯很想罵人。

    不論在那個時代買地,費用最大耗用精力最大的永遠都不是土地的價格。

    始皇陵裡面的好東西很多,裡面的東西如果換成錢,估計能把整個關中買下來。

    可是啊,這件事不能提,連想都不能想,如果說出來,第一個找雲瑯拼命的人就是太宰。

    被人打了悶棍,今天就沒法子去宜春宮了,雲瑯搜檢了三個獵夫的遺物,基本上沒有什麼好東西。

    就是那個叫做彭毒的傢伙身上有一塊古玉樣子還不錯,雲瑯順手解了下來,這東西將來穿文山衣的時候用來壓袍子還是不錯的。

    太宰看著路上絡繹不絕的行人有些意動,對雲瑯道:“我們擄掠些黔首回來如何?”

    雲瑯絕望的搖頭道:“我們要的每一個人都必須是心甘情願跟我們在一起隱居深山的人,否則,每多一個心懷叵測的傢伙,我們就會倒霉一次,說不定就會因為用人不當最後產生毀滅性的結果,那樣,還不如我們兩個人守山呢。”

    太宰遺憾的道: “以前倒是發現了兩個逃奴,結果,被我給殺了,要不然至少有兩個可用的人了。”

    雲瑯笑道:“會有的,不著急,劉徹既然放出售賣上林苑土地的風聲,就會有跟進的策略,因為土地這東西要有人經營才能有產出,否則花一大堆的錢買一些荒地來做什麼?”
mk2258 發表於 2017-8-18 21:53
   第二十二章衛青?衛青!

    清明過後,上林苑又恢復了往日的寂靜,山林裡野獸繼續橫行,獵夫依舊在這個春和景明的好日子裡狩獵。

    遠處農田裡的黔首繼續光著屁股在農田裡勞作,除了除了麥苗,穀子苗糜子苗長高了一些在沒有什麼變化。

    雲瑯依舊在山里啃晦澀難懂的大篆,半猜半蒙的也認識了很對字。

    只是太宰滿懷期望的拿來的《連山易》《歸藏易》雲瑯一個字都看不懂,尤其是那些符號,更是讓他如墜雲霧。

    這東西不知道是誰家的秘藏,簡牘的第一行就寫著“非我族裔,讀者必死!”的惡毒話。

    後面還有一連串詭秘的符號,還是用硃砂寫成,紅的如同血,最後還用硃砂畫了一個鬼臉,非常的具有楚地圖騰的古樸美感。

    自從上會談話之後,太宰就把雲瑯歸類於智者的行列,他很希望雲瑯能夠解開這兩本上古絕學,好窺探一下未來的模樣。

    “學問可通神!”

    見雲瑯隨手把兩本看不懂的《易經》丟出窗戶,連忙一個虎撲凌空接住了竹簡。

    小心的放在架子最上端。

    家裡最鬱悶的就是老虎,因為家裡忽然多了兩隻小鹿。

    母鹿在食物最豐沛的五月產下了小崽子,因為整個冬天母鹿就沒有餓過肚子,**豐盛。

    因此,兩個小鹿都健壯的活下來了,它們生下來就對老虎沒有什麼畏懼感,還總是喜歡跑去老虎的肚皮下面找奶喝。

    這給大王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擾,好幾次把小鹿的腦袋含在嘴裡,最終還是沒有咬下去……

    而小鹿偏偏喜歡上了這個遊戲,沒事乾就把腦袋往老虎的嘴邊送。

    大王為了保持自己獸中之王的威嚴,曾經把這座山里的另外兩隻老虎打跑了,以至於,他現在想要找一個夥伴都沒辦法。

    別的老虎只要聞到大王帶有強烈性激素的尿液味道,就自動遠遁十里之外。

    一堆黑色的粉末在桌子上劇烈燃燒冒出一股濃煙之後就變成了一堆渣滓。

    木炭不合適,硫磺不合適,硝石不合適,什麼都不合適,雲瑯的經典火藥配方就不准,屁用沒有。

    身體成了少年人,再加上每日都攝入大量的肉食,每日早起的男人狀況讓他非常的滿意,為了消耗多餘的精力,他與老虎大王幾乎走遍了驪山後山。

    一座山的珍貴與否在於他的產出,就像一個男人英俊與否跟頭髮有很大的關係。

    此時的驪山遠不是後世那座驪山所能比擬的,僅僅是隨處可見的溪流,瀑布,就讓雲瑯欣喜若狂。

    在這裡吟誦飛流直下三千尺,非常的應景,卻也非常的無恥。

    狗熊打不過老虎,就用肥厚的爪子抱著腦袋把肥碩的屁股露出來,希望老虎從他屁股上咬一塊肉吃莫要傷害它的性命。

    雲瑯趕走了老虎,狗熊快速的逃進山林,臨走的那一瞥,滿是感激。

    老虎每年都要把山里的猛獸都要挑逗一遍,用來樹立他獸中之王的地位。

    很原始,卻很有效。

    看看狗熊傷痕累累的屁股就知道在過去的幾年中,它的遭遇有多麼的淒慘。

    “篤!”

    一枝羽箭撕破了空氣,瞬間就釘在一根側立的木樁上,白色的尾羽猛地炸開,像是一朵被風撕碎的蒲公英。

    一個多月過去了,霍去病的鼻子還是有些歪,雲瑯那一拳徹底砸塌了他的鼻樑骨,這個地方的軟骨想要完全長好,需要很長的時間。

    霍去病只要照一次鏡子,他的怒火就爆發一回。

    衛青穿著一襲青色的深衣,外袍上的帶子沒有系上,被晨風吹得獵獵作響。

    他站在後花園看霍去病射箭已經很久了,見霍去病又把羽箭牢牢地釘在箭靶子上,忍不住揚聲道:“弓開八分!”

    霍去病不但沒聽,反而將手裡的弓箭重重的丟在地上,還狠狠地踩了一腳。

    衛青面無表情的走過去,霍然抬腳,一腳踹在霍去病的屁股上,這一腳是如此之重,霍去病騰空飛行了一丈遠,屁股落地之後還在花園的草地上滑行了很遠。

    衛青彎腰撿起弓箭,撣掉上面的泥土,整理了羽箭的尾羽,這才將弓箭一一歸位。

    “不尊重自己武器的人不配用武器。”

    衛青淡淡的說了一句,就不再理睬撒潑打滾的霍去病,徑直去了涼亭。

    長平公主是一個很恬淡的女人,父親要她嫁給長平侯曹壽,她就嫁給曹壽,曹壽死後,父親要她嫁給汝陰侯夏侯頗,她就下嫁夏侯頗,夏侯頗死後,弟弟覺得夫人去世後單身帶著三個孩子的衛青人不錯,她就很聽話的嫁給了大將軍衛青。

    雖然嫁了三次,長平公主依舊風姿綽約,最重要的是,長平公主嫁給衛青算是皇帝對衛青的最大獎賞。

    如果有人問大漢權勢最大的女人是誰,眾人一定會說是皇太后王娡,如果問全大漢最有錢的女人是誰,那麼,只有兩個人選,一個是大長公主劉嫖,另一個就是長平公主。

    一個是因為收受了太多的賄賂從而巨富,另一個卻是依靠不斷地嫁人積累了大量的財貨。

    如今,大將軍府的吃穿用度之所以豪奢,都要托長平公主的福氣。

    鬢角微微有幾絲白髮的衛青剛剛坐定,長平公主就給衛青倒了一杯淡酒笑道:“你又何苦為難去病兒?”

    衛青哼了一聲道:“少年人本性跳撻,相互毆鬥乃是常事,因一場鬥毆失敗就心緒難平,將來如何擔當大任?”

    長平公主笑道:“他不若你,你自幼孤苦,靠堅韌不拔的性子自奴隸到將軍,吃過苦,受過罪,自然知曉人間冷暖。

    去病兒與你不同,他母親私通平陽縣吏霍仲孺才有了他。

    這讓他自幼就有極強的自卑之心,將每一場胜利當做對過去的反擊,突然被一個同齡的鄉野少年擊敗,自然氣憤難平。”

    衛青皺眉道:“未曾找到!”

    長平公主呀了一聲道:“縉雲氏乃是名門大族,雲瑯之名也頗有古意,血鹿一說不過是少年胡謅,然血參之名卻名副其實。

    本宮將去病兒拿來的血參找侍醫試驗過,確實是補血,生血,通經舒絡的上好藥材,如果能夠配 成方,會成為最好的金瘡藥。

    如此有名有姓,又有學識的人怎麼可能會找不到?”

    衛青搖頭道:“確實沒有找到,三輔之內云姓不過三戶,兩為黔首,一為行商,左奴查詢過,這三家都沒有一個叫做雲瑯的子侄。

    而且,這三家也沒有培育出雲瑯這種人才的環境。”

    長平公主有些失望……

    衛青探手握住長平的手笑道:“明年清明,去病兒與雲瑯有約還要撕鬥一場,到時候他會現身的。”

    “何以見得?”

    “哈哈哈,老秦人慷慨赴死,死不旋踵,他既然給自己冠上老秦人之名,就不容他不出戰。”

    “他敢不來,我翻遍三輔也要找他出來,然後將他碎屍萬段! ”

    霍去病來到衛青,長平面前,咬牙切齒的道。

    長平笑道:“照你所述,你將要面對的是一個狡猾之輩,從頭到尾,你們一群人就沒有占到任何便宜。

    你確定明年清明能夠擊敗他?”

    霍去病道:“我回想了整個經過,發現這傢伙不過是在裝腔作勢,如果我當時不去想鼻子的事情,拼著鼻子再挨兩拳,即便是一拳換一拳,我也能打贏他。”

    衛青笑道:“男子漢大丈夫,輸了就是輸了,下一次打回來就是,這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若是勉強給自己找理由,那才是真正的輸了。”

    霍去病高聲道:“舅父有所不知,那傢伙鼻子很好看,眼睛很好看,嘴巴長得也不錯,可就是,這三樣東西長在一張臉上,就讓人有一種要打一拳的衝動。”

    長平笑的直不起腰,拍打著軟塌笑道:“哎喲喲,笑死我了,如此有趣的少年不可不見,明年清明你們比試的時候記得叫上舅母,真的很想看看一張臉長成什麼模樣才會讓 生出毆打之心來。”

    衛青看著臉上逐漸浮出笑意的外甥,心中隱隱覺得那裡似乎不對。

    這種感覺只是短短的一瞬間,就消失的無影無踪,他不由得搖搖頭,覺得自己好像多疑了。

    他沒有多餘的心思可以用在家裡,明年,大軍就要出定襄。

    漢皇一句“騎兵逐遠,賊人能在大漠稱雄,朕同樣可往”的話,也不知道明年又會有多少袍澤血染黃沙。

    兩次雲中大戰,僅僅是左谷蠡王座下的騎兵就讓不擅騎射的漢軍吃了大虧。

    雖然將左谷蠡王驅逐出雲中,卻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漢軍北逐,匈奴王就帶著部族牛羊遠遁,漢軍歸塞,匈奴王就重新帶著部族牛羊再回來。

    遠征對大漢軍隊來說,需要消耗山一般多的錢糧,對匈奴人來說,不過是秋日的一場遠足而已。

    如何以最快捷的方式驅逐匈奴,如何以最簡單的方式為大漢解除匈奴的威脅,這讓衛青大將軍愁白了青絲。
mk2258 發表於 2017-8-18 21:54
第二十三章大丈夫當如是?

