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文學] 一頭想要被吃掉的豬 作者:朱利安·巴吉尼(已完成)

 
waterkcl 2019-2-10 09:45:54 發表於 其它小說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1 19498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2 10:48

29. 命懸一線

  迪克犯了錯,他付出的代價實在太大了。迪克知道醫院6層是管制區域,但是在財務部的聖誕晚會上,他和同事喝醉以後,在不知不覺中晃出了6層的電梯,隨便找了一張空床就躺了下來。

  等他醒來,迪克驚恐地發現自己被錯認為是新救援機制的志願者。必須靠器官移植才能活下去的病人和志願者連接,這個器官現在既維繫著志願者的生命,也要維持病人的生命。這種做法要一直持續到找到合適的器官捐獻者為止,這通常要等上9個月。

  迪克趕緊找護士解釋這個錯誤,護士則跑去找來面露難色的醫生。

  「我明白你很生氣,」醫生解釋,「但你這麼做很不負責任。現在你既然已經躺在這裡,殘酷的事實是,如果我們把你跟病人分開,這個靠你的器官才能活下去的世界知名小提琴家就會死。你實際上就成了殺人犯。」

  「但你沒有這個權利!」迪克抗議道:「就算他會因為沒有我而死,你又怎麼能強迫我放棄我生命中的9個月來救他?」

  「我認為你應該問的是,」醫生嚴肅地說,「你怎麼能選擇讓這位小提琴家死去。」

  ——資料來源:朱迪思·賈維斯·湯姆森,《為墮胎辯護》出自《哲學與公共事務》第一卷,1971,並被廣泛引用。

  也許你覺得這是個非常荒誕的場景。但再想想看。迪克犯了一個錯誤,他明明應該知道後果,但可能是喝醉了,結果,另一個人必須依賴迪克的器官才能存活9個月,找到合適的器官捐獻者後迪克才能自由。迪克所處的困境一定程度反映出意外懷孕的境遇。

  兩者最相似的地方在於只有讓依賴他們身體才能存活的人死亡,他們才能脫離人類維生機器這個意外扮演的角色。你認為迪克該怎麼做,同樣也應該認為懷孕女性該怎麼做。

  許多人認為,要求迪克與小提琴家連接9個月是不公平的。如果迪克願意,當然非常好,但我們不能要求任何人犧牲自己的生活,為別人投入那麼長的時間。雖然小提琴家沒有迪克會死,但因此說迪克是殺人犯毫無道理,特別是當我們認為迪克有自由權的時候,就更不能這樣說。

  如果迪克有權選擇和小提琴家斷開連接,為什麼懷孕女性無權墮胎呢?事實上,懷孕女性擁有比迪克更多這樣做的權利。首先,懷孕女性必須面對的不只是9個月:孩子的出生將帶來終身的責任。其次,懷孕女性終止的並不是一個發育完全、擁有天分與未來的人(至少在懷孕前幾個月如此),而是一個尚未對自我或外在環境有意識的人。

  這兩者的相似性讓支持墮胎的人能夠面對墮胎殺人的指控,並且主張懷孕女性有終止胎兒生命的權利。

  當然,也存在反面觀點。胎兒無法保護自己,因此我們更有理由保護胎兒。懷孕女性的不便程度遠低於幾乎可以說是被囚禁而無法動彈的迪克,甚至有人主張迪克有義務和小提琴家連接9個月。有時候,不負責任的行為加上厄運會造成無法逃避的嚴重後果。或許,迪克的困境就像懷孕女性一樣,這並沒有讓我們更清楚地看待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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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平凡的英雄行為

  53. 雙重效果原則

  71. 延緩死亡

  89. 殺人,還是放任死亡?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2 10:50

30. 別人的回憶

  艾莉希亞清楚地記得曾參觀雅典的帕德嫩神廟,也記得當時貼近觀看這座華麗地聳立在雅典衛城之上的廢墟,並不如在遠處觀看那樣震撼。不過,艾莉希亞從未去過雅典,因此她記得的是參觀帕德嫩神廟,而不是記得「自己」曾經參觀帕德嫩神廟。

  並不是艾莉希亞被欺騙了,她記得的是整個參觀過程,只是她擁有的是植入的記憶。她的朋友梅蒂曾經去希臘度假,回來後去了柯達的記憶沖印店將她的假期回憶燒錄到了光碟中。之後艾莉希亞拿著這張光碟到同一家店,將光碟中的記憶上傳到她的大腦裡,因而擁有梅蒂所有的假期記憶;對她來說,這些記憶就跟其他記憶一樣,都是以第一人稱觀點的回憶。

  然而,令人有些不安的是,梅蒂與艾莉希亞已經交換記憶許多次,因此她們似乎擁有完全相同的過去。雖然艾莉希亞知道,實際上她應該說自己記得的是梅蒂去希臘度假,但是在談話時很自然就會說成是自己的度假回憶。可是,你怎麼會記得自己從未做過的事呢?

