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先秦] 戰國野心家 作者:最後一個名(已完成)

 
Babcorn 2019-7-30 22:43:53 發表於 歷史軍事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03 33595
Babcorn 發表於 2019-7-30 22:47
第十章 天志明鬼聚眾氓(一)

    回到家中,悶悶不樂,心神不寧。

    昨日吃的狼吞虎嚥的粟米飯和葵菜也沒有了味道。

    想到昨日在麥秸草中,指點江山暢想無限,不由心中苦笑。

    如今有資格指點江山的,是各路諸侯。

    自己家距離周天子和各路諸侯最近的,就是旁邊鹽水湯裡面的那點葵菜和醃韭菜花。據說周天子家生孩子請客,葵菜醬和醃韭菜花都是七蘸料之一,除此之外沒別的能搭上邊的了。

    原來想的美噠噠的幾句振聾發聵的言語就抱墨家大腿,現在看來難度又大了幾分,尋常路是真的走不通了。

    楚聲王圍宋十月,沒有破城,想必墨家眾人肯定是趕回來幫著守城了。

    時間趕得上,但到那時候墨子不會有時間講學,也根本顧不上。一旦到墨子歸來那一天還是籍籍無名,只能以庶民的身份參加殘酷的守城戰。

    適很清楚,墨家不是只講善良的傻白甜,守城的規矩多得很。

    墨家守城,連坐互保、擾亂人心者絞、扣押妻子為人質方能派人出去偵查、上廁所要匯報防止藉機投敵、一人投敵同伍的都要車裂互相監視、婦女上陣男左女右走錯了斬……

    兼愛非攻,是目的而非手段,且絕不迂腐,更有手段和組織力,一應技巧俱全。

    必須在正式守城之前、在墨子從齊國回來後,就知道自己的名聲,否則凶多吉少。

    現在也不能跟兄嫂說多買些糧食準備著,且不說有沒有那麼多錢,總需要個理由,兄嫂又不傻。

    理由一旦傳出去,造成恐慌,宋公鬥不過封臣,殺自己安人心還是做得到的。

    直接去求見宋公或是各路封臣,混個祿足以代其耕的飯碗保證餓不死更不可能。

    想要見面,最起碼要是士。

    士是最低級貴族,世襲的,講血統。

    孔子再少賤多能鄙事,那也有貴族血統。即便是爹媽一夜情野合生出,但唯一有繼承權的哥哥是殘疾,八個姐姐都是女的沒繼承權,到底他還是繼承了士的身份。曹劌隱居種地,那也是有佩劍權的,到了宮門報上我乃某某之子某某之後甲士就必須通報。韓信落魄的要飯,投了軍血統貴族的身份一報,那也是直接軍官起步。

    和後來信陵君養的那種靠薪水吃飯、不世襲的士,完全不是一回事。

    躺在麥秸中再一次翻來覆去地睡不著,想了半夜,摸到了那袋種子,發了發狠,下了決心。

    想讓墨子一回來就注意到自己,就需要自己做一些事,而且是要借墨者的名頭做些事。

    要做讓墨子能注意到的事,肯定是大事。

    讓墨者能注意到的大事,又分兩種。

    一種是頂著墨者的名號,去做些壞事,適估計用不了半年,墨者就會找上自己,但下場很可能就是被一劍捅死。

    另一種就是頂著墨者的名號,去做好事。墨子雖然心懷天下,但走的還是太高了,遊走於諸侯之間,這條路適覺得自己走不通。

    但想到昨天遇到的那些農夫,自己又頂著墨者的名號救了一人,正是一個可以突破的點。

    把一些科學技術搞成偽裝為鬼神天志之類的迷信,用類似宗教的方式在農夫之中紮根,用不了多久也會將名聲傳出去,到時候就看墨子收不收自己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迷信與否是一回事,用不用某些形式的手段,又是另一回事。

    只要別踩墨家的底線,應該不會有殺身之禍。

    想通了這一節,適握了握拳頭,想著此時農夫的困苦生活,咬牙心道且先吃個一年苦!

    為了活著。

    第二天一早,適頂著半夜沒睡的黑眼圈忙完了家裡的事,悄悄進城找了個認識的人,把嫂子給自己做的那件新衣在城中賣了些錢。

    中原地區,農耕為生,這錢也長得和種地的鏟子一樣,都是些諸侯國商人鑄造的劣幣,不是周天子那邊正規的大額稱重的空首布。

    數量不多,算了一下堪堪夠用。

    這事也沒告訴兄嫂,這些日子自己又表現的勤快,像是變了個人一樣,這件事也都沒注意。

    某天早晨,適找了個理由,說是自己要出去幾天。

    兄嫂只當他要去聽墨子講學,便給他準備了些幾天吃用的粟米,也沒在意,又囑託幾句便讓適走了。

    適悄悄拿著那包種子,揣著賣了衣服換的那幾個錢,孤身一人前往前些日子的那處農田。

    ……

    那日的田間,那日的人。

    蘆花抹了一把汗,心裡很快活,但又有些失落。

    父親的病,真的好了。聽了那人說的用了些蘆根熬水,學著那人的樣子用手指捏出紫火,這種夏天常常死人的暑熱病竟然沒把自己的爹爹帶走。

    服勞役去修遠處城牆的哥哥也回來了,居然沒受傷也沒死。

    這兩件事都是值得快活的。

    只是那個當初承諾會再來、會教她那些救人的法子的人,卻沒有再來。

    於是失落。

    人沒再來,可來過的痕跡已經抹不掉。

    附近的十幾家勞作時帶的水,都是加了些鹽的。

    只不過鹽有些貴,只好晚飯的時候少放些鹽。

    稍微有些頭疼胸悶的,也都在頭上胸口捏出了一些紫痕,不管是心理作用還是真的有效,灌一口淡鹽涼白開,覺得心胸通暢。

    蘆花舔了舔嘴邊,覺得有些咸。

    不知道是剛才喝水時留下的鹽漬,還是之前乾涸的汗,總不是那天葚子的味道。

    想到那個人,心裡有些亂。

    思春的年紀總在及笄之前,封閉的環境下忽然遇到一個有些古怪的異性,或者只是一瞥或者只是偶遇,但總會期待下一次邂逅。

    因為不瞭解,所以可以有幻想,於是心當然有些亂。

    心亂中,不小心薅出了一棵穀苗,像是受驚的小兔子一樣四處看了看,發現哥哥在前面忙著沒注意到自己,轉過頭悄悄地吐了吐舌頭。

    將那棵可能挨罵的穀苗在指尖揉碎,埋在了土裡,又把已經化為綠泥的穀苗留下的根坑翼翼地用手填好,這才繼續尋找著下一株可惡的野草。

    今天的穀苗有些霉運,剛才被揉碎的那株並不是最後一株慘遭橫禍的。

    阡陌間出現了一道身影的時候,又一株無辜的穀苗伴隨著驚喜的喊聲被拔了出來。

    這一次拔出穀苗的手沒有再將穀苗毀屍滅跡,而是倒轉手背擦了擦臉上的汗,隨即如同看到了春天第一縷綠色春草的脫兔,蹦跳著朝田邊跑去。

    可跑到田邊的時候,蘆花卻有些羞怯,忽然間覺得不知道該怎麼開口。

    是先問你叫什麼名字?

    是先感謝之前的救命之事?

    是嬌蠻地說你怎麼才來呢?

    還是直接把哥哥推出來讓他陪著說話呢?

    各種各樣的心思伴隨著輕快的腳步,不知道在心頭翻轉了多少次。

    她自己都沒有想到,等真的到了適身邊的時候,說出的卻是:「渴了嗎?」

    只帶著賣衣服所得銅錢的適,笑吟吟地點點頭,跟著她一起去地邊喝水。

    不長的路,蘆花咯咯唧唧地說了許多和喝水有關的事。

    比如鄰家的二嬸晚上煮菜捨不得放鹽啊、比如今天輪到自己家煮草木灰裡的白霜啊、又比如鄰家的三哥用布幣刮的身上像是紋身一樣……

    一直走到了陶罐邊的時候,蘆花終於忍不住說道:「你真的來了。」

    適覺得這話古怪,既不是疑問,也不是反問,只是個平淡的描訴。

    「我們墨家一言,駟馬難追其舌。」

    這個四字成語適相信蘆花會明白,農兵合一的制度下,三十六家人耕種一丘之地,需要繳納一馬三牛的軍賦,所謂匹馬丘牛。

    四丘為一甸,正好湊足四匹馬,一輛駟馬戰車,算是戰車主流時最小的分封單位。

    如今征戰頻繁,三牛軍賦早就變成了三馬,一丘之堡便可湊一輛戰車。

    駟馬見的多了,這意思也很容易聽懂。

    蘆花細心地記下這句話,咂摸著其中的味道,心說你果然不是和我們一樣的人,說話當真有趣。

    等再抬頭的時候,發現遠處的哥哥正望著她,她這才覺得有些不好意思,急忙走到哥哥旁邊說了幾句,臨走還不忘將裝水的瓦罐遞給適。

    蘆花的哥哥叫葦,回來後就聽說了之前家裡發生的事,這時候見了真人,連連感謝。

    適正愁沒有機會混飯吃,便因著話頭問道:「你爹爹可好些了?」

    蘆花搶在有些木訥憨厚的哥哥之前答道:「好多了。之前還讓我去城裡謝你,還訓斥我忘了問你名字呢……」

    悄眼看著適,適報上自己的名字。

    蘆花想,原來你叫適,這樣以後在城裡就能找到你了。

    葦也連連感謝,拉著適的手就要回家。

    家中雖然沒什麼好吃的,但粟米飯、韭菜花還是拿得出的。

    他是個做農活的手,又出征打過仗,一把子力氣,拉的適險些站不住。

    拉手的時候,感覺到葦的手心滿滿都是繭子,顯然不知道摸了多少次戈矛與農具,粗糙而又有力。

    這時候天色還早,雖盛情難卻,適還是卻了。

    「天色還早,稼穡不等人,正是除草的好時候。我既來了,就先一起除草吧,晚些時候再回去吃飯。」

    說完,掙開了葦的手,彎腰低頭去薅地上的草。

    他心說,我不但要吃飯,還要常駐沙家濱呢。

    既要常駐沙家濱,總要有個理由至少不招人厭。

    抱布貿絲、匪來貿絲這樣的事,肯定是做不出來。

    那就不妨彎腰幹活,只當多了個勞力,各取所需,交相得利。

    葦也是個憨實的人,見適如此,以為這也是墨家規矩,便也沒再說什麼,心說可要賣力總不好讓人薅的比自己還快——這一點是他想多了。

    於是他在前面飛快,蘆花跟在適的右邊,兩個人並排邊閒聊邊薅草。

    平日擾人的虻和蟲,竟不那麼討厭了。

    耳邊嗡嗡的虻虻振翅,蘆花竟還有閒心捉著一個像小時候那樣扭掉翅膀扔到螞蟻窩旁……
Babcorn 發表於 2019-7-30 22:48
第十一章 天志明鬼聚眾氓(二)

    不能吃苦卻心懷夢想的人,不是野心家而是空想家。

    晚飯之前,適的脖頸已經被曬的起了一層曝皮,熱辣辣的疼。

    在心裡哎呦呦地叫了幾聲,卻沒有張嘴。

    伸手悄悄摸了一下脖頸,就像是皮被人用小刀切開一個口、然後直接整張地撕下來一般,用手觸摸不啻於在被剝皮之後在上面拿著刷子刷。

    地裡只剩下他和葦,蘆花在西山的影子落在地頭的時候就先回去了。

    特地準備了一隻醃的齁死人卻一直捨不得吃的兔子腿。即便是在宋國,兔子也不總自己撞到木樁上,這兔子很是難得。

    簡單的粟米飯、醃韭菜、煮豆葉。

    院內點起了一小堆火,驅走蚊蟲。

    蘆花忙碌的像是門外桑樹下那團在葉下安家的野蜂,不斷飛舞,腳步歡快而又倉促,踏出了野蜂飛舞般的節奏。

    家中無酒,便將酸漿草和紫葚煮在一起,用了一小塊布濾掉裡面的渣滓,給客人位上的陶罐中斟的滿滿。

    西山的影子投到田邊的時候,她擔心時間不夠自己準備好晚飯。

    可現在,當陶罐中的葚漿水中最後一抹漣漪都平靜的時候,她又站在門前望著小路,覺得太陽今天比平日往山下墜的速度要慢許多。

    女孩的熱盼並不會讓適更改腳步,在和葦決定回家後,他特意選了一條遠一些的路。

    一路上和前幾日曾圍坐一起閒聊的人打著招呼,或是低頭采幾枚認識的簡單草藥。

    一群頑鬧的孩子不小心跌倒在地,石頭劃破了胳膊,適便採摘了一些有麻醉和止血作用的野菊花,讓那孩子嚼碎後敷在傷口上。

    野菊花含有麻醉效果的生物鹼,擦破傷口的男孩子咀嚼了一陣,舌頭便不是自己的了,口水伴著綠色的汁沿著嘴角流下,惹來旁邊孩子陣陣的打趣。

    趁機和這些孩子們講了一個現編造的神農嘗草發現這種草藥的故事,這時候哪裡有講故事的人,這樣一個簡單的故事讓這群孩子覺得新奇無比。

    適又和孩子們聊了幾句,心中很是可憐。

    很多孩子的命很苦。

    生活不易,有時候女人也要上田勞作。

    或是去準備柴草,或為在田裡勞作的丈夫孩子做飯,或為出征的兒子縫補衣服,很少有時間來管孩子。

    有些孩子四五歲尚且不怎麼會說話,也不會走跑。不是他們是庶民所以笨,而是因為家裡太忙,做母親的沒法看孩子,只好準備一些細細的沙土曬乾後鋪在地上。

    將小孩子放在這些細細的、不會傷人的沙土上。吃喝拉撒全在沙土上,就像是貓砂一樣,拉了粑粑或是尿在上面,將那些沙土戳走再墊上新的,這樣就可以省出時間做別的事。

    如此一來,小孩子在沙土上躺到三四歲,要是會說話、會走跑那反而真的有鬼了。封閉條件下,啞巴家庭的孩子不會說話,未必是生理不能,沒學過說話怎麼說?