    家裡有三隻鹿,因為有一隻母鹿,很快就變成了四隻。

    因為那隻公鹿不是好東西,沒事幹跑出去兩天,回來之後又帶了兩隻母鹿……然後就來了好大一群。

    於是,雲瑯就不得不開始修鹿圈……

    翻過大石頭,石頭前面有好大一片空地,空地前面就是一個緩緩地山坡地。

    鹿群喜歡圍繞著大石頭居住,它們對老虎的威嚴已經視而不見了。

    直到一隻野外的公鹿聞著母鹿的味道闖到大石頭前面的時候,被忍無可忍的老虎分屍之後,鹿群才意識到老虎並不像它們平日里認為的那樣無害。

    種群的自然擴大,當然會有一個優勝劣汰的問題,除過給他**喝的那頭母鹿之外,雲瑯並不在意老虎吃掉一兩隻鹿。

    養鹿其實是個不錯的營生,身體虛弱怕冷的太宰需要每日飲用一杯鹿血。

    雲瑯也需要鹿群為他提供一張張完整的鹿皮,來製作各種各樣的東西。

    直到兩個漂亮的鹿皮背包出現在太宰面前,他沉默了很久。

    “你是做大事的人……”

    “背包好看不?你看啊,你可以往裡面裝你所有的零碎,不管裝多少,因為是雙肩背包,都能極大的減輕你的負擔。

    等以後,我再給你弄一個更大的,可以把帳篷,被子,衣服,武器,吃喝,全部裝進去,天下雖大,我們那裡不能去?”

    “這個背包是作戰的時候用的?”

    “對啊,你不覺得我這樣的人怎麼可能無所事事的干這些小事?

    你看啊,如果我再給背包訂上一個漂亮的老虎模樣的銘牌,他就更加完美了……”

    太宰急切的希望雲瑯開始籌劃反漢复秦大計,即便是不能立刻執行,也需要處理迫在眉睫的秦陵安全問題。

    山下無聊的人越來越多,他們裝備整齊,隊伍嚴整,聲勢極為浩大。

    八千名騎兵在荒原上呼喝奔馳,驅趕野獸,中間還夾雜著披著紅色斗篷的羽林。

    無數的獵犬被放入荒原,無數只獵鷹被扔上了高空。

    皇帝的黑龍背日旗嘩啦啦在風中招展,旗下的文儀,武衛一樣不缺。

    各色旗幟幾乎鋪滿了驪山下的平原。僅僅是皇帝中軍大帳,就是一片黑色的海洋。

    雲瑯趴在樹梢上羨慕的看著驪山下的軍陣,覺得皇帝與其說是狩獵,不如說是屠殺。

    一隊騎兵來回馳騁,將野獸從山谷裡驅趕出來,一群群野豬,野鹿,野羊,野牛,野狗,野狼,野熊,野豹子野兔成群結隊的倉皇出逃。

    大大小小的混雜在一起,誰也顧不上誰,最可憐的是那兩條肥碩的野蟒蛇也混在隊伍裡,時不時地被野獸踩上幾腳,淒慘至極。

    留在山谷只要藏好或許還有活命的機會,出了山谷就是死路一條。

    平原上的騎兵縱橫交錯,圍追堵截,逼著發瘋的野獸沿著規定好的路線狂奔。

    然後,皇帝站在高大的珞車上,彎弓搭箭,射腳底下的野獸。

    皇帝每射出一箭,周圍的群臣就轟然叫好,立刻就有不怕死的猛士衝進獸潮大軍裡,能把皇帝獵殺的獵物拿回來的就是真猛士,會有豐厚的賞賜。

    不小心被獸潮吞噬了的就是假猛士,只會招來無窮的羞辱。

    這當然沒有射中射不中的問題,距離皇帝不到十步遠的地方,就是獸潮大軍,要是射不中才是怪事情。

    當然了,萬一皇帝的運氣不好,真的沒有射到,也有太宰一類的官員偷偷地拿著皇帝的金紕箭插在騎兵打來的野獸身上,騎兵要是敢說出去,就會被滿門抄斬。

    雲瑯只看到了皇帝的中軍大帳,也看到了洶湧的獸潮,至於別的,當然是太宰這個狩獵專門人士講給他聽的。

    他如果敢靠近皇帝中軍三里之內,立刻就會被驅趕進獸潮大軍裡,跟無數的野獸一起接受皇帝羽箭的檢閱。

    “羨慕不?想不想也有這樣一天?”太宰被皇帝無聊的屠殺弄得熱血沸騰。

    “你是指當野獸還是當皇帝?”

    “當然是當皇帝,當初始皇帝出巡的時候,項羽,劉邦都發出感慨——大丈夫當如是,然後一人壞我大秦江山,一人斷我大秦宗廟,此赫赫之功也。”

    雲瑯看太宰的目光非常的複雜,忍不住道:“這兩個都是大秦的國賊。”

    太宰一手枹樹,一手指著平原上的軍陣感慨的道:“就是因為知道我大秦是何等的強大,才明白項羽,劉邦二人是何等的雄才偉略。”

    雲瑯抱著樹慢慢的爬下來,準備去看看老虎,山下的號角,金鼓,吶喊之聲飄蕩四野,不知道引起老虎那些不好的回憶,這傢伙今天待在屋子裡一天都沒有出去。

    回到屋子裡,老虎大王正試圖用兩隻肥厚的爪子摀住耳朵,因為構造的緣故,它總是不能成功。

    胡亂咆哮,到處亂抓,石頭牆壁上滿是老虎爪印。

    雲瑯嘆息一聲,找出兩塊柔軟的麻布條,揉成疙瘩塞進老虎耳朵,再抱住老虎腦袋這才讓它安靜下來。

    “皇帝狩獵要多少天啊?”雲瑯煩躁的問道,好好地平靜生活被強行打斷這讓他非常的不高興。

    “長則一月,短則十八天。”

    “他們這麼幹,那裡還有野獸的活路!”

    “不會啊,一般來說,天子狩獵,自有仁慈之心,網開一面是必須的,另外,不殺懷孕母獸,不殺幼崽,不過多撲殺猛獸,這些規矩都是要遵守的。”

    “我記得我們家老祖宗就是為了保護懷孕的母鹿被始皇帝射死的。

    你覺得漢皇會遵守這些獵人的規矩?”

    提起老祖宗被皇帝射死的事情,太宰並不悲傷,淡淡的道:“取捨之道存乎一心,帝王行事如同雷霆雨露,皆是恩賜,即便有負臣子,也不可心存怨念。”

    雲瑯認真的看著太宰道:“如果讓我親眼目睹你被皇帝像殺一隻雞一樣的殺掉,我即便是不能殺掉皇帝為你復仇,也一定會找到皇帝最大的敵人投靠與他,與皇帝做一世敵。”

    太宰的眼神變得凌厲看著雲瑯的眼睛道:“你對皇權沒有半分的敬意。”

    雲瑯拍拍趴在他懷裡瑟瑟發 的老虎怒道:“我之所以會發誓言保衛始皇陵,完全是因為你的緣故,而不是始皇帝。

    始皇帝對我無恩,所以我不欠他的,我欠你的,這才是我留在這座荒山上過苦日子的最大原因。”

    太宰苦澀的道:“看來大秦恩澤已絕。”說完話就木偶一般的走了出去。

    雲瑯皺著太宰的背影也忍不住嘆了口氣,自己的話很重,對一個把生命都獻給了始皇帝的人這些話來的尤其殘酷。

    老虎需要一個更加安全,更加安靜的空間來躲過皇帝狩獵時產生的宏大噪音。

    很明顯,只要計算一下太宰收養老虎的時間就該知道,老虎的母親恐怕就是死在了四年前的一場皇家狩獵行動中。

    可憐的小老虎在洶湧的獸群中不知道經歷了怎樣的磨難才堅持到被太宰收養。

    因此,雲瑯決定帶著老虎去後山。

    後山多溝壑,騎兵是沒有辦法找到這裡來的,可能是受到皇帝狩獵的影響,這裡的野獸也遠遁秦嶺了。

    登上週幽王烽火戲諸侯的高台,這裡早就被荒草淹沒了。

    只有周邊殘存的一點灰白色的夯土還能依稀分辨出這是一座人造景觀。

    這裡距離狩獵場很遠,自然就安靜多了,老虎也徹底安靜下來了,依舊不允許雲瑯掏走它耳朵裡的布條。

    背囊裡裝了很多的鹹肉,老虎這幾天沒怎麼進食,全是給它準備的。

    可憐的……

    雲瑯用刀子削一片,老虎就迫不及待的吃一片,直到剩下光骨頭,雲瑯整個塞進老虎嘴裡,老虎上下頜一用力,粗大的豬腿骨,就斷成兩節,裡面的骨髓依舊新鮮,用棍子捅出來之後,被老虎連棍子一起吃的干乾淨淨。

    很奇怪的感覺,山外越是熱鬧,雲瑯就越發的感到孤獨。

    今天跟太宰無緣無故的發脾氣,就是被這種非常不好的情緒所控製造成的。

    還以為自己已經適應了孤獨的生活,現在看起來,不是那麼一回事。

    人間的城市,站在山頂就能看見,他曾無數次的猜想,那些城市裡的人是如何生活的,是怎麼快活的。

    那裡的青樓果真只需要才學就能暢行無阻?那裡的賭場裡總有一些拎著棒子的彪形大漢看守場子,最終被英雄好漢砸掉嗎?

