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世界] 紂臨 作者:三天兩覺 (連載中)

   
29282128 2018-1-1 14:38:21 發表於 科幻靈異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31 2120616
29282128 發表於 2019-2-26 21:54
祭者之章(三)

  採訪被拒絕了,意料之中的發展。

  在羅主編安排給我這個任務的時候,我就大致猜到了事情會是這種結果。

  我也猜到了,他的這次指派,背後有著更深一層的動機。

  很顯然,經過了一周的時間,將我調任過來的那位領導已經後知後覺到……自己是上當了。可事已至此,他自然不可能再撤銷調令、把我調回mailroom去;再進一步說,在對我展開報復這件事上,他也不方便親自動手,因為那可能會導致我跟他撕個魚死網破。

  於是,他就想到了這個辦法:暗中授意我的頂頭上司,給我安排一個不可能成立的採訪,然後以我「連這麽簡單的事都辦不好」為由,在這個部門裡再次將我下放。

  當然了,事成之後,姓羅的不會承認自己是受人拜託故意在給我穿小鞋,那位領導也不會承認自己有在背後搞過這種小動作,我無憑無據的,最後也只能吃這個啞巴虧。

  他們是這麽算計來著……

  然而,我也沒那麽好對付。

  沒有採訪,不代表就寫不出報導了;不了解詳情,不代表就不能發表新聞。

  你們以為媒體真的知道自己報導了什麽嗎?你們以為他們真的了解過自己報導人或事嗎?你們以為他們真的知道、或者說在乎真相嗎?

  我不是在否定這一行的所有人,我只是想告訴你們,只有極少數人,是真心想用自己的報導去改變一些事情的,是願意花費時間、精力、甚至冒著危及自身的風險去挖掘真相和詳情的……但即使是這一部分人中,還有很多使錯了力、走岔了路的傢伙。

  而絕大多數人,並不在乎真相、公理、正義、誠實……

  他們或是把媒體人當成一份單純的工作,或是將其視為實現自我價值或贏得名利的工具;也許他們在年輕時,也曾在乎過上述那些東西,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變了。

  在工作的壓力下,他們不再詳盡地去了解、驗證自己要報導的信息;他們開始習慣於濫用話語權,並覺得那也無關緊要;他們在別人的要求或者競爭的環境中為了寫出更博人眼球的東西,開始說謊,越發的背離自己進入行業時的初衷。

  羅主編,也是這樣一個人。

  我看過他過去寫的文章,他自然也有過那種熱血澎湃的時期,但他的那段時期極短,在他去紐約先驅報實習時就已結束了。

  他後來寫的東西,充斥著謊言與偏見;他那華麗的詞藻間溢出的除了歌功頌德、溜須拍馬的廢話,就是像瘋狗般亮出屁股替領導咬人的惡語。

  他的文章並不寫給路人看,也不是寫給自己看,而是寫給那些他需要討好的人看的。

  但不得不承認,在寫這些無中生有、斷章取義的玩意兒時,他的技巧堪稱出眾,而這……正是我眼下需要的。

  舉例來說,當羅主編接到個任務要抨擊遊戲產業時,他會寫自己採訪了「網吧附近的個體經營者某某」,然後借這個某某之口,說一堆自己想說的話;當羅主編的任務是抨擊地攤文學時,他會寫自己採訪了「書店附近的大學生某某」,然後又寫一堆自己想寫的內容……

  這些「某某」是不是存在呢?根本沒有人能驗證,就好比你現在也可以寫一段所謂的「採訪」,說在一條河邊遇到過一個熱心群眾,然後借「他」之口,將這條河肆意評論一番。

  即使真的存在過一些「某某」,他們接受採訪時的話,也是可以歪曲的;作為記者,你可以只報導你願意截取的部分,並且按自己的意願來編排,最終輸出你想要輸出的觀點。

  這種事,在業界也是常態……當然了,大部分對報導的內容不了解的路人,很容易就會相信這些內容、並被其所影響。

  能夠發現報導者對自己所報導的東西有多不了解、寫的內容裡有多少謬誤的人,只有相關領域者或者當事人,而這些人,永遠只是小部分。

  我,也可以利用這些。

  雖然我沒有採訪到那對夫婦,但我可以說自己採訪到了一位不願意透露身份的鄰居、或者說「知情人士」,然後把我想說的話借這個「某某」之口寫出來。

  我的辭藻可以比羅主編更華麗,說的謊也可以比他更真實,堪稱文章錦繡、以假亂真。

  兩天之後的早晨,我就交上了稿子。

  我知道發完郵件他立刻就看了,但時近中午他才把我叫進辦公室;我知道他是在跟某人匯報通氣,不過我也沒必要去拆穿他。

  我的報導讓他無話可說,他也不可能親自跑到天津去驗證什麽,事實上……就算他去了也證實不了任何事。

  不過,他還是隨便找了幾個牽強附會的理由「批評」了我幾句,最後來了句「這次就算了,下次這樣再給我這樣的報導我是不會通過的。」

  可笑。

  我看著他的表演,畢恭畢敬地點頭裝孫子,然後帶著一個令我滿意的結果離開了。

  幾天後,我的報導正式對外發布,紙媒和網絡都有覆蓋;雖然我所在的這家公司並不算什麽主流一線媒體,但總體來說銷量不差、流量也不低。

  我將那對夫婦塑造成了網絡暴力的受害人,但並沒有把「網民」變成主要的反派,而是寫成了幫兇,並且加上了「一部分偏聽偏信、被帶了節奏的」這樣的前綴。

  我也是聰明人,公然開地圖炮是個大忌諱,就算你心裡覺得十個人裡有九個是傻逼,你也不能公開地講出來,更不能對著某個基數龐大的群體這樣講。

  我報導中的反派是一位陳姓作家,她是當年那個「無肛嬰兒事件」事件的主要當事人之一,她的一系列行動直接地讓一個生來便遭受著病痛苦難的嬰兒在離世前承受了本不應承受的巨大痛苦,並讓孩子的父母承受了網絡暴力的摧殘。

  但她對此並沒有任何的悔過,從來沒有;她用一個又一個謊言開脫自己的愚蠢和惡毒,拒不承認自己違背道德和法律的種種愚行;面對隨之而來的質疑,她也一直是理直氣壯的態度。

  這些年來,她努力將自己塑造成一名女權、慈善領袖,靠收一些特定人群的智商稅過得還挺滋潤。

  她用慈善的旗號吃著那些弱勢群體的人血饅頭,擺出一副正義鬥士的姿態,從事著類似人口買賣的生意。

  讓這樣一個人來擔當我那篇報導的反派,是多麽合適、多麽順眼。

  我厲小帆手中的筆,就是用來把這種人釘在恥辱柱上的。

  說到底……其實,我也不在乎真相。

  有太多人為真相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卻沒有得到任何的回報,也沒有喚醒多少民眾的良知。

  輿論的遊戲中,贏才是第一位的,如果「真相」擋在了你的目的前面,那你就該把它拋掉,狠狠踩碎。

  到遊戲的最後,能讓更多的人相信你、並站在你那邊,你才是勝利者;能讓你的聲音蓋過對立者的聲音,你才是勝利者;能讓別人付出的代價比你多、比你慘、乃至萬劫不復,你才是勝利者。

  勝利者,才有資格談論正義。

  即使你在勝利後會被一部分人憎惡、唾棄、視為眼中釘肉中刺,即使你的本質是邪惡的、錯誤的、荒謬的……都沒有關係。

  贏,並且達到目的,就夠了。

  卑鄙的正義,於我而言,一樣是正義。

  …………

  一天後,我的報導開始在網絡上發酵。

  用文字激起別人的仇恨,對我來說如探囊取物。

  但是,影響還不是很大,畢竟這只是舊聞重提,關於那位慈善家的屁事網上隨便一搜都能看到,只不過關心的人不多罷了。

  所以,我進入了下一步。

  我開始在自己剛剛通過認證的、那個標有「調查記者」頭銜的社交媒體帳號上,發布一些自己受到律師函警告以及各種威脅的聊天記錄,當然,所有聊天記錄的截圖都是我偽造的。

  這種事,真或假,根本不重要,「搶占先機」才重要;你只要先發制人,便能先入為主,這就是為什麽——造謠易如反掌、辟謠難如登天。

  一張精心設計的虛假聊天記錄截圖,至少能在24小時內騙過80%以上的圍觀者,24小時後無論誰出來辟謠,都還有會30%的人繼續選擇相信,因為他們很可能已經在前24小時裡站了隊、並和一些反對自己的人對罵了許久,這時候單純為了面子也會堅持意見;再者,假如辟謠方的公信力不夠強,或者是當事人自己在辟謠,那還會有很多人認為這種沒有憑據的辟謠純粹就是狡辯。

  接下來,我就雇了網絡水軍,開始擴散我偽造的截圖,並和自己的報導進行關聯,用上各種類似「青年調查記者因報導而受到生命威脅」這種危言聳聽的標題,來引起關注。

  就這樣,不到半天,我那原本只有個位數關注者的社交賬號,轉眼間變得炙手可熱,短短幾個小時就有數萬人來關注。

  又過了一天,在被無數人問候了祖宗十八代無數次後,那名陳姓作家終於也在社交媒體上對此事做出了一些反應。

  正合我意。

  到了這一步,我的計劃基本上已經是成功了。

  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反串,讓水軍們把我自己提供的「關於我自己的黑料」發出去,比如父親的死、比如學歷等等——一些其實無關痛癢的隱私信息,然後,再讓水軍在評論裡反串黑我,用惡毒的言論對我的不幸展開攻擊。

  如此這般,所激起的憤怒情緒,讓網民們紛紛站到了我這邊來。

  我就靠著這麽一樁本來和我毫無關係的陳年舊事,在一夜之間,也成了個「正義鬥士」。

  而在這個階段,對方的反應我已經不在乎了,就算真有人給我遞律師函,那也不是什麽事兒……無非就是一拖就能拖個一年半載的民事訴訟,哪怕證據確鑿,判我敗訴,我也可以只履行法院指定的經濟賠償,但是對道歉澄清之類的訴求拒不執行;而在這段時間裡我獲得的利益,其實早已超過了賠償的金額……這手,我是和一些專幹侵權行當的人士學的,判例很多,有一定借鑒意義。

  總之,對方的反應越強烈,就會給其帶去更多的反感,並鞏固我那不畏強權的形象。

  於我而言,輿論戰上贏了,就可以撤了,接下來裝聾作啞便是,自會有義憤填膺的人代替我去發聲。

  …………

  達到目的後,我便開始尋找新目標。

  我自然不能光靠這一篇報導就持續地維持熱度,畢竟網民們的記憶只有一周,我得趕緊提供下一個「祭品」才行。

  值得慶幸的是,這個社會上,像陳某這樣的人並不少見,大部分都還活蹦亂跳的,所以我的選擇很多。

  人在得到一些東西的時候,自會失去一些東西,既然這些人能恬不知恥地活下去,就理應付出相應的代價;這代價未必來自法律,也未必來自他們早就丟掉的良心,但終究會以某種形式到來……

  如果說卑鄙是我的通行證,只願那些無恥的形骸,化為我腳下的階梯。
29282128 發表於 2019-3-2 22:38
判官之章 (三)

  卡門還是老樣子,即便是身著FCPS的制服,一樣美得惹人注目;那被栗色的斜瀏海遮住的額頭和眼角,則讓她更添幾分神秘高冷的氣質。

  是的,這次FCPS派來提走蘭斯的人,正是卡門,這也是「茶宴」在幕後安排的必然結果。

  在聯邦,沒有人比卡門·莫萊諾更了解蘭斯,只有她才能緊跟住那個高智商反社會瘋子變化無常的思維,並且及時地做出對策。

  然而,今天,卡門終究是來晚了一步。

  其實她原本是趕得上的,只是,當她走到警局門口時,柏瑞探長以此案負責人的身份上來和她打了聲招呼,並跟她東拉西扯的聊了幾句。

  這尷尬且沒有營養的談話持續了兩分鐘左右,期間卡門已然隱隱意識到了什麽,但出於禮貌和對探長的信任,她沒有發作。

  兩分鐘後,她終於忍無可忍,推開了探長,並根據牆上的樓層示意圖自己找到了羈押室的位置,快速跑了過去。

  可惜,當她來到羈押室時,發現屋中已是人去樓空;留下來的,只有一些呈噴濺狀的血跡、十幾個深淺不一的血腳印、以及兩條細長的血胎印。

  站在那兒看了幾秒後,卡門迅速就分析出了如下信息:

  一,蘭斯是自殘的,受傷的是眼睛,離開時他依然戴著手銬、坐著輪椅,並有三個人陪同著。

  二,在其自殘行為發生時,有一個人正坐在他的對面,不出意外的話是在與其交流。

  三,蘭斯自殘的動機至少有一部分是為了免於被FCPS的人立刻帶走。

  四,柏瑞探長不但為這兩人通風報信,而且為他們的離開爭取了時間,還特意安排他們從後門走。

  五,和蘭斯對話的人心理素質尚佳,但依然只是普通人,其步幅顯示他是男性,穿著昂貴的名牌皮鞋,身高在一米八左右,體型中等;結合柏瑞探長的行為,此人有大概率是一名試圖利用蘭斯實現個人事業突破或政治目的的知名律師或檢察官。

  在她想清楚這些並轉身時,從後面一路追來的柏瑞探長也剛好趕到。

  「噢!天哪, 這是怎麽回事兒?」柏瑞自然選擇裝蒜,他還順手拉住了一名路過的警員問道,「嘿,剛才關在這兒的犯人到哪兒去了?這些血是怎麽回事?」

  對方也是老油條,就算知道探長是明知故問,也不動聲色地把事情再說了一遍,並表示蘭斯已經被兩名警員押上了救護車,正被送往附近的醫院。

  卡門靜靜的看著這兩位把戲演完,在旁沉默不語。

  片刻後,那名警員離開了,柏瑞雙手叉腰,長籲了一口氣,露出一個無奈的神色,走到卡門面前道:「呼……抱歉,長官,看來出了點兒小意外。」

  「你的朋友叫什麽名字?」卡門卻是突然拋出了這麽一個問題。

  柏瑞被她問得一愣:「呃……您說什麽?我不太明白。」

  「剛才被你放進去,和蘭斯談話的那個人,叫,什麽名字。」卡門面無表情的、用頓挫分明的語氣,重新問了一遍。

  雖然她這話裡沒有任何恐嚇的詞彙,但她的眼神和氣勢,以及這話的內容,皆讓柏瑞明白了……繼續扯謊下去對自己沒什麽好處。

  「雷蒙德·福克斯。」兩秒後,柏瑞收起了自己的演技,用略顯沮喪的口吻回道。

  「哼……」聽到這個名字後,卡門冷笑了一聲,「原來如此……首席檢察官是嗎……」

  卡門和蘭斯當年在法學院是同學,她自然也聽過雷蒙德的名字,畢竟雷是導師們口中的「正面典型」。

  「那麽……」卡門臉上的笑容很快消逝,彷彿從未出現過,「柏瑞警官,他們去的是哪家醫院?」

  …………

  同一時刻,幾公里外的一輛救護車上。

  插爆了自己右眼的蘭斯,這會兒正若無其事地坐在輪椅上哼著小曲兒。

  他的左手被手銬銬在輪椅上,右手則拿著一塊醫務人員給他的紗布,摁著自己右邊的眼眶。

  至於他那碎掉的眼珠子和那支鋼筆,自是早已經從他眼窩裡被一同拔出來了;儘管誰都能看出這眼球九成九是不可能再用了,但無論如何他們還是把那兩樣東西放進了冰盒一併帶上。

  「你這效率不行啊,雷。」看著臉上、衣服上都沾著血,但還在埋頭修改協議的雷蒙德,蘭斯還不忘用悠然的語氣嘲諷道,「萬一在我們到醫院之前人家就飆車追上來把我們截停了,而你還沒把合同弄好,咱可就功虧一簣了哦。」

