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晉隋唐] 大唐樂聖 作者:愛吃魚的胖子 (連載中)

 
mk2258 2018-10-24 23:40:28 發表於 歷史軍事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17 22634
mk2258 發表於 2018-10-25 12:36
第10章貼身丫鬟





    事實上,李龜年又有點想當然了,和過往的兩年多時光中,很多時候一樣。

    馬常等一干樂手還沒來的及感激涕零呢!匆匆趕到的李遠,就勸他叫停這項福利。

    “大公子不可啊!這些奴僕手上有了錢,就會起歪心思,一但除了奴籍,放良為民,就不再受府上控制了,多半會將在府上學到的技藝,傳播出去。”

    李遠雖是從小伴隨李龜年長大的書僮,但其本身,也是邢州李氏的旁支子弟,在其父李慶的教導下,從來都是把維護李家利益,當作自己的責任的。

    而古人都有敝帚自珍的習慣,家學的東西,甚至寧可失傳,都不可能向外傳播的到處都是,這也是為什麼,古代的一些製造,冶煉,醫學,甚至是農業技術,經常出現斷代,甚至倒退的原因。

    而且,不單單是李遠這麼想,連馬常這些人,也都在片刻的激動之後,認清了現實,一齊拱手彎腰行禮道,“還請公子收回成命,我等這些奴僕,若是能托庇於李府,便能有個安身立命之所,若是流落街頭,恐怕此後的生活,就更加沒有著落了。”

    在這個時代,吃演藝行當的飯,如果不緊緊抱住一條大腿,好日子是過不長的,這也是為什麼他們此前削尖了腦袋往崔府鑽的原因。

    即便是在經濟發達,國力強盛的盛唐時期,普通老百姓也是需要抱團取暖,才能活的更好。

    從小學習歌舞技藝的他們,可未必會種田,而這門技藝,肯定不能夠讓他們一輩子都有飯吃。

    因為,這是一碗青春飯,而且,大多數人的資質都是平庸的,並不能達到像李龜年這樣的高度。

    後世的李歸年,畢竟是創過業,敗過家,做過富二代的人,心理年齡到了三十多之後,對於社會上的人情世故,多少有了一些理解,想了想又開口道,“如果,你們的人生目標,就是衣食無憂的活著的話,我李府確實是個好地方。

    也罷,除奴籍的事情,就暫且不提,至於月俸,該領還得領,一千錢也不多,平時你們可以買點自己愛吃的零嘴,或者保暖合身的衣物。”

    見到李龜年聽自己勸,李遠這才放心下來,側開身子時,一個二十來歲,體態豐滿,略顯成熟的女子,便悠悠然的從花園的小徑之中,朝這邊走來。

    “既然選擇了做奴僕,就應該有做奴僕的自覺,主家大方,是主家的心意,你們可要懂得感恩。”

    見過了翠蝶說這話時的眼神,在場的人,就沒有誰會不懂得感恩的。

    李龜年覺得,月底的時候,估計膽最肥的人,也不敢去賬房領錢了,這是翠蝶的強大氣場造就的。

    說到賬房,李龜年突然想起來,自己這個新居,好像沒有賬房先生。

    而原先在家的時候,錢好像都是翠蝶幫他管。

    “呵呵,翠蝶你來了,公子我就放心了。那什麼,你們沒有驚動我爹吧!”李龜年嘻嘻一笑的把身子往旁邊挪了挪,給翠蝶露出半個坐墊,示意她坐到自己身邊道。

    一如往常一樣,他的這個動作,換來的是翠蝶的一個白眼,轉過身,朝那些樂手和僕人們揮了揮手,他們就很自然的在她營造的氣場之下,各自告退了,其中還包括李遠。

    等他們都走的看不見了之後,翠蝶才將一雙圓溜溜的大眼睛瞪向李龜年道,“公子這次做的有些過了,差點把老爺急瘋了。”

    出個日食,兒子就不見了,可不是得急瘋麼,但一想想出日食前自己跟兒子說的事情,李景伯就知道,這肯定不是什麼天意,而是這小子趁著太黑之際,開溜了。

    對於這樣的事情,他基本已經習慣了,所以,府中的下人,只怕會挨家挨戶的在與李龜年有交情的那些人府上詢問。

    只可惜,有多次幫助李龜年拒婚的經驗的崔滌,是不會向他們透露李龜年的行踪的。

    “從你瞪我時,這種沒有殺傷力的眼神,我就知道,你已經幫我安排好了。

    所以,九月的天氣有些涼了,你是時候應該盡一個貼身丫鬟的職責了。”沒人在場,李龜年的言詞,就越發放浪了,眼神中,帶著幾分壞壞的笑意。

    作為李龜年的貼身丫鬟,從十多歲懂事的時候,翠蝶她就已經知道自己會是這個男人的通房丫頭,或者小妾,對於他這個熟悉的眼神,自然也是懂的不能再懂了。

    然而,心氣較高的她,卻一直堅守著自己的底線,那也是老夫人臨終之前對她的囑託,至於如何釋放這種讓家中其它奴僕聞之變色的氣場,也是她打小從老夫人那裡學來的。

    李龜年的老娘在臨死之前,特地叮囑過她的話就是:在當家大婦沒有入門產子之前,她不能讓公子破身,更加不允許有公子的孩子。

    所以,十年時間一晃而過,已經二十一歲的她,成為了這個時代標準的大齡剩女,而偏偏,這個注定了會成為她的男人的傢伙,喜歡撩撥她,尤其是近兩年,險些讓她的底線都守不住了。

    臉色有些羞澀加無奈的瞄了一眼李龜年道,“暖床確實是婢子份內的差事,不過公子得等婢子暖好之後,再上床休息,不准作怪。”

    “公子我怕寒,暖就暖到底嘛!”李龜年伸手就拉住翠蝶的手,想讓她往自己懷裡坐下來,十多年的相伴,他太知道翠蝶的性格了,在人前裝著一副氣場強大,管教一切不服的樣子。

    實際上,她卻是一個十分貼心溫柔的小女人,了解李龜年的所有日常習慣,把他伺候的舒舒服服的,而這具豐滿誘人的身體,也是在他的魔抓之下,慢慢成長起來的。

    他正想和往常一樣,和貼身丫鬟玩玩曖昧呢!

    卻不想,這時,前院門前,又傳來了一陣哇哇大叫,嘈雜的聲音,引得李龜年分了神。

    翠蝶則正好趁著他愣神的功夫,將小手從他手裡抽了出來,一邊往外走,一邊道,“公子想將婢子收房,就得盡快和裴家大小姐完婚,這次,是我最後一次幫您。”

    “嗯,聽你這麼說,我就明白你的心意了。”李龜年給翠蝶拋了個媚眼,然後也從坐墊上爬了起來,追著翠蝶,向門口走去。

    他知道,翠蝶對裴思雨的態度,那是又愛又恨,即希望她早點嫁進門來,自己也好早些轉正成為妾室,又怕她進門之後,自己獨占李龜年的日子,將一去不返,甚至,想和他同床而眠,都會成為一種奢望。

    畢竟,在李龜年的描述下,翠蝶已經將裴思雨看成了一種十分恐怖的生物,絕對不是一個正常的女人。

    如果說楊三郎是被穿越之後,才變的喜感萌然的。

    那麼,這個在前院大喊大叫,幾個人都拉不住的胖女人,那就是天生自帶喜感。

    一個身高最多一米六,體重卻有兩百來斤的女人,也就勉強能看出是個人的形狀,走起路來,全身的肥肉都打晃。

    這讓李龜年瞬間就想到了那個裴思雨現在可能的模樣,然後全身打了個激靈,希望別真的是她找上門來了,弱弱的朝奮力控制她的幾個壯漢問道,“這胖女人是誰啊?”

    為首的一個滿頭大汗的壯漢答話道,“我家老爺說,李公子您託他在東市和平康坊附近找怪人,我等見這個女人在宜陽坊臨近東市的大街上跟武侯大喊大叫,撒潑打滾,就將其帶了過來。”

    聞言,李龜年頓時知道了這是怎麼回事,並且想起來,這胖女人應該是楊三娘的媳婦,好像姓袁,名叫妞妞,平日里,經常會和楊三郎一起在牌坊前出攤。

    要說一個特徵這麼明顯的人,李龜年為什麼會記不住?

    誰叫盛唐時期街上的胖子那麼多呢!

    而看到眼前的這個情況,李龜年有些鬱悶的想著,難道是兩口子一起被傻子穿了?
mk2258 發表於 2018-10-25 12:36
第11章胖婦袁妞妞





    鑑於穿越小說比較多的原因,古人被穿的機率,還是很大的,但被傻子穿的機率,卻是非常非常非常低的,而兩口子同時被傻子穿的機率,那就更低了,幾乎不可能。

    所以,袁妞妞只是單純的想要掙脫崔府的幾個門客而已。

    要說這些崔府門客為什麼敢在長安街頭抓人,這就得說說崔滌這個人的能量了,殿中監的官職是實打實的。皇帝李隆基的寵幸,也是實打實的。博陵崔氏子弟的身份,那更加是實打實的。

    有這樣的一堆身份,如果再加上一個做宰相的哥哥,那麼,他在長安權貴界的地位有多高,就不用細說了。

    他家的門客,在長安街頭,抓一個當街哭嚎的婦人,巡街的武侯,只會鼓掌歡迎,這也算是把他們的麻煩事給接下了。

    因為,袁妞妞哭嚎的原因,是日食過後,她的夫君不見了。

    “那個,你夫君在我這做客呢!不過,他在出日食了之後,好像受了什麼刺激,變的傻傻的了。”李龜年在搞清楚了原因之後,找了個理由,向坐在地上的袁妞妞解釋道。

    說著,他還示意李遠和馬夫老趙去院子裡,將楊三郎帶過來,也不知道這傢伙在院子裡找了多少東西吃,會不會撐死。

    “坐客?你們這些權貴公子哥,會這麼好心請我們一個平頭老百姓到家裡做客?一定是你,一定是你謀害了我家夫君,我可憐的夫君啊!嗚嗚嗚······”

    袁妞妞的臉上本來就全是肥肉,這一哭,整個眼睛都被覆蓋在肥肉裡,變成了一條肉縫,偏偏那些不知道是真是假的淚水,還從這條肉縫裡不斷往外湧,肥到幾乎與臉的粗細相當的脖子裡,不斷的發出即高亢,又尖銳的聲音,也難怪此前李龜年在中院的時候,就能聽到她的哭嚎聲。

    兩百來斤的女人,也是女人,李龜年平生最怕女人哭鼻子了,這一招,是在後世的時候,她老媽規勸他時的殺手鐧,所以,這個胖女人,硬是把李龜年哭出了愧疚之感。

    “那什麼,你夫君也就是傻了點,沒有其它任何毛病,而且,你不用擔心生計的問題,你們兩夫婦今後的吃穿住行,我府上全包了。”

    穿來古代兩年多,李龜年多少也知道些小老百姓的無奈,即便是在盛唐時期,家裡沒了頂樑柱,也是很容易過不下去日子,流落街頭餓死的,像袁妞妞這種兩百來斤的女人,就算想要給人家做奴僕,估計都沒人要,一看就是食量大的飯桶啊!