    畢竟,看孩子是個並不輕鬆的、需要極多時間的活。

    好在這些圍在適旁邊玩鬧的孩子,尚屬正常。

    這些孩子的父母字肯定不認識,所見所聞也只是從軍出征過程中和同村社的庶民一起看到的那點事。宋國這些年又是個只挨打不能還手的國家,這世面見得就更少了。

    小孩子瞪著烏溜溜的眼睛,聽完了適講的小故事之後,稱呼也從陌生人變為了「適哥哥」,央求著適再給他們講幾個故事。

    那些在田邊準備回家的農夫也是難得聽個故事,但畢竟是大人,心中雖然也想聽,可是想到這時候也該讓人回去吃飯了,總是不好意思。

    適倒是樂的如此,這戰國之後的故事講不了,可春秋夏商也有不少可以編造的故事,這時候還沒有紀傳體史,隨便一個故事用紀傳體講出來也很有意思,比之夜一黑就睡覺要強得多,還可以趁機和這些人拉近關係。

    最重要的是,這是曲線傳教的第一步,先把人吸引過來。

    聽著那些孩子的央求,適笑道:「那就這樣吧,等天黑以後,你們來葦的家。我在院子裡給你們講故事,你們來聽就好。要是白天做活還有閒心,也都可以來聽聽。」

    說完又問葦道:「這不會麻煩吧?」

    葦憨憨一笑,咧嘴道:「都是比鄰,一個戰車後面打仗的,一份丘田裡換田耕種的,哪有什麼麻煩?其實,我也願意聽你講的這些東西,真好聽。」

    適哈哈一笑,一打響指道:「那就這麼定了,今晚上我給你們講個楚國伍子胥的故事。這可是個厲害人物,當年為了報仇可是把楚王的墓都挖了,把死掉的楚王拉出來鞭屍……」

    鞭屍與否,不知真假,但在宗法制深入人心的時代,這個故事的意義重大。

    而且伍子胥的故事做評書之類的長篇也可以,什麼千金小姐、掘墓鞭屍、一夜白頭、七星龍淵之類的或是編造或是附會的趣聞,足以匯聚幾十家人無事的時候聚在一起聽講故事。

    只要聚在一起,聽得多了,以後講什麼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但上來就和這些庶民講「兼愛」、「非攻」這類的東西,是吸引不了人的。而且,很顯然這些東西是說給士大夫和君王聽的,受制於侷限性墨家還是把希望寄託在君主身上。

    說到鞭屍的事,眾人都吸了口涼氣,頓時覺得這個故事的確很有意思,心想反正晚上無事,正好來聽聽。

    眾人都都知道適之前救了葦和蘆花的爹一事,邀去吃飯也在情理之中。都想著讓適先去吃飯,也好早點聽故事。

    適卻並不怎麼著急,雖然肚子餓,可是他還是和這些人閒七閒八地聊著,旁敲側擊地詢問著一些必須知道的事。

    最起碼,他要知道現在的土地制度、需要知道自己可能面臨的基層管理者是村社自治還是那些低級的士貴族。

    這一點搞不清楚,很容易被驅逐、毆打、甚至被殺死。

    以他瞭解的歷史知識,還是缺乏第一手的資料,缺乏基層村社的組織形式。

    想要在這裡紮根,做出一些事,這些事就必須知道。

    在周天子分封之初,理想狀態下的井田。九百畝為一井,期中一百畝是公田,是用來剝削井田農奴勞役地租的生產資料。

    這時候種植需要休耕,九百周畝土地只能養活三戶人,以四井為一邑,四邑為一丘。

    三十六家組成的村社是一丘,三十六家要養三頭牛和一匹馬,這三頭牛是用來拉車的,作戰用的輜重。

    四丘為一甸,每丘各出一馬,四丘正好四匹馬一輛戰車。

    加上各丘的低級貴族,一甸極限下可以出一輛駟馬戰車、三個甲士駕車衝擊、一百五到二百個徒卒,四輛到八輛牛車輜重——周天子不在此列,周天子之軍不用牛車要用駑馬,各丘的牛車要靠諸侯貢賦的戰馬補足為馬車,以保證天子對親戚們的軍事優勢。

    開國之初的甲士,肯定都是低級的世襲貴族,一旦打仗都必須可以駕車、射箭、持戈衝擊。

    戰車不是隨便一個人能玩的,拇指射箭法在顛簸的戰車上保證射準沒有個十年八年的苦練根本不可能。

    所以下士以上級別的貴族,都是按照宗法制世襲的,至少也是半脫產的。

    下士以上級別的貴族不需要耕種,專門操練武藝、劍術、駕車、射箭之類,靠封地的家庭奴隸和那些村社農民種植。

    此前的庶民,是和俄國農奴制下的村社農奴一樣,是可以連同土地一起轉讓給別的貴族的,很多青銅文物銘文和史書上也印證了這一點。能被轉讓、又不是奴隸,基本算是半自由從屬於土地的農奴了。

    按照儒家構想的士,上車能打仗、下地能治民,顯然是作為擁有封建法理治理權的低級貴族要求的——分封制采邑制度下,擁有治理權的是政務官,而非事務官,所以輕稼穡百工也就能理解。封建政務官不需要知道怎麼種地、怎麼挖河、怎麼製作兵器,交由依附他們的手下去做即可。

    各級有各級的手下。

    所謂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有側室、士有朋友。此時的朋友,並非是平等的朋友,而是宗法制之下輔佐士的那些人,可以稱作士的朋友。

    所以,夫子稱顏淵、子貢、子張、子路為友,這不是一種隸屬關係,但也絕不是平等的朋友,而是一種宗法制下的、非血緣的、親近的輔佐關係。

    但是即便再親近宗法禮制也不能亂:夫子是士,所以只能有朋友,哪怕做了大司寇這些人也只是輔佐他的朋友而非隸屬的手下。

    如果他在魯國大司寇的位置上一直做到死,那麼他死後算作大夫,但在生前不能擁有大夫才能擁有的養士權力,士一級別的弟子也只能是朋友而不是下屬。他可以培養士,但不能養士。

    理論上這是個完美的分封方案,從高級五爵到低級武士一應俱全,而且周天子當年的土地極多,又有大義名分,手下武士眾多,還有諸侯的貢賦馬匹。完全可以壓得住各路諸侯——周鄭交兵的時候,要不是鄭國耍賴居然用了戰術,周天子手下的甲士和精銳武士能把鄭國的車兵武士打出屎,然而自家親戚之間堂堂正正不用戰術的時代過去了……

    開國初年,魯侯也不過是七百乘,也就是七百個甸堡級別的下級車兵武士組封地。刨除掉一半的乘車,攻車也就三百來輛,魯國可以世襲的低級貴族應該也就保持在這個數量上。

    齊國的正牌世襲低級貴族,應該是魯國的七分之四,因為齊國開國是四百乘之國,而且齊國姓姜不姓姬,是外姓不可不防。

    在前期,國君基本可以控制住本國的局面,但現在情況已經大為不同。

    以齊國為例,管仲改革之後,齊國分為二十一個鄉。

    按照適庸俗且簡單的理解,這些鄉可以看成是出兵的男爵領和出錢的城市,所謂工商之鄉和士人之鄉共二十一。

    城市不出兵,但是提供輜重、軍械,靠商業保證出兵的支出。

    男爵領出兵,每個鄉可以出兩千人,二十輛駟馬戰車、二十輛乘車、六十輛牛車,外加一千多的徵召兵。

    全國二十一個男爵領和城市,齊桓公手裡握著十一塊,全部的六個城市外加五個男爵領。周天子派去監視的國、高兩家,名義上可以各帶領五個男爵領。出兵的時候正好是左、中、右三軍。

    三萬人,車千乘。管仲命二百人一個連,兩千人一個旅,一萬人一個軍,整個齊國在改革之後可以徵召一百五十個連、至少五百名下士以上的貴族。

    無論下面的貴族怎麼蹦,齊桓公手中的五個男爵領和六個城市都是絕對的優勢,完全可以掌控住局面。

    車戰還是主流的年代,這種制度還必須保持下去,否則湊不出戰車也就沒法打仗。

    適只是想不通,隨著戰爭規模的擴大,這些駕車、射箭的士,是怎麼保證半脫產的?

    弓箭不是弩和火槍,隨意抓個人徵召在戰車上射箭,除非齊桓公真的人如其名,是個小白。

    丘甸村社的農奴,是僅僅對國君和最大封君履行封建義務支付勞役地租?還是也需要耕種丘甸駟馬貴族的公田、也向低級貴族履行封建義務?

    還是說,這些低級貴族像是滿清奴隸制下的巴牙喇、白甲兵?有自己的小塊土地,由家庭奴隸或是農奴耕種,而作為他們戰時手下的徒卒只需要向國君履行封建義務和勞役地租,而對戰時的直轄低級貴族沒有封建義務?

    這很重要。

    非常重要。

    如果是只向國君和封君履行封建義務、村社自治、低級貴族有自己的小塊封地和家庭奴隸,那就簡單的多。

    不管宣講什麼、改變什麼,都很難有人直接出面管轄,不會損害到低級基層貴族的利益。

    如果是後者,那些下級貴族既是軍事長官、又是民事政務官,這些農夫必須給下級貴族無償勞役,那麼這就很麻煩。

    自己將要做的這些事,很可能會引起低級貴族的不滿,所謂不怕縣官只怕現管就是這樣。

    都說此時禮崩樂壞,他急需知道的是已經崩壞到什麼程度了,才好選擇最適合的手段下手。
Babcorn 發表於 2019-7-30 22:48
第十二章 天志明鬼聚眾氓(三)

    看似無意的幾句問答後,適知道了自己最想知道的事情。

    整體來看遠比自己想像的要複雜,包括村社重新分土地授田之類的村社職能、出征時的甲士遴選、貴族封地和國君直轄的稅率不同等等。

    但是因為這裡是宋國國都附近,僅就附近的這幾個村落來說,情況要簡單的多。

    既不急在一時,見天色也已經不早了,就和眾人辭別,甩開那些依依不捨想聽故事竟不想去吃飯的孩子,跟著葦回到了矮小的茅草屋院落內。

    門口的蘆花已然等的急了,數落著哥哥道:「怎麼這麼晚才回來?你不餓,別人還不餓嗎?」

    葦咧嘴一笑,也不多說,讓著適進了院落。

    簡單的晚飯,蘆花和葦的父親病已大好一併吃飯。

    雖無酒水,但也吃的笑語歡聲,適時不時詢問著院落內的各種農具的用途,這些原始的農具和他知道的農具有些差別,很多根本不知道是做什麼用的。

    蘆花每每搶在父兄回答之前,用歡快的語調解釋著各種農具,到最後竟然也放開了膽子,開了個玩笑。

    「我以為你知道的很多,原來也有你不認得的。」

    「我家是做鞋的,若論錐子、皮剪、頂指,我是認得的。每天的飯都是用錢換的,小時候我一直以為粟米都是長在糧米店舖中的。」

    陪客的人都笑了起來,適指著院牆旁立著的幾根光溜溜的木棍,問道:「這又是做什麼的?」

    「砸棍。粟米啊、菽豆啊、麥子啊,都要用這砸棍砸,才能脫了粒。」

    適放下吃了一半的粟米飯,走到牆邊,拿起那根木棍看了幾眼,說道:「給我拿一根麻繩。」

    蘆花不知道適要做什麼,還是急忙起身從柴草堆中拿出了一截麻繩。

    適拿過一根砸棍,比量了一下回憶著小時候在砸穀場看到的東西,找準了長短,用腳用力一跺,將木棍踩斷。

    這木棍又不值什麼錢,葦也不心疼,只是不知道要做什麼。

    將麻繩將斷掉的兩根長短不一的木棍接好,正式歷經兩千年歷史凝結出的最佳長度,一個雙手揮舞的連枷便做成了。

    雙手微微用力,繩子帶動前面的短棍,帶著呼嘯的風聲從後面飛舞過來,重重地砸在地上,發出了噼啪脆響。

    「這樣一來,砸的時候便不用彎腰了。要不然用直棍,想要砸的多就要彎腰。」

    院內的都是莊稼漢,和谷黍不知道打了幾輩子交到。適稍微一說,葦便明白了其中的意思,飯也不吃了,跑過去揮舞了幾下,讚道:「真是好東西。一根麻繩,前面砸谷的木棍落下去的時候全都趴在豆秸上,要是長棍不彎腰只能前面一段砸上……這可真是好東西。」

    嗚嗚地揮舞一陣後,忍不住問道:「適,你連那些農具都不認得,怎麼能想得到?」

    適想了想墨家常言的天志,嘆道:「墨翟先生曾言,萬物的道理都是相通的,這道理就是天志。譬如水自下流,你若澆灌就不能讓土地比溝渠高。通曉了天志,再將道理用在萬物之上,並不難。」

    眾人都知道墨子的名聲,從未見過真人,可是見到自稱墨者的適都是這般人物,一個個感嘆不已。

    適又道:「這東西既可省力,不妨等一會那些人來聽故事的時候,就告訴比鄰之間,讓他們也得利。墨翟先生曾言,行天下大義,就像是築牆一樣。力氣大的夯土、力氣小的擔土、女人做飯送水,各盡所能,便可天下大治。我種田不行,也只能做些這樣的事了。」

    蘆花撓頭道:「小哥哥,墨翟先生這樣說,是說種地的只能種地、做鞋的只能做鞋嗎?」

    適大笑搖頭道:「孩子不長大之前,又怎麼知道他將來是高是矮呢?彎弓射箭、駕車持戈,你又怎麼知道你哥哥做不好呢?只是他哪裡有車、哪裡有弓呢?正如你,想和我學治病救人的辦法,在不學之前,又怎麼知道自己學得會學不會呢?」