  「你要是閉上嘴,就幫我了大忙了。」雷蒙德也很急,他頭也不抬地盯著平板,緊鑼密鼓地修改著一些細則。

  「要不然……我來吧。」但蘭斯還是不依不饒,「你來幫我止血,我一只手也很快就能搞定的。」

  幹雷蒙德這一行的,一般只有他們對別人說「你行你上」,但今天他竟然聽到了「放著我來」這種要求,各種意義上來說都有點屈辱,但他也是真沒有心情和時間去還口,乾脆就無視蘭斯,悶聲不吭地繼續集中精神做手頭的事。

  然,幾分鐘後,蘭斯那句似乎是隨口說出的「萬一人家飆車追上來」——成真了。

  問到了醫院地址的卡門一刻也沒耽誤,當時就回停車場取了車,並往車頂上放了個警笛,一路狂飆著就追了過來。

  要不是因為路上有點堵,而且蘭斯他們乘坐的救護車本身也是不用管紅綠燈的,卡門可能會來得更快。

  就這樣,救護車在距離醫院急診大樓僅有五百米的一條路上被卡門截停了。

  下車後,她理都沒理司機,箭步就衝向了救護車的後方,一開後車門就用右手舉槍往裡瞄準,同時左手亮出證件:「我是FCPS歐洲總部副部長卡門·莫萊諾,現在要求你們立即將這名嫌犯移交給我,任何妨礙移交的行為將被視為異常舉動,可就地處決。」

  「長官……」縱然年紀比對方大十幾歲,但從級別來說雷蒙德還是不如對方,故而得稱一聲長官,「這名嫌疑人已經……」

  「請你讓開,福克斯檢察官。」卡門根本不想聽對方廢話,「不管你在這段時間內和他達成了什麽口頭協議,根據聯邦法特別治安條例19章第4條賦予我的權利,我都可以立即將其廢除,並讓嫌犯脫離一般的司法程序。」

  「呵……」下一秒,蘭斯的笑聲傳來,「這次你還是慢一步喲,卡門。」

  說話間,蘭斯那只被銬著的左手慢慢從卡門的視線死角中抬起了一些。

  卡門看到,蘭斯的手上,此時正拿著一支「打印筆」,筆間夾著一張4A紙;雖然這張紙仍在打印的過程中、只有三分之一被印上了字,但因為打印筆是「由頁腳印到頁眉」的,所以這張合同底端的簽名處最先被印了出來,且已經被簽上了雷蒙德和蘭斯兩人的名字。

  「長官,我得提醒你一下,你眼前這是一份受到保護的法律文件,而不是單純的口頭協議,你無權破壞或中止。」雷蒙德緊接著就道,「如果你強行將其銷毀,根據聯邦法第523條A款第19小節的規定,只需要協議雙方的口頭證詞,該合約便可在無實物簽名的狀態下臨時生效,直到我和蘭斯先生重新簽訂書面文件為止。」

  「呵,詹姆斯·蘭斯這個名字的民事檔案根本不存在,他的簽名毫無意義。」卡門的腦子轉得也是飛快,立即又找到了一個漏洞,並接道,「另外,他沒有指紋,所以也無法按指印;至於『筆跡』,這傢伙無論左右手都能隨意模仿別人的筆跡,連我都不知道他真正的筆跡是什麽樣的,或者說,他到底有沒有『真正的筆跡』都是個問題……綜上所述……」

  呲拉——

  她話說到一半,蘭斯的左手突然用力一捏,把那張還沒打印完的合同從打印筆上扯了下來,捏成了一團;然後其右手快速丟掉了早已浸透了鮮血的紗布,並抓起了那個紙團,拿到自己嘴邊。

  接著,在眾人驚訝的注視中,蘭斯十分誇張撅起了嘴唇,深深親了那紙團一口,還特意發出了「MUA~」的一聲。

  親完之後,他就順手把那個紙團朝卡門丟了過去。

  卡門反應神速,右手閃電般收槍,然後在紙團擊中自己的臉之前將其穩穩接住了。

  「看來你也不在乎我再告你一條襲擊FCPS探員外加性騷擾了是吧?」卡門問道。

  「簽名、指紋、筆跡……都被你否定了。」蘭斯笑著回道,「所以我就把掌紋和唇紋交給你咯。」

  聽到這兒,卡門的臉色難看了起來,因為她明白……自己找到的漏洞已然被蘭斯輕易的解決了。

  「要是沒什麽別的事了……」蘭斯看她不說話,便又伸手從旁邊拿了塊乾淨的紗布,重新捂住自己的傷口,「……能不能讓我先去急診室裡搶救一下,再怎麽說這失血也有點多了……」
29282128 發表於 2019-3-5 21:33
祭者之章 (四)

  兩個月後,我徹底火了,遠超我預估地火了。

  在這兩個月裡,其實我只做了兩件事——

  第一件事是攻擊別人,這個「別人」可以是一個人、一群人、一個群體、一個階級、一件事、一系列事、一種現象、一種文化等等等等,只要是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話題性的,只要是我認為夠得上「祭品」標準的,都可以。

  而第二件事嘛,就是用輿論戰的技巧為自己的攻擊行為收尾。

  當然,我的對手也不全是傻瓜,有些對手很強、很有經驗,畢竟煽動網絡暴力這種事並不是我的專利;好在我挑選的目標全都是有話柄的、都是本來做人就不乾不淨的……所以他們終究是有著不可彌補的弱點的。

  不過話說回來,誰又沒有呢?

  這世界上最完美的公關,就是根本不要當什麽公眾人物,甚至不要有太多的人際交往——讓你的名字不被太多人知曉,讓你做過的一切都成為你自己的秘密。

  否則,終有一天,任何一個坐在屏幕前敲打著鍵盤的無名氏都可以來攻擊你。

  即使是那些在生前為這世界做出過傑出貢獻、留下過寶貴財產的人,也難逃此劫。

  也只有在他們剛死的時候,你才能看到幾乎所有的人都擺出一副緬懷、悲愴和感慨的樣子;這個時候,誰要是敢發出一絲絲不同的聲音,立刻就會被萬人唾罵。

  而那些悲傷感慨者呢,其實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從來沒有掏錢去看過那位逝者演的電影,從來沒有學習過那位逝者寫的科學理論,從來沒有讀過那位逝者寫的文學巨著,甚至僅僅只是知道逝者的名字、連他/她最顯著的成就究竟是哪些都不甚清楚。

  人們聚在一起,抒發著廉價的同情和感傷,彷彿這一刻他們也都變得聖潔了、淵博了。

  但說到底,這些人也沒有錯,因為這是人性;有些時候,虛榮和自欺也是善良的一部分,人情世故,無非如此。

  只是,若干年以後,時間終會洗去那些在死時受到無比尊崇之人的光環,讓他們的名字和生平在以訛傳訛之中成為那些無名氏茶餘飯後、評頭論足的對象。

  有點兒扯遠了, 還是說回我吧。

  互聯網上的我,並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一個角色。

  他是一個具有學術背景和專業素質的知識者;一個進言社會並參與公共事務的行動者;一個具有批判精神和道義擔當的理想者……

  簡單地說,是個典型、且激進的公知。

  從我開始扮演這個角色時起,我便已無法再回頭。

  「厲小帆」這個名字,也早已不再只是一個名字而已;它成了一面旗幟,在這面旗幟下,已匯聚了很多的人,他們和大部分民眾一樣,比起獨立、客觀地思考問題……他們更願意去追隨一名扛旗者,讓別人告訴他們應該怎樣去看待各種問題。

  或者就是在意見領袖的帶領下,帶著先入為主的偏見再去思考,然後得出一個類似自我說服般的結論。

  我,需要這些人,我也喜愛著這些人。

  他們就像是歐洲中世紀時期的愚昧村民,高舉著手中的火把,站在宗教和道德的高地上,躲在「法不責眾」的庇護下,在少數別有用心的人的指引中,去燒死了一個又一個的女巫。

  而我做的事情,只是確保他們沒燒錯人。

  仰仗著這些民眾,我變成了公司裡炙手可熱的紅人,現在別說羅主編了,單位的大領導們對我都得忌憚三分。

  我現在甚至都不用按時上下班了,我可以以「調查」為名,隨意安排自己的出勤時間;起初我還會象徵性地通過郵件通知一下羅主編我今天來不來,後來乾脆就連招呼也不打了。至於我寫的文章,羅主編自然也不敢再提什麽意見,他連半個字都不敢改,更別說退我的稿。

  說到底……有他、或沒有他,待在這個公司、或不在這個公司,對我來說已經沒有什麽區別。

  如果我願意,我可以立刻辭職,去當一名獨立調查記者,一個所謂的「自媒體人」;這個單位對我而言,本就是一個跳板,現在我已經起飛了,這個跳板要是不礙手礙腳的,我也不介意在這兒多領一份工資,要是妨礙到我,那甩掉它、然後再狠狠去踩上一腳,都是可以的。

  …………

  二月上旬,年關剛過,全國人民都還沉浸在新年的喜慶之中,而我則進了拘留所。

  這事兒,還得從幾天前說起……

  年前,我來到一座三線城市,調查關於當地工業汙染和貪腐的一些傳聞。

  幾天的時間,我走了很多地方,拜訪了很多人,然後,不出意外的,被盯上了。

  我以前聽聞過有女同事在一些地方被警方直接用酒店鑰匙打開房門以「掃黃」為名進行突擊檢查的事情,沒想到類似的事情也發生在了我身上。

  被捕那天,我在熟睡中忽然被人叫醒,醒來時我便發現自己的房間裡已站滿了人,有些人穿著制服、有些沒有,甚至有幾張我看著挺眼熟的面孔。

  我還沒怎麽反應過來,就已被銬上帶走。

  走出酒店的大門的時候,外面冰天雪地,而我穿著秋衣秋褲,頭上罩著件外套,手上戴著手銬,被人一路摁著脖子上了警車。

  直到進了局子,我才知道自己是因為「藏毒」被捕的;我沒有問他們從哪裡得到的消息,因為問了他們也不會回答,就算回答了,用一句「群眾舉報」就能讓我閉嘴。

  在被人詢問時,我才得知自己已經「人贓並獲」,說是從我的行李裡「搜」到了冰毒若干。

  接著,就有一個穿著便衣、從始至終不願表露身份的男人開始給我做思想工作;他跟我說,找到的東西量不大,推測我是自己吸的、並不是販毒,看我也不像是成癮者的樣子,只要我願意簽字認罪,拘個幾天、罰點款就沒事了。

  聽著他苦口婆心的「勸說」,那一句句的「為我好」,我很想笑,但這不是笑的時候,我需要思考……

  我高估自己了嗎?對那些官面上的人物動手,還太早了嗎?

  這五個月來,周圍人對我的態度,和我取得的勝利,讓我產生錯覺了嗎?

  和我手腕上那副冰冷的銬子相比,我過去幾個月裡所做的那些事,真的有那麽大的殺傷力嗎?

  無論如何,最終,我並沒有簽字,畢竟我也不是傻瓜,我知道簽字意味著什麽。儘管對方軟硬兼施,態度從軟化到強硬再到惱羞成怒和赤裸裸的恐嚇,我也不為所動。

  當然,這並不影響我最終被拘的結果,因為「證據充分」,我的「不配合」舉動只是讓我待足了15天而已;我這個年,基本就算是在牢裡過了。

  進拘留所之前的手續是比較繁瑣的,驗血驗尿、檢查身體等等,不過並沒有任何一份化驗單經過我本人的手。

  因為我之前也採訪過一些經常出入這種地方的人,所裡的情況我姑且是略知一二。

  大多拘留所都是十幾個人一起睡一個大房間,全體打地鋪,如果你的家人沒給你送鋪蓋來,看守會給你發公用的鋪蓋;那種鋪蓋看著很髒,也不怎麽保暖,但就這,你還未必蓋得上,因為很可能會被「獄老大」給搶去。

  拘留所裡的廁所就是角落裡的一個蹲便器,用一堵小矮牆擋著,基本沒什麽隱私可言。按照規矩,新來的雛兒得去廁所邊上蹲好,等有比你更菜的來了你才有資格去蹲牆邊。

  那些常來常往、孔武有力的「獄老大」呢,每天就帶著一幫小弟在裡面作威作福,吹牛逼、抽煙、打人……一般來說,小打小鬧、抽個耳光什麽的,看守是不會管的。

  總之,拘留所這地方,對那些慣犯來說其實威懾力一般,真正會覺得度日如年的,是那些一時失足的守法公民。

  我本來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這十五天裡估計要掉層皮,但沒想到……最後一點事兒都沒有。

  沒有人來欺壓我,甚至沒人來跟我說話,即使我主動去找別人搭話,換來的也只有沉默和驅趕;很顯然,「有人」事先跟每一個與我同住的犯人打過招呼了,讓他們不要動我。

  按照一般的思路,這應該是有人在「罩著我」的表現,但我很快意識到——不對。

  如果我在拘留所裡吃了很多苦頭,我反而會安心一些,因為那說明這次搞我的人就只是想這樣而已了,出去以後我就可以像個受害者一樣拍幾張自己被人打傷的自拍照,繼續扮演我的「正義鬥士」。

  然而,現在這種發展,卻是很可怕的;這種發展說明,把我弄進來的那個人、或者說那些人,他們並不只是想「教訓」我一下,而是要把我推向萬劫不復的境地。

  …………

  十五天後,我恢復了自由,我的擔心,也變成了現實……

  當我取回私人物品時,我發現我所攜帶的電子設備裡的信息都已被「清理」了一遍,所有可能成為證據的東西都已經蒸發了;不僅如此,所有我儲存在雲盤上的、我所收集的各種信息,也都被移除了。

  在換衣服的地方,我懷著複雜的心情打開了手機,無視掉了那幾千個未接電話和上萬條短信記錄,直接登上了社交平台,然後在熱搜榜第一條看到了「厲小帆今日出獄」這刺眼的文字;而在這條之下,還有「知名調查記者涉毒被捕」、「厲小帆造謠」等相關的幾條。

  再往前翻,還能看到:早在半個月前,在我被捕的當晚……當我還沒有正式被收押、還在醫院做著檢查的時候,這些關於我被捕並將面臨拘留的新聞就已經發布了。

  而在過去這十五天裡,幾乎每隔三天就有新的關於我的「猛料」被放出,以維持此次事件的熱度;那些消息有真有假,真的部分,基本源自於我自己手上掌握的記錄。從這些記錄來看,他們恐怕連我的家都已經去過了,所以一些只存在於我家電腦和筆記本裡的資料也都出現在了網上;當然了,他們只放出了那些對我不利的信息,比如我和網絡水軍之間的聊天記錄之類,我收集的那些和新聞相關的證據他們並未放出。

  假的那些嘛,我沒有細看,也不是很感興趣;從謀財害命到逼人跳樓、從考試作弊到職場騷擾……應有盡有,繪聲繪色。

  我沒有在交接處逗留太久,看守也不讓,換完衣服、收拾好東西之後,我就被趕出了拘留所。

  在那扇大鐵門外等待我的,是人群、是話筒、是閃光燈,是劈頭蓋臉、包含惡意的誘導性提問,和一雙雙野心勃勃的眼睛……

  …………

  我花了三天時間才回到家,不僅是因為趕上春運,更是因為我在購票時被告知自己已經上了信用黑名單,所以我只能輾轉乘坐長途車返程。

  回到住處時剛好是夜裡,由於網上把我的電話地址之類的信息全部曝光了,所以我再三查探了附近並沒有人埋伏,這才敢走進大樓。

  來到家門口時,我發現房門倒還是鎖著的,進去以後,室內被人入侵過的痕跡也不明顯,但我留在門縫處的膠帶記號顯示絕對是有人進來過了。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我住在高層,要不然等待我的八成就是一地的碎玻璃,以及被投擲進來的石頭、臭雞蛋、乃至排泄物等等。

  我沒有報警,因為除了數據之外我沒有丟失任何東西,這種情況大概率是不會立案的。

  我只是靜靜地洗了個澡,吃了碗泡麵,先睡了。

  第二天,我神清氣爽地醒來,打開電腦,淡定地看完了單位發來的辭退郵件和一大堆辱罵我的垃圾信息。

  我看到一半的時候,還有個物業的人來敲門,看來他們是通過電子門卡的記錄知道我已經回來了;我沒有開門,只是隔著門和對方說了幾句,好在對方也沒什麽不良企圖,只是催我把這些天積攢的快遞拿走,說是東西很多放著占地方。

  我估摸著,應該是公司那邊把我的私人物品全部打包給我寄過來了,他們是壓根兒就沒打算讓我再進那棟辦公樓。

  至此,我成了一個人人喊打的無業遊民,不再有收入、不再有社會地位,事實上連一般人都不如。

  「厲小帆」這個名字,也不再是一面旗幟了,它成了人們口中的蛆蠅糞穢,原本聚集在這面旗幟下耀武揚威的人們也都作鳥獸散;而且,這部分人如今對我的憎惡和咒罵,恐怕要比那些路人更甚。

  網民們的記憶的確是短暫的,或許再過幾天我就不會再是他們的焦點;但網民們的記憶也可以是長久的,當他們看到一個已經被輿論擊潰的人時,他們總是會第一時間想起他/她身上的那些負面標簽。

  從一朝成名,到身敗名裂,我只用了半年。

  雖然我也早已預見到了某天會發生這樣的事,但我沒想到這天會來得這麽快。

  我並沒有去調查這次事件的幕後推手是誰,或者說有多少個,因為那並不重要……一個人樹敵太多,早晚會出這種事,更何況我得罪的基本都是小人和惡人。

  總之,事已至此,我差不多也該啟動「最終方案」了。

  什麽?你覺得我在這種境地還留有「後手」是不可能的?呵……我不是剛說過嗎?

