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文學] 一頭想要被吃掉的豬 作者:朱利安·巴吉尼(已完成)

 
waterkcl 2019-2-10 09:45:54 發表於 其它小說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1 19966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4 09:35

49. 這不是牛津大學

  芭芭拉和沃利在牛津車站跳上一輛計程車。「我們趕時間。」芭芭拉說,「我們剛剛參觀過倫敦,下午要去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特福。麻煩你載我們去看牛津大學,再送我們回車站吧。」

  計程車司機竊喜,他按下計價器,想著將會賺到一大筆車費。

  司機載著他們繞城,向他們展示阿什莫林博物館、皮特河博物館、植物園以及自然史與科學史博物館。除了著名的牛津大學圖書館外,司機也帶他們看了不太出名的拉德克里夫、薩克勒和泰勒等圖書館。他不僅帶著兩個人看了牛津大學全部39所學院,還看了7所常設私人學院。當司機最後把車停在車站時,計價器上顯示的車費是64.3英鎊。

  「先生,你是個騙子!」沃利抗議說,「你帶我們看了學院、圖書館和博物館,但是,該死的,我們只是想看牛津大學!」

  「可是,牛津大學就是這些學院、圖書館與博物館!」司機憤憤不平地回答道。

  「你以為我們會上這個當嗎?」芭芭拉說,「我們是美國遊客,但我們不是笨蛋!」

  ——資料來源:吉爾伯特·賴爾,《心的概念》第1章,Hutchinson出版社,1949。

  美國遊客在英國向來有著吵鬧、粗魯和愚蠢的名聲,這其實有點不公平,畢竟有多少英國人願意自己在西班牙陽光海岸的度假行為遭受批評呢?

  這段文字不是要攻擊美國人,而是提供一則謬誤思考的典型例子,說明即使是最聰明的腦子也會有出錯的時候。芭芭拉和沃利犯了牛津哲學家賴爾所說的範疇錯誤,他們把牛津大學想成類似學院樓、圖書館與博物館,也就是某個特定建築物,但牛津大學不是這樣,你不能指著一個地方或一幢建築就說「那是牛津大學」。就像計程車司機說的,牛津大學是一個機構,所有這些組成部分全歸屬於這個機構。

  但是,這不表示牛津大學是一個精神性的存在,神秘地結合了所有的學院、圖書館或其他建築物,這樣想又犯了另一個範疇錯誤。牛津大學並非單個物質或非物質的事物,我們不能被語言誤導,因為它是單數名詞就認為它就是單數物體。

  賴爾認為,最常思考心靈的方式犯了類似的範疇錯誤。我們有單數名詞「心靈」,所以傾向於認定單數名詞一定指某個單數事物。如果我們這樣思考,就會走入兩種荒謬中的一個。要麼我們認定心靈就是大腦,這是荒謬的,因為大腦擁有質量與體積,思想卻兩者都沒有。我們也可能認定心靈一定是某種非物質的實體,就像鬼魂居住在身體這部生物機器中。

  一旦明白心靈並不是單個物體,就能避免犯下這兩種不合理的錯誤。說某個事物擁有心靈,就是指它具有需求、慾望、理解與思考等能力。由於人類具備這些能力,所以我們說人類擁有心靈,但不表示我們必須指出心靈是什麼物體。人類擁有心靈其實就跟大學擁有學院、圖書館與其他建築物一樣,沒有什麼神秘之處,即便大學並不是個物體,也同樣如此。

  對於這個長久以來爭論不休的問題,這應該是個便利的解決辦法。不管它是否真的能解決(或許已經解決)這個心靈的問題,範疇錯誤的概念確實有效防止了將語言特徵與世界特徵混淆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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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方形的圓

  31. 人類演化

  62. 我思,故我在哪裡?

  83. 道德黃金法則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4 09:37

50. 善意的賄賂

  首相向來以「相當正直的一個人」自詡,他絕不容許政府內部出現貪汙與醜聞,並且希望建立一個更廉潔、更誠實的政府。

  然而,某件事讓他陷入一個真正兩難的境地。在唐寧街的會客室裡,有個以沒天良著稱的商人,不過他並沒有刑事或民事方面的犯罪記錄,這個商人把首相拉到一旁,偷偷摸摸地對首相說:「許多人不喜歡我,也不認同我做事的方式,對此我不在意。真正讓我苦惱的是,我的名聲讓我永遠無法得到國家授予的爵位。」

  商人繼續說:「那麼,我確定我們可以一同解決這個問題。我準備了1000萬英鎊用以向數十萬非洲民眾提供乾淨的飲用水,前提是你要保證我會被列在新年授爵名單上。如果不行,這筆錢我就留著自己用。」

  商人拍拍首相的背說:「考慮一下。」然後轉身走入賓客中。首相知道這是賄賂,但如果明顯是為了做善事,賣個榮譽又有什麼不對呢?

