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歷史] 漢鄉 作者:孑與2 (已完成)

 
mk2258 2017-8-8 21:08:33 發表於 歷史軍事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437 3713233
V123210 發表於 2018-3-4 12:37
    第一二九章有心無膽

    看到賈柳子如此殘毒的對待巴澤爾,雲瑯不但沒有覺得賈柳子殘忍,心中反而有一小點快意在升騰。

    就在剛才,他被何愁有用另外一種方式折磨的心力憔悴。

    蛋頭說的每一個字他都不信!

    如果一個思維健全的人把間諜頭子說的話當真,那麼,他就一定離死不遠了。

    始皇陵對雲瑯來說,就是懸在腦袋上的一柄長劍,天知道什麼時候會掉下來。

    因此,雲瑯對始皇陵被發現一事已經有了一些準備。

    在他面對何愁有背影扣動鐵臂弩弩機的時候,他並不是沒有想過裝上弩箭,只是想到何愁有能把鐵臂弩依舊掛在他牆上,就一定能夠避開鐵臂弩的狙殺,這才用了驚弓這一招來測試一下。

    同樣的,何愁有對雲瑯也是極度不信任的,他可能認為,是雲瑯殺光了自己的同門,最終獨佔了始皇陵。

    只有這個解釋,才能說明為什麼昔日如此輝煌的隴西工務督造會只剩下雲瑯一個人。

    梟雄的眼中只有梟雄!

    雲瑯是何愁有少有的看得起的人,既然大家都是一類人,那麼,以自己的行為去推測雲瑯的行為就非常的順遂了。

    雲瑯只確定一點,始皇陵的事情,何愁有確實沒有告訴皇帝劉徹。

    否則,以劉徹的性格,這時候應該早就有繡衣使者前來受降城捉拿他了。

    貓戲老鼠不是劉徹的性格,站在大漢朝的最高位置上,他沒有時間去玩陰謀,他更加的喜歡斬草除根。

    發現一個不穩定因素,就剷除一個,這才是他的做事風格。

    於是,雲瑯覺得殺死何愁有是他目前要做的事情中最緊迫的一件。

    然而,何愁有這個人很難殺!

    老的都成精的傢伙,這一生一定被很多人暗殺過,他到如今依舊活的好好地,就足以證明他行事是何等的小心。

    雲瑯有時會會幻想一下,當初長平裸衣刺殺何愁有的場面,那種幾乎是必殺的機會,長平依舊沒有成功,雲瑯就決定慢慢的來處理這件最緊迫的事情。

    賈柳子是一個說話算數的人,巴澤爾被濃煙燻得焦黑之後才被放下來。

    洗漱乾淨之後,巴澤爾就坐在一張很大的木桌前面給蘇稚翻譯藥典。

    賈柳子的面前永遠都點著一堆火,火堆邊上永遠坐著一個巴澤爾的同伴。

    努曼這傢伙也獲得了特殊的照顧,當巴澤爾通譯過一段文字之後,努曼就需要重新翻譯這段文字。

    一旦發現兩段文字中有根本性的錯誤,立刻就會有一個安息人被放在架子上烘烤……

    因此,巴澤爾與努曼兩人為了保持文字上的一致,戰戰兢兢的不敢有任何壞心思,一旦有了拿不準的地方,只能哀求賈柳子給他們一個商量的空間。

    被賈柳子嚴詞拒絕,雲瑯交代過,只要最原始的翻譯,不要商量過的翻譯內容。

    雲瑯只需要知道藥典中說的是什麼,哪怕是知道大概意思也好,如此,他就能根據這些大概意思,最終推導出正確的答案,畢竟,這時候的波斯藥典,對他來說沒有多少難度。

    事實上,在遠古時期就沒有醫學這一說法,病的出現通常被人們視為惡魔、巫師的詛咒、神的旨意或其他奇怪的原因。

    治療手段也自然是以心靈安慰為主。

    不過也不錯,從巴澤爾的初步翻譯中,雲瑯知道了這本藥典是一個叫做希波克拉底的寫的,成書在三百年前。

    這本書裡的內容已經很讓雲瑯驚喜了,至少,這個叫做希波克拉底的人並不認為疾病是惡魔、巫師的詛咒、神的旨意或其他奇怪的原因。

    而是人類在生產生活中自然而然出現的壞事,治療疾病是大自然的事情,然後,他就跟神農嘗百草一樣,親自做了很多的檢驗,然後藥典成書。

    其中乳香,沒藥就是這本書裡記錄的兩種藥材,並且對它的使用方法跟功效有了一些明確的界定。

    總體上來說,這本藥典應該是目前最重要的醫藥著作,蘇稚很有眼光。

    連續兩天,雲瑯都在等候何愁有再次來到他的房間,他非常的希望從何愁有的口中,知道更多關於始皇陵的事情,只有知道最壞的狀況,他才能做出相應的佈置。

    結果,何愁有像是忘記了他這個人,開始真正執行起自己監軍的職責。

    曹襄是三天之後來到受降城的。

    他的到來讓受降城裡的羌人,終於誠心誠意的接受了大漢的統治。

    兩千鐵甲騎兵進駐受降城,這讓受降城的戰略地位一下子得到了極大的提升。

    幾乎在看到大隊將士的那一刻,霍去病的眼睛就亮的驚人,壓抑在他胸中良久的出擊念頭就再一次開始在胸中沸騰。

    「給我一千鐵騎我將橫行草原!」

    霍去病捶著城牆歡喜的對雲瑯道。

    「你知道的,我說到做到!」

    雲瑯憂鬱的搖搖頭道:「你經常說話不算數!」

    「我什麼時候說話不算數了?」

    「你以前還說匈奴未滅,何以為家,結果你現在都生了兩個兒子一個閨女,還娶了三個老婆!」

    雲瑯鄙夷的道。

    霍去病毫無廉恥之心道:「這次不一樣!」

    雲瑯笑道:「這事以後再說,你看,阿襄快要從馬車上跳下來了,不知道有什麼歡喜的事情要告訴我們呢。 」

    雲瑯,霍去病剛剛走下城牆,曹襄就連蹦帶跳的跑過來道:「哈哈哈,這一次我們算是發了!」

    霍去病抿了一下嘴巴道:「何以見得?」

    曹襄怪笑著雙手扶著腰帶指著正在洶湧進城的騎兵道:「老子帶來的兵馬雄壯否?」

    雲瑯湊趣拱手道:「如狼似虎,真正的熊羆之士!」

    曹襄得意的瞅瞅霍去病道:「老子帶來的兵戈尖利否?」

    雲瑯瞅瞅騎兵手裡的長矛,背上的弩弓又看看他們馬鞍子後面的箭袋點點頭道:「全軍甲冑,難得,難得!」

    曹襄又指指騎兵後面長長的輜重車隊道:「老子這一次幾乎將羽林衛輜重庫房一掃而空,你們說,解氣否?」

    這一次即便是冷峻如霍去病也沒話說了,挑著大拇指道:硬是要的!」

    曹襄原本狂傲至極的臉上,忽然變得猙獰,指著胸腹位置道:「為了這些兵馬,這些東西,老子被蛋頭壓在椅子下面,用兩隻椅子腿頂在我的胸腹上,他坐在椅子上顛簸了足足大半個時辰,你們說,這口氣該怎麼出?」

    雲瑯同樣露出猙獰的面孔惡狠狠地道:「將之碎屍萬段!」

    曹襄聽了雲瑯的話,倍感欣慰,快活了片刻就耷拉著腦袋道:「此事再議,此事再議!」

    霍去病瞅瞅曹襄,雲瑯低聲道:「如果在野外軍中,殺他不難!」

    雲瑯搖搖頭道:「還是算了吧,殺了蛋頭後果太嚴重,我們承擔不起。」

    曹襄也趕緊陪著笑臉對霍去病道:「不敢這麼想,不敢這麼想,我只是隨口說說,隨口說說。

    蛋頭太老了,等他老死了,我們去他墳頭撒尿!」

    霍去病不屑的看看雲瑯,又看看曹襄道:「你們兩個明明對蛋頭恨之入骨,偏偏為了什麼狗屁的後果,不敢動手,大丈夫不能快意恩仇,委委屈屈的活著不如早點死!」

    雲瑯吞了一口口水道:「蛋頭留著好處還是有一些的。」

    曹襄連忙搭話道:「是啊,是啊,這一次之所以能弄這麼多的東西回來,大半都是蛋頭之功。」

    霍去病冷笑一聲道:「反正被蛋頭欺負的不是我,你們兩個正主都覺得自己應該被欺負,我操的哪門子的閒心。」

    話說完,就虎步龍行的朝軍伍走去,這些人馬上就要成為他的部下,這時候該是檢閱一下的時候了。

    見霍去病走了,雲瑯曹襄一起鬆了一口氣,曹襄不無憂慮的對雲瑯道:「你說去病會不會真的在軍陣上幹掉蛋頭?」
V123210 發表於 2018-3-4 14:48
    第一三零章人不可貌相

    監軍是一個讓所有將軍都討厭的存在。

    霍去病尤其討厭這個安排。

    何愁有就是這樣的一個存在。

    在別的軍伍中,即便是有類似監軍一般的存在,也是秘密的,見不得人的,將軍知道軍中有這樣的人存在,卻不說破,屬於兩相知的範圍,並不影響將軍發號施令,獨斷專行。

    騎都尉裡的何愁有就比較討厭了,或許,皇帝認為騎都尉軍中的將軍年紀都小,擔心他們肆意胡為,所以就安排了一個類似保姆一般的角色。

    儘管何愁有已經表現的非常守規矩了,這依舊讓霍去病感到嚴重的不適。

    別人說想要殺誰的話,只要九成九是在圖一時口快,霍去病要說殺誰,說明他是認真思考之後得出了這個結論。

    加上他的那個膽大包天的性子,說不定哪一天看何愁有實在是厭煩了,就捅他一槍。

    雲琅跟曹襄兩個認為自己有職責勸說霍去病忘掉這事。

    何愁有可以病死,可以老死,可以吃東西噎死,可以從馬上摔下來摔死,就是不能死在陰謀之下或者軍陣之上。

    這中間的區別很大,如果是前幾種死法,皇帝說不定都會拍手稱快,要是死於後兩種原因,從皇帝到大臣,沒有一個人會放過騎都尉。

    何愁有在經歷了四代皇帝之後,早就成了一種象徵,一種關於劉氏皇朝正統性的象徵。

    劉徹不喜歡被祖先束縛,他卻必須認同祖先的選擇,以及祖先留下來的一些痕跡。

    何愁有就是附著在大漢朝身上的一道疤痕,雖然有礙觀瞻,卻代表著祖先的榮光。

    這件事必須跟霍去病講清楚!