  「我早已預見到了某天會發生這樣的事。」

  早在我成為調查記者之前,在我還在當派信小弟的時候,在我選擇成為媒體人的時候,在我決心成為「祭者」的時候……我就已經我預見到了今天。

  我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不可能一直贏下去。

  我,只是孤單一人,在真正有勢力的人面前不值一提;當他們準備對我做那些我對別人做的事時,實施起來比我容易一百倍——他們不需要華麗的辭藻、不需要專業的能力、更不需要承擔什麽覺悟和風險……只需要一段公告、一個命令,就有無數的喉舌會為他們發聲,會有無數雙手把那些質疑的聲音扼殺。

  這是一場本就不可能打贏的戰役,所以我也早就籌備好了「最終的手段」。

  我,在監視我自己。

  從我當上調查記者那天起,我就花掉了自己多年來所有的積蓄,以匿名身份,在暗網上雇傭了一隊「專業人士」,讓他們全天候24小時地監視我的一舉一動。

  在我名利雙收之後,這些人自然也跟我提過價,我假裝跟他們討價還價了一番,最後還是答應了他們——只要我成名後的收入足夠付他們的傭金以及供我正常生活,多少錢其實無所謂。

  而這些人也的確對得起我付的價格:我的家裡,有他們安裝的隱藏攝像頭;我的辦公室裡,有他們安裝的隱藏攝像頭;我入住的酒店房間裡,自然也有他們安裝的隱藏攝像頭……我即使是走在路上,也一直會有人跟蹤偷拍。

  現在,是時候用到那些他們拍到的東西了;靠著這些視頻證據,以及我那些被我藏在我媽骨灰盒裡的U盤(實體備份數據),我的「最終方案」,才能得以實施。

  我本人,就是那最初和最後的「祭品」。

  或許事後,我的行動會被扣上恐怖主義的帽子,並且在輿論控制中慢慢被壓下去。

  但只要有那麽一天、一時、一刻,有那麽一些人,被我所觸動,那我的一切犧牲,都將是值得的。 本帖最後由 29282128 於 2019-3-6 20:46 編輯

29282128 發表於 2019-3-14 10:34
判官之章(四)

  「全球直播?」羅伯茨大法官在聽到這個詞的時候,除了將其重複一遍然後露出乾笑,也不知該做什麽別的反應了。

  但是在座的其他人,並沒有笑。

  當地的警察局長沒有笑,當地FCPS的分部長也沒笑。

  卡門沒有笑,而向眾人傳達這個條件的雷蒙德……自然也不會笑。

  「雷,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麽嗎?」數秒後,羅伯茨好像明白了這並不是在開玩笑,當即正色道,「這些年你的確辦了不少漂亮的案子,你的定罪率也是破紀錄的,但『全球直播』這種要求……你以為我們是幹什麽的?聯邦海牙法庭能容得了你在這裡搞真人秀嗎?」

  雷蒙德深呼吸一次,用略有些無奈的語氣道:「長官,這不是我提的要求,而是嫌犯提的。」

  「而你居然沒有立即回絕他?還跑來跟我們商量?」羅伯茨又加重了語氣打斷道。

  「他給了我一個無法拒絕的理由。」雷蒙德應道。

  「我現在是在跟你對《教父》的台詞嗎?」羅伯茨有些不耐煩了,「聽著,雷,這種要挾式的交易我們的確可以接,但是得注意得失和分寸;總之,我不管你跟他簽了什麽,你現在要麽就讓他換個不那麽荒誕的條件,要麽就自己去翻書找個條款把你和他之間的協議給廢了、然後把人交給FCPS……你自己選。」

  「不行。」不料,雷蒙德還沒說話,卡門竟先搶道,「我們不能把他帶走。」

  「你說什麽?」作為聯邦海牙法庭的現任「大法官」,羅伯茨是這桌人裡少數不用管卡門叫長官的人,他聞言,面露疑色道,「莫萊諾副部長,這又是為什麽?」

  卡門回道:「他開出的交易條件是,只要我們答應全球直播,他就會提供給我們真實可靠的、關於逆十字和其他反抗組織的情報。」

  「我不明白,這種事你們難道不能通過審問……」羅伯茨頓了一下,「抱歉,我得換個詞兒……『嚴刑拷問』就不能問出來嗎?」

  「不能。」卡門回答得很快。

  「所以他是什麽?那種不存在痛覺的能力者?」羅伯茨又道。

  「他的能力屬於機密,恕我不能透露給各位。」卡門應道,「但據我所知他是有痛覺的,事實上他是一個感覺挺敏感的人,但這並不妨礙他能夠忍耐……不……應該說是能夠享受各種酷刑的過程。」

  「呼……看來你們FCPS和他打過不少交道了啊。」一旁的警察局長適時地吐了個槽。

  卡門沒有接這話,因為她也沒必要跟這幫人解釋蘭斯主要是在和她個人打交道。

  「雖然我對嫌犯並不像莫萊諾長官那樣了解……」這時,雷蒙德又開口接道,「但我也算親眼目睹了嫌犯自殘右眼的那一幕,我相信莫萊諾長官的話……對我們常人來說難以忍受的痛苦在這個傢伙看來根本不叫事兒。」

  「我能不能認為……」羅伯茨掃視了桌邊的幾人,「剛才我們的談話,已經明確了聯邦首席檢察官和FCPS方面的意見。」

  雷蒙德和卡門對視了一眼,然後齊齊望向大法官:「是的。」

  「那我就沒有意見了,或者說,我也沒有什麽別的選擇了不是嗎?」羅伯茨接道,「只是,我還是想提醒你們一下,這可是全球直播……『全球』!『直播』!」他特意將那兩個詞分開來,用重音再分別念了一遍,隨後說道,「作為法官,我在庭上可以完全照章辦事,無論結果如何,於我而言,都不會有什麽名譽上的損失,但你們……尤其是你,莫萊諾副部長,站在聯邦政府的角度上,我希望你還是再慎重考慮一下這件事的後果。」

  「我考慮過了,他的情報值得我們冒險。」卡門回道。

  「嘿!先等一下。」警察局長這時又插嘴道,「你們有沒有想過,他不遵守承諾的情況?比如我們把庭審過程播出去了,但他事後還是連個屁都不放。」

  「他不會這樣的。」卡門道,「這不符合遊戲規則。」

  「遊戲?」警察局長愣了一下,「你覺得這是一場遊戲?」

  「我怎麽覺得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覺得是。」卡門回道。

  「有沒有可能……」下一秒,尼德蘭郡當地的FCPS分部長呂特,也提了個意見,「……我們製造一個虛假的直播環境來騙過他;比如,架上幾台攝像機和收音設備,找幾個攝像師,然後裝出是Live的樣子,但實際上拍攝到的信號都只發射到我們指定的地方,並不對外播出。」

  「對啊!」警察局長一聽就拍案叫絕,「好主意啊!反正嫌犯全程都在我們的收押之下,只要我們不讓他在外面的同夥聯絡到他,庭審過程有沒有被直播出去,他本人根本無法驗證。」

  「噗……」那兩位話音剛落,卡門就忍不住笑出了聲來。

  她這一笑,讓另外四人都感到莫名其妙。

  「抱歉,剛才有點走神了,想到了別的事情。」兩秒後,卡門趕緊收起笑容,並站起身來,「關於呂特分部長的提議,我覺得……」她好像又強壓了一下笑意,再道,「……你們可以試試,我還有事,先失陪了。」

  說罷,她便揚長而去,留下那幾個大男人面面相覷,聳肩無語。

  …………

  5月3日,海牙市某醫院。

  前天下午,蘭斯就住進了這間醫院,在經過了初步的搶救、辦了一系列手續後,昨天的凌晨到傍晚,他接受了一場視神經修復手術,並被植入了一個義眼。

  前文說過,這個年代是很少有瞎子的,可蘭斯目前的情況就屬於極少數會瞎的極端例子之一;由於他在插爆自己眼睛的時候惡意地損毀了自己的視神經,即使經過手術修復,他的右眼也無法再獲得視力了,只能先裝個仿生材料做的假眼球進去保護一下傷口。

  如果他以後還想用右眼視物,可以去做另一種更加複雜和昂貴的手術用一個可以直接與神經系統連接的電子義眼來替換現在這個假眼珠子,不過眼下聯邦政府自然不可能掏錢來給他提供這種醫保都不保的高端醫療服務。

  嘭!

  上午十點,雷蒙德拿著公文包,推門走進了蘭斯的房間。

  醫院的病房通常都是不使用電子門的,因為可能會耽擱進出的速度,而這些病房的門,基本上也都沒有鎖。

  蘭斯的病房位於走廊末端,因為他的特殊性,現在整條走廊裡都站了看守,彷彿在給路過的人列隊歡迎一般,要進他的病房得過足足三道關卡,接受兩種不同型號的電子掃描儀的檢查。

  無論如何吧,鋼筆這種東西,雷蒙德肯定是不能再往裡帶了……

  「他們答應了。」一進屋,雷蒙德就迫不及待地切入了正題。

  但蘭斯的卻是攤開那雙被鎖在床欄桿上的手,歪頭言道:「喔~喔~你怎麽不敲門呢?萬一我正在打……呃……拉屎呢?」

  「行了,別再拿你那早已不存在的隱私權來說笑了。」雷蒙德道,「今天下午你就會被轉到監獄裡去,他們會給你安排一個單間兒,到時候你一個人在裡面想幹什麽都行。」

  「是嗎。」蘭斯道,「那我能不能提點要求?」

  雷蒙德根本不想接這個話題,他直接道:「說起『要求』,我剛才想告訴你的就是……」

  「我知道,他們答應了全球直播的條件嘛,你一進來我就知道了。」蘭斯卻不想跟他談那事兒,而是繼續說道,「我現在要提的是別的要求。」

  雷蒙德看了蘭斯兩秒,把手上的公文包扔到了一旁的一張椅子上,長嘆了一口氣:「蘭斯先生,你要明白,談交易,是需要籌碼的。」

  「我給你一個女高中生怎麽樣。」蘭斯笑道,「你不是喜歡年輕的嗎。」他說這後半句時,露出了一個十分猥瑣的表情。

  雷蒙德轉頭看了看門外,上前兩步、壓低了聲音,一臉嚴肅地對蘭斯道:「聽著,我可能是和幾個惹上過麻煩的女孩兒有過一些糾葛,但她們全都滿二十周歲了ok?」

  「你誤會了,雷。」蘭斯接道,「我指的高中生,是半年前……準確地說,2218年11月25日那天,從龍郡臨沂的網戒中心裡逃走並失蹤的那批青少年……之一。」

  這句話,讓雷蒙德整個人都一個激靈。

  當時的這個事件還是頗為有名的,許多跨洲的媒體都有報導過,網上也有很多消息傳出;不過因為隨後的半年裡發生了諸多戰爭級別的大事件,讓公眾們的視線很快就從這事兒上轉移了。

  「那些孩子還活著?」經過了數秒的快速思索後,雷蒙德回過神來問道。

  「我可以提條件了嗎?」蘭斯則用問題回答了對方的問題。

  「你要什麽?」這房間裡沒有別人,雷蒙德也不拐彎抹角了。

  「冷吃兔。」蘭斯不假思索地應道。

  雷蒙德沒聽懂,所以沒接話,只是露出了困惑的表情。

  「明天中午,我要在自己的牢房裡,吃白米飯,配冷吃兔,再來一杯涼茶,滿足我的話,我就會給你們一個從網戒中心逃走的孩子的位置。」蘭斯接道,「哦對了,飯菜都要做得考究一些,味道不好……我會翻臉的哦。」

  雷蒙德深呼吸了一次,控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緒:「我姑且問一句,你所謂的『翻臉』是指……」

  「l、i、k、o。」蘭斯一字一頓地回道。

  「那又是什麽意思?」雷蒙德問道。

  「呵呵……」蘭斯笑了,「等我真翻臉了,你不就知道了?」
29282128 發表於 2019-3-15 22:48
祭者之章 (五)

  這是個陽光明媚的早晨,溫暖,舒適。

  我躺在電視台大門外的空地上,躺在自己的血泊中,任由那暖和的陽光灑在我的臉上、身上,彷彿它能治癒我胸前的槍傷。

  這就是結束嗎?亦或者……只是個開始?