  對於那些道德標準明確的人,有兩條路可以擺脫這個讓人撓頭的兩難處境。如果採取狹義的功利主義觀點,道德慾望上的結果是能造福大多數人,當然應該接受賄賂。這個道德題很簡單:如果首相接受,數十萬人可用上乾淨水,商人得到「爵士」頭銜;唯一要付出的代價是,那些看到這個如同罪犯的、貪婪的傢伙接受女王授爵時會覺得憤怒。

  但是,如果你從正直原則與正當程序原則來看,那首相顯然應該拒絕賄賂。國家事務的處理必須遵循正當程序,倘若允許富人買榮譽頭銜,即使錢是拿去做了好事,也會破壞國家授爵的原則,使其從論德行賞淪為論錢行賞。

  要衡量這種兩難處境中的困難度,你得先了解上述兩種論證的影響。正當程序與法治對於民主開放社會十分重要,但如果稍微扭曲規則能帶來極大的好處和只有極小的壞處,僵硬地遵循法律是不是太過愚蠢甚至可以說不道德?

  問題的核心在於一種被道德自我沉迷的現象。首相急於建立廉潔的政府,這意味著他不想沾上任何腐敗的汙點。但是在例子中,首相不想弄髒自己的手便是犧牲了數十萬需要乾淨水的非洲人的福利。首相該受指責的地方在於他對自身清白的興趣遠大於讓世界變得更好。顯然他想要道德,實際上卻因此做了不道德的事。他對道德的沉迷,使得其他人要付出患病以及跋涉數英里取水的代價。

  首相也許意識到了這一點,但是仍有其他考慮。如果他接受這種想法,接下來會招來多少腐敗?為什麼不對選民說謊,這樣可以讓他們支持而非反對一場正義的戰爭?如果從長期有助於地區穩定並防止更糟糕的人掌權的角度看,為什麼不支持專制政權呢?如果所有政治人物都只考慮結果,首相如何成為一個正直、誠實又不腐敗的領導人?或者,這個理想只是個天真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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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無言勝利

  79. 發條凳

  83. 道德黃金法則

  91. 無人受害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5 09:46

51. 活在桶裡

  自從出了車禍,布萊恩就活在桶裡。他的身體被撞得粉碎,但是在外科醫生的及時搶救下,他的大腦得以保住。現在這種手術已經很常見,一旦有合適的捐贈者,布萊恩的大腦就能安裝到新的身體上。

  但因為大腦最終衰竭得比身體慢,所以等待新身體的名單會長得讓人無法忍受。而且,摧毀大腦在倫理上被認為是不可接受的。中國超級電腦Mai Trikks的出現解決了這個問題。通過接在大腦上的電極,電腦可以刺激大腦,使其産生幻覺,以為自己具有活生生的身體,並且居住在現實世界中。

  在布萊恩的例子裡,這意味著布萊恩有一天在醫院病床上醒來,有人告訴他,他出了車禍,而且成功地進行了身體移植,然後布萊恩開始過正常的生活。然而,布萊恩其實只剩下自己原來那顆大腦,被放在桶裡維繫生命,大腦接滿了連接到電腦的管線。但布萊恩跟你我一樣,認為自己生活在現實世界中。他,或者我們,怎麼才能區分虛幻和現實呢?

  ——資料來源:勒內·笛卡兒,《第一哲學沉思集》,1641;希拉蕊·普特南,《理性,真理與歷史》第1章,劍橋大學出版社,1982;電影《駭客任務》,拉娜·華卓斯基與安迪·華卓斯基執導,1999;尼克·博斯特魯姆的模擬論證,www.simulation—argument.com。

  我們是桶中的大腦這種可能性,為熱門科幻小說改編的電影《駭客任務》提供了基礎。在電影中,基努·李維飾演的英雄尼奧雖然免於遭受失去身體的慘劇,但他的狀況本質上和布萊恩相同。尼奧的大腦被輸入各種訊息,産生幻覺,以為自己生活在現實世界中。實際上,尼奧身處一個豆莢內,全身浸泡在羊水中。