    最想殺死何愁有的人就是雲琅,現在卻要千方百計的保護何愁有,想想都讓人心裡很不舒服。

    當雲琅端著餐盤靠近霍去病的時候,霍去病無奈的抬起頭道:「我已經把那個想法忘記了,你就不要再提醒我了。」

    曹襄拎著一隻烤羊腿一罈子酒靠過來道:「今天是李敢當值,我們好好的喝一頓,要不然,每一次話沒說幾句,酒先沒了。」

    「五天後,我會帶著一千騎兵出城去,城裡的事情就拜託你們了。」

    霍去病接過酒罈子喝了一口道。

    「目標呢?」雲琅接過酒罈子也喝了一口。

    「鏡鐵山!」

    「目標是財貨,還是漢奴?」

    「漢奴,這些人與鬼奴不同,都是被匈奴人抓去的邊民,每一個漢奴的存在都是我大漢的恥辱!」

    對於霍去病這種習慣性的偉光正說法,雲琅早就習慣了,因為他本人就是這麼想的,所以,讓人無懈可擊。

    「記得把人都帶回來,安置在受降城,我們這裡的自己人實在是太少了,哪怕是那些被抓去的邊民跟匈奴女人有了孩子,只要邊民願意也記著一起帶回來,我不嫌棄人多,只怕人少。」

    雲琅想了一下道。

    霍去病笑了,拿手裡的盤子碰了一下雲琅的飯盤笑道:『這麼說你答應了?「

    雲琅點頭道:「去吧,我們總要出擊的,不如讓你主動走一遭,就算是不成功,我們也能積攢一點經驗。」

    「這次出擊,我準備帶李敢,趙破奴……」

    雲琅看看曹襄頓時笑了:「你看我,阿襄,謝寧哪一個能跟你出戰?

    不過啊,你最好把郭解帶上,這個人對於如何押送人員非常的有經驗,能幫你老大的忙!」

    「可以。」

    霍去病在得到了一個滿意的答案之後就很快活,抱起酒罈子喝的咕咚咕咚的。

    這讓雲琅極度懷疑他先前說要殺蛋頭的話,純粹是為了達到目前這個目標。

    「我娘說,以後離蘇建遠一點!」

    曹襄吃了兩口東西就把這個很不好的消息說了出來。

    霍去病波瀾不驚,繼續吃東西,雲琅則停下手裡的勺子道:「這是為了什麼?我們以前跟蘇建關係不錯啊。」

    「蘇建之所以能成為西部將軍府的大將軍,其實是公孫弘推薦的,也就是說,如今的蘇家,已經完全投靠在了公孫弘門下,與我娘他們做完了切割。

    我娘還說,公孫弘在去年十一月的時候上了一道《邊州無事疏》,裡面說的就是邊州諸將輪換法,他提議,以後朝內的大將都會去邊州走一趟,少則三載,多則五年,就必須調換,最好能做到軍將一起調換,如果不能,也要做到換將不換兵。

    邊州守將回到長安之後,一般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值守各地大營,另外一個就是充任長安城防將軍,或者陛下大內的黃門將軍。

    看起來是對邊寨守將的照顧,實際上是為了減少叛亂的可能,這樣的奏疏,對大漢朝的穩定是極為有利的,即便是我亞父,我母親也沒有任何理由反對。

    所以啊,能給我們的唯一建議,就是離白登山遠點,因為從蘇建上任的那一天,他就要按照公孫弘訂立的規矩行事,不會出格的幫助我們的。」

    曹襄沒有拿出長平的信,就說明這些話是當面囑咐的,不可見於文字。

    也從側面說明了一件事,大勝歸來的衛青,並沒有表面上那麼榮光,手下正在被公孫弘這些人逐漸剝離,他卻沒有任何辦法。

    霍去病因為年輕,所以他的身邊有一大群自己兄弟皇帝不是很在乎,如果霍去病在與匈奴的戰爭中立下了什麼蓋世功勞,雲琅相信,他們這群人也一定會被皇帝拆分的七零八落,最後留下霍去病一個人在軍中。

    這些事只能嘆息一聲,不能做任何的改變,很明顯,公孫弘這樣做確實對大漢王朝是有利的,任何想要反對這個法子的人基本上會被扣上一頂心懷不軌的帽子,發配去某些地方種地,或者關在死囚牢裡讓他骨肉化泥。

    傍晚的時候,雲琅被一個繡衣使者請去了何愁有的房間。

    這是雲琅第一次看見蛋頭一本正經處理公務的樣子。

    其實跟他處理公務的樣子差不多,一盞油燈,一張大桌子,桌子背後有一張椅子。

    大漢人喜歡用矮幾,然後盤腿坐在墊子上,這樣的姿勢雲琅自然是不能忍受的,沒想到,何愁有這種老牌大漢人也不喜歡盤腿坐在矮幾後面辦公。

    何愁有的篆字寫的很好,甚至有點梅花盛開的意思,這可能就是太宰告訴雲琅的梅花篆字。

    梅花篆字是指在篆字的基礎上,利用光線、距離、方位、色彩、水墨等筆法,將花鑲嵌字中,將篆字與梅花巧妙地融為一體。

    梅花篆字巧奪天工,富有遒勁、淡雅的文化內涵、朴厚灑脫的意境、枯中求腴的美感。

    最後達到「遠看為花,近看為字,花中有字,字裡藏花,花字交融」的獨特藝術效果和深刻的藝術內涵。

    不得不說,太宰是一個藝術鑑賞水平很高的人,雲琅直到現在都清晰地記得太宰評論梅花篆字時臉上散發的那種聖潔模樣。

    在白絹上寫拳頭大小的梅花篆字,是一種嚴重的浪費……

    對於這樣的藝術模式雲琅是極度鄙夷的,因為他看了快一柱香的時間才連蒙帶猜的弄清了三五個字……

    在他看來,字這個東西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記錄事件,傳播消息,增進人與人之間的交流。

    如果沒有了這幾種功效,就算不得什麼字!

    「看懂了麼?滿篇都是誇讚你們的話……」

    何愁有用一張廢棄的白絹擦擦手上的磨痕,得意的對雲琅道。」
V123210 發表於 2018-3-4 18:29
    第一三一章全世界都在關注你

    「陛下能看的懂麼?」

    雲瑯努力的辨認著眼前的梅花篆字,感覺眼前只有一片梅花,哪裡有什麼字。

    何愁有鄙夷的瞅了雲瑯一眼道:「陛下的梅花篆字就是老夫所授。」

    「陛下也會梅花篆字?」

    何愁有呵呵輕笑一聲不再言語,也就是雲瑯這個他認為是秦帝國餘孽的傢伙這樣詆毀皇帝他不是很生氣,換一個人,屍體可能都涼了。

    「這兩天老夫一直在等你對我下手呢,沒想到你居然扛得住,一點動靜都沒有。」

    雲瑯搖搖頭道:「取捨在你,我能有什麼辦法,就算我冒險殺死你,結果會有什麼改變麼?

    所以啊,我做了一個決定!」

    何愁有笑道:「殺了我確實無濟於事,你做了什麼決定?」

    雲瑯嘆息一聲道:「始皇陵對我來說是一個天大的負擔,只要背負著這個擔子一天,我就一天不得快活。

    所以啊,我決定把擔子卸掉,交給有能力的人扛。」

    何愁有笑道:「比如說我?」

    雲瑯輕笑一聲道:「你也扛不起來!」

    何愁有皺眉道:「那還有誰?」

    雲瑯再次嘆口氣從懷裡掏出一卷竹簡遞給何愁有道:「我既然決定了要做陛下的臣子,自然是把擔子交給陛下!」

    何愁有臉色大變,瞅著雲瑯道:「你不會這樣做吧?」

    雲瑯坐在何愁有對面道:「與其被你們挾持,我不如自己交出去,至少 現在交出去,我有功無過!」

    何愁有打開雲瑯的竹簡,匆匆看了一遍鷹鷲一般的眼神就落在雲瑯身上,輕輕晃晃手裡的竹簡問道:「這份竹簡,除你之外,還有誰看過?」

    雲瑯看了何愁有一眼握緊了拳頭道:「你!」

    何愁有繃緊的面容鬆懈了下來,粗粗的一卷子竹簡,在他的雙手中逐漸彎曲,最後崩斷,然後往上面澆了一些燈油,點燃,很快,兩人中間就多了一個火堆。

    「你不會交出去是吧?」

    「斷龍石已經放下來了,斬斷了皇陵與外界的聯繫,也斬斷了我與前朝的所有聯繫。

    我仔細想了你前幾日跟我說的話,覺得你說的很對,始皇陵對陛下來說可有可無。

    發丘掘陵會讓陛下背負惡名,更會給後世開了一個很惡劣的頭以發掘前朝帝皇陵墓為樂,此例一開,從今往後的皇陵休想有一座能夠保全。

    所以啊,交給國朝,由陛下保護始皇陵,要比我們偷偷摸摸的保護要強的太多了。」

    何愁有譏誚的道:「你是這樣認為的?」

    雲瑯笑道:「必須這樣認為,你的出現讓我非常的驚恐,這樣的日子我一天都不想過。」

    「你就不怕背負萬世罵名?」

    「如果我死了,我就是表現的再忠貞,我也看不見,聽不著,有什麼好怕的。」

    「大丈夫不能五鼎食,死即五鼎烹爾!主父偃的這句話還真是流毒無窮啊。

    你想不想知道主父偃如今何 在?」

    雲瑯看著燃燒猛烈的竹簡淡淡的道:「聽說他欲為淮南王相,應該繼續過著錦衣玉食的日子吧!」

    何愁有蹲下來扒拉一下火堆輕聲道:「五鼎食,五鼎烹都是他的必由之路,主父偃交惡阿嬌,又逼死了齊王,毀了燕王,代王。

    被阿嬌重重懲處之後猶不思悔改,自稱要窮困日久,得到了富貴就毫不收斂的享受,還說什麼日暮途遠,將倒行逆施,即便入獄,也說什麼五鼎食,五鼎烹。

    我想王溫舒會達成他五鼎烹的要求。」

    何愁有見竹簡燃燒的猛烈,就站起身看著雲瑯道:「王溫舒此人你應該認識吧?