    讓李龜年萬萬沒想到的是,自己的話才剛說完,袁妞妞就止住了哭聲,動作十分溜的從地上站了起來,眼神十分期待的看著他接話道,“飯菜管飽的麼?”

    “呃,管飽。”李龜年有些發懵的答道。

    然之後,他就看到袁妞妞那張前一刻還哭的傷心欲絕的臉,爆發出了歡喜的笑容,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塵,就往屋內跑,生怕李龜年會反悔,趕她出去的樣子。

    “你們確定不是找來了一個混吃混喝的飯桶?”

    面對李龜年這樣的問題,崔府的幾個門客,面有囧色的低下了頭。

    “行了,你們繼續尋找吧!回頭讓你家老爺送些吃喝用度過來,我這邊,估計消耗會很大。”

    李龜年是一點也不會跟崔滌客氣的,不說崔滌給李隆基獻曲獲得的好處,光是自己先前在樂器房試用過的那些樂器,也能讓他賺的盆滿缽滿。

    “李公子放心,小人們這就去辦。”

    待得崔府這些門客離去之後,天色已然黃昏,李龜年轉身進屋,準備用飯,卻見李遠和翠蝶兩人一左一右,站在前院通往中院的廊道上,用探究的眼神看著他。

    李遠道,“大公子,你是不是有什麼不為人知的計劃?”

    剛才所有的經過,他們兩人可都是看在眼裡,作為他的隨身書僮和貼身丫鬟,對於他的日常,那是太了解不過了,託人在平康坊和東市附近找怪人,這裡面肯定是有事情。

    還好有之前崔滌給他腦補了一個藉口,李龜年沒多想就笑了笑道,“你們對本公子的演技有沒有信心?”

    翠蝶疑惑道,“這跟演技有什麼關係? ”

    李龜年邁步從他二人中間穿過道,“因為公子我要扮傻拒婚啊!”

    聞言,二人頓時了然。

    三人只是稍微走慢了些,便又聽到了花園里傳來的喧鬧聲。

    “好你楊三胖,自己尋了個吃飽喝足的好地方,就不管老娘了是吧!看老娘不捶死你······”

    “哎呀!膽肥了,敢還手了,你給老娘站住,兜里的棗拿出來······”

    看到這胖婦追著楊三郎打鬧的場景,李龜年一聲長嘆,心想著,想搞清楚楊三郎的穿越原因,只怕還有些難度,光是她這個鬧騰的胖媳婦,也不是個善茬。

    不過,他們倆夫婦的原名,到真是與他們形象相貼切,袁妞妞自是不用說,整個人就是'圓溜溜'的名詞解釋。

    楊三胖,倒是讓李龜年想起了另外一個世界的三胖,這個三胖比那個三胖,似乎還要胖一點。

    隔壁花廳,正提筆書寫的裴思雨,總能隱隱約約的聽到這邊吵鬧的聲音,眉間,略微偏麥色的肌膚,便多了一道褶皺,這道褶皺,就好像在邱劍清心裡劈了一刀一樣,他的三把玄鐵劍,飢渴難耐的想要出鞘殺人了。

    “小姐,這家人忒鬧騰了,您還是讓劍奴過去教訓教訓他們吧!”

    裴思雨略微搖了搖頭,將手中毛筆停下,將桌面上一張剛剛寫好的信紙拿起來吹了吹,又道,“你明日一早,幫我去李府送信,如果順利的話,我們應該明天就能啟程回河東了。”

    聞言,邱劍清一喜,也不覺得隔壁的吵鬧有多煩人了,將桌上一個空信封拿起打開,接過信紙道,“大小姐請放心,一定能順利的。”

    裴思雨點了點頭,沒有說話,心情卻是莫名的有些惆悵。

    從八歲開始,她就已經接受了自己擁有一個未婚夫的事實,一直在為成年後的出嫁,做著準備。

    可誰成想,當她到了二八年華該出閣的年紀的時候,卻是糾纏的開始,這一折騰,就是七年。

    所有的一切,明日終於是要結束了,她從來沒有幻想過,自己不去嫁給那個人,今後的日子,該怎麼過。

    或許,父親會再幫自己物色一門親事。

    或許,有劍奴和彩霞明月的相伴,也是挺好的。

    而讓她萬萬想不到的是,事件的男主人公,現在其實與她相鄰而居,正在貼身丫鬟的伺候下,用十分曖昧的姿勢,吃著晚餐。

    “公子,您這新居不小,還得添些人手。”翠蝶將一條蒸魚背脊上面的大刺挑出來之後,將魚肉餵入李龜年的口中道。

    “還缺些什麼人?”李龜年一邊吃,一邊問道。

    翠蝶想了想道,“至少,得有個身強力壯的護院,能夠隨時把中院那兩胖子製住。”

    聞言,李龜年點了點頭。

    中院臨近花園的一間大房間中,對著滿桌食物大快朵頤的楊三胖,肥肥的臉上突然被袁妞妞親了一口。

    “還是夫君你有本事,找了個這麼自在的去處,等妾身我吃飽了肚子,一准給你生個胖娃娃。”

    然而,處於進食狀態中的楊三郎根本沒有理會她,自顧自的吃著,生怕自己的食物,被身旁的這個胖女人吃光了一樣。

    見到他這個反應,袁妞妞頓時不干了,嗓門提高了好幾度道,“誒呦,我說你個楊三胖,這屋裡就咱們兩人了,你還裝什麼裝,老娘要給你生孩子,那是你的福分。”

    楊三胖依舊不理她,繼續吃自己的,而且,撿桌上最好吃的羊肉,大口大口的咬。

    這讓本就處於惱火狀態的袁妞妞更加惱火了,一巴掌朝楊三郎的後腦勺拍過去道,“膽肥了你,有肉不先給老娘吃,看老娘不抽死你。”

    “嘭! ”

    一聲炸裂般的巨響,在袁妞妞厚厚的肉掌拍在楊三胖的後腦勺的時候,在他腦海裡迴盪,使得他的瞳孔瞬間渙散,等到焦距再穩定下來的時候,他整個身體僵硬了下來,愣愣的看著袁妞妞出神。

    “娘子,我怎麼感覺腦子裡多了好多亂起八遭的東西,我看到了有東西在天上飛,可以坐人的,還有一些在地上跑的鐵車子,還有手機,可以打電話,看視頻,哦對!電話和視頻,就是隔著很遠可以說話,在一個小方塊裡,可以看到很多別人拍下來的東西,咦,我好像對我腦海裡的畫面,全部都懂·· ····”

    “我就知道你個憨貨在裝傻吧!騙的過別人,還能騙的過老娘?麻溜的,把那盆肉給老娘端過來。”袁妞妞說著,又是一巴掌,抽在楊三胖的後腦勺上。

    然後,那聲炸裂式的巨響,再度在楊三胖的腦袋裡轟響,他的眼神,在下一刻,再度變的喜感萌然起來,繼續大口大口的吃起了食物。
mk2258 發表於 2018-10-25 12:36
第12章鄰里之間的首次沖突





    世界上大多數人的資質,都是差不多的,之所以有那麼明顯的強弱之分,是因為有些人夠努力,有些人不努力,有些人找准了自己努力的方向,有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該往什麼方向努力。

    李龜年肯定是不知道凌晨四點的洛杉磯是什麼樣子的,但是,他知道,凌晨四點的長安是什麼樣子。

    天才也是需要通過刻苦的訓練,才能夠達到非常的高度的,凌遲四點,雞鳴起床,練氣練嗓,是李歸年在繼承了李龜年的記憶,以及一部分生活習慣之後,保持的雷打不動的鍛煉習慣。

    不斷的鍛煉,是每個歌者想要保持,增強技藝水平,必須要做的功課,現在的李龜年,不僅擁有古代的一些練嗓的土辦法,還有後世非常科學的練習方法,所以,他唱的,是音階。

    這種沒有歌詞,只是不斷的通過不同的部位,發出不同的音階,來鍛煉嗓子,氣力的方法,在不懂它的人看來,就是鬼叫。

    於是,隔壁某些人,又鬱悶了。

    “劍奴,這就是你所說的清靜的住處?我怎麼感覺,隔壁在鬧鬼?”

    睡眼惺忪的彩霞,在李龜年開始練嗓之後,緊緊握住自己的佩劍,向已經朝這邊跑過來查看情況的邱劍清質問道。

    這已經是這位河東第一技擊高手第三次在心愛的人面前被打臉了,所以,他的玄鐵劍,終於出鞘了。

    房間裡面,已經穿上了一身晨練服飾,提著長劍的裴思雨也朝屋外走了出來,平時她也很早起,不過,要到差不多五六點的黎明時分,今天,算是提前了不少。

    丫鬟明月,正端著一盆洗臉的清水,往院子這邊過來,伺候她梳洗。

    “這應該是有人在練唱腔,不過,練的方法,有些怪異。”從小長到大的幾人,倒沒有什麼避諱,裴思雨在三人面前淨了淨面道。

    不知道為什麼,聽到那些音階,裴思雨好像有點熟悉的感覺,猶記得十五年前,他在李府第一次出手教訓李氏三兄弟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們大半夜的起來鬼喊鬼叫。

    不過,那個時候,他們都是字正腔圓的說話,吐字,練口齒,不似現在她聽到的這種鬼嚎之聲。

    “是人的話,那就太好了,我馬上就讓他變成鬼。”

    邱劍清陰沉著臉說完,竟是朝著三米多的高牆直直的衝了過去,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是要撞牆呢!

