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文學] 一頭想要被吃掉的豬 作者:朱利安·巴吉尼(已完成)

 
waterkcl 2019-2-10 09:45:54 發表於 其它小說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1 19977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7 09:51

79. 發條凳

  內政部長被明確地告知,他的計劃「在政治上令人無法接受」。只是因為這項計劃類似某個知名小說家在一部反烏托邦小說中描述的場景。不過只有這一個理由似乎不足以讓計劃被立即否決。

  與安東尼·伯吉斯的小說《發條凳》中的盧迪維科程序一樣,新的「犯罪厭惡療法」項目也是一種讓犯罪者在短時間內反覆感到不快的療法。治療後,這些犯罪者只要一想到自己所犯的罪,就會感到厭惡。

  對內政部長來說,這項計劃似乎不是雙贏,而是三贏:納稅人贏了,因為治療比漫長而反覆的監禁還便宜;犯罪者贏了,因為在監獄外面生活總比在監獄裡好;社會贏了,因為原本為社會帶來麻煩的禍患成了守法的公民。

  公民自由族卻抱怨即使這項計劃完全是自願加入,這也是「洗腦」,侵犯了個人的核心自由與尊嚴。內政部長在想要如何反駁他們?

  ——資料來源:安東尼·伯吉斯,《發條凳》,海尼曼出版社,1962。

  人們提到尊嚴與自由時,可能是在描述倫理形式上兩個最重要的標誌,卻也可能只是在含糊其辭。比如當人們抱怨新科技是對人性尊嚴的侮辱時,通常只是單純表達他們對不熟悉和不尋常事物的一種條件反射式的厭惡。比如,試管嬰兒剛出現時遭到許多人反對,理由是這將使人類成為實驗室裡的樣本。然而現在,大多數人都接受試管嬰兒,認為它是解決不孕問題的有效方法。

  因此,當人們主張「犯罪厭惡療法」等方式是對人類自由與尊嚴的攻擊時,我們必須對此懷疑。這項創新顯示人類並非如我們想像的那樣神秘,也是可以被科學操縱的現象,對此,他們或許只是存在偏見。

  有人認為,這種療法只是用系統的方法,做一件通常偶然發生的事。通過社會化與本能的結合,我們變得厭惡某些行為模式。我們避免傷害他人,不是因為我們推論出這是錯誤的行為,而是因為我們逐漸覺得應該避免讓他人痛苦。然而,有時候人們無法領會這一點。也許是他們缺乏讓我們發現他人痛苦的同情心,或者也許是他們對暴力感受遲鈍,並且逐漸認為暴力是一件好事。以這些人為例,人工將先天或後天未能發展的本能灌輸給他們有什麼錯?

  洗腦的說法非常有力,但似乎我們的絕大部分行為都是父母和社會不斷以否定與肯定來強化而培養出的習慣。事實上,從出生開始,我們都慢慢被洗腦;唯有當洗腦以快速的方式進行或是造成我們不喜歡的結果時,洗腦才會突然被從倫理的角度反對。犯罪厭惡療法不就是一種無法反對的洗腦的加速與修正版本嗎?這種洗腦通常被稱為「社會化」。

  因為相似的理由,我們應該小心避免誇大自己對自由的主張。我們不認為人們施加與不施加暴力的傾向是相同的,也不同意人們之所以能自主地避免施加暴力只是因為選擇不這麼做。普通、正直的人會厭惡向他人施加不必要的疼痛,而非「選擇」厭惡,這並不是冷靜行使「自由意志」那麼簡單。因此,如果治療過程只是灌輸了對大多數人僅屬普通層次的犯罪行為,那最後又怎麼能認為被洗腦的人比你我更不自由呢?

  若要找出反對犯罪厭惡療法的有力論據,我們需要超越對自由與尊嚴模糊不明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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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嚴刑逼供

  35. 最後的手段

  50. 善意的賄賂

  97. 道德運氣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7 09:52

80. 理性與感性

  荷蘭被納粹占領時,斯凱勒與特里內收留過一群被迫害的猶太人,不過她們這麼做的原因非常不同。

  特里內是個真心行善的女人。猶太人的痛苦和需要讓她於心不忍,所以她不加思索地幫助他們。朋友讚美特里內的慷慨精神,但有時也提醒她,善意也會有害人的時候。「你也許因為被打動而施捨錢給乞丐,」朋友說,「但是,如果乞丐拿錢去買毒品呢?」對於這樣的憂慮,特里內不為所動。面對需要幫助的人,能做的就只是伸出援手,難道不是嗎?

