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文學] 一頭想要被吃掉的豬 作者:朱利安·巴吉尼(已完成)

 
waterkcl 2019-2-10 09:45:54 發表於 其它小說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1 19973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6 09:40

69. 恐懼

  「可怕的東西!可怕的東西!」

  許多人猜想是什麼啟發了庫茲上校,讓他在臨終前說了這句著名的話。答案在於他最後一口氣前領悟的事。在那一刻,庫茲發現過去、現在與未來都是幻覺,時間中沒有一刻曾經消失過,發生的每件事都永遠存在。

  這意味著他即將面對的死亡不是終點,他的人生將永遠存在。因此,在某種意義上,他經歷的人生將不斷地再次經歷,永恆地重複,每次都完全一樣。因此,沒有學習、改變與改正過去錯誤的希望。

  要是庫茲的人生是成功的,他就能接受這件事。他可以審視自己的工作,覺得自己「做得不錯」,並且在心理上戰勝死亡,平靜地走向墳墓。然而,事實上庫茲的反應帶著恐懼,這顯示他未能克服再次活著時要面對的挑戰。

  「可怕的東西!可怕的東西!」當你想到生命的永恆回歸時,會有不同的反應嗎?

  ——資料來源:弗里德里希·尼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1891;約瑟夫·康拉德,《黑暗之心》,1902。

  作為文學批評與形上學,針對庫茲臨終話語的這番詮釋引自康拉德的《黑暗之心》,往好了說是完整的思辨,說難聽點就是純屬虛構。我尚未看過有文字明確地指出我們應該如何理解庫茲神秘的臨終之言。至於「永恆回歸」的概念,雖然尼采似乎很認真地信仰它,但絕大多數評論家都不認為這能代表尼采極盛時期的思想。

  儘管如此,永恆回歸的假說以及我們如何對其做出回應,仍是用來進行自我審視的有趣工具。即使我們的生命並非注定要不斷地重來,但我們能否接受這種想法,對尼采來說,這恰恰可以測試我們能否「克服」生命。唯有能完全征服自我、掌控自身命運的「超人」,才能以一種滿足的心態接受生命的永恆回歸,並面對自己的生命。

  重要的是要記住尼采所說的「永恆回歸」,並不是指電影《今天暫時停止》中那樣的情況。在那部電影中,比爾·默里發現自己一遍又一遍地重複著每一天,但每天都有機會以不同的方式做事。因此,他最終學會了如何去愛,因而有了得到救贖的可能,有了逃離循環的可能。尼采的回歸形式是指,人類無法察覺自己在一遍又一遍地做同樣的事,因此也沒有機會改變;他們過的是完全一樣的人生,不斷地重複。

  尼采也許過於誇大地說只有從來都不存在的超人才能接受永恆回歸。但確實,令人驚奇的是會有多少人,包括那些曾在鬼門關走過一遭的人,說:「如果我從頭開始,我會把所有同樣的事再做一次,我沒辦法改變任何事。」表面看來,這直接與尼采的主張(即人們無法忍受永恆回歸)唱反調。或許錯的人不是尼采,而是盲目擁抱過去錯誤的人。因為當我們試著想像自己過去的糟糕經歷、犯過的可怕錯誤、造成的傷害和遭受的恥辱時,難道一點也未感到難以承受的痛苦嗎?我們之所以未被過去的「可怕的東西」征服,難道不是因為缺乏想像力,或者至少壓抑了痛苦的記憶?超人和我們不同,他並未讓自己免受回憶的痛苦,並且直接接受了回歸觀念。這就是為什麼尼采相信超人非常稀有,而我們其他人一想到歷史不斷重複、重複、重複,就會有像庫茲一樣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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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賴活不如好死

  34. 不是我的錯

  65. 靈魂寄居

  88. 完全失憶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6 09:41

70. 突擊檢查

  當衛生檢查員來到艾米里歐的披薩店並且立即關閉了他的店後,朋友都無法相信艾米里歐就這樣讓事情發生了。他們說,既然艾米里歐知道檢查員很快要來,他為什麼不把店鋪打掃乾淨?

