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詩奇幻] 克斯瑪帝國 作者:三腳架 (連載中)

 
我是獅子我是王 2018-6-28 10:40:37 發表於 玄幻奇幻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25 102596
我是獅子我是王 發表於 2018-6-28 11:32
第三十章錢爸爸

  莫里斯是一個頑固的幫派份子,從他十四歲開始,就參加了幫派。在這二十多年裡他已經坐過三次牢,最前面兩次是因為逞兇鬥狠,為了向上爬,因傷害罪被關了兩年和三年。第三次,幫派內部出現了一些問題,在處理叛徒的時候不小心被普通的市民目擊並且報警,他為幫派的大boss頂罪,關了六年。可以說從他加入幫派以來,幾乎有一半的時間是在監獄中度過。

  這讓他累積了很老的資格,同時也奠定了自己在幫會中的地位,特別是他幫大boss頂罪那一次。當時一共死了四個人,按照帝國法律莫里斯應該被判以絞刑明正典刑。不過當時正好處在戰爭即將爆發的階段,整個社會都在關注戰爭,而不是某個鄉下城市的幫派份子內訌,死了多少人。

  幫派的大boss不管是出於維護自己的手下,還是因莫里斯為他頂替罪名而感動,他都必須做出一個boss該做的事情。他前前後後花了大約兩萬塊,買通了特耐爾城市法庭的法官,買通了檢察官,還買通了州檢察官,最終莫里斯被判“正當防衛”和“過失殺人”,加上律師的巧舌和金元攻勢,莫里斯被判了十年的有期徒刑。

  在他服刑的第六年最後一天,他被允許保釋。

  離開了監獄之後boss決定給他安排一個不錯的工作,那就是為幫派籌集資金。這樣的工作在幫派中叫做漁夫,對此莫里斯也非常的感激。在沒有出來之前,他以為自己差不多應該被幫派放棄了,等出來之後給了三五千塊,就要找個地方自生自滅。沒想到的是大boss居然還記著他,不僅把他提前撈出來,還給了他一份不錯的工作。

  莫里斯的上進心都在長達十一年的牢獄中消磨殆盡,能夠獲得這樣一份養老的工作,他已經非常的滿意了。

  正是因為這份工作養老,他就把自己的愛好從獲得更高的地位和權力,轉移到如何讓自己滿足快樂上去。

  在這裡不得不提一句,莫里斯之所以在十四歲的時候就加入了幫派,原因是他冒失的喜歡上了一個姑娘,然後被狠狠的羞辱了。那個姑娘是從大城市來的,家世不錯,還受過良好的教育。她之所以到特耐爾來,不過是因為暑期不知道去哪玩好,才和同學一起來到了特耐爾。

  當女孩傲慢的抬著頭,用充滿了輕蔑的眼神不斷打量著莫里斯略顯骯髒的衣服,那帶著灰塵的臉頰,然後用滿不在乎的語氣把他嘲笑了一番之後,莫里斯覺得自己應該改變什麼了,而不是在女孩充滿了攻擊性的眼神下怯懦的向後倒退。

  他告訴自己其實他並沒有錯,他只是喜歡​​美,喜歡並不是錯。

  所以,也才有了今天的莫里斯,喜歡用自己的方式來征服那些看上去有文化的女孩,來填補少年時期心中留下的陰影。

  他也很理智,因為他從來不會碰那些看上去有錢的人,因為他知道,自己得罪不起有錢人。

  此時他緩緩的舉起了雙手,眼睛滴溜溜的亂轉,想要從周圍房間的牆壁上找到一些能夠反光的東西,看一看背後到底是誰,他一邊尋找機會,一邊放緩了語氣,這樣的情況他不是第一次經歷,幾年前他喝多了一個人走回家的時候,在一個巷子裡也發生過這樣的事情。而他今天還能夠站在這裡,就說明當時他並沒有出什麼事。

  “這位朋友,如果我曾經無意間冒犯過你,我為我的過失向你道歉。如果你只是想要改善一下生活,在衣架上有我的衣服,裡面還有差不多一百多塊,你可以都拿去……”,他說著話慢慢的想要回頭,就在這個時候,嗡的一聲風響,一個鈍器狠狠的砸在了他的頭上。

  人的後腦非常的脆弱,不像前腦那樣堅硬,被砸了一下之後莫里斯頓時感覺到有兩股熱流順著鼻腔就往外面鑽。而他自己,也被打的向前一個踉蹌,彎著腰低著頭,半蹲在地上。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放在眼前一看,不是血,而是一種透明的液體。他感覺到有些莫名其妙,其實他不知道,流鼻血遠遠要比流這種透明的液體好。

  因為,那個東西叫做腦脊液。

  短暫的緊張過去之後,腦後傳來了一陣陣劇烈的疼痛,大腦也一脹一脹的抽痛著。他剛準備站起來,一股巨大的力量就踹在了他的屁股上,將他踹的撲倒在地上。

  摔跤並不舒服,特別是這個時候的莫里斯還光著身子,剛剛洗過澡的皮膚就像最有效的剎車皮,摩擦著發出了吱吱吱的響聲。身後傳來一個沉重的腳步聲,緊接著一隻他之前連看都懶得多看一眼的骯髒的靴子就狠狠的踩在了他的手背上,他剛要喊出來,眼角的余光就看見了一個黑影,然後整個腦袋都被踢的甩起來。

  當他意識已經有些開始模糊的時候,有人把他翻了過來,他眼睛頓時瞪得老大,在他面前不遠處的沙發上,坐著一個少年。三天前他見過這個少年,在那家叫做金水晶的酒吧中,他還記得自己是怎樣拒絕對方的好意,並且把對方逼到了絕地。

  現在,局面反過來了。

  可能是莫里斯覺得自己畢竟是幫派份子,而且也有大boss照顧著自己,在特耐爾城中多少有些名望,之前的軟弱頓時變得剛強起來,他一邊抽著涼氣,一邊嘶吼道:“你瘋了嗎?為了一千多塊錢,你瘋了嗎?”

  “瘋?”,杜林聳了聳肩膀,“也許吧。當有人阻擋了我的財路之後,我就已經瘋了。不知道你有沒有聽說過一句瓜爾特人的諺語——當你斬斷了別人獲取金錢的財路時,就如同你親手殺死了他的父母。”

  踩著莫里斯手掌的格拉夫愕然的忘了杜林一眼,然後用他充滿了肌肉的腦袋回憶起來,好像的確在哪聽說過這句話,只是一時間想不起來了。

  莫里斯聽完之後氣都氣笑了,“一千多塊錢的土地也是財路嗎?”

  杜林搖了搖頭,“是十萬塊!”,就在莫里斯驚愕的時候,杜林從沙發上站起來,走到莫里斯身邊,拍了拍莫里斯經過精心保養的臉蛋,“再見! ”

  說完這句話的那一瞬間,他隨手拿起桌邊還有空空如也的酒瓶,狠狠的砸在了莫里斯的頭上。嘣的一聲悶響,就像弓弦被拉動的聲音,酒瓶碎開,然後杜林拿著帶尖的一端,狠狠的刺進莫里斯的脖子裡。

  鮮血並沒有他夢境中所見過的影視作品裡的那樣飛濺出來,最初的時候並沒有流血,當他將碎酒瓶抽出了的那一刻,莫里斯開始瘋狂的扭動身體,或許正是因為他劇烈的動作,傷口中的血開始快速的外湧,就像打開了一半的水龍頭那樣,咕嘟咕嘟的有節奏的往外擠壓。

  如果說碎了的酒瓶是凶器,那麼莫里斯的心臟就是幫兇,畢竟鮮血都是他的心臟擠出來的,而不是其他什麼人。

  只維持了不到一分鐘,他的動作就變得有氣無力起來,最後舉起手想要抓住什麼的時候,動作戛然而止。

  杜林將酒瓶放下,這時從玄關處又走進來一個人,凱文。

  他臉色並沒有任何的不妥,對於律師來說兇殺案是他們最喜歡的案件,因為凶手為了活下去不會吝嗇自己的金錢,看過許多卷宗的凱文對屍體什麼的早已沒有了最初的感覺。

  杜林站起來了,噘了噘嘴,“你來還是我來?”

  凱文望了一眼臥室裡依舊不省人事的女孩,想了想,“還是你來吧!”

  事情就是這麼簡單,在這個沒有辦法提取檢測DNA的時代,或許是所有變態和殺人狂最喜愛的時代,因為他們不需要考慮自己會不會留下什麼證據。只要是肉眼看不見的,那就都不存在。

  十幾分鐘後,杜林從房間裡出來,帶著格拉夫和凱文一起離開了。

  當他們離開了這座酒店最多三分鐘的時間,兩輛警車呼嘯而至,根據他們之前接到的舉報,酒店中可能出現了兇殺案。
我是獅子我是王 發表於 2018-6-28 11:34
第三十一章饒過誰?