    那裡的紈絝子弟真的可以橫行無忌不用顧忌後果嗎?

    如果可能,雲瑯真的很想體驗一下強搶民女是個什麼感覺,當然,最後還是要把人家閨女還回去的,可能還需要給點補償……

    生活在一個法律不健全的社會可能真的很好,只是,首先你要是一個強者才行。

    真正算起來,山的另一邊,那個站在珞車上的人才能活的真正差強人意吧。

    諾大的世界裡,可能只有他一個人是一個真正的自由人吧。

    雲瑯一個躍身,從老虎身邊跳起來,吐掉嘴裡的青狗尾巴草,站在台子的最邊緣處,痛快的散了一泡尿,晶瑩的水珠順山而下,掉進了一道小溪中。

    或許皇帝的晚飯就是用這道泉水煮的吧!

    雲瑯快意非常!
mk2258 發表於 2017-8-20 21:29
 第二十四章七仙女?
  (先解釋一下長平公主的事情,長平公主原型是平陽公主,作者之所以用了長平而不是平陽,最大的原因就是對這個角色的改動很大,讓她提前嫁給了衛青,好與霍去病,雲瑯發生交集,否則等平陽公主嫁給衛青的時候,霍去病早死了,再者,平陽公主的封號來歷是因為她嫁給了平陽侯,現在她的第三任丈夫是長平烈侯衛青,故而改名長平公主,)
  在山上溜達了半天,下山的時候已經是一身的臭汗。
  該死的天氣一絲風都沒有,只剩下一個明晃晃的太陽禍害人。
  沿著野獸踩出來的羊腸小徑下山,雲瑯記得不遠處就有一股子溫泉。
  不過啊,溫泉口子上可不是一個好的洗澡地,那裡的水能把人燙熟,雲瑯跟太宰兩人冬天給野豬燙毛的時候一般才選溫泉口。
  順著溫泉向下走兩三里地,這裡才是最好的洗浴地點。
  雲瑯自己就有一個很好的溫泉池子,他特意往溫泉里面丟了很多大大小小的鵝卵石,池子裡見不到一點泥。
  寒冷的冬天,除了猴子偶爾會佔用一下之外,基本上就屬於雲瑯一個人。
  最喜歡在大雪紛飛的日子裡泡溫泉,外面天寒地凍,池子周圍溫暖如春。
  如果不是擔心會被獵夫發現,雲瑯早就在這裡修建屋子了。
  有火塘的屋子簡直就不是人住的,早上起來鼻子裡全是黑灰,還往往頭暈目眩,這是氧氣不足,一氧化碳中毒前的徵兆。
  還沒有走到溫泉池子,老虎就開始低聲咆哮,這時發現外人的徵兆。
  拔掉老虎耳朵裡的布條,老虎耳朵左右動一下更是目露凶光,除過雲瑯跟太宰之外他討厭所有的人。
  雲瑯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裡,跟隨皇帝來上林苑狩獵的人,沒有一個簡單的,非富即貴,這樣的人從不缺少護衛。
  不過,這裡距離他們居住的石屋已經不遠了,雲瑯很擔心被人發現太宰的踪跡。
  他一個少年,很好糊弄過去,太宰特殊的樣貌,有見識的人一眼就能道破他的宦官身份。
  沒人會以為太宰是前朝宦官,只會認為他是皇宮裡的逃奴。
  為了巴結皇帝,雲瑯相信會有無數的人前赴後繼的捉拿太宰的。
  溫泉池子的所在地是一片亂石灘,這裡寸草不生,只有一道熱泉汩汩的在亂石中間流淌。
  雲瑯壓低了身形,蛇一樣的緩緩向亂石灘爬過去。
  兩個灰衣男子背靠在樹上呼呼大睡,他們前面的樹幹上亂七八糟的拴著十餘匹馬。
  這些馬身形矮小,一看就不是戰馬,不過,裝飾的倒是非常的精巧,銀製馬鞍,綁著紅絲絛的小巧馬鞭,以及黃銅馬轡頭上精巧的花紋都證明能騎這種馬的人應該是皇家的隨從。
  從一道高聳的土崖上爬過去,雲瑯就看到了他的洗澡池子,一瞬間,兩隻眼睛瞪得比銅鈴還要大。
  池子裡全是白花花的肉體,玲瓏飽滿的身體,銀鈴般的笑鬧聲,潑起的水花擊打在肉體上的聲響,如同海浪一般拍擊著他的耳膜。
  很快,這種感覺就平息下來,雲瑯換了一個舒服的姿勢,開始認真的觀察漢代女子與後世女子的不同之處來。
  看了很久之後,他得出一個精闢的論斷,兩千年來,人類外形的進化基本上沒有變化……
  老虎毛絨絨的腦袋也湊過來了,跟雲瑯一起趴在土崖上往下看。
  可能是老虎看的太肆無忌憚,

兩隻圓潤的老虎耳朵越抬越高,一個正在嬉戲的少女無意中抬頭看見了一個可疑的東西。
  大膽的少女從水里撈出一塊鵝卵石,丟上土崖,準確的打在老虎的耳朵上,老虎吃了一驚,騰地站立了起來,一個吊睛白額猛虎的模樣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啊,老虎!”一聲高亢如雲的驚叫聲讓雲瑯膽戰心驚,連滾帶爬的沿著來路往回爬,一頭鑽進低矮的灌木叢,而後一路狂奔。
  老虎瞅瞅跑遠了的雲瑯,又瞅瞅池子裡的抱成一團大喊大叫的女子,一個虎撲跳下土崖,衝著水池裡的女子咆哮一聲,然後轉身就跑。
  被少女包圍在中間的女子倒是顯得很是有些從容,自從侍女發現老虎的第一瞬間,她就扯過一條紗衣圍在胸口,直到老虎跳下土崖這才有些花容失色。
  老虎來到水池邊沖她們咆哮的時候,女子並未如其餘女子那般昏厥,而是死死的盯著老虎的眼睛看,直到老虎退去。
  耳聽得不遠處傳來僕役們的腳步聲,女子朗聲道:“不准過來!”
  聲音清冽,僕役們雖然憂心忡忡,卻立刻停下腳步,一步都不敢向前。
  “大蟲已經走了,找幾個年長的僕婦過來,小朵兒她們被大蟲嚇昏了。”
  僕婦們趕過來的時候,女子已經穿好了衣衫,冷冷的看著僕役首領道:“卓蒙,主人家沐浴的地方竟然出現了猛虎,你該當何罪?”
  滿頭大汗的僕役首領跪在地上連連叩首,一句求饒的話都不敢說。
  女子長吸了一口氣緩緩吐出,低聲道:“仔細搜檢周圍,看看還有沒有猛獸出沒。
  另外,仔細檢查,我總覺得剛才似乎有人在偷窺。”
  僕役首領領命,立刻飛奔而去,很快,百多名僕役就揮舞著棍子敲打著灌木叢,大聲吆喝著沿著山路向上搜索。
  女子眼看著丫鬟侍女們在僕婦們相繼灌下一杯淡酒之後慢慢醒來,就走進了一座紗帳,出來的時候已經是一身獵裝,手持一柄獵弓,後背背負一壺羽箭,豐胸細腰美艷不可方物,又英氣勃勃。
  卓蒙連滾帶爬的從土崖上滾下來,來到女子麵前單膝跪地捧上一枚玉佩道:“回禀卓姬,土崖上發現人踪,還發現了一枚玉佩,是賊人匆忙間留下的。”
  卓姬取過玉佩,瞄了一眼道:“這枚崑崙玉佩價值不菲,上面又有明月二字的篆書,字跡是新刻的刀法卻嫻熟,非名家不可,拿著這面玉佩去四處打聽,看看是誰家的無賴子!”
  卓蒙低頭道:“土崖上有人撲虎臥的痕跡,那頭老虎應該是此人豢養的。”
  卓姬露出一絲冷笑,養老虎可不是人人都行的,如此明顯的特徵,她相信一定能找出那個帶著老虎一起偷窺的無恥之輩。
  雲瑯跟老虎一起垂頭喪氣的向山上走,他一邊走一邊用力的把拳頭往腦袋上招呼,天知道剛才為什麼會看的如此忘我,以至於連起碼的危機感都沒了。
  不過,那個長髮披肩個子最高,身材最豐滿的女子確實有看頭……
  太宰的眼睛紅的如同炭火,而且酣睡不醒,睜著眼睛睡覺的人云瑯還是第一次見。
  幫他合上眼睛,有用冰水浸濕了布條覆蓋在他的眼睛上,又找來一片木條塞進他嘴裡,免得他無意識的咬傷了舌頭。
  太宰這樣的症狀雲瑯也不是第一次見了,每隔兩個月太宰的昏睡症狀就會發作一次。
  只是不會在昏睡的時候睜著眼睛。
  時間也不對,距離上次發作才過了一個半月,這次是提前發作了。
  太宰說是屍毒發作,雲瑯以為這純屬胡說八道,沒聽說細菌感染會導致人每兩個月就昏睡一次的。
  這應該是受創應激症的一種,出問題的可能是腦子而不是什麼中毒。
  一般情況下,太宰昏睡兩天之後就會醒來,雲瑯覺得他這一次發病跟自己對他說的那些話有很大的關係。
  山下的狩獵,不過進行了一天,其餘兩天都是看歌舞飲酒。
  卓姬在營地中到處搜尋豢養老虎的人,沒有任何線索。
  合騎侯公孫敖家裡倒是豢養著一頭老虎,只不過這頭老虎一向被關在虎坑之中,莫說帶出來,就算是餵養老虎的僕役都已經被咬死兩個了。
  那塊崑崙玉倒是難得一見的好玉,玉佩上篆刻的明月二字也出手不凡。
  卓蒙訪遍營地中的篆刻高手,也無人認識篆刻這兩個字的人。
  兩個線索全部都戛然而止, 一想到自己被人家白白的佔了便宜,卓姬就咬牙切齒的。
  只是一想到來長安的目的,卓姬只好放棄追查那個無恥之人,把心思開始用在正事上。
  自從陛下任命桑弘羊擔任大農丞儘管天下鹽鐵酒糧之事,蜀中最大的冶鐵富商卓王孫就徹底坐不住了。
  一旦朝廷開始插手冶鐵事宜,世上再無卓氏冶鐵立足之地。
  此事桑弘羊盯得很緊,他要下手的第一人選,就是蜀中卓家。
  卓王孫想盡了辦法,依舊說動不了桑弘羊分毫,只有派女兒千里迢迢的進京,希望通過賄賂皇太后來達到讓卓家逃脫滅頂之災的目的。
  營地裡的女眷很多,皇太后也來了,她跟皇帝一起居住於中軍大營,等閒不得見。
  蜀中與關中歷來一體,這裡也是高祖發蹟之地,高祖出川之時,蜀中富戶捐獻錢糧有從龍之功,高祖鼎定天下之後大封功臣,即便是普通富戶也與皇家有千絲萬縷的聯繫。
  只是,這一次,皇太后避而不見,並且派黃門把卓氏敬獻的禮物一併發還,事情就非常的嚴重了。
  無奈之下,卓姬準備了一份厚禮送到了長平公主門下來碰碰運氣。
  長平公主慵懶的坐在錦榻上,笑瞇瞇的看著進來的卓姬笑道:“快來說說,聽說你沐浴遇見了猛虎?難道說卓姬的美麗,連猛虎都已經曉得了?”
  卓姬苦笑道:“守寡之人哪來的顏色可以娛人,卓姬沒有公主的好命可以嫁得如意郎君,如今,好郎君沒有招來,卻招來一個牽著老虎的登徒子,真是命苦!”
mk2258 發表於 2017-8-20 21:30
 第二十五章求不得是一種痛苦
  “可看到登徒子的模樣?”長平掩嘴嗤嗤笑道。
  “登徒子沒有看到,卻把老虎看了一個清楚,另外,他還留下一面明月君子牌。
  真是世風日下,一個戴著明月君子牌的登徒子把老虎推出來頂缸,自己跑的倒是很快。”
  卓姬說著話,把撿到的那枚玉佩遞給了長平,好增加一下同仇敵愾之心,再進行下面的話。
  長平接過玉佩,瞅了一眼噗嗤一聲又笑了,把玉佩還給卓姬道:“一塊好玉。
  前些時候,有人給美女蒙面,一眼千金卻無人問津,到你這裡就變成了真的。”
  卓姬苦笑道:“如果《鹽鐵令》施行,卓姬也只有這樣一條路好走了,但願生意興隆。”
  長平笑道:“卓王孫富比王侯,即便是沒了冶鐵祖業,就憑卓王孫治下的萬頃良田,百十座山林,難道會沒了卓姬一口飯吃嗎?
  嘗聽人言,蜀郡臨邛半屬皇家,半屬卓,富貴三代難道還不滿足?”
  卓姬色變,起身盈盈下拜:“請公主可憐卓氏,如今的卓氏多為膏粱子弟,窮其一生只會冶鐵,若沒了祖業,立時就有饑饉之憂。
  若是能夠逃脫傾覆之憂,卓氏願意唯公主馬首是瞻。”
  長平嘆息一聲道:“卓姬,你怎麼還不明白,我大漢自開國以來,就與民休息,輕徭薄賦,開關梁,馳山澤之禁,以富百姓。
  爾殷實之家,一家聚眾或至千餘人,大抵盡收放流人民也。
  遠去多里,棄墳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窮澤之中,或伐木,或採金鐵,或東海煮鹽。
  區區百年就聚集財貨無數,而更為可慮者乃是爾等門下成千上萬僮僕之屬。
  稍有風吹草動,就嘯聚山林,對抗朝廷,視王法如無物。
  僅僅昨年,就有山僕作亂一十九起,這如何能讓陛下容忍?
  桑弘羊作《鹽鐵令》,一為籌北征之資,二來,平國內之禍亂,三為控鹽鐵為國用。
  如此大政,誰人可以動搖?”
  卓姬哀泣道:“果無卓氏生存之道也。”
  長平淡然一笑,指著帳外的驪山道:“此地之野民外有獵夫捕殺,內有野獸荼蘼,然近十年以來,依舊捕殺不盡,反有愈演愈烈之勢。
  有道是鋼刀斬草,草猶生,而卓氏富貴百餘年,難道連這裡的野民都不如嗎?
  天下百業只禁鹽鐵,卓氏就不知通權達變嗎?
  有哀告上位者,不如改弦易轍,重頭再來,難道你卓氏準備讓國朝容忍你們萬年嗎?”
  卓姬心中嘆息,從長平一改平日說話模樣,改用奏對之言,就知道事不可為。
  此時的長平是長平公主,而非平日里可以嬉笑言歡的長平。
  多說無益,卓姬黯然告退。
  雲瑯的心情也不好。
  太宰從晚上開始,渾身滾燙,蓋了三層裘皮依舊在夢中喊冷。
  雲瑯一夜未睡給他換了一夜的冰水布條降溫,就連腋下,大腿根部,腳心也沒有放過。
  直到太陽初升,太宰的高燒才退去,困倦至極的雲瑯不由自主的趴在床沿睡著了。
  “水,水……”
  聽到太宰的囈語,雲瑯猛地跳起來,匆匆的倒了一碗淡鹽水,給太宰灌了下去。
  喝完水的太宰又恢復了安靜,漸漸地鼾聲大作。
  雲瑯揉揉眼睛,瞅著太宰那張老太婆一般的醜臉低聲道:“要活下去啊,