  艾米里歐的回答很簡單。他已被告知,檢查員會在月底前的某一天來突擊檢查。他坐下來想著對方會在哪一天來。應該不會是31日:如果檢查員在那一天之前都沒有來,就表示他只會在31日來檢查,這樣就不能算是突擊。如果31日被排除,那就是30日,但基於相同的理由,這樣也不算突擊檢查了。如果檢查不在31日,那麼29日也不可能是檢查日,因為這樣就只剩下30日,那也不算突擊。但是,如果檢查不會是在30日或31日,那也不會在29日,理由是一樣的。依此往前推,艾米里歐最後認為檢查員哪一天都不會來。

  諷刺的是,在得出突擊檢查是不可能的結論之後,檢查員走進店門,艾米里歐在不快中大吃一驚。他的推論出了什麼問題?

  ——資料來源:被廣為討論的「突擊檢查悖論」,源於戰時瑞典廣播。

  對這個謎題的簡短回答是,一般在日常生活中,沒有人會像邏輯學家那樣斟酌文字。檢查員所說的「突擊」只是指他們不會事先告知艾米里歐檢查的日子。如果等到31日,只剩下一天可以檢查,那麼檢查就不是「突擊」。

  許多哲學家認為這是個無聊的回答,因為它並未解決問題,而只是以含混的日常語言模糊焦點。但我認為這種批評很狹隘。我們應該常常提醒自己,縱使語言的不準確在其他狀況下會阻礙我們的理解,但是語言的模糊與灰色地帶有時也能讓我們理解世界。

  不過,這個回答確實未能解決這個難題。如果突擊的約定完全按字面意思,接下來的檢查如果不是突擊,比如選擇在31日檢查,是否等於違反了突擊檢查的約定?

  或許突擊檢查這個概念本身就有矛盾。從這一點來看,艾米里歐的推論是完美的,而他的結論也沒錯:不會有突擊檢查。因此,預先宣布要突擊檢查,這種做法肯定隱含著某種矛盾。

  艾米里歐的結論看起來相當合適,但實際上突擊檢查顯然會發生,而他發現這一點之後,也付出了不小的代價。如果說了約定並實現了,似乎很難說它有矛盾。

  另一個耐人尋味的可能是:推論說不會有突擊檢查的人,只是改變突擊檢查的時間而已。比如,在29日,艾米里歐會認定30日或31日不會有突擊檢查,但即使沒有突擊,還是會有檢查,可以是剩下兩天中的某一天。既然艾米里歐不知道兩天中的哪一天會來檢查,即便是30日來檢查,那就還是突擊檢查。

  即使是在31日檢查,也還是突擊檢查,因為艾米里歐已經認定31日不會有突擊檢查。那麼如果當天有檢查,就成了突擊檢查。

  不過,最讓人驚訝的還是這個謎題只是個語言小把戲,從這個小把戲中我們看到當中的邏輯比表面看起來要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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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賽跑的烏龜

  25. 優柔寡斷的布里丹

  42. 拿了錢就跑

  94. 稅上加稅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7 09:45

71. 延緩死亡

  格雷醫生很沮喪,他的晚期病人仍用維持生命的機器延續生命。病人最後一次清醒時曾強烈要求關掉機器,但是醫院倫理委員會認為任何故意縮短病人生命的行為都是錯誤的。

  格雷反對委員會的決定,而且因病人的意願被忽視而感到不安。他也認為,以機器延緩死亡的來臨只會延長病人的朋友和家屬的痛苦。

  格雷站在病床邊難過地看著病人,但一件怪事發生了。醫院的清潔工碰到了維持生命的機器的電線,插頭被拔了出來,機器發出嗶嗶的警告聲。清潔工覺得不大對勁,看著站在病床邊的格雷,想要他幫忙。

  「不用擔心,」格雷毫不猶豫地說,「繼續做你的事,沒問題的。」

  對格雷來說,確實沒問題,因為沒有人故意縮短病人的生命。格雷在做的只是不理會意外掉落的插頭,沒有採取任何措施讓機器繼續工作。現在他既可以獲得自己想要的結果,也未違反倫理委員會的指示。

  ——資料來源:喬納森·格羅佛,《導致死亡與拯救生命》,企鵝出版社,1977。

  殺人與任人死亡之間存在明顯差異,但是這項差異總是具有重要的道德意義嗎?如果在這兩種情況下,死亡都是故意且經過審慎的決定造成的,做出決定的人是不是都應該受到責難?