  一大早報童將報紙丟在了皇后大道117號的門外時候,門開了一條縫,一隻帶著過多體毛顯得有些黑乎乎的手從門縫裡伸了出來,抓住報紙收回去的同時關上了大門。報紙在男人手裡經過走廊和一個門之後被擺放在了有些陳舊的餐桌上。餐桌邊沿的底部還帶著一層黑乎乎的油灰,散發著一種怪味。

  約莫十分鐘的時間,一名年輕的少年走進了餐廳,他坐在了餐桌邊的椅子上,隨手拿起捲成一根棍的報紙展開,報紙第一頁用了加黑加粗的字體,將昨天特耐爾城中最吸引眼球的事情報導了出來。

  《色魔之死》

  很驚悚的標題,如果不知道的還以為這一定是電影或是小說,而不是報紙。杜林很滿意的點了點頭,這份報紙寫的很準確,他在說了一聲謝謝之後才從都佛的身上收回目光,端起溫熱的牛奶喝了一口氣。沒有經過處理和脫脂的牛奶經過加熱,蒸發掉一些水分,稍微濃縮了一些之後,那種香醇的味道讓人著迷。

  他的目光開始逐行閱讀起來。

  “昨天深夜在本市發生了一起兇殺案,但是令人無法預測的是死者才是真正的'兇手',而兇手,卻是被害人。經過記者的跟踪和對警員的採訪,才弄清楚這起兇殺案的真相。被人們稱作為'皮褲莫里斯'的幫派成員莫里斯,死在了某酒店的客房內。而在他死亡之前,他還殘暴的侵犯了一名女學生……”

  整篇報導都圍繞著莫里斯之死展開了猜想和材料上的蒐集,包括了那名叫做納莎的女孩的資料都被人拔出來。她並不是特耐爾人,只是在這裡上學。她的家在帝國的首都,父親經商,母親患病,無人照料的納莎被送到了特耐爾的鄉下。讀到這裡的時候如果莫里斯靈魂還沒有消散的話,或許他會感嘆一下,這就是一個輪迴。

  總之,納莎殺人了,莫里斯死了。

  更重要的是,錯漏百出的兇殺案現場一點也不像納莎在報紙中主動袒露的那樣,她什麼都不記得。特耐爾城市檢察官多米爾也在報紙的第二版簡單的討論了一下這樁兇殺案,在他看來納莎顯然隱藏了什麼東西,因為從兇殺案現場所採集到的證據,以及現場的情況來看,當時房間裡應該有三個人,而不是兩個人。

  而且多米爾檢察官還表示,就算是受激創傷也不可能讓一個人完全的失去一段時間裡的記憶,同時從莫里斯死亡的方式來看,這也不像是一個剛剛被強暴過的女孩可以做出來的。

  所以多米爾檢察官認為納莎在這件事上說謊了,她隱藏了最為關鍵的證據,並且認為這可能是有預謀的謀殺案。

  杜林隨手將報紙丟到了桌子上,他不得不佩服凱文,名律師這個稱呼果然不是胡亂叫的。連多米爾檢察官會有怎樣的反應和想法,他都摸得一清二楚,難怪在特耐爾城中沒有他打不贏的案件。

  當時凱文說出他的計劃時杜林還覺得有一定的風險,可從現在來看,這傢伙差不多應該是妖怪變的吧?

  當然,一千塊花出去是為了省心,接下來的事情就看凱文自己去操作了。如果他失敗了,他整個人生就會全部完蛋,這也是杜林放心的原因。

  看了看時間,已經快八點了,按照計劃現在屬於他的三萬瓶酒已經進入了車站的臨時倉庫內。按照他和供貨商們的約定,他需要把訂金先付掉,兩千多塊錢一瞬間就見底。對於只給百分之十的訂金三大供貨商也沒有多少怨言,畢竟是他們求著杜林來購買他們的東西,哪怕就算說賣掉一半給一半,他們也不會有什麼話說。

  再者說這樣大批量的供應,只給訂金也是正常的事情。

  就這樣,三萬瓶酒默默的進入了車站的臨時倉庫裡,或許十天之前的杜林都沒有想過只需要短短半個月的時間,就能把生意做的這麼大。

  那可是十萬塊錢的買賣!

  “對,好好好,再稍微抬一些……好,別動!”,在杜林的指揮下,少年們將一個個大型蒸餾器的配件吊起來,一件件的安裝。這些東西他們未必知道是什麼,也不需要知道是什麼,只要知道這個東西是好東西就足夠了。

  在金彈攻勢下倉庫很快就蓋好了,這種倉庫並不需要有什麼奢華上檔次的裝修,只要求不漏雨,不進風,地板離開地有一尺就足夠了。如此簡單的要求在大家齊心合力之下很快就蓋好,組裝好這些蒸餾器之後,就可以分批次的將低度酒拉進來,蒸餾成高度酒之後進行售賣。

  數不清的金錢就在眼前,讓杜林渾身都是乾勁。

  帶著同鄉會的少年們組裝好了兩台蒸餾器之後,一直在門外看著的都佛才走進來,他走到杜林耳邊低聲說了兩句話,杜林拿著毛巾擦了擦手上的灰塵,吩咐大家按照剛才那兩台裝配的方式,把其他蒸餾器都裝配好,說完轉身就離開了貨倉。

  兩人一邊走,都佛一邊說,“我們的人去客站查到了胡恩一家人的去向,到了當地後就把人抓住了,剛剛已經回來了,現在人就在十號。”,他說的十號是最後一個貨倉,昨天才建好,還沒有刷清漆。

  杜林點了點頭,說了一句做得好,一路上就不在說話。

  當初他給胡恩一千八百塊,是因為他心中還留了慈悲,畢竟他覺得做人心中應該留下一點底線和善良。他完全可以等胡恩徹底絕望之後才買下這處牧場,不僅不需要一千八百塊,還不需要他另外付出了一千塊諮詢費。他當時的想法很簡單,一千八百塊,加上他家裡應該還有一點值錢的東西,湊個兩百塊應該不難,這樣就有兩千塊了。

  有了兩千塊,無論是找親戚借,還是找朋友借,一人十塊二十的,再湊兩百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他給這一家人留了一條後路,給了他們最後的希望,因為他不是夢中的那個人,不能一下子做到徹底的狠絕果斷。但是他從來沒有想到,正是因為自己的那份善良,居然給他帶來瞭如此大的麻煩。

  所以即將再次見到這一家人的時候,杜林的心理動態是很複雜的,說不上來是一種什麼感覺。有一點尷尬,有一點痛恨,也有一點茫然。

  推開了倉庫的大門,一股子木頭特有的味道從倉庫內散發出來,明亮的光線緩緩照射進倉庫中,讓杜林看見了被捆在一起的胡恩一家人。他此時背對著陽光,整個面部都藏在陰影中,倉庫裡的人也看不見他臉上的表情。
我是獅子我是王 發表於 2018-6-28 11:36
第三十二章魚池

  杜林從陽光中走進了倉庫的黑暗世界中,這下子胡恩一家人終於看清楚進來的人是誰,胡恩顯然鬆了一口氣,他的妻女也像是放鬆了起來。

  劇本不對?

  其實劇本很對,在胡恩剛回到老家那個破舊的小房子的時候,一群少年就如狼似虎的撲了上來,他們手裡拿著尖刀,將他們制服並且拴住了手腳,還給他們套了一個黑頭套。在黑色不透光的頭套落下來遮住他視線的那一刻,他想到了過去,想到了現在,也幻想著未來,因為他覺得自己可能活不長了。

  胡恩的年紀比較大,閱歷也很豐富,他很了解只有兩種人會使用這些黑色不透光的頭套。第一種是法警,他們會為犯人帶上這樣的頭套,戴上沉重的腳鐐,然後將絞索掛在他們的脖子上,最後推動把手。據說人在死亡之前還能夠聽見自己脖子斷裂的聲音,然後才會緩緩的進入到死亡中。

  另外一種人,則是幫派份子。當幫派份子將一個黑色的頭套套在了某個人的頭上,就意味著這個人被幫派判處了死刑。

  官方給犯人用黑色的頭套是因為在天主經中所說,當一個人死去之後他的靈魂會附著在最後一個看見,並且讓他帶有強烈仇恨的人的身上,揮之不去。被這樣的惡鬼遊魂附身,不僅會讓身體出現疾病,還會帶來霉運。所以在官方執行死刑的時候,都會為死刑犯戴上頭套,這樣他們就無法以鬼混的身份糾纏著某個無辜的人。

  而幫派用黑頭套,是為了讓對手死的更加的恥辱,更加的不名譽。幫派份子比人們想像中的更加註重個人的名譽和榮耀,任何不名譽的死法都是對幫派份子莫大的羞辱。帶上黑頭套這種“連是誰殺的你,你都不知道”的死法,顯然也是非常不名譽的。

  所以胡恩認為這群少年,應該是莫里斯的手下,他們來抓自己,也是受了莫里斯的指使。

  杜林笑著搖了搖頭,這或許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差距吧?!如果現在出現的人是莫里斯,胡恩應該痛哭流涕的懺悔自己的錯誤行為,並且懇求莫里斯的饒恕,因為他知道莫里斯很有可能會對他,以及他的家人動手。可出現的是他杜林的時候,胡恩居然鬆了一口氣,難道是因為他覺得杜林是一個好人?

  或者一個好相處的人?

  杜林蹲了下來,為自己點了一根煙。自從來到城市之後他很快就學會了吸煙,實際上他現在還沒有什麼煙癮。他吸煙,一部分是受到了克斯瑪先生的影響,還有一部分,則是受到了夢境中那個傢伙的影響。

  煙頭被點燃,散發著亮眼的火光,杜林吸了一口,經過肺部的循環之後再從嘴巴里吐出來,他舔了舔略微有些髮乾的嘴唇,“我不喜歡麻煩。”,說著他笑了起來,一邊打量著十號貨倉的內部結構,一邊說道,“從很小的時候,我就不喜歡麻煩。我不喜歡給別人添麻煩,也不喜歡別人給我添麻煩。 ”

  “胡恩先生,你為我惹了一個大麻煩。”

  胡恩嘴巴蠕動了片刻,才吐出一句抱歉的話,“我並不想這樣杜林先生,可是如果我不這麼做的話,莫里斯的人不會讓我離開,我不能失去我的妻子和我的女兒,為了她們我只能夠小小的欺騙了莫里斯。如果莫里斯找你麻煩了,你可以讓他來找我,我這裡還有一千一百塊,我欠他的已經不多了,再找親戚借一些完全可以還給他!”

  “不用了!”,杜林搖著頭說道:“莫里斯已經去地獄懺悔去了,接下來就是你們了。”

  說話的時候杜林站了起來,來回走了幾步,“說實話,我到現在都很難相信我居然會說出這樣的話,但是我曾經猶豫不決的善良讓我已經損失了一大筆錢,還差點讓我陷入到危險之中,所以……”,杜林露出了歉然的笑意,“很抱歉胡恩先生,作為同鄉會的會長,作為一名不太正規的私酒商人,我只能說抱歉,我的地位,我的身份都不允許我在有第二次愚蠢,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們天國再見!”