    卻不想,在靠近牆壁不到一米的時候,快速奔跑的他,起身彈跳,腳尖直蹬牆壁,竟是在高高的牆壁上連著往上攀登了三四步,右手持劍,左手在牆壁頂端的磚瓦上一按,整個人就側身翻騰了過去。

    “劍奴且慢。”

    裴思雨的話音還沒落,便聽隔壁牆院內“噗通”一聲,似有重物落水的聲音。

    “哇靠,有賊。”

    正在花園的池塘邊練嗓的李龜年嚇了一跳,他萬萬想不到,這大清早的,隔壁會飛過來一個人,而且直接掉在了自家花園的池塘裡。

    “牆院那邊是池塘?”裴思雨聽到了邱劍清扑騰扑騰的水聲,詫異的問道。

    彩霞反應過來之後,點了點頭道,“應該是吧!對了,劍奴好像不會水。”

    北方人士,善水的少,而且,李龜年家的這個池塘,可是由一口泉眼形成,深不見底的水池,現在才凌晨四點多的樣子,烏漆麻黑的,根本看不到水面的情景。

    誰能想到,河東第一技擊高手,三劍一出必殺人的邱劍清,一翻牆就入了水坑呢!

    在最初的一陣扑騰的聲音過去之後,李龜年的喊聲也被府上其它人聽到,紛紛掌燈靠了過來,而這時,池塘的水面上已經沒了動靜。

    “快,會水的下去把他撈起來。”李龜年看到了池塘上漂浮的衣物,知道那人恐怕是沉下去了,忙呼喊道。

    而在牆壁的另一邊,著急的裴思雨,已經開始發力朝牆壁狂奔,在牆角之下,彩霞和明月兩女,已經用自己的胳膊,搭了個墊,只等她一踩上去,二人便奮力的往上一甩,裴思雨便十分優雅的用半邊屁股坐上了牆頭。

    “咦,還有一個賊人。”

    此時,由於李龜年的呼叫,池塘邊,府中的一干僕人,樂手,已經提了很多燈籠過來,自然是把周邊照的亮堂堂的,裴思雨一屁股坐在牆頭上,可是有些動靜的,眾人的目光,便向牆頭上的她看了過來。

    “大家不要誤會,我們就是隔壁家的住戶,剛才我的護衛以為你們家鬧鬼了,所以,想過來看看,結果,掉在你們家的池塘了。”

    聞言,李龜年仔細打量了一下裴思雨的裝扮和她手上握著的那柄長劍,道,“雖然這個理由很扯,不過,我決定信你,但是,你得把你的佩劍先扔下來。”

    黎明前最黑暗的時刻,穿著一身勁裝,而且還拿著一柄長劍,雖然是個女人,也由不得李龜年不把她往劫富濟貧的遊俠身上想,這個職業,融合了原主記憶的李龜年,可是不陌生。

    裴思雨是一個直來直去的武人,性格乾脆利落,也不多話,直接將自己手中那二十來斤的長劍朝李龜年丟了過來。

    然後,李龜年就遭殃了。

    這可是二十多斤的重物,被拋了個四五米高的弧線落下來,慣性的力量,絕對能砸死一個人。

    本來以為自己身體力量夠強的李龜年,很隨意的就想要伸手將其接住,然後,他的胳膊險些被突然壓下來的重量壓折了,往後一個挪咧,硬是撞倒了兩個掌燈的樂手,他才站穩。

    其實,裴思雨的劍一仍出手,心裡就後悔了,她習慣性的把每個人都當成像自己一樣的練家子了,這下,只怕是要把人砸的重傷了。

    可見到李龜年竟然能將她的劍接下來,並沒有受到什麼損傷的樣子,她眼神中除了意外之外,還對其升起了一絲好奇。

    因為,從一個練家子的角度來看,李龜年這樣狼狽的表現,完全是沒有任何防備,或者說卸力技巧的普通人的正常表現。

    然而,他卻是硬生生的靠單手,抓住了自己拋到這麼高的一柄重劍。

    那麼,它至少是一個天生神力,骨骼精奇的人。

    有不科學的統計表明,女人對一個男人產生好奇心,那就是入坑的第一步。

    所以,原本只打算在牆頭把事情說清楚的裴思雨,卻是在圍牆上站立了起來,走到了水池的邊角之地,一躍,跳入了李龜年家的花園裡。

    下一刻,令她更加想不到的事情出現了,一個胖嘟嘟的身體,從老遠就起跳,一躍三四米,橫在了她的身前,用一副高度戒備的眼神盯著她,身體,還擺出了一副格鬥的架勢,不停的晃動著自己的身體,隨時準備進攻。

    “南坡萬,比一狗。”

    跳出過來的胖嘟嘟的身體,正是楊三胖,現在,李龜年已經隨著他的媳婦,改口喊他的本名了。

    當楊三胖喊出這句李龜年覺得有些耳熟的口號之後,左手快速的打出了一記凌厲的勾拳。

    武者,通常從出擊的速度,就能判斷出對手出擊的力量,只有力量夠大,速度才會夠快,所以,天下武功,唯快不破,這句話,是非常有道理的,因為,想要極致的速度,就必須要有極致的力量推動。

    楊三胖的拳快,裴思雨閃躲的也夠快,大踏步向後撤開之後,她的眼神之中,閃過一絲精茫,想不到,隔壁家,居然住著至少兩個技擊高手。

    她都沒有太多猶豫的時間,就開始接連閃退,因為,楊三胖的拳頭,是一個連貫的攻擊動作,一拳比一拳猛,而且,這種路數,練劍十六年,見過各種技擊高手比鬥的裴思雨,居然完全沒見過。

    而握著長劍,胳膊仍然有些發酸的李龜年,看到眼前的格斗場景,總覺得有些似曾相識的感覺。

    因為,楊三胖每打兩套組合進攻拳之後,都會兩個大跳,回到了他原來的位置,繼續搖擺著身體,準備進攻,完全就是街機拳皇的格鬥模式。

    “這又是唱那一出?”

    若說此前的楊三胖讓他感覺像迷霧的話,現在,則像是一朵遮天的烏雲。
mk2258 發表於 2018-10-25 12:36
第13章恍若未覺的見面





    楊三胖的行為,不能用任何邏輯來解釋,只能被迫應對,因為他是傻子。

    對於他凌厲的攻擊,裴思雨幾乎只有躲避的份。

    因為,過程中,只是一次拳腳的碰撞,她就感受到了楊三胖身體裡恐怖的力量,至少比自己強一個層次,就是比劍奴,也要稍微強上一些。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雖然練劍十六年,但她畢竟是個女人,在力量方面,要弱男人一籌,而她最擅長的劍法,又因為佩劍根本不在手上,所以壓根使不出來。

    比較有意思的是,楊三胖每次打出兩三套進攻的拳法,就會再度歸位,不再繼續進攻她,只要她不向前,楊三胖就待在原地,抖動他渾身的肥肉,對她保持戒備狀。

    裴思雨誤以為,他只是想要守護人群中的李龜年,便收了格鬥的架勢,朝李龜年拱手道,“閣下府中的護衛,當真厲害,小女子佩服。”

    然而,正當她彎腰見禮的時候,楊三胖突然跳躍起身子,就要一拳錘向她的後腦勺。

    深知身體強度增加一倍,力量增加一倍的人,攻擊力有多強的李龜年,情急之下,張嘴大喊道,“K,O。”

    果然,聽到這個聲音,已經跳躍到半空中的楊三胖頓時收了拳勢,以一個看上去十分慢的的動作落地,左手往左邊大腿處根本不存在的口袋位置一插,轉頭露出半個側臉,很是嘚瑟的一笑。

    擺完這個造型,他又巴巴跑到李龜年的身邊,抓著他的胳膊一邊搖晃,一邊用萌萌噠撒嬌的聲音道,“嗯~虎哥,還要玩,還要玩嘛!”

    李龜年頓時一頭黑線,剛才,要是不自己情急之下,想起了初中時期,街機裡那些還沒有被淘汰的格鬥遊戲,喊出了一聲K,O,隔壁那女人不死起碼也得重傷。

    這個楊三胖,如果隨時有可能被格鬥遊戲機裡的場景上身的話,那可就是個定時炸彈了,這讓李龜年不由得想起了翠蝶給自己的建議,這新居必須得招個護衛,而且,是強力的,能夠收拾楊三胖,以及他那個一餐至少要吃五斤飯的媳婦的護衛。

    當然,比李龜年更加懵逼的,是裴思雨。

    她怎麼也想不到,剛才把自己打的寸步不得進的人,竟然是個傻子。

    隔壁這家,究竟住著一些什麼樣的怪人?