  相反,斯凱勒則是個以冷酷出名的女人。事實上,斯凱勒並不喜歡許多人,不過也不討厭他們。她之所以幫助人,只是想到這些人的苦難與自己的責任,因而認定幫助人是正確的事。斯凱勒並沒有因行善而感到溫暖,只是覺得自己做出了正確的選擇。

  斯凱勒與特里內,誰的行為更有道德?

  相比斯凱勒,特里內這樣的人更經常被形容為「善良」、「仁慈」或「慷慨」。我們覺得他們這類人的仁慈深刻地植根於他們的人格中,完全是自然流露,而慷慨的本能也顯示他們的本質就是善。相比之下,我們也會讚美斯凱勒這樣的人,但我們對他們的善良有不同的「感受」,最多只會稱讚他們願意去做他們自認為有責任去做的事。

  有趣的是,道德如果與「做」正確的事有關,我們就不該認為特里內在道德上比斯凱勒更值得稱讚。的確,正如上面所說的,從特里內坦率的作風來看,她或許會比斯凱勒更容易做錯事。舉例來說,在非洲旅行時,你會經常碰到小孩來要鉛筆,有時是要錢。特里內一定會給,但是斯凱勒或許會考慮一下,然後認定這種施捨會鼓勵依賴,也會助長覺得自己劣等與無助的情緒,這與大多數發展機構想的一樣。更好的做法是直接捐給學校,讓你想幫助的人保留一點尊嚴。

  還有一個理由會讓人不想讚美特里內。既然她的行動是不加思索的,她會不會只是碰巧做了件好事?為什麼要因為有人偶然間做了一系列好事而稱讚這個人?更糟的是,除非我們能反省自己的情緒,否則我們的本能可能會讓我們誤入歧途。舉例來說,歷史上有許多人的基本人格與特里內相同,但這些人是在種族主義文化中長大的,他們的種族主義就跟特里內的善良一樣,往往在不加思索中産生。

  也許我們可以進一步推想,斯凱勒其實擁有更高的道德感,因為儘管她缺乏同情的本能,但她還是做了善事。相比之下,特里內的仁慈無須付出特別的努力,斯凱勒卻以自己的意志戰勝了本能的傾向。

  然而,推翻之前對特里內本能的判斷,轉而認為斯凱勒在道德上更值得稱讚,則會産生別的問題。畢竟,特里內的善良與她的人格關係緊密,而斯凱勒行善是因為她推論自己應該行善。如果這樣就認為斯凱勒更有道德,聽起來難道不奇怪嗎?

  有個老生常談的說法可能可以解開這個困局,即善良必須結合思想與本能,特里內與斯凱勒都表現出了道德的某些面向,兩人都不算是沒有瑕疵的道德模範。這種說法當然正確,卻迴避了真正的困局:在決定我們是不是符合道德方面,是感受重要還是思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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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嚴刑逼供

  18. 理性的要求

  50. 善意的賄賂

  83. 道德黃金法則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8 10:10

81. 電影的味道

  加拉弗雷星球上的類人生物在各方面都和我們相似,但是他們的感官和我們不同。

  舉例來說,加拉弗雷生物可以聞到人類可見光譜頻率範圍內反射的光。我們看起來是藍色的東西,他們聞起來卻像柑橘。同樣,聲音對我們來說靠聽,他們卻靠看;對他們來說,《貝多芬第九交響曲》是無聲的迷幻閃光秀,有令人屏息的美麗。他們只能聽到內心的想法,包括自己和別人的。味覺是他們眼睛的功能,加拉弗雷生物最好的畫廊以美味聞名。

  加拉弗雷生物沒有觸覺,但是擁有一種我們沒有的感覺,這種感覺叫「穆斯特」。它能探測到物體的運動,而進行穆斯特的感覺器官在關節位置。我們無法想像穆斯特是什麼,就像加拉弗雷生物無法想像觸覺是什麼。

  人類首次聽說有這種奇怪的種族時,立即想到的問題是:加拉弗雷星球上的樹倒下會有聲音嗎?同樣,加拉弗雷生物會問:在地球上看電影時,能聞到味道嗎?