    蘆花似懂非懂地點點頭,覺得好像明白了,又好像沒有明白。

    但在疑惑過後,又快活起來,心說終究你還是沒有忘記當初答應的事,這就好了。

    適說完這些,又回到了飯菜之前,繼續用勺子挖剩餘的那些粟米。

    等晚飯即將結束的時候,適終於開口道:「其實,我這次來,是有事要做的。」

    葦拍著胸脯道:「你救了我爹,只要我能做到的,一定答應。若是做不到的,我也不答應,但定會盡力。」

    適想了想之前所說的要講的伍子胥的故事中的千金小姐和七星龍淵,也不知道這時候的人是不是都像是故事裡那樣,一言不合就覺得給錢是侮辱然後自殺……

    幸好這故事還未講,他便從身上摸出來十五個鏟幣,還未等往桌上一放,葦便問道:「這是做什麼?」

    「我想借兩畝地。用一春秋。這錢你們一定要收下,墨者行義並不是為了將來回報,你們若是不收便破了我心中的義。」

    葦也不知道墨家的規矩到底是什麼,猜想這墨家規矩還真多,又見適說的鄭重,看了一眼父親,便將錢收起來。

    一畝地平均能收一週石的糧食,宋國已經有一部分私有制可以買賣的土地,但論租地這價格實在太高。

    每畝地要交什一稅,大約是一個半銅錢,這十五個的銅錢已經是一畝地的收益了。

    蘆花奇道:「你剛說你不會種地,要土地做甚?」

    適神秘兮兮地從懷裡摸出那包種子,還故意朝門口看了看,這樣刻意營造的凝重氣氛引得飯前眾人都凝神屏息,鄭重不已。

    「我曾遇到一位奇人,他給了我一包種子,據說這包種子可以救濟天下。我只能在這裡種下,你們也知道公室貴人貪婪無厭,我不想被他們得去。」

    蘆花心想,連你都稱之為奇人的人,那將會是怎麼樣的人呢?她倒是沒有關注這包種子,只是感嘆原來村社外面竟這麼大,有這麼多奇怪的人。

    葦關心的也不是那包種子,而是貪婪無厭這四個字。

    貪,在此時的意思很特別,對這些村社農民而言這個詞更為特別。

    原本的九取其一耕種公田的勞役,是正常的,也是習以為常且接受的。

    而授田之下的收穫還要繳稅,國君貴族試圖從農夫的份田中再剝奪一部分的行為,在此時就稱之為「貪」。

    此時的貪不只是後世的那種意思,還有一種私產屬於自己不可侵犯的懵懂覺醒。

    悄聲咒罵了幾句之後,眾人的心思才放在那包被適珍之又甚的種子上,眼神中滿是好奇。

    「想看看?」

    幾個人都連連點頭,適想了一下,伸出手指從包裹中捏出了一枚種子,舉在半空。

    此時金烏將墜未墜,斜掛天地之間,早沒了正午時分炙烈似白的氣勢,如血而似火。

    各樣雲霞在無風的空中凝滯,染上火燒一般的色彩。

    矮小的糞土之牆,竟擋住了西邊的那輪照耀天下的太陽,只留了一股淡色的光澤沿著牆頭斜折進來。

    那枚種子就在這一抹斜折進來的陽光下,與那抹夕光融為一體,分不清那股亮麗的黃到底是種子本身的顏色還是后羿留下的餘燼之澤。

    表面光滑,圓潤晶瑩,一如宋國特產的莫難之珠。不似麥那般細長,也不似麥那般內斂,以至於麻色的麩皮全然擋住了裡面細膩的粉,而是在淡黃色玉澤之下隱透出裡面的精華。

    同是剔透,色如日月,卻又不像是稻米那樣小巧精緻,不似稻米那般糠、皮、殼、粒分明,一穗稻總能分出三六九等,精、粗、糙層層分離,貴賤有別。而此物若是為糧,人可食,雞豚狗彘之畜亦可食,向來斷不會如同拿精米喂畜生那般心疼。

    若論顏色,與黍米最是近親,可模樣卻要大氣的多,乳童小指大小的身軀更令農夫欣喜。

    可大未必一定好,譬如菽豆,粒粒飽滿,像極了那些貴家的姬女。然而圓潤的菽豆產量很低,除了做羹菜必用之外,種的不多。這枚種子個頭不比菽豆小,可卻只有玉潤而無珠圓,像極了農夫瘦削的臉頰,透著那麼一股說不出的寒酸。這份低賤的模樣,總會比菽豆產的多。

    大未必一定好,但小有時候一定不好。譬如粟米,小若蟻卵,手有不慎落在塵土之中,挑揀起來也自麻煩,收穫之時尤甚,年老弱嫗盤坐於地,不認辛苦與塵土共朽,可怎麼挑揀也挑不乾淨,秋雨之後場院芽苗翠綠,望之心疼。這枚種子,便無此虞,失手打翻就是三歲孩童異能拾撿。

    五穀之麻,多以衣用而非食,之前適曾說這奇人給他種子的時候可以救濟天下饑饉之苦,自然是吃的。

    可這樣的種子,饒是葦曾出征,也曾去過齊魯衛鄭,算是見過些許世面,卻何曾見過這樣的種子?

    既是未見,奇人之說必是真事。況且這種子非此一種,奇人有說能救天下饑饉之苦,產量必豐。

    葦猜測,若是長得如同黍宿一般,又是這樣大粒,一畝或可能收一石半。

    什一之稅,早有定數,這多出的半石便是農人自己的了……若是公田也種植,公室貴族歲用既足,說不準便免了什一之稅呢。

    夕陽下的這麼簡單卻神秘的種子,已經足夠葦做一場好夢。

    當院牆終於擋住最後一縷斜陽的時候,葦才如夢初醒,顫抖著喉嚨,帶著諸夏農人天生的那種對糧食的虔誠,問道:「這……這叫什麼?」
Babcorn 發表於 2019-7-30 22:48
第十三章 天志明鬼聚眾氓(四)

    適心說,這當然是玉米。

    玉米當然是玉米,但此時不能叫玉米。

    正如麥,到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名字?但叫的人多了,麥便成了麥。

    諸夏重玉,大爭之世亦有荊山卞和獻玉的美談,叫玉米最是適合。

    但對於心懷野心的適來說,最適合的名字反而是最不適合的。

    這東西不能只是個可以讓更多人不挨餓的玉米,還得趁機擴大墨家的影響,以便將來推廣開的時候擴大影響。

    思考半天,胡謅道:「這叫墨玉。墨家之玉。」

    「墨玉?」

    蘆花小心翼翼地捏起那枚玉米,覺得這玉字用的極好,若是用麻線穿在一起,掛在耳垂或是墜於脖頸,未必便比不過那些士女的翠珰。

    可這墨子卻用的極不好,愛不釋手地看了半天,嘟噥道:「這明明是黃色的玉,怎地是墨色的玉呢?」

    「墨家不以金玉為寶,而是以救濟天下為寶。那奇人說此物高山荒涼之地尤可種植,讓天下少受饑饉之苦,正是救濟天下的寶物。在我墨家眼中,就如同王公貴族眼中的玉一樣,都是傾城之寶,因此叫這麼個名字。」

    「是墨家之玉寶,而非墨色之寶玉。」

    胡謅之後,又拿出幾枚胡蘿蔔的種子,這一次便其貌不揚了,可適接下來的話卻讓葦驚的半天沒有合上嘴。

    「這叫鬼指。世人都以為鬼藏於地下,這東西長成後就像是手指一樣,其色如肉,欣長如指,藏於地下,是天鬼捨棄了手指贈與天下之人的。」

    蘆花一聽這話,嚇的叫了一聲,下意識地躲到了適的身後,不敢再看那枚其貌不揚的種子。

    葦也嚥了口唾沫,不想接下來的話讓他比聽到鬼指之名更為驚怖。

    「這鬼指要是種好了,一畝可產十石甚至二十石。雖然不能當做粟黍,但饑荒之時可以救命,而且脆甜如蜜。」

    適這話沒有胡謅,胡蘿蔔在大畝之下用草木灰和糞肥,產個三五千斤不是問題,論救荒比地瓜還要好。所以前世鄉村,多有葫蘿蔔崴子、胡蘿蔔屯、胡蘿蔔坳之類的名字。

    只是這東西畢竟不如地瓜,地瓜可以曬乾磨粉,怎麼也算主糧,這東西就只能救荒用了。

    以現在的小石來說,畝產十石什麼的都是怕嚇著人往小了說的,尤其這還是不知道凝結了多少汗水勞動遴選出的良種。

    饒是說的保守,十石二十石這樣的數量還是嚇了葦一跳。

    他當然希望這是真的,也相信適說的話。

    可越是希望是真的,越怕最終是假的,所以越不敢相信。

    驚懼還未結束,遠未結束。

    適又照著這樣的套路,將各種稀奇古怪的種子拿出來,一一給起了稀奇古怪的名字。

    譬如胡謅為鬼布的棉花,說是天鬼為救世而將身上的衣衫凝為種子,栽入土中,以求人人有衣可穿。

    當然也有沒胡謅的,比如向日葵,這個用不到胡謅,改成夏葵就好。

    天下有春葵、秋葵、冬葵,唯獨沒有夏葵。而葵菜本身也有向光性,所以有葵藿向日的說法。仲尼還藉著葵菜的向陽性講了個雞湯,說是鮑莊子連葵菜都不如,人葵菜還知道葉子遮住陽光保護自己的根莖呢。

    一直到拿出胡謅為鬼頭瓜實為南瓜的南瓜子時,蘆花終於笑道:「小哥哥,你果然不會種地,這是葫蘆,我認得。」

    說完搖搖一指院落中的葫蘆架,那是夏秋常吃的菜。

    適想了想可以挖出鬼臉、裡面安上蠟燭的南瓜,搖頭笑道:「那到時候就看看是奇人騙我,還是你認錯了。麥和狗尾草在沒有結實之前,又怎麼能分辨呢?凡事不可妄加揣測,要看結果,不可憑空猜想。你要記住。」

    蘆花低著頭,哎地答應了一聲,心下卻有些委屈,心說這明明就是葫蘆,只不過葫蘆籽像是我們的臉,瘦巴巴的;你這葫蘆籽是貴姬的臉,胖乎乎的。

    委屈之後,轉念又想,他既然這麼說,想來是真的在意我,不想讓我走錯了路,應該是這樣吧?

    凡事總有兩面,換個方式一想,她心裡的委屈反倒變為了一種暖哄。

    再想到剛才被嚇了一跳的鬼指,忍不住問道:「那個鬼指……是天鬼的哪根指頭呢?」

    「你猜呢?」

    蘆花想了想,羞赧而又膽怯地伸出小拇指問道:「是這根吧?」

    「為什麼這麼說啊?」

    「我聽你說的這天鬼,是想著世人的。小拇指又沒有太大的用,他便切了給世人以防饑饉。剩下的手,或是做別的了吧?」

    適笑著伸出了曲著小拇指的右手,向前一伸道:「剩下的手指,都在你我身上呢。要不然為什麼小拇指最是笨拙呢?天鬼本想著自己平山川、整河流,以利天下。但是它縱然厲害,終究只有一人,於是將最靈活的四根手指送給了天下之人。於是燧人氏可以用手鑽木得火、大禹攜萬民以手整大河、萬民可以以手握耒耜以養肚腹……」

    蘆花和葦從未聽過這樣的故事,想像著天鬼的模樣或是那種心懷,又看著那些名為鬼頭、鬼指之類的種子,心頭莫名地悲傷。

    「那天鬼……死了嗎?」

    「死了。」

    適很鄭重的說著,自己嗯的一聲點了下頭,又道:「凡有人說見到天鬼了,定是想要欺騙世人,其心可誅。」

    「那天鬼死了去哪了?」

    「我們從哪來?」

    「我們死後去哪?」

    「天鬼為什麼要死?」

    一個簡單的問題,引來了一連串的疑問,此時鬼神之說正盛,又處在重鬼神善卜龜甲的宋國,這樣的問題很難回答。

    適仰頭想了一陣,念道:「這不是你一個人的問題,而是天下人的問題。」

    「所謂遂古之初,誰傳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冥昭瞢暗,誰能極之?馮翼惟象,何以識之?明明暗暗,惟時何為?圜則九重,孰營度之?惟茲何功,孰初作之?斡維焉系,天極焉加?女媧有體,孰制匠之……」

    借用了屈原的《天問》,將整個鴻蒙時代的問題一一問出,刨除掉裡面不想要的陰陽之說,引出他想把墨家虛無的天志修改為配合墨家辯術可推斷的天志。

    這些問題很難,難到沒有一個人知道。

    或者說有人可以一一解答,但是在墨家看來都是不對的,因為邏輯上講不通。

    此時尚未焚書,亦未儒家一統,所以哪怕連三代之治這樣的說法都是各有說辭。

    諸子都講究以史為鑑,想要確定自己的學說合情合理,大多要託古改制、借古喻今。

    所以儒家史觀中的三皇五帝,是禪讓的;法家史觀中的三皇五帝,是血淋淋地殺出來的……

    天下未曾統一,也就沒有一種必須被接受的、唯一的說法,大可以隨意更改。

    適是個死硬的無神論者,所以天鬼必須已經死了。

    適是個死硬的無神論者,所以天志必須無情沒有人格。

    但用這種鬼神之說說出來,蘆花與葦這樣被困在田地中的農夫卻最容易接受,他們需要一個完整的故事,也需要一個樂土。

    只不過他們不知道,那日在田地裡講起《碩鼠》所說的樂土,是需要靠雙手和大腦創造出來的。

    他們更不知道是,所謂的天志,將會被更改為一種相互適應的進步和更好的政治制度的僵硬的歷史必然。

    是分階段的相互適應,以某種器具的出現和普及,作為九重樂土的分界線。

    甚至這種僵硬的歷史必然,是每一個信奉的人要去努力的。

    狹義來說,歷史沒有必然。

    但對穿越者而言,鐵器、壟作、大一統、新紡織、有可借鑑的更先進的政治制度、科學、識字、尚賢為官、紙張和印刷術等等這些,就是必然,就是天志,就是樂土——人間的樂土,相對於此時的樂土。

    用讖語和經書作為外殼,實質卻是一部計畫藍圖。

    如果昊天上帝天鬼說,牛耕比之漫天撒籽是好的、棉花應該這樣紡紗以替代棉布、河流怎麼防護堤壩、什麼樣的政治制度最適合諸夏的地形、大一統是好的等等……

    於此時,並不是壞事。

    自然的演化太慢,為求目的可以不擇手段。

    於彼時,他自然會消亡。

    而現在,此時與此刻,此地與此處。

    這間小茅屋,以及屋外的田地中的人,他們不需要知道這麼多,只需要被這個向天發問的故事吸引。

    蘆花和葦聽完了適的發問,一樣陷入了沉思。

    這不是一個人的疑惑,而是所有民族懵懂期都有的疑惑。

    是啊,這是個問題,這些都是個問題。

    遠古開始時,誰將此態流傳導引給後代?

