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三國] 放嘯大漢 作者:寇十五郎 (已完成)

 
王烏鴉 2018-3-7 23:44:10 發表於 歷史軍事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31 59831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8 07:41

第二百九十章 追獵三千里(一)

  達斯努齊,是絲路龜茲以北的馬賊頭子。他是龜茲人,原本是一名低級軍官,因開罪上司被報復,於是殺掉上官,帶著幾個軍中死黨逃入戈壁,漸漸聚集起了一批亡命之徒,成為戈壁灘深處一害。

  達斯努齊手下人不算多,只有二十幾個弟兄,象他這樣的小股馬賊,是惹不起班氏商團的。所以正常情況下,他不會對班行的商隊起心思。但萬萬料不到,好事從天降,匈奴人居然給他送來二十幾個奴隸,還有一馱貨物。

  “大哥,全是上好的綢緞,這馱貨物,價值至少五百金啊!”開袋驗貨後的馬賊興奮得滿臉通紅,差點沒手舞足蹈了。

  吉布心裡肉痛,卻臉帶微笑:“怎樣?我沒騙大首領吧?這是骨都侯的誠意,也是對諸位兄弟的敬意。將來這條道上,大家還有很多聯手的機會。哈哈哈!”

  達斯努齊策馬繞著那些一臉悲戚的奴隸轉了一圈,心裡有數,這都是些老病丁口。但又有什麼關係呢?白送的,不要白不要。更何況,那一馱貨物,可是貨真價實啊。

  達斯努齊驅馬接近吉布,手向後一伸:“拿酒來!”

  一個馬賊撥馬近前,將一個皮囊遞過。

  達斯努齊撥開軟塞,灌了一大口,然後遞給吉布。

  吉布接過,湊鼻一嗅,就知道是劣質的馬奶酒——想也知道,馬賊能有什麼好酒。不過吉布也不是什麼身嬌肉貴的“貴人”,他這個當戶,剛封了不過幾年,他以前喝過比這更難喝十倍的玩意,比如馬尿……

  看著吉布大喝灌飲,達斯努齊哈哈大笑:“夠豪氣!夠朋友!人、貨我都收了,今後,莫頓貴人的事,就是我達斯努齊的事……”話沒說完,他的眼珠驀然凝固,定定望住一個方向。

  很快,眾馬賊也有所感應,目光一齊聚焦山梁處。吉布也感受到不同尋常的氣息,扭頭回望,心猛一沉——南邊的山梁子上,什麼時候竟冒出十幾個騎影來了?

  山梁比較遠,這些騎士的裝束看不太清楚,但他們身上反射的點點光芒,卻令吉布腳底猛躥寒氣——這點點光芒,昭示著來者身上披著鎧甲……鎧……甲……甲……

  另一邊,達斯努齊暗抽涼氣,沒人比他更清楚,他在那處安排有暗哨,甚至方圓十裡,都布有暗樁。但是,他根本沒接到什麼預警,人家就出現在山梁了。這樣的情形,只要不是傻了,還能不知道是什麼情況?

  達斯努齊撥馬馳出十幾步,仰首對山梁大吼:“來者是何方朋友?我達斯努齊最喜歡結交英雄豪傑,能在這裡碰到,就是有緣。見者有份,這些人貨,好朋友可以分一半去,算我達斯努齊交個朋友。如何?”

  山梁上的眾騎士沒有回應。過了一會,隱隱傳來一陣蹄聲,冒出越來越多的騎影,乍一看,不下二、三十騎。

  正當達斯努齊與吉布等人看得心驚肉跳之時,就見其中幾個騎士一齊揮手,扔出七八個圓溜溜的東西。這些東西從高高的山梁摔下,落地後發出死豬肉墜地地啪啪悶響,血跡四濺。

  幾個馬賊心驚膽戰上前查看,驚怒大叫:“大哥,是我們弟兄的腦袋!”

  達斯努齊一聲暴喝:“拿貨!人不要了,快撤!”

  達斯努齊是什麼?是馬賊。之所以叫賊而不叫強盜,就是因為他們是遇弱即強,遇強即弱。對方來意不善,儘管人數差不多,但誰知道沒露面的還有多少?最要命的是,那亮閃閃的鎧甲與頭盔,昭示著來人不是黑吃黑的同道,而是——官兵!

  吉布帶的人並不多,也就十幾騎。他當然不能多帶人馬,否則深具戒心的馬賊怎會與他照面?匈奴人與馬賊加起來倒也有四十騎,不算少,只是兩夥人馬剛認識,首領在喝酒,各自手下卻還攥著刀暗自提防呢,哪可能聯合對敵,大難臨頭各自跑是真。

  吉布往北,達斯努齊往西,兩股人馬一左一右,向戈壁深處狂奔。

  敵方一動,山梁上的騎士也順兩側斜坡縱騎而下,在奔近那群驚惶亂竄的百姓時,一騎士大喊:“我是漢軍旅賁令公孫覆,奉漢使之令,解救諸位鄉親,請諸位稍安勿動。”

  本已陷入恐慌的漢民一下炸鍋了:

  “漢軍,真是漢軍!”

  “漢軍沒有拋棄我們……嗚嗚嗚……”

  “漢使、將軍大恩大德哇!”

  公孫覆只留下五騎守護百姓,其餘羽林銳士,馬不停蹄,風一般從被解救的漢民身旁飛馳而過,朝達斯努齊等馬賊狂追而去。

  吉布等十餘騎一口氣狂奔十餘裡,扭頭沒發現漢軍騎士追來,這才喘出一口大氣,放緩馬速。畢竟這樣拼命跑,再好的馬也吃不消。

  有人長籲一口氣:“好險!好險!漢軍沒追來……”

  吉布四下打望:“還不知道漢軍有沒有埋……”

  “伏”字還沒出口,數裡外稀疏的林子裡就湧出一群騎士,人馬嘶鳴聲中,赫然佔據了北上的山谷道。吉布一夥要北上只能繞道,環山谷兜半圈。等繞道之後,會不會再被攔截?還有,那群漢軍如果追不上達斯努齊等馬賊,會不會從後方包抄?

  “沖過去!”吉布眼角一扯,目燃兇焰,“他們是都護府屯卒,還有一些眷聚童子軍!咱們匈奴人打不贏還跑不掉麼?”

  丘仲的騎卒,多半隻著輕甲,無盔,明顯與羽林銳士不同。而韓重等扈從,更是連甲都無,又一個比一個年輕,難怪被認為是眷聚童子軍了。嗯,眷聚童子軍是有的——丘仲。

  但吉布與他的匈奴手下顯然沒認准正主,他們嗷嗷怪叫,打馬如飛,直朝韓重等少年扈從沖去——要突破羊圈,就要選最薄一塊板。

  吉布一馬當先,然後,他看到對面的憨厚青年朝自己一咧嘴,揚手丟過來一個東西。

  好巧,那東西正掉在他的襠部與馬墊子之間,被卡住了。

  吉布下意識抬起屁股,伸手抓住那不知什麼玩意兒的一瞬間,這個匈奴當戶的最後一個念頭是:“壞了!又是這個東西……”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8 07:41

第二百九十一章 追獵三千里(二)

  達斯努齊深一腳淺一腳走在夜色的荒野下,腳下踩著爛泥,周圍是齊腰的雜草,四野是黑魆魆、高高低低的沙丘。月半彎,照著三條悽惶的孤影,好似幽魂野鬼。

  達斯努齊與他的兩個手下,已經逃亡三天了。他們的馬匹因疲勞過度而倒斃,他們的同伴,也逐一被漢軍獵殺。達斯努齊一路上就是靠著不斷忍痛“割肉”,讓一個個手下擋災、打掩護、當替死鬼……這才逃到現在。

  如今,他的手下只剩兩個了,都是當年隨他一起叛逃的老兄弟。他不會捨下這兩位兄弟,否則一個光杆首領,又能頂什麼用?

  “大……哥……休、休息會吧……”一個乾瘦馬賊彎腰扶膝,氣喘吁吁道。

  達斯努齊抬頭望望天色,喘著氣道:“也好,天差不多亮了,咱們就在這休息一會,然後找一處藏身之地……”

  為了躲避如附骨之蛆的漢軍騎兵,達斯努齊三人採取的是晝伏夜出的法子,雖然沒能徹底擺脫追兵,但追兵一時也未能發現他們。只是不知,這樣的情況能持繼多久。

  “大哥,我們的乾糧不多了。”一個滿臉絡腮胡的馬賊捏著乾癟的糧袋,倒出最後幾塊肉乾,愁眉苦臉。

  達斯努齊咬咬牙,發狠道:“再頂過明日,咱們加快腳程,儘快趕到百草澤。到時往大澤裡一鑽,我看他們還追不追!”