    “呃,賣幣的營業員現在下班了,明天再玩,你媳婦呢!找到她,一會咱們開飯了。”

    “開飯了~哦,要開飯嘍,要開飯嘍······”和昨天第一次見到李龜年的時候一樣,楊三胖總是選擇性的聽他喜歡聽的字眼,而這些字眼,多數跟吃的有關係,拍著巴掌歡樂的他,根本不會想起,那個現在正在中院最寬敞的房子裡,睡的鼾聲如雷的媳婦袁妞妞。

    李龜年無奈的揮了揮手,示意已經跑過來看熱鬧的翠蝶,安排廚娘給大家準備早飯。

    “聽閣下的口音,是北方人?”裴思雨思緒歸位之後,再度開口向李龜年問道。

    “你能聽的懂我們兩人說的話?”李龜年有些詫異的道。

    “小女子雖然是河東人士,但家中有位族叔在北平任職,經常去往北方探望,倒是熟悉這樣的腔調,雖然不能完全聽的懂,倒也能聽個三五成,您家這位······”裴思雨說著,指了指自己的頭。

    眼神正在裴思雨全身上下打量,看她究竟那裡小的李龜年,見到她這個動作,便接話道,“是的,他腦子壞了,還請不要見怪。

    對了,你那位護衛已經被我府上的人撈起來了,不過,可能喝水太多,我要對其進行急救,遲了,恐怕有性命之憂。”

    “性命之憂?”聽到這個詞,裴思雨不免有些擔憂起來,忙跑到肚子已經漲的像個氣球一樣的邱劍清身旁查看。

    可憐河東第一技擊高手,裝逼首秀,居然是溺水昏迷。

    古人查探的方法,大多先是用手試探其鼻息,隨同李龜年一起來到邱劍清身邊的裴思雨一探之下,那張偏麥色的臉,頓時嚇的蒼白。

    “這,這位,虎,不知貴公子高姓大名?可有施救之法。”眼瞅著邱劍清有了呼吸,裴思雨急切的問道。

    “你叫我李公子就行,現在不是說話的時候,咱們救人要緊。”李龜年匆忙的應答了一句,就開始查看邱劍清的狀態。

    救溺水之人的方法,他作為一個後世人,就算沒有親自試驗過,但也在影視劇中看過不知道多少回,在他那個年代,都是有專業的游泳老師教游泳,這也是老師必講的內容。

    然而,看到溺水的是個皮膚有些黑黃的男子,李龜年果斷的放棄了幫助他人工呼吸的想法,翻轉起邱劍清的身體,便用膝蓋頂他隆起的肚子。

    “嘩啦!”

    大口大口的水,從邱劍清的嘴巴里吐了出來。

    不過,他仍然沒有自主呼吸的樣子,李龜年便直接抓住他的雙腿,將其倒提起來,不停的抖,這樣不僅將他肚子裡的水給抖了出來,還使得他身體裡的血液開始流入他的腦部,讓他不至於因為大腦長時間缺氧,變成一個傻子。

    最後,實在沒有水可以抖出來之後,李龜年才再度將其放平,開始按壓其胸口。

    如果不是知道李龜年這些動作是在施救,裴思雨都以為他是在虐待死者遺體。

    “練吹奏樂器的,對,就是你,王喬,現在,吸一大口氣在嘴裡,對著他的嘴巴吹進去。”李龜年在邱劍清的胸口聽了聽,見仍然沒有什麼反應,便指向了府上那個專門練吹奏樂器的一個樂手王喬道。

    “這,小人要怎麼吹?”被點了名的王喬有些發懵道。

    “捏著他的鼻子,吸一大口氣在嘴巴里,對著他的嘴巴吹進去就沒事了,一口不夠,就多吹幾口,咱們這裡,就你氣最長了。”

    李龜年的吩咐,身為奴僕身份的王喬就不得不照辦,出乎大家意料,在他吹了幾口氣之後,邱劍清竟然咳了出來,不過,大腦依然處於嚴重缺氧狀態,但已經有了微弱的呼吸。

    人只要能喘氣,就基本不會死了,於是,李龜年鬆了一口氣道,“這位隔壁家的小姐,你這個護衛,我已經幫你救活了,你現在趕緊將其帶回去,用暖被裹上,歇息幾日,應該就沒有大礙了。”

    看到了李龜年整個施救過程的裴思雨,覺得非常神奇,以她的認知,根本無法理解,一個已經斷了氣的人,是怎麼又活過來的,心裡對於李龜年的好奇又多了幾分的同時,也趕忙依言,將邱劍清的兩條胳膊一提,翻身背上,向屋外走了兩步,才又轉頭道,“今日暫且別過,回頭小女子再備禮登門拜謝。”

    說罷,她轉身離去,卻忘了,自己的那柄大劍,還在李龜年的花園裡。

    而更讓她想不到的是,與自己糾纏了多年的人,居然是在這種情況下見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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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演出任務





    從日食的時候開始,鬧騰的事情,似乎就沒完沒了,早飯過後,崔府過來送吃喝用度的人,又給李龜年帶來了一封崔滌的信。

    看完信之後,李龜年一捂額頭,想起了自己昨天要出門的原因。

    那是要赴岐王李范的約的。

    他此前領了皇帝李隆基的差事,犒勞得勝還朝的羽林將軍郭知運,朔方道行軍大總管王晙,以及一干平滅蘭池州叛逆康侍賓的有功將領。

    為此,岐王府早早的就置備好了大型的歌舞飲宴,並且請了李龜年出場奏樂助興。

    結果,昨日因為日食的事情,李龜年失約了。

    雖然因為日食的關係,這場歌舞飲宴才剛剛開始,就被迫取消,但李龜年昨日並沒有到場,這就顯得很失禮了。

    今日早朝李范奏請過李隆基之後,又得到了新的指示,勞軍宴還得辦,畢竟,全殲叛軍,並且執叛逆首領的首級而回,乃是大功,必須犒賞。

    不過,時間改在了三日之後,岐王已經說了,如果屆時李龜年不能拿出一個讓所有的有功將領都滿意的新節目,去除掉勞軍飲宴被中途打斷的晦氣,那就要李龜年好看。

    雖然,以李范和李龜年的交情,這只不過是句玩笑話,但是,那些將領們,卻已經當真了,畢竟,犒賞慰勞有功軍士,這是一項政治活動。

    所以,得到了朝堂第一手消息的崔滌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他,一定要把任務完成的漂亮些,讓那些將領們沒話說才好,否則,他就有可能成為這些將領們撒晦氣的對象。

    不過,新節目,可不是那麼好排的。

    一旦涉及到一個人數眾多的團隊表演,光是將各種樂器規整協調編排搭配好,都需要大量的時間。

    而且,還需要讓所有的樂手,練熟自己要演奏的曲目,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因為,想要練曲目,就得先背熟曲譜,而這個時期的曲譜,可不是那麼好背的。

    後世的李歸年,在學習音樂的時期,曾經見識過一本宋朝時期流傳下來的曲譜,第一感覺就是,自己的文化水平不夠。

    因為,這個時期的曲譜,並不是像後世,用線段畫的曲譜,簡單的標註,而是用漢字,對於演奏時的描寫。

    鉤一轉二撥三擊四之類的,還是最簡單的,停頓,尾音,所要達到的感覺之類的描寫,絕對能夠把一個文科專業生看的頭昏腦漲。

    而得到了原主的記憶之後,李龜年才知道,這個時期的曲譜,比宋朝時期的曲譜,還要粗糙難懂些,真正能編曲寫譜的,都是文化水平極高的士大夫,能看的懂的,也是這些人。

    而大多數奴僕出身的樂手,都是靠師父手把手對著樂器教,還有就是靠著耳朵多聽,強記,再去摸索樂器怎麼發出這樣的聲音,所以,學習效率非常低下。

    這也是為什麼古代數千年曆史,流傳下來的曲譜也不多的原因。

    因為學習起來難,而且容易斷代失傳。

    連古代非常著名的樂器'瑟'都失傳了,更加別說一些曲譜了。

    所以,這其實是李范給李龜年出的一個難題,而且,所有曲藝行業的,或者說大唐比較喜歡樂曲的權貴,都在等著看李龜年的笑話。

    崔滌提醒他,不要落了那些軍中將領的口實,也是隱晦的提醒他,不要在所有關注這個事情的權貴面前丟了臉,這次,得上點乾貨了。

    “楊三胖在幹嘛?”李龜年從飯廳走出來之後,朝李遠問道。

    李遠答道,“正被他媳婦追著打,原因,好像是早飯的時候,他吃的多了些,她媳婦沒吃飽。”

    李龜年有些詫異道,“以他的能耐,會打不過她的胖媳婦?”

    李遠腦海裡似乎想像了一下袁妞妞追打楊三胖的畫面,渾身打了個激靈道,“基本沒有還手之力,他好像挺害怕他那個媳婦的。”

    聞言,李龜年了然,或許,這就是因為繼承了原主記憶的原因,一邊往中院走,又一邊開口道,“讓人把樂器房打開吧!我要挑選幾件樂器,三日之後,去岐王府演奏。”

    李遠有些詫異道,“獨奏?”

    李龜年有些無奈道,“短時間內,我根本教不出人來與我合奏,所以,只能一個人上了。 ”

    李遠又道,“一個人演奏,挑選幾件樂器幹嘛?”

    李龜年邊往樂器房方向走,邊笑道,“為什麼不可以一個人演奏幾種樂器?只要先做一些設計就行了啊!”

    對於古人的僵化思維,龜年這兩年也多見識的多了,一個人如果在演奏的時候,連坐姿,儀態,全部都被框死,那麼出來的效果,肯定會大打折扣。

    音樂的演奏,是需要自然的感覺,還要加入一些激情來渲染的。

    至於表演中的創新能力。

    好吧!古人就根本沒有這個慨念。

    多數都是在非常緩慢的自然衍變過程中,慢慢的進步。

    這對於一個出生在零零後,生活在科技和社會概念都十分發達新穎的時代的人來說,他們都太過固化呆板了。

    所以,李遠不是很能理解,為什麼李龜年在樂器房挑選了一陣之後,立刻又讓他請工匠過來,幫他改造樂器。

    樂器房裡他挑選的這些樂器,不都是他新設計出來的樂器麼?還要改造?

    用一種現在才開始改造,還沒有使用過的樂器,去岐王府演奏,真的能行麼?