  我們是否處於這樣的大規模幻覺中,這樣的懷疑其實有著很長的歷史。柏拉圖的洞穴寓言是這種懷疑的早期先驅,之後的笛卡兒則提出系統性的懷疑:他懷疑我們在做夢,或是被一個強大的魔鬼欺騙了。

  不過,桶中大腦的觀念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其合理性。這在科學上當然是完全可能的,至少比笛卡兒那個有可怕魔鬼騙子的說法更可信。

  事實上,最新的論點指出,我們很可能全都生活在虛擬實境中,但或許不是作為桶中的大腦,而是人工創造的智慧。這個論點認為,遲早有一天,我們或別的文明將創造出人工智慧與虛擬實境,而我們會生活在其中。此外,因為這些模擬出來的世界不像生物有機體那樣,需要大量的自然資源維持運作,所以幾乎可以無限地創造這類環境。未來可能連整個地球這樣大的行星都能在個人電腦中「存在」。

  如果這些全都可能發生,我們只需要算一算就能得知我們有沒有可能處於這樣的模擬現實中。我們可以這麼說,在每個完整的人類歷史進程,也就是每個曾經生活過的人類之外,存在另外9個由電腦模擬的現實。不管是模擬還是人類,都相信自己是生物有機體,然而當中有90%並不是。既然我們無法確知自己是模擬還是真正的人類,就有9成的可能會誤以為自己錯了,屬於後者。換句話說,我們很可能生活在某個類似《駭客任務》中母體的地方,而不是走在真正的地球上。

  大多數人覺得這種論點裡存在可質疑的地方,可能只是因為結論太過嚇人。我們要問的問題不是這個論點聽起來是否不可信,而是當中的邏輯是否存在問題。要找出其中的瑕疵雖然不是不可能,但也是一項艱鉅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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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騙人的惡魔

  28. 噩夢景象

  62. 我思,故我在哪裡?

  98. 虛擬的幸福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5 09:49

52. 計劃生育

  卡蘿爾決定用自己萬貫家財的一大部分改善坦尚尼亞南部貧窮村落的生活。然而,因為卡蘿爾對計劃生育項目有所保留,所以和卡蘿爾合作的發展機構想出了兩個可行的方案。

  第一項計劃完全沒有計劃生育措施,村落人口可能從100人增加到150人,生活品質指數(即衡量主觀與客觀因素的指數)會從平均2.4穩定上升到3.2。

  第二項計劃包括了非強制性的計劃生育,村落人口穩定維持在100人,但是平均生活品質指數提升到4。

  鑑於生活品質指數在1或低於1的人會認為自己完全沒有活下去的價值。第一項計劃可維持的有價值生命數量比第二項計劃多,第二項計劃雖然人口較少,但是可以更多地實現生命的價值。哪一項計劃能更好地利用卡蘿爾的資助?

  ——資料來源:德里克·帕菲特,《理與人》第4部分,牛津大學出版社,1984。

  卡蘿爾的兩難並不在於如何在品質與數量之間選擇。因為當我們用諸如計算生活品質指數之類的東西時,就已經將品質量化,這東西實際上就跟聽起來一樣複雜。

  卡蘿爾想達到什麼效果?有三個合理的答案。一個是增加有價值的生命數量,一個是增加生活品質的總量,還有一個就是盡可能為最有價值的生命形式創造條件。

  想想第一項選擇。顯然,如果卡蘿爾選擇沒有計劃生育的計劃,結果將會産生更多值得生存的生命,但這是她想要的結果嗎?如果我們覺得是,那我們似乎會得出一個荒謬的結論。只要不過最悲慘的生活,就意味著我們都應該嘗試盡可能地讓更多人來到這個世上,只要他們的生活品質沒有落到最低標準之下。但這麼做真的好嗎?如果我們讓英國人口增加至原來的3倍,在這個過程中,英國人變窮了,目的只是為了讓更多的生命來到這個世上。

  第二個可能的目標是增加生活品質的總量。同樣,第一項計劃可以達到這個目的,雖然計算只能大概接近現實,但我們仍然可以大概算出150人過著品質指數3.2的生活,合計的生活品質總量是480分。相較之下,100人過著品質指數4.0的生活,生活品質總量只有400。所以第一項計劃可以得到更好的生活品質。