  乾瘦馬賊憤憤然道是:“日你娘!這夥漢軍瘋了咋地?沒招他,沒惹他,像瘋狗一樣窮追不捨。連到手的人、貨全丟還他們了,居然還不肯罷手。真懷疑那群該死的匈奴人是不是搶了段會宗的妹子……”

  被追殺到這個份上,達斯努齊等人要是還不明白匈奴人是找他們背鍋的,那智商真是喂豬了。儘管恨得牙癢癢,但眼下被追得如喪家之犬,自身都難保,什麼算帳之類更是提都不用提。

  達斯努齊坐在泥地上,嘴裡咬著一根草莖,似乎想著什麼,倏地搖頭:“不對!”

  “什麼?”兩個馬賊驚弓之鳥一樣跳起來,拔刀在手,慌張四顧,“大哥,哪裡不對?”

  “慌什麼!我是說,那些官兵,不是西域都護府的。”

  “不是?哪是打那來的?”

  達斯努齊也為之語塞,他只是從這些漢軍騎兵的精良裝備,以及強悍的技戰術推測,不像都護府屯兵,但要他說出是哪來的強兵,他哪知曉?

  “我知道,要不要我告訴你?”一個聲音傳來。

  問話的絡腮胡馬賊下意識應了聲:“好啊,你說……咦!”

  還沒反應過來,草叢裡突然泛起一道炫光,耀目、懾魂。

  擦!白光一閃而沒,隱於一個灰衣人身後。

  絡腮胡馬賊捂住咽喉,雙目突出,呵呵有聲,卻半句囫圇話都說不出。當他憋出拉屎的勁,吐出一個“你”字時,一大口怒血隨之噴出,壯軀也沉重倒下。

  達斯努齊與乾瘦馬賊駭然跳起,鏘鏘兩聲刀斧在手:“誰?你是什麼人?”

  灰衣人慢慢從長草暗影裡走出,隱隱看出是個頭帶武弁,披著牛皮胸甲的高大漢子。這人右手負手背後,僅從肩膀處看到一截雪亮劍尖。他就這樣負手背劍,一步步逼近兩個馬賊,煞氣外露:“大漢衛尉寺旅賁令公孫覆,奉漢使之令,討殺劫掠漢民之賊!爾等只有兩個選擇——自殺,或我動手殺!”

  達斯努齊根本不知道衛尉寺旅賁令是什麼概念,但他只知道一點就夠了——眼前之人,是大漢長安來的強將。

  他娘的,到底還是被追上了!

  “哈哈哈哈!”達斯努齊發出一陣尖銳的怪笑:“敢問長安來的將軍,自殺與被你殺有何區別麼?”

  公孫覆居然很認真回答:“自殺可留全屍,我殺的話——你往四周看看。”

  達斯努齊與乾瘦馬賊駭然驚覺,一陣沙沙聲響,隱隱可聞,像是很多小動物在草堆裡亂竄的聲音。這聲響越來越大,從四面八方傳來。然後,一個個黑影映入眼簾。

  當重重黑影形成包圍圈,冷冷逼近時,達斯努齊與乾瘦馬賊絕望看到,這些黑影手裡,人手一具弩或一張弓。箭矢鋒刃在月色映照下,十字星芒異常耀眼,懾人魂魄。

  達斯努齊終於明白公孫覆話裡的意思了:自殺,可保全屍體;他殺,則亂箭穿屍。

  達斯努齊是亡命徒,早已不把自家性命當命,此時見無幸理,倒也光棍,將手裡兵刃丟棄,長歎道:“能不能讓我和我的弟兄們當個明白鬼?”

  公孫覆倒也乾脆:“可以。”

  “我們究竟得罪了誰?竟招來這樣瘋狂的追殺?”

  公孫覆想了想,道:“漢使在命我出擊前,曾經說過,如果你們這些人死不瞑目,非要問個究竟的話,那麼,這句話送給你最合適——你們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會見了錯誤的人。所以,要為自己錯誤……結帳!”

  達斯努齊雙臂大張,仰天慘笑:“自從當馬賊後,老子吃食從不結帳……沒想到,最後一筆賬,竟要是這條命……哈哈哈哈!”

  乾瘦馬賊怒吼如困獸,舉斧向公孫覆沖去……

  箭矢俱發,笑聲、怒吼,皆斷絕。

  八月下旬,漢軍追獵隊初有斬獲。丘仲、韓重小分隊,擊殺匈奴鞮汗部當戶吉布以下匈奴人十四騎,自身輕傷三人。而公孫覆則率羽林騎士及部分屯卒,一路追剿達斯努齊等馬賊,並於三日後,圍殺達斯努齊,將這股為禍絲路的盜賊團盡數殲滅,自身無損。

  另有一股北山馬賊,也因收受匈奴人的“饋贈”,被擊殺吉布後掉頭返回的丘仲、韓重小分隊,攔截包抄,一舉擊潰,並救回所有漢民。

  出擊數日,縱橫數百里,追獵隊交上了一份令人滿意的答卷。獲救的漢民,將在幾個屯卒的帶領下,繼續前行,與張放匯合。而公孫覆、丘仲、韓重等一眾追擊任務,才剛剛開始……

  以此為發端,整個西域,將被一場小規模的復仇之戰,攪動、震撼。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8 07:42

第二百九十二章 追獵三千里(三)

  蒼茫的雪峰下,秋草綿長,蔓延遠方,仿佛無窮無盡。如帶的河流,泛著凜冽的青蒼,蜿蜒向東。一支長長的遷徙部落,沿著河岸,逆行向北。

  時入深秋,這樣的遷徙部族並不鮮見,所不同的是,大多都是從北往南遷,反向遷移的實屬罕見。當然,如果知道這支族落的來歷,想必也就不奇怪了。

  莫頓,鞮汗部。

  莫頓原打算遷徙千里左右就行,都護府的漢軍把他丟下的骨頭啃了,想必就不會深入戈壁找他的麻煩。可沒想到,去撒餌的吉布一行,一個都沒見回來,這透露了兩個重要資訊:一是漢軍出動迅速,都護府的反應令人心驚。二是吉布無論死活,都有可能洩露他莫頓才是真正黑手。

  有了這樣的認知,莫頓豈敢滯留於都護府的打擊範圍內?繼續跑,至少要再跑一個千里!成為鞮汗部上下的共識。於是,整個鞮汗部繼續北遷。

  眼下,鞮汗部的人口並不多。當年莫頓在郅支城破前,見風轉舵,拔腿開溜,保住了部族近百青壯戰士,但其餘婦孺、奴隸等部落財富,盡數折于郅支城。好在對匈奴人而言,青壯就是最大的財富,而且是可以“以財生財”的財富。

  莫頓就靠著這近百青壯,一路東遷,一路劫掠,不斷吞併小部落,滾雪球一樣,慢慢擴大。幾年下來,又成為一個擁眾數千的中等部落。原本莫頓打算在烏揭人的地盤上安頓下來,反正烏揭地廣人稀,一個幾千人的部落算很有實力了,慢慢發展,不難重理往昔鼎盛。只是萬萬沒想到,一場數十年不遇的白災,一下將鞮汗部打回原形。

  一個嚴酷的寒冬過去,幾千人的鞮汗部被凍餓而死過半,牛羊馬駝十不存一,鞮汗部實力劇減。莫頓沒法,只得再往東走,直至龜茲附近,這時他的部族,已不足千人。能做為戰力使用的戰士與奴隸,也不過二百出頭。這點實力,別說大漢都護府,連龜茲國他都不敢招惹。

  這一次成功伏擊俘獲近七百漢民及班氏商貨,是莫頓近年來最大收穫,只要將這勝利果實消化,直接就能把鞮汗部的實力提升到最頂峰。所以,莫頓無論如何,都捨棄不下這份戰利品。別說遷兩千里,就算再遷兩千里,他都在所不惜。

  黃昏時分,遷徙隊伍的隊尾馳來一騎,向莫頓稟報:“骨都侯,那個班氏漢人有話要說。”

  長途遷徙,還是比較悶的,莫頓也正無聊,點點頭:“讓他過來,看他說什麼。”

  班行在兩個匈奴人的看押下,輕馳而來。現在他已經不需捆綁了,畢竟已在千里之外,由戈壁進入草原。這茫茫大草原,就算讓你跑,你又能跑哪去?

  一個多月下來,班行明顯憔悴許多,鬚髮蓬亂糾結,滿面塵霜,像老了十歲。只有一雙眼睛,仍然透著不屈與睿智光芒。

  見到莫頓,班行拱拱手:“見過貴人。”

  “你有什麼事?”

  “班行想問貴人,這交易還做不做?”

  莫頓沉下臉:“我有說不做嗎?”

  “可是如今越走越遠,這交易實行越來越難……而且,一路不斷有漢民因勞累、缺衣少食、水土不服而生病、喪命。這才一個多月,已經因此喪生二十三人了!”班行神情激動,強自壓制,“莫頓貴人,交易拖得越久,難度越大。而且,你的財產損失也越大——二十三個人,值上百匹馬了。再這樣下去,你還會損失更多的馬!”