    不過,李龜年是主家公子,只能聽他的,有異議和擔憂,也是無效的,他只能執行。

    同時被派了差事的,還有翠蝶。

    她今天要去東市牙行找人請幾個護院回來,出門的時候,正好看到了隔壁那個長腿大美女裴思雨。

    她打算親自去李府送信,因為,本來要做這件差事的邱劍清,溺水昏迷,身體虛弱,需要休養。

    而邱劍清,原本是她們一行四人中,唯一認得成年後的李龜年的人,可惜,之前他還沒有看清李龜年本人的樣子,就掉池塘里,成為了重症患者。

    而此時,裴思雨,是換了一身男裝打扮,倒是讓之前見過了她的翠蝶有些詫異。

    沒辦法,送信約人,派個僕人過去,算恰當,派個丫鬟過去的話,就顯得有些曖昧了。

    至於彩霞明月,自然也有她們的差事,那就是去碼頭,應付李景伯派過去接船的人。

    要說,為什麼裴思雨從河東老宅到了長安,不先回自己父親在長安居住的宅子,而是要去李家,這也是有原因的。

    當年她與李龜年到了年齡之後,李景伯立即開始操辦他們的婚事,各種禮節走完了之後,還派了迎親的隊伍,將裴思雨從河東裴氏老宅接了出來,等於說李龜年與她結婚的流程,早都已經走到最後拜堂,送入洞房的環節了。

    只可惜,被強行安排來接親的李龜年,時刻都想著如何逃跑,去的時候,由於李景伯安排了人防範,沒能得逞,而等花轎抬出門,結親的事情,成為了事實,那些防備他逃走的人,就鬆懈了,讓他終於找到了機會。

    所以,現在從理論上來說,裴思雨已經算是嫁到了李家的人,因為花轎已經出了門,只是新郎半路逃跑,沒有全禮。

    李景伯已經把她當自家兒媳婦看待了,並且豁出去老臉,求得了裴家的諒解。

    鬱悶就鬱悶在,出嫁的新娘要穿上寬大的喜袍,蓋上蓋頭,自始至終,被逼著迎親的李龜年和裴思雨,都沒有真正見過面。
mk2258 發表於 2018-10-25 12:36
第15章隔壁的樂曲聲





    李氏三兄弟在才藝方面的天賦都極強,李龜年的二弟李彭年善舞,三弟李鶴年善唱。

    要知道,能在李龜年面前稱之為'善'的,那可不是一般的水平了。

    打小接受著同樣家學教育的他們,在李龜年被穿之前,在才藝水平上的差距,其實並不是很大,頂多就是李龜年多學幾年,功力更加深厚一些而已。

    在李龜年被穿越之後,差距就大了,不過他並沒有完全對兩個弟弟藏私,一些後世的練聲,練舞,練樂器的先進方法,他都時有以最新發明的方式,拿出來跟兩個弟弟研究,交流,實際上,就是傳授。

    今天一大早,李景伯上朝了之後就沒回來,李彭年,則是被他派到碼頭上接人去了,在府中的,只有老三李鶴年一人。

    閒來無事,他便在花園裡練起了歌,是李龜年之前重新編曲的《木蘭辭》。

    十字巷街前,離李府的牌坊越近,裴思雨的心情就越忐忑,本來想著直接敲門請見,將書信留下就走的她,事到臨頭,卻改變了想法。

    她跟李龜年之間並沒有什麼感情可言,畢竟,只是十五年前,兩人還是孩童的時候,在一起待過幾天。

    但是,她卻很不甘心現在的結局。

    一個打小就知道了,並認定了這個婚約的女孩,自然是對未來陪伴自己一生的夫君,有過無數的幻想。

    她很想看看,這個李龜年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竟然如此作踐自己,難道,自己就真的配不上他嗎?

    很快,她就轉入了李府側邊的圍牆之下,兩米多高的圍牆,對於她這樣的練家子來說,根本算不得什麼阻礙,趁著巷內沒有人經過的空檔,她麻利的一蹬腿就上了牆,然後,跳入了院中。

    李景伯不過是個五品官,在權貴多如狗的長安,勉強躋身中層,所以,他的府邸,並不像洛陽老宅那麼大,甚至,還沒有李龜年現在的新居那麼大,因為,他家的花園,沒有一畝多大。

    家中的僕人丫鬟也不是很多,二三十人左右,其中還有近一半是樂手或本家子弟,因為李景伯並沒有納妾,原配夫人死後,他甚至都沒有續弦,家裡需要伺候的,只有他們父子四人,一人配兩跟班,其餘的,都是樂手。

    在李鶴年開始練唱之後,這些人就很自然的圍繞在了李鶴年身邊,幫忙伴奏,或者是學習技藝。

    這就導致了府內除了小花園內,其它地方都空空蕩蕩的,讓裴思雨一路幾乎沒有遇到什麼阻礙,就找到了小花園這裡。

    “旦辭爺娘去,暮宿黃河邊,不聞爺娘喚女聲,但聞黃河水鳴濺濺······”

    李鶴年的聲音渾厚,富有磁性,尾音共鳴悠長,尤其是在練習過了李龜年教他的氣聲唱法之後,他的每一句歌詞吐出來,都非常的有情感。

    即便是在全民文藝熱,經常能聽到高端藝人演唱歌曲的盛唐時代,裴思雨也只是一耳朵,就听出了他的歌聲,與許多知名藝人的巨大差距。

    心道,'難怪他能年紀輕輕,就名滿長安,這般歌藝,長安城內,恐怕無人能及。'

    如是想著,她又往李鶴年所在的花園位置靠近了許多,在一處轉角的廊下,隔著十幾米,看到了正在深情演唱的李鶴年。

    果然是眉清目秀,氣質上佳的一個美男子,而且,似乎比同齡人顯得更年輕一些,不僅膚色白,下巴上,連須都沒有蓄起來,那些丫鬟僕役看到他唱歌的樣子,都是一副如痴如醉的享受表情,眼睛裡,像有星星在閃爍一般。

    一曲畢,所有圍觀或者參與配樂的演奏者,都拍起了巴掌,讚道“公子好歌藝,此曲唱神了之類的。”

    倒是讓躲在一旁的裴思雨更加確認了他的身份。

    也同時,讓她心裡的情緒更加複雜了起來。

    由於身材和膚色的一些原因,裴思雨其實從小就有些自卑,在看到了她以為的這個李龜年的優秀程度之後,這種自卑的情緒,就更甚從前了,同時,偷偷潛進來時的那種不甘心,也越來越濃郁。

    身為一個女子,被人家嫌棄拒婚,耽誤了七年的青春,要說她心中沒有一絲恨意,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眼前的這個假李龜年越是顯得優秀,她越有種想要狠狠把他踩在腳下的衝動,以至於,她聽到有人過來的響動,飛快的退出了李府,卻並沒有把那封相約談判退婚事宜的信件留下。

    “就這麼退婚,太便宜他了。”

    回去的路上,裴思雨心裡一直這麼想著。

    很快,她的這一想法,就得到了身邊幾個狗頭軍師的支持。

    已經轉醒的邱劍清在床榻上道,“最多兩日,我就能恢復,到時候,我把那傢伙帶來,狠狠的給大小姐出出氣。”

    以前,裴思雨想嫁給李龜年,所以,邱劍清會有許多顧慮,現在則不同了,裴思雨不想嫁給李龜年,而且,想要報復,那麼,對裴思雨心存愛慕的邱劍清,自然會化身為她的頭號打手。

    “光是打一頓,怎麼能彌補大小姐耗費這麼多年的光陰,依我看,要狠狠的羞辱他一番才是。”剛從碼頭上回來不久的彩霞也是認同的接話道。

    這話說到裴思雨心坎裡去了,便開口問道,“怎麼羞辱?”

    彩霞正轉著眼珠子開始想餿主意呢!隔壁突然傳來了一陣急促的奚琴聲,嚴格來說,應該是後世的二胡聲。

    本來,聽到這樣的噪音,他們的第一反應,應該是憤怒的,尤其是躺在床上修養的邱劍清,可是,他卻並沒有來的急發怒,那個聲音,就將他的注意力吸引住了。

    熱烈,奔放,旋律急促,甚至讓傷病中的他,有種精神為之一震的感覺,即便他是一個完全不懂樂曲的武夫,也覺得,這個曲子很給勁。

    屋內四人,幾乎同時屏住了呼吸,就是想讓自己把這首樂曲聽的更清楚一些而已。

    當然,他們不知道的是,在李龜年家的花園裡,一干樂手,僕役,俱都如同她們一樣,定住了身形,屏住了呼吸,沉浸在這首慷慨激昂的旋律裡。

    三年琴,五年蕭,一把二胡拉斷腰。

    意思就是說,二胡是一種非常難學的樂器,要練一輩子才能懂。

    在奚琴剛剛誕生的唐代,你說有人能將它拉的有多好,那是不可能的。

    因為,演奏的技巧,至少要經過數百年的不斷摸索,才能比較全面,完善。

    所以,在這個時代,能拉響它的人有很多,但是,真正能把它拉的很好聽的人,幾乎沒有。

    而能將其表演的如同李龜年這樣燃的人,更是不可能有,因為演奏的技法上,差著N多個級數,根本無法與,經過千年的研究摸索的後世的水平相比較。

    即便是從小接受過非常科學的樂器教學,李龜年也是拉了近二十年,才將這門樂器的演奏水平,練到可以在大場合,進行獨奏表演的演奏級水準。

    所以,他通過奚琴能發出這麼美妙的聲音,在現在來說,是讓人很意外的。

    當然,最神的,還是他所演奏的這首曲子,它便在後世音樂界,幾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二胡名曲,《賽馬》。
mk2258 發表於 2018-10-25 12:37
第16章編排賽馬





    李龜年之所以要將這首樂曲表演一遍,一是因為他要試試新二胡的手感,二是想要給這首曲目,加一些點綴,使其更加的有代入感。

    比如沙搖,金管敲擊聲,以及少量的笛聲,和揚琴伴奏,加入這些樂器之後,能使得其整體演奏效果,變的更加豐滿。

    然而,現實情況是,三天后就要表演了,像金屬音階管,揚琴這樣的樂器,李龜年屬下的樂手此前根本見都沒有見過,不可能在短短的時間內學會演奏。

    所以,大多數的樂器,都只能他自己本人來。

    比如敲擊金屬音階管,正是在一段二胡演奏結束之後,只要兩種樂器轉換的快,可以不影響整體效果。

    沙搖的敲擊,則是可以將其設計成踏腳式的,由李龜年用腳控制。

    笛子,倒是可以找馬常這樣的吹奏樂器老手來演奏,反正就是幾小段,快速記住不難。

    貫穿始末的揚琴配樂,才是真正的問題。

    在後世,《賽馬》有很多個協奏的版本,其中,以揚琴來做協奏的版本,更顯二胡演奏的功力。

    以鼓,和提琴伴奏的版本,整體節奏感則更加強烈,讓二胡與提琴進行相互合應的變奏,渲染力更強大。

    其實李龜年更加喜歡有鼓點節奏和提琴協奏的版本,但是,提琴這個東西,現在沒有人會拉,而且,用提琴協奏,是需要多人結成隊,才能更加發揮效果,所以,現在就只能選擇用揚琴伴奏的版本了。