我答應你,我們一起反漢复秦,我們一起重現大秦盛世……”
  太宰似乎聽到了他的話,呼吸變得更加平穩,摸摸他的脈搏,也似乎跳動的更加有力。
  走出石屋,雲瑯面對朝陽伸了一個懶腰,一夜沒睡,眼睛一看太陽就流淚。
  哄騙的招數都用了,太宰再不醒過來,雲瑯也就黔驢技窮了。
  這個時代的人生病,不論是達官貴人還是平民百姓,對付病患的招數只有一個字,那就是——扛!
  扛過去了,萬事大吉,扛不過去,那就只好嗚呼哀哉。
  自從在這個時代弄清楚了這個道理之後,雲瑯就對自己的衣食住行非常的注意。
  萬一生病了,他可不想被太宰用他殺豬的法子再治療一次。
  在這個瘟疫橫行的時代裡,受涼會死人,受熱會死人,拉肚子會死人,闌尾炎會死人,傷口發炎會死人。
  總之,病死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字眼了,甚至可以說,誰家還沒有幾個病死的年輕人。
  被太宰認為是貴族風範的潔癖,對雲瑯來說不過是一種自保的手段而已。
  自從有了鹿群,雲瑯就有了一些鹿奶,這是從那些小鹿嘴底下搶來的。
  這些奶對雲瑯來說還是太多了,而太宰這個老秦人根本就對奶這種東西不屑一顧,認為只有婦人孺子才會吃。
  於是雲瑯就把鹿奶放在一個乾淨的灰陶罐子裡靜置兩天之後就成了酸奶。
  酸奶做成之後,他又用兩層絲綢過濾掉奶清就成了酸酸的奶酪。
  等太宰休息的差不多了,雲瑯就把把奶酪在火上稍微烤熱,塗抹上蜂蜜,就一點點的給太宰餵了下去。
  本來他還做了一些麥芽糖的,牙口不好的太宰最喜歡吃,只可惜現在他昏迷著,沒法吃。
  吃東西是一種本能,即便是太宰依舊沒有醒來,身體的習慣依舊驅使著他吞嚥……
  已經三天了,太宰依舊沒有醒來,好在他的呼吸越來越有力,看樣子正在不斷地痊癒之中。
  一個人是不敢得病的,或者說即便是病了也沒法子對外人說,在一切都要靠自己的時候,生病不生病的沒有什麼分別。
  老虎這些天非常的給力,除了忍不住會偶爾吃一隻瘦弱的鹿之外,包括蜂蜜都是它弄來的。
  代價就是皮薄的鼻子眼皮等部位,被野蜂蟄傷了,紅腫了好些天。
  始作俑者卻是雲瑯。
  自此之後,老虎見到蒼蠅都害怕。
  太宰醒來的時候,雲瑯已經裝束停當,昨日的時候,皇帝的狩獵隊伍終於離開了驪山,去了別的地方。
  這個時候是一定要下山去看看皇陵有沒有被人侵犯。
  虛弱的太宰一臉的欣慰,指著自己的長劍道:“用這一把吧。”
  雲瑯沒好氣的道:“你不是說那是你的陪葬物嗎?”
  “你昨日就該下山的,每年這個時候是最危險的。”
  “昨日你還沒有醒來,我走了,老鼠都能咬死你。”
  “我死不死的不要緊,皇陵重要。”
  雲瑯咆哮一聲,就帶著老虎走了,臨走之前,特意讓老虎吼了兩嗓子,嚇跑了周圍所有可能傷害到太宰的野獸。
  事實上,雲瑯這樣做是白費功夫,走了一路別說野獸了,連松鼠都不見一隻。
  路過溫泉池子的時候,他站立了良久,那一天看到的美人沐浴圖像是在腦子裡生根了,怎麼都揮之不去。
  這是沒辦法的事情,原本一個十三歲的小正太是沒有他腦子裡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的。
  現在他的身體變年輕了,腦子裡卻裝滿了一大堆亂七八糟的東西。
  這讓他剛剛開始的青春期非常的難過。
  老虎走一路,撒了一路的尿,只要是有特點一點的大樹他都不放過。
  一方面是在宣示領土,一方面是在告訴路過的母老虎,這裡有一隻精壯的公老虎。
  繞著高大的秦陵走了一圈,陵墓上已經長得很高大的樹木給了陵墓很好地偽裝。
  當初建造陵墓的那些人僅僅知道一個大概位置,修建主陵墓的人,已經被始皇帝殺死了。
  負責安葬始皇帝的人,在斷龍石落下的那一刻也死了。
  神衛知道陵墓在那裡,他們卻不說,死都不說,最後死的就剩下太宰一個人了,如今又多了雲瑯。
  全是死人骸骨的神衛營雲瑯已經看了七八遍了,也就沒了害怕的心思。
  太宰說的沒錯,這裡全是袍澤, 就算是有陰魂在,也是兄弟,不是仇敵,不會害自己人的。
  這是一個強大的心理安慰藥劑……
  拉開了鎖鏈之後,雲瑯推開了石壁大門,鑽進去之後等大門關上,在這之前他就戴上了厚厚的綢布口罩。
  進來後就把手裡早就備好的火把丟進一個石槽裡,很快,火把就引燃了石槽裡沾滿油脂的繩子,火焰漸漸向前方延伸,最後將空蕩蕩的山洞照耀的如同白晝。
  雲瑯爬上一個高大的青銅鼎,往一個巨大的葫蘆裡面裝鯨油,點燃之後煙氣很小,大鼎裡面都是這東西,鯨油上面有一層水,防止這東西硬化。
  每一次拉動鎖鏈,就是給繩子上油的時候,繩子穿過青銅鼎的底部,山壁上的鎖鏈動,繩子就會穿過鯨油一次,同時也自動塗抹一遍鯨油供這次照明使用。
  機關很巧妙,這一青銅鼎鯨油在不計損耗的情況下估計能用兩百年。
  從青銅鼎上爬下來的時候,不小心踩在一顆骷髏上,雲瑯連忙移開腳,嘆息一聲就對有著一對黑眼洞的骷髏道:“亂跑什麼啊,你的身子在那邊。”
  說完就抱起骷髏頭安放在一具骸骨上。
  骷髏頭自然不會亂跑,這裡有鯨油,所以就有很多老鼠。
  骷髏頭部就是被老鼠不小心碰掉的。
  裝繩子的水槽裡,是雲瑯最不喜歡看的地方,槽子裡總是有很多死老鼠,照明的時候老鼠自然不敢來碰著火的繩子,雲瑯出去的時候只要搬動機括,繩子就會沉進水里,水里有毒,想要吃繩子上油脂的老鼠也會被毒死在水槽裡。