  說著杜林將手中的煙頭摁在胡恩的腦門上,胡恩頓時爆發出了痛苦的叫聲,杜林鬆手之後笑了起來,“瞧,我善良的心又在亂來,你們這些騙子可不會上天國呢,那就去地獄裡等著我吧!”,說完話,杜林轉身就走,沒有因為胡恩的祈求而有絲毫的停留。

  走出了倉庫外,杜林歪了歪頭,都佛立刻湊了過來,他吩咐了幾句之後就離開了。還有那麼多的事情等待著他,他總不能在這裡浪費過多的時間。

  沒多久,都佛就讓幾個少年扛了兩個木桶過來。這些木桶是用來裝酒的,每一個木桶都可以容納最少七十五加侖的酒,用來裝人也綽綽有餘。幾個人扛著木桶一起進了倉庫中,胡恩望著這群少年,立刻乞求道,“求你們了,讓我在見一見杜林先生,我並沒有騙他,我真的將牧場賣給了他,而且就算要找我麻煩,也是莫里斯來找我麻煩,不是杜林先生。”

  都佛抬起腳就踹在了胡恩的臉上,“莫里斯?莫里斯先你一步去地獄里和惡魔們廝混了,既然你這麼想要解釋清楚,那就去地獄和莫里斯那個死鬼說吧。”,說著他從一邊還沒有來得及倒掉的建築廢料中拾起一根棍子,狠狠的敲在了胡恩的腦袋上。胡恩整個人頓時抽搐著委頓下來。

  都佛一邊說,一邊露出笑容,他摸了摸小女孩的腦袋,露出了一個陽光的笑容。加上作為一名瓜爾特人,五官上更加的立體,以及他的俊俏,讓小女孩都暫時的忘記了恐懼。

  “怕黑嗎?沒關係的,你媽媽會陪在你身邊,只要忍一忍就過去了!”,說著他又看向了胡恩的妻子,“很抱歉夫人,無論是出於什麼原因,我相信我都無法徵得你們的原諒。如果你的丈夫要下地獄,那麼你們一定會上天國的。”

  一隻棍子落在了女人的腦後,她身體向前一挺,癱坐了下來。小女孩也沒有逃過這一遭,或許在昏迷中離開這個世界是杜林留給他們最後的仁慈。

  “把他裝進這個桶,把她們裝進另外一個,然後退出去倒上泥漿封上口,丟到瑪瑙河裡。”

  在少年們齊心合力的搬動中,胡恩和他的妻女分別被裝進了兩個酒桶,然後倒上了滿滿的粘稠的泥漿,封上了蓋子,打上了鉚釘。

  或許誰都不會發現,在這兩個木桶中藏著一家騙子。

  這兩隻桶經過小半天時間的運輸,丟到了城外的瑪瑙河支流中。噗通一聲就沉了下去,單憑木桶本身的浮力想要飄起來恐怕很難。也許經過一段漫長的時間,他們會重見天日,但是短時間內是沒有這個機會了。

  處理好了這些之後都佛回到牧場,把事情的經過簡單的敘述了一邊,杜林坐在胡恩家的沙發上,揮了揮手,讓他離開。他忍不住又掏出一根煙為自己點上,眼睛沒有焦距的望著前方。

  他不明白,自己是什麼時候變得如此的殘忍了,為什麼他能夠在輕描淡寫中決定一家人的命運,是什麼讓他能夠狠下心去奪走別人的生命?!他回憶著自己的過去,回憶著自己做的夢,直至只抽了一口的香煙燃燒到了屁股頭,燙到了他的手,他身體才哆嗦了一下將煙屁股頭甩了出去。

  望著在地上緩緩滾動的煙屁股,他哼哼了兩聲,或許就是因為他不願意有一天他會像胡恩那樣,在沒有經過自己的允許下,就被別人決定了自己的命運,所以他才變得如此殘忍吧?

  這不是殘忍!

  他這麼告訴自己,這是為了保證自己的生命,為了保證自己的利益而變得強大。

  這不是殘忍……

  是一種強大!

  他舒了一口氣,拍了拍大腿上的煙灰,昂首挺胸,邁步推開了房門,迎接著照耀著世界萬物的陽光!
我是獅子我是王 發表於 2018-6-28 11:36
第三十三章股災

  “這邊……慢一點!”

  “對,慢一點!”

  “好了!”,格拉夫拍了拍卡車的車廂,有些羨慕的看著從駕駛位下來的小伙子。那個小伙子也就二十歲出頭的年紀,居然都已經開上卡車了,要知道格拉夫小時候的夢想就是成為一輛卡車的卡車司機。每天他都會載滿貨物,快樂的在城市中的街道上馳聘,沒有人能夠阻擋他自由的步伐。

  不過很可惜,到現在為止他都買不起卡車,更不會開車。

  卡車司機叫麥隆,克里恩先生的兒子,克里恩先生拿出一筆不小的錢購買了這輛卡車,然後利用他在車站的地位和關係,為一些貨主們進行短途的運送。不得不說資本家之所以能夠成為資本家,的確不是吹出來的。他的眼光很明銳,嗅覺也很靈敏,不到一年時間,買車的錢就已經回本,現在賺多少就是多少。在一些繁忙的月份,麥隆一個月能夠賺到的錢,比他這個父親還要多,而且是多很多。

  這就是物以稀為貴的道理了,畢竟卡車這個東西,不是人人都能夠買得起。能夠買得起卡車的人,大多都是資本家,他們情願再花多一點錢去買轎車,也不願意買卡車。

  什麼?

  運輸怎麼辦?當然是讓工人們扛著運輸啊,不然每天給他們吃,給他們喝,還發給他們錢,就是為了把他們當父母供養起來嗎?當然要叫他們幹活啊!

  兩千五百箱酒可不是一次就能拉完的,這還只是第一次,所有的同鄉會成員都來到這裡幫助杜林搬運儲存這些酒水。杜林給了他們一份體面的薪水,給了他們可以昂首挺胸的勇氣,那麼他們就必須為杜林這些什麼,即使是他們不太樂意做的事情。

  麥隆斜靠在車廂上,望著身邊的大漢,拍了拍他都是體毛的胳膊,“兄弟,借個火!”

  格拉夫翻著白眼拿出一根火柴,在麥隆的褲子上滑了一下,哧啦一聲就著了,麥隆雙手罩住火柴湊了上去,嘴巴里吸了兩口,吐出了一些煙霧之後拍了拍格拉夫的手,後者隨手將火柴丟在地上,用腳碾了碾。

  “我說,為什麼要把倉庫建在城外?路還不是很好走,將來再運出去的話不是很麻煩嗎?”,對於一直在城市裡跑貨的麥隆非常奇怪杜林的選擇,城外的路大多是石子泥巴路,天氣晴朗的時候還好,一旦下了雨,簡直就是要人命。而且城裡的倉庫租賃費用也不是很貴,特耐爾畢竟是一座小城市,現在一個一百平方米的倉庫一天也只需要五十分,一個月才十五塊。

  格拉夫不知道怎麼回答,也沒有亂說什麼,再次翻了一個白眼之後閉口不言,盯著那些小子搬運者貨物。

  “因為快要到冬天了。”,這時候卡車的另外一邊傳來了一個聲音,是杜林的聲音。他走到格拉夫的身邊看了格拉夫一眼,後者立刻和那群小子們一起走到了卡車車廂後開始搬運貨物,“還有三個月就要入冬了,這些酒水在低溫儲存下會破壞其中一些什麼東西,我沒有讀過書,不太明白,總之太冷的話,會讓這些酒的味道出現一些不太好的變化。”

  “所以我買下了這個農場,並且建造了特別的儲存室,就是為了讓這些酒水安全的度過冬天,迎接來年的狂歡。”

  老實說,麥隆沒有聽明白,什麼變化也不說清楚,鬼知道是什麼。但是他還是一臉“原來如此”的表情,隨著杜林說話不斷點著頭,因為他讀過書,最少也比這裡的人學歷要高一些。所以他必須表現出自己是一個有文化的人,而不是文盲。

  “怎麼樣,路上的路況還好嗎?”,杜林說完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什麼東西的廢話之後,笑著拍了拍麥隆的肩膀,麥隆還不是很習慣被自己小的傢伙拍自己的肩膀,但他也很清楚,這傢伙是個有錢人。他和他的父親或許在生活中有許多的分歧,但是在對待有錢人這方面卻出奇的一致,那就是不能得罪。

  麥隆吸了兩口煙就丟到了地上,站直了身體,“路況還不錯,先生,至少沒有太顛簸,也沒有打滑的地方,就是有點遠。”

  僱傭麥隆來運送這些酒水,一趟給他八十分,這個價錢還算公道,同時勝在次數多。全部拉完大概要七趟到八趟,最少也要五塊錢。這年頭想要賺到五塊錢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車站裡那些苦力一個月也就八九塊的樣子,只有格拉夫這樣強壯的才能超過十塊錢。

  杜林的目光很快就落在了卡車上,他摸了摸卡車的車廂,金屬冰涼的質感讓他覺得摸起來很舒服,“現在這種卡車需要多少錢一輛?”

  “五百五十塊,而且還不是一次性的投入。”,杜林抱起了雙手微微偏了一下頭,讓麥隆繼續說下去,“比如說維修吧,每年最少需要維修兩次,更換一些零件什麼的,加起來大概需要十五塊左右,還有就是曜晶。一個標準的曜晶能讓這輛車行駛六千公里,也就是三十二塊。”

  “以我每天來來回回這樣的里程,一個月在三千到四千公里左右,也就是說平均下來,基本上三天兩塊錢,一年又是一百多塊錢。前前後後加起來每年需要花費在它身上的就有接近兩百塊!”