  ——資料來源:喬治·貝克萊,《人類知識原理》,1710。

  「在偏僻的森林裡,樹木倒下時會有聲音嗎?」這是哲學界最古老的問題之一。因為這個問題已經是老生常談,要從新的角度重新思考才能有所幫助。因此衍生出另一個奇怪的問題:「在地球上看電影時,會聞到味道嗎?」雖然這個問題聽起來古怪,但是和有關森林的經典問題相吻合。

  這些謎題之所以出現,是因為人類發現自己感知世界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自己如何拼湊世界本身。人腦恰好能將某些頻率的無線電波轉譯成聲音,而狗則能聽到人類聽不到的聲音,但是我們缺乏邏輯上的推理解釋為什麼其他生物無法將同樣的無線電波轉譯成味道、感覺或色彩。的確,共同感覺,也就是感覺交錯,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聽到顏色或看到聲音,而這的確發生在人類身上,除了在極少數案例中有持續存在的情況,其他人只是暫時性的,而且多半是在服用迷幻藥之後才會被引發。

  就這些事實來看,真正的問題是,這些事物,比如聲音,在聽得到聲音的生物不存在時是否依然存在。荒郊野外的森林中有樹倒下,肯定會引起空氣震動,但如果要靠聽者的耳朵才能聽到聲音,那麼沒有耳朵就代表沒有聲音嗎?

  如果你想反對這個結論,認為加拉弗雷星球上的樹倒下時確實會發出聲音,你就必須承認,按相同的邏輯,在地球上放映電影時也會有味道。因為說樹木發出聲音,並不表示一定會有人聽見,只意味著樹木發出聲音是事實,如果剛好有人在場,這些人一定會聽到,這足以說明的確有聲音因此産生。但如果這種說法正確,為什麼電影有味道不可能呢?但這不表示電影放映時任何人都能聞到味道,而是說能聞到我們看到的東西的味道的人如果出現在電影院,就會聞到電影的味道。同樣,如果人類出現在加拉弗雷星球上的森林裡,樹木倒下時,他們就會聽到聲音。

  這個推論似乎會得出荒謬的結論,即整個世界到處都是沒人聽得到的聲音,沒人看得到的顏色,沒人嘗得到的味道,沒人摸得到的質地,以及我們甚至想都想不到的其他感官體驗。因為生物用來感知世界的方式無窮無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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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埃皮菲尼亞人的土地

  28. 噩夢景象

  59. 我們看到的不一樣

  73. 變成蝙蝠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8 10:11

82. 占便宜

  埃莉諾很高興自己聯上了新的寬頻網路。對於過去只能使用撥號連線的她來說,她很喜歡現在可以整天掛在網路上,可以享受更快的瀏覽與下載速度。更棒的是,這都是免費的。

  嗯,說免費也許有點誤導。埃莉諾之所以能不花錢,是因為她在偷連鄰居的無線區域網路,無線區域網路能讓固定範圍內,任何配置了對應軟硬體的電腦,不用連寬頻也能上網。剛好埃莉諾的公寓距鄰居很近,足以讓她偷連鄰居的網路。

  埃莉諾不認為這是偷。不管怎樣,鄰居依然能上網,而她只是使用了多餘的頻寬。事實上,有一種名叫「喜鵲」的軟體能讓埃莉諾使用鄰居的網路,且只會略微減慢鄰居的上網速度。所以,埃莉諾能享受網路的便利,而鄰居也沒有受影響。這樣做有什麼不對呢?

  許多人的筆記型電腦或手持式設備擁有無線上網功能,三不五時會臨時「借用」別人的頻寬。需要上網時,他們會走在大街上尋找無線區域網路信號,然後停下來收郵件。他們使用其他公司與個人的網路,那些公司與個人卻一點也不知道,他們的上網速度也沒有受到影響。

  埃莉諾的做法更系統性一些,她每天使用鄰居的網路上網。鄰居付費,而她免費使用,看來相當不公平,但是她的行為並不會對鄰居造成不良影響。不管埃莉諾上不上網,鄰居都必須支付網路費用,而她的使用也不會妨礙鄰居。從這一點看來,埃莉諾不像是個賊,倒像是站在鄰居花園樹下乘涼的路人。

  這個例子跟占便宜的問題有關。占便宜的人因他人的行為而獲利,卻沒有對他人做出貢獻。有時候,占便宜會減少可得的總利益,這時不難看出占便宜的壞處。但有時候,占便宜實際享受的是多餘的利益,並沒有從任何人身上拿走任何東西。

  這類占便宜的例子非常多。社區民眾在公園舉辦免費音樂會,有人偶然經過,站在最外圍的位置聆聽,並沒有掃了別人的興,但當捐款箱傳到他那邊時,他卻什麼也不捐。有人從網路上非法下載自己從未購買的歌曲,藝術家的收入並未因此被剝奪,付費者也並未受到影響,但未付費的人也能欣賞到歌曲。