mk2258 發表於 2017-8-20 21:31
第二十六章新發現
  骨骼標本的儲存是一門大學問,可惜雲瑯不懂,他僅僅知道將這麼多骨骼堆放在潮濕的環境裡很容易引發火災。
  淡藍色又帶著一點黃色的磷火在骨骼上虛無的燃燒著,偶爾會有一兩點磷火離開骨骼的束縛漂浮在半空,只是一瞬間就熄滅了。
  剛才開了大門,有新鮮的空氣湧進來,所以,磷火就越發的密集,如果雲瑯不明白氧氣助燃這個道理的話,很可能會認為這是死去的同伴正在夾道歡迎他。
  太宰就是這麼認為的,每一次來到這裡看到磷火滿天飛舞的樣子,他就悲傷地不能自抑,他甚至會向每一朵磷火問好,並且叫出人家的名字,然後擁抱他……
  而那些磷火總是會避開……這讓太宰更加的悲傷,認為這是他昔日的長輩與兄弟不想傷害他,不想讓他沾染陰氣從而減短壽命。
  對於這件事,雲瑯是不解釋的,也沒有必要解釋,一個人有精神依託也是一種好事。
  太宰有這樣的感覺讓他對死亡沒有半分的恐懼,甚至覺得死亡才是他真正的歸宿。
  雲瑯大聲的向那些漂浮的磷火問好,還點燃了從外面撿來的松枝當做香燭,慰藉這些死魂靈,他以前不相信這些,現在因為自身變化的緣故,他變得不那麼肯定了。
  對於一個從小就養成事事井井有條的人,他不能容忍這裡雜亂無章的模樣。
  一具骸骨上不能有兩顆骷髏,這是常識!
  只要他來一次,他就重新安排這些骨骼排列的方式,中間可能會有一些亂,比如把張三的腿骨安在李四的身體上面,不過,這不要緊,他們是過命的兄弟,你用我的腿,我用別人的腿問題不是很大。
  鹿皮手套很好地隔絕了他與骨骼的直接接觸,看著今日重新擺好的十具骸骨,很有成就感,也讓他對人體骨骼的認識上了一個新台階。
  每一次來到神衛營,他都會重新搜檢一遍,每一次搜檢都會有新的發現。
  比如這一次,他就在一個不起眼的小房子裡發現了一具女子的骸骨,骸骨上的衣衫顏色雖然褪色了一點,依舊能判斷的出來,這是一位身份高貴的女人,掉了滿地的頭飾,每一件都出乎雲瑯意外的美麗。
  皮肉被年月侵蝕銷盡了,只有一頭的烏髮蓋在淡黃色的顱骨上,指骨掉了一地,腿骨也散亂的倒在她坐著的木頭箱子之下,透過脊椎骨,能夠看到一柄發綠的青銅匕首卡在肋骨上。
  正是第二根肋骨與第三根肋骨中間,看的出來,下手非常的狠,只要從下向上用刀,基本上就能做到一刀斃命。
  刀柄上還殘存著一截指骨——她是自戕身亡的。雲瑯緩緩抽出那柄匕首,用鹿皮手套擦拭之後在匕首上發現了兩個梅花篆字。
  遠看為花,近看為字,花中有字,字裡藏花,花字融為一體,字體剛勁有力,就是梅花篆字的特點。
  這是在篆字的基礎上,將梅花鑲嵌字內,使之天然成為一體,遠看像篆字飛舞,近看似梅花盛開,篆體本來就很難令人讀懂,加上梅花的點綴,便顯得更為生澀難懂。
  這讓雲瑯大為光火,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辨別出上面似乎是“紅玉”二字。
  匕首上的銅鏽是被屍體浸染所致,輕輕擦拭,綠色的銅鏽就消失了,這柄匕首雖然在這裡很久了,刃口部位依舊寒氣森森。
  同樣制式的匕首雲瑯也有一把,應該都是出於徐夫人之手,只是兩柄匕首在質量上卻有云泥之別。


  不論是鋒利程度還是做工,裝飾上,雲瑯的那柄匕首跟這柄紅玉匕首一比,基本上可以扔掉了。
  這間房子很小,牆角還堆著大量的鋤頭,柳條筐一類的農具,應該是雜物間才對。
  只是那個木頭箱子上面上了黑漆,夔龍紋出現在箱子的每一個邊角上,中間的黃銅掛扣雖然失去了光澤,卻古樸大方。
  雲瑯想了很久,才忍住要打開箱子的衝動。
  古人最是小氣,天知道一個能對自己下狠手的女子會不會在箱子裡放什麼機關消息。
  萬一箱子一打開,裡面噴出火焰,或者毒針弩箭就不太好了。
  還是留著讓太宰打開,他對這方面比較有經驗。
  戴著口罩的老虎樣子很滑稽,這是雲瑯為了控制老虎去碰那些骸骨做的一點小小的防備。
  貓科動物,不論是老虎還是小貓,都是好奇心重的要死的動物。
  說服老虎戴口罩費了他很大的力氣。
  雲瑯不好過久的打擾這個婦人的安寧,就走出來這座小房間。
  走出房門之後,他總覺得哪裡不對,思索了很久也沒有發現蹊蹺之處,就繼續沿著每一間房間搜尋。
  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繩子上的火焰漸漸變小了,雲瑯也就要離開了。
  繩子上的油脂燃燒完畢,火焰就會損傷到繩子,即便繩子裡面繞著粗大的銅絲。
  臨走前若有所思的瞅了一眼婦人自殺的房間,他就熄滅了燈火,挑著一個可以折疊的氣死風燈沿著台階攀援而上。
  出口處的機關很討厭,只能從裡面打開,卻沒有法子從外面打開,每打開一次機關,雲瑯就會被折騰的滿身大汗。
  山洞外面就是他來到這個世界的起點,每一次從山洞出來,站在自己來到這個世界的地方,就像是獲得了新生。
  柔柔的風從遠處的河谷地帶吹來,帶著草木青香,風中的水汽沁人心脾。
  給老虎卸掉口罩,口罩上已經沾滿了他的口水濕噠噠的。
  一個少年帶著一頭猛虎站在山崖之上眺望遠方,這個場景一定非常的有看頭。
  回到住處之後,雲瑯告訴太宰一切安好,太宰也對目前的狀況非常的滿意。
  只是他的目光總是會避開雲瑯特意放在他面前的那柄叫做紅玉的匕首,還下意識的遠離匕首,似乎那上面沾染著惡魔的靈魂。
  當云瑯第三次將匕首放在他眼前的時候,太宰不得正視它了。
  “唉——喜歡這把匕首就留著,你何苦要弄清楚它的來龍去脈呢。”
  聽了太宰的話,原本一臉肅穆的雲瑯離開就笑開了花。
  一把將匕首抄在懷裡,第一時間丟進早就燒開的開水里面消毒。
  “我只想要匕首,誰想知道匕首後面的故事了,你嘴裡所有的故事沒一個是歡喜的。
  聽你講故事,我遲早會變成一個殺人魔王。”
  雲瑯識情知趣得做事方式是太宰最欣賞的。
  “如果始皇帝在位,你將是我們太宰一門中官職最高,權力最大,最受始皇帝寵愛的一代太宰。”
  “如果是是始皇帝在位,我為什麼一定要當太宰?
  不說別的,光是腐刑這一關,我寧願去要飯也不干自毀身體的事情。”
  太宰笑道:“我遭受腐刑,是因為我願意,到我這一代已經無所謂腐刑了,因為,最後一個宮人去世了。”
  “紅玉?”
  “是啊,華庭公主嬴嫶曼的女兒玉滋翁主。你手裡的紅玉匕,就是她最心愛之物。”
  “我看她的裝束及頭髮看起來很年輕啊,幹嘛要自殺,我相信你們一定把她照顧的很好。”
  “不見天日二十年,你也會自殺的。”
  雲瑯想想也是,就把這個念頭拋開了,始皇帝死的時候殉葬的人除了他的三個兒子之外,還有十個女兒,更有成千上萬從六國弄來的美女。
  雖然都是胡亥幹的壞事,不過啊,事情的源頭就出在始皇帝自己身上。
  他們家族滅亡,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
  秦人勇猛,卻也殘毒,不論是秦漢,還是大唐,都逃不出自相殘殺的老路。
  “乳酪很好吃,你怎麼不吃?”太宰的碗裡堆滿了烤好的乳酪,晶瑩的野蜂蜜帶著蜂蛹塗滿了奶酪,酸香撲鼻。
  雲瑯抽抽鼻子道:“跟你以前不喜歡吃麥麵,精米留給我吃是一個道理。”
  “這裡有很多。”
  “還是算了,我吃了一塊就想吃兩塊,吃了兩塊就想吃三塊,最後,你要是不把碗裡的都給我,就會成我的仇人。
  我們還是從一開始就克制一下。”
  太宰啞然失笑,卻不再說讓雲瑯分吃乳酪的事情。
  “跟你說啊,我準備走一趟陽陵,看看大漢的世界是個什麼樣子。”
  “如今上林苑外面有重兵把守,你如何出去?”
  “我看了,羽林,拱衛基本上都跟隨皇帝去了龍首原,這時候驪山反而無人注意,也沒有獵夫禍患,正是出去的好時候。”
  太宰思索一下看著雲瑯道:“你年紀太小……”
  “拉倒吧,你會不知是怎麼回事?我以前也是昂藏男子漢,只是被雷火劈了之後掉了很多肉才成這樣子的。
  放心,沒什麼事情不是我不能解決的。”
  太宰撇撇嘴道:“天知道你說的是不是實話,我看見你的時候只看見一團焦炭從天而降。
  好吧,你總是很有主意,不過,一定要小心,事不可為就不為,也要保住性命。”
  雲瑯苦笑著指指外面道:“其實外面的世界還是被劉姓皇帝治理的不錯,至少城市裡,就沒有荒原上這麼黑暗。”
mk2258 發表於 2017-8-20 21:32
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
  靜謐的夜晚,石屋子裡面亮堂堂的,鯨油蠟燭要比豬油燈明亮的太多了,高大的燭焰不斷地將撲火的飛蛾燒死,太宰就這樣趴在桌子上愣愣的看著飛蛾找死的過程。
  雲瑯受不了飛蛾燒焦的味道,恨恨的將罩子扣上,明亮的房間頓時就黑暗了很多。
  自從太宰發現雲瑯是一個可靠地繼承人之後,他的智商就在不斷地降低中……
  沉默,發楞的時間比雲瑯初來的時候還要多,現在,已經是雲瑯在決定兩人一天要幹什麼事情,不干什麼事情,他已經非常習慣的接受了。
  或許,他接受的宦官教育本來就習慣於接受命令而不習慣於發號施令。
  用徐夫人製作的匕首來削簡牘自然是一種浪費,不過,雲瑯已經有了那柄叫做“紅玉”的匕首之後,無名匕首自然要退位。
  雲瑯習慣性用最好的,這也是後世人的一個特點,他們早就被層出不群的新的發明,新的創新弄得眼花繚亂,永遠都走在接受新事物的路上,這非常的了不起。
  “你該睡覺了,昏倒了又要我伺候你,記得睡前把鹿奶喝了。”
  月上半空,太宰依舊不睡覺,沒了飛蛾可看,他就無聊的盯著雲瑯看,看的雲瑯很不自在。
  太宰端起火塘邊上溫熱的鹿奶,一口喝乾之後就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雲瑯想去陽陵縣去看看,來到大漢這麼久,他還對大漢這個國家沒有任何的現實感覺。
  他所知道的都是從簡牘記錄與太宰的訴說中得來的,這可能很不客觀,至少,太宰的話就帶有強烈的大秦視角。
  長安城是宮城,其中皇宮就佔據了三分之二的面積,其餘如駐軍以及中樞的各種衙門又佔去了剩餘的三分之二的面積,剩下的則是各種各樣的店鋪與客棧,民居很少,所謂冠蓋滿京華指的就是大朝會時候的壯觀場面。
  在長安城的周邊零星的散落著四五座衛星城,陽陵就是其中的一座,且是最繁華的一座。
  陽陵之所以最繁華,主要原因就在於這裡是劉徹父親劉啟的墓地。
  劉啟的墳墓整整建造了二十八年,在這二十八年中小小的工地最後變成了一座最繁華的縣城。
  這是經濟規律的必然產物,二十八年都是大工程,大投入,崛起一座縣城實在是不算什麼。
  雲瑯說要走,實際上還不能立刻出發,無論如何也要等太宰的身體恢復了才成。
  他又停留了兩天,告別了太宰與老虎,就獨自背上背包出發了。
  這一次,他攜帶著自己全副裝備,從弩弓到長劍,再到匕首,攀爬高山用的鉤索。
  薄底的狼皮快靴,麻布製作成的藍色深衣,挽起來之後用簪子插起來的髮髻,就是頭髮很短,不用布條紮住就會散開。
  太宰最後用一塊藍色的綢布裁了一個頭巾,這才遮掩住他頭髮短這個事實。
  “萬事小心!”
  雲瑯點點頭就帶著老虎走了。
  雲瑯沒有馬,從山上到山下就走了半天,到了平原上,就不能帶老虎了。
  一旦老虎被那些羽林看見,羽林會發瘋的,皇帝行在,居然還有不被控制的猛獸,是羽林的失職更是大罪。
  驅趕了老虎八回,才把它趕走,看著老虎像個被拋棄的孩子一樣嗚嗚的低鳴著向山腳走,雲瑯的眼睛竟然有點濕,說著的,在這個世界上,他最親的人並非是太宰而是老虎。
  陽陵在驪山東面,

