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再讓性侵累犯者假釋 是執行化學去勢還是鞭刑?國際都有先例

 
Darrena 2012-5-24 14:50:22 發表於 熱門話題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76 73621
fuckem 發表於 2012-5-25 16:54
去勢了小心他下次找工具喔  心理變態的人光是幫他去去勢 不能根除問題啊
fishing_boy 發表於 2012-5-25 17:24

強烈反對
[性侵超過3次,建議可執行化學去勢]

  哪個女生願意承擔那3次
1次就處重刑

小白癡 發表於 2012-5-25 17:41
罰則太輕,所以才有許許多多的累犯,
立法諸公,請努力吧,
williamslee 發表於 2012-5-25 17:56
還性侵3次才化學去勢?拜託,第一次就應該化學去勢了吧!第二次就直接槍斃了,我真的不懂,法律為什麼要保護性侵犯和酒駕犯的人權呢?立委都在幹嘛阿???
a6689789 發表於 2012-5-25 18:06
最好還是強姦殺人都已死刑處之  至於人權團體都沒啥作為 只會說廢話 要是你家人被人強姦殺害  看你還會說不要處死刑麻  
qi4rmp 發表於 2012-5-25 18:32
我覺得一次就要鞭刑了
國民黨的立委還要給3次機會喔
那被侵犯的人有機會說不要侵犯我嗎?
fanjam 發表於 2012-5-25 18:40
早該這麼做了
這樣要性侵的人會好好的思考一下要不要做
伏兵 發表於 2012-5-25 18:43
亂世用重典~處以極刑才能扼止這些人又犯案!
不然關一關還不是出來又犯案
白關的
shadow101680 發表於 2012-5-25 18:55
tuna7429 發表於 2012-5-24 16:09
三次?
還要三次才去勢?
一次就是犯罪了

說的好啊~
3次才去勢
那前兩次的受害者要算到誰身上?
第一次就去勢的話還會有第2第3次的受害者嗎?
強姦再犯的機率有多高,還要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告訴你嗎?
動動腦子吧
各位大官~


人權組織感覺好像是壞人的保護傘
真他X的令人不爽
w15029 發表於 2012-5-25 19:19
化學去勢+不得假釋
鞭刑...太血腥了
且可能對執行者是一種壓力或夢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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