  但這個結論也是荒謬的。如果我們以這為判斷基礎,我們會認為,讓1000人來到這個世上過著悲慘的品質指數1.1的生活,比一百人過著最大值10的生活更好(這裡使用的計分系統是虛構的)。

  最後剩下第三種可能:盡可能為最有價值與最令人滿意的人類生命創造條件,不考慮人口與生活品質總量最大化的問題。擁有較少卻真正得到滿足的人口,也比很多人過著無法滿足的生活要好。

  雖然這聽起來是個合理的結論,但是從生命與倫理的角度來看,這種做法讓有些人感到不安。一旦我們開始說為生命而創造更多的生命是毫無價值的,即便這些生命值得存活,那麼潛在的生命,比如早期胎兒,將不再擁有任何特殊價值。或許胎兒成人後能過上有價值的生活,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負有道德義務要盡力確保胎兒日後能過什麼樣的日子。當然,許多人完全可以接受這個結論,那些無法接受的人得問自己為何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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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賴活不如好死

  84. 高檔與低俗

  87. 公平的不平等

  98. 虛擬的幸福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5 09:50

53. 雙重效果原則

  「醫生,你一定要幫我。我太難受了,而且我知道自己要死了。讓我解脫吧,最好是快速無痛苦地殺了我,我忍受不了了。」

  「讓我確定一下。」海德博士回答,「你是說我應該,嗯,為你注射高劑量止痛藥,也許是20毫克嗎啡,這個劑量很高,會讓你很快失去意識,之後很快會死亡?」

  「是的!請你可憐可憐我。」病人說。

  「這事恐怕我不能做。」海德博士回答,「不過,我能看得出你感到痛苦,所以還是得做些什麼。為了減輕你的痛苦,我會為你注射高劑量止痛藥,大約20毫克嗎啡,但是這樣的高劑量會讓你很快失去意識,之後很快會死亡。你覺得如何?」

  「這不是跟你的第一個建議一樣嗎?」病人困惑地說。

  「噢,這差別可大了!」醫生回答說,「第一個建議是我殺了你,第二個建議是去除你的痛苦。我不是殺人犯,而且安樂死在我們國家是非法的。」

  「但是不管是哪一種方式,都可以讓我解脫。」病人反駁道。

  「是啊,」醫生說,「但只有一種可以讓我免責。」

  海德博士解釋他的兩段明顯相似建議的差異看起來只是在狡辯,他既想滿足病人的要求,又想免於法律制裁。在許多國家,例如英國,故意縮短病人的壽命是違法的,即使病人處於極大的痛苦中並且主動要求,這樣做依然是非法的。但是,採取行動減少痛苦卻是被允許的,即使可以預見此舉將加速病人的死亡。因此意圖成了關鍵。相同的行動,即注射20毫克嗎啡,産生相同的結果,如果意圖是解除痛苦則是合法的,如果意圖殺人則違法。

  這不只是法律奇怪的副産品,在區別的背後,存在一種非常古老且植根於天主教神學的道德原則。「雙重效果原則」認為,為了行善而做某事,即使你已經預見這麼做會帶來某種惡,但只要意圖是善的,而且沒有産生惡的結果,那麼在道德上就可以接受。關鍵在於預見和意圖不一樣,真正要看的是意圖。

  這項原則會使事情往壞的方向發展,因為它可以讓尷尬的路德選擇合理化,但如果嚴肅看待這項原則,它顯然不是用來自我開脫的狡辯條款。舉例來說,在海德博士的例子中,我們傾向於假定他的確想要實現病人的願望,只是想避免法律的制裁。但我們也必須嚴肅地考慮海德博士完全不想殺死病人的可能性。海德博士可能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為追求減少病人痛苦的崇高目的而採取了行動,即使他已經預見到這將導致病人死亡。預見與意圖的不同可能對海德博士如何面對自己的良心非常重要。

  然而,還是有吹毛求疵的人質疑,我們不僅要對自己意圖做的事負責,而且要對自己可預見的事負責。如果我拿著步槍對著森林射擊,明知此舉可能殺死過路人,如果真的發生了意外,我就沒有理由為自己辯護,殺人不是我本意並不能成為辯護的理由。如果雙重效果原則可以為上述情況辯護,那就必須解釋為什麼它能排除這種膽大妄為的魯莽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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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平凡的英雄行為