更靠近咸陽,走路要走足足一百里。
  這對雲瑯是一個很大的考驗。
  走上大路之後,他就裝作一副無害的模樣,背著奇怪的背囊做快步走。
  他很希望能夠碰見像督郵方城這樣的人能夠捎他一程。
  地裡的禾苗已經有一尺來高了,長得稀稀疏疏的,低窪的地方水足,麥苗就長得高些,高處的澆不上水,麥苗就長得發黃。
  數量最多的卻是穀子跟糜子,這太浪費土地,如果肥料跟水能夠跟上,關中夏日長,完全可以在收割了麥子之後再種一茬穀子跟糜子,糜子已經抽穗,現在正是灌漿的時候。
  雲瑯來到地頭仔細的觀察莊稼長勢,原本在地裡勞作的婦人就羞恥的蹲在田地裡——她沒有穿衣服。
  雲瑯大方的跟婦人揮揮手,再丟給她一小袋鹽巴,指指糜子地里火穗,就愉快的拔了起來,這東西很奇怪,長得跟糜子一樣,卻不結黃米,葉苞裡面是一根外皮發白,裡面發黑筷子粗細的一寸來長的東西。
  很好吃,有點吃饅頭的感覺。
  婦人接過口袋瞅了一眼裡面的鹽巴,驚叫一聲,然後就繼續蹲在地裡看這個奇怪的少年在糜子地裡拔火穗吃。
  見少年吃的滿嘴發黑,婦人也不由得笑了起來,這麼漂亮的少年居然喜歡吃這東西。
  就把籮筐里面的火穗捆成一把,遠遠地丟給雲瑯。
  雲瑯撿起火穗朝農婦揮揮手就重新上了大路,剛才糜子地裡的火穗極多,這說明,糜子的收成不會很好。
  路上一連遇見了三波羽林,因為雲瑯的衣著與氣度一點都不像是野人,更加不像是宮奴,再加上年紀幼小,人畜無害的樣子,他們連盤問的過程都省略掉了,以為他是哪一個隨皇帝狩獵的勳貴之家的僮僕。
  其中一群人還非常無禮的拒絕了雲瑯要求把他帶上一起出上林苑的要求,自顧自的打馬飛奔而去。
  很多時候就是這樣,你也是毫無顧忌,別人就越是對你尊重,要是唯唯諾諾的跟一個賊一樣,即便是不偷,人家也會多問你幾句。
  眼看就要到下午了,雲瑯很發愁,不知道今晚應該睡在那裡。
  放眼望去,前面是大片的農田,後面也是大片的農田,旁邊是波濤滾滾的渭水。
  看起來壯觀,卻沒有什麼人煙居住。
  僅有的幾個三角形窩棚,雲瑯一點都不想去,跟宮奴們在窩棚裡擠一晚上,他第二天就會被滿身的蝨子,跳蚤吃掉。
  好在後面出現了一長列車隊,最前面的馬上騎士手裡擎著一面旗子,雲瑯仔細看了,才發現上面寫著一個碩大的“卓”字。
  這就很讓雲瑯歡喜了,如果是飛虎旗一類的旗子他會立刻跑遠,平民在山野見了王侯車隊,必須站在路邊施禮,等王侯車駕走遠了才能繼續前進。
  但凡是有任何異動會被認為是圖謀不軌,就算是被砍掉了腦袋,也是白砍。
  雲瑯笑的如同一隻招財貓一樣拱手站立在路邊等候車隊主人的到來。
  求人的時候不妨把姿勢放低一點沒壞處。
  一輛馬車停在雲瑯身邊,一個頭髮灰白的老人掀開車簾道:“少年人可是有所求?”
  雲瑯施禮道:“小子預備去陽陵,只是路途遙遠,年少力乏,不知能否借貴主人車駕一角去陽陵,小子在這裡感激不盡。”
  老者哈哈笑道:“快上來,正要去陽陵,我家主人仁慈,不會介懷,老夫也正好一人悶得慌,一路上有你作伴談天正好稍解寂寞。”
  雲瑯謝過老者,爬上騾車,趕車的馬夫輕輕地揮揮鞭子,騾車就重新匯入到了車隊之中。
  騾車很寬大,裡面鋪著厚厚的氈墊子,還有一個小小的案幾擺在車上,案几上擺著筆墨,墨盅卻是鑲嵌進了案幾,最妙的是案幾上還鐫刻著一副圍棋棋盤,只是比雲瑯熟悉的圍棋棋盤少了兩道,為縱橫十七行。
  老者見雲瑯的目光盯在圍棋上,不由得驚喜道:“少年人也知博弈?”
  雲瑯露出一嘴的白牙笑道:“自幼就知,只是長大之後再無敵手。”
  這句話只要說出來,在圍棋界,如果不遭到毆打的話,那就一定是要分出個勝負來的。
  老者果然大怒。
  “小子無禮,博弈一道精深高妙,既有兵家縱橫之機,又有陰陽五行之妙,爾乳臭未乾何敢大言炎炎?”
  雲瑯整衣淨手然後拈起一枚黑子放在左下角,準備以向小目開局。
  沒想到老者竟然大咧咧的將白子放在天元的位置上,還冷哼一聲道:“第一手不知搶占中原,反而去經營蠻夷之地落於下流。
  雲瑯聞言大喜,知道自己遇見了傳說中的棒槌,立刻在平線上布了一子。
  只有真正的高手才會無視落子天元的天生劣勢,至於這個口口聲聲上流下流的老頭,如果不是棒槌才是怪事……
  卓姬依靠在馬車窗戶上愁容滿面。
  在驪山沐浴被登徒子偷窺一事已經不被她放在心上了。
  桑弘羊鐵面無私,身後又獲得皇家的鼎力支持,《鹽鐵令》頒行天下已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蜀中卓氏世代以冶鐵為業,確實如長平所說,山野之中,卓氏還有上萬僮僕在挖礦煉石。
  支持卓氏百年富貴的不是那些田地,也不是那些山林,更不是家中上萬的僕役,而是藏身山林之中,沒日沒夜的為卓氏採礦的奴僕。
  《鹽鐵令》一旦頒行,官府勒令奴僕下山,如此一來,卓家大勢已去也。
  這一路上昏昏沉沉,卓姬在半夢半醒之中,忽然聽到一陣怒吼,不由得眉頭一皺,揚聲問道:“何人喧嘩?”
  守在馬車外的僕役連忙回答道:“平叟正在與一少年爭執。”
  卓氏雖然不是王侯,卻也有自家的家臣,平叟就是家臣之一,此次前來長安遊說,能見到長平公主正是平叟從中牽線搭橋,雖然沒有成功,也居功甚偉。
  此人歷來以思慮縝密,行事穩重頗受卓王孫看重,卓姬怎麼都想不通他怎麼會跟一個少年爭執,車隊之中又有哪一個少年敢與平叟爭執。
  眼看太陽就要落山,卓姬吩咐道:“就在渭水邊紮營,明日再走。”
mk2258 發表於 2017-8-21 21:06
  第二十八章陰陽家