  莫頓抬手制止了扈從欲動手,陰沉著臉,他當然知道班行說這番話的目的,但也不得不承認,對方說得有道理。

  “你以為我不想早早交易?你以為我想看到財產損失?”莫頓氣哼哼道,“如果不是都護府追逼太緊,我至於這樣?”

  “時過一月,地越千里,都護府漢軍再怎樣都不可能追擊了。班行請求貴人儘快安排交易,這對你我都有好處。”

  莫頓沉默一會,終於有點心動了,班行的建議確實有誘惑力,沉吟一會,道:“也罷,近幾日我會讓屈突與你商議此事,拿出個合適的法子來。”

  班行拱手致謝:“多謝貴人體諒,班行保證貴人絕不會因這個決定而後悔……在下還有一事,請貴人開恩。”

  “說。”

  “就是鄧展鄧兄弟……請貴人手下留情。”見莫頓神色不善,班行趕緊解釋,“鄧兄弟斷了兩根肋骨,遍體鱗傷,全仗著底子好,這才撐得住。但貴人若再下重手,就算是鐵打的人,也……班行願為鄧兄弟出贖金百斤,請貴人手下留情。”

  莫頓盯了班行很久,後者毫不畏懼,目光平靜。

  莫頓擺擺手:“我說過,這個人,不贖!”

  班行再次拱手懇求:“貴人……”

  “不用說了,我莫頓說過的話,跟你們的皇帝一樣,都跟金子一樣好使。”莫頓揮手讓手下將班行驅走。

  班行一臉無奈轉身之際,身後傳來莫頓懶洋洋的聲音:“轉告你的同伴,這幾日我可以將養身子……不過,我忍不了太久,如果哪天手又癢了,他就自求多福吧。”

  班行驚喜轉身,深深一鞠,儘管他心裡也明白,莫頓可不是發善心,而是生怕鄧展就此死掉,沒得玩了,但不管怎麼說,總算又爭取到一線生機。眼下沒有別的辦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盡一切努力,先保住鄧展的性命。只要人還在,就有機會。

  班行剛轉身,就聽到前方傳來急遽蹄聲,心頭一跳,沒轉身,沒扭頭,只是豎起耳朵。

  身後傳來匈奴哨騎的稟報聲:“骨都侯,北面來了一支遷徙部落,有七八百人。屈突請示骨都侯,要怎樣處理?”

  遷徙途中各部落遭遇是常有的事,一般會有兩種結果:實力相當,則把酒言歡;實力懸殊,則亮出獠牙。對方有七八百人,算實力相當,莫頓很快就有了計較:“走,跟我去看看。”

  身後蹄聲遠去,班行策馬徐行,腦子飛快轉動,一個想法倏地跳出,眼睛越來越亮……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8 07:42

第二百九十三章 追獵三千里(四)

  斷崖之上,佇立著一個披甲騎士,靜靜看著數裡外一支蜈蚣般慢慢挪動的遷徙部族。

  對方顯然也發現了異常,很快,七騎脫隊而出,向斷崖方向飛馳而來。但剛跑到一半,再抬頭,斷崖上那騎士已消失不見。

  失去目標,七騎士勒馬,團團打轉,一時無所適從。

  正當這些騎士進退維谷之時,斷崖下的斜穀傳出一聲戰馬長嘶,一騎飛馳而出。不光是七騎士,所有遷徙部眾的目光齊刷刷投注在這個騎士身上。而他令人矚目的,不是這騎士明晃的鐵兜鍪,鋥亮的鎧甲,而是他所擎的旄旗。

  赤底、鑲黃、淺黃流蘇,正中是一個大大的“漢”字。

  這是標準的漢軍軍旗樣式,而那個“漢”字,哪怕是再不認字的草原人,也都是看熟了的——漢軍旗幟百年來曾無數次出現在大漠南北,草原戈壁。與單于旗一樣,是草原人居家旅行必備常識標識。

  隨著這個執旗騎士縱騎而出,獵獵大旗後,潮水般湧出一大群甲胄精良、執矛挎弓的騎兵,猛虎下山般沖來。

  七騎士的戰馬發出唏聿聿嘶鳴,感受到主人的驚惶,撒開蹄子,掉頭狂奔。

  已看呆了的遷徙部眾頓時陷入混亂,哭喊驚怒聲震雲霄。

  遷徙部族在此之前已有所警覺與準備,這是草原人生存必備心態,所以他們反應也相當快,數十騎脫眾而出,弓箭在手,悍然迎向衝殺過來的漢軍騎兵。而那逃跑的七騎,也放緩騎速,摘弓拔刀,反迎向沖來的漢軍騎兵。

  儘管從裝備上看,部落牧騎跟漢軍騎兵根本不是一個量級的,但身後就是部族、家人,他們除了面對強敵,別無選擇。

  當雙方接近一箭之地時,漢軍那邊一騎越眾而出,高聲大叫:“我是大漢西域都護府隊率丘仲,奉命緝拿鞮汗部的莫頓。爾等若是鞮汗部,立刻投降;若是莫頓,立即受縛!”

  丘仲是用胡語說的,聲音響亮,隨風飄遠。這既是示威,也是警告。

  對面的胡騎果然遲疑起來,很快,對方有了反應。

  “請漢軍壯士住手,我們不是鞮汗部,而是左焉支部。”

  漢軍騎士聞言,也放緩馬速。雙方緩慢接近,但手裡的兵器一直在手,保持警戒。

  都護府屯卒裡,並不全是漢人,也有幾個胡人,他們對草原各部族有自己的分辯方法。幾個人圍著牧騎交談一會,很快馳回稟報:“確實是左焉支部,他們的首領是個當戶,叫於次納格。”

  丘仲道:“問問他們,一路南下,有見到鞮汗部的部眾麼?”

  幾個屯卒又上前嘰嘰咕咕問了一會,回報道:“他們在兩日前曾與鞮汗部遭遇,彼此還聯誼了一番,第二日便分開了,鞮汗部繼續往東北去了。”

  丘仲暗暗點頭,看來這些左焉支部的胡人沒說假話。如果這些人說沒碰到,他會立刻下令攻擊。

  別看草原茫茫,好象到處都是路,實際上無論是旅人也好,商隊也罷,都必須沿著水源路線及綠洲走,而大規模的遷徙部眾更是如此。隨便亂走的結果,別說前進了,原地打轉至死都不稀奇。

  左焉支部就是從這條路線往南走的,若是十個八個旅人他們沒看見很正常,但一支上千人的部落對向而行,若說沒看到,除了說謊,沒有第二種可能。

  這是九月鷹飛,大雁南歸的季節,正適合遷徙。追獵隊一路上沒少遇見類似的南遷部族,只不過都不及這左焉支部人畜眾多罷了。也正是因左焉支部規模不小,人畜數量與鞮汗部差不多,所以追獵隊將之當做嫌疑部族來處理。如果左焉支部敵意明顯,針鋒相對,本著寧殺錯勿放過的原則,追獵隊也不介意再殺一波。

  既然誤解澄清,按一般情況,雙方應錯馬而過,各走各道。不過身為指揮的公孫覆想起糧草不多,當下讓韓重等少年,以鹽巴與左焉支部換些羊及草料。在草原上,有時金帛都不如鹽巴好使,所以追獵隊出發時,每人都帶了好幾十斤。除了少量自己食用,其餘的,可當通用貨幣,與沿途牧民交易。

  而之所以讓韓重等扈衛出面,一是他們是平民,又是少年,比軍人有親和力。更重要的一點是,公孫覆心裡明白,這是富平侯委託他“訓練”的護衛。多與胡人打交道,學習胡語,瞭解胡俗,正是重要的訓練內容之一。

  羽希用五斤鹽巴,換了五隻羊,很是開心。不僅因為比上回多換了一隻,更因為這是他用胡語討價還價的結果。同期少年中,他的胡語是最利索的一個。

  一隻、兩隻、三隻、四隻……第五只是黑羊,大概想到自己即將面臨的命運,那黑羊在人群裡鑽進鑽出,哞哞叫個不停。

  “想跑!再跑小爺今日晚餐就先烤了你!”羽希滿頭大汗追著。

  那些胡人哈哈大笑,大概是剛才受到驚嚇,心下不爽,也不幫忙,最多就攔一下而已。

  當黑羊從一個灰襖人身旁躥過時,那人用腳攔了一下,並俯身按住黑羊。等羽希奔近時,那灰襖人已直起身,抱著黑羊,向羽希示意。

  羽希看了一眼,灰襖人身材蠻高,臉上蒙前厚厚的防塵巾,雙眼頻眨,似乎被風沙迷了眼。這人身後,立著兩個身材粗壯的胡人,左邊那個眼神兇狠,一看就是個狠角色。

  通常這們的情形,後兩個胡人,多是前面那灰襖人的僕從奴隸之類,但當其中一個胡人從灰襖人手裡接過黑羊,遞給羽希時,他總覺得有點不對。是什麼不對呢,一時又想不出。羽希也懶得多想,反正交易完成就走人,可能以後永遠都不會與這個部族再有交集,有什麼不妥也不關他的事。

  當羽希從胡人手裡接過黑羊並道謝時,他看到灰襖人有意無意做了一個動作——他按了按肚子。

  羽希看到了,但根本沒放在心上——也許人家正好肚子疼或覺得餓呢?

