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幾萬
首先這種狀況下的金錢遺失是怎麼回事呢?
遺失等於什麼都沒有
所以法律才會制定可以抽成阿
規勸人不要占為己有
可以歸還失主 而且做好事也有好報阿
不然做好事沒好報請問你做嗎?
不要講一堆大道理 你知道有些人講話就是屁嗎?
如果這裡是地獄 不做壞事就會被懲罰 請問你該當如何?
這裡如果是天堂 不做好事就會被懲罰 你又該當如何?
重點是這裡是人間!!!!!!!!!!!!!
都訂定法律來減少失主損失 並且規勸人為善
這種事情你自己遇到了 從一開始就是當事人的錯
你東西弄丟了 有人還給你不求報酬
那可能就是你上輩子對他有恩
八竿子打不著的人
憑什麼要人不求回報?
我最恨的一句話就是
「好人有好報,只是ㄊㄇㄉ時候未到」
想等好報? 慢慢等吧你
當然
全數歸還這是個美德
但是索取抽成
法律定的
代表有這權益
損害他人權益
請問他得罪當事人什麼?
找立委施壓?
這根本是比拳頭大小
示之以弱 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
社會本來就不公平
人本來就不可能超我
能做到自我就已經不錯
能為國家進一份小小心力也很棒了
這樣那位公務員我想一定被ㄍㄧㄠˇ很慘
也只能算他倒楣
法律拼不過民粹政治
多數暴力
那怎麼恐龍法官都沒事?
歐
我忘了
他們不是小小公務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