  29. 命懸一線

  71. 延緩死亡

  89. 殺人,還是放任死亡?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5 09:51

54. 捉摸不定的我

  這件事你可以在家中嘗試,在公車上也可以,睜眼閉眼都可以,待在安靜的房間或嘈雜的街道。你要做的就只有這件事:確認你自己。

  我的意思不是要你站起來說自己的名字,是要你掌握哪個是你,而不僅僅是你做的或你經歷過的事。要做這件事,你必須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試著在自己的意識中找出「我」,也就是你,也就是那個能感受冷熱、思考自己想法、聽到周圍聲音的你。我不是要你找出自己的情感、感官與思想,而是要你找出擁有這些東西的人,也就是自我的存在。

  這應該很容易,畢竟,在這個世上還有什麼會比自己的存在更明確?即使身旁所有的事物都是夢境或幻覺,也必須是你先存在,才能做夢,才能産生幻覺。所以,如果你將自己的心靈向內,試著變得只察覺自己,應該很快就能找到自己。繼續吧,我們開始。

  找到了嗎?

  ——資料來源:大衛·休謨,《人性論》第1卷,1739~1740。

  承認吧,你失敗了。你尋找自己一直認為存在的事物,卻一無所獲。這意味著什麼?難道你不存在?

  讓我們弄清楚你會找到什麼。每當你察覺到某件事時,被察覺的事物都會變得相當具體:想法、感情、感覺、聲音、氣味。但你未能這樣察覺到自我。你能描述自己擁有的每段經驗,卻無法描述擁有這些經驗的你。

  不過,你或許會抗議,我怎麼會察覺不到是我擁有這些經驗?比如,當我看著眼前的書時,我察覺到的是書,而不是我;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也察覺到是我在看書。要分離自我與經驗是不可能的,這就是人為什麼不能有意識地察覺到自己,只能察覺自己在察覺什麼,但這並不是說「我」被剔除在了範圍之外。

  這聽來似乎有道理,但並非如此:「我」什麼也不是,這個問題依然存在。這就像是從某個角度畫風景。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繪畫的角度不可能取自繪畫本身,因為繪畫本身是從風景的某個特定視角取材的,沒有特定視角,就不可能畫出風景。但這種視角本身無法顯露在畫中。我們都知道,這個特定視角可能是草綠色的山丘,可能是停好的車輛,也可能是鋼筋水泥築成的辦公大樓。

  可以用完全相同的方式理解擁有經驗的自我。我看著眼前的書,察覺到的不只是視覺經驗,還有某種觀點的經驗,確實是這樣。但這種觀點的性質不會在經驗中顯現。「我」仍然什麼都不是,經驗雖然像蝴蝶般翩然圍繞著「我」,「我」卻是一個毫無內容的中心。

  在這個觀點上,如果我們問自我是什麼,答案是自我等於所有分享著同一觀點且相互關聯的經驗集合。自我並不是物,當然也就無法被認知。我們無法察覺自己是什麼,只能察覺到自己體驗了什麼。這不表示我們不存在,卻說明我們缺乏一個持續的存在核心,一個我們一直誤以為能永遠存在且能讓我們成為個人的單一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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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全視角漩渦

  62. 我思,故我在哪裡?

  65. 靈魂寄居

  88. 完全失憶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5 09:53

55. 可持續發展

  格林一家意識到他們的成功付出的高昂代價,他們的鄉村農舍不僅是他們的家,也是營生的工具。然而,當他們的企業創造穩定的利潤時,屋內笨重機器的震動卻逐漸破壞了房屋結構。如果他們繼續不管不顧,5年內房子受到的損傷會讓這裡成為危房,而他們將被迫搬出去,而他們獲得的利潤也不足以購買新的房産,或者進行必要的維修與結構改良。

  格林夫婦決心將房子保留給孩子,因此,他們決定減慢生産,防止損壞繼續擴大。

  10年後,格林夫婦過世,他們的子女繼承了房産,然而,農舍也已經倒塌,成了片片瓦礫。建築商來了,搖頭說,要整修完畢需要100萬英鎊。格林夫婦的小兒子曾擔任自家公司的會計很多年,他聽了以後滿臉愁容,將頭埋在雙手中。

  「如果我們當初盡全力生産,不顧農舍的情況,5年前我們就有足夠的錢整修房子了。現在,經過10年的低水準生産,我們已經破産了。」

  格林夫婦當初試著保護遺産,但實際上毀了遺産。

  ——資料來源:比約恩·倫伯格,《多疑的環保主義者》,劍橋大學出版社,2001。

  這則寓言可以被當成一個有關企業預期計劃的教訓。但是它的意義不僅如此,從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更被人廣泛關切的兩難問題:我們如何回應我們目前面對的環境威脅?