  …………

  我是在凌晨時分潛入電視台大樓的,混進去並不難,畢竟我對他們內部的情況很了解。

  在過去那半年裡,上到社會名流、下到煤礦工人,我和不少人打過交道,這其中自然也不乏在電視台工作的同行們。

  這種交際,有些是帶著點真情實意的,還有些則是純粹的逢場作戲,但無論是那種,都不妨礙我套取情報。

  人們是很願意跟別人分享「非自己的隱私」的,區別只是分享時的傾向性有所不同,比如女人們更喜歡聊八卦,而男人們更傾向於吐槽工作上的操蛋事。

  對絕大多數人來說,只要不是自己的秘密,就不算什麼秘密。

  以出租車司機為例,如果你遇到一個健談的、主動和你搭話的司機,除非你特不會聊天,否則你可以輕鬆地在和他的交談中問出很多關於他工作上的事,甚至有關他家庭的情況。

  還有喜歡聊天的理髮師、在醫院接受理療的老年人、在桑拿室裡坐在你旁邊的哥兒們、在遊樂場排著長隊時站在你前面或後面的傢伙等等;只要你具備一定的社交技巧,任何一個因為某種原因需要和你一起待上一段時間的陌生人,都可以成為你的情報來源,而最容易套到的情報,就是關於他們工作上的一些瑣事。

  編幾個不易拆穿、也沒人會去深究的謊話,讓人感到你和他/她有共鳴;時不時說幾句吹捧對方的話;對對方的每一句話都做出一定的反應,反應的內容以不同程度的驚訝和「我很感興趣」式的神情為主,這樣……你就能讓對方飛快地打開話匣子。

  熟練了以後,再配合上一些真誠的表情和語氣,整個過程會非常自然,要是現場有酒,事情就更好辦了。

  我就通過這種方法,在一個個飯局上收獲了諸多外人所不知道的「內部消息」;儘管在那些洩漏者看來,都是些無足輕重的事,像什麼「電視台的清潔工平時都走另一條員工通道」、「夜班保安換班的時間和大致的人數」、「深夜到凌晨時段的值班人員情況」之類的。

  然而,在必要的時候,這些信息,就會變成有用的、有效的東西。

  長期的安定讓這裡的安保變得非常鬆懈,我穿著一身在路邊小店就能隨便買到的清潔工制服,從休息室順來一張門卡,然後推著一輛外表看起來堆滿清潔用品的推車,就順利去到我想去的那個樓層。

  我來到一間演播室,拿出一把只有聲音特別仿真的玩具槍,朝天花板開了一槍,立刻就控制了現場。

  這只是個地方電台,凌晨時段在值班的人不多;我堵住了唯一的出口後,拿出了幾副自己從成人用品商店買的手銬,丟給了在場的那幾人……這些人的工作不錯,故而都很惜命,而且他們中有些人很快就把我認出來了,他們知道我是個已經身敗名裂、很可能會喪心病狂的傢伙,所以,我的恐嚇也變得很有說服力。

  我留下了一名導播,命令他把我藏在推車裡的影像資料通過電視台的系統播放出去,讓其他人自己把自己銬到屋子的幾個角落裡去。

  就在那導播磨磨蹭蹭的時候,大樓裡的保安和武裝警察們已然趕到門外了;對此,我自也早有準備。

  我解開外衣,在屋內的監控探頭前露出了自己的身上捆綁的假炸彈,並拿出了一塊寫著「你們破門我就引爆」的牌子,舉給了他們看。

  那之後十秒不到,門外的鼓噪聲就安靜了下來,那名導播也在我親切的提醒下,停止了拖延時間的行為。

  我帶來的影像終於開始播放,那些我被栽贓的畫面,那些我收集到的關於這個社會的黑暗面的證據、資料,以視頻或圖片的形式播出了;與此同時,這些文件也被傳到了網上,傳到了我的社交賬戶上,傳到了所有我能傳到的地方。

  十分鐘後,談判專家來了,他通過演播室的對講設備和我進行了通話。

  他是個行家、老手,非常專業,可惜我也是,他那套,我都會,而且恕我直言……我可比他卑鄙得多。

  他按照流程來,先試圖取得我的信任,我沒有阻止他的意思;我假裝跟著他的節奏在走,假裝信任了他,然後我們進入了「我一邊發牢騷、一邊提要求,他一邊裝出感同身受的樣子勸解我、一邊和我談條件」的階段。

  我把我的經歷和這次行動的目的都跟他說了,我說的都是實話,而且表現得非常誠懇,並裝出一副已經快要哭了的樣子。

  他沒有完全迎合我,也沒有完全否定我,只是穩住我,並繼續引領著談話的內容,想讓我先釋放掉屋裡的女員工們。

  我當然不可能僅為了彰顯自己的紳士風度或人道主義精神而交出實打實的人質,我也提出了要求:我讓他們「把陷害我的人交出來」。

  他們不會交的,我知道,因為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除非我現在綁架的是和那些陷害我的人同級乃至更高級別的人,或者直接綁架那些人的親人,否則他們絕不會去考慮這種提議。

  事實上,此時此刻,我對外面的情況一清二楚。

  早在這名談判專家和我展開博弈之前,外面就已經開始部屬強攻的準備了,而我讓導播播出的影像,在播放了大約十五分鐘左右,其信號也已被外界所阻斷。

  我正在進行的這場所謂談判,只是談判專家給那些負責強攻的作戰隊員們爭取時間的一種手段,一旦時機成熟,他們就會衝進來。

  也就是說,能爭取到我放人就放人,爭取不到就來硬的,即便真出現了傷亡,事件的真相和細節也是由他們來編寫、來公布、來認定。

  他們完全可以說我在強攻之前就已經殘忍殺害了所有人質,即使我這次帶來的所有「武器」不是玩具就是假貨也沒有什麼關系,反正「證據」都是可以偽造的。

  那些我傳播出去的影像和資料不到一周就會被清理得乾乾淨淨,只要抓幾個敢於傳播這些的典型拘個一年半載,配合「官方辟謠」,人們很快就會停止傳播行為,因為當真正牽涉到自身安全時、鍵盤俠們往往會恢復相當程度的理智;然後,再由官方水軍帶動一下輿論,把這些資料「全部都是虛假的」這一觀念坐實,把任何持反對意見的人噴到無法再發出聲音,最後,再去娛樂圈那邊找一個重量級的大瓜或者和鄰國搞點仇恨新聞,民眾們馬上就會把我給忘了。

  以上這些,我全都知道。

  聽到這兒,你一定會問,既然知道了註定會失敗,那我做這些還有什麼意義呢?

  呵,你聽我說完就知道了。

  天蒙蒙亮的時候,經過了大量的討價還價,我終於和談判專家達成了「共識」,我答應釋放所有的人質,條件是我必須先在電視直播上說出我的故事。

  他們欣然接受了,因為他們知道播出信號根本發不出去——假如我按照約定放了人質,那最好,假如我沒放,他們也就不再進一步浪費時間了。

  然後,我就像個新聞主播一樣往演播室中間的台子那兒一坐,開始說了。

  我的故事,就是你們此刻正在聽的這個,以「我叫厲小帆,今年26歲,是一名調查記者」作為開頭,發展到現在,我坐在攝像機前,跟你們說著這些。

  看起來,這差不多也該接近尾聲了對嗎?

  不過,我還有一件事沒跟你們說。

  其實……這已不是我第一次非法潛入這個電視台了。

  昨天凌晨,我就來過,當然了,那個時候,我並沒有鬧出眼下那麼大的動靜;我只是,化裝成維修工人,在這棟大樓的通風系統中安裝了一些額外的發信裝置,以及一些隱藏的、帶遠距離收音功能的攝像頭。

  因此,今天,我的整個行動,從一開始就已被我自己安裝的設備拍了下來,繞過電視台自身的播出系統、借助你們的發射塔,直播了出去。

  我讓導播通過演播室的系統播出的那些資料,既是引子、也是幌子,並沒有那麼重要。

  重要的是,我的一舉一動,你們和我的對話,你們在屋外、背著我商量的每一句話,包括事後的處理方式、還有栽贓我的那些人的名字……雖然我其實也不知道他們到底是誰,不過我想你們已經查出來並討論過了不是嗎?呵呵……總之,那些有的沒的,以及我這會兒說的這個故事,都已經直播出去了哦。

  …………

  我厲小帆,有一個夢想——一個不那麼現實和利己的夢想。

  我要成為一雙眼睛、一對耳朵、一副喉舌……向世間的人展示那些他們看不到、也聽不到,卻應該去看一看、聽一聽的東西。

  我要讓那些放棄思考和自省的人重拾反思的習慣和質疑的勇氣。

  我會不擇手段地實現這個理想,貫徹我的正義,即使……那是一種卑鄙的正義。

  飛出樓外的時候,我的腦中又一次回響起了這段話。

  儘管我的身板兒不足以撞破大樓的外牆玻璃,但射穿我身體的子彈顯然幫了我個忙。

  我以為從高處摔下的人是瞬間死亡的,但這似乎也不是絕對。

  這是個陽光明媚的早晨,溫暖,舒適。

  我躺在電視台大門外的空地上,躺在自己的血泊中,任由那暖和的陽光灑在我的臉上、身上,彷彿它能治癒我胸前的槍傷。

  這就是結束嗎?亦或者……只是個開始? 本帖最後由 29282128 於 2019-3-16 11:46 編輯

29282128 發表於 2019-3-19 21:54
判官之章 (五)

  5月10日,距離蘭斯「被捕」已過去一周。

  這一個禮拜,他在牢裡非但是一點兒苦頭也沒吃,還能睡單間兒,每天好酒好菜招呼著,能看書能聽音樂,這日子……與其說是服刑,不如說是度假。

  假如這事情發生在九獄這種地方,或許沒人會感到有什麽不妥,但是在海牙市的一個關押普通犯人的監獄裡,有一個尚未被「定罪」的人享受著這種特權式拘禁,自會引起人們的關注。

  就算獄警們收到了命令不能公開談論此事,但犯人們可不吃這套;任何一個小報記者,只要肯出一點點「情報費」,就能從犯人的口中得到這類信息,而監獄方面也沒有正當理由阻止這些人來探視。

  簡而言之,沒過多久,蘭斯的名字已然見報,類似「反抗組織成員在獄中享受VIP級待遇?」這樣具有一定誘導性的新聞標題也已出現在了網上。

  當然了,在這個時間點上,相關的新聞報導還沒有掀起太大的風浪,這畢竟只是小事,又不是什麽「全球直播」。

  監獄那邊,在這個禮拜也是嚴防死守,杜絕了蘭斯接收到任何外來信息的可能;除了雷蒙德之外,沒有任何人能和蘭斯單獨接觸,就連負責給他送飯的人都得在至少兩名獄警的陪同監視下才能把他的食物送進牢房。

  就這樣,至10號的下午,對蘭斯的第一次「公開庭審」,開始了。

  本著做戲要做全套的原則,這天FCPS出動了大量的「官方群演」扮演旁聽的「媒體」和「一般民眾」,現場幾個攝像機的機位也像真的一樣特意避開了陪審團(由於庭審通常無法在一天之內完成,任何對外轉播的庭審都不可以暴露陪審團的長相),他們請來的攝製人員也都是真正的專業人士……

  然而,就是這樣一場已經非常注重細節的演出,才剛開演,就已被蘭斯識破了。

  「雷,這場戲……你也知情吧?」

  這句話,是在雷蒙德宣讀完起訴書和蘭斯的權利後,蘭斯給出的回應。

  雷蒙德聞言,神色微變,並立刻和法官羅伯茨交換了一下眼神。

  兩秒後,雷裝作沒聽到一般,又道:「被告,請你回答我的問題,你是否要放棄法庭給你指派的律師,而選擇自我辯……」

  「又沒有真的在直播, 你就不能好好說句實話?」蘭斯打斷了他,因為他不想聽這種雙方都已心知肚明是廢話的言語。

  於是,雷蒙德放下了手中的文件,微微嘆了口氣,又一次朝羅伯茨看去,那眼神彷彿在說:「還是你來吧。」

  羅伯茨想了想,輕推了一下鼻梁上的老花鏡,看向蘭斯,肅然言道:「被告,我們已經按照你的要求對庭審進行了全球直播,如果你還是不相信的話……」

  「你就拿出幾部事先準備好的便攜電視或手機來向我證明這點?」蘭斯把對方想說的後半句話直接給說了,「我看還是免了吧,我懶得去拆穿這種程度的把戲。」

  這下,羅伯茨被懟得不好接話了,而且他看起來已經相當生氣;而一旁的雷蒙德同樣不好接話,因為眼下這情況,想要讓談話進行下去,唯有承認他們作假這一途,但「承認」這件事,就相當於是在宣告今天的整個行動都失敗了……所以,這個舉動,輪不到他來做,真要承認也得是這裡權限最高的法官大人來承認。

  「別再撐了,他不是在詐你們。」此刻,坐在聽審席第一排的卡門突然開口,打破了現場的僵局,「你們要是硬著頭皮繼續扯下去,他的措辭就要逐漸難聽起來了……」

  她這兩句話,是衝著羅伯茨和雷蒙德說的,也等於是承認了今天這場庭審的直播是虛假的。

  事已至此,羅伯茨也沒必要再演下去了,他乾脆擺出一張臭臉,用冷漠的語氣對蘭斯道:「蘭斯先生,別以為自己很聰明,你的這番舉動,也是在暴露你自己。」

  「哦?我暴露了什麽?你倒是說說啊。」蘭斯笑著問道。

  「這不明擺著嗎?你能如此肯定地說這就是一場假直播,無非證明了……此時此刻,你正在接收著某個來自外界的同夥傳遞給你的消息。」羅伯茨回道。

  「是嗎?難道這就不能是我憑著自己的觀察和推理得出的結論嗎?」蘭斯又問道。

  「哼……」羅伯茨冷哼一聲,沒有對此做出評價。

  「原來如此……我大概了解了。」蘭斯輕笑著點頭,並用嘲諷的語氣念道,「像你這種思維狹隘的官僚,多半是想不出假直播這種點子的,那麽……會是誰呢?」話至此處,他緩緩轉頭,似乎是要去掃視身後的聽審席。

  然,蘭斯的臉才轉了不到四十度,一根手指就戳在了他的臉頰上。

  「你想幹什麽?」剛才還坐著的卡門,不知何時已來到了蘭斯背後,這會兒她正伸出一根手指,抵在了蘭斯左臉那兒,制止了對方回頭的動作。

  「怎麽?我看一眼聽審席都不行嗎?」蘭斯問道。

  「不行。」卡門回道。

  「為什麽不行呢?」蘭斯又問。

  「你說為什麽?」卡門反問。

  「因為你覺得我會通過察言觀色從聽審席中找出那個『假直播計劃』的建議者並對其不利?」蘭斯這話不算自曝,因為他知道卡門就是料到了這點才會阻止他回頭的。

  「不是嗎?」卡門道。

  「是倒是。」蘭斯接道,「但你現在這樣的應對,也未必是對的。」他頓了頓,接道,「假如你不阻止我回頭,那個人還有一定的機會可以用演技騙過我,讓我相信『出主意的人並不在聽審席上』,但現在,你相當於是告訴了我,那個人百分百就在聽審席上……」他聳了聳肩,微笑道,「你就不怕……我把所有坐在那兒的人全殺了?」

  「你殺呀,順帶把我也殺了,畢竟我剛才也坐在那兒呢。」卡門有恃無恐地應道。

  「呵……」蘭斯又笑了。

  卡門知道他不會這樣殺人的,因為這不符合他們之間遊戲的邏輯。

  假設現在有一百個人,其中有一個你要殺的人,那你就必須找出那個人,確信他/她是你的目標,再殺死他/她,這樣才叫「贏了這一步」。

  假設現在有一百個人,其中有一個你要殺的人,然後你把一百個人全殺了,這種方式對他們來說,叫「換誰來都行」。

  「好~不回頭就不回頭。」一息過後,蘭斯把頭轉了回去、目視前方,就在其他人都以為他要放棄了的時候,他突然話鋒一轉,言道「反正在我回頭之前,法官大人的視線也已經把那位大致的方位給出賣了,你的手指不在右邊、而在我的左邊等著,也佐證了這點……」

  他說到這兒時,卡門的心已經涼了半截,她立刻就明白了——蘭斯在走進這個法庭時,就已經記下了聽審席上所有人的長相。

  此刻,蘭斯既已通過法官的視線確定了一個大致的區域,那接下來,他只要在腦中對坐在那個區域的每個人進行二次觀察和推理,很快就能用排除法在那幾個人中鎖定呂特分部長。

  的確是……不回頭看也一樣能達到目的。

  「從我走進法庭到現在這十幾分鐘之間,如果他沒有換過座位的話……」另一邊,蘭斯的敘述仍在繼續,「……那我要找到人,應該是在倒數二排靠近角落的第三個位置上坐著的那位穿灰西裝的中年金髮男士。」

  「所有人!待在原地,不要動!」下一秒,卡門忽然提高了嗓門兒,用命令的語氣喝了一聲。

  「呵呵呵……祝你好運哦。」蘭斯知道她要幹什麽,故而戲謔地鼓勵了對方一句。

  結果,他話音未落,卡門就用一記手刀把他給打暈了。

  「莫萊諾副部長,請你解釋一下你現在的行為。」羅伯茨早就已經看不懂形勢了,他既聽不懂那兩人的對話,也跟不上那兩人的思維,所以他得問問是怎麽回事。

  「此刻,就在這個法庭上,有某種監視設備,或者是有某個人,正在將這裡發生的狀況傳送出去。」卡門回道。

  這和羅伯茨剛才的推論剛好相反,羅伯茨是認為有人正在將外面的情報告訴蘭斯,所以蘭斯才會知道庭審並沒有被真的直播出去。

  「你是怎麽知道的?」幾秒後,羅伯茨又追問道。

  「他剛才把呂特分部長的座位、性別、特徵全都報出來了對吧?」卡門接道。

  「沒錯。」羅伯茨道,「不過他這是在賣弄吧?」

  「說對座位和性別就足夠證明他猜對了,若是為了賣弄的話……憑他的觀察和推理能力,再加上他的惡趣味,十有八九會談論別人的某種生活習慣或者情婦的類型之類的話題。」卡門接道,「但他沒有那樣做,而是在我們這些本就認識呂特分部長的人面前特意把衣著、年齡、頭髮顏色這些在視覺上最直觀的特徵都描述了出來,還加上了『從我走進法庭到現在這十幾分鐘之間,如果他沒有換過座位』這種先決條件,好像生怕聽到他話的人會搞錯一樣……」

  「他有同夥正在看著!」還是雷蒙德反應快,在卡門的提醒下,他很快就露出了一個恍然大悟的表情,高聲接道,「他這些話是說給某個正坐在監視器前看著我們的同夥聽的!所以他才會描述那些東西!」

  此言一出,全場的「群演」們都緊張了起來;今天在座的這些人,除了法官、檢察官、速記員、法警這些本就在法庭工作的人之外,其餘90%都是FCPS的探員或者聯邦警員,還有10%則是一些與官方有合作關係的專業攝像師……可以說,從聽審席到陪審席,全都是聯邦的人,眼下他們聽到有反抗組織的人正通過某種手段看著自己,那感覺自是相當驚悚。

  「呂特(當地FCPS)分部長、鮑威爾(當地警局)局長、法官大人、檢察官先生,請你們四位出來,在我的指示下協同我一起搜索。」卡門點了四個她認為可以絕對信任的人出來,並接道,「其他人,請你們待在原位,配合我們行動……」過了半秒,她又補充了一句,「由此刻起,你們的任何異動,都有可能被我視為是危險舉動,其後果……自負。」
29282128 發表於 2019-3-24 00:42
祭者之章 (六)

  我……死了嗎?