  如果占便宜是犯罪,這種罪行造成的損害似乎實在是微不足道。那占便宜到底有什麼不對?或許關鍵不在於占便宜的個案,而在於占便宜的行為模式。舉例來說,我們可能不在意有人使用我們的無線網路,但要清楚的是我們也可能在相同的情況下使用別人的無線網路。同樣,偶爾路過聽一場免費音樂會,不付錢亦無妨,前提是如果你能自願對自己計劃拜訪的人做出貢獻。只要在長期上施與和接受均等,就不必拒絕占便宜。

  然而,以埃莉諾的例子來說,她只接受而不施與。埃莉諾並不打算在未來也把自己的網路給別人用,她不是基於互助合作的精神來占便宜,所以她的做法令人無法接受。她的行為顯示出她沒有為別人著想。此外,雖然我們認為她的做法有點自私,卻無法否認她所造成的損害非常輕微。事實上,指責埃莉諾有些無恥已經夠了,太過的指責表示我們對完全無害的偷竊行為過於憤憤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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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對你有利的銀行錯誤

  34. 不是我的錯

  44. 不至死亡,永不分離

  60. 照我說的做,而不是跟著我做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8 10:11

83. 道德黃金法則

  康斯坦茨總是奉行道德黃金法則:要別人怎麼待你,就要怎麼待人。或者是像康德說的大白話那樣:「只按你希望成為普遍法則的規矩辦事。」

  然而,康斯坦茨現在覺得難受,因為她受到某件事情的誘惑,但是這件事違反了黃金法則。康斯坦茨有機會與她最好的朋友的丈夫帶著所有家當私奔,很明顯,這絕對違反了「要別人怎麼待你,就要怎麼待人」的黃金法則。

  不過,康斯坦茨認為事情比想像中複雜。我們監禁罪犯並不是說自己也應該被監禁,而是說「我們處於與罪犯相同的情況時」應該被監禁。這條條款很重要:一切視具體情況而定。

  因此,康斯坦茨應該問自己,她是否希望下面這句話成為一條普遍法則:和她情況相同的人是不是應該跟她們最好朋友的丈夫帶著所有家當私奔?從她的語氣看來,答案似乎是肯定的。康斯坦茨並不是說通姦和捲走財産是對的,但是就她身處的特殊情況看來的確是對的。因此,答案出來了:康斯坦茨可以絲毫不用覺得良心不安地走掉。

  ——資料來源:《論語》,公元前5世紀;伊曼努爾·康德,《道德形上學的奠基》,1785。

  孔子的黃金法則幾乎以各種形式出現在人類設計的所有主要倫理體系中,它以簡單的形式提供人人都能遵行的道德經驗法則。

  康斯坦茨的處境突出的不只是個以破壞規則為代價、強詞奪理的笑話。她的問題指出了黃金法則的真正核心。而就兩種極端的詮釋看來,黃金法則不是荒唐,就是空洞。

  如果黃金法則是指在任何情況下,都絕對不能將自己不願接受的事施加在他人身上,我們就不能做出任何令人不快的事,比如懲罰或監禁。既然我們不願被監禁,我們就不該監禁連環殺人犯,這種說法荒謬極了。

  這就是為什麼康斯坦茨能正確看出遵守黃金法則應當考慮情況。由於每個情況都略有不同,每個個案就某種意義來說都相當獨特,所以我們只同意在「完全」相同的情況下得到相同的對待。但黃金法則的普世一面將因此消失,黃金法則將因此被架空。

  那麼我們是否應該尋求中間路線?這必須運用到「相關類似」的一些概念上:在道德相關類似,但不是完全相同的情況下被如何對待,就應該怎麼待人。例如,雖然非法殺人存在各種情況,但是從關鍵道德問題的角度來看,它們都是相關類似的。

  要運用黃金法則就必須如此,但是這絕不是簡單透明的規則。辨識「相關類似」並不容易,也不是為惡行找藉口,惡行與道德顯然沒有任何相關類似性。人類社會中的事非常複雜,如果無法注意每個個案的特殊性,就無法公平對待所有的情況。

  回到康斯坦茨的例子。她的理由看起來出於自利。但如果康斯坦茨的好友實際上是個騙子,已經從家人的銀行帳戶偷偷取走數千英鎊呢?如果她讓自己的丈夫過著痛苦的日子呢?在這些情況下,康斯坦茨的決定看起來不像自私,更像是英雄行為。