    然而,當李龜年進入第二遍適應練習,開始考慮如何解決這些協奏問題的時候,聽到了花園裡的二胡聲音,屁顛屁顛的跑到這邊來的楊三胖,再度把他雷到了。

    兩支敲擊揚琴琴弦的琴竹,被他毫不生疏的抓到了手上,然後,一段李龜年十分熟悉的揚琴旋律,被他敲擊了出來。

    “靠,後世的揚琴曲譜你都記得?穿來之前,你到底是乾嘛的?”李龜年在心裡這麼吐槽發問著,手上的二胡卻沒停下的意思,以更加貼合揚琴伴奏的姿態,演奏完了整首曲目。

    而楊三胖,也跟著他的演奏,將整個揚琴的配樂部分敲擊完畢,一個音節都沒有錯。

    “好,好,太好啦!······”

    袁妞妞高亢而又雄渾的聲音,將所有被這首樂曲帶入了意境的人,喚回了現實之中,胖人的胸腔,腹腔,都比較大,聲音更顯厚實些,被她用來這麼瞎吆喝,真是白瞎了。

    所以,被她這麼凸突的喊叫聲破壞了腦海中的畫面感的眾人,紛紛向她投來了不悅的目光。

    然而,她似乎一點也不在乎別人的看法,昨天一個晚上,加上今天一個上午的時間,她已經將這個宅子的情況摸熟了。

    主家是個逃婚在外躲避的貴公子,是長安交際圈的名人,才藝高絕,朋友鐵。

    當然,這一串對她來說,都是可以省略的,就一個點最重要,他錢多。

    隨便出席一個場合,就能有十萬錢以上的出場費,那可是一百貫起的身價,以長安目前的糧價來算,足夠他們兩口子敞開了吃好幾年的,跟著他混,絕對不會餓肚子。

    於是,扭扭捏捏走到李龜年身旁的袁妞妞道,“那個什麼,主家公子爺,您看我夫君這麼厲害,我們的飯食,每餐是不是能加多兩斤肉食?”

    “每餐加兩斤肉食?”李龜年瞄了瞄袁妞妞肉滾滾的身材,有些擔憂的反問道。這麼吃下去,她以後恐怕會胖到路都走不動的地步。

    似乎感覺到李龜年有些不願意,袁妞妞趕緊降低標準道,“不行的話,加兩斤主食也成啊!米啊!面啊!糜子什麼的,都行,我們不挑。”

    李龜年懶得在這樣的小事上跟她計較,因為,現在楊三胖的問題又來了。

    他一玩起這些樂器來,就停不下來,已經自動開始演奏起了後世的一些別的曲目,如果用他在三天后的表演上給自己做揚琴伴奏,就必須得想辦法把這個問題解決才行,不然,到場的人,至少,岐王會問這些曲子的出處。

    所以,他指了指在揚琴前玩的不亦樂乎的楊三胖道,“以後你就去廚房幫忙幹活吧!想怎麼吃,都隨便你煮,不過,你得想辦法讓他變的受控制。”

    聞言,袁妞妞險些高興的蹦了起來,從昨晚上吃飯的時候,她就已經瞄準廚娘的位置了,這對她來說,簡直是人間最幸福的工作,於是大笑道,“真噠!那真是太好了,放心,我吃的不多,一餐只要七八碗就成,而且,我煮飯很有一手的,至於他,不聽話您使勁抽就得了,他其實,能夠聽的懂話的。”

    說罷,袁妞妞還習慣性的一巴掌抽向了楊三胖的後腦勺,或許是這次力量不夠大的原因,楊三胖的腦海裡並沒有那種炸裂的巨響,只是有些害怕的縮起了胳膊,可憐巴巴的看向袁妞妞,停止了繼續玩琴竹。

    看她抽人的動作這麼順手,李龜年總算是知道楊三胖為什麼那麼怕她了,十分不忍道,“可不能這麼亂打人,我看,要不這樣,每次等他演奏完一曲,你就給他一些好吃的食物,讓他停下來,看看這樣能不能讓他養成習慣。”

    顯然,李龜年是想把楊三胖當動物園裡的動物一樣訓練,而對於這一點,袁妞妞是舉雙手雙腳贊成的,第一時間就跑去廚房,幫楊三胖找吃的去了。

    隔壁院,聽過了一版二胡獨奏版《賽馬》,又聽過一版二胡與揚琴協奏版《賽馬》的裴思雨四人正伸長了耳朵,等待隔壁會不會再來第三版更好聽的,然而,等了許久,卻是沒有等來。

    因為,以李龜年對於這一曲的熟練程度,已經基本沒有什麼好練的了,現在,他已經開始教工匠怎麼打造一個便於他快速轉換樂器的架子。

    “大小姐,你說,咱們隔壁的這位李公子,在樂曲上的造詣,能不能與李家的那人相比較?”彩霞跑出院子來,往隔壁聽了聽,確定隔壁不會再演奏了之後,再度回到邱劍清休養的房間道。

    “我雖對樂曲所知不多,但是,那人的成名之作《渭川曲》,還是聽過幾遍的,隔壁李公子的這一曲若是編排起來,只怕猶勝《渭川曲》一籌。”將腦海中,被音樂帶來的畫面感驅散之後,裴思雨發表了自己的觀點道。

    其實,也不是說《渭川曲》就沒有這首《賽馬》的水平高,藝術基本沒有高低之分,只是這種更顯激昂的樂曲,更得像裴思雨這樣將門之後的武人的喜愛而已。

    就像後世喜歡聽緩慢的抒情歌曲的人,和喜歡聽節奏強烈的說唱,或者其它非主流歌曲的人一樣,喜歡的人,會非常喜歡,不喜歡的人,根本聽不進去,它不是作品的問題,是受眾的問題。

    聽裴思雨這麼說,彩霞的眼神一亮道,“如此的話,我倒是想到了一個可以羞辱那人的辦法。”

    屋內幾人頓時都把目光向她看了過來。
mk2258 發表於 2018-10-25 12:37
第17章沒有閒著的安祿山





    在一個人最引以為傲的方面打擊他,這絕對是一種最大的羞辱。

    彩霞的餿主意,就是讓裴思雨請隔壁這位李公子出面,在樂曲的方面,去羞辱李龜年。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隔壁的這位李公子,就是李龜年本人。

    但偏偏,現在裴思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報復一把,為這些年的鬱悶和被耽誤的七年光陰,討回一些公道。

    所以,她鬼使神差的對這個不怎麼靠譜的餿主意動了心。

    你不是名滿長安的曲樂大師麼?

    你不是瞧不起老娘麼?

    老娘找一個在樂曲方面比你更強的人來打你的臉,看你還嘚瑟。

    女人一旦犯起二來,智力點可能會下降兩顆大星星,成為負數。

    一直像個悶罐子,不愛說話的明月,在見到裴思雨表露出來意動的樣子之後,覺得自己也該發表一下意見了。

    她少說話,可不代表她沒有性格活潑的彩霞聰明。

    相反,文文靜靜的她,考慮問題的時候,比彩霞更理智一些。

    她此刻就覺得,彩霞的主意非常的不靠譜。

    因為,就算隔壁的這位李公子在樂曲方面的造詣比李龜年強,但你請他出面和李龜年鬥樂,鬥贏了,就能起到羞辱李龜年的效果麼?

    據說皇帝李隆基此前還經常跟李龜年切磋羯鼓,甚至輸給他呢!

    那豈不是說,李龜年羞辱了皇帝?

    不是這樣子的。

    這只是單純的證明了,獲勝的那個人,曲樂技藝更高一些而已。

    除非,裴思雨嫁給技藝可能更高的隔壁這位李公子,向李龜年證明,他是有眼無珠不識金鑲玉。

    而為了出一口氣,把自己搭上,這值得麼?

    於是明月開口勸道,“大小姐,這樣只怕起不到羞辱的效果,畢竟,您又不是要嫁給隔壁的李公子。”

    說到這個,裴思雨的面色一僵,倒是在心裡將隔壁的李公子和今天他在李府見到的,她以為是李龜年的李鶴年做起了比較來。

    兩人的身材氣質,倒是挺像的。

    不過,隔壁的這位李公子,似乎更顯成熟硬朗一些,而且,他應該屬於骨骼精奇,有武學天賦的人,不像李鶴年那麼文弱,不然,也可能單手接下了自己二十來斤的大劍。

    想到這裡,裴思雨才記起來,自己的劍,還在人家手上呢!

    開口道,“下午你們隨我去東市置辦些禮物,明天去隔壁拜訪一下,感謝李公子救了劍奴一命,順道,將我的佩劍取回來。”

    聞言,半趟在床上的邱劍清卻是慌了,道,“大小姐您不會真的信了彩霞這個傻丫頭的話吧!隔壁這位李公子,雖然對我有救命之恩,但您跟他可不熟啊!