    按照老夫的調查記錄來看,你們有過交集!「

    雲瑯嘆息一聲道:「我很早以前就對家人說過,落在此人手中,惟求速死爾。」

    何愁有笑道:「這是高見,一定要記住,如今啊,我大漢春和景明,政通人和,沒有變化,就是最好的變化。

    我前幾日告訴過你,忘記前朝,看來你做的不錯,只是做的有些過分了。

    始皇帝的陵墓,對陛下來說最好不存在,不存在的東西就不存在什麼紛爭。

    你守著始皇陵過你的安穩日子吧,沒人會刻意的去找始皇陵,也不會有人去到處宣揚始皇陵。

    我們所有人的意見很統一,那就是讓人忘記始皇帝的存在,忘記始皇陵。

    如此,你可明白?」

    雲瑯瞅瞅逐漸化為飛灰的竹簡道:「我希望我死之後,人們就會徹底的忘記始皇陵,讓他靜靜的留在那座巨 的封土堆裡。」

    何愁有苦笑道:「這是我們對前朝盡的最後一份心力!」

    雲瑯沉默片刻道:「且行且珍惜吧。」

    何愁有繼續苦笑道:「我們內鬥不起,畢竟沒幾個人了,你最年輕,不用著急殺死我們。

    十年前還有幾個人可以輕易地殺死你,五年前至少還有四個人可以輕易地致你於死地,現在,只有老夫有這個把握。」

    「你現在就可以殺了我。」雲瑯死死的看著何愁有道。

    何愁有長嘆一聲道:「殺死你是最壞的結果。你是老夫這麼些年一來看到的第一個不貪圖始皇陵陪葬器物的人。」

    「你們連這個都查過?」

    何愁有擺擺手,用腳將那些暗紅色的小塊竹炭全部碾碎,又把茶水潑上去,這才道:「滿大漢的人中間,你雲氏是被調查的最多的一個家族。

    老夫算一下啊陛下調查過你四次,公孫弘調查過你三次,阿嬌兩次,長平兩次,董仲舒一次,主父偃一次,張湯的查驗依舊在繼續,至於老夫,就親自執行過兩次查驗。

    你以為你家的大女是如何回到你身邊的?你以為只是一夜風流,沒想到會藍田種玉吧?

    如果不是老夫心細如髮,你哪來的大女可以四處炫耀?

    還有啊,你跟一個侏儒,一個繡衣使者都能扯上關係,這讓老夫大為吃驚啊。

    說說,你到底要幹什麼?」

    「侏儒?」

    「對啊,上林苑點兵,你殺了公孫進,陛下囚禁你 土山,你被一個侏儒羞辱的淒慘,陛下才沒有進一步的懲罰你。

    說來奇怪啊,那個侏儒連捷被你的戰馬踩踏的很慘,一路上對你詛咒不絕,偏偏在去年的時候藉著骨頭斷了的機會,要求出宮。

    他這樣的人出了宮,無依無靠的如何會有活路,老夫就多問了一句。

    看他言辭閃爍,就動用了一些手段,才知道他離開皇宮竟然要去投靠你家,這是什麼道理呢?

    還有啊,一個廢職的繡衣使者,你要來做什麼?還通過你的姘婦家臣達到目的,你到底要幹什麼?」

    雲瑯敲著腦門道:「還不是為了始皇陵,我家裡必須有各種各樣的人才,如此才能建立起一個嚴密的防禦體系。

    對了,你不問我還要問你呢,那個高世青原本也是我看好的人,你把他帶走到底是為了什麼?

    這人我以後還能不能用?」

    何愁有輕笑道:「相見不如不見,人家現在好歹也是一方侯爺,你準備用什麼身份要求他幫你?」

    「一個盜墓賊……」

    「就是這個盜墓賊讓主父偃徹底沒了活路,多餘的話你別問,知道了皇家密辛多了,下場就只有走我的老路。

    反正啊,那個高世青,就是一個喜歡搞事情的人,是一個很大的麻煩,以後見到他,都要躲遠!」

    雲瑯見何愁有有了送客的意思,就抱著僥倖的心理問道:「現在還有誰在查探我?會不會已經結束了?」

    何愁有古怪的看著雲瑯笑道:「從未停止過,何來結束一詞?」

    「我以後還怎麼去始皇陵啊… 」

    「忘了始皇陵,忘記他,永遠的忘記!」

    何愁有陰測測的道。
V123210 發表於 2018-3-4 19:46
    第一三二章羽林孤兒

    雲瑯走到門口停下腳步看著何愁有道:「侏儒連捷是一個可憐人,他就想過一種沒人毆打他的日子。

    當初在土山的時候,他羞辱我,其實是為了幫我,我也答應他,給他一片平靜的地方,好好地把剩下的歲月過完。

    如果他沒有別的事情,不妨就放了他,讓他去雲氏過幾年人過的日子。」

    何愁有嘿嘿笑道:「你心性狡詐,做事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偏偏似乎對殘疾之人多有寬容,不論是侏儒連捷,還是高世青,都另眼相看。

    這又是一條線索,老夫準備從這一點繼續挖掘下去……

    不知為何,老夫總覺得你還有很多不為人知的秘密需要挖掘……

    小子,有你存在於世,讓老夫這快死之人居然把日子過的有滋有味的,太難得了。」

    雲瑯鬆了一口氣笑道:「如此甚好,記得把侏儒連捷送到我家,我怕他在半路上就被人給劫財害命了。」

    「連捷 可以,高世青不成,任何盜墓賊膽敢踏進上林苑一步就是死!」

    「去病要統領一千騎兵出城,你去不去?」雲瑯充滿希望的問道。

    何愁有搖頭道:「不去,在軍中,老夫怎麼死的都沒人能弄明白!」

    雲瑯遺憾的搖搖頭,就去了霍去病的屋子。

    這段時間以來,霍去病總是顯得極為暴躁,不過呢,這傢伙是一個極其會控制情緒的人,所有人都知道他現在暴躁的如同一頭獅子,實際上,這傢伙卻顯得比任何人都冷靜。

    這是變態狂才有的狀態!

    這是極其不正常的。

    賈柳子通過燒烤活人來找到自己的存在價值,霍去病卻不是這樣的。

    他不屑將自己的怒火發洩在弱者身上,並且以極其高貴的情操控制自己不對平民有太多暴虐的想法。

    這樣的病治療起來很簡單,只要讓霍去病跟匈奴人戰鬥一下就會好,如果能讓他一直跟匈奴人戰鬥,他將是世界上心態最好的人之一。

    「這是你老婆的信,你好歹看一眼,給人家回一封信啊,丟給曹襄算怎麼回事呢?」

    「身在戰場,不以家事為念,不以兒女情長為念,這是一個將軍必須有的操守。」

    「胡說八道啊,你以為你是鐵板一塊啊?你兒子的名字都沒定呢。」

    霍去病皺皺眉毛道:「霍一,霍二,霍三!」

    「天老爺啊,老二是閨女!」

    「誰規定閨女就不能叫霍二了?難道這個名字比如花,如月,來的難聽?」

    「如花就算了,如月還是不錯的,就這名字吧,至於你的兒子……就叫霍一,霍三,聽起來朗朗上口,好記!」

    「那就這樣吧,你是他們的亞父,將來還是他們的師傅,你覺得好,應該沒什麼問題。」

    「看樣子我要幫你養兒子,閨女了是吧?」

    「霍家人天資聰穎,你得英才而育之,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霍去病三言兩語就殺死了談話。

    雲瑯偷偷瞄了一眼張氏寫給霍去病的信,覺得白瞎了張氏的一手好字,以及滿肚子的好學問。

    「四天後,我就要出征,在這之前做好軍卒的挑選事宜,那些老兵就不要帶了,他們如今懈怠的厲害,給他們一段時間調養,這次全軍只要新來的羽林衛,我要在戰場檢驗一下他們的戰力。」

    霍去病板起將軍臉之後,雲瑯只好拱手領命,並且需要快速的去辦理好這件事。

    挑選軍卒這種事情,一般只有將軍跟軍司馬可以染指,雲瑯不敢推脫給別人,哪怕是李敢,趙破奴都不成。

    召集齊備了羽林軍之後,看著兩千虎賁在自己面前列陣,即便是很討厭戰場的雲瑯,這一刻也覺得血脈賁張。

    「有戰事了!」雲瑯懶懶的道。

    「咚!末將候命!」

    羽林軍齊刷刷的敲擊胸甲,士氣高昂!

    雲瑯笑道:「不錯,不錯,每戰爭先果然不負我羽林之名!

    哈哈哈,按照慣例,我必須告訴你們,此戰兵凶戰危,要從匈奴人手裡奪回被搶走的大漢邊民,只有最有膽量的猛士才堪勝任。

    現在想要參戰的猛士,可以向前一步走!」

    雲瑯說完就笑瞇瞇的看著面前的羽林軍,儘量讓自己看到更多的人臉。

    「咚!」

    身披甲冑的軍卒再一次齊齊的向前跨出一步!這是全軍移動,並沒有那一個人停在後面。

    這就是雲瑯喜歡大漢正規軍的地方,這裡的每一個人都知道自己到邊寨就是來作戰撈取功勞的,尤其是現在寸功未立,如何能不焦急。

    雲瑯也向前兩步,瞅著隊列最前面的校尉曲長王木頭道:「士氣可用,現在本將命你,自兩千將士中挑選出一千虎賁,五日後隨將軍出戰!」

    王木頭大笑著理理頭盔上的紅色羽毛拱手道:「末將從軍十四載,終於可以上陣殺敵了!」

    雲瑯搖頭道:「將軍百戰死,壯士十年歸,將軍在意的是勝利,而本司馬在意的是那個歸字。

    挑選做好準備的將士,還沒有做好出戰準備的將士,就不要強行挑選了,他們還需要磨練。」

    王木頭俯首抱拳道:「羽林軍上下已經做好了準備,末將枕戈待旦這麼些年,無時不刻不在為這一刻的到來做準備!」

    雲瑯點點頭,指指在場的所有將士道:「一千名,不可多一人,不可少一人。

    挑選完畢之後,就報備名單上來,打製身份牌子,上了戰場,即便無法帶回戰死同袍的屍體,也一定要把身份牌帶回來,本官會以身份牌來記錄生死名冊。」

    雲瑯說完,就坐在一張椅子上看王木頭如何挑選人手。

    王木頭是曲長,麾下自然會有六個屯將,事實上這一次隨同曹襄來受降城的大軍中,軍官是嚴重不足的。

    好在騎都尉的軍卒早就死傷過半了,軍中將官不缺,缺的是真正的好兵。

    羽林軍與一般的軍隊不同,他們的父輩大多是戰死的軍卒,因此又有羽林孤兒之說。

    朝廷為了補償那些戰死的將士,特意從他們的遺孤中挑選一個最強壯的參軍,羽林孤兒一進入軍中,就拿著父祖輩應該拿的錢糧,這些錢糧可以繼續彌補家用,而他們,從小就要接受軍事訓練,因此,羽林孤兒要比一般的軍伍強悍幾分。