    天地尚未成形前,又從哪裡得以產生?

    明暗不分混沌一片,誰能夠探究其中原因?

    大氣一團迷濛無物,憑什麼將它識別認清?

    白天光明夜日屯黑暗,究競它是如何安排?

    天地的大小,到底有多大又該怎麼測量?

    都說女媧造人,那麼造人之前,又是誰造了女媧呢?

    是什麼分開了貴賤?

    是怎樣才能天下定於一?

    是怎樣才能畝產兩石糧食?

    是怎麼樣才能貴者不恆貴、賤者不恆賤?

    是怎麼樣才能抵達人世間的樂土?
Babcorn 發表於 2019-7-30 22:48
第十四章 天志明鬼聚眾氓(五)

    神棍不可怕,就怕神棍自己都不相信有神。

    適提出了問題,但卻沒有急著解答,而是用那些孩子們馬上要來聽故事為藉口搪塞過去。

    留下懸念,以後再講,也或許是因為人暫時太少,等人多了再講。

    墨家的明鬼與天志,是個解決不了就難以壯大的漏洞。他即便不信,可既然想要依附墨家搞事,也不得不談這個問題。

    晚飯之後不久,陶罐還沒有刷洗乾淨,就有一些孩童來到了院落裡。

    幾個懂事的孩子沿途采了一些蒿草加入院落內的火堆之中,艾草燃燒的味道是蚊蟲所不喜的,正可以驅蚊,也方便圍在四周聽故事。

    適很會講故事,在這個時代,哪怕最粗陋的講故事技巧,也會吸引很多的人。

    孩子與閒來無事的大人們,眨著眼睛,聽著發生在他們千里之外、半百之前的楚國故事,對那個受了伍子胥千金請求不要說出自己下落而以為侮辱人格投河而死的奇女子感慨不已。

    故事說到最緊要的時候便停下,推說天已經太晚,不要誤了明天早晨去田裡幹活。

    人群散了,伴著星辰。

    人群又來,伴著落日。

    就這樣,這間矮小的院落,成為了附近村社越來越多的人晚上乘涼時的聚集地。

    一開始只有二三十個孩子,七八個大人。

    後來有了四五十個孩子,二三十個大人。

    故事從伍子胥懸頭笑看亡國,講到倉頡造字天地變色;從墨子止楚攻宋,講到齊國田家大鬥出小斗進吸引農奴逃亡;從大禹順應天志統領諸族修河開墾杜絕繼承權內戰,到周朝順應天志井田殖民棄用奴隸少用犧牲祭祀,再到如今的生產條件下天志應該是什麼樣……

    再後來,每家輪流準備一些柴草,將火堆點的閃亮,每晚聽故事的時候也圍著火堆搓麻條,學著用蘆葦桿編涼蓆,或是用火燒木頭挖出孔做連枷,還有種種稀奇古怪的東西。

    甚至於到最後,人們開始覺得蘆花家的院落太小,將地點轉移到了穀場上。用剛學會的、用蘆葦桿編好的涼蓆,搭了一個可以遮擋夏雨秋風的涼棚。

    適也在大約一個月後,終於組織了一次取代了村社原本公益權力的集體行動,帶領著這些整日聽故事、學編席、做連枷、發牢騷的人,給村社內一家孤兒寡母翻修了一下屋頂。

    簡單的茅草和蘆席做的屋頂,總可以防住隨著雷聲轟隆而越來越多的雨水。

    但他一直沒有再談天志和鬼神的事,他覺得還不是時候。

    既然天鬼已死、天志可推,那麼便只有現世而沒有來生,更沒有地獄天堂。

    沒有地獄天堂、惡鬼六道、輪迴往復,想要這些村社眾氓相信樂土存在,就只能在現世讓他們看到。

    讓他們看到希望、摸到真實,切身體會那種以往不敢想像的幸福。

    這種希望和真實,在適沒有權力、沒有土地、沒有金錢、沒有耕牛駑馬的時候,只能依靠那些已經播種下去、但還沒有收穫的種子。

    在收穫之前,播種下九重樂土的幻想;在收穫之後,就能觸摸到九重樂土的希望。

    ……

    種植,需要知道節氣。

    宋國用的殷歷,比適所熟知的農曆要早一個月,殷歷的正月是他熟悉的農曆的十二月。

    雖然曆法不同,但是最基本的冬至是一樣的,這一天木桿的影子最短,而且冬天不像夏至那時候氤氳滿天影響觀測,這一天各國都算的很準。

    這時候的天氣也比前世暖和的多,適聽葦說起過他見過鱷魚,宋國放到後世就是河南,這裡能有鱷魚顯然要暖和的多。

    他手裡的種子基本上都可以在冬天到來之前收穫,無霜期足夠,節氣也基本上對的上後世一年兩熟或兩年三熟的時間點。

    種子的事,只有蘆花和葦知道,他們也是最早聽過《天問》的兩個人,所以不用擔心他們會說出去。

    選好的土地隱藏的不錯,穀子在結穗後雖然總是一副垂頭喪氣的模樣,當不起高粱才能用的青紗帳,但也足以遮掩住一些人的視線。

    三週畝的土地早已經空了出來,葦雖心疼於適將那些長得很好的穀苗全都拔了出來,卻也在玉米、棉花、花生、芝麻等發芽後充滿喜悅。

    地瓜放在家中,用濕潤的沙土催出嫩芽;土豆一切數瓣,深埋在土靠生命的力量擁抱陽光;向日葵長成後最怕成群的飛鳥,栽種在院落之內,未曾開花之前和鳳棲之木有幾分相似……

    最讓葦和蘆花吃驚的,不是這些種子真的發出了芽,而是適的種植方式。

    天不亮,適便拿著木耒上了田。

    將原本鬆軟的土地深深地挖開,靠著簡單的石鋤備出壟墑,半步一行,這是和別處完全不同。

    到中午,別人歇晌的時候,適背著一個柳條筐,拾撿阡陌間的狗屎、牛糞。每天傍晚吃飯之前,又會跑到淤泥池中,挖出一筐淤泥,填在自己的那三畝小地上。

    每一行壟墑之間,都細細地埋好難聞的艾葉,讓那些習慣在地下生活的螻蛄地蛆無可奈何地搬走,遠離這難聞的氣味。

    種下種子的前幾天,每天晚上都靠著一張涼蓆支起的小棚子,恐嚇著那些趁夜出來的老鼠。

    玉米傳粉要靠風,所以玉米要種的很密。否則那些花粉到處亂飛,落不到穗子上,玉米粒會像是七十歲老人的牙齒一般,稀稀落落。

    胡蘿蔔喜歡水肥,需要深挖鬆土。否則僵硬的土地上長出的胡蘿蔔不能叫鬼指,也或者那天鬼是武大郎的模樣。

    地瓜葉子喜歡紮根,若是平時需要將這些扎的根挪走,但在這時候需要讓他們多紮根,以長出更多的塊莖。

    南瓜喜歡爬蔓,可不能讓他們和花生太親近,不然要把花生給遮死……

    不同的作物,要用不同的手段。

    種地,是項技術活,不是最沒有技術含量的活,只不過這項技術已經深入到諸夏後代每個人的心裡,以至於讓人們以為這是最卑賤和最沒技術含量的活。

    在葦看來,這哪是侍弄莊家,簡直比得上遠處貴族私田裡那些侍候貴族的隸奴了。

    若是地要這麼侍弄,可要累死個人,一家百餘畝地,這樣精耕細作可不行。

    他哪裡知道適所熟悉的那個年代之前,人多地少,精耕細作已經成為農家的本能,再不是春秋戰國之時地多粗獷的年月了。

    短短一個月的時間,適的肩膀因為整天背筐變得厚實了,雙手有了和木頭整日親密接觸留下的繭子,身子也瘦了一圈。

    除了每天要忙自己的事之外,白天還要幫著葦和蘆花忙地裡的活。縱使兄妹倆都不用,他也依舊如此,以交相利的角度看,他家最缺勞動力,自己算是個只吃飯不要錢的長工,怎麼都不會有人厭倦。

    晚上則是撐著疲憊的身體給大人和孩子們講故事,講一些簡單的疾病預防,講一些簡單實用的農閒可做的手工業。

    累的實在扛不住的時候,適會躲在沒人的地方,自己給自己打氣,告訴自己想要做大事總要吃大苦,必須保證第一波收穫驚嚇到眾人,這樣才能講天志明鬼,這樣才能在墨子回來之前就有所名聲。

    人是最為堅韌和有耐力的動物,牛馬都不及,每個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極限在哪。

    適也不知道,但這一個月後,他知道自己原來竟能吃這麼多的苦。

    兩個月後,天更熱了。

    一場夏雨之後,那些昂貴的種子帶著強大的生命力,不斷地朝著天空伸展著自己的手臂。

    四行玉米長得常年拉弓的貴族的拇指般粗細;地瓜鋪滿了那一小片土地還在不斷擴張;土豆沒有從美洲偷渡來的瓢蟲侵害並無天敵;芝麻節節升高已經綻出黃色的小花;小孩手掌般大小的南瓜花中野蜂蝴蝶並舞;高粱太少算不得青紗帳卻也站的筆直;花生的第一朵雄花已落刺破泥土想要和女花生相會……

    旁邊那個可以擋烈日、擋夏雨的簡單涼棚下,葦和蘆花已成了常客,欣喜不已地看著這些不斷成長的作物,怎麼看也看不夠。

    比起原來漫天撒籽的散亂,成行成列的作物像是最精銳的士兵,說不出的壯美。那些鋪開的綠葉黃花,結出的是幾個月前聽到的畝產數石的希望。

    適選了兩根胡蘿蔔,挖出來洗乾淨遞給兄妹倆,脆甜的味道帶著清香,蘆花覺得這是自己吃過的最好吃的東西。

    早沒有了當初聽到鬼指這兩個字時的恐慌,反倒是充滿了對天鬼的感謝。

    汁水在口舌間蕩漾,捨不得下嚥,而是咀嚼成商丘河畔常見的細沙般的糊漿,小心翼翼地用舌尖感受著。

    清脆的響聲後,蘆花將剩下的一半遞給了適。

    「你怎麼不吃?」

    適沒有接,笑道:「我吃膩啦。如今鬼指是好東西,你們就是天天當飯吃也吃不膩,至少比餓肚子強。可我們墨者啊,卻盼著天下之人吃膩了鬼指,終於發現還是粟黍麥好吃。」

    蘆花想,怎麼會有人吃膩了鬼指?要是自己選,寧可天天吃鬼指,要是煮熟了也一定很甜。

    或許有一天,真的吃膩了,可最多也是發現粟和黍比這鬼指好吃,麥子算個什麼呢?怎麼能比這東西好吃呢?

    又一聲咬斷了鬼指的脆響後,蘆花靠近了適,小聲道:「小哥哥,你肯定沒吃過麥吧?麥才不好吃呢,煮的再久那皮也不好吃。」

    她想,鬼指啊、墨玉啊、夏葵啊這些東西,你肯定比我知道好不好吃。

    可是麥子啊,我可吃得多了,真的不好吃。你要說麥子好吃,別人可要笑話你。

    我可不想讓別人笑話你。誰也不行。她想,然後想著自己應該給自己做一件好看的新衣裳。
Babcorn 發表於 2019-7-30 22:48
第十五章 天志明鬼聚眾氓(六)

    麥子好不好吃的爭論,適沒有繼續下去。

    他上輩子,吃膩過肥肉,吃膩過土豆,吃膩過魚,但唯獨沒吃膩的就是饅頭。

    饅頭是妻子,眾菜皆情人。

    他雙手枕在頭頂,躺倒在蘆葦編成的涼蓆上,如是想著,然後想到自己這輩子的平平淡淡、比不得肉香、比不得瓜甜、比不得菜味、比不得魚鮮,卻怎麼也不會膩的饅頭,會是什麼樣呢?

