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廢死團體閉嘴 法官批鄭捷是人魔:勇敢判他死刑吧!

   
loveart1717 發表於 2014-5-23 11:58:12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23 23744
apolloeric 發表於 2014-5-27 10:59
都說了現在的制度就是無期徒刑不是真的無期徒刑啊!
而且我也不支持只是徒刑罷了!而是把他關在一個像火葬場那樣的小格裡!
(就像日本很流行的什麼格子套房!)沒有人犯過多的問題啦!受不了自殺的人就直接拿去火燒一燒就行了!
什麼叫做不顧人權!如果他能撐過法定假釋期限(改為詢問期限)十五年的話;再來尋求被害人家屬是否願意原諒!
尋得原諒後;就準備工作時間出來做苦工養活自己和準備賠償受害者家屬的金錢!做完一樣要回去格子監牢。
(要先還這幾年被關在格子所花費的錢,可以由加害人家屬先出也行!)
等到真正做到這樣後,才有權和一般監牢的人一樣生活和活動環境,但是仍然不准出獄!直到他死亡!
等這些都通通做到才來說廢死;不然其餘免談啦!
SAMARYO 發表於 2014-5-27 11:32

這些廢死團體真的是智障
如果是因為有死刑他才會這樣做
那他為什麼不直接跳樓或是吃安眠藥自殺死掉就好了
何必殺人

問題是出在他殺人
如果他沒殺人  而是去自殺的話
今天哪會有這些問題
所以你們這些狗屁團體根本是王八蛋
真希望你們全部都出意外包含親戚全部都死光好了
safj 發表於 2014-5-27 13:54
bird19831126 發表於 2014-5-26 22:07
以現今天研究
人類行為還是由先天與後天交互作用而成
並非單一因子來影響

是的~
所以不管有沒有病,敢無故行兇殺害無辜的人,就要負出代價。
這就沒有脫不脫罪化的問題啦~
大大,這之間可省多少煩惱呀~

體制當然要反省和改進,不過那是另一個族群~(如楊儒門)

而且您將發現,無論體制如何完善,永遠會有變態殺人魔。

事實上,以您的想法,恐怕覺得,只要體制完善,「零犯罪」應該是可能的。

小弟不得不說...只要人類還有七情六欲,那是不可能滴~

在高壓統治的年代,如古秦朝的「偶語棄市」,或「關鍵報告」那種全人類、全天候、無死角接受政府的監控等情形。

或有可能達到您想像的一般人零犯罪的境界,但別忘了,那時政府才是最大的罪犯與兇手。

更可怕的是,被統治者(就是你我)幾無抵抗能力或選擇。

所以與其將希望寄託於虛無飄測、遙不可及的完善體制,

不如讓我們單純點,讓一切回歸對等的平衡(就是無辜侵害他人某種法益,等同自己放棄該某法益)。

有了確切的標準,兇手不會心存僥倖,也知道自己該負出什麼代價。

就算想殺人,也不會愈殺愈多人了~

(近年來怕殺一人不會死的案例已經兩起...如果殺人者償命確認,應該會少犧牲幾人。)
bird19831126 發表於 2014-5-27 14:32
skywalk2206 發表於 2014-5-27 09:08
恫嚇能力有限就不需要了?

嚴刑對恫嚇意義不大?我看妳不是人類吧?外星人?哪來的資料說沒效果?


不用研究資料來佐證
請問你的論點由什麼來支持?
你以為?大家認為?
你認為對就對?你認為錯就錯?
講白了
這就是「愚民心態」

我不想花太多時間解釋
我已經提過廢死國家無法證明廢死後的犯罪率會提升
這就是在否證死刑的用處
一個不一定有用處、社會成本不一定低的刑罰
你要我拿出更有用的刑罰?
這基本上就是錯誤概念

因為預防機制是比刑罰有用的
這也是我一開始就提的
不去反省檢討社會體制問題
只想用死刑去解決問題是沒用的

還有提出點有用的論點來
小學生吵架式的比大聲
除了證明自己的智商程度外
沒啥意義
本帖最後由 bird19831126 於 2014-5-27 14:35 編輯

chenlinpin 發表於 2014-5-27 14:50
sherlockwan 發表於 2014-5-23 15:26
我倒也不是為這個可憐的小鬼說情,畢竟他殺了四條無辜的生命與造成24人的輕重傷,這還不含帶無形的社會成本 ...

要處以死刑並不是為了給其他想犯罪的人警惕,而是被決定處以死刑的這個人本身是不是在僥倖逃過死刧後出獄了是否再犯?

當初的陳進興如果不處死,今天是不是會有第二個、第三個白曉燕?