    平叟在棋局上餾美輪美奐,雲瑯在棋局上餾勇冠三軍。

    然後……平叟在棋局上製造的古典主義美感,被一頭縱橫無敵的野豬拱的七零八落。

    “唉!”平叟丟下手裡的棋子長嘆一聲。

    “博弈圍棋怎能如此下手,圍而不殺方為上策,不戰而屈人之兵方為正道,少年人,你的殺伐氣太重了,失去了博弈的趣味。”

    雲瑯得意洋洋的撿拾著平叟被吃掉的一大片棋子,瞅著自己黑棋中間出現的一大片空白滿意的道:“博弈,博弈,怎能圍而不殺?昔日宋襄公遇楚軍不趁人之危,結果一敗塗地。

    昔日白起長平對趙用兵,若是圍而不殺,哪來強秦日後一統六國之榮耀?

    既然是博弈,自然要寸土必爭,寸土不讓,如此才能博出一個勝負,博出一個結果。”

    平叟皺眉道:“汝非僮僕?”

    雲瑯驚訝道:“杏乃是縉雲氏子弟,良家子之屬,如何能是僮僕一流?”

    平叟點頭道:“看你風度也非僮僕,只是你縉雲氏遠在蔡地,為何你一人出現在上林苑?”

    雲瑯笑道:“家中管教甚嚴,杏不喜約束,遂一劍一囊行走天下。”

    平叟啞然失笑道:“呀呀呀,你 活到現在實屬不易,難道你不知你如此美少年乃是賊人的膏粱嗎?”

    雲瑯笑道:“路遇三個賊人皆被我為民除害,能走到關中,也多虧三個賊人腰囊豐厚。”

    平叟豁然變色,坐直了身體道:“你斬殺了三個賊人?”

    雲瑯聳聳肩膀道:“他們要把我買進男風館,杏自然送他們去地獄。”

    平叟老於世故,看的出來雲瑯並非作偽,拱手問道:“尊師何人?”

    雲瑯煩躁的一把拂亂棋子道:“我被人逐出門牆,又被親族欺我年幼霸占田產,本欲以掌中劍討還公道,卻不忍背負弒親之名,只好遠走他鄉,終有一日,我當衣錦還鄉羞煞那些目光短淺之輩。”

    雲瑯寥寥兩句,就把自己塑造成一個悲憤的少年英雄模樣,他覺得這樣的少年人,只要這些大戶人家眼睛不瞎,應該會起招攬的心思吧?

    果然,平叟為雲瑯憤憤不平幾句之後,立刻道:“前路盜匪如麻,你雖自持勇力,到底年幼,這鄉野之賊狡計百出,害人手段層出不群,爾只要有一次閃失,就會陷入萬劫不復之境地。

    我主卓王孫乃是蜀中大富之家,仁義之名遠播天下,你可願意暫時托庇在我蜀中卓氏,以待他日衣錦還鄉?”

    雲瑯笑道:“我若願為僮僕,也就不會與大將軍衛青的外甥做生死之鬥,並訂下一年之約。

    大丈夫前路崎嶇,死則死爾,先生萬萬不可以賤事羞辱與我。”

    平叟心中一凜,前些時日,就是他負責促成門路讓卓姬與長平公主結識,自然是時時刻刻關注大將軍衛青府邸的所有動靜。

    衛青外甥霍去搽一少年爭鬥落敗憤憤不平之事他豈能不知。

    更加明白那個少年以血鹿為引售賣血參這個聰明的事實。

    而血參這味新藥就連長平公主都起了覬覦之心,他如何能不心動?

    “縉雲氏乃是高門大族,我主上如何能以賤業輕薄少年英雄?”平叟轉瞬間就變成了雲瑯初見時的那個和藹老叟。

    雲瑯還是曳道:“我嘗聽聞蜀道難,難於上青天。

    進出一次不易,我並非畏難蜀道,卻是擔心與霍去病的一年之約,在下已經沒了宗族與師門榮名,卻不能再失去承諾。

    請先生恕我不能從命遠遁蜀中。”

    平叟哈哈大笑道:“這有何難,我卓氏產業遍布大漢,即便是偏遠的吳越之地也有店鋪,更莫說這京師要寒地。

    少年郎不願毀諾,乃是高風亮節之舉,老夫如何能讓你英名盡喪?”

    雲瑯似乎鬆了一口氣拱手道:“既然如此,請先生為雲瑯引薦,日後必不敢忘先生大恩。”

    平叟哈哈大笑,捋著鬍鬚道:'這有何難,我卓氏大女在此,且容老夫前去為你說頰。”

    雲瑯跳下早就停止的馬車,將平叟攙扶下來,目送他向前面最大,最豪華的那輛馬車走去,臉上就鋼出詭異的笑容,雙手後背,雙腿叉開,腰身挺得筆直,以最好的賣相等待卓家長女的到來。

    “先生說此子就是與大將軍府羽林霍去卜毆並獲勝的那個少年郎?”

    卓姬也感到非常的驚訝,大將軍府窮搜不得的人居然被自己在路上撿到了。

    平叟笑道:“如果僅僅如此,也不足為喜,卓氏府上身手高絕的虎狼之士數不勝數,即便是招攬他,也不過一看家的護院而已。

    還不值得老夫大動干戈親自為他說頰。

    此子身懷寶物卻不自知,這才是老夫看重他,並且要求卓姬給他豐厚報酬的原因。“

    “什麼寶物?”卓姬站了起來,能讓平叟這等見多識廣之人稱為寶物的東西恐怕不凡。

    “血參!”

    “此為何物?”

    “老夫不知!”

    “啊?”

    “卓姬莫惱,老夫之所以確定此物是寶貝,乃是相信長平公主的眼光。

    霍去蒼三兩好銀僅僅購買了兩顆血參,這原本可以認定此子是在訛詐霍去病。

    然,大將軍府只惱怒雲瑯擊敗霍去病,卻對他用三兩好銀購買血參一事沉默不言,這至少可以說明,那兩顆血參的價值絕對在三兩好銀之上。

    我卓氏遭遇鹽鐵令,如今看來已經不可抗拒。

    一旦我卓氏停止冶鐵,就必須另外開發財路,才能維持卓氏不敗,以老夫之見,這血參不可放過。”

    雲瑯站在夕陽底下,身影拖得好長,在遠處無數的僕婦,侍女朝他指指點點,雲瑯面露微笑,把身板捅的時間長了,也覺得很無聊,遂來到河邊,蹲在一塊倒塌的石碑上瞅著滾滾的渭水出神。

    太宰當初判斷他只有十二三歲,可是這一年就要過去了,他的身高竄了很多,他自己估計,至少有一米七左右,現在說他有十五歲也不會有人懷疑。

    這個身高,放在大漢成年人中間也不算矮小,再加上猿臂蜂腰,一張漂亮的臉蛋,非尺有誘惑美女的本錢。

    “此子桀騖不馴,卓姬可晾他一晾,現在過去未免會讓他覺得主人好欺。”

    卓姬透過紗帳的窗戶看了雲瑯一眼,咬牙道:“不知為何,我看他那張臉就感到不適,能否強求?”

    平叟一張和藹的臉頓時就拉下來了,莊重的拱手道:“事情已經在我們預料之中進行,成功已經是唾手可得之事,卓姬因何要節外生枝?

    僅僅因為看不順眼就改弦易轍,智者所不為也。”

    平叟在卓氏位高權重,即便是卓姬也要禮敬有加,見平叟發怒,斂身施禮道:“卓姬知錯,請先生莫要惱火。”

    平叟嘆口氣道:“卓姬,你可知你兄弟數十人,為何老夫偏偏對你這個孀婦格外親厚?”

    卓姬落淚道:“這是卓姬的福分。”

    平叟看著卓姬道:“你是在我眼前長大的,還是老夫為你以及你的那些兄弟開蒙。

    因此,你們所有人的秉性老夫都一清二楚,你少年之時就聰慧無比,讀一知十,只可惜你不是男兒身,否則,卓氏基業傳承非你莫屬。

    你如今還有父親可以垂憐與你,一旦你父親去世,落於你那些兄弟之手,下場必定慘不堪言,老夫年邁,還能在你卓氏操勞五年,五年之後我將笑傲泉林之下。

    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總想用這五年時間幫你一把。

    五年之後,你還能依靠誰?

    雲瑯此子一諾千金大有古人風範,兼之文武雙全,正是你可以依靠的助臂。

    血參為其一,雲瑯為其二。

    血參可以肥你卓氏,雲瑯若能收為心腹,他可保你一世平安。

    這才是老夫借重雲瑯的所在。”

    雲瑯在外面站了很久,遲遲不見卓氏長女過來收攬,慢慢的心裡就很不高興。

    不過,他並沒有將喜怒現於顏色,覺得肚中飢餓,敲侍女端著滿滿一木盤的食物經過他面前。

    他隨手從木盤上撈過一隻煮熟的雞,在侍女憤怒的叫聲中凶狠的扭斷了雞的脖子,在最肥美的雞胸部位狠狠地咬了一大口。

    “他是一個粗俗的人。”卓姬嘆口氣道。

    平叟滿意的瞅著吃雞的雲瑯笑道:“這是一頭乳虎,他天生就該高高在上。”

    “先生,您說卓姬以後真的要靠此人?有些草率吧。”

    “卓姬,老夫上一次看人有這種感覺的就是司馬相如,而此人給我的感覺更加的強烈。”

    “什麼樣的感覺?”