  以氣候變化為例:專家認為氣候變化的確在發生,而且很可能是人類造成的,但是現在我們不知該採取什麼樣的實際措施來完全停止氣候的變化。比如,《京都議定書》的執行效果只能將變遷推遲大約6年的時間,然而,僅美國用來實施《京都議定書》的成本就相當於供應全球人口乾淨飲用水所需的錢。因此,你必須問是否值得為《京都議定書》的執行成本買單。

  重點在於,沒有《京都議定書》時,美國實際上會向全世界提供多少乾淨飲水。這個重點可以和格林家防止房屋倒塌類比。我們是否也會以犧牲經濟發展為代價,結果只是推遲了不可避免的氣候變化,最後剝奪了下一代用來解決上一代遺留的問題所需的資金?如果犧牲了經濟發展只會使我們在對抗氣候變化時準備得沒那麼充分,那麼將氣候變化問題推後應該是最好的做法。

  這並不是說我們應該對全球氣候變暖聽之任之,只是指出我們應該確認要做什麼才有效,才不會無意中讓事情變得更糟。這要求我們考慮的不只是環境破壞擴大化的問題,還要包括下一代是否有能力處理這個問題。許多環保人士不惜一切代價地避免環境破壞,但這種行為和格林家不惜代價將對農舍的破壞減到最低的策略一樣非常短視。

  這似乎是常識,但是對於關切環境的人而言,容易讓他們從直覺上厭惡這種說法。理由有三個。首先,這種說法暗示有時讓地球在短期內獲得更多汙染反而更好;其次,這種說法強調了經濟發展在提供解決問題的資源上扮演的角色,但強調金融與經濟容易讓環保人士厭惡;最後,這種說法通常與這樣的觀念相關聯,即未來科技有助於解決環境問題,然而科技被許多環保人士視為問題的源頭,而非解決辦法。這三個理由或許能解釋為什麼環保人士反對這種論調,而不是為什麼他們應該支持這種論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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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矇蔽公平

  22. 救生艇

  60. 照我說的做,而不是跟著我做

  87. 公平的不平等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5 09:54

56. 全視角漩渦

  多年來,伊恩·費列爾一直夢想著建造一個全視角漩渦。現在他已經準備開始測試,但也開始質疑所有的努力是一個可怕的錯誤。

  費列爾第一次聽說這種機器是在20世紀末一個廣播節目的科幻小說段子裡,這臺機器可以讓任何進入它的人看見自己在宇宙中的真實地位。在原著小說中,任何使用這部機器的人都會發現自己毫無意義的事實,這件事産生的衝擊很大,能摧毀使用者的靈魂。

  費列爾在建造機器時動了點手腳:他認為,既然每個人都會看到一樣的東西,那麼我們的無意義程度應該大同小異。但在計劃中,他相信機器不會粉碎他的靈魂。費列爾就像卡繆筆下被詛咒不斷推著大石上山卻只能無數次看著大石再次滾落的西西弗斯,他能面對自身不具任何意義的荒謬並克服。

  現在,費列爾即將測試機器,他確實非常不安。他真能接受自己在宏觀世界中無限渺小的地位嗎?只有一種方法能知道結果……

  ——資料來源:道格拉斯·亞當斯,《宇宙盡頭的餐廳》,Pan Books出版社公司,1980。

  作為思想實驗,全視角漩渦是矛盾的。一方面,它讓我們想像如果我們進入漩渦會是什麼樣;另一方面,這個假想設備的總體目的是我們無法想像它能讓我們看見什麼。

  儘管如此,思考漩渦可能産生的效果還是有些價值。在漩渦概念的出處《銀河便車指南》中,的確有人從漩渦中倖存下來。贊法德·畢博布魯克斯平靜地走出漩渦,說這臺機器顯示出他是個「了不起的偉人」。但我們無法確定畢博布魯克斯是真的在機器中倖存,還是他看到的是已經被扭曲的自我意義。

  畢博布魯克斯真的倖存了嗎?為什麼不可能呢?如果人類能在這臺機器中感受到自己的價值或意義,就表示問題出在是否使用了適當的標準。高爾夫球友誼賽的成績對國際巡迴賽不具任何意義,美國公開賽的成績放在整個人類史中同樣毫無意義,地球上發生的一切放在整個宇宙脈絡中都顯得很渺小。這些都是事實,但不表示用來衡量事物的意義或價值的真正標準是唯一的,而是要根據事物對整個宇宙造成的影響來判斷。用這種方式判斷自己的生命,並因此死於漩渦中,等於是用錯誤的標準衡量了自己的生命。