  在格雷醫生的例子中,要在殺人與任其死亡之間做出明確的區分似乎有些奇怪。格雷想關閉維持生命的機器,讓病人安息。事實上,儘管他只是沒有重新插上機器的插頭,但意圖與結果都跟殺人一樣。採取行動讓病人死亡如果是錯的,那麼不採取任何行動防止病人死亡當然也是錯的;或者,換個角度來說,讓病人死亡在道德上如果說得過去,關閉機器當然也沒有道德上的問題。

  不過,法律對安樂死的規定確實明確地區分了殺人與任人死亡。這導致了古怪的結果:一方面,醫生可以停止供食處於永久植物人狀態的病人,讓病人逐漸餓死;另一方面,醫生不能注射致命藥物,讓病人快速死亡。不管是哪一種,病人都沒有知覺,也不會受苦。不過,我們很難理解,餓死為何會比快速無痛的死亡在倫理上更優。

  有人認為,雖然殺人與任人死亡之間並不總是存在道德意義上的差異,但是從法律與社會的角度出發,依然禁止故意殺人。這當中存在倫理的灰色地帶,如維持生命的機器的例子,但社會還是需要規則和最佳、最明確的界線以區別殺害與任人死亡。在一些疑難案件中,這也許意味著我們會得到令人不滿的結果,如格雷醫生的病人。然而,這總比為醫生打開故意殺人之門要好。

  在殺人與任人死亡之間劃定界線,雖然是區別倫理與非倫理治療的最佳方法,但是這種做法仍然有問題:為何不設定基本的原則,既能將病人的痛苦降到最低,又尊重了病人的意願?

  不論我們得出什麼結論,格雷醫生的例子都顯示,從倫理的角度來看,殺人與任人死亡之間的區別仍然存在很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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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平凡的英雄行為

  29. 命懸一線

  53. 雙重效果原則

  89. 殺人,還是放任死亡?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7 09:45

72. 拯救鸚鵡佩西

  「今天,我要根據《歐洲人權公約》第4條『免於奴役或強迫勞動的自由』向我所謂的僱主波利先生提起法律訴訟。

  「自從波利先生在委內瑞拉抓到我之後,我就一直在違反個人意願的情況下被控制,並且被剝奪了擁有金錢或財産的權力。這怎麼可能是對的?我跟各位一樣是人,我能感覺到疼痛,有計劃,有夢想,也能說話,明理,有感受。你們不會像對待我這樣對待你們自己。所以為什麼讓我遭受這種赤裸裸的虐待呢?

  「我聽到的回答是:『因為你是一隻鸚鵡,佩西。』是的,我的確是一隻鸚鵡。雖然你們的人權公約講的是人權,但裡面也提到『每一個』,『每一個』就是指『所有人』。什麼是人?過去認為只有白人才算是真的人,如今這個偏見已經被顛覆了。當然,人是能思考、具有智力的物種,不僅能推論與反思,還具有自我意識。我也是這樣的物種,我是人,因為我的物種而反對我有自由就和種族主義一樣沒道理。」

  ——資料來源:約翰·洛克,《人類理解論》第5版第2冊第27章,1706。

  聽太多樂觀主義者或悲觀主義者對生物學的看法,你也許開始相信佩西的例子不久將真實發生。誰知道基因工程什麼時候會培育出具有超智力的鸚鵡,或者更有可能培育出這樣的黑猩猩?

  如果我們真的能做到這一點,我們製造出的是人嗎?「人」與「人類」並不是同一範疇。後者是生物物種,前者顯然較不具生理學特徵。想想我們如何對待科幻小說中具有智慧的外星生物,例如《星際爭霸戰》中的克林貢人。「他們也是人」似乎不只是合理的反應,也是正確的反應,但另一方面,說「他們也是人類」卻是錯的。

  從道德觀點來說,哪一種範疇更重要?想想拷打克林貢人是否符合道德。「沒問題,反正他不是人」這種話在我聽來肯定會觸怒人的道德神經,但另一方面,「別這麼做,他可是人」似乎就合乎道德。

  如果這個推論的方向正確,佩西就不該只是能自由飛翔,而我們也應該重新思考如何看待自己和其他動物。首先,我們的道德意義在於,我們擁有人的屬性,而非擁有人類的屬性。因此,我們的認同並非由我們的身體外形決定,而是由身為個人必須擁有的自我特徵決定——思想、情感與知覺。我們要求他們像人一樣存在,而非擁有人的身體。