    軍中哭泣歷來是大忌,因此,雲瑯看到是個抹眼淚的年輕軍卒就笑著招手,示意他們過來。

    他看的很清楚,這幾個軍卒的年歲恐怕將將只有十五歲,其中兩個恐怕連十五歲都沒有。

    雲瑯自己就是從羽林軍中出來的,如何會不知道這是什麼緣故,王木頭不許這些少年軍參戰,損傷了他們的自尊。

    少年軍見軍司馬向他們招收,迅速擦乾眼淚,繼續昂首挺胸的來到雲瑯面前。

    雲瑯挨個用拳頭捶打一下這些少年的胸甲笑瞇瞇的道:「受降城一戰,本官的親兵損失殆盡,正想從軍中挑選猛士充任親衛,就你們幾個了。」

    守在一邊擔心軍司馬責罰這些少年人的王木頭聞言大喜,見這些少年軍似乎並不是很滿意,抬腿一腳踹在年紀最大的一個少年軍的屁股上喝罵道:「賊囚攮的,軍司馬這是在抬舉你們呢,居然沒個下數,還不快快參拜軍將!」

    挨了踢,這群少年軍連忙拜倒下去,拜見自己的親軍將!

    雲瑯將這些親兵一一的攙扶起來,要他們站在背後,然後繼續看王木頭挑選戰兵。

    一千軍卒很快就被熟門熟路的王木頭以及一干屯將給挑選好了,沒有挑選上的一個個垂頭喪氣的。

    雲瑯抬手笑道:「出戰有出戰的好處,守城有守城的好處,咱們受降城啊,最不缺的就是戰鬥與軍功。

    開春的時候,就在這座城池之下,堪稱屍橫遍野,我不怕你們嚮往戰場,只怕你們將來會害怕上戰場!」
V123210 發表於 2018-3-4 21:54
    第一三三章人間最好是少年

    遠遠地聽著霍去病整軍的聲音,十二個少年軍滿是羨慕之色,只有雲瑯暗暗嘆了一口氣。

    當初跟隨他們一起去白登山的一千四百軍卒,其中一千人屬於羽林孤兒。

    如今安在的不超過五百人……

    其中一輩子都不能再參加戰鬥的羽林郎就超過一百四十一人……

    戰鬥的最勇猛,最一往無前的戰士,往往隕落的也是最快的。

    畢竟,以匈奴人的武器,只有進行最貼身的戰鬥才能對那些身著甲冑的羽林郎造成致命的傷害。

    耳聽得「萬勝」之聲不絕於耳,雲瑯低聲吟唱道:「出身仕漢羽林郎,初隨驃騎戰漁陽,孰知不向邊庭苦,縱死猶聞俠骨香!」

    一個少年偏著腦袋瞅著雲瑯道:「我們不怕死!」

    雲瑯瞅瞅那個少年嘆息一聲道:「你還沒到怕死的年紀。」

    「你說那些回到長安的老兵麼?他們總說我們來戰場就是來送死的……」

    雲瑯抓抓腦門又道:「老兵們說的對也不對,如果少年人都怕死,這個國家基本上是沒救的。

    我們可以戰死,卻一定要戰死的明明白白,知道自己為什麼戰死,如此,才不會像那些老兵一樣慢慢的活成烏龜,只求長壽不求快意。」

    少年人口無遮攔,另外一個少年直接問道:「將軍,你上過戰場嗎?」

    雲瑯笑道:「上過,就在這裡,大晚上的駕著戰車離開城池去接應偷襲匈奴王營地的將軍他們。」

    少年軍驚喜的道:「就是在這一戰中陣斬了渾邪王 是嗎?」

    雲瑯笑道:「沒錯,你們也有機會陣斬渾邪王的。」

    「可是,渾邪王已經被將軍殺了啊!」

    「匈奴殺不完啊,殺了老的渾邪王,馬上就會有新的渾邪王。」

    「啊?是這樣的?不過沒關係,不管有多少渾邪王,我們都會把他殺的乾乾淨淨,全部拿去換成軍功!」

    回到房間的雲瑯並不是很高興,因為他忽然發現跟這一批羽林軍比起來,他好像跟何愁有是一個等級,全身都散發著腐朽的味道。

    蘇稚在百忙之中似乎想起來她還有一個愛人,抱著書本匆匆的站在窗前瞅了雲瑯一眼,還把雲瑯的手抓著在她胸前按一按,然後又走了。

    一秒鐘的親密接觸能有什麼用?

    這點時間甚至都不夠激發慾念!

    難道說我真的老了?

    雲瑯暗自嘀咕一聲就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上。

    「出身仕漢羽林郎,初隨驃騎戰漁陽,孰知不向邊庭苦,縱死猶聞俠骨香!」

    有人在窗前低聲的吟誦雲瑯剛剛抄的詩歌。

    很快窗戶就被從外面拽開了,曹襄嘖嘖讚嘆道:「好詩啊,好詩!只是去病想當驃騎大將軍可能難點。」

    「你從哪聽來的?」

    「你的小親兵們正聲嘶力竭的在後營吟唱呢,你聽不到嗎?」

    雲瑯豎起耳朵,仔細聽了一陣點點頭道:「遊戲之作,遊戲之作!」

    曹襄趴在窗戶上道:「沒恭維你,這真的是一首好詩,最喜歡最後的那句縱死猶聞俠骨香!

    你怎麼想到的?」

    雲瑯指指腦袋道:」這裡面裝滿了學問,傷感的時候就會時不時地溢出來一點,且無法控制!「

    曹襄撇撇嘴道:「你不說大話會死,你這首詩寫的太好了,何愁有剛才來了興致,專門用你這首詩寫了梅花篆字,邀請我們去品評一下,司馬遷已經去了。」

    「他要幹什麼?」

    「不知道,說是想喝酒,找不到夥伴,就找好找我們幾個陪他,天啊,真的好想弄死這個蛋頭啊!」

    雲瑯微微一笑,就隨著曹襄去了何愁有居住的院子。

    他這時候非常的同情何愁有,就在前幾天,鬱悶的總想喝酒的人是他,現在把始皇陵這麼大的一個包袱丟給了蛋頭,他想喝酒太正常了。

    雲瑯一直覺得自己是一個聰明人,直到今天才發現自己愚蠢的厲害。

    從明面上來說,始皇陵對皇帝劉徹來說是一個天大的雞肋,佔有四海的他,根本沒必要貪圖始皇陵裡面的那點東西。

    錢這個東西對皇帝是沒有用處的,只有大量的可持續供應的糧食,大量的可持續供應的精鐵,青銅,黃金,大量的聽話的可以製造財富的百姓才是真正珍惜的。

    一座始皇陵,對他來說毫無用處,即便是裡面有好幾座金人,也同樣如此。

    挖掘一座皇陵獲得暫時性的一點利益對皇帝來說是得不償失的,因為,他正在修建的陵墓裡將來也要裝進去很多財物的。

    最怕挖掘皇陵的人是皇帝,不論挖的是哪一個皇帝的墳墓,只有那些資源匱乏只顧眼前的軍閥才會對皇陵裡面的財富感興趣,從而忘記了皇陵存在的意義。

    劉徹之所以要挖冒頓的陵墓,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冒頓這兩個字提起來就有傷大漢皇家尊嚴,必須完全毀掉,再把冒頓弄出來鞭屍才能挽回一點顏面。

    如果雲瑯把始皇陵的消息告訴了皇帝劉徹,雲瑯不可能獲得什麼功績,只會給他帶來彌天大禍。

    這一點何愁有是清楚地,可是,雲瑯偏偏假裝看不見這裡面的危機,只要何愁有這群人對他逼迫過甚,他就會拿始皇陵來做法……

    雲瑯不知道何愁有這些人跟始皇陵到底有什麼淵源,不過,就目前他掌握的這些線索來看,他們比雲瑯更加在意始皇陵!

    雲瑯覺得自己隱隱看到了一絲勝利的陽光。

    蛋頭如果專注於書畫的時候,他身上就會瀰漫一種大家氣度,毛筆握在他的手中,大開大合,頗有突破天際的意味。

    司馬遷守在桌案前面,看何愁有寫梅花篆字看的如痴如醉,嘴裡還不住地念叨:「好一個縱死猶聞俠骨香!好一個縱死猶聞俠骨香!老祖宗這梅花篆字的架構疏密結合,頗有鐵鉤銀劃之妙,僅僅是這個死字組成的梅花,不但讓人見識不到死亡的寂寥,反而有一種勃勃生機蘊含其中,妙,妙,大妙!」

    雲瑯撞撞曹襄的肩膀道:「你能認出來?」

    曹襄驕傲的一笑指著白絹上的梅花篆字道:「如何會不認識呢,你看看這個庭字,只看字形就知道這是華廈一間,庭前又有梅花盛開,意喻庭前花開花落,顯露人命無常,我等自當等閒視之,意境高雅,凡俗之人焉能識破!」

    何愁有板著臉一把抽走剛剛晾乾的梅花篆字,丟下一句不學無術就進了裡屋,看樣子去放置他的作品去了。

    曹襄抓抓腦袋瞅著不斷翻白眼的司馬遷道:「我哪裡說的不對了?」

    司馬遷喝了一口酒無奈的道:「評論自然是極美的,只是那個字就不是庭院的庭字,是漁陽的漁字,這兩個字的結構相差如此之大,您能看錯,也實屬不易!」

    「胡說八道,我特意數過的……」

    雲瑯哈哈大笑,滿意的拍打著曹襄的肩膀,好兄弟就該這樣,要丟醜大家一起丟,如此才顯公平。

    何愁有雙臂底下夾著兩罈子酒,輕輕地放在桌子上,看著雲瑯道:「怪哉,怪哉,你這樣的人能做出這樣的詩歌,實在是出乎老夫預料之外!」

    曹襄連忙道:「老祖宗不知,雲瑯可是滿腹的才華啊,他的才華已經多到了隨時隨地都能溢出來的地步,以後,大家相處的時間長了,老祖宗也就見怪不怪了。」

    何愁有排開酒罈子上的封泥道:「老夫唯恐邊寨之地受匈奴之風影響會腥羶衝天,如若時不時地有這樣的好詩文下酒,自有清風拂面! 」
V123210 發表於 2018-3-5 17:47
    第一三四章抓姦細

