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再讓性侵累犯者假釋 是執行化學去勢還是鞭刑?國際都有先例

 
Darrena 2012-5-24 14:50:22 發表於 熱門話題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76 73623
QQ517518 發表於 2012-5-25 12:20
贊成歸贊成
但是與18以下的也是性侵~~~這個應該要排除在外吧
女的與18以下要怎辮??去勢??怎麼用洞還是在那邊丫!!難道要縫起來??
有些女的明明是自願的,後來又反悔反告男的性侵恰巧又遇到恐龍法官就被去勢了.
那那個男的以後就很可憐~~看到有洞的東西就想哭
grayfox 發表於 2012-5-25 13:25
案件發生的時候,人道組織怎麼好像都靜悄悄
柯恩凱達 發表於 2012-5-25 13:55
贊成二次性侵犯強制去勢

贊成二次酒駕關到死

贊成台灣用嚴刑

當有一天你變成受害者時

請你回想

當你口口聲聲說用人道關懷時

受到人道關懷的犯人們卻成為一道枷在你脖子上的鎖

你哭在多的淚 有用嗎

你花在多的錢  有用嗎

人道關懷不適用於累犯
一隻豬 發表於 2012-5-25 14:05
剪掉就好了 省得動不動就拿出來作怪
sky0202 發表於 2012-5-25 14:21
免貢,直接槍斃就好。
鞭打這種人都嫌手髒!!!
GreenCorn 發表於 2012-5-25 14:34
閹掉 閹掉
這樣才不會作怪
或者捅屁眼3萬次
v8088ch 發表於 2012-5-25 15:08
我看抓到一次鞭五下,第二次十下,第三次二十下,第四次就不用說了,直接醃掉好了~!
lkk521 發表於 2012-5-25 16:06
雖然選了兩者皆可
但更想選5.唯一死刑
ARINEO 發表於 2012-5-25 16:07
如果對他們不下手狠些,那到頭來他們還是會再犯,不如讓他們印象深刻謹記心中,仁慈只會讓對方更加囂張,到時受害的人會更加的多
mazater 發表於 2012-5-25 16:21
對危害社會安全的人不要講人道
他們講人道
那受害的人的權力何在
該硬的還是要硬
現在法令就算死人也不用關多久
一點嚇阻的作用都沒有
想一想受害者的家屬
每天都活在死者的陰影之下 以淚洗面
法官大人 檢察官大人
你們家屬也有可能因為你的天....
而遇害
硬起來吧
不要每個都像香蕉依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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