    蘆花也不再爭論麥子好不好吃的問題,學著他的模樣躺在一旁,用腿輕輕蹬了一下適的小腿,示意讓他往邊上靠一靠給她留出個地方。

    葦悄悄起身,說是要去方便,離開了小涼棚。

    適這些天累的厲害,躺著想了一會就睡著了。

    蘆花睡不著,將自己睡不著的原因都發洩在了一旁正在那鳴叫的蟈蟈身上,起身抓住了妄圖啃食玉米葉的蟈蟈,心說你別叫了,他睡著了。

    ……

    傍晚,一群孩子又圍了過來。

    一個孩子的臉腫的老高,一隻手捂著,可是臉上的塵土絲毫沒有被淚水沖刷過的痕跡。

    適對這個孩子印象深刻,因為這個孩子是個六指,起名的時候父母直接就叫他六指。

    「這是怎麼了?」

    幾個孩子取笑道:「被他媽打的,去河裡捉魚游水,被他媽抓到,狠狠打了一頓。以後再不敢去啦。」

    這時天熱,游水也屬正常。

    可這孩子是六指,在鬼神之說盛行的宋國,這是不吉。做母親的,生怕這孩子被水鬼河伯收了去,所以管的更嚴。

    這孩子其實很聰明,脾氣也很倔,加上天生的六指,給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教這些孩子們數數和簡單算術,數這個叫六指的孩子學得最快。短短兩個月,已經能數到一百,算十以內的加減法,很是難得。

    孩子們平日取笑他說他十以內加減法算得好,是因為他有十一根手指,他那日便發了狠說要把多出的小指剁掉證明自己少了手指一樣算得好,被適臭罵一頓這才放下心思。

    這時候又聽到別人取笑,六指怒道:「誰說不敢去了?我才不怕,若真有河伯水鬼,說不準我還要抓出來,給適哥哥看看,他準有辦法讓他聽話。」

    適笑起來反問道:「讓他聽話幹什麼?」

    「捉魚給咱們吃啊。」

    「好主意!」

    適也沒說有沒有這東西,而是讚了一句,過去摸了摸孩子的頭頂。

    六指小聲道:「適哥哥,其實我前幾天就去水裡玩了,差點被淹死。喝了一肚子水,幸好有塊石頭,這才活下來。吐了一肚子水,我就想一定要學會,以後讓這水想淹死我都淹不死!」

    聽了這話,適嘖嘖稱奇。

    若是一般的孩子,被水淹了一次瀕死,恐怕三五年都不敢再去水中。這孩子被淹了一次,卻發了狠要和河伯鬥一鬥,倒是有趣。

    估摸著這群孩子游泳游的並不好,便道:「我現在就帶你們去河裡玩,你敢不敢去?」

    「有什麼不敢?」

    六指揉了揉被巴掌扇的鼓起來的臉,仰著頭不甘示弱,絲毫不懼。

    領著一群孩子去了河邊,脫了個赤條條的跳進河裡,教了一陣這些孩子游泳,盯著河裡的魚若有所思。

    第二日,他去了村社在節日祭祀聚會的地方看了看那口很少使用的大陶缸,算了算還有多久自己種下的種子才能收穫。

    傍晚時候,一邊講故事一邊領著孩子拿火鑽孔做連枷,忽然問道:「你們想不想吃魚?」

    孩子們一起點頭,六指點的最凶,他都是想把水鬼抓上來跟套馬車一樣去捉魚的主兒。

    只是這些人種田為生,漁網太貴買不起,釣魚的東西也是稀罕物,平日又要忙地裡的活,根本沒時間。

    這些天以來,孩子們都覺得適算是無所不知,聽他這麼一說,還沒影的事一個個口水都流了出來。

    幾天後,這群孩子按照適說的,拿柳條編了許多的水籠,開口很小,外面再綁上一個只能進難以出的漏斗。

    適拿著幾隻活老鼠,叫孩子們把老鼠剝開烤熟,放在外面曬的發臭,當做魚餌扔進了魚簍中。

    魚簍很容易弄,孩子們就能編出來,沒有什麼技術含量,只要是進去容易出來難就行。

    桃花源記的那句話倒過來就行,初極開朗,可並數魚;復游半尺,孔極狹,才通魚。

    最難的反倒是那幾隻做餌的老鼠,魚簍中沒有餌,魚就不會往裡面鑽。

    粟米沒法當魚餌,味道不濃,水一泡就散。發臭的肉是最好的餌,可惜此時七十歲可以食肉便是理想國,也只能從老鼠身上做打算。

    幾個狹長的陶罐,放在木棍上形成一個傾斜角。

    幾粒粟米放在陶罐的底部,陶罐的口頂著一塊石頭,因為一開始下面在下上面在上,所以石頭擋不住陶罐的口。

    等到老鼠進去後想出來,走到罐口的時候,重心前移,罐子頭重腳輕,就會落下來被石頭擋住出口,老鼠只能在裡面亂轉。

    這些老鼠平日裡吃不到幾粒米,早是餓的緊了,這麼好的機會哪肯放過,卻不知鼠為食死,竟成了魚蝦的餌。

    不是那種染了鼠疫且不死的黃鼠,這幾年又沒什麼鼠疫的疫病,這些老鼠只要過了心理關都是能吃的。

    剝了皮,剖開內臟,拿火一烤香氣撲鼻,孩子們一個個饞的落口水,適卻不准他們吃,講了一番釣魚的道理,也不知有幾個能聽進去欲要取之必先與之的道理。

    二十多個魚簍扔到河裡,用苘麻綁在河邊的柳樹上,便各自回家,向父母吹噓明日可以吃魚。

    他們沒見過這麼捉魚的,但是心想既然是適哥哥說的,那定然可以捉到。

    做父母的又免不得扇了這些玩水的孩子幾巴掌,心裡將信將疑。

    第二日中午的時候,村社間轟動起來。

    一群半大的孩子,跟在適的後面。

    一個個手中提著柳條,柳條上面穿著大大小小的魚,幾個女孩子手裡提著一個小柳條筐,裡面裝著一些被臭肉吸引進去的河蝦。

    之前挨過打的六指走的格外開心,看到母親急忙跑過去,高高舉起穿著三條大魚的柳條喊道:「媽,晚上吃魚!」

    這一聲喊,沒人注意到走在人群中的適悄悄地在身上撓著,也不知道之前做了什麼。

    村社中人也算是開了眼,一群連網都沒有的孩子,跟著適去了幾次河裡,竟然真的弄到了許多的魚。

    二十多個魚簍收穫頗豐,大大小小有個幾十條,還有不少的河蝦。

    如今魚不值錢,吃法也比較少,可拿到商丘城內,也能賣上一些錢。

    六指的母親聽六指這麼一喊,急忙道:「別瞎說,吃什麼吃?這是適帶你們捉的魚,讓他賣了去買身新衣裳。」

    適還沒開口,就聽六指犟嘴道:「適哥哥早就說了,墨者不講吃穿。再說了,適哥哥說,這魚簍是我們編的,主意是他出的,可魚撈上來他只有一點功,我們這些人還有大半呢。不說適哥哥本來也說讓大家一起吃魚,就算他不說我們都說要吃魚,這魚也不歸他分配啊。」

    這些人平日裡聽適講什麼大義、小義之類的東西聽得多了,知道若是遇到別人六指的話肯定要讓人不滿覺得忘恩負義,可在適眼中顯然是理所當然。

    適悄悄撓了一下之前做某件事導致被野蜂刺的麻癢的身子,朗聲道:「過幾日就要去公田勞作了,今天晚上就請大家吃魚。晚上各家煮好粟米飯,便帶些葵菜、韭菜之類的醃菜,咱們村社穀場見。」

    大咧咧地喊了一嗓子,引來眾人的謝聲,他只是揮手一笑不以為意。

    回到家中,讓那群孩子把魚剖開,自己去田裡掐了一些長大了的、一直沒捨得吃的香菜。

    回去的途中,在村社穀場附近轉了一圈,見四下無人,急忙回去取了一個藏好的瓦罐。

    裡面裝著半罐子野蜂的蜂蜜,也是他身上之前瘙癢的緣由,悄悄將這些蜂蜜兌了水,在穀場附近尋了幾個大螞蟻窩,以甜水畫了幾道。

    陳勝王、大楚興之類的事,這是要學一學的,只不過搞這種迷信活動需要看受眾的文化水平。

    陳勝把帛書塞進魚肚子裡,要是沒人認得,那就是笑話了。

    想到再過一陣那些種子就要成熟,是時候講一些東西了。講了也不怕,就宋國這樣的國家,封臣打仗國君都管不了的水平,他就算在眾氓之中喊出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也沒事。

    說這句話是作死的前提是有一個完善的國家機器,宋國這樣整天挨打的國家沒這個能力。當然,他暫時根本不想說這句話。他要做的只是等墨子回來後收他為徒。

    混合著野蜂蜂蜜的水在螞蟻窩前淋出了一道又一道奇怪的圖形,幾隻尋路的兵蟻已經聞到,拿著觸角一點急匆匆地回家通報這個好消息。

    適將空出來的瓦罐洗乾淨藏好,回到蘆花家中,那些孩子們已經將魚剖洗乾淨。

    找了幾個孩子道:「回去和你媽媽說一聲,就讓她們現在去村社穀場,將水燒開。這兩枚錢,就在誰家買一升鹽,去吧。」

    那幾個孩子拿著錢,飛快地跑回去。

    當那幾個婦人歡歡喜喜地提著魚準備煮魚的時候,全都愣在了穀場。

    黑壓壓的一群螞蟻,彷彿正要上陣廝殺的士兵,將村社穀場外的小路圍住,似乎再等一位三軍之將的到來。

    那不是一個字,就算是字這些人也不認得。

    但這,的確是異象。 本帖最後由 joa1317 於 2019-7-30 22:49 編輯

Babcorn 發表於 2019-7-30 22:50
第十六章 天志明鬼聚眾氓(七)

    村社穀場發生的消息,隨著那些嘴快的婦人很快傳遍了村社,引來許多人去觀看。

    那些螞蟻還未散去,反而更多了,還有不少的蝴蝶在上面停留,震撼人心。

    適來村社不久,誰也不知道他是來做什麼的,但是做的事卻一件件讓人印象深刻。

    馬上要收穫了,適說,連枷是好的省力的。於是村社裡都有了連枷。如何安裝、如何鑽孔,這樣可以省下彎腰力氣的農具就被他帶著一群孩子弄出來。

    前些日子天旱的時候,適說,澆水是符合天志的。於是村社裡的男女老少在溝渠邊挖出了大坑,用木頭卯出了方槽,用簡單的橘槔將水灌溉進田裡。比起別處,這裡的莊稼長得極好。

    孩子們昨日說馬上就可以吃上一頓魚了。為什麼,只因為是適說的。於是村社裡今天真的吃上了魚,而且都是鮮活的,連網也沒有用,就靠那些孩子隨便動了動手。

    而現在這些螞蟻和蝴蝶,更給這些人帶來了極大的衝擊。

    不少人顫抖著,亦或是興奮著,偶爾想起適平日裡說的那些樂土般的生活,覺得似乎真的可能達到。

    然而也有人反對道:「適說,天鬼死了,這世間就算有鬼,但是看不到、摸不著、不和世人有交流,在他們墨家的有與沒有中,就是沒有。」

    可也有反問道:「如果沒有,這些螞蟻又為什麼會聚集在這裡?或許鬼我們看不到,但會給我們啟示,就像是我們燒龜甲占卜一樣。」

    越來越多的人圍過來,那些剖開的魚就在太陽下,人們竟然忘了。

    很快,六指飛快地跑到蘆花的家中,喊道:「適哥哥!你快去看看吧!」

    蘆花以為是誰又熱暈了或是怎麼了,正想著自己學的那些東西可以用得上,卻不想六指接著便喊道:「穀場那好多的螞蟻……大家都說是鬼神在嘉獎你呢……」

    適嗤的一聲笑出來,罵道:「鬼神真要是想嘉獎我,那應該知道我們墨者想要什麼。不給我們想要的,卻給這些東西,就算有鬼神那也是不知道人心想要什麼的鬼神,又有什麼用?我早說了,這鬼神既看不到、摸不到,對我們來說就是沒有。」

    六指嚷道:「我也是這麼說的,可他們不信啊。」

    適嘿了一聲,領著蘆花和六指朝著穀場跑去。

    還沒到那,就有人喊著他來了之類的話,數十人讓開一條路,一些人用些驚異的、彷彿大澤山前陳勝手下的徒卒聽到狐狸叫的表情一樣。

    甚至,有些人有些敬畏。

    蘆花也愣愣地看著地上那些螞蟻,他聽適說天志鬼神之類的東西聽得最多,總結起來就是天志是規矩、鬼神不與人世相交有也等於沒有。

    可這樣的事,卻就這麼發生了,適又說眼見為實……如今眼見了,如果不是鬼神之志,又該怎麼解釋?

    適走過去後,趴的一腳踩死了許多的螞蟻。

    幾個人怪叫了一聲,彷彿這一腳是踩在了自己身上,心說這可是鬼神的顯靈,怎麼能用腳去踩?

    適一腳踩完後,裝模作樣地蹲下來,拿手捏了一點泥土,起身道:「我和你們說過的,這鬼神不與世人相通,唯一留下的便是可被學會和推出的天志。天鬼都已死了,這樣的事你們怎麼還能相信這是鬼神呢?」

    這話說過不止一次,很多人是相信的,可如今見了這事還是有些疑惑。那些素來相信鬼神之說的,則質問道:「你常說眼見為實,這難道不是眼見嗎?」

    適笑著反問道:「你見到什麼了?鬼在哪?這明明是螞蟻。難不成你這都不認識?」

    那人焦急道:「這……可……」

    適又道:「我說了,眼見為實。我再問一遍,你們眼見的是螞蟻還是鬼?」

    眾人這一次倒是一起說道:「我們眼見的是螞蟻,可是螞蟻這麼做一定有看不到的鬼在驅使。」

    適搖頭笑道:「你們要這麼說的話,其實也對。但不能說是鬼,而是天志。什麼天志?是螞蟻喜歡甜味的天志,這是不可更改的。無非就是有哪個貪吃貪玩的孩子去弄蜂蜜,灑在了這裡,怕你們責怪他們貪玩,所以沒說就是。」

    這時候他又將六指賣出來道:「這種事常有。六指這孩子你們不讓他去水裡玩,還不是瞞著你們去?這也是一樣的,怕是你們不准孩子弄野蜂怕被蜇死,所以孩子弄了後灑在這裡,不敢說就是了。」

    六指在適的身後,委屈不已,心說適哥哥你怎麼就把我給說出來了?