  其次,佩西指出的種族主義可能隱含了「物種歧視」。每當我們認為,生物應該依照不同的分類而有不同的對待方式,即便這種生物學差異與道德無關時,物種歧視就會出現。

  實際上,其他動物根本沒有足夠的人的特質,也就沒有資格得到《歐洲人權公約》的保護。然而,許多動物不僅有痛覺,某種程度上還會記得並預期疼痛的發生。難道我們不該主張在道德上有義務將疼痛列入考慮,並且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疼痛嗎?如果只因動物不是人類而沒能做到這一點,那不就犯了物種歧視的錯?即便不大可能訴諸法院,我們也必須回應這樣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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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一頭想要被吃掉的豬

  32. 自由的西蒙妮

  54. 捉摸不定的我

  65. 靈魂寄居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7 09:46

73. 變成蝙蝠

  變成蝙蝠是什麼感覺?試著想像一下。或許你看到自己變得很小,變成蝙蝠的形狀,並與數百隻同類一起倒掛在洞穴中。但是,這還遠不夠寫實,真正要想像的是寄居在蝙蝠的身體中,而不只是成為蝙蝠。試著再想想。

  如果你發現這很難想,原因之一在於身為蝙蝠的你沒有語言,放寬一點說,你也只擁有原始的語言,只能發出吱吱聲與鳴叫聲。你不僅無法通過語言表達你的思想,也沒有內在思想,至少不能運用任何語言的概念。

  另一個原因或許是最難以想像的部分,蝙蝠是靠回聲定位找到路線的。牠們發出的吱吱聲就像雷達波,靠聲波反彈回來的方式了解前方有什麼物體。用這種方式體驗世界會是什麼樣子?可以想像的是,蝙蝠的知覺作用就跟我們的視覺一樣,但這存在很大差異。還有一個原因更是古怪,蝙蝠看到的景象和我們從飛機座艙中的雷達螢幕上看到的一樣。

  不,最可能的解釋是通過回聲定位感知世界,等於擁有一種完全不同於人類的感官體驗。你能想像出一點點?

  ——資料來源:《成為蝙蝠是什麼感覺?》,湯瑪斯·內格爾,收錄於《人的問題》,劍橋大學出版社,1979。

  要大家想像蝙蝠的感官世界,美國哲學家內格爾在他的著名論文《成為蝙蝠是什麼感覺?》中第一次提出了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即使能回答出來。這反映出心靈哲學的難題。

  針對心靈的科學研究即便不是處於嬰兒期,也肯定還在尚未發展的階段。雖然如此,我們還是在各個方面都略知一二。尤其心靈必須靠不斷運轉的大腦才能存在,而經過長期研究,我們已經得到大腦「圖譜」:能辨認出大腦的哪個區域負責心靈的哪些功能。

  除此之外,心靈與身體的問題依然存在。也就是說,我們知道心靈與大腦之間存在某種非常緊密的關係,但物質(比如大腦)如何能産生心靈上的主觀經驗,這依然很神秘。

  內格爾的蝙蝠有助於將這個問題具體化。我們逐漸能完全理解蝙蝠的大腦如何運作,以及如何通過回聲定位感知外物,但完整的身體與神經上解釋依然無法讓我們體會成為蝙蝠是什麼感覺。因此,就算我們了解蝙蝠的大腦運作的每個細節,仍然無法完全理解蝙蝠的心靈。如果心靈的存在只是靠大腦的不斷運轉,那為什麼會這樣呢?

  換句話說,心靈之所以特別,在於它的世界是第一人稱視角。每個有意識的生物都是從「我」的角度來感知世界的,不論這個生物是否擁有自我概念。至於物質世界則純粹是從第三人稱的角度,每件事物都是「他」、「她」或「牠」。這就是為什麼對大腦及其如何運作的描述能夠完整,因為它包含了每一件可以從第三人稱觀點捕捉的事物,然而它遺漏了對經驗來說似乎是最關鍵的層面——第一人稱視角。

  從這些能看到什麼?科學永遠解釋不了心靈,因為意識與科學的觀點完全不同?還是我們只是尚未想出一種科學地理解世界又能同時捕捉第一與第三人稱視角的框架?或者,心靈根本就不是物質世界的一部分?第一種可能性似乎太悲觀;第二種可能性給予我們向前的希望,只是我們還無法掌握;第三種可能性則完全無視目前已知的心靈與大腦之間的緊密聯繫。找到一條前進的路似乎與思考深入蝙蝠的心靈一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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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專門研究紅色的色盲