  這就是死後的世界嗎?

  沒有五感,也沒有欲望,儘管在無盡的黑暗中孤獨地漂流著,內心卻出奇得平靜。

  …………

  「這個又是怎麽回事?為什麽分配到我們這兒來了?」

  「嘿嘿嘿……偶爾也是會有這種狀況的呢。」

  …………

  誰在說話?

  在此之前……為什麽我還可以聽到聲音?

  …………

  「你以前見過這種嗎?」

  「見過幾次,很稀有……簡單地說,是從『冥海』之外『補充』進來的特殊品。」

  「這種現象不會影響到『平衡』嗎?」

  「嘿嘿……恰恰相反,這正是維繫平衡的一種形式;每當有一個靈魂被『徹底抹殺』,即遭遇『連冥海都去不了』的那種抹殺時,就需要這種外來物將減去的數量填補上。」

  「那我們現在拿它怎麽辦?要利用起來嗎?」

  「算了吧,你看它那樣兒,明顯來自一個幾乎不存在超自然現象的物質宇宙;在那種乏味的宇宙中,絕大多數生靈死後根本不會留下靈魂,即使留下了,其靈能也極其微弱,多半都會在沒有靈子的大氣中飄蕩至慢慢消逝;也就是說……儘管在那個宇宙中它算是極少數異端,但到了這兒,它不僅很弱,還附帶了一些比較微妙的先天屬性……」

  「嗯……看著像是『絕緣體』的那種性質。」

  「沒錯,雖然這種性質能讓其對所有非物質系的超自然能力產生非常強的抗性,但同時也會限制其靈能的上限,在『我們這裡』,這種性質的靈魂是沒有什麽發展空間的。」

  「『我們這裡』嗎?聽這意思……你又憋出什麽壞點子了吧?」

  「嘿嘿嘿……我的確是知道一個適合它的好去處, 在那裡,它應該會更有利用價值。」

  「哼,無聊,我去處理下一批了,隨你便吧。」

  …………

  他們是在談論我吧。

  這種被人評頭論足隨後又任人擺布的感覺理應是很糟的,但我現在卻一點兒情緒也沒有。

  既沒有對未知的恐懼,也沒有絲毫的憤怒。

  甚至對剛才那兩個聲音究竟是神仙還是鬼怪我都不是很在乎。

  這種無欲無求的狀態還真是讓人不太習慣呢。

  …………

  「嘿嘿嘿……放心,一旦重獲肉身,你馬上就會脫離這種狀態了。」

  …………

  你能聽到我?

  …………

  「當然可以。」

  …………

  可我只是在腦海中發出……好吧,我已經沒有腦了,就像我也沒有嘴和聲帶。

  …………

  「嘿嘿,別想那些無足輕重的事了,我現在問你啊……如果我告訴你,你可以穿越到另一個宇宙並且重生,那麽你是想當男人還是女人?富二代還是權二代?膚色要哪種?身高長相這些要怎樣的?」

  …………

  哇,這些都可以讓我自己選啊,那我這新生豈不是像EASY模式的遊戲建號一般?

  …………

  「嘿嘿嘿……並沒有啊,我只是問問你而已,誰說要滿足你的要求啦?」

  …………

  哈?

  …………

  那個喜歡猥瑣怪笑的傢伙沒有再回應我,我的意識也在他賤氣蕩漾的笑聲中逐漸消失了。

  而當我再度恢復意識時,我作為人的感覺已全部回歸。

  全身上下強烈的不適感正在提醒著我——身為人類的那種真實感。

  人果然是很矛盾的生物,在靈魂狀態的時候我覺得「生不如死」,但真的活過來之後,哪怕我現在饑寒交迫、一身傷痛,我也覺得好死不如賴活著。

  我醒來的地方是一個廢棄的公廁,廢棄的原因據我觀察是管道堵塞;這裡的空氣中彌漫著一股讓人覺得「吐或不吐都已經不重要了」的氣味,且整個廁所地板上都積攢著一層黏黏膩膩的、黃褐色的液體。

  毫無疑問,我「復活」後感到慶幸的第一件事就是,我睜眼的時候是背靠牆坐在地上、而不是臉朝下趴著的……

  大約一分鐘後,強烈的寒意促使我站起身來、一邊揉搓自己的胳膊一邊原地蹦躂 。

  我甚至都不用走出這個廁所,也知道此刻外面的氣溫絕不超過五度,而我身上只穿著一件短袖T恤和一條運動長褲,腳上則連雙鞋襪都沒有。

  不多時,我便來到洗手台前,從牆上那面破碎的鏡子裡看到了自己現在的樣子——一個鬍子拉碴的白人青年,頭髮又長又亂,全身從皮膚到衣物沒有一處是不髒的,而且瘦得離譜。

  我整理了一下思緒,很快得出了一個顯而易見的結論:自己八成是在某個凍死在公廁裡的流浪漢身上重生了。

  然而,我竟然沒有對此感到任何的沮喪,我反而覺得這樣也挺好了。

  如果我重生在一個九十多歲、躺在病床上生活無法自理的老人身上,那我這第二人生或許是無望了。

  但現在,儘管我這個身體又冷又餓、身上還有很多大概是被別人打出的淤傷,口袋裡也是分文沒有,可至少他還很年輕。

  一個還有大把歲月好活的人,就算落到再不堪的田地,他的人生也是有希望的。

  餓了就去找吃的、冷了就設法讓自己暖和起來,能多活一天,就是賺了一天,每天能讓自己變得更好一些,就是大賺而特賺。

  別說我現在是四肢健全、五感正常的狀態了;即使我現在身上有幾處殘疾,我也覺得沒關係。

  活著,真是太好了,那些因為一點點挫折……因為學業、感情、工作上的一點兒屁事就尋死覓活的人,根本不懂得人生的可貴。

  或許是因為我「死過一回」,如今我對很多事的看法都已不同。

  本著這樣的想法,我走出了那個公廁。

  看天色,這會兒還是清晨,我這個身體原本的主人應該是因為昨晚的天氣太冷,走投無路才到廁所裡過夜,可惜他還是被「凍死」了,要不然也不會有我「借屍還魂」的這一齣。

  其實那公廁裡面也沒有比外面暖和多少,因為這是個公園裡的廁所,入口採取那種T字形分隔加外牆虛掩的設計,根本沒有門,冷風嗖嗖地就往裡灌。

  我出來以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附近的泥土地上把腳上的汙水蹭乾,濕著腳只會讓自己更冷。

  隨後我就開始在附近翻垃圾桶,並成功找到了幾塊破布把自己的腳包了起來,還給自己弄了兩個「袖子」。

  在翻垃圾的過程中我看到不少吃了一半的食物,雖然有些還包裹在包裝紙裡,但我考慮了一下,終究還是沒吃。

  垃圾桶裡細菌實在太多了,就算那些食物上包著紙,我也不能冒險;畢竟我現在只是餓而已,餓是可以靠自己堅持的,但要是吃壞肚子引發炎症或內科病,就必須要醫療支持了。

  弄「衣物」沒有花去我太多時間,大約半小時後,我就走出了公園,準備去「要飯」。

  當我路過公園外的一條小巷時,有幾個圍著鐵桶在烤火的傢伙突然跟我搭話,我轉頭看去,發現他們也都是一身破衣爛衫的打扮,不過他們穿得比我可厚實多了,至少那都是真正的衣服。

  我本來以為這幾個人是在表示友善,但很快就發現了不對……他們中為首的那個用嘲諷的語氣對我說:「你的『新衣服』還挺潮嘛,不過我還是更喜歡你這身舊的打扮。」說完他就指了指自己身上的那件破風衣,還哈哈大笑,他身旁的兩個傢伙也跟著他一起笑了起來。

  通過他們的隻言片語,我很快就明白了,這三個傢伙昨晚打劫了「我」,他們把我這個身體的前主人打了一頓、並搶走了他的外套和鞋子,導致他最終凍死在了公園的廁所裡。

  所以說,「只有同行之間才是赤裸裸的仇恨」這句話還真是有點道理的,哪怕是流浪漢這行也不例外。

  片刻後,我走開了。

  我並沒有理他們,也沒有要去報復他們的意願。

  他們這種人,不值得我去記住。

  終有一天,他們會在一個骯髒不堪的窩棚裡,在他們自己也不知道是個啥的疾病折磨下,痛苦的、孤獨的、無助的死去。

  我沒必要特意去對他們做些什麽。

  有些人活著,便有希望,還有些人只有死了,才能得到解脫。

  對於這種甘於墮落沉淪、慢慢腐朽的人,由他們去,便已經是種懲罰了。

  …………

  中午,氣溫有所回升,在陽光下坐著,雖然還是冷,但基本可以忍受。

  這個身體很虛弱,即使我自認意志力算是堅強的,但也沒有體力再走動了。

  我需要吃東西,補充身體的熱量,要不然等太陽落山,我可能又要死一回……

  當然,我也有後備計劃:實在不行了,我就找一家連鎖快餐店,衝進去、翻過櫃台,抓一把吃的先塞嘴裡,然後邊嚼邊衝到街上,找一輛警車,在店員追出來抽我之前趴到警車的引擎蓋兒上束手就擒……如果這計劃順利,那我今晚睡覺的地方也有著落了。

  不過這只是沒有辦法的辦法,可能的話我還是不想給別人添麻煩的。

  我的運氣不錯,下午一點左右,有個小夥子走到我面前,遞給了我一個新買的熱狗。

  我可是蹲這兒看半天了,他和他那幾個狐朋狗友們在遠處指著我笑的時候我就猜到了他們可能是想搞什麽惡作劇。

  果然,我打開熱狗瞄了一眼,發現裡面擠了大量的黃芥末,但我還是假裝沒看見,淺淺地咬了一口,然後擺出一副辣的要死的樣子,流著眼淚做出很誇張的反應。

  那些年輕人看到我的反應後在街對面哈哈大笑,樂得前仰後合。過了一會兒,他們覺得沒什麽意思了,也就離去了。

  看起來我穿越後來到的這個宇宙和我原來所在的地方至少在一點上是相同的——社會上的傻逼夠用。

  這是好事兒。

  待他們離開,我也停止了表演,跑到附近的噴泉喝了幾口水,然後把熱狗裡的芥末都巴拉掉,就著噴泉水慢慢地吃,吃到最後我還留了一小塊麵包,小心翼翼地用包裝紙重新包好,放進了褲子口袋。

  這一頓也算是高熱量食物了,有了這頓墊底,撐到明天也不成問題,接下來要解決的就是禦寒問題和睡覺的地方。

  總覺得……我好像是在進行某種求生活動,諷刺的是,如果我是在荒野裡求生,我幾乎可以隨意取用周圍所有的東西,但在都市這樣一個資源無比豐沛甚至存在著大量浪費的地方,我反而有很多的限制。

  …………

  下午,我拿著一個撿來的空罐子問路人要「零錢」,或許是我身上那飄逸的破布造型給自己加了分,到傍晚時分,收獲還真不錯,總共要到了十一塊錢。

  話說……這個宇宙的貨幣縮寫是RMB,讓我感覺挺有槽點的,而其購買力也和我認知中的RMB差不多。

  傍晚,我用手頭的十塊錢去買了把最便宜的一次性雨傘,然後我就等到天黑,趁著夜色,摸進了一個安保非常差的小區,找到了一個舊衣捐助箱,把傘柄的末端伸進去鉤衣服。

  這些衣服應該是要送到「貧困地區」的人手裡去的,但考慮到我現在也很貧困,且快要凍死了,我估計也沒人會跟我計較我省掉了其中的幾個流程吧;等我以後有錢了,我再買張機票飛到貧困地區去,然後走正規渠道領取好了。

  就這樣,我迅速弄出來兩件毛衣和一件外套,並在被人發現前見好就收、拿著衣服離開了。

  我到一個四下無人的地方把衣服套上,然後用最後的一塊錢,進了一個街邊的公廁。

  這地方我白天時就貓好了,它是那種自助式的設計,像電話亭一樣,一排共有五個,投一塊錢就能開門進去,並可在投幣口那兒領到兩張草紙,至於使用時間……不限。

  投幣開門後我心中一喜,因為我發現裡面裝了馬桶而不是蹲便,這就意味著我可以坐著過夜,而不是叉開腿窩在角落裡。

  我走進去,坐下,關上了門,開始吃我白天剩下的那一點點麵包。

  別看這廁所地方小,但是該有的都有,在那門的背面還有一個簡易的洗手台,帶鏡子的那種;到底也是比我本來的宇宙領先個小兩百年的地方,這些民用設施的確有進步。

  吃完麵包後,我就用在垃圾堆裡撿來的一塊碎燈管玻璃,就著廁所裡的洗手乳液,把自己的胡子給刮了,至於頭髮……我想了想,也給剃了;雖然留著頭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禦寒,但這形象實在太差,會妨礙我出入各種場合,且容易滋生很多細菌,還不如剃個寸頭,實在冷就找點東西做成帽子或者纏在頭上就行。

  接著,我就在這自助廁所裡「洗了個澡」。

  當然了,那洗手台裡的水流不大,也沒有蓮蓬頭,所以我不可能淋浴;我的洗法是……把自己身上那件T恤先脫下來在水裡揉搓乾淨,當濕毛巾用,然後擠上洗手液,把自己從頭到腳洗一遍,再用T恤擰出的清水一點點沖乾淨。

  這個過程花了很久,畢竟空間狹小,而且這地方本來也不是設計來給人洗澡用的。好在這裡面還挺暖和,而且冷水澡越洗身上越熱。

  大致洗了一遍後,我一邊擰T恤一邊擦身體,然後用烘手機的熱風把T恤快速弄乾,同時也以幾個彆扭的姿勢盡量烘了烘自己,最後再穿上了那些掛在旁邊的乾衣服。

  這些全弄完,我也累得不行了,就這麽坐在馬桶上睡著了。

  這就是我在穿越後的世界過的第一天,我想我永遠都會記住這一天,因為第一步永遠是最難的。在這之後,我遇到的下一個難關是「找鞋子」,再往後……其實也沒有多難了。

  因為我把自己收拾得乾淨了許多,腳上有鞋、身上的舊衣服也不算多破,所以我走在路上看起來也不是那麽像流浪漢了。這樣,晚上我就可以去有著中央空調的地鐵站過夜,不用再擔心會挨凍。

  白天,我去撿破爛賣錢,偶爾還可以打到零工,比如給人搬個東西、鏟個雪什麽的;身上若是髒了臭了,我就去「一塊錢廁所」裡洗澡……當然,後來我就能買得起肥皂和毛巾了。

  待天氣轉暖,我的日子也越來越輕鬆,因為夏天的衣服比較便宜,我攢的錢也足夠買到廉價的T恤和中褲。換上了新衣服,讓我看起來完全不像露宿街頭之人,於是我就開始冒充大學生,做一些幫人刷油漆和修屋頂之類的「暑期打工」。