  說到這裡的時候麥隆顯然有些嘆然,原本以為五百五十塊買下這個大傢伙之後就不需要再有什麼花費,沒想到每年都要吃他兩百來塊,而且這部分還都是從他的利潤裡出。如果沒有這些費用該多好,他早就搬出去自己住了。

  杜林點了點頭,心裡已經有了數。隨著蒸餾之後的高度酒灌裝完畢,運輸這方面的事情也要排上日程。總是依靠別人運輸是絕對不行的,一來運輸費佔據了一部分不算少的成本,其次用別人運輸難免會暴露一些不能曝光的東西,所以他已經決定要買一輛車。

  買車對以前的杜林來說是一件大事情,五百五十塊的卡車簡直就是天價。但是對現在的杜林而言,這不是什麼大的開銷,不算成本的話,也就是五十五瓶高度酒。

  這個世界的車子和他夢境中那個世界的車子不太一樣,那個世界的車子吃的是一種叫做汽油的東西,而這個世界的車子,吃的是曜晶。

  把標准單位的曜晶放入到動力室裡裝好之後,關上動力室的窗口。每當需要使用車輛的時候,動力室內就會灌入催化劑,這些催化劑接觸到曜晶後立刻就會產生劇烈的反應,產生高溫高壓以及將催化劑氣化,形成巨大的持續的內壓。這股巨大的內壓足以推動卡車的齒輪組進行轉動,讓車輛前進。

  不得不說這是一種很神奇的東西,而更加神奇的是曜晶這種東西在被發現具有產生熱能以及幾乎無窮無盡的釋放壓力之前,它只是一種裝飾用的材料。這種曜晶從外觀上看,乳白透明,很有檔次與格調,多半用於高檔的裝修。後來有一位被被人們稱之為“改變了世界進程”的男人,不知道是不是有一根筋不太對,居然用大塊的曜晶做了一個馬桶。

  當他第一次坐在曜晶馬桶上排泄的時候,人類的科技就向前跨越了一大步。

  哦對了,還要感謝他被燙熟的屁股和蛋蛋,為了全人類的進步,他付出了很慘重的代價。

  這位動力之父也被納入了課本中,原本應該是非常嚴肅的課程,可不知道為什麼學生們在學習這篇課文的時候,總是管不住自己,總是要笑出聲,影響課堂秩序。

  也有一些不那麼嚴肅的學者,將這偉大的發現叫做“股災”!
我是獅子我是王 發表於 2018-6-28 11:37
第三十四章灌裝

  一瓶瓶果酒拆開之後倒入了木桶裡,然後有人將木桶送進蒸餾房內,再將木桶裡的果酒倒入蒸餾器中。整個流程分為了很多個步驟,越是前面用到的人越多,越是後面用到的人越少,這樣做是為了保密,至於能不能保住這個秘密,杜林其實並不看好。

  這些走投無路不得不加入“幫派”的瓜爾特人現在的確表現的很忠心,可現在不代表著以後也能夠有這麼的忠誠,特別是通過蒸餾,將價值兩塊錢左右的果酒變成了一瓶十塊甚至價格更高一點的高度違禁品時,巨大的利益在這些貧窮少年心裡造成的衝擊,足以在短時間裡改變一些人的價值觀和人生觀。

  忠誠,無非是背叛的價碼不夠。

  一旦有人認為自己掌握了這種方法,並且進行過嘗試還成功了,杜林完全可以想像得到,必然會有一批人偷偷的離開,帶著蒸餾的方法去尋找他們的未來。

  沒有人能夠保證所有人永遠都是忠誠的,所以對於保密這件事,在杜林心裡也就是那麼一回事。

  況且販賣這種高度私酒並非是他對自己未來的計劃,這只是為了籌集到一定的資金,以及建立起自己的勢力而已。他甚至希望有人能夠偷學成功然後出去獨立門戶,那麼他就完全可以依靠這些人,來整合耀星帝國內的高度酒私售行業,實施標準和准入制度。

  隨著蒸餾房裡的溫度升高,一股濕熱襲來,讓格拉夫脫掉了衣服,光著膀子站在巨大的蒸餾器旁邊,隨著第一滴帶著濃烈酒香味道的晶瑩液體從水龍頭中滴出來的那一刻,格拉夫整個人都因激動而顫抖起來。

  這哪是什麼高度酒啊,這根本就是錢,是金子!十五萬瓶的果酒算上損耗之類的差不多能夠做出四萬瓶的高度酒,一瓶不賣多,就賣十塊錢,這就是四十萬了。四十萬里面刨除杜林所說的十二萬成本,利潤在……他掰了掰手指,二十五萬左右。他拿四成……十萬塊!

  一瞬間他的呼吸就急促起來,那可是十萬塊!

  十萬塊!

  就算格拉夫他做夢自己變成大富翁的時候,也沒有在夢境中擁有十萬塊,這可是十萬塊啊。

  與激動到失神的格拉夫不同,杜林很淡定的望著一個個水龍頭中經過蒸餾的酒精滴落。可能別人認為這是一個暴利並且市場巨大的生意,當然這麼說也沒有錯,但是比起那些商業總會中的商業巨頭們來說,這些錢還沒有放在他們的眼裡。自從學會了看報紙,看書以來,杜林對整個帝國乃至於整個世界終於有了一個初步的了解。

  在這個世界上最賺錢的行業永遠都是被壟斷的一些行業,比如說軍工。印刷在星元正面的各種戰爭機器,特別是目前耀星帝國列裝最多的AT-11戰爭機械和AT-12移動承載平台,每一台的價格都超過二十萬星元。

  很貴吧?一台機器居然這麼貴,更恐怖的是整個帝國列裝數量總共超過了六千台,這還是報紙上報導出來的,那些沒有報導出來的呢?那些隨時可以組裝出來的呢?

  如果說這種行業太高端,需要很漫長的累積和沈淀過程才能夠踏足,那麼衣食住行呢?

  讓杜林吃驚的是整個帝國最有名的成衣店居然不是連鎖店,而是一個個屬於裁縫個人的裁縫店。上至皇帝貴族,下至平民百姓,他們身上穿的衣服要么是自己做的,要么是花錢請裁縫做的,去商店裡買成品的衣服?不好意思,整個耀星帝國居然沒有一家所謂的“百貨商場”,裁縫店裡掛著的成衣也需要碰運氣才能夠直接買到合身的。

  無論是衣服,還是商場,亦或是食、住、行,每一個行業在杜林眼裡都是沒有經過開發的鑽石山,而且還是高純度高含量的露天鑽石山。都不需要去挖掘,隨便敲下來一塊就能夠讓一個人,一個企業,一躍成為帝國中影響力最大的品牌!

  所以高度酒這種“小買賣”,杜林還真的沒有把它當個寶。

  水滴逐漸變成了涓流,濃烈的酒香味瀰漫在整個房間裡,看著已經裝滿了大半桶,杜林立刻讓人擰緊水龍頭,將這大半桶“酒精”推倒一邊去,然後灌入調配好的果汁,攪拌,沉澱。大概需要三個小時左右,灌入了果汁的酒精就變成了人人喜愛的雪精靈和初戀,再灌裝到在杜林強烈要求下改變了瓶體和標籤的酒瓶中,封上蓋子,一瓶價值十元的高度果酒就誕生了。

  之所以杜林要求三大供貨商嚴格按照他所需要的樣式生產酒瓶和標籤,也是為了混淆視聽。他雖然沒有把製作私酒當做自己未來的主要產業,可能避免一些麻煩,還是要避免的。當有些特殊的人開始對這些酒產生興趣的時候,他們拿到了酒瓶,看見了標籤,只能夠想到這種酒是從國外流入的,而不會考慮到是本國“生產”的。

  就算他們去到國外去尋找,恐怕也找不到這種高度的果酒。

  今天只是第一次實驗性的生產,確定了流程和標準之後,在沒有出現問題的情況下,杜林就不會經常過來。當十幾桶勾兌好的高度果酒從緊閉著大門的廠房裡推出來的那一刻,幾乎所有人都震驚了。

  他們震驚的不是有這麼多的高度私酒,也不是震驚於這些東西的價值,他們真正震驚的,是杜林製造這些高度酒的方法。他們可是親手將一桶桶低度的果酒送進去了,等出來的時候居然就是高度的果酒了?變魔術恐怕也沒有這麼神奇啊,這不是一杯,不是一瓶,而是十幾桶!

  數噸重!

  都佛板著臉,輕咳了一聲,少年們才意識到自己有些丟人了,立刻收回自己驚訝的表情,乖乖的站在一邊。都佛其實也非常的震驚,可他並沒有表現出來,把這份震驚藏在了心底。他比其他少年經歷過的事情要多得多,更是坐過牢的人,所以他更加的清楚這其中的利潤。

  一旦有人知道了除了使用龍血木之外,還有更加簡單的方法可以在極短的時間裡將低度酒變成高度酒,恐怕整個世界的酒商都要變得瘋狂。高度酒的價格一直居高不下的原因有兩個,一個是龍血木昂貴的價格使成本暴增,第二個原因就是高度酒從開始釀造到上市銷售,這其中最少也有半年的時間。

  如果能夠解決這兩個問題,那麼高度酒的價格就會和低度果酒一樣,就算帝國不允許出售高度酒,也不會高的太多。

  現在,這種技術就掌握在了杜林的手中,就等於他手裡攥著一座金山,都佛第一次覺得自己離希望和夢想居然這麼近!

  少年們在杜林的要求下帶上了長套子的橡膠手套,洗乾淨之後開始灌裝。酒桶裡的果酒一點一點減少,灌裝好等待封裝的酒瓶越來越多,整個二號倉庫中的所有人,此時都變得興奮了起來!
我是獅子我是王 發表於 2018-6-28 11:38
第三十五章奸商

  柯爾特平靜的望著自己得力的手下低著頭貼著牆站著,就像他家裡那個在學校裡犯了錯回家後的孩子,一臉的羞愧。

  明明是一個很簡單的小任務,只要盯緊一個人而已,無論是柯爾特先生還是這位得力的手下,都覺得這真的是一件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小事了,可問題就出在這小事上。

  最初的時候這位得力的手下——他其實也有自己的名字,叫格文。

  格文覺得盯梢一個大個實在太簡單了,哪怕站在擁擠的人群中,都能夠一眼看見那個高出絕大多數人一個腦袋的傢伙在人群中走來走去。他明白柯爾特先生的意思,畢竟他可是柯爾特先生得力的手下呢。當這個叫做格拉夫的傻大個將那種味道非常獨特的高度果酒拿來,並且兩天時間就賣完之後,他就知道這是一個金礦。

  柯爾特先生,就是那個礦工……不,礦主。

  他的任務是盯著格拉夫,看他要和誰聯繫,誰是他真正的上家,然後從他上家那裡找到這種高度果酒的來源,並且代理下來成為特耐爾城的唯一經銷商。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任務,格文認為除了自己這個柯爾特先生得力的助手外,沒有其他人能夠勝任這份工作。

  第一天,他跟著格拉夫回到了車站,然後在車站外等到了晚上,又跟著格拉夫會到了車站的工舍。他在工舍外的牆角處蹲了一夜,後半夜睡著了,好在心裡記著自己還有任務,而且自己還是柯爾特先生得力的伙伴,他起的很早。

  他看著一個個工人從工舍裡出來,走路去車站,唯獨沒有看見格拉夫。他心裡都已經要涼了,等到了九點,格拉夫才打著哈欠從工舍裡走出來,還站在門口撐了一個懶腰,擦了擦因為哈欠擠出來的眼淚,與眼屎一起擦在了他的袖子上。