  21. 埃皮菲尼亞人的土地

  59. 我們看到的不一樣

  68. 疼痛錯亂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7 09:47

74. 到處都是水

  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將新行星命名為「孿生地球」,這顆新發現的行星不只和我們的地球大小相似,連氣候和當地演化的生命也幾乎與地球一樣。實際上,新行星上甚至還有國家,人們還說著英語方言。

  孿生地球上有貓、煎鍋、玉米捲餅、電視、棒球、啤酒和水(至少看起來像是水的東西)。孿生地球上確實存在從天而降的乾淨液體流入河川與海洋,並且成為孿生地球人與來自地球的太空人的飲用水。

  分析這種液體時發現,它並不是H2O,而是一種非常複雜的物質——H2NO。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因而宣布先前聲稱在孿生地球上發現水是錯誤的。有些人說,如果有動物看起來像鴨子、走路像鴨子、叫聲像鴨子,那就是鴨子。而孿生地球上有長著喙的鳥類搖搖晃晃地走著,並且發出鴨子般的叫聲,卻不是鴨子。

  然而,八卦報紙的頭條給了不同的詮釋:「那是水,吉姆,但跟我們了解的水不一樣。」

  ——資料來源:《意思的「意思」》,希拉蕊·普特南,收錄於《哲學文集第2冊:心、語言和實在》,劍橋大學出版社,1975。

  H2NO是水嗎?說得更清楚一點,我們為什麼關心這事?這種問題似乎只有痴迷於語義學的哲學家才會關心。要不要稱H2NO為水又有什麼關係?我們知道H2NO是什麼、不是什麼就夠了。

  如果你對意義的來源有興趣,那麼這確實重要。大多數人雖然沒有明確的意義理論,但我們對於意義還是有一個大致可用的看法。文字的意義就像腦子想到的定義。比如,可以說,如果我誤信偏頭痛就是一種嚴重的頭痛,然後我可能會說:「我有嚴重的偏頭痛。」如果有人提醒我,我實際得的並不是偏頭痛,我會承認錯誤,但我依然認為我說自己有偏頭痛時,我知道自己指的是什麼。這種錯誤是正確定義與人們內在定義之間的錯誤搭配。因此,能確立文字意義的是文字定義,而定義是一種既能儲存在詞典中,也能存在心靈中的事物。

  然而,H2NO的故事挑戰了這種說法。很明顯,當地球人與孿生地球人想「這是水」時,他們所想的是完全不同的物質。地球上的水與孿生地球上的水不是同一種物質,它們只是恰好名字相同。現在,想像1000年前的地球與孿生地球:沒有人知道水的化學成分。所以,如果你覺得在想著「那是一杯水」這句話時,地球人與孿生地球人所想的是相同的,那麼現在想像一個地球人與一個孿生地球人想的是同一杯「水」,如果這杯水是H2NO,則孿生地球人的想法為真,而地球人的想法則為假,因為這杯水完全不是地球人說的水。這意味著他們兩人的想法永遠不會相同,因為相同的想法不可能既真又假。

  如果這個推論是正確的,也確實似乎有說服力,那我們會得出一個令人驚訝的結論。地球人與孿生地球人的大腦思考方式是相同的,但想法不同,這表示思想不完全都在腦子裡!至少有一部分能提供文字意義的思想,實際存在於外在世界。

  所以,H2NO是不是水這個問題不單單只是語義學的問題。你如何回答這個問題將決定意義與思想是否如我們假定的那般,存在於我們的大腦裡,還是存在於大腦之外。這個問題真的會讓人想到發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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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忒修斯」號

  23. 盒子中的「甲蟲」

  63. 不明不覺

  68. 疼痛錯亂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7 09:47

75. 隱身

  赫伯特套上百手巨人蓋吉茲的戒指,立刻被自己眼前的景象震驚:什麼都看不見了。他隱身了。

  一開始的幾個小時,赫伯特到處遊蕩,測試自己的隱身能力。其間,他偶然咳嗽了幾聲,他發現在聽覺的世界中,自己也變得沉默。不過,赫伯特的身體重力還在,他會在軟墊上壓下印子,也會讓路過的人莫名其妙地絆倒。

  在習慣隱身之後,赫伯特開始思考接下來要怎麼生活,讓他覺得可恥的是,他一開始想到的竟然都是些讓人完全不能接受的事。比如,他可以潛入女浴室或更衣室,他可以輕鬆地偷竊,還可以絆倒那些西裝筆挺卻面目可憎地大聲講手機的人。

  但赫伯特想拒絕這些卑劣的誘惑,並且思考自己可以做些什麼好事。不過,做好事的方法似乎不那麼容易想到。他還能抵抗利用隱身能力做不良之事的誘惑多久?只要赫伯特心裡有一絲動搖,很可能就前功盡棄:偷窺裸女或偷錢。他有抵抗的力量嗎?