    蘆花笑吟吟地解開了心中的疑惑,即便不蹲下嘗嘗那土也信了適的話,心說定是這樣的。

    於是她蹲下來,拿出手指捏了一小撮還沒有干的泥土,嘗了一口吐出來道:「真的是甜的,有蜜的味道。」

    很多人聞言都紛紛蹲下,對那些剛才敬若神明的螞蟻沒有了尊重,呸呸地吐了幾口後,加上剛才適那六指說話,都信了這番話。

    適等眾人靜下來,這才道:「眼見為實,的確是這樣的。但你們眼見的,只是螞蟻,而非鬼。所以說,你們只能說見到了螞蟻聚在一起。可緣何聚在一起?可能是鬼神、可能是蜜糖、可能是要下雨……這可不是能胡說的。我早就說了,天鬼已死,眾鬼不與人世相通,你們怎麼就不信呢?」

    葦在一旁咧嘴笑道:「原本信一半,可今天看到螞蟻聚集又不信了。聽你這麼一說,倒是連那一半也信了。」

    眾人都笑了起來,適接著說道:「來吧,不管這些螞蟻,可惜了這些蜜。咱們今天便好好吃魚。」

    自導自演的一幕,徹底掃清了這些人之前的將信將疑,詭辯為可被掌握和操控的天志也讓這些人多少明白了一點。

    眾人都想,這螞蟻蝴蝶喜歡甜蜜,這可不就是天志嗎?這是不可更改的,天志無窮無盡,解釋萬物,但知道了螞蟻蝴蝶喜歡甜蜜這一條天志,便可以解釋剛才的事。

    按那些孩子所說,適之前捉魚、捕鼠的辦法,不就是掌握了一些別人不知道的天志嗎?那罐子有老鼠後頭重腳輕,當然就會傾倒過來被石頭擋住,這樣的天志便可用在前些日子天旱取水的橘槔上。

    這些人想起來孩子們說,這種天志稱之為槓桿,可以用在很多地方,而且可以算出能省多少力氣。

    這樣的天志,是能學會的啊並且可以瞭解的啊。

    想到自己竟然可能也知曉一部分天志,很多人既是興奮又是害怕,隱約間似乎明白了一些事,又似乎還沒有完全理解。

    經此一事,眾人只當發生了一個笑話,從將信將疑變為深信不疑,又從深信不疑變到另一個反面的深信不疑,於是心頭的種種疑問開始產生。

    「什麼是天志?」

    有人這樣問,適用最簡單的道理回答道:「有一支長劍,你刺入身體會死;不刺入身體不會死。那麼順應天志就簡單的多,在於你想要做什麼。想死,就刺入身體;想不死,就不刺入身體。但在這之前,你一定要知道刺入身體會死,這就是天志。」

    有人疑惑道:「這麼簡單?」

    適笑道:「簡單嗎?你怎麼知道刺入心裡會死呢?」

    「聽人說,聽父母說的。」

    「那他們是怎麼知道的呢?最早的時候,總有一個人,拿劍刺過然後別人才能知道,於是你們才能聽說,並且相信。所以,瞭解天志,可以聽別人說,這是聞知;可以親眼見,這是親知;也可以看到別人死推出來自己也會死,這是說知。這就是墨翟先生曾說的,萬物之間的道理,是可以推測出的,很多事的道理也是相通的,理解了萬物的道理,就能理解天志。但除了已經死掉的天鬼之外,再沒有人能夠瞭解全部的天志了。」

    有人喊道:「你常說的墨翟先生也不能嗎?還有當初的仲尼也不能嗎?」

    適笑道:「當然不能。天志無窮,若知曉了全部的天志,便要知道天有多大、地有多寬、何時有雨、何時有日食月食、何時天旱、如何治療所有的疫病……世間之人,又有誰能說掌握了全部的天志呢?但這些東西,都是可以學的,學的越多,想必越能順從當初天鬼的願望,也就越容易在世間建起九重樂土。」

    這些人常聽適說什麼天鬼、天志、明鬼、九重樂土之類的說法,今天被他這麼一撩撥,一個個充滿了好奇和幻想,紛紛問道:「按天鬼所說的第九重樂土之上的人,是知道天有多大、何時有雨、何時有日食月食的嗎?第九重樂土,是什麼模樣呢?」

    適微笑著回憶起自己穿越前的世界,那樣的熟悉於是不用去編造與想像,大聲道:「那第九重樂土啊……人們可以提前三天知道何時有雨,可以知道天有多大,可以遨遊九天,可以下五洋捉鱉。人們知道了糧食為什麼會生長,所以順天志而為,畝產粟米十石;人們知道了雷電緣何發生,所以家家有借用閃電之力的燭火;人們知道了雲為何飄在空中,所以從宋國到齊國臨淄可以飛著去,只需要片刻……」

    此時最有想像力的人,也想像不到那樣的生活。想像的,總有漏洞,但適卻是真正在九重樂土中生活過的人,所以他的形容絕無滯澀,最能讓這些人身臨其境。

    這些苦難的人聽到這些,一個個看著天空,暢想著那是什麼模樣。那不是死後才能去的天堂,那似乎是可以在人間建起的天堂,或許千年,但子子孫孫無窮匱也,總可以達到。

    失神中,有人明白過來這是最終的樂土,而不是現在的樂土。

    於是喊道:「適,那咱們現在能抵達的樂土,是第幾重?又是什麼模樣呢?那些太遠,我們想知道我們能看到的。」

    「對啊,說說嘛。」

    「就是啊,說說啊……」

    適笑問道:「想知道?」

    「想!」

    他伸出五根手指,說道:「現在啊,距我們最近的樂土是第五重,而且這是可以在今生抵達的。就在天下、就在人世間,你們想去嗎?」

    「想!既是樂土,定會比現在好,你倒是說說,我們怎麼才能去到這樂土呢?至少,也要說說是什麼模樣吧?」

    適卻笑道:「就算知道了什麼模樣,也不能想著就飽了。這魚再不弄就臭了,咱們一會喝著魚湯、吃著粟飯、就著葵菜,慢慢說。」
Babcorn 發表於 2019-7-30 22:50
第十七章 天志明鬼聚眾氓(完)

    剖開的魚,刮盡了鱗,取走了髒,落入滾沸的村社公共鄉會時的大陶缸中。

    湛清的水,逃離井底,一抔祭天地,九抔共魚煮。

    滾燙而乾淨的石頭,扔進很難加熱的陶缸中,激出了魚的鮮味,熬出了濃白的湯。

    最後一把從不影響結籽實的分叉上劈下的香菜、折斷的蒜葉,讓這一鍋簡單的魚湯有了一抹未來與希望的味道。

    各樣的葵菜、韭菜、醃葫蘆擺放在村社眾人面前,各家從家中帶來的粟米飯、黍米粥,交匯在一起。

    最鮮美的湯意味著最難吃的魚,可即便難吃,村社眾人還是捨不得放棄那些咀嚼起來毫無味道的魚肉,滿足不已。

    滿足之外,更有著對未來的無限期盼和希望。

    可以吸引所有人的天堂,總是不勞而獲便可以流著奶和蜜的,所以注定這不可能在人間建成。

    可以吸引最底層的天堂,不需要不勞而獲,只需要勞有所得,甚至有時候只是隱藏於桃花園內阡陌交通雞犬相聞就行。所以這注定吸引不了貴族。

    這些村社間的農夫聽完了適講的第五重樂土的暢想,終於明白萬物是相對的、變幻的、運動的。

    餓的時候,樂土就是一口粟飯;渴的時候,樂土就是一口井水;累的時候,樂土就是一屋麥草……

    於是他們理解了為什麼會有九重樂土。

    茹毛飲血的時候,刀耕火種就是樂土;刀耕火種的時候,大禹治水便是樂土;氏族爭端的時候,夏定天下就是樂土……至於是不是真的這樣,反正他們也沒讀過《國語》,連字都不識,隨適怎麼說。

    彼時的樂土不是此時的樂土,此時的樂土也不會是彼時的樂土。

    對他們而言,九重樂土太遠,甚至難以想像。

    於是他們知道了第五重的樂土是什麼模樣,而且聽起來是那樣的美好,那樣的值得為之去做。

    魚湯的鮮味中,人們的腦海中浮現出這樣的畫面。

    從極北之地的肅慎,到蠻荒之地的百越;從蓬萊的東海之濱,到穆天子駕車曾游的崑崙,諸夏一統,再無爭鋒。

    為了地盡其力,凡是土地只要開墾便屬於每個家庭,前五年免稅賦,五年後十五取一。

    這稅賦不是為了不義爭霸,而是為了修築河堤、抵禦來搶掠的戎狄、也是為了俸養官吏。

    那時候的官吏,取其賢者,使貴者不恆貴、賤者不恆賤,尚賢取賢。

    墨者汲取草木的精華,凝而為一種絲帛,可以寫字,價賤如麻,輕盈如蟬翼,於是人人讀書識字,通曉天志,選其最賢與最能領悟天志的為官吏。

    那時候每家都有一頭牛,牛後面有墨者秉持天志做出的犁鏵,一天可以耕種幾十畝地。

    只要有力氣,便可以開墾那些無人的荒地,五年後選拔出的官吏會丈量這些土地,並發一張取自草木精華薄如蟬翼的契約,以定歸屬。

    那時候的官吏,通曉天算,就算是圓形的、多出棱角的土地,也能準確地算出畝數,絲毫不錯。

    那時候的地裡,會種植一種名為鬼布的作物,七月流火的時候,白花盛開如同飛雪。

    這些白花可以織成布匹,而且不需要再浸泡剝皮,最勤快的女子幾天就能紡出一件新衣的紗線。

    那種布潔白如雪,雖然不如蠶絲,但是產量很高,庶民之家一年也能有兩身衣裳。

    那時候的地裡,會有三種新的穀物。

    一種長得像是小孩子的手臂般大小,穀粒就在上面密密麻麻地排列著,晶瑩如玉,像是最乾淨的貴家姬女的牙齒,惹人喜愛。

    這種新谷可以種植在荒山之上,如今那些用不到的土地也有了用處。這種新谷一個就能搓下兩小升的穀粒。

    另兩種長在地下,每一個都有女子的腳那般大小。味道如同王公貴族吃的那種從楚國送來的柘汁,糯的像是煮熟的黍米黏潤。

    而且這些新谷的畝產更高,高到如果人種百畝,不僅全家夠吃,還可以養些雞豚狗彘之畜,或是換錢或是自吃。

    那時候,每家每年在冬至的時候,都能吃上一隻雞,或是幾斤羊。

    除了這三種新谷,還有許多的菜蔬生長在從肅慎到百越、從東海到崑崙的土地上。

    有一種菜,顏色如火,吃起來就像是舌尖被火灼燒一樣,冬日裡吃上一頓渾身是汗。

    有一種菜,狀如鬼指,脆甜如蜜色澤如肉,若遇到荒年春霜,種上三畝,全家便可無饑饉。

    那時候,每家都會有三五件惡金的農具。比起金銅要賤的多,可是用起來卻比金銅更好用。

    墨家的人會建起一座座冶煉惡金的作坊,惡金取自地下,無窮無竭,每天可產千件。

    那時候會有一種弓失,最笨的人三個月就能學會,於是那些眼饞於富庶的敵人難以支撐,九州之兵以一當五,因此十五稅一足以。

    那時候會有一種用黏土燒結的石頭,用來建造房屋,不再懼怕蠹蟲蟻咬。窗子上會糊上那種用草木做出的薄如蟬翼的賤帛,風雨無懼。

    那時候會挖掘溝渠,旱時取水、澇時排洪。又修有運河數條,東海的魚、洛陽的醋、楚地的柘、宋地的麥,彼此交匯。九州方圓,各自照應。幽州荒、則引青州之糧渡海而運;荊州荒,則引巴蜀之米沿江而下……

    到那時,便會按照墨翟先生所說的那般,選聖人為天子。這聖人便是通曉全部天志的人,若沒有,則令王與臣氓通約。以約法為天子,約法之下才有官吏,約法之下人人相平,即便貴為王侯亦不能背約法而馳行。

    悖約法者,人人誅之。不義之戰,人人唾之。誅無道、秉天志、抵樂土,人人從之,則樂土可建於九州。

    這樣簡單的描訴,並沒有絲毫不勞可獲的幻想,只是一個所謂「盛世」的封建王朝模樣。

    可即便這樣,已經足夠讓這些村社的人如痴如醉,甚至覺得有些遙不可及。

    至於他們偶爾聽說的在下一重的樂土,則根本沒去考慮,那實在太遠。

    因為怎麼可能會一個女人一次能紡十錠紗?怎麼可能會有一種黑色的石頭代替柴草?怎麼可能會有一種無色透明的彷彿水一樣的東西安在窗上遮擋風雨?

    再說便是第五重樂土就已經足夠,那些剩下的是留給子孫的,這輩子只求能看到所說的第五重樂土就好了,哪還敢奢望?

    村社的人怎麼也想不到到底什麼樣的谷,可以有小孩手臂般粗細?什麼樣的菜,可以脆甜如蜜色澤如肉?什麼樣的辦法,可以讓惡金不容易折斷而又便宜?什麼樣的犁鏵,能讓一頭牛就能拉動?

    但人總有幻想的權力,即便最卑賤的人也該有。

    幻想之餘,他們卻不知道,這些幻想中的某些穀物與菜蔬,很快就會出現在他們眼前。

    到那時,這樂土之說就不再是幻想,而是成為了一種可能——既然菜蔬三谷是真的,剩下的一定也是真的,也是通曉的天志的天鬼所推算出的樂土。

    而已經見過了玉米和胡蘿蔔的葦與蘆花,終於明白過來適要做的事,遠比他們想的更為宏大,墨者到底是做什麼的心中多少也有了一些瞭解。他們不會去說,因為他們知道馬上就要收穫。

    預言的可怕之處,在於半真半假。當半真出現後,沒有人可以保證剩下的不是真的,如果不是那只是沒做到。

    於此時,沒有人可以做出這樣的預言,除了適。

    而當這種預言的一部分實現後,剩下的預言也就成為了人人為之努力的方向。

    半真,誰能保證半假呢?

    當玉米、地瓜、胡蘿蔔、棉花這些在樂土幻想中才有的東西真正出現在眼前的時候,誰又敢說牛耕、賤鐵、紙張、考試這些東西不是可以實用的呢?