  第二天,他親眼看著格拉夫去了車站,然後和一個小個子一起離開了車站……。

  如果不是親眼看見格拉夫帶著酒去酒吧找他的伙伴柯爾特先生,格文可能都不相信這種動不動就遲到早退的傢伙能夠踩到狗屎運,居然得到了一位供應商的青睞。

  一連許多天,格文先生一無所獲,有時候格拉夫一兩天都沒有出來過,但只要他出來,似乎都會去車站。

  而這次更加的離譜,他已經有十多天沒有看見格拉夫從工舍裡出來了,他甚至想要報警,那個傢伙不會是因為和工人們鬧了矛盾,產生了糾紛,被人打死在裡面了吧?如果不是他想要從工舍的窗戶裡看看裡面到底發生了什麼,恐怕他也不會發現,這個工舍有兩個門……。

  “所以,你在工舍門口站了十多天,卻不知道格拉夫早就離開了,對吧?”,柯爾特先生細聲細語的就像是在為格文的錯誤解釋,格文羞愧的不敢抬頭,他也不知道工舍有兩個門啊,就算他知道了又能怎麼樣?啊,又能怎麼樣?他只有一個人,怎麼可能看得住兩個門?雖然心中羞愧,可還有一絲倔強,反正這件事錯誤不能都歸於我自己。

  面對不言不語的格文,柯爾特差點氣的要笑出來,他怎麼能有這麼蠢,蠢到讓別人都感覺到絕望?他能長這麼大一定是因為他是天主的私生子吧?否則這種蠢放在一般人身上,該死的早就死了。

  好在柯爾特先生的修養不錯,畢竟他受過高等教育,也一直標榜著自己是文明人,所以他拿起煙灰缸並不是想要丟誰,只是換一個地方擺放。

  “格文,你會開車嗎?”

  格文應了一聲,他會開車,在成為柯爾特先生的手下之前,他曾經當過一段時間司機,如果不是那輛車的方向盤有點問題,他也不會丟掉那份工作,自然也不可能擁有現在的這份工作。

  柯爾特先生很滿意的點了點頭,“很好,擁有一技之長的人總是能夠讓人印象深刻,從明天起,你就去開車吧,那可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整個酒吧是否有酒賣,全靠你及時的運輸了。明白了嗎?”

  聽到自己將要擔負起這麼重要的工作,格文非常的開心,他抿著嘴用力點著頭,“我一定不會辜負您的期望,先生,我會成為最好的司機!”

  這一刻格文的確是這麼認為的,直到不久之後發生的那件事之前,他都是這麼認為的,連同柯爾特先生也都這麼認為。不就是開著車接貨送貨嗎?還能有什麼情況?在特耐爾城裡的大街上,五分鐘能夠看見一輛車經過,都算交通情況比較擁堵了!

  柯爾特先生擺了擺手,“做好工作,就是對我最大的支持,你先去交接一下工作吧!”

  送走了格文之後,柯爾特先生從懷中掏出了一隻純銀外殼的懷錶,打開蓋子之後他女兒的相片翻了出來。莫名的心中一暖,用拇指輕輕摸索著女兒的相片,就像是女兒在身邊一樣。看了一眼時間,離五點還是十五分鐘,格拉夫差不多也該來了。

  之所以能夠在今天突然間想起自己還有一個叫做格文的手下正在盯梢格拉夫,還是因為格拉夫讓人通知他,從今天開始供貨,晚上五點之前會把酒送來。

  一共十箱,一百二十瓶,按照格拉夫說的十塊錢一瓶,就是一千兩百塊。一千兩百塊的付出雖然多,可同樣代表著收入也很多,一千兩百塊的成本,最少能夠換來大概八百到九百塊之間的回報。之所以這個數字不太穩定,主要是因為酒保。好的酒保會在杯子裡多放一個冰塊,同時少倒一點酒,這樣就節省了一些,三瓶能多出兩杯來。

  而那些老實溫順的酒保,很實在……。

  在五點差五分的時候,格拉夫和兩個小子推門而入,他們將十箱酒放在了牆角。

  “只有這麼多嗎?”,望著那十箱子一百二十瓶酒,柯爾特先生皺了皺眉,他當然知道這種酒是多麼的暢銷,上次就因為沒有了這種酒,有好幾位穩定消費的客人都抱怨了起來,其中還有一位熟客居然再也沒有來過。

  格拉夫可能最近學會了聳肩,他聳了聳肩膀,雙手一攤開,“就只有這麼多,因為某些我不太明白的原因,基本上每個酒吧,每個月就只有這麼多的配貨。”

  一百二十瓶,看上去好像很多,每天可以出售四瓶,也就是二十杯。可實際上只能算十杯,因為是兩種酒,所以每一種酒只有兩瓶,也就是十杯不到,按十杯算。

  這一點供應量根本不夠客人們享用,有些客人一個人一晚上就要喝上三四杯,兩三個客人,甚至一桌兩個客人就能消費掉兩瓶。

  這種酒能夠獲得客人們的喜愛,當然也是柯爾特先生和野玫瑰酒吧的榮幸,但是如果無法滿足所有客人的需求,反而是一個麻煩事。

  所以,柯爾特先生脫口而出,“如果我願意多花一點錢呢?能不能將別人的那一份給我?”

  格拉夫頓時笑的露出了兩排微微發黃的牙齒,“如果您不介意多花一點錢的話,也不是不行。”

  柯爾特先生臉上的從容又回來了,加價就加價,最終這部分錢還是出在客人的頭上。他似笑非笑的說道:“要加多少?”

  “五十箱以內,十二塊一瓶。”

  “超過五十箱,不超過一百箱,十五塊一瓶。”

  “一百箱以上,一律十八塊一瓶!”

  格拉夫每報出一個價格,柯爾特先生的臉就黑一分,當他聽到一百箱以上都要十八元一瓶時,恨不得在格拉夫身上咬上一口。見過黑心的商人,還沒有見過你們這麼喪心病狂的,怎麼不翻倍啊?柯爾特先生立刻拿起桌子上的筆寫寫畫畫,最後得出如果要進一百箱的話,需要一萬五千九百六十塊,平均一瓶要十三塊多。然後接下來無論再買多少,都是一瓶十八塊錢。

  呸,奸商!

  柯爾特先生深吸了一口氣,“各來五十箱……”,他瞥了一眼地上的十箱,“算上這個!”
我是獅子我是王 發表於 2018-6-28 11:39
第三十六章一見鍾情

  憶往昔“尊敬的戈恩先生,您期待的'初戀'已經到貨了!”,酒保熟練的用乾淨的抹布將戈恩先生面前的吧台又擦了一遍,隨手放上一個杯墊,“您是要這個,還是要其他的?”

  戈恩眼睛一亮,手指在吧台上點了點,“終於到貨了嗎?那就來一杯吧,可別用其他什麼酒來騙我,那種味道非常的獨特,不是那麼好調的。 ”,在酒吧沒有了初戀這種酒之後戈恩先生也去了其他的酒吧,有一些酒吧不知道有這種酒,有一些酒吧曾經有過,但都賣完了。

  同時,還有兩家酒吧有這種酒,但是他們的酒都不是正品。雖然喝起來也有一絲苦澀的味道,卻遠遠沒有初戀的苦澀可以給人一種回味悠長的感覺,就像是高檔餐廳玻璃幕牆外穿著紅裙子的有技術的女人,凝望著餐廳內同樣穿著紅裙子,卻高貴端莊的美婦人那樣。

  或許衣服相同,但是內在完全不一樣。

  “您放心吧,野玫瑰酒吧是有信譽的!”,酒保很快將裝著冰塊的初戀端到了桌子上,昏暗的燈光以及酒杯中的冰塊反射著醉人的光澤,嗅著特殊的芬芳,戈恩覺得自己的心都快要醉了。他迫不及待的抿了一口,整個人在一瞬間都放鬆了下來。他在這一瞬間,再次進入到了一個孤獨又獨立的世界裡。

  在這個世界裡,只有一個男人,一杯酒,以及孤寂的月光。他完全沉醉在自己的世界中,杯子裡的酒越來越少,直至連最後一滴都被他仰著脖子吸入口中。

  哈出一口帶著酒精味的氣,悲蒼的目光緩緩從酒杯中慢慢的抬起,上升,直至他的目光落在酒保的臉上,“這一瓶是新開的嗎?”,酒保點了點頭,初戀在中青年這個階段的酒客中很有市場和名氣,但是對於年輕人來說他們還無法感受到初戀中那如同失去了摯愛,一個人徬徨無措如同在沙漠中流浪的淒涼,所以如果不是主動詢問,酒保並不樂意推薦這種酒。

  戈恩是今天晚上第一個有“品味”的客人,所以這一瓶酒就是為了他而打開。

  望著酒保肯定的答复,戈恩笑了笑,“這一瓶都給我吧,等我喝的差不多了,幫我滿上。”

  戈恩沒有問價錢,酒保也不會主動的說出一瓶的價格,因為能夠在野玫瑰酒吧消費的客人們,一瓶酒不會讓他們感覺到心疼,更不可能拿不出這份錢來!

  一整瓶酒的價格定價為二十二元,七百五十毫升左右,可以分出四杯還多一點點,每一杯售價是六塊,一下子買一瓶就是二十二。這是一種非常普遍且正常的銷售理念,也被大家所接受。

  沉寂在對過往回憶中的戈恩先生很快就有些熏然,他輕聲的哼起了一首與女孩正式交往之後最流行的一首歌,一首情歌。歌詞他還記得,但是他不想唱出來,那一句句嚮往著美好、美滿,充滿了甜蜜的歌詞就像一把把刀子,他唱不出口。可就算是在哼,也是一種對自我的折磨和傷害,曾經那麼美好的愛情卻敵不過現實,當初堅定的誓言就像是藝術品,一碰就碎。

  愛情?