  直到黃昏時,羽希實現狠話,宰殺了那只黑羊,正清洗羊腸時,摸到腸裡有個硬硬的東西。取出一看,竟是一枚折斷後只剩半弧的玉板指。

  雖然玉質不錯,但羽希也不稀罕,本想隨手扔掉,突然想起那灰襖人做的動作,沒由來心頭一動,細細驗看起來。這一看不要緊,越看臉色越肅然。

  劉楓正要經過,探頭望了一眼:“看什麼那麼認真……咦?”

  劉楓慢慢湊近,滿面驚異:“這殘破的玉板指……哪來的?”

  羽希抬頭,臉色同樣驚異:“你也覺得?”

  “不是覺得,根本就是!”

  “就是什麼?”身後傳來韓重的聲音。

  二人同時轉身,羽希拇、食二指拈住一物,神情激動,幾乎大喊出聲:“這是鄧展大叔的玉板指!”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8 07:42

第二百九十四章 追獵三千里(五)

  左焉支部的胡人,怎都沒想到,昨天才告別的那支漢軍隊伍,今兒黃昏時分又碰上了。所不同的是,昨日這支漢軍騎兵還氣焰囂張,此時卻像秋後打了霜的茄子,全蔫了。一個個垂頭喪氣的樣子,連那杆神氣的漢軍旗,仿佛也被傳染,飄動得有氣無力。

  昨天已打過交道,左焉支部胡人大概也瞭解這支漢軍還算和善,所以再次遭遇倒也不懼,還上前詢問。得到的答覆是,追得太遠,無法繼續,得趕在入冬之前,返回烏壘城。因此,沒法再追了。

  聽到漢軍騎隊也要南下,左焉支部當戶於次納格親自跑去問那個騎隊漢軍官,是否與他們同行。得到的回復是否。於次納格臉上遺憾,心裡卻是大大鬆一口氣。

  這支漢軍騎隊裝備太過精良,而且除了那支少年小隊,其餘騎士,哪個看上去都是孔武有力,滿含殺氣的樣子,一看就知是精銳。跟這樣一支異族軍隊為伴,如同伴虎而行,誰知什麼時候老虎一個不開心,把他們當點心吞了……

  當然,不管於次納格怎麼擔心,至少眼下這支漢軍騎兵隊看上去還算是友好的。於是,於次納格本著草原習俗,邀請漢軍騎士們一同共進晚宴,而對方也欣然接受。

  夜幕降臨,荒涼的草原上,燃起一堆堆熊熊篝火。每處篝火周圍,都圍坐著左焉支部的胡人男女老幼,載歌載舞,把草原的荒涼,遠遠驅散。他們向漢軍騎士發出歌舞邀請,對方則只派出幾個年輕善舞的小夥子做代表。絕大多數士兵連鎧甲都沒脫下,刀矛弓弩都置於腳邊,伸手可取——如同胡人對他們的忌憚一樣,他們同樣也防著胡人。

  在這這弱肉強食的草原,上半夜同唱共飲,下半夜互相捅刀的情況並不鮮見。左焉支部的胡人也是見怪不怪,並不以為杵。

  別一邊,於次納格盛情邀請這支漢軍騎隊的幾個軍官與他同飲共食,對方也給面子,欣然而來。

  “大漢衛尉寺旅賁令公孫覆。”

  “大漢西域都護府隊率丘仲。”

  “長安韓重。”

  “河東劉楓、羽希。”

  於次納格對兩個漢軍官還是很重視的,但不明白他們怎會帶三個平民過來赴宴,此時一聽“長安韓重”四字,頓時恍然。長安,那是大漢王朝的都城啊,從那樣的地方來的人,想必出身不凡吧……雖然看上去這小夥子憨實了些,沒什麼貴人氣息。

  劉楓、羽希同來,當然只有一個目的——找人。

  在七八百人裡找一個人,而且還是天黑時分,難度可想而知。不過公孫覆分析之後認為,從昨日羽希所說的情況看,那個疑似鄧展的灰襖人,被兩個胡人挾持。這種情況下,不可能湊熱鬧,而是會避開人群。此外,這兩個胡人能做到這樣,必須得到左焉支部的當戶於次納格允許,至少是默許。所以,他們要找的人,最可能隱藏在於次納格左近。

  經公孫覆這麼一分析,還別說,範圍一下縮小了。而且,還能借著赴宴之名,名正言順查找。

  就在公孫覆、丘仲跟於次納格大口吃肉、大碗豪飲時,羽希跟劉楓兩人,藉口小解,專往黑暗處潛去,不斷觀察篝火映紅的一張張人臉。連續轉悠了半個時辰,仍無發現。

  劉楓有些急了,扯住羽希的袖子:“還沒看到?究竟有沒有?”

  羽希直撓頭,說不出話。

  正為難時,身後傳來一陣沙沙腳步聲,一人從黑暗裡蹙出,從那紮腰帶的動作看,不難想像之前在做什麼。

  二人本就是小解名義出來轉悠的,這老半天尿意也憋出來了。劉楓碰碰羽希,意思是咱們也放鬆一下?羽希沒反應。劉楓扭頭,卻見羽希死死盯住那胡人背影,伸出手,聲音從齒縫擠出:“就、是、他!”

  半刻時後,公孫覆、丘仲、劉楓、羽希,及十余羽林衛出現在一個氈帳前。這個看上去普普通通的氈帳,隱隱透著暗黃的光,卻無半點聲響,與帳外篝火邊的歡快氣氛格格不入,透著一股詭異。

  公孫覆向側旁一讓,露出身後的於次納格。這位左焉支部的當戶一臉無奈。

  公孫覆只低聲說了一句:“為敵為友,只在當戶一念間。”說罷不再廢話,抬手做了個請的動作。

  於次納格扯扯鬍子,長吐口氣,向公孫覆抱抱拳,向氈帳快步走去。

  公孫覆打個手勢,羽林騎士散成一個半弧,將氈帳出口包圍起來。丘仲、劉楓各自拔刀,羽希搭箭拉弓。

  腳步聲驚聲了帳內人,帳簾一動,一個警覺的聲音傳來:“是誰?”

  於次納格哈哈笑道:“是我。打擾屈突當戶了。知道你們不便出面,給你們送來烤肉與酪漿。”

  帳簾掀開,一人探頭笑謝:“多謝當戶貴人……”話沒說完,黑暗中嗖地飛來一箭,射穿他脖子。

  幾乎就在那人倒下的一刻,丘仲、劉楓同時搶出,沖向氈帳。但有一人比他們更快,後發先至,搶先而入——公孫覆。

  從安靜平和到猝然發難,整個過程非常突然,帳子裡的人都來不及反應。

  公孫覆沖進帳裡時,正看到帳裡兩個人:一個閃身躲避,一個按刀而起。

  “該死的渾球!”屈突驚怒咒駡拔刀。

  刀剛出鞘半截,劍光一閃,手腕與小臂脫離,卻還緊緊握住刀柄。

  “啊——”慘叫剛出口,劍光伸縮,沒入咽喉,屈突如同被割了脖子的雞,聲音戛然而止。

  屈突捂著脖子,慢慢滑坐在地,牛眼凸出,臉上寫滿了不可置信與不甘。

  公孫覆手腕一抖,收劍歸鞘。這會丘仲與劉楓才剛剛沖進帳子。

  那閃身躲避的灰襖人緩緩站起,贊道:“好一個公孫鎮朔!這屈突也算是個狠角色,居然不是足下一合之敵。了不起,富平侯選對了人。”

  劉楓盯住那灰襖人:“你不是鄧展大哥,你是誰?”

  那人拉下臉上的厚布,神色激動仍不失微笑:“不錯,我不是鄧展,我是班行。”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8 07:42

第二百九十五章 追獵三千里(六)

  九月下旬,追獵小隊出擊一個多月來,得到最大收穫——解救了班行。

  班行怎會出現在這裡?他又是如何自救?左焉支部當戶於次納格又在此事件中扮演怎樣的角色?

  事情原委要從半個月前,北遷的莫頓鞮汗部與南下的於次納格左焉支部遭遇開始說起。

  當日兩部落相聚聯歡,莫頓與於次納格也在大塊吃肉,大碗喝酒。這當兒,班行求見,提出一個要求,或者說,是一個方案。

  這個方案就是,莫頓派出一支隊伍,押解班行南下,與班氏交易——如果僅僅如此,莫頓是絕不會同意的。誰知道後面還有沒有追兵跟著?這會掉頭,那不是送菜上門麼?