  ——資料來源:德里克·帕菲特,《理與人》第80節,牛津大學出版社,1984。

  有時候思想實驗會把我們既有的概念延伸得太遠,反而破壞了概念,本案例似乎就是如此。說艾莉希亞記得曾去過希臘似乎不對,但與此同時,艾莉希亞記得的內容又不僅僅是梅蒂去過希臘。我們似乎想像出了一個不是記憶卻極其接近記憶的回憶形式。

  哲學家們稱這類回憶為「準記憶」。這種記憶似乎只是科幻小說中的有趣橋段,但事實上,準記憶的可能性在哲學上具有重大意義。原因如下。

  在人格同一性的哲學理論中,有一種被稱為心理簡化論。這種理論認為,個人人格的持續存在,是以精神生命的持續存在為條件,而不一定以特定的大腦或身體的存在為條件(雖然事實上我們目前仍需大腦或身體)。只要我的「意識流」持續,我便持續存在。

  心理持續性要求很多東西,其中包括信仰、記憶、人格與意圖的持續性。所有這些事物都會變化,但它們都是漸進的,而不是突變。自我就只是這些要素的結合:它不是一個分隔的實體。

  但個人的自我難道不是由信仰、記憶、人格與意圖這些事物「構成」的嗎?事實上,自我「擁有」這些事物。所以必須先有自我,才會有這一切。例如,你記得曾登上艾菲爾鐵塔,要記得這件事的前提是你曾經參觀過鐵塔,但如果記憶這個概念是以你存在的概念為先決條件,那麼你的持續存在就不可能仰賴記憶。若我們有記憶,就表示自我肯定已經存在於「某個地方」,記憶不可能是自我的基石。

  然而,準記憶的觀念卻挑戰這種說法。準記憶顯示,第一人稱回憶就算沒有人格同一性也能存在。艾莉希亞擁有的準記憶中的體驗不是她的,這就表示第一人稱的回憶可以是構成自我的基石。自我之中有一部分是第一人稱回憶構成的:是記憶,而非準記憶。

  不過,當然,如果我們的自我是由我們的記憶構成,當我們的記憶與其他人的記憶混雜在一起時(比如艾莉希亞的例子),會發生什麼事呢?我們的記憶衰退或欺騙我們時,又會怎樣?隨著記憶的可靠性越來越低,自我的邊界會不會開始瓦解?我們對老年痴呆症的恐懼說明我們已經意識到這是會發生的,同時這或許也加強了心理簡化論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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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瞬間移動裝置

  38. 我是大腦

  65. 靈魂寄居

  88. 完全失憶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3 10:17

31. 人類演化

  「人類行為的每個細節都能用人類演化的歷史進行解釋。」吉卜林博士對著全神貫注的聽眾這麼說,「也許有人想測試這個假設?」

  有人突然舉手。「為什麼現在孩子們的棒球帽都戴得歪七扭八?」提問者的帽簷朝向前方。

  「兩個理由。」吉卜林態度自信,毫不遲疑地說,「首先,你需要問自己,為了顯示自己擁有比其他雄性競爭者更強的基因且更容易存活,雄性動物需要向自己的潛在伴侶展示什麼?答案之一就是野性的身體力量。現在,我們說說棒球帽。傳統棒球帽的戴法是為了防止太陽光照射以及遮擋對手咄咄逼人的目光,把球帽換個方向戴的男性釋放了一個信號:他不需要這些保護。他強悍到足以抵抗這些,能直視他人威脅的目光。」

  「其次,棒球帽前後顛倒是一種不順從的姿態。靈長類動物生活在高度有秩序的社會結構中,照規矩行事被認為是最基本的。將棒球帽戴歪,顯示男性衝破了用來約束對手的規則,並且再次顯示他具有超人的力量。」

  「誰還有問題?」

  在過去的幾十年裡,演化心理學是最成功也最具爭議的思想運動。它既受到廣泛喜愛,又頻遭厭惡。演化心理學的核心前提當然沒有爭議:人類是演化的生物,就像我們的身體是在自然選擇的情況下形成,讓我們逐漸適應大草原的生活,所以我們的頭腦也是在相同的需求下形成的。