同理這個心理變態不把人命當一回事的鄭捷如果假釋出獄了,難保他不會再來一次或更多次的殺人計畫。也許更慎密、更周詳,就像是開膛手傑克一樣。那麼對社會的危害就更大了。

我不贊同隨意判人死刑,尤其在罪證不足只憑猜測的情況下,有可能誤判。

但是這種現行犯有什麼可議的?直接判死就對了。

甚至,我認為這種當街殺人的警方直接開槍斃了都不為過。

只不過台灣法律讓警察都變成小孬孬了,連抓到現行犯都不敢動對方一根汗毛,怕被反告。(以前先痛打一頓再說,誰叫你做壞事?)

為何怕被反告?還不都是這些人權團體搞的?

所以真正的問題和亂源是人權團體廢死聯盟,而不是死刑。

bird19831126 發表於 2014-5-27 14:53
safj 發表於 2014-5-27 13:54
是的~
所以不管有沒有病,敢無故行兇殺害無辜的人,就要負出代價。
這就沒有脫不脫罪化的問題啦~

一個體制如果真的完善(這裡限定為司法跟偵察體系)
那還會有變態殺人魔
那就不只司法的問題了
或者說
司法對這些並沒有太大的影響
問題變成這教育體系的身上

當然如果你假定所有社會體系都完善(包含教育、家庭、社會制度)
還是有變態殺人魔
那就要探討是體系的極限
還是人類天生會產生這樣的個體
那就是基因與腦行為的研究了

我跟你的概念差異在
我認為體制還有許多可改善的空間
以此個案來說
如果他高中表現出殺人意念時
有輔導人員介入
是否能避免如今這樣的事件發生

當然
或許能,或許不能
但那至少是努力過的
yy8354837 發表於 2014-5-27 15:23
由廢死聯盟成員帶回家教育

再犯加重其刑且連坐
chenlinpin 發表於 2014-5-27 15:30
看來廢死聯盟的都很適合當政客。

廢話一堆,反正事不關己隨便亂說也沒關係。至於誠信和承諾就如同政客的政見一樣的可笑,這就是廢死聯盟。就是一群適合當政客卻沒有人選他的廢物。

說了一大堆理論和見解,我只問廢死聯盟兩件事:

1.美國和台灣相比哪個國家比較注重人權?美國廢死刑了嗎?

2.今天你的親人朋友無端被奪去性命,你能原諒加害人?(注意不是兇嫌,是罪證確鑿的兇手)

如果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在你心中都是YES,那恭喜你已經成為聖人,請盡快到西方極樂世界報到。
Shadow31 發表於 2014-5-27 15:59
這是我唯一會支持犯罪者的心願的
前一個冷血殺人的是為了吃一輩子免飯錢而虐殺小童
那我不支持他,因為我不想浪費我的納稅錢去養一個廢物一輩子
但這廢物,因為怕痛不敢自殺
選擇用這人神共憤的舉動來害人
這我不能苟同讓他存活下去
現行犯被抓、人證、物證具體鐵證都在
不用再二審、三審或更x審浪費司法資源了
一審就直接判死送他上路了
你還讓這種人活得久才會讓犯罪者心存僥悻
rudolphwu 發表於 2014-5-27 17:20
chenlinpin 發表於 2014-5-27 14:50
要處以死刑並不是為了給其他想犯罪的人警惕,而是被決定處以死刑的這個人本身是不是在僥倖逃過死刧後出獄 ...

如果是基於再犯這種觀點
仿效他國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就可以解決這問題

死刑制度在台灣絕對是有被檢討必要
你支持這制度固然是支持槍斃鄭捷
但是你不能選擇只槍斃他而不處死其他人
遠的江國慶就不說了
近的被槍決5人中,有杜氏兄弟二人僅憑中國薄弱的證據就處死他們
另有一位襲警案原是無期徒刑,又涉入一個罪證有問題的殺婦案成為死刑
以上三人就是我們死刑制度下可能產生的後果
而這僅僅是最近五人槍決的質疑而已

你相信這樣的司法嗎?
支持死刑制度固然解決鄭捷這種無疑問的死刑犯
但同時也可能犯下無法彌補的大錯
台灣人是個非常矛盾的族群
七八成對於司法不信任,卻如此支持死刑制度
若非自己精神錯亂,更有可能的是根本不關心那些可能被錯殺的人
江國慶冤案也只是跟著新聞熱潮而已,不是真正對於江國慶的冤屈的不滿

你無法選擇只處死"真正"的犯罪者
但你可以選擇寧錯殺這些人也要讓真正犯罪者伏法
或者可以改進制度,讓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代替死刑
當司法出問題時,我們還可以有彌補的機會 本帖最後由 rudolphwu 於 2014-5-27 17:2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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