    梅花篆字是何愁有釋放的一種善意的信號,他非常的想要融入這個由霍去病領頭,雲瑯主導的小圈子。

    在險惡人世間遊蕩了七十幾年的老傢伙,一眼就能看出什麼樣的團隊能成事,什麼樣的團隊最會土崩瓦解。

    跟騎都尉打交道,是他第一次離開皇宮如此之遙遠,完全自主的一次經歷。

    他很想彌補一下自己失落的時間,或者說他很想彌補一下自己完全空白的少年時光。

    在他看來,這群少年人辦起事情來依舊是生澀的,處處都是瑕疵。

    不過呢,這也正是少年人的模樣,不犯錯的少年人算什麼少年人。

    只要這些錯誤不是毀滅性的,他們就能無數次的在廢墟上重新站起來。

    何愁有覺得主父偃有一句話說的很正確,那就是日暮途遠這四個字,至於倒行逆施在他看來是非常沒必要的。

    一件事情既然已經走在了正確的道路上,就沒必要抄捷徑,就像現在的騎都尉一般。

    霍去病是一個胸中充滿野性的戰將,他對戰爭的渴望是存在於血液中的,並且成為了他身體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而雲瑯則不然,這是極其狡猾的傢伙,走一步看三步都不能描述他的行為。

    最了不起的是,這個少年人不論面對怎樣的局面,似乎都有解決的法子,有些法子看起來怪誕不經,但是,用了之後才會發現,這裡面充滿了大智慧。

    如今的受降城,與大漢別的城池似乎沒有什麼兩樣,商人在做生意,農夫在耕田,農婦在編織,工匠在修繕城池,奴隸們正在幹著苦力。

    城頭的晨鐘暮鼓也被完全完善了,受降城裡的人已經漸漸習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漢家習慣。

    唯一的與內地不同之處就在於,這裡的小家庭,一般都是女子出來跟官方,或者外來的商隊商賈們打交道,男子們則老老實實的躲在家裡,照料孩子。

    哪怕是青樓裡的女子,也顯得比內地的女子要大度的多,她們不認為出賣身體是一種賤業,而是把這事當做養家餬口的工作來做。

    何愁有知曉受降城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女尊男卑的狀況完全是雲瑯一手操控的。

    當女子比男子更加容易賺到錢糧的時候,她在家庭中的地位自然而然的就會佔據主導地位,更何況羌人的家庭是鬆散的,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衣食無憂之後,男子就沒有以往那麼重要了。

    戴著帽子挺直腰板之後的何愁有自然就有了不怒而威的氣度,這種氣度他根本就不需要故意流露,他本身就是上位者!

    走在大街上,身後跟隨著兩個年輕的少年軍卒,看到喜歡的貨物就買一點,看到好吃的食物就吃一點,何愁有發現自己好像很喜歡這樣的日子。

    核桃是個好東西,嘎吱一聲之後,一粒核桃就在他的手中碎裂,丟掉外皮,一把將核桃仁丟嘴裡的感覺很好,兩個淳樸的少年沒有這本事,每次喊兩聲老祖宗,何愁有就很願意幫他們把核桃捏碎……這讓他非常的有成就感。

    羊毛編織的衣衫,如今很受羌人以及胡人們喜歡,尤其是西邊的很多地方早晨與夜晚依舊寒冷,穿皮衣太熱,穿羊毛編織的衣衫正合適。

    何愁有站在一張巨大的羊毛地毯前面不走了,這是一張色彩斑斕的胡毯,足足有半寸厚,上面的粗糙的羊毛被胡人用刀子修建的非常平整,如果鋪在臥室,該是一個好東西。

    毯子不錯,賣毯子的胡人卻非常的糟糕!

    何愁有笑瞇瞇的問道:「這毯子作價幾何?」

    賣毯子的胡人連忙道:「兩個金幣!」

    何愁有扒拉一下毯子點點頭道:「用料紮實,做工也好,兩枚金幣不算離譜,可是,我沒有金幣,只有這個!」

    何愁有說著話就從袖子裡摸出好大一塊好銀,放在毯子上努努嘴道:「成不?」

    黑瘦的胡人連連點頭道:「銀錠也成!」

    何愁有笑道:「那就給我算算,這張毯子一定用不了這麼多好銀。」

    黑瘦的胡人連連點頭,卻不動彈,他沒有本事把這一錠銀子分開。

    何愁有笑了一下,取過騎都尉親兵的腰刀,閃電般的砍出一刀,沒等別人看清楚他是怎麼下手的,那錠銀子已經一分為二了。

    何愁有意味深長的瞅著目瞪口呆的胡人道:「這一半好銀,應該足夠付賬了。」

    胡人一言不發,兩個快活的少年親兵則迅速的幫著老祖宗卷毯子,捲好之後就準備扛著毯子跟老祖宗回去。

    何愁有把腰刀插進親兵的刀鞘,瞅著胡人道:「散市之後自己去衙門裡投案吧!」

    胡人猛地抬起頭想要說什麼,卻發現何愁有似笑非笑的看著他,又低下頭,兩條腿顫抖的厲害。

    回到了屋子,兩個少年人忙碌好一陣子,才把這張巨大的地毯給何愁有鋪好,這東西確實好,赤著腳踩在上面軟綿綿的,如果不是因為老祖宗看著,他們甚至想要在上面打滾。

    這兩個少年人是何愁有特意跟雲瑯要來的,總讓那些繡衣使者跟在身邊伺候,實在是有些大材小用了。

    「老祖宗,剛才那個胡人不對勁?」

    不知道何愁有有多麼可怕的少年人不知天高地厚的問道。

    何愁有出奇的沒有生氣,笑呵呵的道:「你們以後出門要多長一個心眼,要多看,多想,多琢磨。

    比如,你們覺得這張毯子賣兩個金幣合理麼?」

    親兵撫摸一下地毯搖搖頭道:「這樣的一張毯子,在陽陵邑恐怕沒有八兩金子買不來!」

    何愁有笑道:「在長安,這樣的一張毯子應該價值一斤黃金,而且不愁售賣。」

    「長安遠啊……」

    「不是售價的問題,而是這樣的毯子根本就不該出現在受降城這樣的小地方。

    也不是他一個流浪駝隊能弄來的貨物。你們也看到了攤子後面有十匹駱駝,守攤子的卻只有一個胡人,你們覺得合理嗎?」

    「或許別的胡人去別的地方賣貨去了。」

    何愁有探手在那個親兵的腦門上敲了一下道:「受降城一半的區域是軍營,胡人賣貨只允許在甕城裡,你在甕城裡看到過別的胡人麼?」

    「姦細進城了!」一個親兵大叫一聲,就要向外跑。

    何愁有笑呵呵的道:「莫急,莫急,他們應該已經跑了!」

    「跑了,哎呀,老祖宗,剛才就該抓住他們。」

    何愁有嘆息一聲道:「軍司馬好不容易招攬來了一支胡人商隊,如果我們當著所有商賈的面把胡人捉走,以後就不會再有胡商來受降城了。

    所以啊,還是暗地裡下手比較好。「

    「可是那些胡人都跑了!」

    何愁有笑呵呵的站起身道:「跑不了,跑不了,你再去找幾個同伴來,老祖宗帶你們去城外狩獵……」

    雲瑯聽到何愁有帶著八個少年親兵出城狩獵的事,只是搖頭笑笑,既然老傢伙想要親自訓練這些愛哭鼻子的少年,也沒什麼不好的,至少,雲瑯對何愁有的一身本事實在是佩服。

    一個七八十歲的老傢伙,能在荒原上赤手抓狼,這樣的本事連霍去病都沒有。

    至於姦細,雲瑯根本就不在乎,這座城池是搶來的,百姓是抓來的,奴隸是買來的,因此,受降城裡的奸細是多的抓不完的,他何愁有就是這座城裡地位最高的一個姦細!

    「來人,晚上準備酒宴!」

    雲瑯呼喊了一聲,就看見劉二一瘸一拐的從外間走了進來。

    看來,劉二的傷勢有了起色。
V123210 發表於 2018-3-6 00:27
    第一三五章逼上驪山

    雲瑯是一個多疑的人。

    所以,何愁有去抓姦細這件事,曹襄只是覺得好笑,雲瑯卻覺得這裡面大有深意。

    大人物一般幹的都是大事,如果有一天,大人物特意放下身段親自幹起小事來了,那麼,這件小事絕對不小。

    如今,霍去病走了,李敢走了,趙破奴也跟著走了,在這裡他就是最高的軍事統帥,所以,哪怕是再小的事情他也必須弄個水落石出,如此,才能睡個安穩覺。

    受降城裡的繡衣使者多達十個之多,哪裡用得著何愁有親自去集市上親自去發現姦細,還特意編了一個可笑的理由來顯示自己智慧無雙。

    猜不出來何愁有為何會這樣做,雲瑯就準備好酒菜等蛋頭回來讓他自己說。

    這是規矩內的事情,軍司馬必須知道全軍所有人的動靜,哪怕是一匹母馬不小心懷孕了,雲瑯也必須是第一個知道的人。

    何愁有這個監軍也是一樣,不會例外。

    在大漢軍中,皇帝晚上想要進軍營,也要看軍司馬或者大將軍的命令,如果不許,皇帝也只能在野外待著。

    雖然週亞夫這樣做了之後呢,後果不太好,文皇帝卻實實在在的在荒野中等待了一夜。

    哪怕是做戲,都說明皇帝對軍營的規矩非常的重視。

    軍司馬就是乾這個的,因此,雲瑯認為直接問要比在地下胡亂揣測要好。

    事實證明,何愁有本來就不是什麼好鳥,雲瑯準備的飯菜涼了熱,熱了又變涼,直到明月高昇,何愁有以及八個年輕的親兵依舊沒有回城……

    雲瑯準備的手把肉連續加熱了幾次之後已經變得稀爛了,只好涼著吃。

    曹襄認為這樣的手把肉才好吃,不用撕咬,骨頭上的羊肉就會掉進嘴裡。

    「你認為蛋頭真的去了鏡鐵山?你覺得沒人帶路他能找到鏡鐵山?」

    雲瑯咬了一口羊肉吞下去無奈的道:「上次也沒人帶路,蛋頭還不是輕易地抵達了大青山最後活捉了於單,這一次也一樣,說不定那些所謂的奸細已經成了他的領路羊。」

    曹襄喝了一口羊湯把滿嘴的羊肉衝下去之後笑道:「他這一次可失算了,帶著我們的人去了鏡鐵山,等他回來只要問問,什麼都會清楚地。」

    雲瑯奇怪的看了曹襄一眼道:「你這是什麼想法,別忘了蛋頭跟我們是一夥的,哪怕我們如何痛恨他,他也是大漢的人,這一點不可能改變。

    那八個少年也是大漢軍卒,跟著自己的上官一起執行軍務,也沒有什麼不妥。

    你別忘了,蛋頭走的理由就是去抓那些姦細,沒抓到姦細之前他們有一萬個理由待在野外。」

    「既然他要去鏡鐵山為何不跟去病一起走? 」

    雲瑯再次看看曹襄,覺得這傢伙越活越傻……

    「哦哦哦,他害怕被去病幹掉!」

    雲瑯放下手裡的羊骨頭,瞅著黑漆漆的城外搖著腦袋道:「我們幾個跟去病合作愉快,你換一個人試試!