    “說不清楚,老夫出身陰陽,歷來以平衡陰陽五行自傲,爾父之所以重我,敬我,不是因為老夫可為門下走狗,而是因為老夫這雙眼睛從無差錯。

    此人來自東方,木性溫暖,而火隱伏其中,若鑽木而生火,則呈燎原之勢。”

    “如此,卓姬這就前去好言招攬。”

    一隻肥雞,飢餓的雲瑯三兩口就吞入肚中,吃相雖然粗魯,飯後淨手的程序卻萬萬馬虎不得,需要徹底的清潔。

    他一邊在水邊淨手,一邊瞅著走過來的面紗女子,微微笑了一下,看樣子,自己來大漢的第一份工作就要有著落了。
mk2258 發表於 2017-8-21 21:11
  第二十九章考教

    “君有何長處意欲入我卓氏為僕?”

    直到很久以後,卓姬都清晰地記得自己站在渭水邊上問出的這句話。

    雲瑯輕輕地撩撥著有些渾濁的渭水笑道:“女公子有何長處可令我云瑯為你卓氏奔走?”

    “月俸五兩好銀如何?”

    “如此,卓氏一月只可問我下等事一次!”

    “難道說君為主上分憂還要挑揀一番不成?”

    雲瑯大笑道:“君王講平衡,則萬事皆可調理。將相講平衡,則百變不* *,士人論平衡,則處事得先機,農人行平衡,則稼穡興旺。

    得到多少就付出多少,原本就是這世間的大道理,女公子緣何不知?”

    卓姬強壓怒火問道:“既然如此,多少代價可問君中等問題?”

    “一斤黃金R三月一問!”

    “若上等問題不知君作價幾何?”卓姬的聲音不由自主的變得尖利起來。

    雲瑯慢慢起身,用手帕擦拭著手上的水漬道:“你可能問不起!”

    卓姬渾身顫抖,轉身就走,雲瑯輕笑一聲道:“你不試試,怎麼知道我要的價格是高了還是低了?”

    卓姬豁然轉身,雙目中的怒火即便是隔著面紗也似乎能將雲瑯點燃。

    若不是平叟言之鑿鑿,卓姬決計不會容忍雲瑯如此羞辱於她。

    隨著卓姬一聲令下,她身邊的丫鬟就在地上丟了一錠雪白的銀子,銀光燦爛,一看就是好銀。

    雲瑯並不計較卓姬的態度,俯身撿拾起銀錠,拿在手上仔細觀瞧,確認這錠銀子沒有任何問題,就對冷笑著的卓姬道:“你可以問一個下等問題了。”

    卓姬指著渭水道:“我想知道渭水長幾何!”

    雲瑯皺著眉頭道:“你確定要問這種無聊的問題嗎?”

    卓姬怒道:“現在就想知道!”

    雲瑯將銀錠在手上拋一拋滿意的笑道:“也好,銀子是你的,怎麼花是是你的事情。

    聽好了,渭水源於隴西郡首陽縣烏鼠山,經上邽縣而入內史地,過鹹陽、長安、驪邑、下邽等地,最終於桃林塞匯入大河。

    此河全長共計一千六百里,文帝十五年,渭水在驪邑決口,出動河工六百,民夫三千七百餘,損耗錢糧七十六萬錢,方堵住缺口。

    景帝六年,隴西大雨一十七日,渭水再決口於驪邑……出動……等一下。“

    在目瞪口呆的卓飢視下,雲瑯匆匆的來到剛才洗手的位置上,看了一會腳下的石頭,重新跑過來道:“驪邑倉官韓大鐘率領河工一千三百餘,民夫一萬三千人,耗錢五百萬……”

    卓姬眼中厩迷茫之色,她不信雲瑯可 博覽群書到了這種地步。

    聽他言之鑿鑿又不似胡說八道,正百思不得其解的時候,想起雲朗剛才詭異的動作,就來到河邊雲瑯剛才去的地方。

    低頭一看,差點被活活氣死……

    水邊赫然倒著一面渭水河工事碑!

    雲瑯見卓姬臉色鐵青,吶吶的道:“我勸過你了,你非要……”

    “此事休提,從今,你就是我卓氏長安鐵坊的客卿,月俸五兩好銀,屬平叟先生麾下。”

    雲瑯笑道:“其實你還可以問我驪山之高的,我在驪山腳下還發現了一座……”

    話沒說完,卓姬就走的不見踪影。

    平叟安靜的坐在紗帳裡看書,見卓姬氣沖衝的回來了,就放下一片簡牘笑道:“我且問你,你問渭水之長,可是早先準備好的?”

    卓姬曳道:“一時起意。”

    “那座寫滿答案的石碑可是雲瑯事先存放的?”

    卓姬曳道:“絕無可能。”

    平叟笑道:“既然是天意,你為什麼會生氣?”

    “我……”

    “恭喜卓姬,此人不但身負重寶,還有大氣運在身,得如此人才,卓姬日後定當事半功倍∠夫對這個少年越發的感興趣了,哈哈哈……”

    平叟大笑著出去找雲瑯,卓鑑在紗帳裡冰冷的臉上也逐漸浮出笑意。

    想起剛才發生的事情,最後不由自主的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天色完全黑了下來,頭頂烏雲籠罩,一顆星星都看不見,大河嗚咽倒映著火光,頗有半河殘血半河黑的意境。

    雲瑯不斷地打飽嗝,傍晚的時候吃的太快,以至於胃口還來不及發出已經吃飽的訊號就被塞了更多的食物。

    平叟發現雲瑯不停地打嗝,現在做的事情非常的有趣。

    他從包裹裡取出一塊黑乎乎的東西,衝著雲瑯擠擠眼睛笑道:“老夫這裡有止嗝良藥。”

    雲瑯藉著火光仔細看了一眼,又拿過來聞聞,最後掰了一虛放嘴裡才確定,平叟手裡拿的是他非常熟悉的茶。

    在不確定這東西是茶之前,雲瑯對漢人的食物非常的排斥,在這個曼陀羅都能泡水喝的時代裡,天知道什麼是能吃的,什麼不東西不能吃的。

    尤其是平叟這種古怪的老頭子,有什麼古怪的癖好要是不知道,隨便吃他給的東西,風險很大。

    看到茶,雲瑯的心就跳的如同打鼓,這他娘的才是他在大漢遇到的最好的東西。

    在平叟驚訝的目光中,雲瑯又掰下來一塊茶餅,熟練地拿過平叟還沒有從包裹裡掏出來的青銅小罐子,熟練地將茶餅丟進罐子裡,然後放在火上烤。

    一邊烤,一邊輕輕地椅著罐子,看見包裹裡有黑芝麻,抓了一把丟了進去,當美味的焦香味道傳來之後,他就往罐子裡倒了沸水,刺啦一聲脆響,茶香四溢。

    當云瑯將自己僅剩的一點麥芽糖丟進茶水罐子,平叟的眼睛立刻就變得閃閃發光。

    不是因為那點麥芽糖,而是吃驚於雲瑯對茶的熟悉程度。

    在大漢,茶還只是蜀中一個非常洶的飲料,在關中,他只是藥,不是每天喝的東西,這少年不是蜀中人,如何對偏門的茶葉習性如此熟悉?

    當云瑯將一杯茶水放在他面前的時候,平叟放下心中的疑惑,端起杯子專注的品茶。

    他很快就發現雲瑯在做與他同樣的動作,先聞,然後洶品嚐,最後一飲而盡。

    雲瑯給茶水里添加了一點麥芽糖,麥芽糖並未化盡,喝一口茶水,就有一絲麥芽糖入口,苦澀中有甜,只是苦味佔據了大半。

    一連喝了三遍,雲瑯就把罐子裡的茶葉倒掉,洗乾淨了罐子重新裝進平叟的包裹裡,見平叟意猶未盡,就笑道:“喝多了茶水晚上很難入眠。”

    “為何?”

    “什麼為何?”

    “汝為何知曉茶葉之妙?”

    “不奇怪吧?神農嘗百草日中七十二毒,就是靠這南方嘉木解毒。”

    “神農氏自然如雷貫耳,只是何來嘗百草日中七十二毒之說?至於茶葉解毒,老夫也是首次聽聞,不知書於何典?”

    聽平叟這麼問,雲瑯就知道自己又被後世的歷史給忽悠了。

    故事當歷史果然是不靠譜的。

    見平叟瞪大了眼睛等他回答,就笑道:“鄉野傳說而已不足為信。”

    “令師定是一位奇人。”

    交淺而言深自然是不妥的,平叟雖然好奇卻不能逼迫雲瑯將所有的事情都說出來。

    “他就像是天上的神祗,無所不知,又神通廣大,脾氣爆烈,喜怒無常,明明胸懷經世幹才卻不願出山一步。

    他是我極為尊敬又極度痛恨的人,不說了,今日飲了先生的好茶,雲瑯身無長物,見先生脖頸似乎不便,有兩塊得自深山的良藥奉上。

    此藥補血活絡之能天下第一,先生若能將這野三七與桂肉粳米同煮,時日久了,自然能夠收到奇效。”

    平叟接過野三七看了一眼,記住了它的外形似笑非笑的道:“此物難道不是叫做血參?”

    雲瑯尷尬一笑道:“囊中羞澀,只好行此下策,不過,霍去蒼三兩好銀,換我兩塊野三七也不算虧。”

    “僅僅是熬粥食用嗎?”平叟有些失望。

    “如果能夠找到君臣佐輔的配藥,此物當成世間奇藥。”

    “雲瑯可知?”

    “不知,只知道家師手中就有這樣一種治療金瘡的奇藥,主藥就是這野三七,其餘配藥一無所知。”

    “這就是了,好東西總該有個好用處的,否則就浪費了上蒼的好意。

    雲瑯,你不會真的一個月才回答一次主家的問題吧?”

    雲瑯點點頭道:“人無信而不立,既然事先說好了的,那自然要尊從。

    否則,不但對我不好,也是對主家的不敬。”

    平叟笑道:“這樣也好,至少讓主家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每一個問你的問題都作價五兩好銀。

    也只有知道了問題的價值,主家才會重視你給出的回答。

    畢竟,不花一文錢得來的消息跟花用五兩好銀得來的消息在重視程度上差別好大。

    看樣子老夫以後也要訂立這樣一個規矩,免得很多人總拿老夫的話的那個放屁。 ”

    從正規的談話轉變到平日 談,平叟轉化的幾乎天衣無縫。

    公事,私事,寒暄問候,探討問題,追溯過去這些都在短短的幾句話中全部完成,老賊很有效率。

    這就是一個老狐狸,從見到平叟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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