  ——資料來源:柏拉圖,《理想國》第2冊,公元前360年。

  百手巨人蓋吉茲的戒指可以用來測試道德:在隱身時,你會有什麼舉動,你的舉動會揭示你真實的道德本質。但讓一個人面對大多數人都無法抵抗的誘惑,觀察這個人如何行動並且對這個人做出判斷,這公平嗎?我們可以坦誠地想像,戴上戒指會讓自己令人失望的敗壞一面盡顯,但這畢竟不是說我們真的道德敗壞。

  或許神秘戒指能讓我們同情魔鬼的處境,或至少同情他的小嘍囉。比如,社會名人總是行為不端,令人髮指。我們能不能想像當一個人坐擁巨額財富,有無窮的機會放縱自己,身旁又有小人不斷奉承,在那樣的環境中,我們真能確定自己最後不會墮落嗎?

  想想看,如果我們擁有蓋吉茲的戒指一段時間,我們會怎麼做,也許這可以讓我們深入審視自己現在的道德狀況。坦承自己可能抵擋不了偷窺的誘惑是一回事,覺得我們會第一時間衝到最近的健身房更衣室則是另一回事。有些人沒有真的去偷窺,只是因為害怕或沒有機會。

  因此,蓋吉茲的戒指能幫我們將自己真正相信是錯的事以及只是礙於習俗、名聲或膽怯而沒有做的事區分開。戒指剝去我們個人的道德外衣,使我們看到自己的真心,並且移除我們佯裝的價值矯飾。最後,我們剩下的道德內涵恐怕少得可憐。或許我們不會隨意殺人,但是面對自己厭惡的人恐怕不會手軟。許多女性主義者認為,一定有很多男人會趁這個機會強姦女人。或許我們不會成為職業盜賊,但財産權也許會突然不再被當成重要的事。

  很悲觀嗎?如果你問別人他們覺得一旦有人擁有這枚戒指會做什麼,他們自己又會拿來做什麼,你會發現答案形成強烈的對比。其他人都成了無道德的人,自己則一貫地正直。當我們這麼回答時,是否低估了身旁的人,還是說我們高估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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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不是我的錯

  54. 捉摸不定的我

  66. 偽造專家

  85. 不存在的人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7 09:49

76. 聯網的大腦

  烏莎跟她那些愛賣弄的同事相處時,不會再覺得不安了。烏莎充滿自信地悄悄走到愛賣弄的蒂莫西旁,準備測試自己的新能力。

  「烏莎,親愛的,」蒂莫西說,「你今晚看起來特別像『無情的妖女』!」

  「一個孩子,美若天仙?[1]」烏莎回答,「我真是受寵若驚,但『她的秀髮順長,雙腿輕盈,眼神狂野』。我無法形容我的眼睛,但我穿的是8號鞋,我的頭髮絕對是短髮。」

  蒂莫西顯然相當吃驚。「我不知道你是個濟慈迷。」他說。

  「用康德的話來說,」烏莎答道,「或許你不了解我真正的本質,只看到我的外表。」她說完隨即離開,留下錯愕的蒂莫西。

  烏莎的新植入物發揮了很好的效果:一塊連結了全球資訊網並內建百科全書的高速無線晶片。只要烏莎一開始想,晶片就開始搜索來源,深入挖掘各種訊息源,找出要找的訊息。烏莎甚至無法分辨哪些是她自己的回憶,哪些是晶片找到的訊息。不過她也不在乎,因為現在她是辦公室裡最博學的人,這才是最重要的。

  烏莎作弊了。這一點毫無疑問。她假裝自己讀過並記得那些內容,實際上,都是她那驚人的植入物在給大腦提供訊息。

  但這表示烏莎不知道濟慈與康德寫了什麼嗎?事實是她以非正統的方式取得了這些訊息,並不表示她沒有知識。畢竟,取得儲存在大腦中的訊息,和取得儲存在其他地方但與大腦直接相連的訊息之間有什麼區別?