    去病這傢伙不但脾氣古怪,在軍中屬於又狠又獨的那種統帥,你看看咱們騎都尉,自從成軍之後,那一次的戰鬥不是他主導的?

    臥虎地,白登山,受降城,都是他帶著我們來的,哪怕是參加陛下秋點兵,也是他積極要求參與的……

    也就是說,我們之所以能夠走到現在,都是他拖著我們走來的。」

    曹襄努力的想了想最後點頭道:「連參與軍事訓練也是他害我們幾個的……不過,我們好像不怎麼怪他?」

    雲瑯躺在背後的躺椅上,瞅著天上清冷的明月慘叫道:「我本來打算在白登山撈點軍功,好讓皇帝對我放心,不要總是找我的麻煩,所以苦心孤詣的發現了冒頓的陵寢,準備撈點不流血的軍功……誰知道,在鉤子山我們快把腦漿子都打出來。

    後來發現了受降城,我一心想要治理好這個地方,分化,弱化這裡的羌人,氐人,就是準備再一次撈點不流血的軍功… …

    可是啊,後來是什麼結果?

    我他娘的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親自駕駛著戰車第一個殺入敵營,嘴裡大吼著去病,莫慌我來了……

    駕長車踏破敵營啊……阿襄,你覺得這是我這種人能幹出來的事情麼?」

    曹襄咬了一口肉連連點頭道:「你幹的很漂亮啊,據說你乘坐的馬車輪子上全是血肉,知道碾死了多少匈奴!」

    雲瑯呆滯的瞅著天上的明月曼聲道:「我一直認為猴子跟驢子就不該比賽誰的屌長……我是聰明人應該多用腦子,而不是揮舞著長槍跟敵人肉搏。

    你知道不,去病是真的想殺掉何愁有的,這一點何愁有也看的很清楚。

    去病之所以想幹掉何愁有,不是為了幫我們報仇,而是她根本就容不下何愁有。

    你以為何愁有為什麼不願意去軍中?是因為他早就看透了去病是一個什麼樣的將軍。

    你以為去病不敢指令何愁有參與跳蕩營率先衝鋒?

    你以為將軍將令下達了之後何愁有敢不遵從?

    告訴你吧,去病上了戰場,他娘的就是一個將軍,眼中只有戰局,等他兒子長大了參加了戰鬥,如果軍前有一個坑需要有人去填,他會毫不猶豫的命他兒子趴到裡面去的。

    就因為何愁有看透了去病,這才假借發現了姦細的名頭,帶著八個涉世不深的少年人去鏡鐵山走一遭的。

    站在軍陣外邊,仔細的看去病是如何指揮大軍的,這樣才能看的清楚,好寫一封詳細的軍報給皇帝看……」

    雲瑯說的激烈,曹襄聽的入迷,叼在嘴巴上的羊排什麼時候掉了他都沒有知覺。

    也不知道想起了什麼,一把抓住雲瑯道:「以後我兒子不能交給去病,你兒子也不准,否則,不管我們生多少兒子都不夠去病禍禍的。

    說好了,這一次我們一定要堅決!」

    雲瑯嗤的笑了一聲道:「我兒子將來會送去山門!」

    曹襄大笑道:「一起送」

    「你認識山門中人?」

    「你認識就成了……」

    「我打算重建西北理工你以為如何?」

    「這就是你說的山門?」

    「山門不就是人建立的麼?我們自己建立一個山門養兒子有什麼問題麼?」

    曹襄滿意的點頭道:「確實沒問題,除了你之外,你還打算找誰來教我們的孩子?」

    「東方朔,司馬遷……目前就這兩個!」

    「司馬還是不錯的,就是東方朔恐怕不成吧?那傢伙痴迷於青雲路,一時半會不會不當官給你當教習的。」

    雲瑯冷哼一聲道:「他的本事也就是在阿嬌門下可以施展一下,就他的那個性格,想要進一步去陛下那裡,不被陛下玩死你來問我,遲早有一天這傢伙會心灰意冷的來我西北理工教孩子們的。」

    曹襄從腿上撿起掉了的羊排繼續放進嘴裡一邊吃一邊思索,過了片刻壓低了嗓門陰森森的道:「朝中其實有好多人學問都不錯,偏偏不會當官,我最近看中了一個叫做應雪林的傢伙,好手段,好心機,就是性格太倔強,把自己的前途給毀了,你說,我們要不要……」

    雲瑯冷笑道:「羊不趕不上山,人不逼一下不會上驪山!」

    曹襄拍著大腿道:「就這麼辦,我們的孩子都進山門,包括去病的孩子,萬萬不能讓他禍害了我們,再去禍害我們的孩子。」

    曹襄摸摸自己似乎還在發痛的後腦勺說的斬釘截鐵,荒原上被人打昏了四次之多,他永遠都不想再經歷一次了。
V123210 發表於 2018-3-6 00:28
    第一三六章迷失

    經歷了這麼多事情之後,雲琅終於認識到了實力的重要性,他迫切的想要建立自己的勢力。

    以前還以為只要自己做到與世無爭就會,就能與這個世界上的所有人和平相處,現在看起來,明顯是自己想多了。

    大漢朝是一個實力為尊的地方!

    大匈奴是一個記打不記吃的地方!

    西域人是一個畏威不懷德的地方!

    總之,在這個近乎原始的世界裡,道理大不過拳頭,尤其是遇到劉徹這種喜歡動拳頭多過喜歡講道理的皇帝,有了實力,挨起揍來都能多抗幾下。

    不過啊,這樣做也有弊端,那就是容易被人家一鍋端,而劉徹是最喜歡幹一鍋端這種事情的。

    因此,雲琅覺得現在開始慢慢的佈局,慢慢來,萬萬不敢學主父偃走倒行逆施的路子。

    也不知道皇帝對重建一個山門是什麼看法,還是等弄清楚了皇帝的想法之後再做。

    太弱小的時候不妨聽話一些,沒壞處!

    雲琅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就裹著毯子躺在箭樓裡的皮毛堆裡,霍去病不在,他只有睡在城牆上才覺得安穩。

    至於曹襄,他早就睡得不省人事,對於一個貴公子來說,只要在邊地,沒有一個地方是安全的。

    只有被兄弟守著,他才敢入睡……

    留在邊關,對曹襄跟雲琅來說都是一種煎熬!