  但班行的下半段話,卻令莫頓為之心動。班行說的是,不妨與左焉支部同行,也就是混入左焉支部。這樣,不管路上會否遇到都護府追兵,都容易蒙混過去。而且與南遷部落同行,比起十幾個人南下,這安全保障自不可日而語。

  莫頓心動了,這確實是個好機會。儘快讓班行與班氏聯絡,把部族需要的東西換回來,拖得越久越不利。於是莫頓送了一批牛羊給於次納格,請他幫忙照應。

  於次納格也爽快答應了,這對他只有好處沒壞處。別說莫頓還送了牛羊,光是押解的屈突及十幾個鞮汗部牧騎,那就是一份難得的助力,可以在部落有需要時獲得説明。

  於次納格也沒細問,一口答應——當然,他絕對沒想到,這件事的後果如此嚴重。

  班行計得以售,心中暗喜。匈奴人或許會想當然認為漢軍追兵掉頭了,但鄧展卻堅定地告訴班行,解救他們的人一定在路上,而且,越來越近。鄧展的信心,不是對漢軍,而是源自對他們的公子張放的瞭解。哪怕這些匈奴人逃到天邊,公子張放也不會放過他們的。

  班行早年見過張放一面,對這位即將成為班氏快婿的富平侯還是有所瞭解的。尤其當年張放率區區十餘人,力抗數十倍之敵的事蹟,在西域一直有流傳。從鄧展口中,也得到證實。以班行閱人之目,也斷定張放一定不會放棄。

  果然,不過短短幾天,他們就與追獵隊遭遇了。

  自打一看到那支漢軍騎兵,屈突就讓班行將臉蒙上,時刻不離左右。手裡隨時都攥著一把切肉刀,一旦班行有異動,什麼都不管,立刻下手。如果不是追獵隊與左焉支部交易,班行還真有可能錯過被救的機會。

  當看到那個漢人少年(羽希)追羊而漸漸接近時,班行就知道機會來了。他手裡有鄧展的一件信物,斷了一半的玉板指。當然只是為鄧展保存,以備不時之需,沒想到,還真用上了。其實最好的辦法,是將羊遞給那少年時,暗中將玉板指交給他。這樣,即使這少年不認識這東西,起碼也會察覺有異。可惜屈突也不是笨蛋,根本不給他們接觸的機會。

  就在匈奴人把羊抱走的一刹那,班行急中生智,將玉板指強喂進羊嘴裡——這是沒辦法的辦法,能否被發現,只能聽天由命了。

  不得不說,班行很幸運。如果玉板指是任何一個羽林騎士或都護府屯卒看到,不管是丟棄也好,收藏也好,反正不會把這東西與他們要解救的人聯繫起來。偏偏發現玉板指的,是扈衛隊少年羽希,而鄧展,正是少年扈衛隊的教官之一。他身上的飾物,尤其是用於射箭的板指,少年們再眼熟不過。如果不是斷了半截,羽希早就認出了……

  後面的事就簡單了,羽希二人發現蹊蹺,立刻上報。公孫覆果斷率隊掉頭,一天一夜,追上左焉支部。為了防止打草驚蛇,故意扮出一副垂頭喪氣的樣子,聲稱放棄追擊國,返回烏壘城。

  不管於次納格願不願意,他都必須要接待這支漢軍騎兵,然後就可以順藤摸瓜……

  自家部族裡藏有鞮汗部的人,明顯觸犯了漢軍騎兵。雖然於次納格並不相信光憑這幾十人馬就能滅了他一個近千人的部族,但一旦衝突,有嚴重損失是肯定的。不用公孫覆多說,於次納格必然知道選擇。

  殺死屈突,解救班行之後,順勢擒獲鞮汗部隨行十二人。這些人既是俘虜,也是人質,更是嚮導。解決了鞮汗部的人,接下來就是於次納格。這位左焉支部當戶自認倒楣,不但將莫頓給的牛羊盡數吐出,還賠付了二十匹馬及草料,作為對追獵隊的隱瞞及耽誤時間的賠償。

  說實話,二十匹馬,於次納格可能會覺得肉痛,但對於被欺瞞並耽擱大量時間的追獵隊成員而言,連小懲罰都算不上。如果不是因為時間緊迫,耽誤不起,真想把左焉支部給滅了。

  眼下已解救出最重要的人質之一班行,瞭解了整個事件內情,又抓了十幾個俘虜,目標已非常明確。時不我待,必須立刻上路,追擊莫頓的鞮汗部。這左焉支部,就只能小懲大戒一番,放他們一碼了。

  “通過提審鞮汗部俘虜,還有達遠先生推測,我們與鞮汗部的距離,當在五日左右。”公孫覆坐在一塊大石上,周圍是一圈追獵隊主力幹將。公孫覆用兩塊一前一後的石頭,代表追鞮汗部與追獵隊,然後用樹枝在二者之間劃了條彎曲路線。

  “鞮汗人是闔族遷徙,還押解著我們幾百漢民,他們的行動很慢。我們則全是騎兵,又得二十匹馬可換乘及馱糧草,此消彼長之下,只要認准方位,不走岔道,必可於三日之內,追上鞮汗人,追上莫頓!”

  “他娘的!終於要追上了。”丘仲狠狠吐一口唾沫,摩拳擦掌。

  其餘羽林銳士與都護府屯兵,莫不興奮而激動,這一個多月餐鳳露宿所遭的罪就要到頭了,逮住那群王八蛋,非把他們的蛋黃擠出來不可。

  “現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所有的牛羊殺掉,能帶多少帶多少,帶不了的全部丟掉。”公孫覆丟掉樹枝,騰地站起,目光如鷹,“輕騎簡束,全速行進。三日之內,我要看到鞮汗人!看到莫頓!看到漢民!”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8 07:42

第二百九十六章 追獵三千里(七)

  “令士,我們找到這個。”幾個屯兵哨騎將一片粗樹皮交給公孫覆。

  公孫覆接過一看,上面用血寫著一個漢字“三”,還劃了一個箭頭。

  箭頭通常用來指示方向,公孫覆立刻問哨騎:“你們在哪撿到這個?當時樹皮的箭頭指向什麼方向?”

  一個哨騎向前方小樹林一指:“在林子邊撿到的,當時箭頭指向前方河流。”

  公孫覆點點頭,那邊林子有大批人畜活動的痕跡,而且到了河岸就斷了,看來這箭頭確實是指明方向的。接下來卻有疑問了,這是誰放的?這“三”字又做何解?

  最大的可能,應該是被俘的漢民做的,用的多半是宰殺牲畜的血……只是這個“三”字做何解?

  一時不得要領,追獵隊繼續前行。

  渡過河後,又走了近百里,哨騎又有發現。還是樹皮,還是血字,還是箭頭。不同的是,這次箭頭指向正東,而且,血字也變了,現在是個“二”字。

  眾人面面相覷,不明其意。

  丘仲搔搔頭道:“該不會是這人不認字吧……”丘仲的話還真有幾分道理,畢竟這年頭普通百姓沒幾個認字的,多是扁擔倒了不知是個“一”字……能寫幾個數字的,算不錯了,但這啞迷就讓人費解了。

  班行捋著鬍鬚,若有所思,忽道:“不,此人非但識字,而且,還有極強的計距能力。”

  公孫覆驚訝望向班行:“計距?”

  “對!諸位注意到沒有,從發現這片樹皮至現在,我們走了多少裡路?”

  “大約百里。”受張放影響,對地形路程有非同一般注重的韓重脫口而出,旋即眼睛一亮,“三是三百里!二是二百里!”

  這、這怎可能?公孫覆驚訝得瞪大眼晴,難道這人能猜到背後尾隨著追獵隊?如果此人能猜到,那是不是意味著,莫頓等人也能猜到?

  班行猜測對不對,明日再趕一程就能明白。

  果然,第二天追獵隊再奔行百里,又找到了一片樹皮,指向東北,上面的血字,還是“二”——看起來好像不對的樣子,但所有人的表情都沒有不對,眼睛更亮。

  “看來還真是里程。”公孫覆臉上露出笑意,“我動敵亦動。好,二百里是吧,全速進發,明日可期。”

  ……

  莫頓與他的鞮汗部,的確就在東北二百裡外一片水窪邊紮營。莫頓騎著馬,親自與哨騎登上北面高坡觀看周邊地勢。

  “牧草茂盛,山高林深,草原平緩,還有湖泊沼澤,真是一處好所在。”莫頓邊看邊贊,顯然很是心動。不過,草原雖大,多已有主。這片地方那麼好,要說沒主,連他自己都不信,現在就看這片地方的主人實力如何了。

  莫頓已決定不走了,若此地部落勢大,則投靠之;莫實力相當,則分割之;若實力弱小,嘿嘿,那就對不住了……

  半個時辰後,哨探返回稟報:“大人,找到幾個牧羊人,據他們說,這片地方,是屬於一個叫烏丹支離的部落。”

  “烏丹支離?!”莫頓扯著鬍鬚,翻了半天眼珠子,想起來了。當年他率闔部落勇士圍攻東庚烽燧,就曾與幾個烏丹支離人打過交道,似乎還是什麼都尉……不過,草原上戰戰和和再尋常不過,當年交手非但不是壞事,反而是一個可以套交情的契機。而且據他所知,這個烏丹支離似乎也不是什麼大部落,人數不多。當然,草原上的事誰也說不準,這都五年過去了,也許人家擴允了呢,得好生探探虛實。

  “烏丹支離人在哪聚居?”