    有預言,且被實現一部分,那麼就能握住天志的解釋權。

    到時候,無論是誰弄出來的,都可以拿著這篇讖語說這是天志。

    雖然無恥,但卻有效。

    …………

    村社陶缸前的適,面對微笑,看著這些沉醉其中的農夫,心裡明白等到玉米收穫的那一天,自己就算是走完了第一步,也是最難走的一步。

    這些農夫的暢想歡笑,在他看來竟是如此廉價。

    上輩子他出身不高,可即便如此他也看不上自己所描繪的第五重樂土,再好的封建王朝盛世,也趕不上他前世一個最普通的人所擁有的一切。

    可對這些農夫而言,卻像是蒼蠅見到了腐肉,一頭紮進去再也不想出來。

    他前世上了那麼多年學,學到的最有用的東西就是抓住矛盾、解決矛盾。

    如今這天下的矛盾,顯而易見,無非三樣。

    大爭之世,諸侯紛爭,於是重稅重賦,不重稅重賦就會被人滅亡,大一統未必會輕薄徭役,但不大一統肯定不會輕薄徭役,這是個必要不充分條件,但卻是必要條件。

    貴族分封,束縛農奴,於是束縛了勞動生產效率。自由的農民,確定的產權,在人少地多的情況下,可以開墾更多的土地。

    工具落後,鐵未退火,於是生產力水平不足。此時的矛盾不是患不均,而是患寡,廣袤的土地處處都是,九州之內不足兩千五百萬的人口,兩百年之內沒有地少人多而患不均的危險。

    這三樣又是相輔相成的,誰能解決這三個矛盾,誰就可以一統天下。誰能發現這三個矛盾,誰就可以成為百家諸子中最有力量的那個。

    可看似最簡單的第二個矛盾,已經難倒了無數人。吳起這樣的人物被射死、商鞅這樣的人物被車裂,無數貴族與君王之間的爭鬥,無數次內部的權勢紛爭,很多都只為這一點。

    魏國只是解決了第二點中的一小部分,便可以成為戰國初年第一強國。楚國哪怕有武陽大敗貴族勢力大減的良好條件又有吳起這樣的人才,終究還是無疾而終。

    適不是王朝粉,也不是某國控。

    在他看來,將來去哪都無所謂,秦也好、楚也罷,只要諸夏即可。

    但無論去哪,都要保證有足夠的人可以用。

    哪怕是變法,他也要保證搞掉舊貴族後,有足夠信奉樂土天志、學會認字算術農耕修河技術的人,頂替到那些舊貴族;還要有足夠信任他、信奉天志樂土的自耕農,來頂住一波又一波的貴族反撲。

    他又不想如商君被車裂、如吳起被射死,那就只好有機會下手便不留情,殺個乾乾淨淨。

    殺完了,讓新興的地主階層和工商業階層補上來就是。實踐已經證明,不看《周禮》一樣可以治國,不像周禮貴族一樣用餐刀叉子勺子而是筷子吃飯諸夏一樣亡不了。

    這是大勢所趨,甚至將紙和印刷術用好,能讓他保證連漢晉門閥這種東西都出不來。

    這種畸形的東西能出現,不過是因為信息傳播技術的限制,他們就是中世紀掌握了聖經解釋權的教士階層,紙張和印刷術會把他們炸的粉碎。

    毀滅門閥的,是蔡倫和雕版印刷。

    夫子不想當聖人,可架不住後人逼著他當聖人。仲尼作春秋的時候,因為抄竹簡難免有失誤,將仲孫何忌的名字不小心抄成了仲孫忌,但後人既然把他捧為教主聖人,聖人當然不能有錯,哪怕拉屎也自有深意,於是以義解經,認為這是孔聖人故意抄錯的,為的就是譏諷那些名字是雙字的人,有活力的儒家楞被改成了儒教。

    偉大的儒家繼承者、實踐者、復古者、儒家真正的理想主義者王莽,一朝權在手便全面復古,甚至不准漢人起兩個字的名字,當世找不出比他更遵守春秋大義的人了。這是最虔誠的一位教徒,結果最後還惹了一身騷,反而成了奸佞的代名詞,何其冤也。

    當然,墨家受制於侷限性,也有很多糟粕的東西,甚至有些東西糟粕的厲害,尤其是在明鬼這件事上。

    但墨家的優勢在於很容易更改一些東西。

    譬如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輪、匠執其規、矩,以度天下之方員,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

    天志,就是一種規矩。就像做輪子的人看圓不圓一樣,扯別的都沒用,拿出圓規和直尺量一量,是不是不是靠嘴皮子說的。

    這天志到底是什麼,語焉不詳,可是很容易更改為憲法、科學、邏輯史觀、甚至唯生產力論。

    反正還有一句「君、臣氓之通約也」。找不出聖人,那就把約定的憲法作為聖人,立為天子,是為虛君。

    符合科學的、促進生產力發展的、促進國民財富總和增長的、促進國家實力增加的,合乎通約流程的,就是天志。所謂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

    這東西不是道德,很容易衡量。

    這東西改起來很容易,而且墨家還有數百可以死不旋踵的理想主義者,最容易成事。

    在適看來,將來想要更改墨經,這天志是必須要講清楚的。

    天志,不是技術,而是科學。

    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

    科學是一種解釋世界的方法,可以促進技術也可以解釋技術。

    技術需要被解釋,否則就會出現穿山甲作為藥材能夠通乳是因為穿山甲喜歡鑽洞這種邏輯,但按照裡面蘊含的解釋世界的方法來看這似乎沒錯……

    每個人都會按照自己相信的方式去解釋世界,是因為穿山甲體內含有某種物質所以可以通乳;還是因為穿山甲喜歡鑽洞所以可以通乳……

    這就是諸子百家爭鳴的原因之一,也注定了諸子百家不管誰得勢都會弄死其餘的諸子學說。

    世界只能有一種解釋。理性派得勢的時候,殺起迷信派絲毫不手軟,反過來也一樣。

    法家可以改變天下,但無法解釋天下,沒有給出讓底層可以幻想的未來;最睿智的法家知道不法古,要根據情況的變化制定不同的政策,但他們只能依附君王,等到大一統完成需要改變的時候已經難以改變。

    這是他們的大問題,這也是適不去西河投靠吳起、李悝、公叔痤而是要想辦法混入墨家的原因之一。

    這是唯一一個講邏輯學的學派,也是唯一一個有自己的武裝而不是完全依附君主的學派。

    至於眼前這些如此如醉的村民,他們暫時不需要知道這麼多。

    適希望的,只是等到他們、等著這些被貴族斥為小人、氓、黔首、或是愚民的人看到玉米地瓜這些讖語預言中的事物出現之後,當他受到別人威脅的時候、當他有機會變法受到阻撓和貴族反撲的時候,這些人可以站起來,有勇氣保護自己的希望與幻想,這就夠了。

    為自己的希望而戰的人,最難阻擋。

    此時這些喝魚湯的人,不過二三十戶、五六十人。

    但他相信,等墨子回來後、等玉米土豆地瓜胡蘿蔔的種子伴隨著九重樂土的傳說開始傳播;伴隨著退火的鐵器在陶邑流通各國的時候,這數量會變為二千、二萬,甚至更多。
Babcorn 發表於 2019-7-30 22:50
第十八章 仁智禮義論漂杵(上)

    九月築場圃,十月納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麥。嗟我農夫,我稼既同,上入執宮功。晝爾於茅,宵爾索綯,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

    轉眼已是殷歷的八月,週曆的九月。

    村社內的人已經開始準備重新整理場院,為忙碌了一年的收穫做準備。

    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他們需要先把公田裡的糧食收穫,才能忙自己家的事,否則是要受懲罰的。

    那晚的魚湯過後,村社裡的人又喝了幾次魚湯,也被灌輸了更多的天志、天鬼之類的說法。

    適說,天地間萬物循環不變,所以人吃了糧食要拉屎,但糧食沒有屎也長不好。這就像是挖井一樣,挖井是為了取出水的地方,但沒有水的幾尺卻是不能少的;人種糧食是為了粟米,但沒有葉子也就沒有粟米;所以堆肥增產是符合天志的。

    村社間的人便趁著八月之前的農閒,挖了一個公用的大糞坑,將各家的草木灰都傾倒在上面。

    二十多戶湊在一起,買了八頭小豬仔,那些整天跟著適屁股後面的孩子們每天傍晚都要去割豬草、然後用祭祀用的大陶缸煮熟餵豬。

    這些豬就養在糞坑的上面,豬糞之類的會排入到坑中,坑前有公用的麻繩作為廁紙來回摩擦用以清潔。

    七月中,適帶著幾條魚回到了商丘,還有兩隻野兔,背了幾天的柴草。

    嫂子罵了他幾句不回家,但看到他被曬的黑黢黢的,還是心疼地給做了一頓好吃的。哥哥倒是沒說什麼,臨走的時候悄悄給了他十幾枚銅錢,卻不想臨走嫂子給包的粟米飯糰裡也多出來兩枚。

    墨子還沒有從齊國回來,也不知道那裡的事到底怎麼樣了。

    但是宋國內部已經開始了內鬥,宋公當年是借楚國人的力量來壓制國內的強力封臣,如今一旦三晉強勢,國內的強力封臣肯定會藉機施壓,逼得宋公不得不參加三晉主導的朝見天子活動。

    宋國被楚圍城的事,已經無可避免。宋公當年被封臣內亂逼得走投無路,要不是楚國人幫忙,這位子早被人篡奪了,如今卻要叛楚親晉,楚國不憤怒是不可能的。

    況且楚國如今咄咄逼人,深入中原,右翼的優勢極大,左翼的秦國暫時還是友邦,還有平頂山、駐馬店等地的長城和熊耳山為依靠,戰略上是左守右攻。

    宋國是楚國中原爭霸的重要支撐點,放棄宋國意味著右翼側面暴露。

    除非楚國徹底放棄榆關、大梁等中原土地全面戰略收縮,否則宋國必須親楚,不親就打的他親。

    而現在商丘卻還是其樂融融,沒有人為此做絲毫的準備。

    在適回商丘的這段時間,村社外發生了小規模的瘧疾,他一手教出來的蘆花學著用涼水絞青蒿汁的辦法,邊行醫邊傳播那些東西。

    這時候沒有酒精和乙醚,不能低溫萃取,但榨汁的辦法多少還是有用的。

    以治病救人等手段為主體;靠魚簍、堆肥等技巧為輔助;用適改寫為將來美好生活的《豳風七月》為傳唱讖言,以村社為中心,越來越多的人來聽講故事。

    每個月舉行的魚湯祭祀與祭祀後分食的儀式,也有越來越多的人參加,這種可以營造的儀式感配合上食物的誘惑,發展的很是迅速。

    初期的儀式感很重要,適講的那些東西又都是些本來就有的詞彙,只是被他篡改了含義。

    通過搞聚餐之類的儀式,來聯絡鄉里感情、傳播思想的手段,本就是墨子的手段之一。

    《明鬼》曾說:今吾為祭祀也,非直注之污壑而棄之也,上以交鬼之福,下以合歡聚眾,取親乎鄉里。若鬼神有,則是得吾父母弟兄而食之也。則此豈非天下利事也哉?

    墨子的意思就是,有鬼也好,沒鬼也罷,我們搞祭祀,不是把東西都浪費了都扔了。而是在祭祀完成後,大家一起分食,吃了的時候墨者可以順便宣傳一下墨家的理念。

    有鬼呢,就算祭祀祖先了;沒鬼呢,大家都吃了也不浪費,還能合眾歡聚、增加村社的組織度。這是比重葬要好的,你把好東西都葬了,還不如拿出來讓活人吃了呢。

    再配合上《守城》篇中的什伍制度,墨子這樣搞祭祀的目的也就顯而易見了。

    適這個墨者是自稱的、偽造的,具體墨家怎麼搞祭祀他也不懂,祭祀是儒生的本職工作。

    按照自己的改動之後就成了不倫不類的模樣,開吃之前的拜祭無非三樣。

    天地,雖然無情,但卻給出了暖和的太陽、解渴的水、耕種的土、潤物的雨。

    天鬼,雖然已死,但將一切奉獻於世人。連同天鬼一起承受祭祀的,還有秉持天鬼通曉天志的諸人。取火的燧人氏、讓人繁衍戰勝野獸的伏羲女媧、嘗草的神農、建屋的有巢……

    祖先,雖然已死,但若是沒有他們茹毛飲血、刀耕火種,也不會有機會爭取第五重樂土。他們就是建房的根基、挖井的井壁、吃飽肚子的前三碗飯。

    在重鬼神且愚昧的鄉村,簡單的儀式感能夠讓更多人的參與其中。最開始可能一些人只是被這種聚會魚湯之類的東西吸引,但逐漸這種儀式內蘊含的思想會比儀式本身更重要。

    說是祭鬼,實際上就是祭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的祖先罷了。

    參加這種儀式的人,伴隨著青蒿治療瘧疾這種類似「施符水」的手段,越來越多。

    也就是這樣,適這種把天下大義整天掛在嘴邊但其實別有目的的野心家;和蘆花、六指這樣的真的信了要行天下大義、興利除弊死不旋踵的人,發生了一些小矛盾。

    適暫時不想招惹那些小貴族,不想把矛盾現在就引出來,墨子沒回來自己沒靠山,萬一搞出來一個誅少正卯這樣的事,自己哭都沒地方哭去。

    所以儘可能只是在自治村社中傳播,不要進入貴族的封地之中接觸那些人。

    但是蘆花反問難道那些地方的人,就不是人嗎?難道墨者就要放棄那些人嗎?如果是那樣的話,又怎麼能叫行天下大義呢?那地方有人得了病,你明明能去治,偏偏不准我去,這又算是什麼?