    夜晚的受降城非常的安靜,只有身邊的這條大河在嗚嗚咽咽的流淌,因為月亮興起的波瀾拍在城牆上,讓雲琅驚疑不定,遲遲不敢入睡。

    都說明月出天山,雲琅看不見天山,只看見霧靄沉沉的遠山,遠山不知在何處,白日裡看不見,在月光下卻影影綽綽的彷彿近在眼前。

    這些山大半是虛幻的,是黑暗的影子,或許還有雲琅心頭的陰霾。

    一夜無眠,天邊浮現魚肚白的時候卻沉沉睡去。

    早起的曹襄瞅著沉睡的雲琅,輕輕地嘆息一聲就去了城牆,在這裡沒什麼好依靠的,能多做一點就多做一點。

    天亮的時候霍去病也早早醒來了,烏騅馬就站在他的身邊,鐵矛就插在他的身畔,弩弓沒有上弦,弩箭卻早已準備好了,只要翻身踩踏一下弩弓上好弩弦,就能立刻擊發。

    從水草豐美的河曲到祁連山下的鏡鐵山,騎都尉大軍需要穿過茫茫的西海地以及居延部。

    這是一片茫茫的荒野以及戈壁灘,大軍想要穿過這片人跡罕至的地方,需要極大的勇氣。

    趙破奴的雙眼通紅,就在昨日,他發現自己居然迷路了,現在他僅僅知道,自己如果想要到達祁連山,只能一直向西走。

    昨日傍晚的時候,他忐忑不安的將自己迷路的事情告訴了霍去病,霍去病僅僅表示知道了,就下令全軍休息。

    腳下的青草已經變得非常稀疏,淡黃色的沙土已經連片出現,趙破奴很擔心,如果帶著大軍無意中走進了沙漠,這將是一個毀滅性的錯誤。

    「找到當地人了麼?」

    霍去病喝著稀粥淡淡的問道。

    趙破奴有些絕望的搖頭道:「沒有,這裡似乎是一片死地,沒有人煙。」

    「匈奴降卒怎麼說?」

    「他們說這片地方經常有大風吹過,不是經常居住在這裡的人是沒法子分辨道路的。」

    霍去病皺眉問道:「胡人怎麼說?」

    趙破奴搖頭道:「他們說從未來過這裡,將軍,我們回頭吧,末將實在是不能分辨去路,甘願受罰!」

    霍去病輕笑一聲道:「如果砍掉你的腦袋能夠讓我大軍找到正確的道路,我並不介意這麼做,只是殺了你也沒用,畢竟,人力有窮時!」

    趙破奴低下頭無言以對。

    李敢站起身四面瞅瞅道:「這個鬼地方真的很奇怪,無論向哪一個地方看都是一個模樣。」

    霍去病笑道:「不可能一樣的,總有不同之處,按理說我們只要朝正西走,就該走到祁連山!」

    趙破奴的嘴巴動了一下,見霍去病的臉色不好看,又閉上了嘴巴。

    李敢哈哈一笑道:「正西我們倒是知道,問題是,我們要是走錯路,東繞西拐的,天知道會走到那裡去。

    這片地方奇怪的緊,如果誤入沙海那就糟糕了。」

    霍去病遺憾的從懷裡掏出一個小盒子,打開看了一下,指著西方道:「那裡就是西方……可惜啊!」

    李敢湊到霍去病身邊瞅瞅他手裡的盒子,發現這是一個很怪的東西,他從來都沒有見過。

    霍去病把手裡的指南針遞給李敢感慨的道:「我當年年少無知兩次嘲笑你父親失期的事情,結果,阿琅說這是沒辦法的事情,是不可避免的。

    我還有些不服氣,認為我們有司南,就不該迷路,結果,阿琅給我打造了這個指南針,我在中原,不論任何時候再也沒有迷過路,認為此生我不可能會迷路。

    阿琅卻說,光有指南針該迷路的時候還是會迷路,還說我們對這個世界的認知太膚淺,在未知的地方,即便是有指南針也於事無補,因為我們沒有一種被他稱作標準地圖的東西。」

    李敢把玩著指南針,就像是一個得到了新玩具的孩子,霍去病說了什麼話,他一句都沒有聽進去。

    「這東西不論怎麼轉動,都能找出南北來!」

    霍去病見趙破奴也湊過去了,就搖搖頭下令道:「全軍後撤,回到昨日修整的地方,等我們確定了路線之後再說去鏡鐵山的事情吧。」

    趙破奴明顯的鬆了一口氣,他真的很怕霍去病一意孤行,最後葬送掉這支大軍。

    見霍去病下令了,來不及繼續觀賞指南針,連忙匆匆的去傳令了。

    「我們出來的時候應該把阿琅帶來的,他一定有辦法給我們指出一條道路來的。」

    李敢小心的把指南針還給了霍去病,嘴上卻低聲嘟囔著。

    霍去病笑道:「阿琅能來受降城,並且敢指揮戰車殺入匈奴大營,這已經是他的極限了。

    我不知道他當初是鼓了多大的勇氣才敢出城殺敵,總之,如果那一夜偷襲敵營的不是你我,他寧願看著偷襲敵營的人全軍覆沒也不會出來的。

    所以啊,我們就不要強人所難。

    我們兩個想要榮耀只能馬上取,阿琅,阿襄不同,他們一個學識淵博,一個身家豐厚,沒必要學我們。

    他們兩個想要榮光易如反掌,說起來,是不放心我們他們兩個才不遠萬里來到受降城。

    說起來,是我們對不住他們。」

    李敢笑道:「過命的交情說這些話就見外了。」

    霍去病瞅著開始整頓兵甲準備出發的將士們,搖搖頭道:「阿琅是一個很有想法的人,也是一個做事情非常有規劃的人,這些天以來,軍陣上的無常變化,給了他很大的困惑,他現在做的事情,與他的生存之道有很大的差別。

    兄弟間生死相托算不得什麼,但是啊,我們現在都是一大家子人,再讓兄弟不斷地付出,那就是我們的不是了。」

    李敢皺眉道:「那怎麼辦?阿琅,阿襄不在,你我敢這麼肆無忌憚的離開受降城?

    反正現在我們都是拴在一根繩子上的螞蚱,先過了這一關再說。「

    霍去病聽了哈哈大笑,拍拍李敢的肩膀道:「你想的倒是簡單,也好,過了這一關再說。」

    李敢跟著大笑,打了一個唿哨,喚過自己的戰馬,縱身躍上戰馬道:「回到昨日出發的地方,我們再細細的考究,看看哪裡不對,說不定就能找出那條該死的道路來。」

    騎都尉行軍速度極快,不一會,就消失在地平線上了。

    諾大的荒原再次安靜了下來,猛地,在距離霍去病營地不遠的地方,冒出一顆稚嫩的面孔來,見大軍消失不見了,就朝身後大喊道:「老祖宗,老祖宗,將軍他們走了……」
V123210 發表於 2018-3-6 17:24
    第一三七章殊途同歸

    何愁有選擇的這個地方非常的隱蔽,前邊就是一塊不長草的土丘,旁邊是一條被洪水沖刷出來的深溝,在土丘與深溝之間是一塊低窪的空地,藏身在這裡只要不生火就不虞被霍去病的遊騎發現。

    八隻肥壯的狼靜靜的圍在何愁有的身邊,眼神陰鬱,除過兩個最早跟隨何愁有的少年軍之外,沒人敢靠近。

    深溝裡還有十峰駱駝,十六匹戰馬,七個少年看護著這些牲口,聽少年大聲喊叫,就一起抬頭瞅著似乎在酣睡的何愁有。

    狼群不安的騷動一下,何愁有睜開眼睛,瞅著那個少年軍呵呵笑道:「小狗子啊小狗子,你好歹也是羽林軍出來的,怎麼就沒點軍人的樣子呢? 」

    小狗子調皮的吐吐舌頭,然後拿腳踢開一匹擋路的狼,湊到何愁有身邊道:「老祖宗,我們昨日就知道將軍他們走錯了路,為什麼不提醒一下呢?」

    何愁有在小狗子的腦門上敲了一個爆栗道:「誰讓他們出來的時候不帶上我呢。

    快去點火,老祖宗兩天沒有吃熱食了,再這麼下去,說不定就會一命嗚呼!」

    年輕的小狗子覺得老祖宗的解釋沒什麼問題,誰還沒有一點脾氣,他沒有被選中去出戰,不也一肚子的不願意麼?

    不大功夫,篝火就燒了起來,鐵鍋裡的水沸騰之後,小狗子就給何愁有沖了一碗稀稀的牛油炒麵,還特意給裡面添加了一塊鹽巴。

    何愁有喝的很是香甜,眼見碗底的鹽巴還沒有化,就扒拉到小狗子的碗裡,在荒原上,鹽巴這東西金貴著呢。

    「吃完飯,就把狼餵了,我們從南邊抄過去,給大軍留下行軍路線,繼續跟在大軍後面走。

    你們將軍啊,看不起我們老的老,小的小,我們就給他幹出一些他們幹不了的事情讓他們瞧瞧,看以後還有誰敢小看我們。」

    小狗子露出大門牙嘿嘿的笑了一聲,就三口並作兩口的吃完自己的飯,提著刀子來到爬犁跟前,揮刀砍下兩條血淋淋的人腿就隨手丟進了狼群,見狼群開始咆哮撕咬食物,這才對其餘正在吃飯的少年人道:「飲馬,半個時辰後出發!」

    其餘少年人轟然應諾,就加快了進食的速度。

    兩條人腿,還不夠八匹狼食用的,小狗子把那個已經流血而死的胡人姦細從爬犁上拖下來,抬腿就踢進了深溝。

    雖然有些浪費,他卻不肯繼續餵食,老祖宗說了,狼這種生物是不能徹底餵飽的。

    「不要全殺了,至少要留下三個姦細,去祁連山的路還長,應該還有用。」

    何愁有咬了一口瓜乾笑道。

    小狗子答應一聲,就站在爬犁邊上,瞅著剩餘的五個姦細笑道:「老祖宗的話你們應該聽到了,我們只要三個活的,只有最有用的人才能活著,沒用的人,只能拿去餵狼!」

    五個被綁住嘴巴的奸細一起嗚嗚大叫一起,還不斷地扭動著被捆綁的結結實實的身體。

    小狗子笑道:「今天,狼已經吃飽了,現在給你們時間好好地想想自己的用處在那裡,晚間的時候有的說就趕緊說,免得明日被拿去餵狼了,才後悔。」

    說完話,就來到何愁有身邊,幫著老祖宗收拾毯子,皮毛手腳勤快的招人喜歡。

    何愁有對這些孩子的表現滿意極了,在他眼中,這群孩子都是頂好的孩子,勇猛,聽話,且聰明伶俐,是不可多得的好幫手,尤其是小狗子,假以時日,一定會成為一個最優秀的繡衣使者的。

    半個時辰匆匆過去了,不用何愁有起身,兩個精壯的少年就把老祖宗給抬上了駱駝背,並且用毯子將何愁有包裹的緊緊的生怕他受了風寒。

    有人伺候,何愁有自然就不願意動彈,即便是捉拿那些姦細,他也沒有出手,只是做好了安排看這些少年人出手。

    直到現在,這群孩子依舊把他當一位七十多歲的長者來對待。

    「花耳朵啊,你騎馬的姿勢是誰教你的?」

    「老兵教的!」

    「知道你為什麼會從馬上摔下來弄壞耳朵麼?就是因為你的騎術不對勁啊。

    騎馬呢,可不是讓馬馱著你跑這麼簡單,而是要求你跟馬配合好才成啊……把你的胯打開不要總是夾著戰馬,這樣呢,戰馬不舒服,你也不好受……」

    在何愁有絮絮叨叨的話語中,這支混合了狼,戰馬,駱駝,爬犁的隊伍再一次出發了。

    直到傍晚的時候,霍去病的大軍才回到了昨日出發的地點,這裡沒有什麼別的變化,只是在霍去病前日樹立營寨的地方多了一塊大石頭,大石頭上畫著一個大大的箭頭,箭頭前面寫著鏡鐵山的字樣。

    最早發現這塊大石頭的人就是趙破奴,他匆匆的趕到這裡就是想要早點尋找到正確的路線,沒想到第一眼就看到了這塊大石頭。

    「阿瑯來了?」李敢抓著腦袋問霍去病,因為這種指路的方式完全是雲瑯的風格,以前在騎都尉的時候設立訓練場地的時候,他就是這麼標識方向的。

    「至少不是匈奴人的詭計!搬開大石頭!」

    霍去病看了一會大石頭,搖著頭輕笑了一聲就下了命令。

    趙破奴親自搬開石頭之後,石頭下面果然有一塊黑褐色的羊皮卷。

    羊皮卷打開之後,上面繪製著一條商道,商道上密密麻麻的標註著極具特色的地形地貌,只是上面的文字並非大漢文字。

    「看看,是不是真的!」

    霍去病看了一眼羊皮卷,就遞給了趙破奴。

    趙破奴接過羊皮卷,極目四望,在西邊有一座不算高的土丘,土丘迎風面上佈滿了溝壑,溝壑的頂端全是蘑菇狀的紅砂岩柱子非常的容易辨認。

    昨日並沒有向土丘方向走,而是稍微有些偏東了……

    趙破奴搜索枯腸之後咬牙道:「應該朝蘑菇山方向走,這張地圖是真的。」

    霍去病笑道:「自然是真的!」

    李敢睜大了眼睛道:「你怎麼知道?」

    霍去病嘆了口氣,取過羊皮卷,指指羊皮卷背後的一枚鮮紅的硃砂印痕道:「繡衣使者的印章!還是戴冠冕的人形,該是何愁有親自到了。」

    李敢,趙破奴仔細看了印痕之後,就不說話了,這事根本就輪不到他們倆說話。

    「何愁有就在不遠處,只是這個蛋頭不願意加入大軍,看樣子他另有打算。

    娘的,監軍,監軍,監到耶耶的頭上來了!」

    李敢見霍去病有些惱怒就咳嗽一聲道:「人家現在給我們指路呢。」

    趙破奴連忙把李敢拖走了,因為,霍去病的臉色變得更加難看了。

    「這隻老狗在向耶耶示威呢!」

    霍去病狠狠的罵了一句,就下令就地紮營!