  “牧羊人說在北面,離這二百多裡,不過……”

  “不過什麼?”

  “據說在三十裡外,有烏丹支離人的一個堡壘,時有烏丹支離人來巡守,有時來的還是都尉……”

  “走,看看去。”

  莫頓率一眾騎衛遠去之時,裡許之外,一個裹著厚厚破袍的人收回目光,壓低帽沿,用腳踩著一大捆雜草,雙手用力拉緊束條,甩手扛上肩。

  這人走回營,經過一片屠宰場時,一個挾著咩咩叫的肥羊的壯漢四顧無人留意,迅速向他靠近,低聲道:“等會要宰羊了,今天是不是要寫個‘一’字?”

  那人搖搖頭,抬手頂了頂帽沿,露出一雙黑白分明的警惕眼睛:“不必了,莫頓不會走了。”

  “呃?你是說……”

  “這麼宜居的地方,換我也會留下。”

  這兩人對話之際,五官隱現,若是公孫覆見了,必定大吃一驚——這兩人,一個是鄧展的隨從石牛,另一個,竟然是流民團主官墨秦!

  石牛本就是隨鄧展一起被俘,他出現在這裡並不奇怪,但墨秦不是跑了麼?怎麼……

  沒錯,墨秦是當天極少數幸運逃入蘆葦澤,潛入水中,而躲過一劫的人。但失職的愧疚,使他沒有返回烏壘城,也沒在附近等候張放使節團發落,而是毅然化裝成牧民,尾隨鞮汗人遷徙路徑,一路追蹤。

  不得不說,墨秦挺幸運,他不但在十天後追上了鞮汗人,而且還成功混了進去。

  當時正好漢民隊伍裡有一個年輕人在匈奴人突襲之夜受傷,十多天後終於撐不住,當天夜裡死去,其家人把屍體背出營地埋葬。

  這時躲在暗處的墨秦看到,靈光一閃,從暗處現身。那家人著實嚇得不輕,但在看清來人居然是他們的主官時,滿臉不可置信……後面的事就順理成章了,墨秦冒充死而復活的年輕人,隨那家人返回營地,就此潛伏下來。由於墨秦是流民團主官,認識他的人很多,身處險地,人心隔肚皮,不得不防。所以墨秦前段時間裝病,反正他是“傷患”,有病很正常。過了一個月後,他慢慢“恢復”,可以四下走動了,他在臉上塗著混合馬糞的泥漿,一般人都認不出他。

  墨秦本想聯繫班行及鄧展,但這二人被匈奴人看守很嚴,無法接近,倒是無意中與被匈奴人安排屠宰的石牛接上了頭。

  墨秦從石牛那裡,得知鄧展的近況,同時,也看到了班行被屈突一行押著向南折返。墨秦是知道身後一直追著一支追獵隊的,在看到班行脫隊折返時,就知道事情的轉機來了。

  他估算著班行、屈突會在什麼時候撞上追獵隊,追獵隊截殺屈突之後,必會全速追擊,於是讓石牛用羊血在樹皮上做標誌引導。之所以寫得不清不楚,倒不是故弄玄虛,而是寫字的人石牛,他就認得自個名字,還有從一到十的數……

  聽說不用再寫,石牛頓時激動起來,胳膊一叫勁,把羊挾得咩咩哀鳴,抑制不住興奮低聲道:“你的意思是說,有可能在明日……”

  墨秦仰首西眺,眼睛眯起,有針尖樣光芒閃動:“也許明日,也許,今夜……”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8 07:43

第二百九十七章 追獵三千里(八)

  莫頓找到了那個烏丹支離人的堡壘,但沒有見到他想見的人。堡壘修建得倒挺堅固,不愧是漢人之後,堡壘裡只居住著幾戶人家,主事的是個什長。雖然看上去蠻精悍的樣子,但級別太低,莫頓根本不想與之打交道。於是在交待對方一番後,返回營地。

  夜幕降臨,莫頓在安排周邊的巡哨警戒後,揪著花白的鬍子往主帳裡走。不知怎地,今夜很是煩躁,心神不安。不會出什麼事吧?會出什麼事呢?越想越不安,心煩之下,腳步一轉,也不去主帳了,轉向另一處。

  在距離主帳百步外,有一個不起眼的帳篷,看上去跟普通帳篷差不多,周圍卻佈置了四個匈奴人看守。兩個在帳門處站崗,兩個隱於暗處,防守相當嚴密。看到莫頓出現,兩個看守的匈奴人趕緊上前行禮。

  莫頓鼻孔哼了一聲:“那個人,傷養得怎樣了?”

  匈奴看守的回答言簡意賅:“禁得住大人一頓教訓沒問題。”

  莫頓緊了緊手裡的皮鞭,磨著牙:“那就好,老子今夜心情不好,活該他倒楣!”

  嘩!帳簾拉開,兩個持火把的匈奴人先後進帳,左右侍立。明滅不定的火把,照在一個被捆綁在撐帳立柱上的人臉上。

  蓬頭垢面,衣衫破舊,從破爛衣襟裡露出的皮肉,凝著乾涸的血塊,有的地方,明顯化膿潰爛。那人腦袋低垂,身體軟塌,似乎沒有麻繩的束縛,他隨時會癱倒在地一樣。

  帳子裡的動靜,對那個人沒絲毫影響,他就這樣垂著頭,一動不動。直到那熟悉的皮鞭繃直的啪啪聲響起,那人才慢慢抬頭——儘管一臉蓬亂的鬍鬚遮住大半面孔,但仍可一眼看出,是鄧展。

  面對那個一臉戲謔的猙獰面孔,鄧展說的第一句話,卻是:“算算時間……莫頓大人的手也該癢了。”

  莫頓抻了抻皮鞭,獰笑一聲:“本來今晚沒打算收拾你,不過……算你運道不好,我確實手癢了。”

  “那就來吧,下手狠一點,否則……”鄧展吃力仰起臉,努力撐開腫成核桃的眼睛,“……以後怕沒機會了,呵呵……”

  莫頓得意的笑容一滯,猛地踏前一步,鞭梢頂起鄧展下垂的頭,怒道:“你在說什麼?”

  鄧展咧開腫脹的嘴唇,呵呵直笑:“逃到現在,也有幾千里了,也該到頭了。”

  “混帳!”莫頓怒駡一聲,狠狠一鞭抽下,刹時血線標飛,皮鞭著肉聲令人頭皮發麻。

  鄧展渾身抽搐,笑聲如狼:“莫頓我的兒,你就這點力道麼……咳咳,拿出吃你娘的奶的力啊……”

  鄧展胡語說得不太好,這句俚語辱駡,他是用漢語說的,莫頓想必聽不懂——但是,莫頓舉鞭的手卻停了!

  難不成這傢伙居然聽懂了?可是真聽懂了只怕下手更狠,怎會停下?

  百思不解的鄧展愕然抬頭,他看到的莫頓,眼睛瞪得比他還大,似乎身體在發抖——等等,這是什麼情況?嗜血如狼的莫頓,會見血發抖?!我不會眼花了吧?

  很快,鄧展發現,他真的眼花了,但也不是眼花。確實有什麼在抖,但不是莫頓,而是地面……

  哈哈哈哈!

  草原上空,響起鄧展歇斯底里的狂笑。

  ……

  墨秦也被驚醒了,但不是鄧展的笑聲,而是大地的震動。在草原上呆得久了,一聽就能知道,這種震動,是戰馬奔騰發出的巨大響聲。而且,這樣驚人的動靜,至少有上千匹馬才能折騰出來。

  上千匹馬?怎麼可能!

  墨秦連滾帶爬蹦出帳子,迎前跑來一個黑乎乎人影。墨秦跳起,袖裡短刃彈出,在月色下閃出一抹炫光。

  “墨曹,是我!”

  “石牛?!”墨秦忙收刃,顧不得問他是怎麼跑來的,急切道,“哪裡傳來的動靜?是不是匈奴人的馬群驚了?”

  “不是,是……”石牛喘著粗氣,向西邊山坡一指,“從山那邊傳來的……”

  “該不會是……”墨秦張大嘴巴,一把拉住石牛,“走,去看看。”

  鞮汗人的營地已經亂套了,到處是交織的火把與亂竄的人影,驚呼哭號攪得成一鍋粥。這當兒也沒人管漢民俘虜了,墨秦與石牛飛快跑向山坡,奮力爬上坡頂。然後,他們看到了……

  真的是千馬奔騰!