  我們也可以思考在觀察者眼中,整個過程是怎樣的。贊法德·畢博布魯克斯擁有巨大的自我。面對漩渦,他看到的景象真的和其他人看到的相同嗎?其他人看到自己無限渺小而感到絕望,畢博布魯克斯反而驚嘆於自己雖然不大卻很重要。

  這是漩渦觀念的矛盾之處。漩渦應該顯示人們的重要性,卻未顯示出來。你可以基於某個標準顯示某人的重要程度,例如美國職業運動中最有價值球員的排名。不過我們有很多方式衡量自己的重要性,但是哪一種方式最正確並沒有客觀的標準。想想有多少人會放棄名聲與財富,只為了與他們珍視並珍視自己的人在一起。他們的愛情放在宏觀世界中完全沒有意義,但他們在意嗎?對他們而言,愛情就是一切,這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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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賴活不如好死

  51. 活在桶裡

  54. 捉摸不定的我

  62. 我思,故我在哪裡?
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5 09:55

57. 吃寵物之謎

  「儉以防匱」是迪莉婭的座右銘。迪莉婭極為尊敬父母那一代人的節儉,那一代人曾經歷戰爭,而且他們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處於物資相對匱乏的狀態。迪莉婭從父母那學到許多同齡人沒有的技能,例如如何剝兔子皮,以及如何用動物內臟做出簡單好吃的菜餚。

  有一天,迪莉婭在郊外豪恩斯洛區的半獨立式住宅裡聽到外面有尖銳的煞車聲,她跑出去發現自己養的貓提多斯被車撞了。迪莉婭第一個念頭不只是遺憾與悲傷,還有實用的想法。這隻貓受到猛烈撞擊,但是沒有被車碾壓。事實上,這隻貓變成了一塊可以吃的肉。

  當晚,迪莉婭家的餐桌上擺上的味道刺鼻的燉肉在許多英國家庭都沒有,但是迪莉婭家已經習慣這種舊式吃法。迪莉婭告訴丈夫發生了什麼事,當然,她也一如既往地跟孩子們坦白。小女兒梅齊吃得不情不願,隔著熱氣蒸騰的鍋,她不時以責怪的眼神看著母親。迪莉婭了解梅齊的心情,但是這個孩子確實沒有理由認為迪莉婭做錯了。

  ——資料來源:《影響、文化與道德,或吃掉你的狗是錯誤的嗎?》,喬納森·海特、西爾維婭·海倫娜·科勒和瑪麗亞·G·迪亞斯,發表於《人格與社會心理學》第65頁,1973。

  禁忌的力量很強大。在西方和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大多數認為吃肉不構成道德問題,有時他們吃的肉甚至來自於在惡劣環境中養殖的動物。有些農場動物,例如豬,甚至比家養寵物還聰明。

  然而,吃某些肉卻會讓人反感。許多英國人認為吃馬肉或狗肉是野蠻的行為,吃寵物尤其反感。大家都能接受燉兔肉,只要你沒給這隻兔子取名字,並且將牠養在籠子裡,就沒有問題。

  這些判斷是否具有道德基礎,還是只是文化制約下的反射動作?如果你不是認為吃肉就是不對的倫理素食者,就很難看出道德與這件事有什麼關係。事實上,在迪莉婭的例子中,吃掉家貓或許反而更有道德,畢竟,我們都知道世界上有很多人處於貧困狀態,故意浪費資源是不道德的。因此,如果吃肉並非不對的話,加上又有現成的肉可以吃,把肉丟掉似乎是不對的,我們應該吃掉。基於這個想法,迪莉婭是道德英雄,她做了大多數人沒有勇氣做的事。

  有人可能會反對,認為吃寵物等於背叛你和寵物之間作為關係基礎的信任,你不可能從朋友與保護者的身分一下變成講究實際的農夫。這不只在心理上難以適應,也破壞了人類與動物之間的關係基礎。

  但不難想像,在某些文化中,吃寵物甚至吃朋友反而是彼此關係達到頂點的邏輯結果。在菲利普·普爾曼的《黑暗物質》三部曲中,武裝熊王歐瑞克透過吃掉他死去的朋友斯科瑞斯比來表達對朋友的敬意。雖然這套書的讀者大部分是兒童,但普爾曼說兒童接受這樣設計似乎沒有什麼問題,覺得這是自然而然的。

  所以動物是朋友還是食物這個問題可能是個錯誤的二元對立問題。在道德上,吃掉死去的寵物是可接受的,不吃反而是應該被責備的浪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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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kcl 發表於 2019-2-15 09:55

58. 信仰,還是瘋狂?