  康斯坦茨的兩難困局反映了任何試圖遵守道德原則的人都必須面對的挑戰:平衡遵守一般原則與關注每種情況的特殊性都同樣重要,在這樣的背景下,應該如何平衡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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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理性的要求

  44. 不至死亡,永不分離

  80. 理性與感性

  91. 無人受害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8 10:12

84. 高檔與低俗

  這是典型的狀況,你等了好幾年希望事業有所突破,突然你面前出現了兩個機會。終於有兩個大使的職位供潘妮選擇:兩個都是南海島國,國土面積、地理環境與氣候相似。拉利塔里亞有著嚴格的法律,婚外情、酒、毒品、大眾娛樂乃至美食一律被禁止,該國只允許藝術與音樂等「高檔的娛樂」。事實上,拉利塔里亞在推廣這類活動,因此島上擁有世界級的交響樂團、歌劇院、藝術廊以及「合法的」戲劇院。

  相反,拉維塔里亞是思想與文化的沙漠;儘管如此,它卻是享樂主義者的天堂。拉維塔里亞有很多很出色的餐廳,有蓬勃發展的喜劇與諷刺劇巡演,對性與毒品也持自由的態度。

  潘妮不願在拉利塔里亞的高檔娛樂與拉維塔里亞的低俗娛樂之間選擇,因為她兩者都喜歡。事實上,對潘妮來說,理想的一天應該包括美食、好酒、高檔的文化與低俗娛樂,但是她必須二選一。在被迫做出決定之下,潘妮的選擇會是什麼?貝多芬還是威靈頓牛肉?羅西尼(註:1792-1868,義大利作曲家)還是馬丁尼?莎士比亞還是小甜甜布蘭妮?

  ——資料來源:約翰·斯圖亞特·穆勒,《功利主義》,1863。

  這兩個奇怪的國家,哪一個能讓人過得更輕鬆?也許你認為這只是偏好問題。讓藝術愛好者到拉利塔里亞,喜歡派對的就去拉維塔里亞。兩個都喜歡的,應該說大多數人都是這樣,就得決定自己最喜歡什麼,或者至少決定失去哪部分更容易接受。

  然而,如果這只是品味與個性的問題,那麼為什麼高檔的娛樂總是能獲得政府補助,而低俗娛樂總是被徵收重稅?如果聽威爾第歌劇得到的愉悅感與聽機車頭搖滾樂不相上下,為什麼搖滾俱樂部無法像皇家歌劇院那樣得到相同的補助?

  諸如此類的思考讓許多人認定知識分子的「高檔」娛樂與精緻的美學欣賞有優越之處。然而,一旦這個觀點遭到質疑,我們就很難想出理由來區別高檔與低俗。有人懷疑這種區別只是一種偏好、勢利或精英主義,只是以客觀判斷的名義進行掩飾。

  這個問題困擾著功利主義哲學家約翰·斯圖亞特·穆勒,他認為道德的目標是最大化人的幸福。穆勒面對的問題是,他的哲學似乎將充滿淺薄與感官愉悅的生命看得比數量較少卻更具思想的生命更重要。生活滿足的貓過得比煩惱的藝術家要好。

  解決的方式是區分娛樂的質與量。只充滿低俗娛樂的生命,比除了低俗娛樂還擁有一點高檔娛樂的生命更差,但這仍未解釋為什麼後者更幸福?

  穆勒提出一項測試。我們應該問什麼樣的裁判才有資格下決定。曾經同時體會過高檔與低俗娛樂的人才有資格決定哪一種更優。而正如「高檔」與「低俗」的分類所展示的那樣,彌爾知道該如何思考這些人的選擇。

  如果彌爾是對的,潘妮身為有資格的裁判,將會選擇拉利塔里亞。她也許會遺憾自己無法享受低俗娛樂,但是不能享受高檔娛樂會讓她更苦惱。相比從未欣賞過藝術或從未沉溺於低俗娛樂的人,潘妮的意見更有份量。不過,潘妮真的會這樣決定嗎?她的判斷真能告訴我們,高檔娛樂一般都比低俗娛樂更優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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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無言勝利

  20. 賴活不如好死

  26. 忘記疼痛

  52. 計劃生育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8 10:13

85. 不存在的人

  「法官閣下,我的當事人的辯護詞很簡單。他承認自己的確在報紙專欄裡寫下『現任英格蘭足球隊經理是騙子、白痴、國恥』,他也承認說過這個經理『應該被槍斃』,但我的當事人的做法並未對原告格倫先生構成誹謗。