  朦朧月光下,靛藍色的草原完全被一片聳動的馬群所覆蓋,烈馬嘶鳴響徹半空,悶雷鐵蹄驚天動地,草皮犁翻,煙塵如霧。如果不是站得高視角好,墨秦與石牛根本沒法看清,這鋪天蓋地的人馬。

  人馬……對了,怎地只有馬,人呢?

  這也是面對千騎衝擊的鞮汗人的疑問。

  當潮水般的馬群出現在數裡開外時,鞮汗人的警戒哨就已發現並拚命往回趕,邊趕邊發出鳴鏑警訊。鞮汗人早已形成主動戰鬥意識,都不用莫頓組織下令,一個個但凡能騎馬拉弓的人,自發從帳篷裡、篝火邊、牛馬旁奔向馬匹,雖紛亂卻毫不遲疑迎向未知的襲擊。

  但是,他們的勇氣,在看到千騎奔騰的一刻,如冰遇火,頓時消融。有的打馬向兩旁躲避,有的則掉頭而逃,更有的沖得太靠前,避無可避,索性拔刀迎向馬群……

  千騎滾滾,無情卷絞,蹍碎一地狼藉。當奔騰的馬群消失,劫後餘生、驚魂未定的鞮汗人猛然發現,不止有馬,還有人……呃,是人馬合一的騎兵衝刺。

  借著淡淡的月色,墨秦與石牛瞪大著眼,兩雙瞳孔裡不時閃過一道道亮光,旋即就有黑影從馬背摔下,被隆隆亂蹄踩進爛泥。

  “墨曹,你說,這些騎士,會是我們的援兵麼?”石牛用力咽著唾液,喉結上下滾動,喃喃問道。

  墨秦一時無法回答,他感覺是,希望是……只是,追獵隊怎可能有那麼多馬?完全超出認知啊!

  鞮汗人被這連續打擊整得發懵,黑暗中也搞不清對方有多少騎兵,只知道剛才最少上千匹馬,那後面的騎兵……這念頭一興起,再無鬥志,紛紛掉轉馬頭逃跑。

  就在這時,斜刺裡突然沖出一支人馬,人影不多,不到十騎,但整出的動靜,絲毫不比千騎席捲差。

  但見這些騎士沖近鞮汗人,每人揮臂連甩,黑暗中紅光乍現,雷鳴聲聲。許多鞮汗人坐騎驚蹶,頓失前蹄,墜馬者如下鍋的餃子。

  一聽這雷鳴聲,墨秦與石牛同時跳起,異口同聲:“是我們的援兵!”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8 07:43

第二百九十八章 追獵三千里(終)

  爆炸聲一響,莫頓也明白過來,這是對頭找上門來了。這種雷炮,天下只此一家,別無分號。

  漢軍!富平侯!

  隨便哪個都夠他喝一壺,此時不跑,更待何時?

  莫頓也跟墨秦有著一樣的困惑——這漢軍追兵哪來的上千匹馬?難不成是從左焉支部搶來的?恐怕只能這樣解釋了。這會莫頓也來不及想太多,眼見大勢已去,跳上親隨拉來的坐騎,掉頭向東狂逃。

  他就這樣跑了?不要部族了?不要牛羊了?不要財物了?

  沒錯,莫頓確實跑了,而且他確實不需操心部族與財物。在草原上,部落相攻是常有的事,無論人口、牛羊、財物,被獲勝一方所得,也就是“轉手”而已。等到落敗一方收拾殘局,請來幫手,反攻回來,所有的東西又將重回手裡。

  所以,只要有實力,現在失去的,只是交給對手暫時保管而已。

  當然,眼下的對手不是草原部落,而是漢軍。不過莫頓也只能如此安慰,溜之大吉。

  天色微明,莽莽草原上,馳來數十騎。從他們惶急的身影,以及頻頻回顧的動作看,多半是吃了敗仗的某個部落族人。

  不用說,這自然是莫頓與他的殘部了。

  逃離險境之後,莫頓是越想越窩囊,這一仗敗得太稀裡糊塗了,居然被追兵殺到老窩都不知道。他們可是草原的主人啊,怎會被一群扶犁刨土的漢人逼成這樣?

  “大人,那些……漢人還在後面緊追不捨,我們……該……該、怎麼辦?”跑了一夜,隨從跟胯下的馬一樣累,話都說不利索了。

  莫頓眼珠一轉:“我們往北,繞過那片蘆葦澤,折返回去。”

  折返回去?!隨從一個個大眼瞪小眼,滿面不敢置信,骨都侯大人這是瘋了麼?就憑他們這幾十號窮寇,還想殺回去,萬一人家還留一部分兵力守著——這幾乎是一定的,那豈不是等於送上門去?

  莫頓一鞭子抽到最近的一個隨從臉上,怒道:“混帳!你那眼神是看蠢人麼?”

  隨從慌忙低下頭,任由臉上淌血,既不敢捂臉,更不敢跑開。

  “記得那個堡子麼?”莫頓長鞭向北一指,眼裡閃過一抹狡黠,“我們奪下堡子,在裡面避過追兵。然後……哼哼。”

  沿著河流往北,在一片高低起伏的山林與河流交界處,聳立著一個堡子,看上去跟常見的烽燧差不多大小。據莫頓所知,這是烏丹支離設在最西邊的一個警戒哨。如果是純粹的草原部落,一般不會弄這玩意。只是這烏丹支離多是漢種,所以也養成了漢人築堡警戒的習俗。

  中午時分,莫頓一行出現在堡子前方裡許之外,緩緩靠近。堡子裡也很快有了動靜,在堡外河邊打水的幾個人紛紛跑回堡子,關上大門。堡子上層的垛牆上也出現了幾個身影。

  當莫頓數十騎逼近堡子時,昨日那個什長扒著垛口高聲道:“是莫頓貴人啊,不知有何貴幹?”

  一個隨從策馬近前,仰首道:“昨日讓你通報貴上,來這堡子商議,貴上怎麼說?”

  那什長一臉苦笑:“我派人通報了,但哪有這麼快?”

  “莫頓大人巡獵到此,有些累了,想在你堡子下歇會,打擾了。”

  巡獵?那什長看了老半天,也沒看到這幫人打倒什麼獵物,但人家人多勢眾,說要在堡子下歇會,你還能怎樣?

  其時已入冬,一夥匈奴人呆在堡子下,燒柴取暖,摟草喂馬,堡子裡的人怎能坐得安穩?更何況這是個頂著骨都侯名頭的匈奴貴人。

  很快,什長將堡門打開一線,請莫頓入內歇息。

  莫頓哈哈笑著,從篝火邊站起身來,一眾隨從也紛紛站起。莫頓不動聲色抬手按了按,隨從呼啦啦又坐下,莫頓只帶了四個隨從,向堡門走去。莫頓昨天看過,這堡子裡不過十來人,近半是家眷,能拿刀弓的不過七八人而已。他及四個隨從都是勇悍之輩,足夠了。再多帶人,人家怕也不會讓他進去。草原上固然有熱枕,但更有警惕。

  當莫頓一行進入堡子,大門重重關上時,不知怎地,莫頓眼角跳了一下,又跳一下,似乎有種不安——他能夠活到現在,這種危險預感功不可沒。

  “等等,我忘了一件禮物,要進獻給貴幫君長。把門打開,我去取來。”莫頓邊說邊示意四個隨從往回走。

  就在莫頓轉身的一瞬,身後傳來一個陌生的聲音:“骨都侯,久違了。”

  莫頓身形一滯,慢慢回頭——他看到一張三旬左右的壯年人的面孔,雖然穿著胡服,但眉目氣宇,卻有一股漢人獨有的書卷氣。

  莫頓臉色難看:“你是漢人。”

  那人笑笑:“我是烏丹支離人。”

  莫頓仔細端詳半天,疑惑問:“我們認識?”

  那人再笑:“我叫林天賜,是烏丹支離的府丞。五年前,蒲類澤以南的東庚烽燧,林某曾與骨都侯打過交道。”

  莫頓恍然大悟,他媽的!原來如此,真是瞎了眼,居然撞到老對頭手裡了。

  “漢軍那些馬匹……”

  “對!是烏丹支離提供的。”林天賜笑吟吟道,“來,我為骨都候引見幾位陌生的熟人。”

  隨著林天賜的拍掌聲,堡子二層土樓上現出幾個人。

  林天賜一一指點:“這位是韓重,富平侯長隨。當年也在東西庚烽燧與骨都侯打過交道。此次就是他與我聯繫,借得千匹駿馬,踏破足下營盤。”

  莫頓惡狠狠盯住韓重,牙齒咬得咯咯響。而韓重夷然不懼,怒目回瞪。

  林天賜再一指:“這位,漢國河東郡尉曹掾墨子期,流民主官,也是足下的刀下游魂。便是他混入足下的部落,潛伏千里,暗遞消息。才有漢軍追兵雷霆一擊。”

  原來如此!莫頓眼睛快噴出火了。

  墨秦卻拱拱手笑道:“林府丞邀我等來這堡子調養休整……沒想到,卻與骨都侯如此有緣……骨都侯真是好算計啊。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哈哈哈!”