  他輕笑了一聲,一邊搖著頭,一邊哼著歌,一邊喝著酒,整個世界裡只有他一個人。

  不知何時,突然有一個年輕輕快的女聲與他充滿了悲涼的聲音混在了一起,讓他有些錯愕,有些憤怒。

  沒有人喜歡在自己沉醉於某件事的時候,被其他人打擾。他這輕快剔透的聲音讓他迅速的從自己的世界裡被剝離出來,他掙扎著不想出來,卻抵擋不過那種無法言喻的力量。他猛的一抬頭,循著聲音望向左側的時候,臉上的憤怒和喉嚨中的斥責還沒有來得及表現出來,他就愣住了。

  一個看上去只有十六七歲的女孩,穿著並不怎麼名貴的衣服,金色的頭髮有些散亂的被她扎在腦後,有幾縷頭髮逃過了發卡的禁錮,自然的垂了鬢邊。女孩眉清目秀,很清秀的一個姑娘,她簡單樸素的樣子居然隱隱的與戈恩記憶中的那個女孩有了幾分重合。他看向了那個女孩,女孩也看向了他,不知是不是意識到了什麼,女孩笑了起來。

  她笑的很甜,就像一塊精美的甜品,還沒有嘗入口中就已經打心底的有了一絲絲甜。

  “對不起,聽到您哼起這首歌的時候,我也忍不住一起哼了起來,如果打擾到了您,真是非常的抱歉!”,女孩很大方,沒膽怯,或是蠻橫,讓戈恩如沐春風一般。

  他愣了好一會才回過神來,不知道為什麼心跳的很快,有些慌亂站了起來,又坐了回去,“是……不,我是說並沒打擾到我。能問一個問題嗎?”,女孩點了點頭,戈恩有些忐忑的問道:“為什麼你會這首歌?這已經是十幾年前的歌了。”

  女孩笑起來的時候眼睛都完成了月牙,“因為旋律很好聽,而且我很嚮往歌曲中的歌詞,那種幾乎美滿到令人嫉妒的愛情,不是每個人都期待的嗎?”

  恍惚之間,戈恩感覺到自己就像是穿越了時空,回到了二十年前。那個女孩穿著她哥哥的汗衫,穿著她哥哥大了一號的褲子,在陽光下望著他,她說:我喜歡這首歌,我喜歡歌詞裡那種幾乎完美到令人嫉妒的愛情,所以我喜歡這首歌,因為我也期待有這樣的愛情。

  不得不說,戈恩先生的賣相真的很好,他就像是一份散發著濃烈誘人香味的誘餌,而女人們則是魚兒。魚兒們情願為了嚐一口那有人的誘餌,心甘情願的被鉤子帶走。

  戈恩的眼眶有些濕潤,朦朧的水霧讓他無法分辨自己到底是在現實中,還是在幻覺中。或許正是因為那句哲人所說的,當男人開始掉眼淚的時候,天主都會憐憫。

  女孩不由自主的靠近了他,坐在了他的旁邊,“你怎麼了?”,她握著他的手,問道。

  戈恩回過神來,擦掉了眼眶中蓄滿了的淚水,他自嘲的笑著,“非常的抱歉,讓你看到了我丟人的一面,我想到了一些過去的事情,所以……”

  “我有這個榮幸可以聽一聽嗎?”

  戈恩心臟撲通撲通的劇烈跳動了兩下,他用力點了點頭,“當然可以!”

  酒吧打烊的時候酒保一邊清掃著地面,一邊似笑非笑的搖著頭,沒有想到從來對女人不假以顏色的戈恩先生,居然會對一個只有十六歲的女孩一見鍾情,這簡直難以讓人相信這是真的。他幽幽的嘆了一口氣,在這裡做了不少年的酒保,第一次從戈恩先生的臉上那種發自內心的笑容。

  初戀悄然的鋪貨並沒有遭遇沉寂,穩定的銷量讓所有選擇冒險的商人們穩住了心中的一口氣。如果說初戀讓他們不擔心這批酒會砸在自己的手上,那麼雪精靈則是讓他們差點不顧體面的笑出牙花來。

  年輕人對雪精靈特有的冰涼口感非常的中意,以年輕人為主要受眾群體的動感地帶酒吧第一天晚上,就銷售掉了兩箱雪精靈!

  這還是在沒有進行大範圍的口碑推廣和酒吧牆面廣告的情況下就產生瞭如此爆棚的銷售,一片金燦燦的光輝大道已經出現在眾多酒吧老闆的眼前。

  另外一邊,杜林冷靜的坐在皇后大道117號的二樓會議室中。

  這是他租下來的房子,一共三層,一個月的租金有三百二十塊錢。最初的時候格拉夫認為只要租下一層就夠了,但是杜林沒有聽取他的建議,畢竟格拉夫的腦子裡都是肌肉,很難和他解釋為什麼要一口氣租下三層。

  此時在杜林面前的大桌子上,格拉夫和都佛站在窗口抽著煙,注意力卻都放在了杜林這邊。五個女孩正在數錢。一個個小鐵盒都被打開,一捲捲現金彈出來,女孩們興奮又帶著絲絲恐懼的將桌子上的錢按照面額的大小疊放在一起,數清楚。

  當最後一個硬幣被姑娘的小白手捏起來,丟進一個杯子裡,發出清脆的撞擊聲之後,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氣。

  格拉夫走到了杜林的身邊,緊張的攢著杜林身後的椅背。

  杜林翹著腿,臉上看不出有多緊張。其實今天賣了多少就,能拿回多少錢,他心裡都已經有了一個大概的數字。

  他望著自己右手邊的女孩問道:“一共多少錢?”
我是獅子我是王 發表於 2018-6-28 11:43
第三十七章我來

  就像杜林從供貨商那裡拿來了果酒,只給了十分之一的訂金。

  這些酒吧也沒有給全款,而是按照杜林委託格拉夫帶去的規矩,最少支付了三成的訂金。

  他不擔心有誰敢賴賬,除非他們以後不想要銷售這些與眾不同的高度果酒。如果他們賴賬了,杜林也有辦法連本帶利的將這些錢拿回來。

  資本從來都不是光明正大的,不僅有醜陋的剝削和壓迫,還有血腥的競爭和鎮壓。競爭可以是文明的,也可以是野蠻的。

  女孩嘴唇有些顫抖的將今天一天的收入數字說出來的時候,格拉夫捂著胸口,都佛手中剛點著的煙都掉了下去。

  去掉個位和十位數的零頭,一萬九千六。對於這個數字,杜林還是很滿意的,雖然差了四百塊就能突破兩萬大關,可這已經是非常驚人的銷售業績了,而且這還是百分之三十的訂金。一旦這批貨銷售完畢之後,一共能夠拿回來差不多六萬六千元!

  這一步邁出去,未來可期!

  格拉夫一邊捂著胸口,一邊問道:“杜林,是不是……是不是說我能拿到好幾千塊?”

  杜林瞥了他一眼,望向了都佛,“解釋給這個蠢貨聽,然後告訴他能夠拿多少。”,這筆錢當然不能夠算作是純利潤,除去本錢和各種必要的開支以及預備金,純利潤大概在一萬五千元左右。格拉夫拿百分之四十,也就是六千元,剩下的則都是杜林自己的。

  但是杜林不打算按照現在的方式分配,倒不是說他見利忘義,覺得格拉夫拿那麼多心裡不舒服,也不是想要貪圖格拉夫手裡的錢。一個企業,一個公司,小到一個社團想要茁壯健康的成長,發展,利益就絕對不能夠集中在某一兩個人的手中,必須要把這部分利益放開,讓出去。

  有一句話他覺得很對,在夢境中大佬曾經和某民生品牌企業的老總交流過,那位老總說的一句話讓杜林銘記於心。

  財聚人散,財散人聚。

  道理很簡單,以杜林的理解就是你想要獲得更多,就必然會傷害到那些不具備抵抗風險的個人,從而被迫離開。做企業,做社團,做什麼都好,都需要人,以及來自人的幫助。

  無人不成事。

  不是說沒有人做不成的事情,而是說沒有人就做不成事,所以才有了財散人聚。

  這也是杜林想要做的。

  從格拉夫那邊拿出一些分紅權利,自己這邊也拿出一部分分紅權利,然後把這部分錢散出去,無論是收買人心,還是打通關節,都遠遠比杜林攥在自己手裡更有意義。

  這個社會就像是一張巨大的網,行走在網上的你我,如果不能成為獵手,那麼只能成為獵物。被人吞食不是杜林的願望,所以他要結網,主動結網,結一張鋪天蓋地的大網!

  將所有的錢都裝在一個鐵箱子里之後,杜林把鑰匙塞進了口袋裡。他順手拿出了一卷現金,都是兩塊面額的小額現金。隨手點了二十張,讓都佛給女孩們分掉,然後拍了拍還沒有回魂的格拉夫,一偏頭,兩人一起走到了另外一間房間裡。

  杜林隨手將門關上了,房間裡還沒有來得及裝修,只有幾張破破爛爛的椅子,落滿了灰塵。他走到了窗戶邊上,掏出了一根煙遞給一臉幸福笑容的格拉夫,轉身雙手壓在了窗台上,望著馬路上不多的汽車和行人。似乎是覺察到杜林有事要說,格拉夫也了過來,他背對著街道,半坐在窗台上。

  “你看看周圍。”,杜林抬手指了指周圍的建築物,格拉夫翻著白眼轉過身,隨著杜林所指向的方向望了過去。雖然只能看見街道兩邊的建築和街道上的人,可已經初顯繁華。杜林收回了胳膊,吸了一口煙,一邊搖著頭,一邊嘆著氣,“這就是鄉下!”

  在兩個月前,杜林還沒有這麼想過,在他的認知中,這裡就是大城市,是繁華的地方。可現在仔細看看,這裡就是鄉下,鄉下到不能再鄉下的地方。冷清的街道,低矮的建築物,慢悠悠的生活節奏特別的適於養老,但絕對不適合奮鬥!

  “你知道大城市嗎?真正的大城市,首府,首都之類的。”

  格拉夫想了想,“我知道,但是沒去過。”

  杜林扭著頭很認真的看著他,“想去嗎?去大城市看一看,去看看那裡的景色,看看那裡的街道和這裡的街道有什麼不同。我聽說在首都有一棟三十八層的鋼鐵大樓,如果站在那棟樓的樓頂,會不會看見和平日不一樣的景色?”

  “旅遊嗎?”,格拉夫臉上浮起了憨厚的笑容,一般來說這種憨厚的笑容還有另外一個詞,傻子的笑。他撓了撓後腦勺,眼睛裡有一絲絲的期盼,“可以,一直想要去那些地方玩一玩,可惜以前沒有錢,現在有錢了也該長長見識了。你打算去哪?去幾天?”

  杜林隨手將煙頭彈飛,他笑了兩聲。

  “旅遊?”

  “不!”

  “是征服!”