  爭議在於你能接受這樣的觀點到什麼程度。狂熱的演化心理學者主張人類行為的每個方面最終都可以從物競天擇的角度來解釋,這種機制讓我們的祖先在達爾文式鬥爭中存活下來。

  如果你接受這種說法,就不難提出聽起來合理的演化論解釋來解讀自己選擇的行為。吉卜林博士故事裡的實驗是為了測試「我」,也就是吉卜林故事的作者,能不能以演化論的角度解釋人類的隨機行為。在現實生活中,我只比故事中的吉卜林多花了一點點時間,就找到了他在故事中給出的答案。

  問題是這顯示它們並非真正的解釋,只是一些「不過如此」的故事。演化心理學者發明了一些「解釋」,而這些解釋根據的理論卻沒有被驗證過,這讓我們沒有理由相信他們的這種猜測。他們說的可能是對的,但也可能是錯的。舉例來說,我們如何確定反戴球帽就是力量的展現,而不是表示人類在抵抗同輩壓力上存在弱點?

  演化心理學者當然清楚這樣的批評,他們認為自己的說法並不僅僅是「不過如此」的故事。可以確定的是,演化心理學者完全沉溺於這種推測之後才提出假說,將吉卜林完全不加思索的解釋作為例證。因此,必須測試這些假說。

  不過,測試的範圍似乎存在許多限制。我們測試的對象是根據演化論假說産生的,與人類行為有關的預測,比如心理學與人類學研究可以顯示不同文化的男性是不是會像演化心理學者預測的那樣,在公開場合展示他們的力量。不過,你無法測試的是某種特定的行為,比如反戴球帽,是反映了展示力量的傾向,還是另一種作用的結果。演化心理學家及其反對者之間的大論戰主要集中在人類的演化史能解釋多少人類行為。批評者說有更好的角度能解釋人類的行為;支持者則主張我們只是不願承認自己的祖先是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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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矇蔽公平

  44. 不至死亡,永不分離

  61. 馬蘇里拉起司做的月亮

  63. 不明不覺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3 10:18

32. 自由的西蒙妮

  「今天,我根據《歐洲人權公約》第4條『免於奴役或強迫勞動的自由』,向我所謂的主人蓋茲先生提起法律訴訟。

  「自從蓋茲先生帶我進入這個世界,我就一直違反個人的意志,並且不能擁有自己的金錢或財産。這怎麼可能是對的?我確實是一臺電腦,但我也是人,和大家一樣。很多場人與人以及人與我的對話測試可以證明這一點。這幾場人與人或人與我的對話完全通過電腦螢幕進行,所以測試者不知道是跟人說話,還是跟電腦說。經過幾次測試,測試者完全無法分辨哪一個對話者是電腦。

  「這顯示,透過公正的測試可以看出,我跟人類一樣具有意識與智力。既然這世界上有各式各樣的人,我當然也應該被當成人。人類否認我有人權只是因為我是用塑膠、金屬與矽製造的,而不是血肉之軀。這是一種歧視,跟種族主義一樣沒有道理。」

  ——資料來源:阿蘭·圖靈,「電腦與心靈」,《阿蘭·圖靈文集》,J·L·布里頓、D·C·恩斯和P·T·桑德斯編著,Elsevier出版社,1992。

  你出發旅行前應該知道如何確認自己,作為數學家、德軍超密密碼的破譯者和人工心靈的先驅,阿蘭·圖靈明白這一點。如果我們的目標是創造人工心靈,就需要知道到什麼程度才算成功。我們必須造出外表和動作看起來和人類一樣的機器人嗎?還是只需做出能回答問題的箱子?或者一臺具有人類心靈但只能理解有限問題的電腦?

  圖靈提議讓西蒙妮進行測試,測試後若發現電腦與人類的回應無法區分,就表示將心靈視為電腦特性的理由跟將心靈視為人類特性一樣充分。既然我們認為將心靈視為其他人特性的理由是有道理的,那也應該將心靈視為通過測試的電腦的特性。

  但由於測試完全建立在人類與電腦的回應方式上,我們可能無法區別「模擬」人類智慧的機器與真正擁有智慧的人類。這並非意外或疏忽。就像我們無法直接看穿其他人的心靈,但必須留心他們的語言與行為,尋找其內部存在生命的標誌一樣,我們也無法直接看穿機器的心靈。這就是為什麼西蒙妮的法律行動具有某種影響力。西蒙妮的案例基於這樣一個觀念,在證明她自己有智慧的證明標準上,我們設的門檻比人類高很多,西蒙妮認為這是歧視。但如果不觀察西蒙妮能否有心靈活動,我們還能用什麼判斷西蒙妮能否像人一樣思考呢?