  是的,我是可以冒充學生的,我現在這個身體其實比我本人還要年輕個一兩歲,再加上老外有很多大學生臉長得跟四十歲似的,冒充起來毫無難度。

  另外,這個宇宙的語言主要是漢語和英語,不管什麽膚色的人都會說這兩種話,這也讓我的日常生活降了不少難度,畢竟我的英語有點差……

  就這樣,日子一天天過去,不知不覺,我來到這個宇宙已經一年。

  一年前,我從一個公廁裡醒來,瀕臨凍餓而死;而一年後,我已經住進了一所廉價的合租公寓,衣食住行都有了保障。

  我還以「失憶」為由去聯邦政府補了個公民ID,由於他們也的確查不到我這張臉以前的資料,我還能自己取名兒,於是我給自己弄了個名字叫「約翰·史密斯」,也算是獲得了一個合法身份。

  到這個階段,我已算穩定地生存下來了。

  那麽,接下來就是抉擇的時候,在這另一個宇宙的「第二次人生」,我是要平靜安穩地度過,還是做些別的呢? 本帖最後由 29282128 於 2019-3-31 11:10 編輯

29282128 發表於 2019-4-2 20:23
判官之章 (六)

  搜索在卡門的指揮下展開,由卡門、雷蒙德、呂特和鮑威爾這四人動手執行;羅伯茨大法官基本上沒有幫什麽忙,畢竟人家架子大,而且年紀也確實大了、行動不便。

  大約二十分鐘後,他們就把能搜的地方全搜了一遍,在場的人也全都坐在原位、非常配合。

  然而,結果卻是一無所獲。

  「哪裡都沒有,怎麽辦?長官。」呂特分部長現在是最緊張的一個,因為他是提出「假直播」這個主意的人,也是剛才被蘭斯明示給盯上了的人。

  「剛才我就想說了,有很多設備光靠我們用肉眼去找是無法找到的……」雷蒙德這時又潑上了一盆冷水,「比如裝在極高處、自帶光學迷彩的探頭,嵌在牆裡、偽裝到與牆體完全一致的聲納裝置,還有採用納米技術的超微型通訊器等等,像這些東西,如果不用專門的探測儀器,即使近在咫尺我們也未必能發現。」

  他說的這些,卡門自然都知道。

  包括他沒有說到的一些,像可移動的「昆蟲式攝像機」、以及「能力者遠視觀察」等假設,卡門也都想到了。

  從一開始卡門就明白——即使識破了對方在監視,也有很大概率找不到監視的方式。

  但她仍然選擇了搜查,其目的有二:

  一,萬一對方的監視手段是可以搜到的,那就順手搜出來。

  二,在搜索的過程中,試探那些在場的「人」。

  之前羅伯茨法官的推測,和卡門的推測,二者看似相反,其實也並無矛盾;蘭斯和同夥間的信息交互顯然是雙向的,他可以把消息傳遞出去,他的同夥也可以把消息傳遞給他,所以他才能百分之百地確信這場「直播」是假的,所以他才會將現場的情況交代出去。

  卡門的這番搜查,既是在查「往外傳」的渠道,也是在查「往裡傳」的渠道。

  按照卡門的推理,蘭斯接收信息的途徑應該是「人」,因為他本身已經身陷囹圄,除了一套囚服什麽都沒有,他也只能從別的「人」那裡接收信息了。

  「是有點奇怪……」思索片刻後,卡門沉吟道,「完全沒有任何跡象……」

  她此刻說的這個「沒有」, 是指她沒有從在場的人身上搜到任何可疑的物件,也沒有在搜他們的過程中觀察到任何可疑的神色和舉動。

  「難道是那種『給他帶去信息的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帶了信息』的情況?」卡門不動聲色地在心中念道,「還是『依靠異能溝通』這種顯而易見的答案呢……」

  數秒後,她好像忽然想到了什麽,一個箭步就來到了昏倒在地的蘭斯身旁,單膝跪地、捧起了對方的頭,然後把自己的臉湊了上去。

  「你在幹什麽?莫萊諾。」從羅伯茨法官所在的角度看,卡門好像是要俯身去給蘭斯做人工呼吸似的,所以老頭兒驚訝之餘不禁開口問了一句。

  「他的義眼……你們有檢查過嗎?」卡門說這話時,已經用手指分開了蘭斯右眼的眼皮,露出了那個純粹起裝飾作用的仿生眼球。

  「義眼?」雷蒙德疑惑了一秒,隨即恍然大悟道,「你是說……他的義眼就是監視設備?」

  「那不是醫院提供的嗎?」鮑威爾局長這時接道,「難道醫院裡有他的內應?」

  「不需要什麽內應,只不過是到一所公立醫院裡替換掉一件手術用的醫療用具而已,這種事,普通的蟊賊都能辦到。」卡門接道,「你們不妨這樣考慮,假設『自殘右眼』這件事並非是他突發奇想,而是早就計劃好的……」

  「對啊!」鮑威爾沒等卡門說完,就一巴掌拍在了自己那半禿的額頭上,高聲道,「他讓我們陷入了『這玩意兒是在被捕後才裝進去的』的思維定式裡,讓我們想當然地認定這個義眼只是一個常規的醫療器材,所以我們給他搜身檢查的時候便會忽略掉那個。」

  就在他說這句話的同時,卡門已探出自己的兩根纖纖玉指……粗暴地將蘭斯的義眼從眼窩裡夾了出來。

  此舉,也讓蘭斯從昏睡中嗷嗷疼醒。

  「其實我也只是推測,並不確定這個眼睛真有問題,不過……」卡門說著,已站起身,並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塊乾淨的白手帕,把那血淋淋的眼球包了進去,「……拿去檢查一下總沒錯兒。」

  躺在地上的蘭斯一醒來就聽到了這句話,他一邊捂眼,一邊笑道:「呵……不愧是你啊,我才小睡了一會兒,你就猜到了呀。」

  「是嗎?」卡門冷冷道,「那就好,不過,即使你親口確認了,我們還是得去分析一下這個設備的功能,這樣才能知道你和外界的聯繫具體是什麽形式。」

  「隨你便吧。」蘭斯道,「另外,既然已經被你們發現了,那我也就沒必要再裝類似的東西了;這回你們直接把我眼睛那兒的皮肉縫起來打個結,然後給我個眼罩就行。」

  「你無權在這裡發號施令。」到這會兒,羅伯茨法官又擺起了官威,朗聲喝道,「來人,把他帶下去,處理完了傷口就扔回監獄等候發落。」

  他話音未落,兩名法警就上前把蘭斯架了起來,他們往外走時,蘭斯眼睛裡的血還在不斷滴落,弄髒了法庭那光潔的地板。

  「我對今天的事情很失望。」在往外走時,蘭斯口中還念念有詞,「我們本來達成了共識、約定進行交易,但你們並沒有履行自己的義務,而是選擇了欺騙……」

  他的話語很清晰、很響亮。

  有人認為他這只是在撂狠話,但還有人……知道他不是那種說說而已的人。

  「……這事兒沒完。」蘭斯在被拖出法庭前,還回過了頭,用他那鮮血淋漓的臉望著站在庭前的那幾人,並最終將視線鎖定在了呂特的身上,「這場騙局的策劃者,不用太久,就會付出代價的。」

  他把這句說完之時,他剛好被拖到了門外、離開了眾人的視線。

  「他真覺得自己的同夥能把我殺了?」呂特也不是傻瓜,他能聽懂蘭斯的意思。

  「他只是在危言聳聽罷了。」鮑威爾局長接道,「放心吧,呂特,這兒可是司法之都!由不得他們放肆!」

  「我是不太清楚還有什麽比轟爛海牙法庭門口的正義女神像更放肆的事情。」卡門聞言後,面無表情地對他們說道,「我個人的建議是,為呂特分部長找一個替身、並做好讓替身死一次的準備,或者乾脆讓他進入證人保護程序、換個身份,但我想……就像是提出這個『假直播』的主意時一樣,你們多半會認為我反應過激了,所以,還是照著你們男人認為正確的方式去做吧,我依然……祝你們好運。」

  …………

  5月11日下午,經過尼德蘭郡FCPS分部實驗室加班加點的努力,蘭斯那個「義眼」的分析報告終於出爐了。

  這是一個具備實時通訊功能和雙監視系統的裝置,通訊的部分並不複雜,只是基本功能,重點得說說監視的部分:這個義眼不但能把蘭斯「看到」的畫面和「聽到」的聲音傳送出去,還擁有聲納 成像的能力;這第二套系統,在蘭斯閉上眼睛的時候也是不受任何影響的,它能查探到蘭斯周圍一定範圍內所有物體的輪廓,而且在這種模式下掃到的也並不是畫面,而是類似3D模型的東西,其掃描能力甚至能穿透一般的牆壁和柱子。

  說實話,這個設備所採用的每一項技術聯邦都有,只是沒有人能如此完美地將這些技術結合起來並將其微型化到一個小小的仿生眼球裡;不過對於「博士」來說,這只是小菜一碟。

  尼德蘭郡的FCPS分部實驗室在分析完了這個裝置後,第一時間就把數據歸檔並上傳上報了;那幫技術人員的想法是沒那麽多政治色彩的,他們可不管這東西是不是反抗組織的科學家做的,他們只覺得做得那麽牛逼的東西如果不量產一下為我方所用太可惜了。

  當然了,這事兒一直到聯邦兵敗瓦解的那天都沒有實現,因為他們的報告和數據到了水晶郡之後就被一位FCPS的高層截了下來,準備作為政治資本到下屆內部會議時拿出來邀功,那時的他自然不可能想到……短短幾個月之後他就無會可開了。

  言歸正傳,呂特分部長在得知了那個「義眼」的功能後,基本已確認了自己的身份和長相已經被蘭斯的同夥給掌握了的事實,可正如卡門預料的那樣,他並沒有意識到這事兒的嚴重性。

  他還是抱著「我是FCPS的郡分部長」,「我身在治安頂尖的司法之都」,「我只要加強身邊的護衛和警戒,區區幾個反抗分子不可能有機可乘」之類的想法,並沒有去實行卡門提出的那種極端策略。

  你也不能說他這是心存僥倖,因為他這都是正常的想法。

  大多數聯邦的中層官員都和呂特分部長一樣,對於「逆十字」這種不正常的存在,他們缺乏足夠的認知、和敬畏。

  …………

  5月11日,晚,八點。

  完成了例行搜身後,雷蒙德又一次來到了蘭斯的監室內。

  每次他們在這裡進行談話,雷蒙德都坐在靠近門口的地方,而蘭斯則被手銬銬在床架上,兩人之間始終隔著兩米左右的距離;這些都是監獄長嚴格要求的,只有這樣他才同意首席檢察官大人和這個「恐怖分子」在一個密閉的空間裡交流。

  「眼睛怎麽樣了?」看著蘭斯右眼處的紗布,雷蒙德隨口問了一句。

  其實他也並不是那麽關心對方,只不過在和嫌疑人交談時,他往往會習慣性的用一些簡單的言行去示好;這樣不需要什麽成本,卻能換來不少好感和信任。

  「晚飯後剛換的藥,沒什麽事兒。」蘭斯道,「說起來,給我換藥的護士美眉還挺漂亮的,真是走運……唯一的遺憾是她顯得很緊張,不太健談,所以換藥的過程有些尷尬。」

  雷蒙德已經習慣了這種自己問一句對方能答三句的對話,他長嘆一聲,將話題推進了下去:「聽著,我希望你能理解,假直播的事情我們也是公事公辦……」

  「不不不,別用那種卑微和抱歉的語氣和我說話,雷。」蘭斯打斷了對方,搖頭言道,「你可是司法之都的偶像,律政界的搖滾巨星,想想你入行的理由,想想你這些年積累的經驗和經歷的改變……你為什麽要跟我解釋、請求我的諒解呢?」

  「可能是因為恐懼吧。」雷蒙德直言不諱道,「我怕你的同夥會殺死呂特分部長,也怕他們會殺死那些失蹤的青少年……作為把你拉進司法程序的人,由這次審判引發的任何額外死亡,我都覺得我得承擔一部分責任。」

  「原來你是這麽有良心的一個人嗎?」蘭斯笑道,「但據我對你的了解,你的言行有些不一致啊。」

  雷蒙德沉默了,在接下來的一分鐘內,他一言不發,但表情數變。

  一分鐘後,他才肅然應道:「是的,我和很多嫌疑人……不,是罪人……都做過交易,但這也是無奈之舉,因為這就是我們的制度,這就是聯邦司法的遊戲規則;只要你有辦法請到好的律師團隊、玩兒些花招,就可以通過鑽各種法律的漏洞來脫罪,更不用說那些權貴們的子嗣只需要上頭的幾句話就能讓警方為他們偽造證據……

  「作為檢察官,我必須做出選擇……

  「我可以堅持所謂的正義,像賭博一樣去賭;我贏了,罪人就被嚴懲不貸,我輸了,他們就瀟灑地走出法庭。

  「我也可以用交易的方式,穩妥地確保那些人會進監獄,讓他們受到一定的懲罰,這懲罰或許會比他們應受的要輕些,但總比冒險讓他們逍遙法外強不是嗎?」

  蘭斯笑了:「好像是這麽回事兒。」他惡意地停頓了半秒,再接道,「更重要的是……對你個人的定罪率也有好處對吧?」

  聞言,雷蒙德面不改色地接道:「你說過,你也是學司法的,那我不妨用一個前輩的身份跟你推心置腹地講幾句……

  「我年輕的時候,也曾意氣風發,滿腔熱血;那時的我,同樣也看不慣那些司法交易,我覺得他們卑鄙骯髒、腐朽不堪。

  「我進入這個體制,就是想改變這個體制,我想抗爭,我願意不惜代價地抗爭,至少做到問心無愧。

  「但很快,我就被『現實』向我甩來的巴掌給扇醒了。

  「有時你要伸張正義,就必須妥協,最起碼,聯邦司法所代表的正義就是這樣的;於是,我這裡讓一步,那裡讓一步,逐漸掌握、並精通了這個遊戲的玩法……

  「可當我回過神來,曾經我想改變的這個制度,卻已經改變了我。」

  言至此處,他神情複雜地頓了頓,再道:「你可以嘲笑我、鄙視我,並堅持你們反抗組織那種『極端行為下的清高的正義』,但就像你不認同我一樣,我也不會認同你們的那一套……

  「跟你,我不會說『讓人們重拾對司法的信心』這種假大空的話,我就直說了……我就是要讓你成為我當上大法官的踏腳石。

  「待我登上聯邦司法體系頂點的那一天,我才真的能去改變一些事情。」

  啪——啪——啪——

  蘭斯為對方鼓起了掌,儘管鼓得毫無誠意。

  「說得好。」蘭斯道,「經你這麽一說,我就懂了……你的自私和你的理想是方向一致的,你的妥協也只是變革道路上暫時的讓步。」才誇了兩句,他又話鋒一轉,「然而……我真的能相信你嗎?在你當學生的時候你覺得其他律師是怎樣的?在你當律師的時候你覺得檢察官們又是怎樣的?現在你是首席檢察官了……你怎麽保證等你當上大法官之後想法不會再改變?

  「一個一次又一次妥協了的人如何能保證自己登上頂點之後就能重拾初心呢?現在的你又怎麽可能知道在大法官的位置上自己又會受到什麽樣的新桎梏呢?