  當杜林說出這幾個詞的時候,格拉夫突然感覺到體內的血液剎那間奔騰起來,一股莫名的力量從身體裡的各個地方湧現出來,充斥著他的全身。他臉色漲得通紅,揮舞了兩下有女孩腰粗的胳膊,想要擊打什麼,卻無處發洩。他鼻孔都變得滾圓,呼吸時還發出呼哧呼哧的聲音。

  他不知道自己怎麼,心頭有一種莫名的衝動,可就是沒有一點頭緒。他的本能告訴他這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刻,就像他拿四十塊錢換來六千塊的回報。上一次他抓住了機會,可是這一次明明看見了機會,卻不知道為什麼抓不住,那種感覺就像是在生命精華快要爆發卻總感覺差了那麼一點,卻怎麼努力也達不到的感覺。

  痛苦、茫然、困惑!

  有時候人生就是這麼的曹丹(caodan),你看見了,卻不屬於你。

  “我有一個想法,我會拿出百分之九的分紅權作為一種獎勵機制,一種手段,來壯大我們的力量。如果你願意的話,也可以拿出一部分來我們一起做,當然這並非是強迫的,所以你明白的,就像是前期的投資。”,杜林在這個關口說出了他想要說的話,格拉夫也被這句話吸引了注意力,忽略了那種讓他不知道如何發洩的東西。

  他思考了一下,然後嘗試著說道:“那我拿出百分之五怎麼樣?”

  他以為杜林會拒絕,因為杜林拿出了百分之九,而他只拿出了百分之五。但是他也有自己的想法,本來他就比杜林少拿了一成,如果也拿出百分之九,百分之十,就又少了一成。如果是在昨天,杜林這麼說,他會毫不猶豫的拿出百分之十或者更多,因為那個時候他不明白百分之十是一個怎樣具體的概念。

  但是今天,他明白了。

  百分之十,可能是三五千,也可能是三五萬。

  以他的性格能拿出百分之五,其實已經非常可以的了。一個一輩子積蓄只有四十塊錢的男人,能夠將僅限在就代表了七八百快的分紅權利拿出去,非常的不容易了。

  杜林沒有反對,沒有拒絕,也沒有蠱惑他拿更多,他只是一點頭,說了一句好,這件事情彷彿就這麼定了下來。杜林讓格拉夫去做事,讓他把都佛叫進來。

  在都佛還沒有進來的這短暫的時間裡,在杜林的內心中,其實是非常失望的。他希望格拉夫能夠表現出一種氣質,一種具備了領袖和侵略性的氣質。但很可惜,這個傢伙並沒有如同他外表那樣的強大。他就像是一個很普通的人,在貧窮到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時候,敢於豪賭。但是一旦擁有了,就縮手縮腳。

  簡單一點說,就是格局不夠。

  什麼是格局?

  通俗的理解就是畫地圖。

  一張地圖擺放在兩個人的面前,主持者告訴他們,畫圈,圈內的財富就屬於他們。但是相對應的,圈越小,風險越小,圈越大,風險越大。格局小的人可能會尋找一個稍微富裕一點的地區畫一個小圈,而格局大的,就會畫很多圈,最後連在一起,甚至是直接就畫一個大圈。

  格拉夫想著守著特耐爾這一畝三分地,杜林已經考慮到去征服帝國大廈,這就是差距!

  很快,都佛進來了,小伙子依舊帥氣的讓杜林沒脾氣,羊毛質地的鴨舌帽壓的很低,似乎年輕人們都愛這麼做。上身穿著的格子的羊絨衫,領口處露出了純白色的襯衫,一條板褲,一雙皮鞋,與以前那個窮小子的模樣截然不同。

  站在杜林的面前,都佛有點拘束,哪怕在歲數上他比杜林還大一點。
我是獅子我是王 發表於 2018-6-28 11:44
第三十八章聯動

  “我聽說過你的過去,對於你的遭遇我表示很遺憾。”,杜林抽搐一根煙丟給了都佛,後者連忙用雙手接住,他還沒有來得及點上,杜林就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個青銅的打火機。打火機這個東西也是最近幾年裡才興起的東西,價格昂貴,當然造型也很美觀。不少人對於這種精巧又可以表現出自己身份地位的小東西很感興趣,所以打火機的銷量節節攀升,只要有一點錢的人,都會買一個放在口袋裡。

  當然,市場的增加就意味著會有更多的熱錢進入到這個行業裡,品質參差不齊的各種廉價品牌充斥著整個打火機行業。到現在為止,已經發生過十幾起因為煤油洩露導致燒傷的事情發生。人們對打火機的品牌和質量要求,也越來越高。有口碑的企業生意越來越好,商品的價格越來越高。沒有樹立起品牌效應的企業就慘了,面臨倒閉的風險。

  杜林手中的這個打火機是帝國最大的打火機生產公司“邦迪”工業的產品,售價高達三十八元。

  都佛望著火苗幾乎都忘記這個時候應該湊上去,將叼著的煙點著。他認識這個打火機,但是他發呆不是因為打火機的價格,而是因為了杜林的這個動作。

  在幫派中,階級和等級是非常嚴格的,越是實力強大的幫派,這種界限也就越明顯。在幫派中從來沒有上級為下級點煙的慣例,除了一種特別的情況。

  杜林要捧他,讓他升職。

  都佛激動的走上前去,伸出雙手遮擋在火苗的周圍,將煙頭對準了火苗,吸了一口氣,立刻退了回去。他臉上的肌肉都在顫抖、變化,他不知道自己應該表現出一種怎樣的狀態來。

  太突然了,特別是剛剛知道了杜林賺了多少錢之後,他就有可能要升職,這真的太突然了。

  杜林收回打火機裝回了口袋裡,望著強迫自己冷靜卻失敗了的都佛,他笑了笑,“我們是一個集體,我們是兄弟,現在是,以後也是。我不認為建立階級是一種更好的管理方式,但是在沒有新的更加優越的管理方式出現之前,我們只能這麼做,哪怕並非出自我的本意。”

  “從今天開始,你就是組長了!”

  “以後每個月,私酒買賣的收入中將有你百分之零點二的分紅權力,其餘的兄弟姐妹們共用百分之一的分紅權利。而你的任務,就是監督好我們果酒的品質,以及盡可能的避免發生錯誤。”,杜林低頭一笑,再次抬頭的時候臉上的笑容如陽光一樣和煦,“當然,如果有人想要阻擋我們在這個亂世中站穩腳跟,你也有義務解決他們。”

  “好了,去告訴大家這個好消息吧!”

  杜林擺了擺手,都佛激動且恭敬的退了幾步,轉身出門並且關上了房門。關上房門的那一刻,他看見站在窗臺邊上的杜林望著窗外,陽光從窗外照射進來,他整個人都沐浴在陽光之中,就像是天主經裡說過的某一段啟示那樣,充滿了神聖。

  房門最後嚴絲合縫的關上,他心頭的激動在這最後的一兩秒時間裡莫名的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平靜,一種虔誠。他緩緩轉身,臉上帶著溫和的笑容,走進了另外一個大房間裡。裡面聚集著一小半的會員,都佛很有威嚴,他走進來的時候房間裡的空氣都為止一窒。

  目光在每個人的臉上掃過,都佛才笑著說,“我要宣佈兩件事。”

  “第一,我現在是組長了。”

  有不少少年人紛紛吹起了口哨,聲聲叫好。都佛在這些年輕人中還是很有威望的。第一,他資格夠老,不僅出來闖蕩了好幾年,而且還坐過牢,對整個特耐爾城的一些幫派都多少都有一定的瞭解,也認識不少幫派人士。在少年人的心目中一個人是不是值得尊敬,基於兩點。

  他很能打,或者他很有錢。

  聽見都佛升職為組長,對於這群少年人們來說不亞於一種鼓勵。在幫派中組長,或者叫隊長並不是字面上的意思,不是代表著這個職位就一定要管理多少人,負責具體的事情。這種稱呼更像是一群沒文化的傢夥們找不出合適的詞又需要一個稱呼時候想到的東西。組長或是隊長可以看作是“某件事”的責任人,比如說杜林現在需要一些人為他做一件事情,那麼他會點名一個組長,這個組長根據事情的內容自己安排成員。

  做成功了,自然有獎勵,如果失敗了,責任就落在這個組長的身上。當然,組長的確有別於普通的成員,等級更高,收入更高,但是相同的責任也更重。

  都佛成為了組長,就意味著同鄉會不是那種單純的同鄉會,這對十五六七歲的少年來說正合他們的心意。只要他們努力為同鄉會做出貢獻,想必以後也會成為組長。

  都佛抬了抬手,笑著接納了大家的鼓勵,“還有第二件事,從今天以後,每個月農場會拿出百分之一的收入,分給你們所有人!”

  如果說都佛的升職代表著他們將迎來一個全新的生活,那麼分紅這件事,就關係他們每個人切身的利益了。特別是剛剛女孩們說出了數錢時的心裡感受時,這些少年們多多少少都是有些嫉妒的。就這麼簡簡單單的一件事,居然能夠帶來上萬塊的回報,那可是一筆天文數字!

  甚至有些人還想著如果自己也能分一份該多好。

  這種想法還在腦海中迴盪,都佛就帶來了這個好消息,所有人的眼睛裡都激盪著熱情的目光望著都佛,忍不住大聲的吼叫起來。

  不錯,只有百分之一,看上去還有百分之九十九不是他們的。但每個人都清楚,即使是百分之一的分紅權利,也代表著好幾百塊。整個同鄉會加起來也就二十九個人,每個人最少都能分到十塊錢。

  這還只是特耐爾一個地區的,如果將來把私酒販賣到整個州,甚至是全國去呢?那每個月的百分之一都會高達幾萬,甚至更多!