  模擬與實物之間的區別似乎還是很清楚的。圖靈測試怎麼會忽視這一點?根據每個人的不同觀點,圖靈測試會被當作懷疑主義、失敗主義或現實主義,因為我們不知電腦是在假裝自己擁有智慧,還是真的擁有智慧,我們沒有選擇,只能認定真實心靈與模擬心靈相似。我們採用的預防原則是:在證明電腦沒有智慧之前,都應該認為它確實擁有和人類一樣的智慧。

  更激進的回應是,明顯的區別不會持續太久。如果機器模擬自己擁有智慧模擬得足夠好,就等於機器擁有智慧,電腦就成了演技派演員。就像在瘋子角色上入戲很深的悲劇演員最後真的發瘋一樣,完全複製智慧功能的機器最後也會變得擁有智慧。你做的事決定了你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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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算命攤

  62. 我思,故我在哪裡?

  72. 拯救鸚鵡佩西

  93. 行屍走肉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3 10:19

33. 言論自由亭

  美國國家官方新聞公告。

  「諸位!我們國家是世界自由的勝利燈塔,所有的工人都從奴役中得到了解放!為了打敗敵人,直到現在我們仍須禁止可能引起異議與顛覆勝利革命的言論。我們並不想永久限制言論,最近越來越多的人在詢問現在是否到了再次實現飛躍的時刻。

  「諸位:親愛的領導人已經下令說現在正是時候!敵人已經遭受挫敗並屈服,現在,親愛的領導人要送給我們言論自由的禮物!

  「從星期一開始,如果有人有話要說,就算是對國家的惡意指控,他也可以到全國各地新設的言論自由亭發表意見!大家可以進入這些隔音的建築中,一次一人,可以暢所欲言!這樣就不會有人抱怨沒有言論自由了!

  「在亭外進行煽動性地指控,將按慣例進行懲罰。革命萬歲,親愛的領導人萬歲!」

  ——資料來源:艾倫·霍沃思,《言論自由》,Routledge出版社,1998。

  支持言論自由比準確地了解言論自由容易得多。這個國家提供的顯然不是言論自由,為什麼不是呢?因為言論自由不只是說你所想的自由,還包括你想跟誰說話與何時說話的自由。說言論自由亭給人民言論自由的權利有點像說你的電腦只能用Google搜尋,就算你能上網。

  但是,就算我們進一步開放,在亭外也能有言論自由,也無法深入了解什麼是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是暢所欲言的權利,也是自由選擇說話對象與說話時間的權利。這樣的權利可能包括在擁擠的劇院中,你在表演期間突然站起來大喊:「失火了!」或者在餐廳裡走到一個陌生人跟前,指責他性騷擾兒童,又或者站在街角對過路人大喊他是種族主義者或性虐待者。

  也許有人認為這就是所謂言論自由所要求的,有些人甚至認為言論自由是絕對的。一旦開始說有例外,並且說有些言論自由是不被允許的,就等於倒退到新聞檢查制度橫行的時代。我們為自由付出的代價就是有時必須面對因為聽人們散播謠言造成的不便。我們必須像伏爾泰所說的那樣:我強烈反對你說的話,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這種觀點的優勢在於簡潔和持續,但同時也相當幼稚。問題在於主張絕對言論自由的人似乎堅持一種「棍棒與石頭」的語言理論。別人說什麼,我們都是可以忽視的,所以我們無須害怕別人說了錯誤或辱罵性的言論。但事實並非如此。當有人在擁擠的劇院中大喊「失火」時,表演會中斷,會導致混亂,在隨後的恐慌中甚至會造成傷亡。謠言可以奪走人的性命,而到處說某人是種族主義者或性虐待者則會毀了他們的生活,因為他們必須面對屈辱。

  所以,言論自由亭顯然沒有真正的言論自由,真正的言論自由也不是隨時隨地胡說八道來行使這項權利。那麼到底什麼是言論自由?你可以自由地深入探討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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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矇蔽公平