  上帝對哲學家說:「我是你的神,我命令你犧牲你唯一的兒子。」

  哲學家回答:「這不太對,你在《十誡》裡規定:『不可殺人。』」

  「主訂的規則,主當然可以取消。」上帝回答。

  「但是,我怎麼知道祢是上帝?」哲學家堅持地說,「也許祢是想騙我的魔鬼?」

  「你必須有信仰!」上帝回答。

  「信仰,還是瘋狂?也許是我的心靈在跟我開玩笑?也許祢想用狡猾的方式測試我,想看看我是否已經完全失去道德本質,願意聽從來自雲間、隆隆作響的聲音擺佈,殺掉自己的孩子。」

  「我是全能的!」上帝大喊,「對你來說,你說的一切固然合理,但你只是一介凡人,怎麼能拒絕我——天主,你的上帝的命令!」

  「恐怕就是如此。」哲學家說,「而且,祢沒有給我足夠的理由讓我改變想法。」

  ——資料來源:索倫·克爾凱郭爾,《恐懼與顫慄》,1843。

  在《創世記》中,上帝找到了更順從的僕人亞伯拉罕,他遵循上帝的指示,要犧牲自己的兒子。直到最後一刻,他已經刀在手,天使出現阻止了他。亞伯拉罕表現出前所未有的信仰。

  亞伯拉罕到底在想什麼?讓我們假設亞伯拉罕堅定地信仰上帝,而上帝也確實存在,這並非無神論者對亞伯拉罕行為的批評。當時亞伯拉罕接到指示要殺他的兒子,但亞伯拉罕這樣就要動手殺人難道瘋了嗎?在我們前面的對話中,哲學家提出的問題都可以用在亞伯拉罕身上。很可能不是上帝說的,而是魔鬼;亞伯拉罕可能瘋了;這個測試也許是要看看他會不會拒絕。這三種可能性似乎比上帝要求亞伯拉罕犧牲自己的兒子更合理,畢竟,慈愛的上帝怎麼會下令做出如此野蠻的行為?

  在《創世記》中,人類與造物主的關係似乎比今日信徒與上帝的關係更直接,上帝與亞伯拉罕等人的對話彷彿兩人坐在一起交談。在這樣的世界中,上帝指示亞伯拉罕殺子的真實性不容懷疑,但是在今日我們熟知的世界上,沒人敢確定自己確實聽到了上帝的話。即使聽到了,我們也無法確定上帝是不是在測試亞伯拉罕會不會拒絕。

  那麼,如果這是一則有關信仰本質的故事,它傳遞的訊息是什麼?它不是簡單地指出信仰者要遵從上帝的指示,不論這項指示有多麼令人不快,而是指出了信仰者永遠無法確認上帝的真正意圖是什麼。信仰不是等到上帝要求你行動時才産生,信仰是即便缺乏上帝存在的證據,你依然要信。有時,信仰要求信仰者超越證據,相信那些與自己先前的是非觀完全相反的觀念,比如,違反上帝不許無緣無故殺人的誡令。

  這不是講道壇上通常宣揚的信仰。信仰是穩固的磐石,能讓信仰者感到平靜,內心堅定。但如果亞伯拉罕基於自己的信仰,準備平靜地殺害自己的兒子,那就表示他未能理解自己放膽去相信所帶來的風險。

  如果你還沒被說服,可以想一下那些相信上帝希望他們成為自殺式炸彈襲擊者、希望他們殺害妓女或屠殺少數族群的人。在你說上帝絕對不會命令人們做這種邪惡事之前,回想一下亞伯拉罕基於三種可能所信仰的上帝,祂不僅下令亞伯拉罕犧牲他的兒子,還允許對他人妻子做出強姦行為,作為對丈夫的懲罰(《撒姆爾記下》第12章),祂下令殺死其他宗教的信徒(《申命記》第13章),還要求用石頭打死那些褻瀆祂的人(《申命記》第24章)。似乎上帝會提出什麼要求是沒有限制的,有些信仰者無論如何都會信仰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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