  成為同鄉會的會員之後每個月都會有一筆安家費,當然也可以理解為薪水,現在又多了十塊多錢。巨大的收入將給每個家庭都帶來改變,而這也恰恰是他們所希望的,通過自己的雙手和努力,改變家庭所面對的困難局面。

  杜林笑著聽著從隔壁傳來的“同鄉會萬歲”以及“杜林萬歲”這樣的歡呼,他笑的不是能夠讓這些人如此的擁護他,而是笑錢這個東西對人類的影響力。

  有錢,就能夠為所欲為,這是任何一個世界都行得通的基準。

  上到帝國皇帝,下到普通百姓,都逃不出錢的魔掌。也許錢在更高的層面會以其他的形式表現出來,但是其根本就一直沒有變過。

  就在同鄉會的年輕人們為杜林歡呼的時候,在城市的另外一條街上,三個臉色陰沉的傢夥坐在了一起。

  他們是這座城市中高私酒供應商中的一部分,佔據了特耐爾城中高端高度私酒市場。初戀和雪精靈的上市其實對普通的果酒並沒有造成任何的衝擊,因為一杯五塊、六塊的酒不是低端消費者可以消費的起的。所以無論中高端的市場有了什麼變化,都和低端市場沒有任何的聯繫。

  但是對這三人的生意,就造成了很沉重的打擊。

  特耐爾城就這麼小,三個人瓜分中高端高度私酒市場已經讓彼此都不滿意了,如果不是考慮到發動幫派戰爭所帶來的收益未必高過付出,他們早就撕破臉了。他們彼此之間不合不是什麼秘密,可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會允許遞四方進入這個市場中。

  只是昨天一晚上,他們的收入就銳減,年輕人和中年都被初戀與雪精靈給搶走了,可能是為了嚐鮮,也可能真的喜歡,第一天的銷售效果很好。或許這只是最初的表現,經過一段時間之後熱度就會衰減,銷量也會下降。但是無論熱度怎麼下降,都必然會有一部分人選擇這兩種酒,從而佔據一定的銷售市場。

  錢這個東西,真的無所不能,足以恨不得立刻殺了彼此的三個互相敵視的人,坐在了一起。
我是獅子我是王 發表於 2018-6-28 11:45
第三十九章對策

  這三人如果只是從他們的穿著和外表去看,可能會覺得他們都是光鮮的上流社會人士。每個人都穿著城裡最好的裁縫親自縫製的西裝,以及最有名氣的皮匠為他們親手做的鞋子。還有一些或是流行,或是古典的小飾品,把他們裝點的如同大人物一樣。如果忽略掉這些外在的東西,他們不過是一群私酒販子,違反帝國的法律和神權法販賣高度酒的私酒販子。

  但是錢的力量就是這麼的偉大,可以把一個人變成另外一個人,只需要花一點小錢就足夠了。

  房間不大,坐在靠近門邊的伍德看上去有四十多歲,一頭油光水亮的頭髮一絲不苟的梳向了腦後,即使隨著他頭部的晃動,那些頭髮連一根頭髮絲都沒有動過。他眉毛很濃,同時也很短,就像在兩個眼睛上長了一撮三角形的毛毛,細窄的眼睛裡透著一股子深沉的凶光,在整個特耐爾城中,沒有人不知道他。

  人們“尊敬”的稱呼他為“樵夫伍德”,他十九歲的時候一個人拿著一柄斧頭,將三名打算搶劫他的流浪漢砍成了幾十塊之後,只用了不到十年的時間就成為了特耐爾城的人上人。直到今天還有些人為了捧他的臭腳,將他過去一樁樁值得炫耀的事情拿出來吹噓。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傢伙,自從他成為了“人上人”之後,總覺得自己有別於其他那些他已經看不上人的同類,總是標榜著自己的身份和地位,非常的愛惜面子,無論在什麼場合總是一副溫文爾雅的樣子。

  人們恐怕想像不到,此時的伍德一臉陰沉的樣子,哪有他在外面所表現出的溫和?

  房間裡的沉默讓他不太舒服,連呼吸都粗重了一分,他撕了撕領口,手指關節叩擊了兩下桌面,“先生們,我們應該拿出對策來,不能讓這個還不知名的傢伙,破壞我們的事業!”

  在桌子上擺放著兩瓶酒,雪精靈和初戀,他們每個人的面前都有兩個杯子,三人也都品嚐過了。不得不說比起雪精靈的冰涼和帶著果糖的口感,他們同樣喜歡初戀那略微苦澀又不會影響口感的醇厚味道。總體來說,這些新出現的高度私酒,比他們正在經銷的那些酒,無論是口感還是品質上,都要略高一籌。

  “你們按照這些標籤去查過嗎?”,說話的人只有三十來歲,面容白淨,有一點小帥,濃眉大眼,非常符合現在這個社會的審美觀,亞麻色的頭髮讓他看上去相對的溫和文雅,這也是混血的優勢所在,總能夠在相貌上有所突破。

  如果杜林在這裡的話,就一定會驚訝於眼前這個人,正是這個人,讓杜林賺到了有生以來最輕鬆的一塊錢。

  他叫恩斯特,他有自己的酒窖和釀酒企業。明面上他生產並且對外出售低度酒,實際上一直在源源不斷的生產高度私酒。因為是家族生意,所以該打通的關係也早就打通過了,甚至他的父親還是市長的座上客。所以即便另外兩人都恨不得把他幹掉,也得不得承認,真要他們做這件事,他們還沒有這個膽量。

  伍德拿起酒瓶看了一眼酒瓶背後的標籤,冷笑了一聲,“我第一時間就詢問了一些聯邦的供貨商,他們從來沒有聽說過這個明日之光釀酒廠,也沒有喝過這樣的酒。”

  當初杜林要求三家供貨商改變標籤和生產公司的目的就在這裡,故佈疑陣,想找都找不到所謂的上家。

  恩斯特不置可否的點著頭,偏頭看向另外一個人,“那麼車站方面呢?如此大批量的鋪貨說明對方有不少的庫存,這麼多的外地酒想要進來,要么從客站包車,要么就從車站拉過來,總會有一些蛛絲馬跡。”

  他看著的人是這張桌子上的第三個人,一名叫做卡魯爾的老人。老人一頭的銀髮,看上去慈眉善目,但是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他這一輩子做過多少的壞事,殺過多少人。他之所以還能夠坐在這裡,是因為他夠狠,只要有人敢做證人出庭作證,他就保證對方全家死絕。

  正是因為這傢伙的狠辣果斷,到最後即使被檢察官公訴,也出現無人作證的尷尬局面。

  當然,他能夠如此囂張的活到今天,也是因為足夠捨得。錢,他有,他也有一句名言,“如果不能證明錢的價值,又何必為錢所困”

  他很好的證明了自己說的沒有錯,從市長到警察局局長,甚至是還有一名貴族都是他的朋友。他用錢砸開了這些人的家門,成為了這些人的朋友,證明了錢的價值。

  卡魯爾摸了摸自己蓬鬆的銀髮,他有些禿頂,所以需要燙頭,“最近只有一批低度酒到站,沒有出現過高度酒。”

  另外兩人頓時大眼瞪小眼,在這些人的眼裡,低度酒就是低度酒,高度酒就是高度酒,兩者是完全不同的存在。低度酒大多數是使用各種果子釀造的,所以價格低廉,同樣也正是因為這份低廉的價格,所以低度果酒有很多的毛病。比如說不夠清澈,在飲用的過程中還能感受到那些果肉的顆粒感。

  還有就是經常會有一點點酸味,那種果子腐爛後的酸味,影響飲用時的愉悅。但是因為其低廉的價格足以讓最底層的工人們都接受,所以銷量還算不錯。

  高度酒就不同了,高度酒在釀造的時候需要摻入龍血木的木渣,而且木渣也不是隨便弄一些就可以的。要採用最少三年以上的樹齡的龍血木作為材料,自然晾乾之後刨除樹皮,切開後悶入溫度超過三百度的窖內悶死。等窖內溫度自然的降溫到常溫之後,這些木頭就會變成血紅色。然後把血紅色的龍血木一點點用專門的機器作成木渣後,混入香料等一系列的東西,投入到復合型的釀酒材料中。

  這些龍血木的木渣能夠幫助原漿提純,按照投入的多寡這些酒出漿之後的度數就會有多高。這些龍血木都是一次性的材料,價格偏貴,也造成了高度酒水的價格居高不下的原因。哪怕各國都有大面積的龍血木林場,面對整個世界龐大的酒精飲品市場,也是遠遠不夠的。

  所以在這些人的觀念中,低度酒就是低度酒,高度酒就是高度酒,低度酒不可能變成高度酒,高度酒兌水之後倒是可以變成低度酒。

  從源頭上找不到侵犯了他們利益的新玩家,那麼只能用蠢辦法了。

  “我記得野玫瑰的老闆是你的內侄?”,恩斯特看向了伍德,伍德臉皮一抽,不情願的點了點頭。

  他不承認柯爾特是他的內侄,但是又不得不承認這層關係。柯爾特是他妻子的遠方親戚,不知道從哪聽說伍德現在是大人物,立刻屁顛顛的跑過來認親。不知道他用如何的花言巧語說動了他的妻子,於是他就多了一個內侄。他的妻子問他怎麼安排柯爾特的時候,他想了很久,決定借柯爾特一筆錢,讓他開一個酒吧。

  伍德本身就是做私酒的,所以他很清楚酒吧的盈利能力有多麼的恐怖。柯爾特聽從了他的建議把酒吧開了起來。按照這麼說來兩人之間的關係哪怕不好,也不應該太壞,可問題出就出在柯爾特那喜歡貪便宜的性格上。

  柯爾特的酒吧一旦沒有酒了,就會打電話給伍德的妻子,而伍德的妻子覺得大家都是自己人,卡爾特更是她的晚輩和娘家人,理所應當的應該照顧一下,就會安排人去送酒,卻不提錢的事情。一來二去,柯爾特免費銷售伍德的私酒,讓這傢伙差點氣炸了。每當他要人不再送酒過去,他的妻子就會埋怨他,不過是一兩千塊的酒都捨不得之類的,鬧的他不得不違背自己的心意繼續讓人免費送酒給柯爾特銷售。

  當然,他也爭取到了一定的標準,每個月只有三千塊的免費私酒,再多就要按照市場價掏錢。

  可這小子情願從恩斯特或是卡魯爾那里花錢買酒,也不願意從他這裡買,還說是要多種經營,避免死板和重複。

  如果不是害怕妻子傷心,伍德恨不得立刻就把那個傢伙給一斧子劈死。

  所以當恩斯特提出順著供貨這條線反過來去追溯源頭的時候,伍德臉色不是很好看。他一直看不起柯爾特這樣的人,沒想到居然還要找他辦事。當然,伍德也很清楚,這是大事情,容不得他的性子。

  至於為什麼不找其他的酒吧,那是因為整個特耐爾城中的所有酒吧,除了被幫派控制的之外,就是被大人物家屬所控制的,任何一家都不會答應他們的要求,避免捲入戰爭中。

  也只有柯爾特這個選擇了,唯一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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