  如果你同意這一點,這個例子就更具說服力,與許多哲學家一樣,知識是一種被合理化的真實信仰。烏莎對濟慈與康德的確信是真實的,她之所以相信,是靠大腦中晶片的功能,以及我們基於自己不大可靠的大腦功能,認為自己的記憶是真實的,這兩種說法的合理性其實差不多。

  或許,這個例子中最有趣的部分並不在於烏莎知道什麼,而是記下來的事在智力上與智慧上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烏莎令人驚訝的表現不只是靠她能輕易得到各種資料,她還得運用機智與理解來使用它們。正是這一點,而不是背誦經典詩文的能力,讓烏莎顯得更聰明。

  但這個故事的背景讓我們看到,有時我們會被愚弄而想錯方向。烏莎過去總覺得自己不聰明,因為她身旁的人都能輕鬆地背誦、引用或提到偉大的作品。這些人展現的究竟是不凡的智力還是記憶力?注意,蒂莫西可能靠引用濟慈的詩句引起了對話,但詩中的女主角其實長得一點也不像烏莎。

  或許,我們還有其他好理由認為烏莎的植入物不能取代對偉大作品的實際閱讀,唯有花時間閱讀好書,你才能真正理解書中的內容並理解其中的含義。烏莎引用的詩文欠缺對背景和內容的理解,雖然她機智地引用詩文,讓同事難堪,但一旦對話轉移到濟慈或康德的細微之處,或許還是會讓人覺得她有所欠缺。

  不過,關鍵是蒂莫西也不怎麼樣。重點在於只知道偉大哲學與文學作品的內容,並不代表人具有智慧或智力。在儲存知識上,電腦晶片能跟人腦一樣有效,重要的是如何運用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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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印度人與冰

  30. 別人的回憶

  40. 木馬贏家

  63. 不明不覺

  [1] 約翰·濟慈的詩句。——編者注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7 09:49

77. 代罪羔羊

  瑪莎為什麼加入警隊?她心裡再清楚不過:保護民眾,並且確保正義得以伸張。對瑪莎來說,這些考慮甚至比遵守規則還重要。

  瑪莎不斷地告誡自己這一點,因為她害怕自己沒有決心打破規則來實現自己的理想。有個好人犯了可怕的錯誤,導致一名無辜女人死亡,但一連串的意外與巧合讓瑪莎擁有足夠的間接證據與法醫證據證明另一個人有罪。不僅如此,瑪莎能指控的男人是個壞透了的人,肯定犯下了一系列謀殺案,她只是沒有足夠的證據將他繩之以法。

  瑪莎知道,正當法律程序不允許設計將人控告的事件發生,但是將一個連環殺人犯關進牢裡,總比將一個對別人毫無威脅的男人關進牢裡要好得多。這麼做所伸張的正義遠大於不讓殺人犯得到公平審判所造成的不正義。

  ——資料來源:《白夜追兇》(2002),克里斯多福·諾蘭指導。

  「如果有人傷害我的孩子,我會殺了他。」如果不是守法的民眾這麼說,我們還不覺得有什麼不尋常的。不過,說這種話的人在想什麼?

  有的人會解釋說雖然他們知道親手主持正義是錯的,但他們只是單純而誠實地承認自己是怎麼想的。另一些人可能不會為自己辯護那麼多,他們認為傷害自己子女的人罪有應得。法律或許不允許他們這麼做,但道義支持他們。

  法律與道德並非同一件事,這一點應該沒有爭議,這也是為什麼不公正的法律可能存在,而公民的不服從有時又值得稱讚。儘管如此,法治的原則仍然很重要,唯有例外情況才能扭曲或打破規則。為了所有人的利益,我們必須禁止人們替代法律行事,哪怕是出於良善的動機也不行。

  然而,這些通盤考慮對瑪莎沒多大用。也許她完全同意上述分析,但她的問題是什麼時候才是可以打破規則的例外情況。她應該如何判斷?