    我看還是直接點,等過兩日我的身體恢復之後,蒙面潛入李府,把那傢伙抓來,拔光了衣服,打一頓,再把他扔到街頭示眾······”

    聽邱劍清說自己傻,彩霞頓時就不干了,直接打斷他的話道,“說我傻,你才傻呢!裴李兩家可是世交,要真是這麼做了,咱家老爺和李家老爺,哪裡還有臉相見,只怕要變成世仇差不多。”

    邱劍清的長處很明顯,缺點和硬傷就更加明顯了,不善言辭,還只是他的小問題,遇事一根筋,喜歡用暴力解決問題,才是裴思雨跟他相處了這麼多年,沒有一點男女之情的原因。

    “你們不要想多了,我只是單純的想要感謝一下隔壁的李公子,取回佩劍而已。對了,你們兩個今天去碼頭,怎麼跟李府的人說的?”裴思雨岔開話題道。

    彩霞嘴快,接話道,“來接船的是李府的二公子李彭年,我們告訴他,小姐您身體不舒服,在洛陽就下了船休養,暫時不會來長安,派我們來告知一聲的,然後,他就回去了。”

    “他就這麼回去了,沒多問?”裴思雨有些詫異道。

    “嗯,從他的表情看來,好像鬆了一口氣的樣子。”彩霞順嘴答道。

    聞言,裴思雨臉色一黑。

    看來,李家不歡迎自己的,還不只是李龜年,估計李家三兄弟,都不怎麼待見自己,幸好自己此前已經決定不再執著於嫁入李家了。

    想到這裡,她倒是覺得,確實應該找由頭,殺殺李家三兄弟的傲氣才行,倒是可以跟隔壁這位李公子多交流交流,看看有沒有執行彩霞那個餿主意的計劃。

    畢竟,她已經是個二十三歲的大齡'醜女',總是要找個人嫁的,主動些也無妨。

    在宅子擺弄樂器的李龜年,當然不知道,隔壁家的小姐姐對自己起了這樣的心思,他進入工作的狀態中之後,還是蠻專業的,要是沒有楊三胖在旁邊鬧騰的話,效率可能會高出好多。

    可誰叫穿越回後世,才是現階段他最想做的事情呢!所以,楊三胖就是再鬧騰,他也得忍著。

    當然,另外兩個穿越者,其實也沒有閒著,安祿山很快就選定了自己下手的目標,WN縣令孫守仁。

    作為京縣的縣令,雖然品級只有正五品,算不得朝廷大員,但他的實際權力,卻是極大的,比如東市的市署,就歸他管,這可是長安城一半以上的貿易集中地,當今世界商業最繁華的地方,沒有之一。

    有商就有錢,拿下了他,就會有權,使得自己能控製商,變的有錢。

    而有錢,就是一種超能力,它能幫人做成很多不可能的事情。

    前世的陳虎,非常的知道這個道理,並且知道,不管在任何時代,只有黑白兩道通吃的人,才能做大,才能最有勢力,最有錢。

    所以,安思順和安文貞兩人鬱悶了,自己明明是個無惡不作的人販子,現在卻變的和朝廷查案的官差一樣,收集起了朝廷官員的犯罪證據,甚至,詳細到孫守仁府上每天採買什麼樣的用度,會見了什麼客人,談了多長時間,都一清二楚。

    這被安祿山稱之為談判的籌碼,而安祿山本人,除了調查孫守仁背後的出身關係網,與那些人關係密切,扯什麼人的虎皮最能夠嚇倒他,嚇倒他之後,扛他的旗,又能讓自己在什麼方面獲得好處,盡快的壯大自己之外,還在調查長A縣令汪通。

    扳倒這個人,其實是給孫守仁打樣子,向他證明自己的實力,逼他就範,同時,也為他下一步,在長A縣地界發展勢力,起鋪墊作用。

    可以說,在這個時代,還沒有人像他這樣,有預謀,有計劃的通過設計官員,來獲取權利支撐,壯大自身。

    當然,他也不是整天都在幹這些事,能夠在後世,做到黑暗世界的老大,他有太多犯罪和與人爭鬥的經驗,大多數手段,已經先進到這個時期的人無法抗拒。

    所以,做這些事情,其實並不需要他耗費多少精力,後世,隨便一家獵頭公司,或者私家偵探社,都能做好類似事情。

    有更多的時候,他都是沉浸在對於老三的思念中,從小,他就是在對老三的愧疚之中長大的,到了十幾年前,發生了那件事情之後,就越發的不可收拾了。

    或許,別人無法想像,一個勢力雄霸黑暗世界的大哥級人物,為什麼每天都有大部分時間陪著自己的傻弟弟,完全不計較代價的滿足他的各種需求。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之所以能夠活著,能有繼續撐下去的勇氣,全部都是因為他的這個傻弟弟。

    一個長方體前端,帶著少量圖案的鎚頭,被他親手雕刻好了之後,打了一個一尺多長的錘柄進去,最後,他又係了一截布帶子在錘柄的末端。

    熟悉後世漫威電影的人或許知道,這就是雷神托爾的雷神錘,也是安祿山記憶中,能夠簡單打造出來的,老三最喜歡的玩具。

    造完了它之後,他又寫下了一封長信揣入懷中,準備開始尋找老三。

    或許,他現在還不是老大的對手,但是他知道,老大應該也不會虧待老三,他只是不知道怎麼照顧老三而已。
mk2258 發表於 2018-10-25 12:37
第18章東市





    酒這個東西,大致是解除不了人心中的煩憂的,如果它賣的很貴的話,即便是受原主喜好的影響,酒癮上來了,穿越成了哥舒翰的陳龍,也不會選擇買它來消愁。

    十多年的從軍經歷,使得自律早就成為了他從身體到思想的一種習慣,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也成為了他會堅守一輩子的信念。

    然而,當他所需要保衛的人,和他存在著一千多年的時間距離的時候,他就有些懵逼了,喝了一壇酒,也沒有找到一個新的方向。

    酒只能讓他更加感覺到孤獨,而安靜下來一番思考了之後,他終於開始想通了。

    他已經穿越成了一個古人,甚至是古代的歷史名人,現在,只要自己不主動表露出身份來,老二和老三,根本不會認得自己,那麼,自己其實根本不用考慮如何面對他們的問題。

    如果,能默默的在他們身邊,儘自己的力量,愛護他們,守護他們,看著他們開心快樂的生活,總比一個人默默的忍受孤獨,愧疚等負面情緒來的好。

    他從來不是一個優柔寡斷的人,想到了,就要去做到,所以,將自己收拾了一番之後,他準備出去轉轉。

    在他的印像中,老三在變傻了之後,就總是會咋咋呼呼的瞎鬧,應該不難找。

    事實上,他當然是想錯了。

    老三是個傻子,他該鬧還是鬧,但有心躲著自己老爹的李龜年,是不會出現在街頭的。

    所以,他和把整個平康坊,宜陽坊附近轉了個遍的安祿山一樣,一無所獲。

    盛唐時期長安城的繁華,真不是吹出來的,東市即便到了下午,街頭上也依然是人頭攢動,商販和客流整日的川流不息。

    逛了一下午,有些累了的裴思雨,和與她同樣穿上了男裝的彩霞明月兩女,找了間河東風味的酒樓,準備用餐。

    “大小姐,隔壁家的李公子,可是樂曲行家,您想要買樂器贈送給他,差了的話可不行。

    可是,上好的樂器,可遇不可求,價值都是幾百上千貫,咱們只是鄰居而已,送這麼貴重的禮物,人家只怕不會收。”坐定之後,話癆一般的彩霞便道。

    另一邊,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明月,也是認同的點了點頭。

    她雖然沒有進過隔壁家,但是通過先前裴思雨對隔壁情況的一些描述,也知道,這家人應該算是長安城的富貴階層,不然,家裡也不會養著三十多個奴僕,普通的樂器,送過去會被人瞧不起,還不如不送。

    “那咱們送一柄成色不錯的佩劍送給他怎麼樣,這個,去咱家的兵器鋪,可是有不少,價值最多百來貫。”

    也只有她家大業大的河東裴氏女,才能將一百貫錢說的那麼輕鬆了。

    要知道,開元九年,即便兩京的糧價,斗米也不到二十錢,普通州縣,十三四錢就能買一斗,一貫錢,能買五石多大米,一百貫,就能買五百多石大米。

    唐一石折合後世約118斤,那麼,它的購買力,就相當於在後世北上廣深這樣的一線大城市,購買六萬多斤大米的價格。

    對於普通家庭來說,這絕對是一筆巨款,就跟李龜年這樣的明星級音樂家,一次的出場費用一樣,足夠讓袁妞妞這樣的普通百姓兩眼冒金光,狠狠的抱住他的金大腿。

    沒辦法,這個時期的權貴階層,就是這麼有錢。

    從李白,王維這樣,並非這個時代的頂級權貴的人物,都能喝的起一斗就價值十千的美酒,就可以看出,這個時代的文人士大夫階層有多富有了。

    他們過多的享受了社會帶來的紅利,就會導致了普通百姓,或者周邊少數民族過多的貢獻出自己的產出。

    所以,別看開元時期經濟發達,國力強盛,但是,富的是上層人士,只要把新唐書,舊唐書翻開來一看就知道,幾乎年年都有叛亂謀反,不安生的時候,比安生的時候要多的多,只是這個時期朝堂尚武之風教盛,官方猛將多,都給鎮壓下去了而已。

    要真的是全民都富裕的話,就不會有那麼多造反叛亂的事實發生了,畢竟,老百姓們富裕了,就不會瞎玩命去折騰。

    這其實,也是後面安史之亂爆發,搞的一發不可收拾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社會財富利益分配不協調產生的矛盾。