  「言之鑿鑿地說著這些尚未實現的話,卻說一套做一套地一步步走向腐朽……你和那些走在你前路上的人區別到底在哪兒呢?你能證明給我看嗎?」

  雷蒙德並未退縮:「我能不能證明是其次,首先我為什麽要證明給你這個階下囚看?」

  「也對……那就證明給你自己看吧。」蘭斯說到這兒,歪了下頭,露出一個笑容,並忽然改變話題,念道,「22040927,格林。」

  「什麽意思?」雷蒙德對這突兀的一串數字和名字有些疑惑。

  「你回去慢慢想,想通了,你就能再得到一名人質的下落。」蘭斯道。

  這話,雷蒙德不信也得信,因為前幾天蘭斯在得到自己點的冷吃兔和涼茶之後,真的給了雷一個人質的位置,而且當地警方趕去以後也真的在那兒找到了一個失蹤了半年的孩子。

  雷蒙德迅速將那串信息記下,但他仍沒有離開,而是接著問道:「那呂特長官……」

  探查蘭斯的同夥刺殺呂特的方式才是雷蒙德今天來的主要目的,他不會輕易放棄。

  「呵……」蘭斯笑道,「他呀……那肯定是被L、I、K、O咯。」

  「那到底是什麽意思?」雷蒙德追問道,這個問題已困擾他好多天了。

  「哈哈哈……」蘭斯大笑起來,「你去問問莫萊諾長官吧,她會告訴你的。不出意外的話……半小時後你就會和她在呂特先生的死亡現場見面。」 本帖最後由 a6830316 於 2019-4-21 14:59 編輯

29282128 發表於 2019-4-7 01:33
祭者之章 (七)

  我本以為,「更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生活常識」、「全球統一在聯邦治下的模式」、以及一段「二百多年的未來近代史」,就是我在這個新的宇宙裡需要掌握的所有新知識了。

  然而,是我天真了……

  …………

  剛來的那年,我覺得這裡和我來的地方最大的區別就是——在二十世紀末,因某種原因,發生了一次「科技大爆發」,從而催生出了一個改變了全球格局和之後歷史進程的龐大帝國。

  一個世紀過去,這個帝國和歷史上很多盛極一時的王朝一樣在腐敗中走向了衰落並最終分崩離析,隨後地球便進入了聯邦時代,一直持續到我穿越來此的這一年。

  當時的我並沒有去考慮,這個宇宙會不會存在著「民眾並不知曉的、有悖一般常識的事物」。

  因為在我原來的宇宙裡,我也不是那種會去關心「幽靈」、「外星人」等東西是否存在的人。

  然而,在來到這裡一年後,當我以「祭者」這個綽號開始從事一些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活動後,我逐漸接觸到了一些人……一些以一般人的身份無法接觸到的人。

  假如我選擇在這裡好好生活、當一個普通平民,也許我永遠都不會知道,原來這個世界是存在著所謂「能力者」的。

  而且這些奇異人士的數量還真不少,當然了……我說的「不少」是指總數,如果要按比例來算的話,即使你把那些「改造人」也算進去,在這個百億人口的星球上,異能者的占比也是連十萬分之一都沒有的。

  簡而言之吧,知曉這些,對我的三觀衝擊比較大。

  雖然我本身是個穿越者,但我並不認為我在「死去的那段時間」裡聽到的聲音、或者說遭遇的不明生物會出現在我眼前的這個世界裡。

  事實上,根據我得到的信息,這個宇宙的宗教勢力已經和瀕危物種差不多了,僅存的一些,都是在聯邦政府允許的範圍內與旅遊和文化產業掛鉤的、類似吉祥物一樣的機構。也就是說,這裡基本是一個「唯物主義者的地球」,而且是已經被官方推行了多年的那種,全球範圍內都已找不到什麽成規模的宗教了。

  可正是在這樣一個宇宙裡,卻又存在著「異能」這種對大多數人來說只有在科幻電影裡才能看到的超自然玩意兒。

  這種設定,改變了一切。

  它讓我徹底喪失了作為一個人類的安全感。

  我完全理解官方為什麽始終對民眾保守著秘密,因為對普通人來說,這種事會讓他們抓狂的。

  這就好比是告訴人們:「這個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是你們,生來手無寸鐵,到死也手無寸鐵;還有一種叫能力者,因先天或後天因素,他們每一個都自帶某種你們永遠無法擁有的致命武器。」

  如果官方真的把這種事公開、變成常識,那接下來的展開基本就是《X戰警》裡的故事了。

  人類這個種族,是無法容忍和一個比他們更強、甚至僅僅是跟他們差不多的、有差異的種族和他們共存的。

  會去追求和平交流的只可能是少部分人,多數人對異類的態度必然是「控制」和「消滅」——不能「完全控制」,最好就「徹底消滅」。因為你若不能控制或消滅對方,就無法百分之百地保證對方不會來控制並消滅你。

  出於人類的角度來看,這也是非常正確的邏輯。

  或許宇宙中會有其他物種能找到方法去跟比自己更先進或一樣先進的種族和諧共存,但放到人類這個種族上,至少現階段還是行不通的。

  人類世界的信任關係、社會體系、以及道德秩序……歸根結底,都是在「武力保障」這個地基上建立起來的,你摧毀地基,就能重建一切,所以「戰爭」才被稱為終極手段。

  就連我也不能免俗,我也是那種傾向於「世界上沒有異能者我才會感到安全」的人。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當我接受了這個設定,並了解了越來越多異能者的事之後,我意識到……我的這種想法,或者說絕大多數人在知道的了異能世界後會產生的這種想法,其實是非常愚蠢的。

  因為當我知道了異能者的數量和某些個體的能力後,我可以斷定,如果現在地球上的普通人跟異能者開戰,那無論前者怎麽做,在不到24個小時、甚至是更短的時間內,普通人就會敗北、乃至滅絕。

  這個世界仍能像這樣運轉的一大原因就是,普通人從未站在種族戰爭的立場上向異能者們開戰,且99%的人都不知道有異能者存在。

  這一點,我也不得不嘆服。在過去的幾百年裡,無論是帝國還是聯邦,不管統治階層變得多麽腐敗和愚蠢,在這個問題的大方向上,從來沒出過差錯。

  …………

  在「地下世界」活動的日子越久,就越覺得自己的心態不像是個人了。

  當然此處的「不是人」不算貶義,要舉例的話,就是那種流氓做到極致變成紳士的心態。

  在這個圈子裡,人命是很廉價的東西,這裡的每個人都將生死看得很淡;任何兩個能力者的戰鬥,都可能導致幾人、幾十人乃至幾百人被殃及池魚而死。

  任何一次任務的失敗,或是你的行動意外地擋了某個強者的路,都可能讓你一命嗚呼。

  你的死不會轟轟烈烈、也不會重於泰山,非要形容的話,就像是路邊的石子,某天有人因某種原因把你一腳踢開,你也就死了,而那個踢開你的人,在別人的眼裡,也許也是石子一般的存在……

  我嘛……連石子都不算,說是塵埃比較合適吧,風大一點兒我就被刮走了。

  這幾年裡,我還是在做「曝光那些逃脫了法律制裁的人渣」的工作,這算是我的理想和專業領域吧;做這個我是無償的,有時還要貼進去不少成本。

  這項工作的成果還算喜人,我也確實讓不少人渣付出了代價,但只幹這個肯定是不行的,必須有其他副業的支持,我才能繼續這種賠本買賣。

  所以我也會去接一些雇傭性質的工作,比如傳遞情報、做中間人給人牽線搭橋、還有跟蹤偷拍、竊取商業機密等等。

  我接的活兒基本都是安全係數比較高的,就是失敗了也不太會死人、最多坐牢的那種,但那也只是相對而言……

  常言道,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上百樁活兒接下來,難免會碰到幾個硬點子,還好……我被逮到的那幾次,遇到的都是同道中人,沒有遇到過官方的能力者;由於我的「正業」,讓我在業界裡口碑不錯,再加上我接活兒比較謹慎,不幹什麽傷天害理的事情,所以只要我願意放棄任務,那逮到我的人也願意放我一馬。

  說到底,綠林道還是個講究臉面的地方,本來也是各為其主、拿錢辦事,彼此間無冤無仇的,誰又願意為了一樁買賣擔上「殺死祭者的敗類」這種名聲呢。

  就這麽又過了一段日子,我的生活模式也算穩定下來了——大隱於市,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業,用副業來支撐自己的生活和理想,「祭者」的名號也在不知不覺中變得越來越響亮。

  在以訛傳訛中,慢慢開始有人把我當成是個厲害人物了,甚至有人瞎編亂造我的「異能」,還吹得神乎其神的。

  但其實,入行半年後,我就確定了自己唯一的「特殊能力」就是:我對精神系的異能幾乎免疫。

  這事兒,我在「靈魂狀態」時曾聽那兩個未知的聲音提起過,所以在得知了這個世界上真有異能者後不久我就自己試出來了。

  其他方面,我真沒什麽特別的,雖然為了保命我也鍛煉過身體,但練到極限也就只是「與紙級能力者相當的身體強度」而已。

  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某天,我得到一個風聲,說「PUT-OID(Parallel Universe Traveler Observation and Intervention Department,即平行宇宙穿越者觀測干預局)」的人盯上我了。

  我可從來沒跟任何人說過我是穿越者啊,我也沒有做過什麽只有穿越者才能做的事吧?他們是怎麽分析出來的?難道有特定的儀器可以檢測出來?或者有特定的異能者能發現這點?

  無論如何,被人盯上總不是一件好事。

  我得先發制人,這是我從「上一輩子」的經歷中得到的寶貴教訓。

  因此,我開始冒險,進入了以我的能力並不該去涉及的領域;而令人意外的是……事情的進展十分順利,順利到我都有點懷疑有人在暗中幫助我了。

  在那次以身犯險、卻又有驚無險的行動後,我得到了一份關於PUT-OID的詳細情報,包括組織結構、人員配置、常用監視手法等等,連一些探員的個人信息都有。

  當然,我也有想過,我會不會是中計了?會不會是拿到了假的情報?

  於是我又通過很多途徑去進行了驗證,你們猜怎麽著?這情報就是真的。

  說來也可笑,我被PUT-OID盯上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我做了什麽「非法的事」,而是因為我做了「守法的事」。

  …………

  通過對PUT-OID內部流程的了解,我掌握了他們鎖定「穿越者」的方法,其實一般情況下也就兩種:其一,彩票;其二,稅務和社會保障繳納情況。

  這兩項檢索是常年進行的,從來不中斷,也不需要花費很多的資源,因為基本靠電腦分析收集到的數據就能完成。

  先說「彩票」這塊吧,首先我得解釋一下聯邦的彩票是怎麽一回事……

  由聯邦政府發行的、中獎金額最高的一種彩票——「聯邦慈善彩票」,實際上是一項官方洗錢業務;這種彩票的特等獎,是不可能有人中的,因為開獎的結果全都是受控的。

  每一輪的開獎日當天,在購買時間截止後,到開獎前那幾個小時裡,官方都會對本輪所有已賣出的號碼進行檢索,檢索完畢後,便生成一個「無人購買過的號碼組合」出來,然後拍一段以此號碼為開獎結果的視頻。

  到了開獎的時候,官方再通過剪輯的方式,將這些預錄影像和演播廳裡直播的畫面剪到一起,來回切換,這樣看起來就像是直播一樣了。至於在現場的主持人和公證人員,那自然都是在演,也沒有人敢不演。

  那麽,在連續這樣操作幾輪乃至十幾輪之後,當獎金池變得特別龐大了,群眾們也開始覺得「都這麽久了都沒人中特等獎是不是有點不正常」了時……該怎麽辦呢?

  很簡單,找個「自己人」,戴上墨鏡口罩來把獎領了不就得了嘛。

  順便在報紙上登一些新聞,捏造一點關於這個獲獎者的信息,讓那些沉迷彩票的傻瓜繼續抱有幻想,這生意就能繼續做下去了。

  而那些被領走的錢去了哪裡呢?除了應繳納的稅之外,剩下的部分,自然是想去哪裡,就去哪裡了……

  那為什麽說這項業務可以洗錢呢?也很好理解,比如某個聯邦官員得到了一筆贓款,但因來路不明、不好直接拿出去花(此處的「花」是指不能進行投資或買房買車之類的操作,花在脫衣舞俱樂部那種不開發票的地方倒也沒關係),這時,他就可以去跟聯邦彩票中心的官員通通氣,商量好一個分成比例,然後就把那些贓款全部用來買彩票。

  假設此人有一千萬要洗,洗錢的分成比例是對半開,那他就買兩個號碼,一個是不會中的號碼,一個是會中的:會中的那個號,以一注能中一百萬為例,就買六注,十二塊錢就夠了,剩下的九百九十九萬九千九百八十八元,全部去買那個不會中的號。

  等開完獎,他中了六注一百萬,獎金共六百萬,交完稅差不多有四百八十萬進腰包,這四百八十萬,就是乾淨錢了;其他的呢,就交給彩票中心的去打理了,已經跟他無關了。

  有點扯遠了,還是言歸正傳……

  綜上所述,聯邦的彩票,說白了就是智商稅;和聯邦其他以慈善為名的業務一樣,款項的來去,工作的細節等,全都是不公開、不透明的;所有的開獎結果,也都是可以、且很容易就能操控的。

  因此,普通人,絕對不可能中特等獎,即使是穿越者,或者是有「預知未來」能力的異能者,也中不了,因為開獎結果是根據「購買截止後的數據」而產生。

  但是,其他獎項呢?比如一等獎和二等獎呢?

  假設你是一個穿越者,比較有智力的那種,你覺得中特等獎太顯眼了,或者你本就明白所謂的「返獎率」是怎麽一回事,又或者你在買了幾次特等獎號碼後發現開獎時的號碼和你記憶中的不一樣了,隨後才想通了其中的門道……

  不管是那種吧,反正你接下來多半就會想到「故意選錯一兩個號碼,放棄特等獎,去中一等獎或二等獎」這種策略;和特等獎不同的是,其他獎項的金額是固定的、且不設注碼上限,最關鍵的是……不會因為你買了這個號兒,就引發未來的開獎結果改變的事態。

  於是,每當有人中了幾十注乃至上百注的非特等獎彩票之後,PUT-OID就會立即開始調查這個人,有99.99%以上的可能,這貨是個穿越者或者能力者。

  只有不到0.01%的概率,這人是真的運氣好,而且搏對了……因為那才符合概率學。

  當然了,我不是那種「時間穿越者」,我是「平行宇宙穿越者」,我並不知道彩票的開獎號碼,所以用這一套方案是鎖定不了我的。

  讓PUT-OID盯上我的,是他們的第二套檢索機制——稅務和社會保障繳納情況。

  說來你們可能不信,聯邦的稅務和社會保障局那上百條繳款名目中,有整整二十七條款項是專門為了「試探穿越者」而設立的。

  這些款項的名稱,是PUT-OID從他們已經捕獲的一些平行宇宙穿越者那裡問到的、來自其他宇宙的特定稅款稱謂;也就是說,在穿越者所在的宇宙裡,這是常識性的稅款,但在這裡……其實沒人知道這是什麽玩意兒。

  一般的單位財務給員工繳納稅款和購買保險時根本不會去填這些,個人繳稅者也不會去打聽這些非強制性的交款是幹嘛地。

  但穿越者……會上當。

  我就上當了。

  為了低調地偽裝成一個守法公民,我在獲得了一定的財產後,特地去自己註冊了一個空殼公司,自己擔任財務給自己的灰色收入做賬,並且通過公司給自己交稅交金買保險。

  我是真不知道,在這個宇宙,「五險一金」這個概念根本就不存在。

  我去填登記表的時候看到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這些熟悉的字眼,且它們都被框在同一個大分類下面,我就選了。

  誰想得到這竟然是個餌啊!