  「很容易就能理解其中的理由。在文章寫成並且刊登時,並沒有英格蘭足球隊經理這個人。格倫先生在兩天前已提出辭職並獲批准,這則新聞在被告的文章刊出當天就已成為盡人皆知之事。

  「原告主張我的當事人提出的指控是子虛烏有,但這些指控既不是確有其事,也不是子虛烏有,因為這些指控與任何人都沒有關係。事實上,更準確地說,這些指控毫無意義。比如「弗拉是一匹賽馬」,如果弗拉的確是一匹賽馬,這句話為真;如果不是,則這句話為假;如果根本不存在這樣一匹馬,這句話就毫無意義。

  「因此,陪審團不受理這宗案件。誹謗一個不存在的人簡直是荒謬,我將停止對本案舉證。」

  ——資料來源:伯特蘭·羅素,《論指稱》,發表於《心智》第14期,1905,已編為文集並重新發表於網路上。

  邏輯學家和一般人不同。大部分人就算有時候說話笨拙或不準確,也能讓對方大概明白他們的意思。邏輯學家則不同,他們對於日常語言的變化無常與模稜兩可感到失望,他們堅持認為即使是瑣碎而模稜兩可的話也是有意義的。

  想想格倫這件案子的辯詞。陪審團很可能不會管辯護律師的話,理由是我們知道被告說的「現任英格蘭足球隊經理」指的是誰。不過,讓我們從字面上看辯護律師的說法,並且接受當時並沒有球隊經理的描述。在這種情況下,陪審團仍會堅持辯方的陳詞是不實的嗎?如果沒有所謂的球隊經理,宣稱球隊經理是「騙子、白痴、國恥」當然就是不真實的。

  然而,如果我們認為是這樣,辯方的說法仍有其意義,這類意義曾經讓伯特蘭·羅素非常困擾,當時他正思考下列陳述是否為真,比如「假如高盧是共和國,現任法國國王就是個禿子」。問題是,在邏輯上,偽命題的否定為真。比如,假設「太陽繞地球轉為假」,很明顯「太陽不繞地球」即為真。然而,這意味著假如「法國國王是個禿子」為假,那麼「法國國王不是禿子」必然為真,但是法國國王不是禿子不可能為真,因為法國沒有國王。因此,在沒有國王的法國「法國國王是個禿子」和沒有經理的英格蘭足球隊「現任英格蘭足球隊經理是騙子」這一類陳述既不為真也不為假。

  既然陳述不真也不假,那不就毫無意義了嗎?也許你會這麼想,但是「現任英格蘭足球隊經理是騙子」這段陳述的含義相當清楚。一段毫無意義的陳述含義相當清楚,這在說辭上似乎相互矛盾。

  因此,這個顯然無傷大雅的難題,即這些陳述如何以及是否可以為真或假在不斷擴大。我們甚至還沒涉及這個概念:詞與世上事物的對應、陳述的真或假取決於兩者間的對應是否成立。

  當然,這個謎題不可能在此得到解決。不過,有一件事可以確定,如果你覺得這些問題瑣碎無聊,一點都沒意思,那就別去研究邏輯或語言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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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盒子中的「甲蟲」

  45. 隱形的園丁

  47. 兔子!

  74. 到處都是水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8 10:13

86. 藝術的價值

  瑪莉恩早已習慣在項目施工期間挖掘考古遺跡的不便,但接下來的事她是第一次碰到。

  他們發現坑洞的當天就發訊息給瑪莉恩,向她解釋裡面有什麼。坑洞底部有一個密封的箱子,裡面有一座米開朗基羅的雕像。箱子上裝了幾種機關,打開箱子將會引爆炸藥,箱子裡有瓦斯,只要跟氧氣接觸就會爆炸,箱子內還設置了其他精巧的機關。結論是,這件藝術品永遠無法重見天日,任何取出藝術品或移動箱子的嘗試都會摧毀它。

  但如此危險的定時炸彈絕不能留在未來醫院的地基中。因此,似乎只有兩種解決辦法:要嘛放棄建造醫院,讓藝術品安全地留在無人能夠接觸的地底下,要嘛安全起見,摧毀它。

  在這種情況下,瑪莉恩似乎沒有什麼選擇,只好下令拆彈小組控制引爆。但是她忍不住想,即使沒有重見天日的可能,讓雕像原封不動留下也好。

  大部分人都認為藝術品具有價值,而這種價值不僅體現在金錢上。偉大的藝術作品值得保存,個人與政府也付出大量金錢來獲取、修復或保存這些藝術品。

  但藝術品的價值來自藝術品本身,還是來自觀賞者?人們傾向於認為藝術品的價值來自於藝術品本身:即使沒有人看過米開朗基羅的大衛雕像,它的藝術成就也不會減少。如果我們認為過去沒人見過,未來也將不會有人看見的大衛雕像是偉大的藝術品,這種作品存在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或許大衛雕像能讓米開朗基羅受益,但在他死後,如果沒有人能欣賞這件作品,那它的意義又是什麼呢?