    話題不扯遠,裴思雨的這個提議,倒是得到了彩霞和明月兩人的讚同。

    因為,此前裴思雨跟他們說過,隔壁這位李公子,能夠單手接住她從高處拋出的重劍,就算不是個練家子,也算是一個骨骼精奇的人,佩劍,他應該會喜歡。

    而且,她們三個女人都是從小習武的,在他們眼裡,一個男人,如果不懂得武功,不會耍劍,那跟廢物沒什麼區別。

    還別說,這也是當下的一種社會風氣,尚武之風盛行,胡漢混居的盛唐時期,文人士大夫佩劍,就跟宋朝時期的文人佩玉,佩扇一樣普遍。

    李白就是其中的一個典型,光是他的傳世詩文裡面,就有一百多次提到過劍,可見,是個劍不離身的文人。

    裴家在東市的兵器鋪子,就是專門賣劍的,當世在鑄劍,用劍方面,首推他們河東裴氏。

    現任龍華軍使,出鎮北平郡的裴旻,後來可是被唐文宗下禦詔封為'劍聖'的猛人,這可是歷史上,官方唯一公開認可的一位因為劍術高超,而獲得聖名的人。

    當下,可正是他威名赫赫的時候,有他這塊活招牌,裴家的兵器鋪子,想不紅火都難。

    然而,好巧不巧,她們選擇用飯的地方不大對,因為,裴光庭和李景伯下衙了之後,也在這裡用飯。

    裴光庭就是河東人,李景伯請他吃飯,自然是吃他的老家菜了,東市雖大,酒樓雖多,能做出地道河東菜的,也就那麼一兩家,其實,這種相遇,也是必然的。

    “不好了,老爺看到我們了,還走了過來。”正聊著買禮物的事情呢!坐在對著二樓雅間樓梯口對面的彩霞,突然驚慌道。

    “那還等什麼,跑。”裴思雨幾乎沒多想就道。

    她一個自小練武的人,沒有點野性那是不可能的,然而,她卻不知道的是,裴光庭和李景伯是吃完飯要走,正好要路過她們這邊桌,並不是看到了她們。

    畢竟,她們現在是女扮男裝,一年見不到兩回自家這個女兒的裴光庭,不仔細看,是認不出來的。

    這一跑,反而,引起了裴光庭的注意,一眼就認出了她們。

    “呃,這個,好像是小女和她的兩個丫鬟。”裴光庭看了看因為有人突然從桌前竄出去,而有些懵的李景伯,指著裴思雨她們三人就快跑的看不見的背影道。

    “令千金已經到了長安城?”李景伯更加懵道。

    中午時分,去碼頭接船的二子李彭年可是特意派人轉告了他,裴家大小姐身體有恙,在洛陽休養,暫時不來長安的消息。

    剛才他請裴光庭吃飯的時候,也是談的這個事情,向他表達了,裴思雨一到長安,就安排她跟李龜年完婚的心願。

    所以,裴光庭有些尷尬的道,“小女頑皮,李兄勿怪,我這就差人將她尋來,問個明白。”
mk2258 發表於 2018-10-25 12:37
第19章街頭比鬥





    “太倒霉了,在酒樓用個飯,居然會撞見老爺,這下,咱們到了長安的消息,恐怕是藏不住了。”跑遠了之後,彩霞一步三回頭的再度開口道。

    裴思雨,則是有些擔心李龜年會聞風而逃,後悔自己沒有把那封約他出來談解除婚約的信交給他。

    “現在咱們有什麼辦法?”關鍵時刻,裴思雨還是會問比較冷靜聰明些的明月。

    “如果回到家裡,小姐只怕要乖乖跟那人完婚了。”明月稍微一思索了之後就答道。

    因為,即便是風氣開放的盛唐時期,子女的婚事,也是由父母做主的,尤其是這種先人之前定下的婚約,是很難解除的,即便是裴思雨已經想通了,想要和李龜年解除婚約,也需要他們兩人共同努力,來說服雙方大人。

    而目前的情況是,李景伯非常想要執行李懷遠生前定下的這樁婚約。

    裴光庭這裡,又因為自己的這個女兒長的有些奇特,又從小好武,喜歡跟著她族叔裴旻在軍營裡撒野,像個男孩子,也十分願意她跟李龜年完成這樁婚事,因為這個女兒都二十三了,不嫁給李龜年,很容易砸在手上。

    所以,在他這種態度下,裴思雨如果回到家,很可能要跟李龜年繼續糾纏下去。

    七年時間,李龜年這個名字早已成為了她的噩夢,所以,裴思雨來長安,是下了很大決心的,必須要做出一個了斷。

    聽明月這麼說,她果斷的搖頭道,“不行,我們不能回去,接受大人安排。”

    彩霞問道,“那咱們怎麼辦?”

    明月咬著手指想了想,道,“劍奴在外面安排住處的事情,肯定是沒有告訴老爺的,所以,咱們只需要改名換姓,不要讓府上的人打聽到咱們的居處,以後少在街上逛,老爺一時半會,就找不到咱們。當然,最好寫一封信,給老爺報個平安,勸他不要再找咱們。”

    裴思雨點了點頭道,“目前看來,也只好如此了,對了,咱們趕緊去自家店舖裡買一柄配劍,等回頭爹爹把消失散播出來了,咱們可就不好出現在自家店鋪了。”

    河東裴氏此時在長安的勢力有多大,普通人是難以想像的,即便是和博陵崔氏,京兆杜氏比起來,也是絲毫不弱,歷史上,李隆基將六位公主嫁給了河東裴氏子弟,正是出於拉攏結交的原因,這也是之後裴光庭能一路暢通無阻,升到宰相的原因。

    所以,李龜年想要躲避李景伯追查行踪,其實很容易,畢竟,邢州李氏在長安的勢力,只算是一般的中小官宦世家,權勢不大,有崔滌幫他打掩護,他能夠安安逸逸的藏起來。

    而裴思雨想要躲避裴光庭追查行踪,就有些困難了,裴氏子弟,遍布長安各衙,光是五品以上的中高級官員,都多達數十人,家中門客奴僕的數量,以及涉及的產業,多如牛毛。

    裴光庭放一句話出來,裴思雨不改名換姓,甚至是改頭換面,都很難逃的過追查。

    不多時,當三人來到裴家名下專賣佩劍的店舖的時候,她們各自的姓名就已經改好了,裴思雨給自己取名田心,是將她名字中的'思'字拆開了。

    彩霞和明月則是用回了賣身進裴家前,少有人知道的本名林巧兒和趙貞兒,三人沒費多少工夫,就在裴氏劍鋪,選了一柄上好的玄鐵佩劍,還順道寫了封勸裴光庭別找她們的信,留在了店鋪,托掌櫃的交給裴光庭。

    當然,她們也不指望裴光庭真的如信中所說,不去派人找她們,於是,留下信之後,匆匆的就拿了劍,往回趕。

    然而,在臨出東市前,她又碰到了一個熟人,正是在牙行挑選了半天時間,也沒有挑選到一個合適的護院的翠蝶,而且,她碰到了麻煩。

    “我說你這姑娘,拿咱麼大傢伙尋開心是吧!咱們這麼多人,連打拳帶切磋的,給你折騰了半日,流汗又流血,你一個也不要就算了,還說我們武藝差,連你們家的傻子都打不過,誰家傻子能打贏咱們東市所有的武師?”一個渾身肌肉,看著十分粗狂的大漢很大嗓門的道。

    “對,你這就是故意折騰我們玩,得賠我們的血汗錢。”

    “賠錢,賠錢,不賠錢,就不讓她走,她家傻子不是厲害麼,讓他來這厲害一個試試。”

    沒工開,掙不著錢的這些武師,一鼓譟起來,聲浪大的嚇人,頓時引起了很多人的圍觀,這其中,還包括在附近逛了一下午的哥舒翰。

    被一幫身材比自己高出一大截,渾身都是肌肉的大漢聲討,翠蝶的個人氣場,在此時是一點作用都起不到的。

    情急之中,她卻是看到了持劍而過的裴思雨三人,慌忙指道,“吶,今日早上,我家的傻子,把她都打敗了,你們要是有誰能打敗他,就可以到我家做事,管吃管住,月錢五貫。”

    五貫錢的購買力不用說,那可是二十好幾石糧食,足可以夠平民之家幾口人吃半年的,這差不多是東市這些混武行的苦哈哈的三倍行情價,在這種高薪的誘惑下,這些武師們便紛紛把目光看向了裴思雨三人。

    見到三人都配著價值不菲的劍,這些在市面上混的武師,自然也不敢託大,有口好劍的人,不是權貴子弟,就是真正的技擊高手,不是他們能惹的起的。

    不過,大唐的武風盛行,切磋討教,只要對方同意了,倒也不是不能夠,有公證人的情況下,官府都管不著。

    於是,這位剛才帶頭起哄的大漢便道,“不知這位兄台高姓大名,可否賞臉,與在下切磋兩手。”

    裴思雨見翠蝶遇上了麻煩,本也有心想要幫其解圍,也算是還隔壁李公子一點人情,正欲開口說話,衣角卻是被明月拉了拉,裴思雨轉頭看了她一眼,便明白了她的意思,故作粗狂的嗓門道,“鄙人姓田,閣下是想切磋兵器,還是拳腳?”

    他這麼答,就是不拒絕了,那大漢頓時面上一喜道,“刀劍無眼,咱們還是切磋拳腳的好。”

    “也好。”裴思雨很是乾脆的道。

    隨即,眾多武師便像此前一樣,四散拉開距離,給他們空出場地,隨著人群往後撤的哥舒翰,則是饒有興趣的盯著裴思雨看。

    因為,他已經發現了,這是一個女人穿著男裝,畢竟,喉部沒有喉結這麼明顯的特徵,在他這樣常年習慣了特種作戰的兵王眼裡,是一眼就能被瞧的出來的破綻。

    另外,剛才他被喧鬧吸引過來的原因,可不是為了看這些武師起哄鬧事,就這些在街頭連活計都找不到一份的武師的水平,原主哥舒翰一個人就能虐死一群了。

    兩人原本就戰鬥力極強的人的身體強度和力量重疊了之後,現在這具身體的爆發力,早已達到了一個能夠超越人體極限很多的數值,就是一群人一起上,哥舒翰也有信心快速的放倒他們。

    之所以感興趣,是他們剛才提到了一個字眼。

    '傻子'。

    他所要尋找的老三,不正是一個傻子麼。

    而擺開了架勢的裴思雨才一出招,哥舒翰的眼前就是一亮。

    左鉤,右鉤,上鉤拳,兩秒鐘不到的一輪快攻之下,那壯漢的下巴便被裴思雨的拳頭擊中,下牙板磕上牙板,頓時,一顆牙齒帶著血水飛出了他的口腔。

    這種打法,可絕對不是古武技擊裡面有的套路,是現代拳擊手的進攻套路。

    聯想到翠蝶說她曾經被自己家裡的傻子擊敗,哥舒翰頓時便懷疑,眼前這人,應該是用了那個傻子的拳擊套路,而剛才他們所說的那個的傻子,很有可能就是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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