    一直信任適的蘆花,第一次和適發生了爭吵。那些整天被他教育的孩子們,也有些不解。

    晚飯的時候,蘆花冷著臉吃了幾口便要離開。

    葦勸道:「他做事自有打算,哪有錯的時候?你聽就是了。」

    蘆花把勺子重重一放,哼笑道:「是他整天說,凡是都有道理,墨者就該信義踐行。是他整天說,將來要選聖人,集眾意,凡有法度都要有解,行有依據。是他說,他是墨者以行義為寶,也是和我、和六指那群孩子們這樣說的,也是和你們這樣說的。我有什麼錯?有錯也是他有錯!」

    適低著頭也不說話,蘆花看似要離開,卻還在那站著,故意拿話戳著適的心。

    混入墨家做野心家,不容易。是真的很不容易,最難的地方就在於,如果認定了有什麼事是興利除弊行大義的,就算前面有刀山火海也得去,不去就算不得墨者。

    混入其餘任何一家,這種事都有轉圜的餘地,可墨家在這種事上沒有轉圜的餘地。

    這件事講不出可以讓這些人信服的道理,好容易培養出來的幾個親近者心中肯定會有解不開的疙瘩。

    適無可奈何地說道:「你不是沒聽過我給你講的少正卯的事。」

    蘆花冷笑道:「你還給我講過知行合一呢!如果你是少正卯,如果你講的是行義的手段,如果你知道要被分屍曝曬,你就不講了嗎?有一天你知道做什麼是對的,但這麼做要被殺頭,你就不做了嗎?」

    「真要有那麼一天,便陪你死了就是!你整日講千金小姐、七星龍淵,是你讓我們覺得做那樣的人是對的,是好的。你若是不想讓我們這麼做,又何必告訴我們什麼是好,什麼是壞?」

    「若是你不想讓我們知道什麼是好,什麼是壞,將來又何必立什麼規矩約法?到時候王上天子說是好的就好、說是壞的就壞,我們不需要知道,只要照著做就是了。可是你讓我們知道,那樣是達不到樂土的!」

    夾帶著戰國初年的那種簡單的是非觀和勇氣,以及聽了適講了半年的義與不義,蘆花第一次帶著怒氣和適說話。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憎。

    之前的愛是新奇,新奇之後是崇拜,崇拜之後是同心意的暢快,而新奇與崇拜退去之後,卻又順不得心意,這股無名火終於發洩了出來。

    雖還不是憎,卻已有了幾分怒。

    適不是教主,只是個引路人,所以可以有錯,所以可以被訓斥,所以可以被同路人評價他做的對還是不對。

    適也沒想過蘆花竟是這樣的脾氣,轉念一想也明白過來,自己之前做的都對,當然一切都好。就像是火山,不曾噴發之前,誰也不知道下面飽含著岩漿。

    門外的斜陽,讓蘆花將影子籠罩在適的頭頂,越發顯得他有些渺小。

    他早就說自己是葉公好龍,現在看來也是一樣。

    他以為自己喜歡戰國時候的張揚、不屈、輕生死、重信義。

    實際上他才明白過來,自己不過是喜歡天下有這樣的人,從而自己不需要這樣。

    身影籠罩之下,適握緊了勺子,看著似乎有些失望的蘆花,想著那些渴望做一個他這樣行天下大義的孩子們,適苦笑了一聲。

    他以為自己影響了別人,卻忘了白沙在涅與之俱黑,自己又何嘗不被這些人影響呢?

    自己是白的,非要裝自己是墨者,周邊的人變黑後,難不成自己就會毫不受影響嗎?

    況且,若是將來墨子來這裡一問,問出來一個貪生怕死的人,那折騰這麼多都沒用了。

    既是要賭,那就得敢用命去博,小心些就是。

    狂笑一聲,心說去他媽的瞻前顧後吧,既然要混入墨家,怕死能被墨子看得上眼?

    這是個有些瘋狂的、為了證明自己勇敢拿刀子割自己腿上肉吃的時代,想來那墨家的孟勝,也得有這樣的人格魅力,否則聚不下那麼多的人。

    自己在這方面,差的太遠。不由內而外地偽裝,只做表面,怕是不行。

    思及於此,悠然起身,衝著因為發怒、或是有些許傷心、一分瞧不上眼甚至輕視的蘆花舉起雙手,行了一記大禮,低頭道:「是我錯了。」

    然而,他卻沒想明白一件事。

    若一個人自內而外的偽裝,且偽裝了一輩子直到死,那他到底是真?是假?
Babcorn 發表於 2019-7-30 22:50
第十九章 仁智禮義論漂杵(中)

    最簡單的道歉,卻如公輸班手中的刻刀。

    將蘆花因為生氣而鼓起的腮雕的微凹;將她因為生氣而撅起的嘴雕的微翹;將她因為生氣而通紅的臉雕的微潤,也將一雙有些失望和憤怒的杏核雕成了月牙。

    這些怒氣被簡單的致歉化解之後,心下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擔憂,生怕適多想些什麼。

    她也大概能明白適在擔心什麼,但她始終將適作為自己夢中的那個完美的人。固然不喜歡別人說適不好,但如果適離她夢中的那個樣子差了些她也會不高興。

    適嘆了口氣,心說混入墨家,也就這樣了。

    哪怕將來墨子回來後,發現某件事是行天下大義,然後說適你很有想法這件事你就去吧,到時候再用怕死推脫,只怕也不用做什麼篡奪鉅子之位的夢了。

    墨家的那群人,雖然不曾見面,可也能想出來是什麼模樣。貪生怕死之輩,當他們的鉅子可能很快就會被選下去。

    略微考慮了一下,囑咐道:「之前為什麼不讓你去,你也明白為什麼。你要記住,就算去,只救人,不談樂土,不談天志。這要答應我。我不是怕死,我是覺得你我都該是枚種子,將來要結出許多穗果的。」

    蘆花臉上微紅,她聽懂了適的意思,卻忍不住想的有些多。

    穗果可是有兩種啊,墨家的穗果,和人與人的穗果。

    這種微羞一閃而過,也明白這件事為什麼適如此小心翼翼。

    原因很簡單,適所說的樂土中,沒有士、沒有世襲封地貴族的位置。

    「我知道了。」

    「那就去吧。小心。」

    再無多言,蘆花挎著孩子們編織的小花簍,裡面裝著一些簡單的木頭石頭做的用具,和幾枚粟米糰子,第一次嘗試著離開村社去更遠更遠的地方。

    半個月後,懸著一顆心的適等回了安然無恙的蘆花,聽著她說起來遠處的事。

    更遠處的人也開始來到這裡,聽適講那些他一直在講的東西。

    蘆花用青蒿救了附近一處小貴族封地上的圉奴,適回去後拜訪了這個人,請他出面幫忙將村社裡公共養的幾頭豬給騸了,公豬不騸味道腥臭,劁豬騸豬才有讓豬肉成為諸夏主要肉食的可能。

    他也從這名圉奴手中,學到了不少養馬用的草藥,一一採摘分類,請教技巧。

    算算日子,適終於安心,覺得墨子很快就要回來了。只要墨子回來,收了自己做弟子,自己在宋國總不會擔心命賤如麻可以被隨意殺死了。

    …………

    更遠的地方。

    那名被蘆花用青蒿救活的圉奴,正在給公子準備馬車,公子和友人要出去。

    他當了二十年的圉奴了,附近幾十里內他養馬的技術最好的。馬才生下來不久,他就能知道這馬將來長得好不好。

    平日裡就住在馬廄當中,盛夏時節也會採摘一些馬用的草藥,身上總有一股草藥的淡淡香味。

    憑著這一身的本事,公子和之前的主人對他都還算不錯,每年冬末時候都會賞賜他一些剩下的酒水,有時候還有一塊肉。

    公子是個守禮君子,圉奴一直這樣認為。

    包括自己得了重病,整日忽冷忽熱、冷起來如同掉入了冰窖、熱起來彷彿火燒的時候,公子也沒有將他趕走,還讓他住在馬廄中。

    單是這份恩情,便是九死也難報了。

    圉奴拿手摸了摸身邊棗紅馬身上的毛,讓這匹有些不太情願的駿馬安靜下來,將馬車的挽具套上,看了一眼正在那裡和友人閒聊的公子。

    公子名叫公孫澤。

    公孫這個氏,此時很常見。有些類似於阿拉伯地區的賽義德,屬於一種稱謂,意思是祖上某人有爵位,但是自己是旁支不是嫡長子。

    此時叫公孫某的,大部分都不是一家,而且一旦將來飛黃騰達便不再以公孫為氏。譬如商鞅,在魏國時是公孫鞅,稱其為公孫是說他有血統非是庶人,等將來封地於商,便是商鞅了。

    公孫澤的家族算不得顯赫,但是祖上運氣不錯,每一次戰隊都站的正確。在宋國,戰隊是門大學問,站錯了很可能就會族死人滅。

    當年宋景公生不出孩子,便過繼了個,立為公子啟為繼承人。結果宋景公剛死,公子德便弄死了親哥公子啟,成為了宋公。這一次政變中,公孫澤的祖先站在了公子德這邊。

    之後,宋公手下的兩位封臣內戰,大司空獲勝,弄死了大宰,順便也把宋公驅逐。宋公逃亡的過程中,公孫澤的祖先還是跟在了宋公這邊,最終復位。

    即便公孫澤這一支不是大宗,但到公孫澤這裡的時候,仍舊有士的身份。

    公孫澤的父親善於經營,雖然只是旁支,但是也有支配井田制下村社農奴的權力,以耕種公田的名義迫使那些村社農奴開墾新的土地,這些都是家中私產,無需繳納稅賦。

    他們家的正式封名是下士,名義上管轄著一甸的土地。一旦打仗,他們家只需要履行下士的封建義務,提供一輛駟馬戰車、一百五十名徒卒即可。

    但是他們家的私田數量,卻遠遠超過了一甸的數量,私田之上的農奴是不需要向國君履行封建義務的,也是不需要向國君納稅納賦的。

    公孫澤的父親只在自己的私田上,徵收八一的實物稅,但是在私田上的農夫不需要服國君的兵役,很多人逃亡至此,成為依附於他們的農民。

    一些原本井田勞作的農奴,也因為需要繳納賦稅、年不足用等原因,會將家中的兒女做質,換一些錢或是粟米,這些為質的也就成為其名下的庶隸。

    如今公孫澤的父親已卒,他也守孝完成,也已經行了冠禮,成為了一家之主。

    從道德層面上講,公孫澤是個真正的君子,是個符合此時道德觀念的好人,甚至可以說他是宋國為數不多的守禮君子。

    二十六歲的年紀,正是最美好的年華。八尺高的身軀,面如冠玉,肩寬臂長。

    常年拉弓射箭的拇指粗大有力,絕非那種手無縛雞之力的士。

    他幼時學儒,一直以君子作為自己人生的方向,雖然不敢說六藝精湛,但是六藝也都懂得一些。

    身穿一件深色直裾,身側有玉,而且不止一塊,長長的一串。

    這時候又沒有內褲,要是沒有玉壓著,很容易一陣風吹過露出不該露的東西,所以君子一定要佩玉。

    既然是君子,言行舉止都需要守禮。

    公孫澤身上的玉,是用熟牛皮串在一起的。

    給他講禮的老師曾說過,他的脾氣太急,所以要用可以伸展的熟牛皮作為組綬。若是那些脾氣太慢的,一定要用弓弦作為組綬。君子要無時無刻不注意,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可以影響人的言行和氣質的。

    所謂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宮羽,趨以采齊,行以肆夏,周還中規,折還中矩,進則揖之,退則揚之,然後玉鏘鳴也。

    這一點上,公孫澤也做的極好,這是他學了三年才學會的禮儀。

    君子走路的時候,不能走快了,一定要小碎步前行。

    走的時候,左腿在前的時候,身子要前傾;右腿在前的時候,身子要後仰。走路的時候步伐不可太大,以免露出腿毛;如果沒有什麼特殊情況,不能不佩玉就出門,以免風吹屁屁涼;碎步一定要走的有節奏,這樣才能讓玉發出悅耳的聲響,以有宮商角徵羽之音。

    據公孫澤的先生說,古時真正的君子,走起路來,身上的環珮叮噹,是可以把百鳥引來的。

    這一點公孫澤自覺自己很難學會,學了三年這才學會一個士如何走路,頓覺生知也無涯,暢想著古時君子,只有欽佩之情。

    他這一生,從來都踐行君子之道。當初行冠禮的時候,君子行冠禮一定要帶白鹿皮的帽子,以示可以征戰,奈何他在冠禮之前一直沒有狩到白鹿皮,由此引為人生第一憾事。

    緩緩走到馬車前,看了一眼面色大好的圉奴,心下也是關心圉奴的病情,怎麼說也有這麼多年的情分。

    但想到還有客人,此時若是和圉奴說話,便是怠慢了客人。況且一邊和客人說話,再和圉奴交談,這是無禮,會讓客人覺得自己與圉奴的地位相同,這可大大不妥。

    士家中並不能有御手,雖說駕車是君子六藝之一,但平時君子是不駕車的,便由圉奴代替。

    一路顛簸,公孫澤和友人說了幾句,就聽到遠處的田裡有人唱歌。

    曲調很怪,應該都是些鄉間俚曲,他本也沒有在意。

    可雖不在意,卻擋不住那些詞曲不斷地傳到他的耳中。

    他學過《詩》,聽出來這俚曲,用的是《七月》的格局,按月來分,訴說各月生活。

    《詩》不是隨便一個人能學的,如果沒有先生傳授,往往會不解其意。

    比如《東門之池》,若是鄉間野人,定然以為這是男女之間互相思慕的淫曲,實則不然。

    傳詩的先生曾講過,這看起來是淫曲,但既然是夫子修後的,必然思無邪,這是有寓意的。

    這是陳國之風,是因為國君荒淫無道,所以國人便以此詩,隱喻其中。看上去,是君子思慕淑女,實際上是在勸國君要思慕賢人啊!

    公孫澤深以為然,所以不准他土地之下的農夫男女唱一些俚曲,因為他們不懂其意。

    如今好好的一首女服事乎內,男服事乎外,上以誠愛下,下以忠利上,上下其樂融融的《豳風七月》,被改成了這番模樣,心頭不禁大怒。

    馬車顛簸,吱嘎有聲,卻怎麼也擋不住那些傳來的、曲調古怪的歌聲。

    公孫澤心頭火起,伸手摸了一下束玉的牛韋,想著先生讓他以牛韋為組綬的寓意,強壓下火氣。

    忍不住問道:「這俚詩,何人所作?當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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