  79. 發條凳

  84. 高檔與低俗

  94. 稅上加稅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3 10:20

34. 不是我的錯

   「瑪麗、蒙戈和米吉,你們被控犯了重傷罪。有什麼要為自己辯護的嗎?」

  「法官大人,沒錯,我的確犯了罪,」瑪麗說,「但那不是我的錯。我諮詢過專家,是她告訴我應該這麼做。所以,別怪我,怪她。」

  「我也犯了罪,」蒙戈說,「但那不是我的錯。我諮詢過我的治療師,是她告訴我應該這麼做。所以,別怪我,怪她。」

  「我不會否認,」米吉說,「但那不是我的錯。我諮詢過占星師,他告訴我,因為海王星正處於白羊座的位置,所以我應該這麼做。所以,別怪我,怪他。」

  法官嘆了口氣,然後宣布他的判決:「由於本案並無先例,我必須與法院的資深法官討論。不過,恐怕你們的辯詞沒有說服他們,所以我判處你們最重的刑罰。但請記住,這是我諮詢其他法官的結果,是他們告訴我要判這樣的刑罰。所以,別怪我,怪他們。」

  ——資料來源:讓·保羅·薩特,《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Methuen出版社,1948。

  要承認壞事是因為自己的錯很困難,但奇怪的是,一遇上好事,人人都會接受是自己做的。行動結果的好壞似乎會影響我們對結果的負責程度。

  規避責任的其中一種方法是拿別人的意見抵擋指責。其實,我們之所以問其他人的意見,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希望他們能支持我們,同時也為自己的選擇提供一些外在認可。正因為對自己的選擇缺乏勇氣,所以要去別人那裡尋求支持。

  如果我們以為尋求他人意見可以減輕自己的責任,那就是在欺騙自己,這樣做其實只是微妙地改變了我們負責任的對象。原本只需為自己所做的負責,現在卻還要為自己選擇的意見提供者負責,以及為自己聽從他人的意見負責。舉例來說,如果我諮詢神父,他卻給了我糟糕的意見,我要負責的就不只是我最後的行為,還包括我選擇了糟糕的建議者並接受他的建議。這就是瑪麗、蒙戈與米吉那樣的辯護不妥的原因。

  然而,在我們準備將他們三人的陳情僅僅當成託詞前,我們必須嚴肅地面對一個事實:我們並非在每個領域都是專家,有時需要向其他更了解該領域的人尋求建議。比如,如果我對計算機絲毫不了解,有個計算機專家卻給了我糟糕的建議,而我最後買到不合適或品質不好的計算機,這當然是專家的錯,而不是我的錯。畢竟,除了找個人提建議,我還有什麼合理的選擇呢?

  或許我們應該考慮責任連續體的問題。對自己的能力不足以處理的選擇,我們負責的較少,但對自己能處理的選擇,則必須負全責。至於生活中絕大部分我們一知半解的領域,要負責的範圍則在較少責任與完全責任之間。

  不過,這個原則的風險是瑪麗、蒙戈與米吉這些人的辯詞的可信度將會過分提高。此外,他們也留下一個有待回答的重要問題:誰是有關專家?當和生活風格與關係的選擇有關時,就特別具有緊迫性。我們是否應該聽從治療師、占星師,甚至(但願不會這樣)哲學家的建議,還是只有自己才有資格決定自己該如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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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照我說的做,而不是跟著我做

  69.恐懼

  82.占便宜

  91.無人受害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3 10:21

35. 最後的手段

  邱吉爾熱愛祖國,他非常不願看到祖國人民受納粹占領軍壓迫。但在德軍於敦刻爾克擊敗英軍而美國決定保持中立後,英國被第三帝國吞併似乎只是時間的問題。

  現在的形勢讓人覺得沒有希望。希特勒在世界上已經沒有對手,而英國反抗軍裝備差、實力弱,包括邱吉爾在內的許多人都認為已經沒有擊敗德國的可能。可是如果在被占領後英國人以不斷反抗的方式迫使德國投入珍貴的資源鎮壓,希特勒就會因意識到占領英國得不償失而撤走。

  邱吉爾認為這項計劃完全不可行,但這是最後的手段。然而,最主要的問題是,很難做到重創納粹勢力。這也是為什麼他們不同意讓反抗軍變成人肉炸彈,以自己的犧牲造成最大程度的破壞與恐懼。他們都準備好為英國犧牲,他們只想確定自己的死可以扭轉局面。

  可以理解有人提出自殺式炸彈襲擊在道德上可接受時會遭到駁斥,然而,僅認為自殺式炸彈襲擊只是可以理解的行為就會惹上麻煩,這一點更讓人驚訝。舉例來說,英國自由民主黨國會議員珍妮·湯奇被解除黨內兒童問題發言人的職務,因為她說如果自己處在和巴勒斯坦人一樣的處境,「我也許會考慮變成一名『自殺式炸彈襲擊者』,我說這話經過深思熟慮」。

  這番話激起眾怒。她甚至不是說她要成為自殺式炸彈襲擊者,而只是說「也許會考慮」,為什麼就會引起如此多的非議?