    五月的荒原,白日酷熱,到了夜晚卻寒氣逼人,一輪明晃晃的大月亮掛在天上,此起彼伏的狼嚎聲從遠處傳來,正在研究地圖的霍去病恨恨的丟下羊皮卷,朝狼嚎傳來的方向看去。

    在受降城的時候,他就聽習慣了這種狼嚎,何愁有的八匹狼在滿月的時候總喜歡嚎叫,叫聲尤其淒厲,短促,沒有荒原上的狼嚎叫的那種遼遠的意味。

    傍晚紮營的時候,何愁有的親兵前來稟報過,他們之所以來到這裡,是為了抓一群胡人姦細,與大軍行動沒有半點關係,如今正是追捕姦細的緊要時刻,他們就不來大營了。

    親兵呆呆的背誦完這幾句話,然後就匆匆的跳上戰馬跑了,好像他們真的在追捕要犯一般。
V123210 發表於 2018-3-7 07:01
    第一三八章射龍

    蘇稚白嫩的小腳穿過紗裙輕輕地點在雲瑯的背上,然後又迅速的收回來,裝著繼續看她的藥典。

    雲瑯回頭看看蘇稚輕笑一聲,繼續用毛筆在竹簡上寫寫畫畫。

    蘇稚的小腳再一次悄悄地探過來的時候,卻被雲瑯一把抓住……

    「哎呀,不要用力,小心弄掉我的蔻丹。」

    蘇稚不敢掙扎,她的腳趾頭上綁著厚厚的一層布,裡面是新采的指甲花,搗碎之後加上白礬,就能給指甲染色。

    羌人女子最愛此物,一旦到了五月,指甲花盛開,她們就會採摘指甲花的花朵,葉片,混合白礬之後讓自己的指甲變得紅豔豔的。

    蘇稚自然也不能免俗。

    這東西需要情郎包裹的才好,於是,雲瑯用了一個時辰的時間幫蘇稚包好了手腳。

    「別亂動啊,這要包十二個時辰才能變紅,你這樣亂動很容易脫落,到時候染得黃不拉幾的看你怎麼辦!」

    蘇稚聽了,連忙乖乖的收回腳丫子,見指頭上的麻布沒有脫落這才放心。

    用指甲花染色時間很關鍵,沒有十二個時辰是沒有好效果的,迷迭尕說了,要是一次沒有染好,第二次就不靈光了。

    雲瑯見蘇稚安靜了,就重新轉過頭繼續書寫自己的東西,每個月一次的軍報是不能少的。

    他正在醞釀情緒準備把霍去病遠走鏡鐵山拯救邊民一事儘量寫的慷慨一些,就聽蘇稚在背後道:「我渴了!」

    雲瑯放下毛筆,給蘇稚倒了一杯茶水,伺候這個雙手綁著布條的丫頭喝完水,又開始忙於自己的工作。

    「我餓了!」

    蘇稚的聲音再次響起,雲瑯莞爾一笑,乾脆放下毛筆,收起了瓦硯,決定晚上再幹活,現在要是不伺候好這個姑奶奶,自己沒清靜日子過。

    「吃什麼呢?昨日才吃了薺薺菜餃子,莫非你今日又想吃?」

    蘇稚仰起頭想了良久道:「我要吃蛋糕!」

    雲瑯攤攤手道:「換一個好不好,烤蛋糕的爐子在家裡呢,這裡可沒法子烤蛋糕。」

    「師姐她們這時候一定在吃蛋糕!」蘇稚吞嚥了一口口水,嚮往的道。

    雲瑯坐在軟塌邊上瞅著窗外低聲道:「是啊,這個時候家裡的桑蠶已經處理完畢了,該是全家去山居小築的時候了。

    大女喜歡騎著大王,大王也喜歡馱著大女,宋喬在撿藥,紅袖在收集鮮花,劉婆在表功,梁翁在訓斥小蟲……」

    「我一定在罵人,藥婆婆一定在午睡……你必定是坐在閣樓上搖著蒲扇看書……」

    說著說著,兩人都慢慢的不說話了。

    也不知道沉默了多久,雲瑯站起身向外走。

    「你幹什麼去?」

    「想辦法給你烤蛋糕去,可能不太好,你將就一下。」

    「算了吧,我不想吃蛋糕了,再說你沒有雞蛋!」

    「野雞蛋還是有幾顆的……」

    雲瑯站在門外懶懶的道。

    「我們去釣魚吧,你不是說大河鯉魚非常鮮美嗎?我們今晚吃魚!」

    蘇稚似乎被自己的想法刺激的有些興奮,從錦榻上跳下來,踩著雲瑯的大鞋子就匆匆的出了門。

    在水流湍急的大河上釣魚很難,想要釣到大河鯉魚更是屬於做夢一般的行為。

    因此,雲瑯選擇了用網,劉二一瘸一拐的背著漁網跟著雲瑯與蘇軾沿著河邊城門出了城……

    謝寧的腿還沒有好,就骨頭痊癒的速度,他遠遠比不上劉二,至今只能依靠雙拐行動。

    曹襄坐在他的對面,兩人目送雲瑯蘇稚出城,也就沒了下棋的心思。

    「他們要去打漁……」

    謝寧指指雲瑯跟蘇稚對曹襄道。

    「我不瞎,看得見!」

    「我們為什麼不去?」

    「我們要守城!」

    謝寧哀嘆一聲躺在蒲團上道:「我的腿什麼時候才能好啊,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去騎馬打獵!」

    「我也想,家將幫我捉來了兩隻鷂鷹,現在正是捉兔子的好時候啊。」

    「你以前在長安的時候一般都幹什麼?」

    曹襄抽抽鼻子道: 「病沒好的時候等死,病好了之後就在雲家混吃喝,有時候也去陽陵邑或者長安的青樓裡的廝混。

    對了,你有七個老婆,晚上的時候到底是怎麼睡覺的?」

    謝寧笑道:「我睡我的,她們睡他們的。」

    「你喜歡男人?」

    曹襄有些吃驚的問道。

    「我連自己都討厭,你覺得我會喜歡誰?」

    「等我們以後回到了長安,就去阿瑯家玩,在那裡你不會感到無聊的,那裡總有一些好玩的事情讓你沉迷。 」

    「但願吧!」

    謝寧蕭索的拄著枴杖起身,沿著城牆一步一挪的向前走,大漢軍律規定,裨將守城,一時一巡。

    靠近大河這邊的河灘上,有一個不算太大的碼頭,碼頭也是鵝卵石堆積而成,伸入大河不到五丈,只要站在碼頭頂端,基本上就來到了大河河水的主流處。

    鵝卵石最容易被湍急的水流沖走,如今之所以安穩如山,完全是因為這些鵝卵石被密密匝匝的木樁給鎖死了。

    按理說水流湍急的地方不會有什麼魚的,偏偏大河鯉魚就是喜歡湍流,尤其是到了秋季漲水的時候,金黃色的大河鯉魚就會逆流躍起,展現自己優美的身姿。

    這就是鯉魚跳龍門的典故出處,越過那座無形的龍門,鯉魚就能化魚為龍,在驚雷聲中騰雲而上九重天。

    雲瑯見過無數的大河鯉魚,也吃過無數的大河鯉魚,就是沒有親眼見過有鯉魚化為神龍的。

    現在還不到傍晚的時候,只要太陽徹底西斜,大河河面就會被殘陽染成血紅色,到了這個時候,就會有很多自以為能夠越過龍門的鯉魚開始竄出河面向天空跳躍。

    雲瑯的漁網上幫著一個碩大的木頭桿子,諾大的漁網看起來更像是一個婦人捕捉蝴蝶的紗網。

    眼看著太陽已經西斜,雲瑯就雙手握著桿子張網已待,只要有充滿野心的鯉魚在他桿子能捕捉的範圍內躍起,就會成為他的盤中餐。

    蘇稚盤腿坐在一塊被太陽烤的溫熱的大石頭上,劉二忙著從河裡面往木盆裡打水,至於雲瑯,則鷹隼一般死死的盯著河面。

    河面上出現了幾條淡黃色的背鰭,藏在河水裡的鯉魚正在奮力向上遊走,一道小小的波浪襲來,藏在水裡的鯉魚就用力的甩動了尾巴,它的身體高高的竄出水面,尾巴繼續瘋狂擺動,想要直衝雲霄。

    一張大網刷的一聲就籠罩了過來,鯉魚堪堪鑽進了漁網,即便雲瑯已經覺得站穩了腳跟,依舊被大鯉魚強大的衝力帶的向上踉蹌兩步。

    悲慘的鯉魚沒有成龍,帶著漁網重重的摔落水中,而雲瑯則在蘇稚的大呼小叫中,獰笑著緩緩收回木頭桿子。

    劉二站在碼頭下面,快活的從漁網裡面取出那條倒霉的鯉魚,抓著魚鰓將它重重的丟進木盆裡,然後快速的蓋上蓋子,否則,這種喜歡跳躍的鯉魚就會三蹦噠兩蹦躂的重新回到大河裡。

    大河裡的鯉魚並不會因為一兩個同伴的遭遇,就畏縮不前,迎著夕陽,他們一條接一條的高高的躍起,金黃色的鱗片在夕陽的照耀下如同金龍一般,色彩斑斕,令人目眩神馳。

    「嗡」的一聲弦響,一條三尺多長的巨大鯉魚就從半空裡跌落,然後就帶著那支穿透了身體的羽箭隨波逐流了。

    雲瑯猛地轉過頭,陰冷的瞅著站在城頭的一個金甲人,胸中的怒火如同岩漿一般奔突,運行……剛才那一箭堪堪從他的耳邊掠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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