  區別藝術品的品質與意義是讓我們了解瑪莉恩兩難困境的關鍵。我們並不懷疑箱子裡的雕像是品質上乘的藝術品,問題在於如果沒有人能看見這件藝術品,這件藝術品還有意義嗎?

  主張將藝術品保留的人會說,雕像的存在會讓這個世界更美好。而主張摧毀的人覺得這想法很荒謬:世界會更好,是因為藝術品對觀賞者産生影響;如果人們不能靠藝術維生,藝術就沒有用。人們可以永遠關閉國家美術館,將繪畫與雕像放在裡面就好。不用關心這些繪畫是成了私人收藏,還是鎖在博物館保險室裡不見天日。主張保留的人會說,能看見的藝術品比看不見的藝術品要好,但這不表示沒被看見的藝術品完全沒有價值。開放參觀的美術館要比關閉的美術館好,而關閉的美術館又比完全沒有美術館好。

  人們的懷疑還是存在:難道我們不需要藝術鑑賞家來鑑定藝術的價值嗎?想像另一個場景:致命的病毒毀滅了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宇宙中完全沒有生命。這個世界遺留了大量藝術品,卻沒有人來欣賞。如果大衛雕像從基座上倒下,成了百萬碎片,難道這個荒涼的世界會比有大衛大理石雙眼凝視的世界更糟?如果我們認為會更糟,難道不是因為我們想像自己仍然存在於世界上,並且將意識注入這個原本不該有意識存在的思想實驗中嗎?難道我們沒犯過這樣的錯誤:看著屍體,並想像它仍是那個實際上已不存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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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沙灘上的畢卡索

  37. 自然就是美?

  48. 惡俗與藝術

  66. 偽造專家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8 10:14

87. 公平的不平等

  約翰和瑪格麗特為三個兒子購買聖誕禮物:馬修,14歲;馬克,12歲;盧克,10歲。這對疼愛子女的父母總是儘量公平地對待三個孩子,今年他們打算為每個孩子花100英鎊。

  一開始,他們的採購看起來相當順利,因為他們很快就找到要買的東西:價值100英鎊的掌上遊戲機。當他們拿了三臺掌上遊戲機準備結帳時,約翰發現一個特價活動:購買兩臺價值150英鎊的新型PlusMax掌上遊戲機,將能免費得到一臺原機型掌上遊戲機。約翰與瑪格麗特可以花相同的價錢買到更好的商品。

  「我們不能這麼做。」瑪格麗特說,「這不公平,因為會有一個孩子拿到比另外兩個孩子差的禮物。」

  「但是瑪格麗特,」約翰想到能跟兒子借他的新玩具來玩便興奮起來,他說,「這怎麼會不公平?他們並不會拿到比原先差的禮物,其中兩個孩子甚至拿到了更好的。如果不買這些特價商品,兩個孩子會拿到比特價商品差的禮物。」

  「我希望他們拿到的東西都一樣。」瑪格麗特回答。

  「就算拿到較差的也可以嗎?」

  ——資料來源:約翰·羅爾斯,《正義論》,哈佛大學出版社,1971。

  許多人認為平等是應該得到的,但現在幾乎很少有人認為要不計代價地追求平等,這是因為降低標準而得到平等往往會造成刻意扭曲。我們可以讓每個人都跟社會上最窮的人一樣,這樣就能輕易地實現所有人的平等,但這顯然很愚蠢,因為這麼做對任何人都沒有幫助。最窮的人還是跟過去一樣窮,所有人都是受害者。

  然而,這只是因為我們認為強制平等不值得,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毫無保留地接受所有的不平等。我們要問的是什麼時候不平等是可以接受的。約翰對瑪格麗特的解釋為以不同的方式對待孩子們提供了一種答案。只要沒有人因此受到損害,而又有人因此得利,不平等就是可接受的。

  這非常接近政治哲學家約翰·羅爾斯所說的「差異原則」。本質上,差異原則是說唯有不平等有利於最貧窮者時,才能允許不平等,但我們並不確定這個原則是否適用於馬修、馬克與盧克。按照原先的禮品採購計劃,這三個孩子構成一個無階級的微型社會,這個社會中每個人的貧富都一樣。購買新型掌上遊戲機的計劃的確能讓其中兩個孩子玩上更好的遊戲,但對剩下的那個孩子的狀況沒有幫助。因此,我們能說這項計劃在整體上是有利的嗎?