  在這個宇宙,公民最常繳納的那些款項裡並不包含這些條目。

  而且交錯稅交錯金這個事情跟買彩票還不一樣,並不是「犯傻」或者「運氣」可以解釋的,基本上就是「穿越者做賊心虛」才會幹的事兒。

  PUT-OID就是利用這種「常識層面的認知差異」,依靠有關部門提供的大數據,在一片悄無聲息的戰場上,把穿越者們從人群中一個一個給找出來的。

  我也不知道他們什麽時候會來抓我,但僥倖心理要不得,期待他們就此把我忽略掉是不可能的,因為如果我是他們的人,我絕不可能在沒有完全確認的情況下把一個已經上了嫌疑名單的人去掉。

  現在的問題就是……我該做好怎樣的準備,才能應對他們。 本帖最後由 a6830316 於 2019-4-21 15:14 編輯

29282128 發表於 2019-4-12 23:55
判官之章 (七)

  雖然雷蒙德在離開蘭斯的牢房後第一時間就拿回了自己的隨身物品,並打了個電話想去提醒呂特,但還是晚了一步……此時,接起電話的人,已不是呂特,而是警察局長鮑威爾。

  鮑威爾告訴雷,就在十幾分鐘前,呂特被發現死在了自己家的衛生間裡,死時他正在刷牙。

  這會兒,警隊和FCPS的人已在勘察現場,事實上,此刻鮑威爾手上拿著的這個呂特的手機,都已經被裝在證物袋裡了。

  雷蒙德獲訊,立馬趕去了案發現場。

  他到的時候,卡門剛好也到了;卡門對於呂特的死倒是沒怎麼感到驚訝,因為在她眼裡,當呂特提出「假直播」這個點子時,其一隻腳就已經邁進棺材了。

  通過詢問鮑威爾,兩人大致知曉了這場謀殺的手法:呂特所用的電動牙刷裡,藏著一組機關刀片,一旦刀片被觸發,便會朝著四面八方彈射而出;其威力倒也不大,反正只要是在口腔裡被觸發,剛好可以上碎大腦、下撕咽喉。

  那麼這牙刷裡的刀片為什麼早不啟動晚不啟動,偏偏今天啟動了呢?後來FCPS解析完了裡面的芯片才明白:這組刀片的觸發機制在於時長。

  簡單地說,這支牙刷剛開始使用時和正常的電動牙刷並無區別,但是當其累計的震動時間超過一小時的那一瞬,刀片就會彈出。

  進一步追查下去,警方便發現這支牙刷是呂特的妻子在5月1日(即蘭斯被捕那天)的上午,於一家大型超市內購買的,因為前一天晚上呂特原來的那支牙刷剛好壞了。

  他們接著就去查監控錄像,結果發現,就在5月1日的上午,蘭斯也出現在了那家超市,那會兒他還沒有去轟炸海牙法庭門口的雕像,穿著打扮也很普通,所以看起來就是一路人而已。

  那天呂特的妻子購物完了以後,獨自捧著兩個滿滿當當的紙袋來到停車場,就在她為了如何掏鑰匙開車門而犯愁(裝得很滿的紙袋放下後容易倒下,然後裡面的東西就會掉出來)時,一位「好心人」、也就是蘭斯主動上前幫她捧了一下其中的一個袋子,而呂特的妻子也沒多想,在感謝了這位陌生人的舉手之勞後,兩人就此別過。

  她可不知道,蘭斯就趁著那幾秒鐘,把她剛買的牙刷給調包了。

  於是,5月1日的晚上,呂特用這支牙刷刷了第一次牙,用時……兩分五十五秒;這之後的每一天,他都是早晚各刷一次牙,每次用時也都是三分鐘左右。

  至5月11日晚上,算上導致他死亡的那一次,呂特共計刷了二十一次牙,而這第二十一次,剛好讓牙刷的累計震動時長超過了六十分鐘,繼而觸發了刀片。

  而這又引發了另一個問題——為什麼蘭斯在自己被捕前的幾個小時,就已經完成了對呂特的「延時殺人」?

  難道他能未卜先知,預測未來這些天裡發生的這些事?他不但能算到法庭方面會用「假直播」應付自己,還能算到「假直播這個主意必然是由呂特提出的」?更可怕的是……他居然連呂特家裡的牙刷壞了都知道?還知道呂特的妻子會在什麼時間和地點去購物?

  那他在法庭上回頭的舉動又是為了什麼?如果謀殺早就安排好了,他為什麼還要用自己的「義眼」去確認目標並向同伴通報其特徵?

  這種種問題,旁人幾乎是不可能想通的,但卡門卻是一想就透、一清二楚;當她在調查過程中了解到上述的一些信息時,她馬上就意識到了……蘭斯在法庭上不是讓同伴「確定要殺的人」,而是讓同伴「確定不要殺錯了人」。

  從這個角度出發,類似「刀片牙刷」這樣的玩意兒,蘭斯很可能不止給了呂特一個,而是給了很多人……他的同夥得知目標是呂特後,並沒有對呂特做什麼,而是去把其他能殺人的機關物回收或者延緩了。

  換言之,如今整個海牙的司法界,沒有一個人是安全的。

  不過這番推理是後話了,眼下現場還沒勘察完,調查還沒展開,幾人都還沒有頭緒。

  「到底是什麼意思呢……」雷蒙德遠遠看著被裝入裹屍袋的呂特,不禁低頭沉吟道。

  此時困擾他的問題有兩個:其一,L、I、K、O到底是什麼;其二,不久前蘭斯給他的那串暗語到底指什麼。

  「有什麼謎題能跟我們分享一下的嗎?」卡門聽到了雷的念叨,便順勢問道。

  鮑威爾也站在一旁,用期待的眼神看著雷蒙德;這位當地的警察局長和呂特的關係不錯,所以急於破案的心情可以理解。

  於是,雷蒙德就把困擾自己的兩個難題迅速覆述了一遍。

  鮑威爾是沒啥頭緒,但卡門當即冷哼一聲,接道:「L、I、K、O就是Low impact kinetic operations……其具體形式嘛,他已經用呂特的死演示給我們看了。」

  雷蒙德聞言,當即面露驚訝道:「你早就知道這個縮寫的意思?」

  「我一直都知道,可惜你到現在才來問我。」卡門這言下之意就是——「如果你早點來問,沒準我們有機會救呂特一命。」

  雷蒙德一時語塞,幾秒後,他又轉而問道:「那……22040927,格林又是?」

  …………

  「22040927」一看就是一個日期,而「格林」作為姓氏也是比較常見的。

  這串暗語的含義,和雷蒙德本人有直接關聯——指他曾經經手過的一個案子。

  那是大約十五年前的事了,當時的雷蒙德還是一名初出茅廬的小律師。

  雖然雷蒙德在校期間是非常優秀的尖子,但他畢竟出身平民家庭,沒什麼背景和人脈可以依靠,所以,踏上工作崗位之後,一切還是要從零開始。

  他和其他尚無資歷、也無錢無勢的年輕律師一樣,有兩條路可以選:

  第一條,去那些知名的大牌律所裡當見習律師,一邊做繁瑣的文書工作、一邊溜須拍馬,等著有人提攜他上位。

  第二條,去法院掛個公辯律師的名額,同時自立門戶,找個車庫之類的便宜地方當辦公室,一邊處理法庭指派來的「燙手山芋」,一邊祈禱自己可以靠某個能引起話題的大案一飛沖天。

  雷蒙德不是那種甘於屈居人下的人,他的野心和抱負遠不止是當一名成功的律師而已,他的自信和能力也都很強,因此,他自然是選了第二條路。

  結果,在那條路上走了沒多久,他就接到了一個非常棘手的案子……

  案情其實很簡單,一名姓格林的高中女生,因在學校裡遭到霸淩和毒打,在自衛時,失手將一名霸淩她的女生的左耳打聾了。

  那個霸淩女孩的家裡比較有錢,通了很多路子來打這樁官司;而格林的家裡很窮,只有一個單親媽媽,根本負擔不了律師費,所以當遍體鱗傷的格林被一個除了耳朵哪裡都沒事的人送上被告席時,她也只能去依靠法庭指派給她的律師……也就是雷蒙德了。

  2204年9月27日,是那樁案件一審判決的日子。

  格林最後被判處了一年有期徒刑,緩刑一年執行。

  這個結果,顯然是不公平的,不過,在法庭上,本就沒必要談論什麼公平,而應該談論法律。

  法律上來講,這已是雷蒙德所能取得的最好的結果了,這也是他首次用「妥協」去換來的「勝利」。
  雷不是傻瓜,在第一次庭審過後,他就知道,這場官司是絕對贏不了的——因為整個法庭都在設法讓他輸。

  雷並不畏懼控方聘請的所謂名律師,以他的業務能力,加上案件本身的事實以及諸多十分清晰的證據,他有把握不會在辯論上輸給任何人。

  可是,在那次庭審中,法官不停打斷雷的正常陳述,並時不時提示和糾正對方律師的失誤;控方和控方證人反覆無常的口供和明顯的謊言不斷被採納,而格林的實言不斷被否定和質疑;控方律師可以肆無忌憚地對格林施壓、誘供、誤導、甚至侮辱,而雷的問話卻屢屢被叫停……

  這樣的官司,若雷堅持撐下去,格林甚至有可能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罰;那樣的話,她最美好的青春年華都將在監獄裡度過。

  眼見如此,雷便跟格林攤牌了,他明確地告訴格林,這場審判不會再有真相和公平,黑白已經顛倒,結果已經註定,現在他們能做的只有止損;然後,他就跟格林分析了其中的利弊,並希望後者通過認罪來減刑。

  在說服了格林後,雷蒙德便去和控方律師以及法官進行斡旋,試圖達成一筆「三方交易」。

  值得慶幸的是,那名控方律師也還算有點良心,撇開自己的立場,他也不想趕盡殺絕,所以他努力去勸說了自己的當事人,並忽悠他們說不接受交易也未必會贏……

  就這樣,承認了自己「有罪」的格林得到了上述的判決,且沒有上訴。

  她那時是高二,判決下來後她便休學了,之後也沒再去上過學了;一年後,她的緩刑期結束,因緩刑期間表現良好,她獲得減刑不用再入獄。

  也正是在那年,她和母親離開了尼德蘭郡,遠走他鄉,再也沒回來。

  控方那邊呢,事後並沒有進一步去報復格林,倒不是沒試過,主要是因為審判後的一年裡格林幾乎沒走出過家門,日子久了,這事兒也就過去了。

  法官和控方律師都收到了他們應得的報酬,而雷蒙德也在這件案子中得到了「成長」,他的處理結果還被司法界的同行們視為「出色」和「正確」的典範。

  皆大歡喜?天理不存?

  沒人會在乎。

  我們大部分人都一樣,在作為旁觀者的時候,即使是憤怒,也是短暫的、理智尚存的、計較成本的……事情只要不是出在自己的身上,我們很快就會忘的。

  雷蒙德就忘了,若不是蘭斯讓他想起,他可能永遠都不會再去回想這個案子。

  但當他真的回想起來,以他此時此刻的心境,不禁又產生了種種當初沒有的情緒和念頭。

  假如自己當年沒有妥協,力爭到底,又會是什麼結果呢?

  最好的狀況是,他不但能讓格林無罪釋放,還可以反告對方霸淩、順帶把不作為的校方一塊兒告了,用社會輿論壓垮那些惡人,最後讓格林母女帶著一筆巨額的賠償金離開。

  而最壞的狀況……他沒有想下去,因為他也不知道十年的牢獄生活會把格林變成怎樣的人。

  …………

  5月12日,傍晚六點。

  在涉及反抗組織的事情上,FCPS和警方的調查效率還是比較高的;不到24小時,他們已查到了格林的下落,並順著這條線索,又一次成功找到了一名半年前從網戒中心失蹤的少女。

  數小時後,一份書面報告就被傳真到了尼德蘭郡,並擺在了雷蒙德的桌上。報告的內容很詳細,但這種「詳細」……絕不是此刻的雷蒙德想要的。

  根據FCPS的調查,十四年前,結束了緩刑期的格林跟著母親去了龍郡。

  作為單親媽媽,格林的母親本就過得十分辛勞,在經歷了一場官司,和一整年生怕別人報復的提心吊膽的生活後,再加上搬家和舟車勞頓,這位母親終究是病倒了。

  家裡的那點積蓄很快就被花完,格林想出去工作賺錢,但她連高中都沒有讀完,且留有犯罪記錄,找底層工作都沒人要她。

  幸運的,同時也是不幸的……她長得還算漂亮(這也是她遭到霸淩的主要原因);於是,現實就像很多狗血裡的情節那樣,為了救母親,格林去當了一名地方官員的情人。

  說是「情人」,其實也不確切,應該叫「借腹生子的工具」更為恰當;包養格林的那個官員是個靠著自己老婆家的關係上位的小白臉,婚後過了幾年,他老婆被檢查出不能生養,離婚是不可能的,但家業總得有人繼承,所以他們兩家人一合計,就想出了這個主意。

  第二年,格林的母親去世了;考慮到這個宇宙、這個時代的醫療技術,毫無疑問,她生前並沒有得到妥善的照顧。

  同年,格林生下了一對龍鳳胎,那名官員把男孩留下,丟給她一筆錢,讓她帶著女孩有多遠滾多遠,不要再出現在他面前。

  格林卻把錢還了回去,懇求對方把女孩也留下,因為她知道靠她自己不可能撫養這孩子長大,她也不願看到兩個孩子自幼便被迫分開;在她苦苦哀求之下,那名官員終於是答應了。

  就這樣,十幾年過去。

  格林的兒子在那個家裡要風得風、要雨得雨,而她的女兒則是中學還沒畢業就被親爹和後媽送進了網戒中心;即使是在其失蹤後,他們都沒怎麼過問。

  5月12日這天,當警方順著蘭斯給的暗號找到格林時,發現那個失蹤的女孩兒就在格林的家裡,看起來她們母女已經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了。

  儘管日子過得清貧,但對格林的女兒來說,至少比在原來的那個家庭、比在網戒中心……要好得多。

  可悲的是,在被FCPS找到後,女孩兒必須被送回原來的家裡去,因為格林並不擁有這個未成年人的監護權;而孩子的父親,也就是當年的那名官員,如今已到了一個更高的位置上,即使他本來也不想要這個女兒的監護權,但既然人都找到了,他還是得把女兒領回去,否則可能會揭出性醜聞、影響他的仕途。

  當然了……以上這些,都是FCPS層面的情報,這些內容,對外、甚至對警方,都是不完全公開的;就算是雷蒙德這個「首席檢察官」,也得在卡門的點頭允許後才得以查看。

  而卡門這樣做,也是揣著私心的。

  卡門知道蘭斯是想用這些信息去刺激雷蒙德,以此來推進某種布局,也就是說……這是「遊戲」的一部分。

  對卡門來說,這個宇宙中第二重要的事是什麼,是值得思考和商榷的,是難以定奪或隨時可能更改的。

  但第一重要的事,卻是很明確的,那就是——和蘭斯之間的遊戲輸贏。

  你要玩,我就奉陪。

  既要玩兒得起,更要玩兒得贏。

  什麼聯邦、什麼反抗組織、什麼戰爭、能力者、外星人、死亡、地球爆炸、銀河毀滅……在「和蘭斯的勝負」這件事的面前,優先級都要往後放。

  你要是給卡門一個類似「輸給蘭斯就能保聯邦再坐百年江山」這樣的抉擇,那她絕對會毫不猶豫地讓聯邦趕緊去死,選擇自己贏。

  卡門看似是一個傳統意義上的好人,是代表正義的執法者,但其實……在她內心深處,也並不全是人們看到的那樣。

  總而言之,別說賣掉一個首席檢察官了,即使是整個聯邦的司法系統,在這場「遊戲」中,卡門都可以當籌碼押上。

  …………

  5月13日,上午十點。

  雷蒙德又一次來到了蘭斯的監室。

  「我知道L、I、K、O的意思了。」雷蒙德坐定後開口就是這句。

  「哦。 」蘭斯隨口應了一聲,這謎語本來就是他逗人用的,這會兒謎底揭曉,他對其已經沒有興趣了。

  「格林的女兒也已經被警方送回家去了。」雷蒙德又道。

  「呵……」蘭斯笑了,「『家』?你覺得……哪一邊才是她真正的『家』呢?」

  「這是她的事,我又不是她肚裡的蛔蟲,怎會知道她的想法?」雷蒙德回道。

  「那我換個問題好了。」蘭斯聳肩道,「你覺得你當初的妥協,究竟是拯救了格林呢,還是毀掉了她呢?」

  「從踏上法庭的那一刻她就註定要被毀掉了,和我的決定無關,我只是盡我所能地降低了傷害。」雷蒙德冷冷應道。

  「喲,你這副凡事全都事不關己的德行頗有幾分我事後的風采啊。」蘭斯挖著鼻屎,開始用汙言穢語說俏皮話了,「那好……這次我就找點讓你無法說出『和我無關』的樂子讓你去耍耍囉。」 本帖最後由 29282128 於 2019-4-13 20:0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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