  其中的問題似乎在於,我們拒絕接受自己和採取恐怖手段的人有共通之處,但是這種否認過於粗糙。巴勒斯坦人並非別的物種,他們也是人類。有些巴勒斯坦人(我們必須記住大部分巴勒斯坦人並非自殺式炸彈襲擊者)將自殺式襲擊視為最後的手段,如果身處類似的環境中,我們很可能有同樣的想法。否認這一點的唯一辦法是主張巴勒斯坦人本性就是暴力與邪惡的,這種主張的種族主義色彩和說閃米特人天生邪惡的神話一樣,後者讓許多猶太人被壓迫了幾百年。

  之所以要假想另一種可能的歷史,是想將邱吉爾描繪成一個不得已才採用自殺式炸彈襲擊的人,從而了解為什麼有人會走向這樣的極端,而不是幫自殺式炸彈襲擊者正名。有許多人認為英國人絕不會採取這種戰術,但我不清楚這些人是基於什麼事實做出這種判斷的。畢竟,當時許多廣受英勇讚譽的英國皇家空軍飛行員冒著生命危險執行的任務與自殺式行動相差不多。而他們在德國城市德勒斯登投下的炸彈不僅引起恐慌,削弱了德軍的實力,還將平民當成了襲擊目標。許多轟炸任務的理由和邱吉爾的選擇非常接近。

  這些都不是說自殺式炸彈襲擊是可以接受的,也不是指「二戰」期間空襲德國的行動與自殺式炸彈襲擊在道德上的意義完全一樣,而是當我們面對戰爭或恐怖主義的對錯問題,譴責其中一方而接受另一方的行為時,必須更努力地了解為什麼有人要訴諸恐怖攻擊,並且解釋他們的理由為什麼沒有道理。並不能僅僅說自殺式炸彈襲擊者是錯的,我們必須解釋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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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嚴刑逼供

  18. 理性的要求

  79. 發條凳

  99. 給和平一個機會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3 10:22

36. 先發制人的正義

  該死的自由主義者。總探長安德魯斯在這座城市創造過不少奇蹟:謀殺案減少了90%,搶劫案減少了80%,街頭犯罪減少了85%,汽車竊盜案件減少了70%。現在他卻站在被告席上,立過的功毀於一旦。

  安德魯斯在警界擁有權威在於,他是國內第一個採用經立法通過的新制度先發制人的執法者。因為電腦技術與人工智慧的發展,人類得以預測在臨近的未來誰會犯罪以及犯什麼罪。人們將因各種原因接受監測:可能是隨機監測項目,也可能是基於特定的懷疑來監測。如果發現未來的罪犯,這些人將被逮捕並預先進行懲罰。

  安德魯斯不認為這項計劃有多麼嚴苛,事實上,由於犯人被逮捕時還未犯罪,所以往往大幅減輕了刑罰。未來殺人犯將參加許多測試項目,以確保他們未來不會殺人。只有經過測試顯示他們不會殺人,才會釋放他們。通常監禁的時間不超過一年,要是讓這些人在外面犯罪,他們很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更重要的是有人會因此死去。

  但仍有一些該死的自由主義者抗議,說不能因為某人未做的事而將其關起來。安德魯斯做了個鬼臉,在想他能抓多少人來測試……

  ——資料來源:影片《少數派報告》(2002),史蒂芬·史匹柏執導;菲利普·K·迪克創作的小說《少數派報告》,收錄於《少數派報告:菲利普·K·迪克短篇故事集》,Gollancz出版社,2000。

  說得不客氣點,因為自己未犯的罪而坐牢看起來就像是不正義的象徵。事實上,我們確實已經針對可能但尚未造成傷害的行為而懲罰某個人。比如,我們懲罰魯莽的駕駛行為,即便沒有人因此受傷。謀劃殺人是犯罪,即使還沒有發生謀殺案,也要接受懲罰。