  當然,在政治與家庭層面上運用差異原則會有很大的不同。就整個社會來說,約翰的論證似乎在直覺上能說服人,但在家庭中,我們有理由將平等放在更優先的位置上,因為在小團體中,人們更容易感受到不平等,並導致緊張的局面。

  不過,同樣的思考確實可以延伸到政治領域。反對不平等的一個理由是不平等對社會凝聚力與窮人的自尊有影響。正如社會心理學家們所指出的,即使在物質上人們並未因鄰居變得富有而自己更窮,但是在心理上,人們卻因逐漸察覺自己和鄰居的財富差距而受到傷害。所以無論是在政治領域還是家庭領域,只從物質角度考慮平等與不平等是個嚴重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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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8 10:15

88. 完全失憶

  阿諾德·科南剛剛的發現令他不快:他根本不是阿諾德·科南。或者說,他過去不是。這實在令人撓頭。

  科南只能將自己不尋常的生平理解成這樣了。科南出生時名叫艾倫·E·伍德,據說伍德是個非常令人厭惡的傢伙:以自我為中心、自私自利、殘忍而且無情。兩年前,伍德被國家調查局盯上而陷入困境,當時他只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在戒備森嚴的監獄中度過餘生,但是在那裡一定會被其他犯人欺辱;另一個則是消除他的記憶,成為國家調查局完全虛構出來的一個幽靈。伍德選擇了後者,接受了全身麻醉,醒來後已經完全忘記了之前的一切。相反,他記得的是完全虛構的過去,也就是阿諾德·科南的過去——他現在認為自己就是科南。

  科南發現這一連串事實,卻還是不知道自己是誰:伍德,還是科南?

  ——資料來源:《全面回憶》(1990),保羅.范霍文執導;《記憶總動員》,作者菲利普·K·迪克,收錄於《菲利普·K·迪克短篇故事集》第2冊,Carol出版公司,1990。

  科南/伍德的身分危機實在夠糟糕。他不是某個自己不認識卻惹人厭惡的傢伙,就是安全機構虛構出來的。科南/伍德希望這兩者都不是真的。

  許多人一開始都憑直覺認為科南「實際上」就是艾倫·E·伍德。這一點可以理解。我們的認同感通常來自大腦與身體,既然這個有機體生命從一出生就叫艾倫·E·伍德,而且他的生命並未中斷過,也沒人用他的姓名生活,那麼科南應該就是伍德。畢竟,如果他不是伍德,伍德在哪裡?就算死也要見屍,問題是並沒有人被殺掉。

  這個論點更因下面的現實情況得以加強:阿諾德·科南是安全機構與神經學家創造出來的人,無論他記得多少童年往事,這些事其實都是虛構的。科南是假的,伍德才是真的。所以心靈被改變到完全無法被識別,還需要懷疑科南是伍德嗎?

  在科南/伍德的心裡,答案是肯定的。不管我們的邏輯推論多麼具有說服力,他都覺得自己是科南而非伍德。他完全不想體驗消除記憶前的自我。事實上,也許他想都不敢想自己會再度變回那個不道德的傢伙。

  在我們說他完全否定事實之前,想想他已經以科南的身分生活了兩年,因此他的過去並非完全虛構。我們也該想想人們患失憶症的狀況:如果你在兩年前腦部受到撞擊而失去所有記憶,這樣的經歷當然會改變你,但是你不會完全變成另一個人。

  所以,我們不難理解科南/伍德為何會被視為伍德,因為科南實際上只存在了幾年,之前的記憶都是假的。科南是人為的創造物,但這個事實不能否定他已經以這一真正的人類的身分實際生活了兩年。

  如果兩種身分都是真實的,如何確定哪一種更有說服力?提出的問題不同將會得到不同的答案。伍德的朋友是否從他身上認出伍德這個人?科南的新妻子認為自己嫁給了誰?伍德的債務人會提出何種主張?科南/伍德認為自己是誰?除了問事實,或許我們應該問哪一個問題最重要,而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是我們應該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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