  有幾種判斷方式可以為瑪莎的欺騙行為辯護。舉例來說,我們可能認為要滿足三個條件才能打破規則。首先,打破規則産生的好處必須遠大於遵守規則,瑪莎的處境似乎符合這個條件;其次,打破規則的行動不應損害一般遵守規則的行動,這個條件也是可以滿足的,只要瑪莎的欺騙行為繼續保密;最後,打破規則必須是得到更好的結果的唯一方法,瑪莎似乎沒有其他方法讓這個不折不扣的惡棍坐牢。

  另外,瑪莎的欺騙行為還有一個看似合理的道德說詞。雖然如此,由警察而非法院來決定誰該受懲罰卻讓人反感。對此,我們有充分的理由,即使這麼做有時意味著罪犯能逍遙法外,我們也需要一些保障防止警察濫用權力。

  有沒有可能兩者兼得?社會必須要求警察遵守規則,但有時讓警察暗自打破規則可能是一件好事,兩者也許不矛盾。我們的集體責任可能是支持法治,但個人的責任也許是確保我們做出最好的決定,不管是合法還是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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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7 09:50

78. 下賭注

  上帝對哲學家說:「我是你的神。你沒有證據相信我是我自己聲稱的那個唯一真神,那麼就讓我給你一個相信的理由,一個足以讓失去信仰的人産生興趣的理由:用你自己的利益來打賭。

  「有兩種可能:我存在或我不存在。如果你相信我並且遵守我的命令,那麼如果我也的確存在,你將得到永生;如果我不存在,你將得到有限的生命,並且能得到一些信仰上的慰藉。當然,這樣你會浪費一些時間在教會上,而且錯過一些快樂,但是到你死時,這些都不重要;但如果我的確存在,你就會得到永恆的庇佑。

  「如果你不相信我,而我的確不存在,你會擁有自由自在的人生,但是你最後還是會死,而你也不會因為信仰上帝而使生活得到保證。然而,如果我的確存在,等待你的將是永恆的火獄與痛苦。

  「因此,賭我不存在,你最多擁有短暫的生命,最糟則是永恆的天譴;賭我存在,不管有多麼不可能,最糟不過是短暫的生命,最好卻是永生。可見你若不信仰我一定是瘋了。」

  ——資料來源:布萊士·帕斯卡,《思想錄》,1660。

  世上有人從不定期敬神,也不學習經文,甚至不遵循他們宗教的教誨,儘管如此,他們卻從未放棄對上帝或諸神的信仰。比如,他們仍然讓自己的子女受洗,安排他們的成年禮,或接受宗教葬禮,而他們也在需要時祈禱。

  這些人也許不像我們這位找人打賭的上帝那樣想得嚴密,但他們的行為都基於相同的基本原則:最好對上帝維持最低限度的信仰,以防萬一。他們的推論跟保險推銷員以及賭徒很像:無須花很多時間和精力,卻可能拯救你的靈魂。

  這場打賭的合理性,只存在於確實有兩種可能的時候,然而實際上並非如此。我們有許多神可以信仰,遵循他們的方式也有很多。舉例來說,福音派基督徒相信,如果不接受耶穌基督是你的救世主,就會下地獄。就算你將對神信仰的賭注押在伊斯蘭教、印度教、錫克教、耆那教、佛教、猶太教或其他宗教上,如果最後基督是天上的王,你還是輸了。

  當然,賭注都一樣:選錯的結果可能就是永恆的天譴。問題是,你很難針對這種高度不確定的結果下注:因為只要選錯了宗教,就要遭受天譴。

  也許你認為,慈愛的上帝不會因人們信錯教就將人打入地獄,其他宗教的神祇則會這樣,但這種能忍受人們犯錯的上帝肯定也不會將無神論者丟入永恆之火。因此,唯一有保障的是基本教義派的上帝,只有這個神才會真正讓那些保證有效。

  除此之外,令人奇怪的是,能看穿靈魂最深處的上帝,會接受以淺薄和計算自身利益為基礎的信仰。或許經過一段時間,你就能真正信仰,而不只是流於形式。在宗教信仰中,可以說多實踐才會完美,但是上帝仍可看出哪些人的信仰動機不純,而祂也會根據這一點來評判你。

  因此,人們在下注時應該更加謹慎。你的選擇只有兩個,要嘛是信仰會報復與懲罰的特定上帝,他命令人們只能信仰一種基本教義派宗教,而不是很多彼此間不相容的宗教。要嘛相信沒有神,或是相信一個不那麼利己,不會在還沒提供你救贖機會之前就要求你信仰祂的神。就算你把賭注押在某個不好應付的神身上,還是有其他神可以選擇。不過,每個神都將因你選擇了其他神而非常惱火。

  最後,這場賭局成了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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