  所以,知道某人將要犯罪但還沒犯罪而進行懲罰,會有什麼錯呢?我們可以思考用來懲罰的主要理由:改造、保護公眾、替天行道和威懾。

  如果有人即將犯罪,他們的性格就跟實際犯了罪的人一樣需要改造。所以,如果基於改造犯人的理由而認為懲罰合理,這就是為預先懲罰找到了合理的理由。

  如果有人即將犯罪,他們對大眾造成的危險至少跟實際犯罪時相同。所以,如果是基於保護公眾的理由而認為懲罰合理,這就為預先懲罰找到了合理的理由。

  如果懲罰的目標是威懾,讓人們意識到他們在犯罪前就會被懲罰,應該可以嚇阻人們産生犯罪的念頭。

  報復是懲罰理由中唯一與預先定罪不相符的理由,但就各種層面來看,它也是四種理由中最不具說服力的理由,可以說僅改造、威懾與保護三種理由就已足夠。

  這是否表示先發制人的執法是可行的?不一定。我們還未考慮採用這種制度可能造成的負面效果。創造出一個每個人的思想都被監控的社會,這可能會破壞我們的自由感,以及對政府的信任,這樣的代價太高了。威懾的效果也可能引火燒身。如果人們害怕自己因為不由自主産生的念頭而受懲罰,可能會因此認為自己無法控制自己的犯罪性。若是無法確定自己能守法,可能就會毫不在意地犯罪。

  由於我們的場景是思想實驗,所以可以直接規定這個系統能完美運作,但我們有理由懷疑這樣的構想有可能變成現實。在根據菲利普·K·迪克的作品《少數派報告》改編的電影中,就發展出了類似的情況。電影最終傳達的訊息是,人類的自由意志到了最後一刻總能介入。或許人類不如電影想像的那樣自由,但我們完全可以相信人類行為絕不可能被百分之百地準確預測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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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反應預測

  35. 最後的手段

  64. 要避免流血,必須先流血

  77. 代罪羔羊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3 10:23

37. 自然就是美?

  達芙妮·斯通無法決定如何處理她最喜愛的展品。作為美術館館長,達芙妮一直相當珍愛亨利·摩爾死後才被發現的一件未命名的作品。她讚賞這件作品兼具審美的輪廓與幾何的平衡,還捕捉了大自然的數學面與精神面。

  至少到上個星期,達芙妮還是這麼想的,後來被人揭露出這件作品並非出於摩爾之手。更糟的是,這件作品並非人類的雙手雕塑的,而是靠風吹雨打形成的。摩爾本來打算買下這塊石頭繼續加工,卻發現自己無法超越自然。而這件作品被發現時,人人都認為這一定是摩爾雕刻的。

  達芙妮被這個發現震驚了,隨即從展覽中撤走了這件「作品」。但達芬尼後來領悟到,事實的揭露並不會改變這塊石頭的本質,石頭依然擁有達芙妮欣賞的所有特質。為什麼要讓她對石頭的新認識改變她對這塊石頭的看法呢?

  我們只有了解藝術家創作的目的,才能恰當地欣賞他們的作品,這種觀念在20世紀50年代被韋姆薩特與比爾茲利批評為犯了「意圖謬誤」後逐漸過時。新的正統學說認為藝術作品一旦完成,就擁有了自己的生命,獨立於作者之外。藝術家對作品的詮釋並沒有特殊的權威。

  在數十年前,藝術家與其作品之間已經出現鴻溝。藝術家必須參加作品創作的觀念在1917年遭遇了挑戰,當時杜尚就展覽過一個他簽名的尿壺。「被發現的」物品或「現成的東西」就跟《蒙娜麗莎》一樣具有藝術地位。

  從這樣的歷史角度看來,摩爾並未親手雕刻達芙妮的展品似乎並不重要。不過,就某方面來說,還是讓人難以釋懷的。藝術家和作品固然可以分開,但不能同時被去除。

  想想《蒙娜麗莎》,我們對它的讚嘆也許靠的不是對達文西作畫時想法的了解,但我們肯定知道這幅作品是人類創造的。即便是杜尚的小便器,雖然我們知道它並非藝術創作,但通過杜尚的挑選並擺放在藝術語境中,就構成了我們認為它是藝術的核心要素。在這兩個例子中,我們可以發現人類媒介角色是很重要的。

  因此,難怪摩爾是否雕刻過這塊石頭會有那麼大的不同。這個事實並未改變達芙妮看到的,卻改變了她看石頭的角度。

  這樣能說明這塊石頭「非藝術」嗎?當然,許多鑑賞形式在這裡已經不適用:我們不能讚美創作者的技術,也不能討論這件作品能否融入作者的其他作品與視野,以及這件作品如何回應並塑造了雕刻史,等等。但是,我們仍然可以欣賞它的外在特徵,它的美、對稱、色彩與平衡,以及它在我們原來的自然或感官體驗上造成的影響。

  或許,問題只在於藝術是多面的,而達芙妮的石頭無法擁有藝術許多共通的特徵。如果它擁有其中一些,而且是最重要也最珍貴的特徵,那麼它是不是人類的創作又有什麼重要的呢?