  林天賜再朝最後一人一指,頓了頓:“這位,就不須林某引見了吧。”

  看到這個人,莫頓臉上卻是什麼表情都沒了。

  鄧展!

  全身包裹著厚厚紗布,只露出半張臉的鄧展。

  鄧展聲音從齒縫擠出:“我說過,你再不打,就沒機會了。”

  啊——

  莫頓暴吼一聲,拔刀出鞘。四個隨從也紛紛拔刀摘弓。

  堡子裡五六個屋子裡一下湧出二十幾個壯漢,三下五除二就將五人打倒繳械按倒。

  鄧展從土樓縱身跳下,正落在莫頓跟前。他一把揪住莫頓頭髮,扯得他頭顱上揚,露出青筋棱棱的脖子。鄧展啪啪拍了兩下,象檢驗牲口的皮相,呲牙一笑:“莫頓,我要好好休養趕路,與公子儘快匯合,沒工夫沒體力揍還你,這樣吧……我只要你一塊肉!”

  鄧展說罷,張開森森白牙,一口咬下——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8 07:43

第二百九十九章 未知的危險

  一張大嘴狠狠咬在烤得噴香的羊肉上,熱油四濺,流滿鬍子,更順著彎曲的鬍鬚滴下塵土。

  看著那狼吞虎嚥、毫無形象可言的阿羆,眾人只有搖頭。

  張放則執著小刀,將羊腿上的肉片下,兩指拈住,不疾不緩放進嘴裡,同時豎掌婉拒青琰為他片好的肉。整個動作,從容優雅,與餓死鬼投胎的阿羆,一個天一個地。

  這裡是一個山谷,兩邊是高坡,駝馬羊群置於兩側,圍成個半圈。夜晚的寒風從坡頂及山谷兩頭吹來,或從頭頂吹過,或被駝馬羊群遮擋,人處其間,寒意稍減,只是不時灌入口鼻的牲口腥騷,令人頗不舒服。

  張放諸人,早已習慣這種味道,也習慣了這種旅行方式,處之泰然。倒是從未出塞的昭君,居然也只戴了個帷帽,從容坐在他們中間,同樣優雅地用小刀片肉,小口小口吃著,著實令眾人既驚訝又佩服。

  當眾人圍坐火堆旁大塊朵頤時,兩旁的高坡上,初六與宗巴,一南一北,背靠駱駝,蜷縮身體,嘴裡咬著熱乎乎的羊肉,眼睛警惕四下掃描。自從出了流民團被襲那一檔子事後,每晚警戒,值夜者無人敢脫崗,那怕吃喝拉撒都瞪圓著眼。

  初六與宗巴還只是內哨,外面還有兩重暗哨,最遠的放出五裡之外。僅剩的五個羽林銳士與十個屯卒,基本上都被派出去巡哨了。咦!等等,張放不是還有十個羽林銳士與二十個屯卒麼?怎麼只得一半?

  那是因為前兩日得到消息,公孫覆、丘仲、韓重等順利剿滅兩股馬賊,解救五十多個漢民,眼下正趕來與他們匯合。消息是一個屯卒快馬送來,由此得知護送的人馬只有五人……

  五個屯卒太少,再有什麼事,根本起不到任何保護作用,搞不好連自己都賠進去。張放立即將手頭三十騎兵分出一半,返回頭護送。這樣一來,就只剩下十五騎護衛了。晚間再把十五騎全派出去巡哨警戒,這山谷裡,只有區區十數人。

  下半夜,韓駿、彪解,分別替換初六與宗巴。

  換崗時,初六四下掃了一眼,低聲對韓駿道:“阿舍,你有沒有感覺……”

  韓駿怔了怔:“什麼?”

  “好像有人在跟著我們。”

  韓駿微張嘴,卻不是驚異,而是驚奇:“你……你也有這感覺?”

  初六更驚奇:“原來我不是一個人,還有誰?”

  “青琰、彪兄、阿羆……連公子都有所覺。”韓駿朝黑乎乎的荒野使勁看了幾眼,低聲道,“除了那位班氏大舅子、昭君娘子及兩位護衛小妹,大家都覺得有些不對。”

  初六神情頓時嚴肅起來,如果只是他一個人,或者加上韓駿,可能還只是疑神疑鬼,但幾乎所有人都有感覺,那性質就不一樣了。

  “主人怎麼說?”

  “公子的意思是靜觀其變。”韓駿小聲道,“彪兄好幾次故意落在後面,潛伏暗探,皆無所得。公子也吃不准,所以沒有召集大家商議,以免自擾。”

  “怕也只能如此了。”初六對彪解的本事還是很清楚的,這可是個精於暗殺的一流刺客,若連他都找不出端倪,其他人再操心也是白瞎。

  “阿舍,下半夜就交給你了,好生看著。”

  “放心,我眼都不會眨一下……哎,你到哪去?”

  “憋了一晚,去拉個尿。”

  “別在這拉啊,這是上風,你要熏人啊?到宗巴守的那邊去。”

  “呃……你不說我差點忘了。”初六尷尬地打著哈哈,邊解腰帶邊朝對面走去。

  初六走到對面,向換崗的彪解打了個招呼,來到背坡,邊放鬆邊隨意打量四周。

  這是九月下旬的夜晚,夜空湛藍,無月但有星,滿天星光點點,清晰而明亮。四野黑暗,不遠處有一片小樹林,林子一側有小河潺潺流淌,星光下的河面不時泛著銀色光點,別有一番動人意境。

  初六生於斯長於斯,對這樣的景致早已無感,他心無旁騖地放完水,紮上腰帶,慢吞吞轉身——驀然摘弓取箭,扭頭擰身,三箭連珠,射向黑暗的小樹林。

  ……

  下半夜是人睡得最熟最香的時刻,但張放已經醒了。這是多年養成的習慣,他就只睡兩個時辰,從某種意義上說,其實他才是最好的守夜人。只是,這個秘密就算說出來也沒人信,更沒人敢讓他守夜。所以,張放只是一到時間就起來,然後默默打坐值守,算是四重保險吧——西域這種地方,未知的兇險無處不在,無論多少重保險都不嫌多。

  一個人孤獨守夜,其實挺難熬的,張放打發時間的方式之一,就是聽周圍的呼吸聲。夜闌人靜,人在睡眠時的呼吸特別明顯,縱使間隔較遠,心若止水,便可清晰入耳。

  驀然,張放似有所覺,站起,欣開帳簾,穿過火堆,緩步走到一輛輜車前。車簾已支起,可以看到一個優美的側影,正倚伏在一個箱籠上,微仰著、癡癡望著滿天繁星。

  張放也負手仰望星空,出神良久,才儘量以不驚嚇到伊人的漫聲道:“如此星辰如此夜,昭君是想念長安了麼?”

  儘管張放已盡可能放低聲音,那人影還是吃了一嚇,按住胸口:“啊!是家主,你怎麼……”

  “這麼晚了,怎麼沒睡?”

  昭君垂首:“我,睡不著,就想看看這星空。”

  張放緩步走近,隨意坐在車轅上,輕聲道:“是啊,這塞上的星空,長安看不到吧。”

  “嗯,好美。蒼穹似墨玉,星子如灑珠。”昭君輕輕呵了呵手,一股白氣在夜空中慢慢升起、消散。

  張放笑了:“心態不錯,保持這樣的心情,一路行進吧。”

  昭君咬咬嘴唇,輕聲問:“摘星城是什麼樣?真能摘星麼?”

  張放認真點頭:“如果說西域是大漢最亮的一顆星,那摘星城,就能幫大漢把這顆星穩穩摘下來。”

  昭君聽得似懂非懂。

  張放笑道:“你不用想太多,只要知道,我們此行,真的是去‘摘星’就好。”

  昭君用力點頭:“昭君此行,雖未能見月(荷),但能與家主一同萬里摘星,想想,也是奇妙有趣呢。”

  張放仰首正想笑,旋即省起不合時宜,當下站起,道:“明天還要趕路,雖然你是坐車,但日間的顛簸根本沒法讓人安睡,還是早些休息吧。”

  張放說罷轉身正欲走,身後傳來昭君嬌美的聲音:“如此星辰如此夜,好美的句子,有下句麼?”

  張放腳步一頓,沒回頭,嘴角彎起:“有。”

  “是什麼?昭君能有幸拜聽麼?”

  “如此星辰如此夜,為誰風露立中霄。”

  昭君輕啊一聲,反復念著,一時癡了。

  略加改動“後人”詩作的張放,望著文青發作的昭君,微笑搖頭,轉身正要回帳篷。

  就在這時,山坡頂上,一聲怒吼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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