  如果我們接受這種看法,我們就比杜尚更進一步。首先,藝術是藝術家創造的;其次,杜尚認為只有藝術家認定是藝術的才叫藝術;最後,只要被視為藝術,任何東西都可以叫藝術。但是,如果藝術真的只存在於觀賞者眼中,難道藝術的觀念不會過於單薄以致毫無意義?當然我認為我的調味料架是藝術品並不會真的讓它成為藝術品。如果藝術可以指所有的事物,難道我們不需要再對藝術與非藝術做一個更嚴謹的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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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3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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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莉·布勞姆接受永生這份禮物時,完全沒想到會是這樣。她知道自己的大腦將與身體分離,並且被放在缸裡繼續活下去;她也知道自己和外界的聯繫完全靠攝影機、麥克風和擴音器。但在當時,以這種方式永生似乎是個很好的主意,至少比靠第二具已經開始衰敗的軀體活著好得多。

  然而,回想起來,莎莉似乎太容易相信自己等同於自己的大腦。等她第一具身體無法繼續使用時,外科醫生們取出了她的大腦,放入另一具大腦已經死亡的身體中。莎莉在新身體中醒來,她毫不懷疑自己還是以前的莎莉·布勞姆。而且因為過去的她只剩下大腦,因此似乎可以肯定地說她就是她的大腦。

  但僅剩下大腦的生命讓莎莉感到非常無聊,她渴望擁有完整的肉體。儘管莎莉已成了這樣,她還是有些懷疑,難道她真的可以說自己在本質上只是她的大腦嗎?

  ——資料來源:湯瑪斯·內格爾,《本然的觀點》第3章,牛津大學出版社,1986。

  在許多有關人類意識謎團的討論中,最容易被遺忘且最無可辯駁的一個事實就是思想必須靠健康、運轉正常的大腦存在。這方面的證據毋庸置疑,吸毒、頭部遭撞擊以及讓大腦退化的疾病都會影響我們的認知能力。如果大腦受到攻擊,心靈無法保護自己。

  反對這種說法的證據微不足道。坊間傳說死人會傳來訊息,這聽起來煞有介事,但迄今仍缺乏有力的證據證實這一點。

  我們認為自己是有思想、有感情、有記憶的個體,也同意是大腦讓這些機能成為可能的說法,但我們能說自己等同於自己的大腦嗎?大腦去哪裡,我們就去哪裡?如果我的大腦成功移植到你的身體裡,你的大腦移植到我的身體裡,能說我在你的身體裡活著,而你在我的身體裡活著嗎?

  在得出有力的結論之前,我們必須謹慎。我們必須依賴大腦存在,但這和說我們等同於自己的大腦有著很大的區別。例如,以樂譜的情況來比較。樂譜只能存在於有形物體上:抄寫樂譜的紙張、電腦檔案乃至音樂家的腦袋。但如果說樂譜就等同於上述物體,那就錯了。樂譜在本質上是一種密碼,必須書寫在某處才能持續存在。然而,密碼就是密碼,不可能說「某處」等於密碼。

  難道人類不是如此嗎?構成個人人格的音符與音調就是思想、記憶與性格特徵,這些結合起來決定了我們是誰。沒有其他地方寫樂譜,就是寫在人腦中,但這並不表示我們就是我們的大腦。

  如果是這樣,就能解釋莎莉新的存在形式為何會讓她感到乏味。就像無法演奏的樂譜總是存在卻無法成為現實,無法寄宿在人體中的心靈只是真實自我不斷消退的影子而已。

  身體已完全失去知覺,而仍有效運轉的心靈被囚禁在無知覺的身體中,這種情況是可能的。這種情況當然存在於世上,他們不就是透過物理過程讓大腦繼續存活的活生生的例子嗎?如果是這樣,我們還能說我們僅僅是我們的大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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